10 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施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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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12湿陷性黄土路基强夯处理施工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

G2-12湿陷性黄土路基强夯处理施工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

G2—12 湿陷性黄土路基强夯处理施工检验批
质量检验记录表
2 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的检查结果,需用语言描述的项,应按CJJ1-2008的要求详实描述;主控项目的计数检验项先填写“检验批主控项目计数检验记录表”(G1-1-1),然后将计数检验结果填写在本表相应的检查结果栏内;检验批一般项目计数检验数据较多、本表空格不够填写的项,可填写“检验批一般项目计数检验记录表”(G1-1-2),将该表作为本表的附页。

湿陷性黄土路基强夯处理质量检验标准(CJJ1-2008)6.8.5 湿陷性黄土路基强夯处理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 路基土的压实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和本规范表6.3.2-2规定。

检查数量:每1000㎡,每压实层,抽检3点。

检验方法:环刀法、灌砂法和灌水法。

一般项目
2 湿陷性黄土夯实质量应符合表6.8.5的规定。

表6.8.5 湿陷性黄土夯实质量检验标准
注:隔7~10d,在设计有效加固深度内,每隔50~100cm取土样测定土的压实度、湿陷系数的指标。

湿陷性黄土路基强夯处理施工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

湿陷性黄土路基强夯处理施工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
注:1湿陷系数检验方法是隔7〜10d,在设计有效加固深度内,每隔50〜100cm取土样测定图的压实度、湿陷系数等指标。
2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的检查结果,需用语言描述的项,应按CJJ1-2008的要求详实描述;主控项目的计数检验项先填
写“检验批主控项目计数检验记录表”(G1-1-1),然后将计数检验结果填写在本表相应的检查结果栏内; 检验批一般项目计
数检验数据较多、本表空格不够填写的项,可填写“检验批一般项目计数检验记录表”(G1-1-2),将该表作为本表的附页。
G2—12
湿陷性黄土路基强夯处理施工检验批
CJJ1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工程数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制表人
施工负责人
质量检验员
交方班组
接方班组
检验日期
检查项目
检验依据或
允许偏差(mm)
检查结果
主控
项目
压实度
符合CJJ1-2008第
632-2的规定和设计
要求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或 允许值(mm)
检查结果/实测点偏差值或实测值
1
2
3
4
5
6
7
8
9
应测
点数
合格
点数
合格
率%



夯点累计
夯沉量
不小于试夯时确定夯
沉量的95%
湿陷系数
(注1)
符合设计要求
一般项目
平均合格率(%)
施工单位 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结论

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 湿陷性黄土地质条件下管道地基处理与施工

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 湿陷性黄土地质条件下管道地基处理与施工

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湿陷性黄土地质条件下管道地基处理与施工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湿陷性黄土地质条件下管道地基处理与施工第32卷第3期2005年9月黑龙江水专学报JournalofHeilongjiangHydraulicEngineeringCollegeVol132,No.3Sep.,2005文章编号:1000-9833(2005)03-0135-02湿陷性黄土地质条件下管道地基处理与施工李太荣1,杜忠臣2,王娟3(1.海伦市水务局东方红灌区,黑龙江海伦152300;2.海伦市水务局设计队,黑龙江海伦152300;3.海伦市燎原水库,黑龙江海伦152300)摘要:介绍了湿陷性黄土的分布及其特征及在湿陷性黄土地区管道地基处理的几种方法。

关键词:湿陷性黄土;管道地基;处理方法中图分类号:TU444文献标识码:BTreatmentofdrainagepipefoundationattheconditionloessLITai-rong1,DUZhong-chen2,3(1.DongfanghongIrrigationAreaofHailunCityWaterConserv ancyBureauof,;DesignTeamofHailunCityWaterConservancy BureauofHeilongjiangProv.,Hailun152300,ofHeilongjiangPr ov.,Hailun152300,China)Abstract:Thispaperintroducestheanditscharacterandsomem ethodsofdrainagepipefoundationKeywords:;treatmentmetho d,在这种土质中敷设管道,对地基的处理有着特殊的要求。

1湿陷性黄土的分布及其特征2管道地基的处理方法为了保证湿陷性黄土地基上管道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必须考虑地基处理。

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

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

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6地基处理6.1一般规定6.1.1甲类建筑地基的湿陷变形和压缩变形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采取地基处理措施或将基础设置在非湿陷性土层或岩层上,或采用桩基础穿透全部湿陷性黄土层。

采取地基处理措施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应将基础底面以下附加压力与上覆土的饱和自重压力之和大于湿陷起始压力的所有土层进行处理,或处理至地基压缩层的深度;2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对一般湿陷性黄土地基,应将基础底面以下湿陷性黄土层全部处理。

6.1.2大厚度湿陷性黄土地基上的甲类建筑,采取地基处理措施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础底面以下具自重湿陷性的黄土层应全部处理,且应将附加压力与上覆土饱和自重压力之和大于湿陷起始压力的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层一并处理;2地下水位无上升可能,或上升对建筑物不产生有害影响,且按本条第1款规定计算的地基处理厚度大于25m时,处理厚度可适当减小,但不得小于25m,且应在原防水措施基础上提高等级或采取加强措施。

6.1.3乙类、丙类建筑应采取地基处理措施消除地基的部分湿陷量。

当基础下湿陷性黄土层厚度较薄,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也可消除地基的全部湿陷量或将基础设置在非湿陷性土层或岩层上,或采用桩基础穿透全部湿陷性黄土层。

6.1.4乙类建筑采用消除地基部分湿陷量的措施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处理深度不应小于地基压缩层深度的2/3,且下部未处理湿陷性黄土层的湿陷起始压力值不应小于100kPa;2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处理深度不应小于基底下湿陷性土层的2/3,且下部未处理湿陷性黄土层的剩余湿陷量不应大于150mm;3大厚度湿陷性黄土地基,基础底面以下具自重湿陷性的黄土层应全部处理,且应将附加压力与上覆土饱和自重压力之和大于湿陷起始压力的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层的2/3一并处理;处理厚度大于20m时,可适当减小,但不得小于20m,并应在原防水措施基础上提高等级或采取加强措施。

6.1.5丙类建筑消除地基部分湿陷量的最小处理厚度,应符合表6.1.5的规定。

湿陷性黄土路基施工作业

湿陷性黄土路基施工作业

湿陷性黄土路基施工作业内容摘要:摘要:以临午改建工程为例,对湿陷性黄土路基的施工措施工程应用进行介绍。

关键词:湿陷性黄土;路基;处理;施工湿陷性黄土是一种在干燥情况下,具有较高强度和较低压缩性,遇水后在一定外力作用或在自重作用下强度骤降的一种特殊岩土。

它广泛分布于我国甘肃、宁夏、陕西和山西等黄土高原地区。

其中以03马兰组黄土最具有代表性。

湿陷性黄土对公路工程的工程危害主要表现为遇水后的不均匀沉降,引起公路路面大面积开裂、下陷,从而引起其他次生公路病害,进一步加剧黄土地基的湿陷性,引起恶性循环。

所以公路工程中的湿陷性黄土路基的施工质量直接影响整个公路的施工质量以及后期运营期养护工程。

省道临午线位于山西省临汾市西北地区,公路等级为23m 宽的四车道一级公路,设计行车速度为60km/h。

设计荷载100kN.m。

沿线经过汾河阶地、昕水河阶地和山前台地。

在河流阶地以及山前台地地表覆盖有厚度达5m~9m厚湿陷性黄土,湿陷等级为Ⅱ级自重湿陷。

因此,湿陷性黄土地区路基的施工措施恰当与否对整个项目的工程质量至关重要。

省道临午线K15+900~K17+100段为山前台地,地表覆盖9m厚Ⅱ级自重湿陷性黄土,地表冲沟、陷穴发育。

设计中对填方路段原地面清表后采用1000kN.m夯击能强夯处理消除湿陷性,对于挖方路段挖至距离路床后采用1000kN.m夯击能强夯处理消除湿陷性并设置30cm后灰土封层。

对于高挡土墙及桥台地段则采用灰土挤密桩消除整个湿陷性土层的湿陷性。

施工过程中根据规范要求、设计图纸及当地实际情况,对不同段落分别采取了措施。

具体如下:1 填方路段黄土路段施工过程中应严格做好防排水,避免施工场地排水不畅或浸水。

对各个处置措施的施工工艺均应设置试验段,以确定各施工参数。

1.1 填方路基基底处理在路基填筑前,应对原地面进行处置,处置宽度应大于路基坡脚外1/2湿陷性黄土层厚,并不小于2m。

根据设计要求,路基基底采用1000kN.m强夯处理,对于重要建筑物附近,且建筑物具有一定抗震能力的,路基基底清表后采用冲击碾碾压40遍。

湿陷性黄土设计技术规范大全

湿陷性黄土设计技术规范大全

湿陷性黄土地区给水排水设计技术规范10.1.1 湿陷性黄土地基湿陷等级的划分。

湿陷性黄土地基湿陷等级的划分,是根据湿陷量的计算和自重湿陷量的计算值等因素,按表10.1.1判定。

湿陷等级越高,对防水的要求也就越严。

我国湿陷性黄土工程分区详见附表Q及附图P。

表10.1.1 湿陷性黄土地基的湿陷等级湿陷类型△Zs(mm)△S(mm)非自重湿陷性场地自重湿陷性场地△Zs≤70 70<△Zs≤350△Zs>350△S≤300 Ⅰ(轻微)Ⅱ(中等)-300<△S≤700 Ⅱ(中等)Ⅱ(中等)或Ⅲ(严重)Ⅲ(严重)△S>700 Ⅲ(中等)Ⅲ(严重)Ⅳ(严重)注:l 当湿陷量的计算值AJ>600mm,自重湿陷量的计算值AZs>300mm时,可判为Ⅲ级,其他情况可判为Ⅱ级。

2 △S一湿陷量的计算值;AZs一自重湿陷量的计算值。

10.1.2 建筑物的分类与举例。

拟建在湿陷性黄土场地上的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地基受水浸湿可能性的大小和在使用期间对不均匀沉降限制的严格要求程度,分为甲、乙、丙、丁四类。

按其类别不同而采取相应的设计措施,做到安全可靠又经济合理。

1 甲类建筑:高度大于60m和14层及14层以上体型复杂的建筑;高度大于50m的构筑物;高度大于100m的高耸结构;特别重要的建筑;地基受水浸湿可能性大的建筑物;对不均匀沉降有严格限制的建筑。

2 乙类建筑:高度为24~60m的建筑;高度为30~50m 的构筑物;高度为50~100m的高耸结构;地基受水浸湿可能性较大的重要建筑。

3 丙类建筑:除甲类、乙类以外的一般建筑和构筑物。

4 丁类建筑:次要建筑。

甲、乙、丙、丁类建筑物的划分,可结合表10.1.2各类建筑物的举例确定。

10.1.3 根据湿陷性黄土地基的湿陷等级、建筑物的不同类别的不同要求,凡埋地管道、排水沟、雨水明沟和水池等与建筑物之间的防护距离不宜小于表10.1.3中所规定的数值。

10.1.4 新建水渠与各建筑物之间距离。

黄土的湿陷性判定及地基处理措施

黄土的湿陷性判定及地基处理措施

黄土的湿陷性判定及地基处理措施摘要:在湿陷性黄土地区,准确评价场地黄土的湿陷性,将直接影响地基处理方案、工程周期长短及地基处理费用的高低等问题。

湿陷性黄土对工程建设影响较大,通过对黄土物理、力学特性指标的研究,揭示黄土的湿陷性就显得尤为重要。

在总结多年工程实践的基础上,结合现行工程建设规范、规程,把对湿陷性黄土评价和地基处理方法结合起来,从准确评价黄土湿陷性出发,分析如何选用适宜的地基处理方法。

关键词:黄土湿陷性湿陷性评价地基处理1引言黄土是第四纪干旱、半干旱气候条件下,陆相沉积的一种特殊土。

我国作为世界上黄土厚度最大、分布面积最广、地层层序最完整、成因类型最复杂的国家,黄土覆盖面积达6.40×105km2,主要分布在甘肃、陕西、山西三省,部分分布在青海、宁夏、河南,其他在河北、辽宁、黑龙江、山东、内蒙古和新疆等省(区)也有不连续或零星的分布。

其中湿陷性黄土的分布面积约为2.70×105km2,大部分分布在我国黄河中游地区。

随着中西部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许多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正在实施,不可避免地要遇到黄土湿陷性问题。

所以,研究黄土的湿陷性判定及地基处理措施显得尤为重要。

2.湿陷性黄土的主要工程特性湿陷性黄土的孔隙比一般较大,并常常具有肉眼可见的大孔隙,由于在颗粒间具有较高的结构强度,所以在天然干燥状态下,黄土仍然可以承受一定的荷重,并且变形量也较小。

但在自重或一定荷载作用下,受水浸湿后,黄土结构就会迅速被破坏而发生显著的附加下沉。

2.1物理性质指标(1)我国湿陷性黄土的几个物理性质指标:容重:一般为1.33~1.81g/m3,多数为1.40~1.60 g/m3;天然含水量:一般为7%~23%,多数为12%~20%;孔隙比:一般为0.78~1.50,多数为0.8~1.2;液限:一般为21.7%~32.5%,多数为25%~31%;塑性指数:一般为6.7~13.1,多数为8~12。

强夯法处理湿陷性黄土地基的施工与检验

强夯法处理湿陷性黄土地基的施工与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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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期 2
北 方 交 通
强 夯 法 处 理 湿 陷 性 黄 土 地 基 的 施 工 与 检 验
孙维东
( 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 阳 10 2 ) 辽 沈 112


结合朝阳 一 阜新高速公路施工, 介绍强夯技术处理湿陷性黄土路基基底 的施工
朝 阳至阜新高速公路 K 1 70一K 1 80 4 9+ 0 49+ 0 段为边坡 、 河谷地貌, 地表冲沟发育。地表及浅部以 上更新 统坡 洪 积 黄 土 状亚 粘 土 ( 。+ 为主 , 厚 Q ) 层 53— .m; . 62 下伏基 岩为侏 罗系 土城 子组 ( 砂 岩 、 J) 泥岩 , 为软岩 。该段 黄土 主要 物理 力学指 标 : 隙 比 孔 114 湿 陷系 数 0 03, 陷起 始 压力 5 . ka 湿 .2 , .7 湿 68P , 陷量 62 m, Ⅱ 2 m 属 级非 自重湿陷场地。 本段路线 以路基方式穿越 , 路基平均填土高度 4 2 路基宽度 2 .m, .m, 6 O 填方边坡坡度 1 15 护坡 :., 道 宽度 2O 排 水沟宽 度 18 .m, .m。 32 强夯设计 情 况 . 2 4 强夯施 工质量 控制 . 高速公路路基要求基底应力不小于 8 P , 0ka 超 () 1 强夯 的施 工 应 设 专 职 质 量 检 查员 , 工 时 施 过湿陷起始压力, 黄土层厚度 4 9 按照路基沉降 .m; 应严 格遵守施 工步 骤 , 对夯 锤 的 重量 、 寸 、 并 尺 吊机 要求 消 除湿陷厚 度 57 有效 处理深 度 60 选用 .m; .m, 的机械 性能进 行严格 的检查 , 进行记 录 ; 00k m。加 固范 围考虑排水 沟影 响 , 处理 ( ) 夯 点放 线 进 行 严 格 的 复 核 , 2对 其偏 差应 小 夯击 能 20 N 宽度 超 出排 水 沟 外 侧 2 0 加 固 长度 16 宽 度 . m, 0m, 于 5 m; c 0 间 () 3 严格按施工设计图纸的次序进行强夯 , 不 5 m。夯 点的平 面 布 置 采 用正 方 形 插 档 法 布 置 , .m, 夯 得 漏夯 ; 吊机就位应 按次 序 , 有利于 多台 吊机 同时 距 40 夯 击 3遍 , 击 间歇 时 间 1周 。夯 锤底 面 并 积 3 锤 重采用 1t落距 1m。 m, 5, 3 施工 : 施工前选取 2m× 0 0 2m试夯场地进行试夯 , 确 () 4 吊机就位后 , 测量夯前锤顶高程 , 作好记录 ; () 5 作好现场记录: 每一夯点 的夯击能、 夯击次 定强夯施工参数与工艺。 3 3 施 工 效 果 . 数、 每次夯击的沉降量; 按照强夯设计要求, 进行 了试夯 , 并确定了强夯 ( ) 工 时应 控 制 最 后 两 锤 的 平 均 下沉 量 , 6施 第 施 在处理深度 6 m 12遍 不大 于 8m, 34 5遍应 不 大 于 5m, 、 c 第 、、 c 如最 参数 , 工后进行 了强夯质量检验, 消除 了黄土 的湿陷性 。 后 两锤 的平均下 沉 量超 过 上述 规 定值 , 再 增 加锤 内 , 应 参考文 献 数使其达到要求 ; () 7 夯击时应注意安全, 为防止飞石等伤人 , 吊 机驾驶室应加设防护罩 , 其他人员应在 1m 以外并 0 带好安全帽, 严禁在吊臂前站立 。

公路施工中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措施

公路施工中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措施

1 引 言
黄土作为一种特殊 的工程地基 , 在世界各地分
布很广 , 国黄土 地 区 的总 面积 占 国土面 积 的 6% 我 0 左 右 , 泛分布 于北 纬 3 。一 5 之 间 的 大陆 内部 干 广 4 4。 旱 和半 干旱 地 区 , 主要 分 布于 黄 河 中 、 下游 地 区 , 厚 度最 大 达 3 左 右 … 。黄 土 是 一 种 以粉 粒 为 主 , 0m 具有 大孔 隙 、 天然 含 水量 小 、 黄 红 色 , 含碳 酸 钙 呈 富
当00 < 。 .7时 , .3 6≤00 湿陷性 中等;
当 8 > .7时 , 陷性 强烈 。 00 湿 对 于湿 陷性 黄土 地 基 的湿 陷等 级 , 根 据基 底 应
收 稿 日期 :0 l32 2 1 -.0 .
作者简介 : 焦华( 9 6一) 男 , 17 ,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路工程系讲师 。
c mp cin,CFG,e c mo g whih CFG sa l te b ta v n e o a to t .a n c i i l i d a c d.I h r ,a lmeh d r a y a r c ia o t ns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ot l t o s ae e s nd p a t lt c
第3 期
当 0 05 。 .3时 , 陷性较微 ; . 1 ≤8≤O0 湿
成分的粘质土, 黄土的湿陷性是指黄土浸水后在外 荷载或土 自重 的作 用下发生的下沉现象。湿 陷性 黄 土又 可分为 自重 湿 陷 和非 自重 湿 陷两类 , 自重 湿
陷是 指土层 浸水 后 仅仅 由于 土 的 自重 发 生 的湿 陷 ;
焦 华
( 陕西交通职业技 术学院 公路工程系 , 陕西 西安 70 1 ) 10 8

湿陷性黄土处理word精品文档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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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1)采取拦截、排除地表积水措施,将水引离路基。

在排水不良、路基附近有可能积水的地段增设隔水墙。

隔水墙用土填筑,压实度不小于9%,隔水墙宽1.2m,深2.0m,隔水墙外侧壁设两布一膜防渗复合土工膜。

(2)对路堤或路堑边坡上侧50m,下侧10~20m以内的黄土陷穴采用灌砂、灌浆、开挖回填等措施进行处理。

并将陷穴的位置、埋藏深度及大小、所采取的处理措施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3)路堑地段,对开挖后的路床采用冲击式压路机碾压24遍,使碾压后路面底面以下50cm内土的压实度不小于95%,80cm内土的压实度不少于85%。

(4)路基高度小于3m的路堤段,清除表土后采用冲击式压路机碾压40遍,碾压后的地面以下80cm深度内土的压实度不小于85%。

(5)对于填方高度超过8米的路段,按照设计要求对湿陷性黄土地基进行强夯处理,也可采取重锤夯实法、冲击压实法。

(6)强夯法施工①强夯施工采用带有自动脱钩装置的履带式起重机或其他专用设备。

采用履带式起重机时,可在臂杆端部设置辅助门架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防止落锤时机架倾覆。

夯锤重不小于10t,单点夯击能大于1200KN-m,其底面采用圆形,对粘性土,锤底面积在3~6m2。

夯锤中对称设置若干个上下贯通的气孔。

②夯击点布置,按正方形或梅花形网格排列。

其间距可根据击坑的形状、孔隙水压力变化情况及构造物基础结构特点确定,一般为5~15m。

按上列形式和间距布置的夯击点,依次夯击完成为第一遍。

第二次选用已夯点间隙,依次补点夯击为第二遍,以下各遍均在中间补点,最后一遍锤印彼此搭接,表面平整。

③每一遍内各个夯点的夯击次数,按现场试夯得到的夯击次数与夯沉量关系曲线确定(一般为3~10次),并同时满足:a、最后两击的平均夯沉量不大于50mm,当单击夯击能量较大时不大于100mm。

b、夯坑周围地面不发生过大的隆起。

c、不因夯坑过深而使起锤困难。

④夯击遍数一般为2~3遍,最后再以低能量满夯一遍。

湿陷性黄土地基强夯处理施工技术

湿陷性黄土地基强夯处理施工技术

[] 常士骠 , 工程 地质 手册 ( 三 版 )M] 中 国建筑 工业 出版社 , 1 等. 第 r .
19. 9 2
- I] 林 在 贯, 岩土 工程 手册 ( 一 版 ) M7 中 国建 筑工 业 出版社 , 2 等. 第 I .
l 9 9 4.
桩周土体不仅发生侧 向位移, 同时还发生竖 向位移和土粒挤 入碎 石桩 体 孔 隙 , 这样 设计 的桩 间距 更符 合 实 际情 况 ; 振 碎 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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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0 6矩
第2 期
肖 鹏: 湿陷性黄土地基强夯处理施工技术
T 。 - , 上 . 。▲ ● × 二 ×
() 3 每遗夯击次数 、 击遍 数及 间歇时 间 : 了确 定每遍 夯 夯 为 击次数 , 我们在施工现场选取 了具有代表性的地段进行 了数次夯
中图分 类号 : TU42 3 文献标 识码 : 7. 1 B
湿 陷性 黄 土 地 基 强 夯 处 理 施 工技 术
肖 鹏
( 中铁 十一局集 团二公司, 湖北 十堰C 1 禹( 阎( ) 0 标段内共有七段路基处于湿陷性黄土地段 , 按设计要求需要 强夯处理。通过对
度 经验公式为 :
H= a
2 强夯施工的原理和主要参数的确定
21 强夯施工原理 .
强夯法是通过 机械 将 8 0 的重锤(  ̄3 t 最高可达 20) 吊至 0 t起
式中: H——加 固深 度 , m#
、 一 锤重 ,N! Ⅳ L k h ——落距 , m;
8 0  ̄2m的高度( 最高可达 4m) 自由落下, 0 后 对地基施加强烈的
o r
修正 系数 , 一般为 0 3 -0 5本 段取 0 4 . 5- . ,  ̄ .。

挤密桩处理湿陷性黄土地基效果试验数据分析

挤密桩处理湿陷性黄土地基效果试验数据分析

挤密桩处理湿陷性黄土地基效果试验数据分析摘要:本文以湿陷性黄土地区某水厂工程为背景,采用素土挤密桩的地基处理措施,并开展击实试验、地基载荷试验、湿陷性试验、动力触探试验检测地基处理效果,分析得出:(1)击实扰动样最大干密度约1.71g/cm3,最优含水率约15.0%;(2)素土挤密桩区域单桩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为160~180kPa,满足设计要求;(3)桩体及桩间土的湿陷性试验结果表明,4.52%试验点具轻、中等湿陷性,地基处理深度内湿陷性已基本全部消除;(4)地基处理区域可判断为中密~密实。

关键词:挤密桩;湿陷性黄土;击实试验;地基荷载试验;湿陷性试验;动力触探试验1 引言湿陷性黄土结构疏松、孔隙发育,是一种特殊性质的土。

当未受水浸湿时,其强度较高、压缩性较小;当在受水浸湿时,其结构会迅速破坏,产生较大下沉,强度迅速降低。

在湿陷性黄土地区进行建设,应采取以地基处理为主的综合措施,防止地基湿陷对建筑产生危害。

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是通过消除黄土的湿陷性,提高地基的承载力,常用处理方法有:换土垫层、强夯法、桩基础、挤密桩法等。

近年来,挤密桩以其处理地基施工简便、速度快、效果好、造价低等优点,在湿陷性黄土地区得到广泛应用。

对于素土挤密桩处理湿陷性黄土地基,可通过各种试验方法验证其处理效果。

针对素土挤密桩处理湿陷性黄土的效果检测分析,王小军等[1]将柱锤冲扩桩、水泥土挤密桩、强夯处理自重湿陷性黄土地基对比研究;杨校辉等[2]、赵文强等[3]、刘志伟等[4]开展浸水荷载试验来研究湿陷性评价等难题;柳教利[5]基于既有非饱和土理论开展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试验研究;齐秀廷[6]通过现场原位测试,开展夯扩挤密桩的单桩强度、桩土应力比、桩土复合模量等研究;梅源[7]开展了黄土山区高填方沉降变形控制技术试验研究;米海珍等[8]在试验中通过考虑桩心距、处理深度、处理范围及桩孔填料等不同影响因素,来检验挤密桩处理湿陷性黄土地基的效果;胡长明等[9]进行了综合试验,研究表明,采用冲击沉管或振动沉管工艺施工素土挤密桩,工效不佳。

湿陷性黄土地基强夯处理施工(定稿)

湿陷性黄土地基强夯处理施工(定稿)

湿陷性黄土路基强夯处理施工工法一、适用范围及原理1.强夯处理适用于本项目湿陷性土层厚度大于4米的Ⅱ级和Ⅱ级以上自重湿陷性黄土路基且非过村镇路段。

2.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的目的是改善土的性质和结构,减小土的渗水性、压缩性,控制其湿陷性的发生。

3. 强夯法就是针对湿陷性黄土的特性,采用起重机将大吨位的夯锤提升到一定高度,使其自由下落,通过对地基施加很大的冲击能,使地基强度提高,土的压缩性降低,消除黄土的湿陷性,以达到地基加固的目的。

二、施工准备1.技术准备1)熟悉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编制强夯施工组织设计。

内容应包括机具选择、人员组织以及强夯时起重机行走路线、强夯方法和施工总平面布置、计划进度等。

收集和现场核实公路沿线的地质勘查报告、设计强夯的效果要求的技术资料。

2)技术及安全、环保培训和交底内容:施工工艺、技术要求、安全文明及环保施工。

向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安全、环保交底,确保施工过程的工程质量和人身安全。

3)采集数据强夯处理前,取不同深度处原状土进行天然密度(干密度)、天然含水量、地基承载力、湿陷性系数、土的液塑限试验。

2.环境调查路基处理开工前,应查明强夯范围内地下的构造物和各种地下管线的位置及标高等,以免因施工而造成损坏。

同时对路基范围内的洞穴、水井、墓穴及平整土地中填埋的沟壕做详细调查,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消除可能产生的路基质量隐患。

当强夯施工所产生的振动对邻近建筑物及建筑物内人员或设备可能产生有害的影响时,应设置监测点(当没有测振条件时,可通过试验确定安全距离);强夯施工场地距附近居民住宅的距离应大于200m,距结构物距离不小于50m,当不能满足对周围环境及结构物的安全保障时,必须采取挖减振沟等隔振或防振措施,隔震沟开挖宽度应不小于1m,深度不小于3m。

3. 清理表土按照设计要求清理表层的草皮和腐殖土层(一般路段清表厚度不得小于30cm,腐殖土层较厚以及附着有非适用材料的路段应将其清除彻底),并挖除局部的淤泥、翻浆土层,有积水的路段应排除积水并将土翻松晾干。

桩间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强夯法

桩间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强夯法

桩间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强夯法桩间湿陷性黄土的处理------强夯法本工程虽然设计为桩基,持力层坐落在碎石层,但根据初步设计中的地质概括,对该区域的地质及埋层深度进行了认真分析。

湿陷性黄土的处理显得尤为重要,如果对该土层不采取一定处理措施,将影响到人工挖孔灌柱桩基础的施工,乃至工程结束以后,当建筑物受到不利情况时(如:洪水侵扰,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等地质灾害)该建筑的基础将面临严重考验,桩将与土分离,独立承受荷载,失稳将要产生,最终导致桩基的稳定性将大大降低,所以对湿陷性黄土的处理必须引起重视,本公司有如下建议1、根据该土层厚度及人工挖孔灌柱桩在土中位置、持力效果,采用强夯法比较适用,该法有一个整套比较成熟的施工经验,并且处理效果好,造价低,工期短。

2、选择有资质、施工能力强、信誉好、重质量的专业施工队伍,提前拿出施工方案:从要加固的深度到机具设备的选择;从夯击点布置、间距到单点一次连续夯击数;从夯击遍数到间隔时间等等,要全面研究、认真核算慎琢定案,方案编制后,要经过逐级审核。

3、为了保证强夯效果,应重点控制以下几个环节:(1)强夯参数的确定----应经过试夯来确定(2)认真核对地质报告,确定不同区域、不同点位的加固深度,加固深度应在强夯前明确,并在图纸上标注(3)由加固深度(或有效加固深度)明确单位夯击能、夯击次数、夯点间距、锤底形状、施工工艺等(4)工艺控制:点夯分两遍完成,隔点不隔行;满夯分两遍完成,先夯间满夯,再普夯,两遍点夯的间歇时间不少于20d ,以超孔隙水压力消散大于20%以上控制;点夯与满夯间歇时间不少于15d ,以超孔隙水压力消散大于50%以上控制.(5)夯点击数的确定根据国内成熟的经验,结合该区域的地质地层情况确定;夯点击数为6击和最后两击夯沉量平均值不超过5CM的双重标准(6)夯实遍数:采用三遍法比较有效,第一、二遍为主夯点,采用隔点跳打,主夯点完工后场地平整,第三遍为夯点搭接(一夯压半夯)的满夯(7)明确止夯标准;单点夯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和条件2中的a)、b) 两项时可以止夯。

地基处理记录表

地基处理记录表

XXX 处理结果:检查意
见:XXX 设计单位监理单位
勘察单位地基处理记录
表C5-6
处理依据及方式:
 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3、本工程《地基基础施工方案》;
 4、设计变更/洽商(编号XX )及钎探记录。

方式:填级配石厚200mm 。

XX 干休所编号工程名称处理部位及深度(或用简图表示)
√无 附页(图)
日期****/8/26处理依据及方式:
有/ 经复验,已按洽商要求施工完毕,符合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可以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由勘察、设计单位签署复查意见)
填级配石厚200mm 1、先将基底松土及橡皮土清至老土层。

2、按设计要求两侧钉好水平桩标高控制在-2.2米为回填级配石上平。

3、回填级配石的粒径不大于10厘米,且无草根、垃圾等有机物。

 4、填好基配石后用平板振动器振捣遍数不少于三遍。

 5、排水沟内填卵石,不含有砂子,标高至基底上表面。

 6、级配石的运输方法:用钉好的溜槽投料,严禁将配石由上直接投入槽中。

XXX XXX 专业技术负责人专业质检员专业工长检查日期:****/4/27签

栏施工单位XXX XX 工程公司XXX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

静压预制桩处理湿陷性黄土地基施工工法

静压预制桩处理湿陷性黄土地基施工工法

静压预制桩处理湿陷性黄土地基施工工法静压预制桩处理湿陷性黄土地基施工工法一、前言湿陷性黄土地基是一种常见的工程地质问题,其特点是含水量高、流变性大、易发生沉降和变形。

为了解决湿陷性黄土地基的工程问题,静压预制桩处理工法应运而生。

本文将介绍静压预制桩处理湿陷性黄土地基的工法特点、适应范围、工艺原理、施工工艺、劳动组织、机具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经济技术分析和工程实例。

二、工法特点静压预制桩处理湿陷性黄土地基的工法特点包括:1. 通过静压预制桩的施工过程,在黄土地基中形成稠密的墩台结构,提高地基的承载力和稳定性。

2. 采用预制桩处理的方法,可以节约施工时间,提高工程效率。

3. 该工法可以适用于不同湿陷性黄土地基的处理,具有较好的适应性。

4. 预制桩可以采用不同的材料和形式,可以根据现场条件和工程要求进行选择和设计。

三、适应范围静压预制桩处理湿陷性黄土地基适用于以下情况:1. 湿陷性黄土地基的含水量较高,存在较大的沉降和变形风险。

2. 工程要求地基具有较高的承载力和稳定性。

3. 地基类型和湿陷程度适宜采用静压预制桩进行处理。

四、工艺原理静压预制桩处理湿陷性黄土地基的工艺原理是通过对施工工法与实际工程之间的联系、采取的技术措施进行分析和解释,达到工法的理论依据和实际应用。

具体原理包括:1. 预制桩的施工过程中,将混凝土成型后,在地基中形成一定间距的墩台结构。

2. 预制桩通过静压进入地基,形成高强度和高密度的墩台结构,提高地基的承载能力。

3. 在施工过程中,预制桩可以采用不同的形式和布置方式,以适应不同的地基条件和工程要求。

五、施工工艺静压预制桩处理湿陷性黄土地基的施工工艺包括以下阶段:1. 前期准备:对场地进行勘察、测量和设计,确定预制桩的尺寸、布置和数量。

2. 预制桩制作:根据设计要求制作预制桩,包括选择适当的模具、混凝土材料和施工工艺。

3. 现场准备:清理现场,搭建施工平台和支撑结构。

4.预制桩施工:将预制桩运输到现场,采用静压的方式将预制桩进入地基,形成墩台结构。

11 检验批(湿陷性黄土夯实)

11 检验批(湿陷性黄土夯实)

不小于试夯时
2 夯点累计夯沉量 确定夯沉量的

95%

项 目
3
湿陷系数 符合设计要求
施工单 位
检查评 定
结果
专业工长 (签名)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监理
(建
设)单
位验收 结论
监理工程师: 注(:建隔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7~
施工员
(签名)






主 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检查项目及验

收标准
项 目
1
路基土的压实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和本规范表6.3.2-2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根据设计或实际状况或详见×#试验报告填写
监理(建 设) 单位 验收记录
检查项目
检验标准
实测值或实测偏差值(mm)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昆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表 1.1
湿陷性黄土夯实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工程名 称
单位工程名称
道路工程
编号: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路基/路基处理
验收部位
详细填写
施工单 分位包单 监位理单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
理 项目总监
技术负责人
分包技术负责
项目专监
执行的规范及相应条款:CJJ1-2008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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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自泸赤高速公路成都至眉山(仁寿)段工程项目
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施工记录表
承包单位:工程名称:合同段:
监理单位:桩号:编号:
使用机械:锤底面积: m 2 夯锤重量: t 落距: m
路基记录表10
检查人: 质检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监理工程师:
赠送:一份《国
际商业合同》
国际商业合同
买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卖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经协商达成本协议条款,以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第一条 品名、规格、价格、数量: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原产国别和生产厂: 第三条 包装:
1.须用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

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

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2.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3.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第四条 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 、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装运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装运港口: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卸货港口: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九条支付条件:
按下列项条件支付:
1.采用信用证: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

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予支付。

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银行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
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第十条单据:
1.海运: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公司。

2.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航邮:
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航空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公司。

第十一条装运:
1.FOB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公司________ ,(电报:________ ),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 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

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R条款: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

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

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第十二条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航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担全部损失。

第十三条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

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第十四条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
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

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
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

商检验书乃索赔之依据。

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

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卖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
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

第十七条仲裁:
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按项解决:
1.提交方所在国仲裁机构根据该机构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仲裁。

第十八条附加条款: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卖方:
代表:
买方:
代表:
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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