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验证新版GMP附录
新版GMP《确认与验证》附录解读与探讨(下)
新版GMP《确认与验证》附录解读与探讨(下)展开全文PART13第二十一条采用新的生产处方或生产工艺进行首次工艺验证应当涵盖该产品的所有规格。
企业可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采用简略的方式进行后续的工艺验证,如选取有代表性的产品规格或包装规格、最差工艺条件进行验证,或适当减少验证批次。
解读和探讨所有规格,是否包括所有不同中间产品的规格?还是仅是制剂阶段?举例来说,生物制品的中间品、原液、半成品、中间品都有暂存的规格,这些规格在工艺验证中是如何体现的?这些规格是否可以随意更改?建议也应关注中间产品的规格以及中间产品与制剂的对应关系。
风险评估主要依据见如下表格:图2PART14第二十二条工艺验证批的批量应当与预定的商业批的批量一致。
第二十三条工艺验证前至少应当完成以下工作:(一)厂房、设施、设备经过确认并符合要求,分析方法经过验证或确认。
(二)日常生产操作人员应当参与工艺验证批次生产,并经过适当的培训。
(三)用于工艺验证批次生产的关键物料应当由批准的供应商提供,否则需评估可能存在的风险。
解读和探讨验证批与预定的商业批的批量一致,跟附加值没有关系。
问题就来了,一些高附加值的产品做完工艺验证允不允许上市?如果不允许上市,商业批的产品报废,对企业造成较大损失,如何平衡?第二十三条指出了验证至少包含的内容,体现了PV的逻辑顺序。
分析方法确认与验证与PV的联系,是重要的关注点之一:覆盖全(原材料的检验方法,中间品检验方法是否涵盖);内容广(是否包括所有的检验项目,是否参考了药典或其他指南要求);逻辑通(方法确认与验证与其他验证以及各种放行管理的逻辑顺序应正确);数据真(有电子数据用电子数据,没有可以用打印数据,最差的选择是手工记录)。
重点关注全部使用手工记录完成的分析方法验证,其他的重点关注计算机化系统的验证与管理。
制药企业整体的验证项目或整体规划,实验室应该作为药厂规划的第一步,然后是公共设施和辅助设施,最后才是规划车间。
新版GMP附录-11-确认与验证
新版GMP附录-11-确认与验证附录:11确认与验证第一章范围第一条本附录适用于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涉及的所有确认与验证活动。
第二章原则第二条企业应当确定需要进行的确认或验证工作,以证明有关操作的关键要素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确认和验证的范围和程度应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确认。
确认与验证应当贯穿于产品生命周期的全过程。
第三章验证总计划第三条所有的确认与验证活动都应当事先计划。
确认与验证的关键要素都应在验证总计划或同类文件中详细说明。
第四条验证总计划应当至少包含以下信息:(一)确认与验证的基本原则;(二)确认与验证活动的组织机构及职责;(三)待确认或验证项目的概述;(四)确认或验证方案、报告的基本要求;(五)总体计划和日程安排;(六)在确认与验证中偏差处理和变更控制的管理;(七)保持持续验证状态的策略,包括必要的再确认和再验证;(八)所引用的文件、文献。
第五条对于大型和复杂的项目,可制订单独的项目验证总计划。
第四章文件第六条确认与验证方案应当经过审核和批准。
确认与验证方案应当详述关键要素和可接受标准。
第七条供应商或第三方提供验证服务的,企业应当对其提供的确认与验证的方案、数据或报告的适用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核、批准。
第八条确认或验证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汇总分析获得的数据和结果,撰写确认或验证报告。
企业应当在报告中对确认与验证过程中出现的偏差进行评估,必要时进行彻底调查,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变更已批准的确认与验证方案,应当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确认或验证报告应当经过书面审核、批准。
第九条当确认或验证分阶段进行时,只有当上一阶段的确认或验证报告得到批准,或者确认或验证活动符合预定目标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确认或验证活动。
上一阶段的确认或验证活动中不能满足某项预先设定标准或偏差处理未完成,经评估对下一阶段的确认或验证活动无重大影响,企业可对上一阶段的确认或验证活动进行有条件的批准。
第十条当验证结果不符合预先设定的可接受标准时,应当进行记录并分析原因。
GMP新附录(2015)--确认与验证docx
第三十九条 在清洁验证中,不能采用反复清洗至清洁的方法。目视检查是一 个很重要的标准,但通常不能作为单一可接受标准使用。 第四十条 清洁验证的次数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确定,通常应当至少进行连续三 次。 清洁验证计划完成需要一定的时间,验证过程中每个批次后的清洁效果需及 时进行确认。必要时,企业在清洁验证后应当对设备的清洁效果进行持续确 认。 第四十一条 验证应当考虑清洁方法的自动化程度。当采用自动化清洁方法时, 应当对所用清洁设备设定的正常操作范围进行验证;当使用人工清洁程序时, 应当评估影响清洁效果的各种因素,如操作人员、清洁规程详细程度(如淋 洗时间等),对于人工操作而言,如果明确了可变因素,在清洁验证过程中 应当考虑相应的最差条件。 第四十二条 活性物质残留限度标准应当基于毒理试验数据或毒理学文献资 料的评估建立。 如使用清洁剂,其去除方法及残留量应当进行确认。 可接受标准应当考虑工艺设备链中多个设备潜在的累积效应。 第四十三条 应当在清洁验证过程中对潜在的微生物污染进行评价,如需要, 还应当评价细菌内毒素污染。应当考虑设备使用后至清洁前的间隔时间以及 设备清洁后的保存时限对清洁验证的影响。 第四十四条 当采用阶段性生产组织方式时,应当综合考虑阶段性生产的最长 时间和最大批次数量,以作为清洁验证的评价依据。 第四十五条 当采用最差条件产品的方法进行清洁验证模式时,应当对最差条 件产品的选择依据进行评价,当生产线引入新产品时,需再次进行评价。如
GM新P附录:确认与验证(全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年0修订)》 计算机化系统和确认与验证两个附录的公告( 201年5第 54号) 201年505月 26日 发布 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201年0修订)》第三百一十条规定,现 发布《计算机化系统》和《确认与验证》两个附录,作为《药品生产质量管 理规范( 201年0修订)》配套文件,自 201年512月 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计算机化系统 2.确认与验证 食品 药品监管总局 201年55月 26日 附件 2 确认与验证 第一章 范 围 第一条 本附录适用于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涉及的所有确认与验证活 动。 第二章 原 则 第二条 企业应当确定需要进行的确认或验证工作,以证明有关操作的关键要 素能够得到有效控制。确认和验证的范围和程度应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确认。 确认与验证应当贯穿于产品生命周期的全过程。
新版GMP 附录1 无菌药品 (最终稿)
附录1:无菌药品第一章范围第一条 无菌药品是指法定药品标准中列有无菌检查项目的制剂和原料药,包括注射剂、眼用制剂、无菌软膏剂、无菌混悬剂等。
第二条 本附录适用于无菌制剂生产全过程以及无菌原料药的灭菌和无菌生产过程。
第三条 悬浮粒子、浮游菌、沉降菌和表面微生物等测试方法应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第二章原则第四条 无菌药品的生产须满足其质量和预定用途的要求,应最大限度降低微生物、各种微粒和热原的污染。
生产人员的技能、所接受的培训及其工作态度是达到上述目标的关键因素,无菌药品的生产必须严格按照精心设计并经验证的方法及规程进行,产品的无菌或其它质量特性绝不能只依赖于任何形式的最终处理或成品检验。
第五条 无菌药品按生产工艺可分为两类:采用最终灭菌工艺的为最终灭菌产品;部分或全部工序采用无菌生产工艺的为非最终灭菌产品。
第六条 无菌药品生产的人员、设备和物料应通过气锁间进入洁净区,如采用机械连续传输物料时,应采用正压气流保护并监测压差。
物料准备、产品配制和灌装或分装等操作必须在洁净区内分区(室)进行。
第七条 应按所需环境的特点确定无菌药品洁净生产区的级别。
每一步生产操作的环境都应达到适当的动态洁净度标准,以尽可能降低产品或所处理的物料被微粒或微生物污染的风险。
第三章洁净度级别及监测第八条 洁净区的设计必须符合相应的洁净度要求,包括达到“静态”和“动态”的标准。
第九条 无菌药品生产所需的洁净区可分为以下4个级别:A级高风险操作区,如:灌装区、放置胶塞桶、敞口安瓿瓶、敞口西林瓶的区域及无菌装配或连接操作的区域。
通常用单向流操作台(罩)来维持该区的环境状态。
单向流系统在其工作区域必须均匀送风,风速为0.36-0.54m/s(指导值)。
应有数据证明单向流的状态并须验证。
在密闭的隔离操作器或手套箱内,可使用较低的风速。
B级指无菌配制和灌装等高风险操作A级区所处的背景区域。
C级和D级指生产无菌药品过程中重要程度较低的洁净操作区。
(完整版)新版GMP及附录完整版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发布2011年02月12日发布历经5年修订、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以下简称新版药品GMP)今天对外发布,将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药品GMP)是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
我国自1988年第一次颁布药品GMP至今已有20多年,其间经历1992年和1998年两次修订,截至2004年6月30日,实现了所有原料药和制剂均在符合药品GMP的条件下生产的目标。
新版药品GMP共14章、313条,相对于1998年修订的药品GMP,篇幅大量增加。
新版药品GMP吸收国际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按照“软件硬件并重”的原则,贯彻质量风险管理和药品生产全过程管理的理念,更加注重科学性,强调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达到了与世界卫生组织药品GMP的一致性。
药品GMP的修订是药监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要求,进一步关注民生、全力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又一重大举措,它的实施将进一步有利于从源头上把好药品质量安全关。
1998年修订的药品GMP的实施,在提升我国药品质量、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世界卫生组织及欧美等国家和地区药品GMP的技术标准得到很大的提升,新的理念和要求不断更新和涌现,我国现行药品GMP需要与时俱进,以适应国际药品GMP发展趋势,也是药品安全自身的要求。
我国现有药品生产企业在整体上呈现多、小、散、低的格局,生产集中度较低,自主创新能力不足。
实施新版药品GMP,是顺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
有利于促进医药行业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淘汰落后生产力;有利于调整医药经济结构,以促进产业升级;有利于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加快医药产品进入国际市场。
新版药品GMP修订的主要特点:一是加强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大幅提高对企业质量管理软件方面的要求。
欧盟发布新版GMP附录一《无菌产品生产》
附录1 无菌产品生产文件日期:2020-02-20目录•文件结构图• 1 范围• 2 原则• 3 药品质量体系(PQS)• 4 厂房• 5 设备• 6 公共设施•7 人员•8 生产和具体技术•9 活性微粒及非活性微粒的环境监测和工艺监测•10 质量控制(QC)•11.术语1 范围无菌产品的生产涵盖多种无菌产品类型(原料药,无菌辅料,内包装材料和成品制剂),包装规格(单剂量到多剂量),工艺(从高度自动化系统到手动工艺)和技术(如生物技术,传统小分子生产和密闭系统)。
本附录提供了运用质量风险管理(QRM)原则的所有无菌产品生产应施用的一般性指导,以确保最终产品中无微生物、微粒和热原污染。
QRM缩写适用于本文件全文,不会在具体段落中加以说明。
在列出具体限度或频率时,这些限度或频率应视为最低要求。
这些陈述是由于监管历史经验,即曾出现这些问题并影响了患者的安全。
本附录的目的是为无菌产品的生产提供指导。
然而,一些原则和指导,例如污染控制策略、厂房设计、洁净室分类、确认、监测和人员更衣,可用于支持其它非无菌、但有必要控制和减少微生物、微粒和热原污染的产品(例如某些液体、乳膏、软膏和低生物负荷的生物中间体)的生产。
如果生产商选择将本指南应用于非无菌产品,生产商应清楚地记录已施用了哪些原则,并应证明符合这些原则。
2 原则2.1 无菌产品的生产应符合特殊要求,以尽量降低微生物、微粒和热原污染的风险。
应考虑以下关键领域:i.应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指南的相关章节优化、确认和验证设施、设备和工艺设计。
应考虑使用适当的技术(例如,限制进入隔离系统(RABS),隔离器,自动系统,快速微生物检测和监测系统),以增强对产品的保护,防止潜在的外来微粒和微生物污染源(例如人员、物料和周围环境),并帮助快速检测环境和产品中的潜在污染物。
ii.人员应具备合适的资质和经验,培训和态度,尤其是生产、包装和发运过程中无菌产品保护所涉及的原则。
新修订GMP《确认与验证》附录解析
新修订GMP《确认与验证》附录解析新修订药品GMP附录《确认与验证》(简称新修订《确认与验证》附录)于5月26日发布,并将于2015年12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
在新修订《确认与验证》附录中,频频出现的“风险评估”、“生命周期”、“持续监控”等热点词汇,均响应了国际GMP 相关法规指南的最新理念及要求。
以下,笔者针对新修订《确认与验证》附录主要章节的内容及其对企业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以帮助企业加深认识,推动其贯彻实施。
内容分析第一章范围本章中提到的新修订《确认与验证》附录的范围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的所有确认与验证活动。
按照国际人用药协调委员会(ICH)Q10 制药质量体系模型图来说,GMP的范围涵盖了技术转移、商业化生产和产品退市三个阶段,本附录的范围也涵盖了产品生命周期中的技术转移、商业化生产和产品退市三个阶段。
本章中提到的“所有确认与验证活动”,包含了新修订药品GMP第七章确认与验证中提及的“厂房、设施、设备、检验仪器、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检验方法”等确认与验证活动。
第二章原则本章中提到的“确认和验证的范围和程度应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确认”的说法,在新修订药品GMP第138条中有相关描述,国内药企已有较好的风险意识和一定的认识基础。
当然,对于时刻变化的风险,需持续监控与评估。
药企应重点关注本章中的“确认与验证应当贯穿于产品生命周期的全过程”的要求。
产品的生命周期包括产品开发、技术转移、商业化生产与产品退市。
如何将确认与验证活动贯穿于产品的生命周期,将是企业面临的重大挑战。
企业在执行这部分内容时,可分别考虑各系统生命周期中的确认和验证活动,如设备确认、公用工程验证、工艺验证、清洁验证等。
第三章验证总计划验证总计划(VMP)是公司验证体系的纲领性文件,它要对整个验证程序、组织结构、内容和计划进行全面安排。
本章要求,“大型和复杂的项目,可制订单独的项目验证总计划”。
如果是大型项目,如建造多个新厂房等,最好的办法是为每个新厂房单独编写一份验证总计划。
工艺验证新版GMP附录
工艺验证流程:工艺验证的生命周期
1.工艺设计 设计,研发和放大 知识和技术转移 关键质量属性确定 关键工艺参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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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验证流程:工艺验证的生命周期
2.工艺确认 调试和确认厂房、设备、公用设施,人 员培训…… 工艺确认方案并成功执行 产品质量一致性与工艺能力的分析和评 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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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验证流程:工艺验证的生命周期
3.持续工艺确认 产品质量与工艺能力的监控与趋势分析 产品质量一致性与工艺能力的持续分析 和评估 再验证和后续确认 工艺验证应在足够的设计,研发和放 大后,才能成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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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和工艺的控制策略关键
• 控制策略Control Strategy(CS)
基于当前对产品和工艺的了解,为确保工艺性能和产品质量而计 划进行的一系列控制。这些控制可包括与原料药以及药物制剂的 材料和组分相关的参数和属性,设施和设备运行条件,过程控制 ,成品质量标准,以及相关的监测和控制方法与频率
9
什么时候工艺验证?
• 首次验证,当引入新的产品 • 变更后的验证: 当现有的产品,现有工艺从一个生产线、生产车间 或工厂转移到其它的生产线,生产车间或工厂时-技术 转移 当产品批量发生变更时 当关键工艺变更,关键工艺参数变更,关键设备等 等变更…… 是否需要工艺验证: 应建立在对产品和工艺进行基于风险,基于科学的系 统和综合评估之上! 10 应建立在法规要求上(CDE变更技术指南)!
GMP对工艺验证的要求
第一百四十二条当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因素,如原辅 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生产设备、生产环境 (或厂房)、生产工艺、检验方法等发生变更时,应当 进行确认或验证。必要时,还应当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批准。 第一百四十四条确认和验证不是一次性的行为。首次 确认或验证后,应当根据产品质量回顾分析情况进行再 确认或再验证。关键的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应当定期进 行再验证,确保其能够达到预期结果。
最新新版GMP及附录完整版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1发布232011年02月12日发布456历经5年修订、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药品生产质7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以下简称新版药品GMP)今8天对外发布,将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9《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药品GMP)是药10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
我国自1988年第一次颁布11药品GMP至今已有20多年,其间经历1992年和1998年两12次修订,截至2004年6月30日,实现了所有原料药和制13剂均在符合药品GMP的条件下生产的目标。
新版药品GMP14共14章、313条,相对于1998年修订的药品GMP,篇幅大15量增加。
新版药品GMP吸收国际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国情,16按照“软件硬件并重”的原则,贯彻质量风险管理和药品17生产全过程管理的理念,更加注重科学性,强调指导性和18可操作性,达到了与世界卫生组织药品GMP的一致性。
19药品GMP的修订是药监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要求,进一步关注民生、全力保障公众2021用药安全的又一重大举措,它的实施将进一步有利于从源22头上把好药品质量安全关。
1998年修订的药品GMP的实施,23在提升我国药品质量、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24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随着经济的25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世界卫生组织及欧美等国家和地区药26品GMP的技术标准得到很大的提升,新的理念和要求不断27更新和涌现,我国现行药品GMP需要与时俱进,以适应国28际药品GMP发展趋势,也是药品安全自身的要求。
29我国现有药品生产企业在整体上呈现多、小、散、低的格局,生产集中度较低,自主创新能力不足。
实施新3031版药品GMP,是顺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转变经济发32展方式的要求。
有利于促进医药行业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33淘汰落后生产力;有利于调整医药经济结构,以促进产业34升级;有利于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加快医药产品35进入国际市场。
2020年新版GMP及附录完整版(共12个附录)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2011年02月12日发布历经5年修订、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以下简称新版药品GMP)今天对外发布,将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药品GMP)是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
我国自1988年第一次颁布药品GMP至今已有20多年,其间经历1992年和1998年两次修订,截至2004年6月30日,实现了所有原料药和制剂均在符合药品GMP的条件下生产的目标。
新版药品GMP共14章、313条,相对于1998年修订的药品GMP,篇幅大量增加。
新版药品GMP吸收国际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按照“软件硬件并重”的原则,贯彻质量风险管理和药品生产全过程管理的理念,更加注重科学性,强调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达到了与世界卫生组织药品GMP的一致性。
药品GMP的修订是药监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要求,进一步关注民生、全力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又一重大举措,它的实施将进一步有利于从源头上把好药品质量安全关。
1998年修订的药品GMP的实施,在提升我国药品质量、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世界卫生组织及欧美等国家和地区药品GMP的技术标准得到很大的提升,新的理念和要求不断更新和涌现,我国现行药品GMP需要与时俱进,以适应国际药品GMP发展趋势,也是药品安全自身的要求。
我国现有药品生产企业在整体上呈现多、小、散、低的格局,生产集中度较低,自主创新能力不足。
实施新版药品GMP,是顺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
有利于促进医药行业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淘汰落后生产力;有利于调整医药经济结构,以促进产业升级;有利于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加快医药产品进入国际市场。
新版药品GMP修订的主要特点:一是加强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大幅提高对企业质量管理软件方面的要求。
新版GMP三个附录7月1日施行
附件1中药饮片第一章范围第一条本附录适用于中药饮片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
第二条产地趁鲜加工中药饮片的,按照本附录执行。
第三条民族药参照本附录执行。
第二章原则第四条中药饮片的质量与中药材质量、炮制工艺密切相关,应当对中药材质量、炮制工艺严格控制;在炮制、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控制污染,防止变质,避免交叉污染、混淆、差错;生产直接口服中药饮片的,应对生产环境及产品微生物进行控制。
第五条中药材的来源应符合标准,产地应相对稳定。
第六条中药饮片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或审批的标准炮制。
第七条中药饮片应按照品种工艺规程生产。
中药饮片生产条件应与生产许可范围相适应,不得外购中药饮片的中间产品或成品进行分包装或改换包装标签。
第三章人员第八条企业的生产管理负责人应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三年以上从事中药饮片生产管理的实践经验,或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八年以上从事中药饮片生产管理的实践经验。
第九条企业的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应当具备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并有中药饮片生产或质量管理五年以上的实践经验,其中至少有一年的质量管理经验。
第十条企业的关键人员以及质量保证、质量控制等人员均应为企业的全职在岗人员。
第十一条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人员应具备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质量控制的实际能力,具备鉴别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真伪优劣的能力。
第十二条从事中药材炮制操作人员应具有中药炮制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从事毒性中药材等有特殊要求的生产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知相关的劳动保护要求。
第十三条负责中药材采购及验收的人员应具备鉴别中药材真伪优劣的能力。
第十四条从事养护、仓储保管人员应掌握中药材、中药饮片贮存养护知识与技能。
第十五条企业应由专人负责培训管理工作,培训的内容应包括中药专业知识、岗位技能和药品GMP相关法规知识等。
2023年新版gmp指南对工艺验证的解读
2023年新版GMP指南对工艺验证的解读近日,2023年新版GMP指南发布,引起了全行业的广泛关注。
其中,对工艺验证的要求和解读备受关注。
本文将深入探讨新版GMP指南对工艺验证的要求,分析其深刻影响,并提供个人观点和理解。
一、新版GMP指南对工艺验证的基本要求1.1 工艺验证的定义和范围在2023年新版GMP指南中,工艺验证被定义为“确保工艺能够稳定、可靠地生产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
这表明工艺验证不仅涵盖了产品质量,还包括了工艺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在制药行业中,这意味着生产工艺的验证必须覆盖各个环节,确保产品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1.2 工艺验证的主要内容新版GMP指南对工艺验证的要求更加具体和细致,主要包括:确定工艺验证的范围和目标、建立验证方案和实施验证、评估验证结果并制定相应计划、定期复核验证结果和调整验证方案。
这些要求提高了工艺验证的标准和效果,对企业生产和产品质量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新版GMP指南对工艺验证的深刻影响2.1 对企业生产管理的影响新版GMP指南对工艺验证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这对企业生产管理产生了深刻影响。
企业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满足新要求,包括加强设备设施的管理、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等。
新要求也迫使企业提高生产管理水平,更加注重工艺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从而提升产品质量。
2.2 对产品质量管理的影响工艺验证是确保产品质量的关键环节,新版GMP指南对其要求进一步提高,将直接影响产品质量管理。
企业需要加强对生产工艺的管理和控制,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验证要求,并对验证结果进行严格评估和复核。
这将有助于提升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减少质量管理风险。
三、个人观点和理解这次对工艺验证的要求提高是新版GMP指南的一大亮点。
我认为,这将推动制药行业向更加规范化和标准化的方向发展,有助于提升产品质量、保障用药安全。
企业也需要思考如何更好地适应这一变化,加强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保证产品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2023年新版gmp指南对工艺验证的解读
2023年新版gmp指南对工艺验证的解读2023年新版gmp指南对工艺验证的解读1. 引言在药品生产领域,工艺验证是确保药品质量和药效的重要环节。
而随着2023年新版gmp指南的发布,工艺验证的规定和要求也将会发生一些变化。
本文将对2023年新版gmp指南对工艺验证的要求进行全面解读,并分享个人观点和理解。
2. 2023年新版gmp指南对工艺验证的重要性工艺验证是保证药品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符合质量标准的关键步骤。
它涉及到从原材料采购到生产工艺流程再到最终成品的全面检验和验证。
2023年新版gmp指南对工艺验证的要求将更加注重全面性和深度,以确保药品生产过程的质量和安全。
3. 深入探讨2023年新版gmp指南对工艺验证的要求3.1 原材料采购过程在新版gmp指南中,对原材料采购过程的要求将更加严格。
除了对原材料质量的要求外,还将对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生产工艺进行全面审查和验证,以确保原材料的质量符合标准。
3.2 生产工艺流程新版gmp指南将更加注重生产工艺流程的全面性和连续性。
对于关键工艺参数的设定、监控和验证将更加严格,以确保生产过程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3.3 最终成品检验在新版gmp指南中,对最终成品的检验和验证将更加注重全面性和深度。
除了常规的质量检验外,还将对成品的稳定性、纯度和药效进行更加全面和深入的验证,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4. 总结和回顾通过对2023年新版gmp指南对工艺验证的深度和广度解读,我们对工艺验证的重要性和要求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只有严格遵循新版gmp 指南的要求,才能确保药品生产过程的质量和安全。
5. 个人观点和理解个人认为,2023年新版gmp指南对工艺验证的要求更加注重全面性和深度,这将对药品生产企业提出更高的要求。
但与此这也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药品生产过程的质量和安全标准。
2023年新版gmp指南对工艺验证的要求将对药品生产企业提出更高的要求,但这也将有助于推动整个行业向更加规范和安全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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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无菌药品第一章范围第一条无菌药品是指法定药品标准中列有无菌检查项目的制剂和原料药,包括无菌制剂和无菌原料药。
第二条本附录适用于无菌制剂生产全过程以及无菌原料药的灭菌和无菌生产过程。
第二章原则第三条无菌药品的生产须满足其质量和预定用途的要求,应当最大限度降低微生物、各种微粒和热原的污染。
生产人员的技能、所接受的培训及其工作态度是达到上述目标的关键因素,无菌药品的生产必须严格按照精心设计并经验证的方法及规程进行,产品的无菌或其它质量特性绝不能只依赖于任何形式的最终处理或成品检验(包括无菌检查)。
第四条无菌药品按生产工艺可分为两类:采用最终灭菌工艺的为最终灭菌产品;部分或全部工序采用无菌生产工艺的为非最终灭菌产品。
第五条无菌药品生产的人员、设备和物料应通过气锁间进入洁净区,采用机械连续传输物料的,应当用正压气流保护并监测压差。
第六条物料准备、产品配制和灌装或分装等操作必须在洁净区内分区域(室)进行。
第七条应当根据产品特性、工艺和设备等因素,确定无菌药品生产用洁净区的级别。
每一步生产操作的环境都应当达到适当的动态洁净度标准,尽可能降低产品或所处理的物料被微粒或微生物污染的风险。
第三章洁净度级别及监测第八条洁净区的设计必须符合相应的洁净度要求,包括达到“静态”和“动态”的标准。
第九条无菌药品生产所需的洁净区可分为以下4个级别:A级:高风险操作区,如灌装区、放置胶塞桶和与无菌制剂直接接触的敞口包装容器的区域及无菌装配或连接操作的区域,应当用单向流操作台(罩)维持该区的环境状态。
单向流系统在其工作区域必须均匀送风,风速为0.36-0.54m/s(指导值)。
应当有数据证明单向流的状态并经过验证。
在密闭的隔离操作器或手套箱内,可使用较低的风速。
B级:指无菌配制和灌装等高风险操作A级洁净区所处的背景区域。
C级和D级:指无菌药品生产过程中重要程度较低操作步骤的洁净区。
以上各级别空气悬浮粒子的标准规定如下表:悬浮粒子最大允许数/立方米洁净度级别静态动态(3)≥0.5μm≥5.0μm(2)≥0.5μm≥5.0μm A级(1)352020352020B级3520293520002900C级3520002900352000029000D级352000029000不作规定不作规定注:(1)为确认A级洁净区的级别,每个采样点的采样量不得少于1立方米。
新版GMP对工艺验证要求及思路
新版GMP对工艺验证要求及思路内容工艺验证的新思路工艺验证的新思路工艺验证应当证明一个生产工艺按照规定的工艺参数能够持续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产品。
中国2010版收集并评估从工艺设计阶段一直到商业化生产的数据用这些数据确立科学证据证明该工艺能够始终如一地生产出优质产品。
FDA2011书面化的证据证明工艺在所建立的参数范围内能有效和重复生产出符合预期标准和质量属性的医药产品。
EU2001规定的工艺能始终如一地生产出符合预期标准和质量属性的产品。
PIC/S2001确认的定义证明厂房、设施、设备能正确运行并可达到预期结果的一系列活动。
验证的定义证明任何操作规程或方法、生产工艺或系统能够达到预期结果的一系列活动。
第一百三十八条企业应当确定需要进行的确认或验证工作以证明有关操作的关键要素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确认或验证的范围和程度应当经过风险评估来确定。
第一百三十九条企业的厂房、设施、设备和检验仪器应当经过确认应当采用经过验证的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检验方法进行生产、操作和检验并保持持续的验证状态。
第一百四十条应当建立确认与验证的文件和记录并能以文件和记录证明达到以下预定的目标一设计确认应当证明厂房、设施、设备的设计符合预定用途和本规范要求二安装确认应当证明厂房、设施、设备的建造和安装符合设计标准三运行确认应当证明厂房、设施、设备的运行符合设计标准四性能确认应当证明厂房、设施、设备在正常操作方法和工艺条件下能够持续符合标准五工艺验证应当证明一个生产工艺按照规定的工艺参数能够持续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产品。
第一百四十一条采用新的生产处方或生产工艺前应当验证其常规生产的适用性。
生产工艺在使用规定的原辅料和设备条件下应当能够始终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产品。
第一百四十二条当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因素如原辅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生产设备、生产环境或厂房、生产工艺、检验方法等发生变更时应当进行确认或验证。
新版GMP附录1+无菌药品附..
附录1:无菌药品第一章范围第一条无菌药品是指法定药品标准中列有无菌检查项目的制剂和原料药,包括注射剂、眼用制剂、无菌软膏剂、无菌混悬剂等。
第二条本附录适用于无菌制剂生产全过程以及无菌原料药的灭菌和无菌生产过程。
第三条悬浮粒子、浮游菌、沉降菌和表面微生物等测试方法应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第二章原则第四条无菌药品的生产须满足其质量和预定用途的要求,应最大限度降低微生物、各种微粒和热原的污染。
生产人员的技能、所接受的培训及其工作态度是达到上述目标的关键因素,无菌药品的生产必须严格按照精心设计并经验证的方法及规程进行,产品的无菌或其它质量特性绝不能只依赖于任何形式的最终处理或成品检验。
第五条无菌药品按生产工艺可分为两类:采用最终灭菌工艺的为最终灭菌产品;部分或全部工序采用无菌生产工艺的为非最终灭菌产品。
第六条无菌药品生产的人员、设备和物料应通过气锁间进入洁净区,如采用机械连续传输物料时,应采用正压气流保护并监测压差。
物料准备、产品配制和灌装或分装等操作必须在洁净区内分区(室)进行。
第七条应按所需环境的特点确定无菌药品洁净生产区的级别。
每一步生产操作的环境都应达到适当的动态洁净度标准,以尽可能降低产品或所处理的物料被微粒或微生物污染的风险。
第三章洁净度级别及监测第八条洁净区的设计必须符合相应的洁净度要求,包括达到“静态”和“动态”的标准。
第九条无菌药品生产所需的洁净区可分为以下4个级别:A级高风险操作区,如:灌装区、放置胶塞桶、敞口安瓿瓶、敞口西林瓶的区域及无菌装配或连接操作的区域。
通常用层流操作台(罩)来维持该区的环境状态。
层流系统在其工作区域必须均匀送风,风速为0.36-0.54m/s(指导值)。
应有数据证明层流的状态并须验证。
在密闭的隔离操作器或手套箱内,可使用单向流或较低的风速。
B级指无菌配制和灌装等高风险操作A级区所处的背景区域。
C级和D级指生产无菌药品过程中重要程度较低的洁净操作区。
以上各级别空气悬浮粒子的标准规定如下表:注:(1)为了确定A级区的级别,每个采样点的采样量不得少于1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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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工艺验证?
• 首次验证,当引入新的产品 • 变更后的验证: 当现有的产品,现有工艺从一个生产线、生产车间 或工厂转移到其它的生产线,生产车间或工厂时-技术 转移 当产品批量发生变更时 当关键工艺变更,关键工艺参数变更,关键设备等 等变更…… 是否需要工艺验证: 应建立在对产品和工艺进行基于风险,基于科学的系 统和综合评估之上! 9 应建立在法规要求上(CDE变更技术指南)!
工艺验证流程:工艺验证的生命周期
1.工艺设计 设计,研发和放大 知识和技术转移 关键质量属性确定 关键工艺参数确定
10
工艺验证流程:工艺验证的生命周期
2.工艺确认 调试和确认厂房、设备、公用设施,人 员培训„„ 工艺确认方案并成功执行 产品质量一致性与工艺能力的分析和评 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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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验证流程:工艺验证的生命周期
•确定关键质量属性和关键工艺参数 产品、工艺和设备之间的关联是建立控制策略和达到工艺控制的 基本知识和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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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质量属性与关键工艺参数关键
• 关键质量属性 Critical Quality Attribute(CQA)
产品的物理、化学、生物或微生物性质或特征,应在适当的限度 ,范围或分布之内,以确保预期的产品质量
• 控制策略与控制能力
产品和工艺的控制策略是工艺验证的基础! 工艺验证,在本质上是验证产品和工艺的控制策略,和对工艺 的控制能力! 产品和工艺的控制策略(即产品/工艺知识和理解)是工艺验证 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成功的实施控制策略(即达到工 艺控制能力)是另一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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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研发:建立产品和工艺的控制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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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P对工艺验证的要求
第一百四十条应当建立确认与验证的文件和记录,并能以文件和 记录证明达到以下预定的目标: (一)设计确认应当证明厂房、设施、设备的设计符合 预定用途和本规范要求; (二)安装确认应当证明厂房、设施、设备的建造和安 装符 合设计标准; (三)运行确认应当证明厂房、设施、设备的运行符合 设计标准; (四)性能确认应当证明厂房、设施、设备在正常操作 方法和工艺条件下能够持续符合标准; (五)工艺验证应当证明一个生产工艺按照规定的工艺 参数能够持续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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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P对工艺验证的要求
• 第一百四十一条采用新的生产处方或生产工艺前,应 当验证其常规生产的适用性。生产工艺在使用规定的 原辅料和设备条件下,应当能够始终生产出符合预定 用途和注册要求的产品。 • 理解: 1.商业化生产工艺应该在规定的原辅料、规定的包装 材料、规定的设备、规定的批量、规定的生产环境、 规定的工艺、规定的检验方法、规定的人员条件下生 产。 2. 生产工艺具有重现性、稳定性、可控性。 3.目标:保持持续的验证状态,能够始终生产出符合 6 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产品。
一、一般要求和工艺验证
1
工艺验证的定义
工艺验证应当证明一个生产工艺按照规定的工艺参数 能够持续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产品。 (中国GMP附录) 收集并评估从设计研发一直到商业化生产阶段的数据, 并用这些数据科学的证明该工艺有能力持续稳定地生 产出优质产品。(FDA2011工艺验证指南) 书面化的证据,证明工艺在设定参数范围内能有效稳 定地运行并生产出符合预定质量标准和质量特性药品 的验证。(EU GMP) 规定的工艺能始终如一地生产出符合预期标准和质量 属性的产品。(PIC/S 2001)
3.持续工艺确认 产品质量与工艺能力的监控与趋势分析 产品质量一致性与工艺能力的持续分析 和评估 再验证和后续确认 工艺验证应在足够的设计,研发和放 大后,才能成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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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和工艺的控制策略关键
Hale Waihona Puke • 控制策略Control Strategy(CS)
基于当前对产品和工艺的了解,为确保工艺性能和产品质量而计 划进行的一系列控制。这些控制可包括与原料药以及药物制剂的 材料和组分相关的参数和属性,设施和设备运行条件,过程控制 ,成品质量标准,以及相关的监测和控制方法与频率
2
共同的三点
1. 证明和证据,即有记录的书面证据,或 科学证据验证方案和报告。 2. 有预先设定的工艺和工艺参数(工艺理 解)。 3. 生命周期内(设计研发到商业化生产) 始终符合预定用途疗效和注册要求,即 药品疗效、安全性和质量标准的一致性。
3
GMP对工艺验证的要求
第一百三十九条企业的厂房、设施、设 备和检验仪器应当经过确认,应当采用 经过验证的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检验 方法进行生产、操作和检验,并保持持 续的验证状态。
• 产品和工艺控制策略的研究和开发解决以下问题:
1.产品质量属性:产品有效和患者安全必然要求的,需要进行控制 关键点:建立患者需求和产品质量属性之间的关联关系 2.如何测量产品质量属性(什么测量方法)? 3.什么产品规格和质量标准需要进行控制(什么质量标准)? 4.什么工艺参数需要进行控制? 关键点:建立产品质量属性和工艺参数之间的关联关系 5.对于每项工艺参数应控制到什么程度(研究,开发,并确定工艺参数可运行范围) 6.如何将每项工艺参数控制在其被要求的“运行范围”之内(如何达到控制) 关键点:建立工艺参数与工艺设备,工程控制,监测与操作规程之间的关联关系
GMP对工艺验证的要求
第一百四十二条当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因素,如原辅 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生产设备、生产环境 (或厂房)、生产工艺、检验方法等发生变更时,应当 进行确认或验证。必要时,还应当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批准。 第一百四十四条确认和验证不是一次性的行为。首次 确认或验证后,应当根据产品质量回顾分析情况进行再 确认或再验证。关键的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应当定期进 行再验证,确保其能够达到预期结果。
7
为什么工艺验证
• 因为有法规要求,监管机构(CFDA)要求工 艺验证。 • 因为验证的工艺能更好地保证产品的质量。
不能对产品进行100%检测,并且挑选出所有的次品 和废品
• 因为验证的工艺能够保证持续稳定地生产
不是为监管机构 ,不仅为产品质量,而是为生产商
自身:持续的,可靠的,拥有竞争力的,高盈利的生 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