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压试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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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部川龙化工有限公司

4万吨/年合成氨技改工程

批准:

审批:

编制:

二O一二年七月二日

一、工程概述

万吨/年合成氨技改工程项目安装工程位于南部川龙化工公司厂内,工程范围:合成工段DN800氨合成塔等12台设备及设备支架安装;约1000米工艺管道的安装(管道材料主要有20#、15CrMo、10MoWVNb)安装、吹扫试压。

新合成氨工段设备及管道安装现已达到水压试验条件,特编制此措施。

二、新合成氨工段设备及管道安装水压试验

(一)试验主要步骤和要求:

压力试验采取方法为设备与管道连通进行强度试验,设计要求为管道的试验压力等于或小于设备的试验压力时,按管道的试验压力进行试验。当管道的试验压力大于设备的试验压力,且设备的试验压力不低于管道设计压力的1.15倍。

本工程设备及管道高压系统水压试验按设计要求设备试验压力36.1MPa进行;对于中压管道液氨管、气氨管试验压力为 2.13MPa;、热脱盐水管、冷脱盐水管、蒸汽管试验压力为3.3MPa;其压力试验见下列表:

设备压力试验表1

管道压力试验表表1-1

中低压系统设备、管道压力试验表2

管道压力试验表表2

由于本工程为氨合成工段系统试压,压力试验采用消防水为试验介质,同时划定禁区、隔离等有效的安全措施;

试压工具:电动试压泵一台或手动试压泵一台。

(二)试压步骤

管道安装完毕,经无损检验和热处理合格后,进行压力试验,按规范及设计要求进行

强度试验和

泄露性试验。各类管道强度试验所用介质为消防水,泄露性试验介质为原料气。

1、试压前,认真做好一切检查工作,试验所用的压力表是经校验合格的,其精度为 1.5级,表的满刻度值应为被测最大压力的1.5~2倍,即为60MPa,且压力表不得少于两只。

2、压力表的设置:在设备循环加热器(E1103)合成气PG1109-Φ159×28-W1B、氨分器Ⅰ(V1101-1)PG1108-Φ159×28-W1B管段装设压力表60MPa各一只、另一只装设在试压泵前端连接管试压阀门后处。

3、对于不参加高压系统试压的设备废热锅炉(E1601)壳程、氨冷器(E1605)壳程及管道和管段上仪表,按要求加设试压盲板作隔断处理。具有同一试验压力的管道及设备,采取一道连通试压。作水压试验时,试验管道上的阀门应开启,试验管道与非试验管道采用试压盲板隔断,并将管段PG1116-Φ127×21-W1B处新鲜气补充气总阀关闭。

4、管道上加设盲板处必须做出标记,试压中如发现有渗漏处,不要进行带压处理,做好记录,待泄压后,方可进行处理。消除缺陷后,重新进行试验。

5、试压进行中必须始终有专人监视压力表,以防止设备、管道承受超过规定的试验压力。

6、试压注水由设备合成塔电加热器管口处用消防水从上向下注入,此管口也作为空气排空处,待水灌满整个系统后,再用试压盲板封闭该管口。另试压泵放置于设备氨分离(Ⅱ)排污管处与加压管连接加压。

7、系统灌满水的设备及管道内空气多次排净后,用电动试压泵缓慢升压,待压力达到0.5MPa时停泵,对设备、管道及支架进行初检。合格后,启动试压泵缓慢升压至设备工作压力31.4MPa停泵,检查设备、管道接口及管支架等未见异常。再将工作压力升至试验压力36.1MPa,稳压10分钟,并对所有接头和连接处进行检查,无泄漏和其它异常后,将试验压力降至工作压力31.4MPa,保压30分钟,以压力不降、无渗漏为合格。

9、水压试验合格后,经技术监督局监检人员和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确认认可,及时办理“设备耐压/严密性试验记录”、“管道系统安装检查与压力试验记录”签字。

9、试压合格后,打开排污阀,缓慢放净设备、管道内的水,并按甲方指定地点排放至沟内。

(三)水压试验中的注意事项

1、管道升压时管道的气体应排除,升压过程中,当发现计量表摆动、不稳,且升压较慢时,应重新排气后再升压;

2、升压应分级进行,每升一级应检查设备、支架、焊缝及阀门,当无异常现象时,再继续升压;

3、对需检查的部位应有检查平台,并应有安全通道;

4、水压试验时应统一指挥,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试压区域;

5、当压力升至试验压力时,任何人不得对设备上的管道及附件进行敲击。

6、升压时应严格按技术措施进行。

(四)气压试验应遵守下列规定

对于输送极度和高度危害流体以及可燃流体的管道,用氢氮气进行泄漏性试验,其系统泄漏性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31.4 MPa。中低压管道泄漏性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详见表2-1)。

试验时,应逐步缓慢加压,当压力升至试验压力的50%时,如未发现异状或泄露,继续按试验压力的10%逐渐升压,每级稳压3min,直至试验压力。稳压10min,再将压力降至设计压力,检查阀门填料函、法兰、螺纹连接处、放空阀、排气阀等部位,以发泡剂检验不泄露为合格。

三、管道系统的吹扫

1、管道系统试压后,应按规范规定进行吹扫清洗。

(1)本工程管道安装管径均较小,根据管内工作介质确定吹扫或清洗的方法,工作介质为气体时采用气体吹扫,工作介质为液体时采用水冲洗。液体介质管道采用清洁水冲洗,冲洗时宜采用最大流量,流速不低于 1.5m/s。空气吹扫应利用生产装置的压缩机,吹扫时吹扫压力不得超过容器和管道的设计压力,流速不宜小于20m/s。

(2)吹扫和清洗时不允许吹洗的管道设备应与吹洗系统隔离。

(3)吹洗时,管道系统中的孔板、调节阀、节流阀、重要阀门、安全阀、重要仪表等应拆下并妥善保管,不能拆下的应采用旁路或其它保护措施。

(4)吹洗时应按主管、支管、疏排管依次进行,吹洗出的脏物不得进入已经合格的管道。吹洗前应检查管道系统中支架、管座是否牢固,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空气吹扫时应设置安全禁区。管道系统吹扫程序如下:

由管段PG1116 VG1103 PG1117 PG1109 PG1108 V1101 PG1107 E1105 PG1110 V1101-2 PG1111 E1604 PG110、PG11012

PG1114 V1102 PG1115、PG1101、PG1113、PG1124、PG1102 E1102 PG1103 T1101 PG1121、PG1122、PG1123、PG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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