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拌砂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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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拌砂浆监理细则

预拌砂浆监理细则

预拌砂浆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审核:目录一、工程概况二、监理范围及监理工作内容三、监理依据四、监理质量控制措施五、工程质量验收控制(一)工程概况(二)监理范围及监理工作内容一、监理工作范围: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验收规范,对使用预拌砂浆进行日常监理。

对不按照规定使用预拌砂浆的,监理工程师不得签署同意文件。

二、监理工作内容监理工作主要包括:审查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资质,审批预拌砂浆施工方案,预拌砂浆进场验收,预拌砂浆储存和使用控制,分项工程验收。

1、预拌砂浆供应单位资质审核(1)预拌砂浆供应单位资质、营业范围应符合政府有关规定,同时应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预拌砂浆供应单位的资质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3)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批,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2、施工方案的审批(1)审查施工方质保体系是否满足工程要求,质保措施是否齐全、有效。

(2)砌筑、抹灰、地面砂浆强度等级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可行。

(3)砌体材料对砌筑、抹灰砂浆的技术性能要求。

(4)砂浆稠度的选择是否正确。

3、预拌砂浆进场验收审核(1)进场的预拌砂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出厂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明、产品使用说明书,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生产企业名称、商标、品种规格是否与质量证明资料一致进行验收。

(2)首次进场的预拌砂浆取样应在监理单位的见证下实施拌合物性能检验(强度、稠度、分层度、凝结时间),砂浆强度检验试样:同一种类、同一强度等级的预拌砂浆每50m3取样一次,制作试件不少于一组。

不合格的产品一律禁止使用。

(3)在拌合物性能检验合格后,可依据《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等规定进行进场的见证复验,具体要求如下:①主要复试检验项目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抹灰砂浆:拉伸粘结强度;地面砂浆:抗压强度;②复试检验批量砌筑砂浆:对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应以每一楼层且不超过250m3 为一个检验批;不足上述数量时,应按一批计。

预拌砂浆管理规定

预拌砂浆管理规定

济建质安站字[2010] 13 号关于印发《济南市预拌砂浆质量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济南市预拌砂浆质量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三日抄送:省质监总站,市城乡建设委田庄主任、王国富副主任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办公室2010年4月16日印发济南市预拌砂浆质量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济南市预拌砂浆质量管理规定》(济建质安监字[2009]9号),规范预拌砂浆生产、使用行为,强化监督管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本市范围内从事预拌砂浆生产、供应、使用活动和实施监督管理均应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预拌砂浆供需双方应按《合同法》及《预拌砂浆》标准要求签订买卖合同,严禁来料加工生产预拌砂浆。

供方应在买卖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到市建筑工程质量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办理合同登记。

第四条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应加强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严格执行现行标准规范和规定及合同约定,并符合如下要求。

(一)预拌砂浆所用原材料不应对人体、生物与环境造成有害的影响,并符合GB6566的规定。

进厂应按要求贮存和标识,且按国家现行标准规定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其中:1.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强度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厂的水泥不超过500t为一个检验批,检验至少一次,其结果应符合GB175标准规定;2.人工砂供应单位应提供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3.无现行国家、行业产品标准的原材料,供货单位应提供地方、企业标准,或省级以上产品鉴定证明文件,以及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同一厂家、同一产品不超过5t验证至少一次;(二)预拌砂浆配合比的设计及确定应根据相应标准,按(参)照《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进行设计和试验,其质量指标应满足JG/T230标准及其它相应标准要求;有合同约定的,尚应符合合同约定。

(三)认真按标准做好出厂检验。

干混砂浆按同品种、同规格型号不超过400t或4d产量为一检验批,检验项目按标准JG/T230第九章规定。

预拌砂浆技术协议

预拌砂浆技术协议

预拌砂浆技术协议1. 引言预拌砂浆是指在工厂或预拌站通过机械搅拌将石英砂、水泥、填充料以及添加剂等原材料按照一定比例混合制成的混凝土制品。

预拌砂浆具有优质、高效、环保等特点,被广泛应用于建筑工程中的墙体、地面、屋顶等各个部位。

本技术协议将详细介绍预拌砂浆的技术要求、质量控制和施工注意事项。

2. 技术要求2.1 原材料要求2.1.1 水泥: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优质硅酸盐水泥;2.1.2 石英砂:使用石英含量高于95%的细砂,应符合国家标准;2.1.3 填充料:使用细度模数适宜的石英砂、石粉、粉煤灰等填充料,其含砂量应小于30%;2.1.4 水:采用清洁的自来水或其他符合要求的水源,砂浆的含水率应适宜;2.1.5 添加剂: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并具备相应性能的预拌砂浆专用添加剂。

2.2 配合比设计2.2.1 配合比应根据不同的使用要求进行设计,包括砂浆强度等级、配合比的水灰比、黏结剂用量等要素;2.2.2 配合比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实验室试验和工程验证。

2.3 设备与容器要求2.3.1 设备:预拌砂浆生产线所使用的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生产设备的各项指标应满足设计要求;2.3.2 容器:储存砂浆的容器应干燥、洁净,确保砂浆品质不受外界影响。

3. 质量控制3.1 原材料质量控制3.1.1 检测水泥质量:水泥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取样检测,检测项目包括初凝时间、坍落度、强度等指标;3.1.2 石英砂检测:石英砂应进行颗粒分析,确保其细度模数、含砂率等指标符合要求;3.1.3 填充料质量检测:进行填充料的物理性能和标号检测;3.1.4 水质检测:检测水的酸碱度、杂质含量,确保水质符合要求;3.1.5 添加剂质量控制:按照添加剂生产厂家提供的质量要求进行检测。

3.2 生产过程质量控制3.2.1 生产设备检测: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3.2.2 配合比控制:生产过程中按照设计的配合比严格控制原材料的投入量;3.2.3 搅拌时间和搅拌速度:根据砂浆种类和要求,控制搅拌时间和搅拌速度;3.2.4 砂浆坍落度检测:每批生产的砂浆应进行坍落度检测,并符合设计要求。

预拌砂浆性能检测细则

预拌砂浆性能检测细则
b、向试模内一次注满砂浆,用捣棒均匀由外向里按螺丝旋方向插捣25次,为防止低稠度砂浆插捣后,可能留下孔洞,允许用灰刀沿模壁插捣数次,使砂浆高出试模顶面6~8mm。
c、当砂浆表面开始出现麻斑状态时(约15-30min),将高出部分砂浆沿试模顶面削去抹平。
d、试件制作后应在20±5?温度环境下停置一昼夜(24±2h),当气温较低时,适当延长时间,但不应超过两昼夜,然后对试件进行编号,并拆模,试件拆模后,在标准养护条件下继续养护28d,然后进行试压。
2、合上配电盘闸刀开关,按下试验机“电源按钮”指示灯亮。
3、试件上表面刷净擦干,侧面作为受压面对准刻划线,放入在球形底座上。
4、启动油泵,半紧回油阀,使试台升到刻度尺所指20mm左右,关闭送油阀转动推杆,调整指针,使其对零。
5、当试件接近上压板时,调整送油阀,使试件缓慢接触无冲气。
6、加荷速度应均匀,以每秒钟0.25~1.5KN的速度加荷。
7、当试件接近破坏而开始速热变形时,停止调整,试验机油门,直至试件破坏,然后记录破坏荷载。
8、砂浆立方体的抗压强度按下列公式计算:
fm-cu=K
式中:fm-cu—砂浆立方体抗压强度(Mpa)。
Nu—立方体破坏力(N)。
A—试件承压面积(mm2)
K—换算系数,取1.35
8.1、砂浆立方体抗压强度计算应精确至0. 1Mpa。
(4)稠度试验结果,按下列要求处理:
a、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1mm。
b、两次试验值之差如大于10mm,则应另取砂浆搅拌后重新测定。
2.砂浆立方体成型和养护
(1)抗压强度试验所用设备符合下列规定:
a、试模70.7mm×70.7mm 70.7mm立方体,由铸铁或钢制成应具有

预拌砂浆最新标准规范表

预拌砂浆最新标准规范表

预拌砂浆最新标准规范表预拌砂浆作为建筑材料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的安全性和耐久性。

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预拌砂浆的标准规范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

以下是最新的预拌砂浆标准规范表,供相关企业和专业人士参考。

一、预拌砂浆的定义预拌砂浆是指在工厂内按照一定比例将水泥、骨料、外加剂等原材料混合均匀后,通过专用运输设备直接运输到施工现场的砂浆。

二、预拌砂浆的分类预拌砂浆按照用途可分为: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地面砂浆、防水砂浆等。

三、原材料要求1. 水泥: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

2. 骨料:应具有良好的级配,无杂质,满足强度和耐久性要求。

3. 外加剂:应根据砂浆性能要求选择合适的外加剂,确保砂浆的稳定性和工作性。

四、性能指标1. 强度等级:预拌砂浆应根据设计要求选择合适的强度等级。

2. 稠度:预拌砂浆的稠度应满足施工要求,便于施工操作。

3. 保水性:预拌砂浆应具有良好的保水性,防止水分过快蒸发。

4. 抗渗性:预拌砂浆应具备一定的抗渗性,防止水分渗透。

五、施工要求1. 运输:预拌砂浆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剧烈震动和温度变化。

2. 储存:预拌砂浆应在阴凉干燥处储存,避免直接日晒和雨淋。

3. 使用:预拌砂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完毕,避免长时间存放。

六、质量控制1. 检验:预拌砂浆在出厂前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符合标准。

2. 施工监督:施工过程中应有专业人员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

3. 验收:施工完成后,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七、安全与环保1. 安全:施工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设备和工具。

2. 环保:预拌砂浆的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应符合环保要求,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八、结语预拌砂浆的最新标准规范表为建筑行业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有助于提升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和安全性。

相关企业和专业人士应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进行生产和施工,以确保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和长期稳定。

以上是预拌砂浆最新标准规范的概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预拌砂浆规范

预拌砂浆规范

预拌砂浆规范预拌砂浆是由水泥、砂子等原材料经过科学配比搅拌而成的建筑材料,被广泛应用于建筑施工中的砌筑、抹灰、填缝等工程。

为了保证预拌砂浆的质量和施工效果,有必要对其进行规范化管理。

下面将详细介绍预拌砂浆的规范要求。

1. 原材料要求:1.1 水泥: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无结块、无凝结珠,标签上应注明品牌、牌号、生产厂家等信息。

1.2 砂子: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无有机杂质、杂色和盐碱等不良现象。

1.3 外加剂:应选择品质优良的外加剂,且按照配方要求正确使用。

2. 配比要求:2.1 配比比例:应依据工程要求和使用部位的强度要求进行科学合理的配比,确保预拌砂浆的强度和性能满足设计要求。

2.2 配合比例:应按照设计要求和外加剂生产厂家提供的配合比进行使用,不得私自调整配合比例。

3. 搅拌要求:3.1 设备要求:搅拌设备应具备良好的搅拌性能,能够确保砂浆充分混合均匀,无积料现象。

3.2 搅拌时间:搅拌时间应控制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以确保砂浆的均匀搅拌、充分混合。

3.3 搅拌方式:搅拌方式可以采用机械搅拌或人工搅拌,但应确保均匀、充分混合。

4. 适用要求:4.1 施工期限:预拌砂浆应在施工期限内使用,不得长时间存放。

4.2 温度要求:施工时的环境温度应符合砂浆使用规范的要求,以免影响砂浆的使用性能。

4.3 湿度要求:施工时的空气湿度应符合砂浆使用规范的要求,以免影响砂浆的流动性和施工效果。

5. 存储要求:5.1 防潮防水:预拌砂浆应存放在防潮、防水的仓库或场地内,以免受潮变质。

5.2 正常温度:存储环境应保持在适宜的温度范围内,防止温度过高或过低对砂浆的质量产生负面影响。

5.3 有效期限:预拌砂浆的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信息应清晰可见,确保及时使用最新生产的产品。

综上所述,对于预拌砂浆的规范要求主要涉及原材料的质量、配比的合理性、搅拌的科学性、施工和存储的条件等方面。

遵循这些规范要求,能够提高预拌砂浆的质量稳定性和施工效果,减少质量问题的发生,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预拌砂浆使用管理规定(3篇)

预拌砂浆使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预拌砂浆的使用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使用预拌砂浆的建设工程。

预拌砂浆是指由水泥、石灰、砂、粉煤灰、外加剂等原材料按一定比例,在工厂内预先混合均匀,通过专用运输车运输至施工现场,现场无需再进行配制的干混砂浆。

第三条预拌砂浆的使用应遵循“规范使用、质量第一、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预拌砂浆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预拌砂浆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质量管理第五条预拌砂浆的生产企业应具备相应的生产条件,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并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生产。

第六条预拌砂浆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预拌砂浆》(GB/T 25181)的要求。

第七条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第八条预拌砂浆出厂前应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第九条预拌砂浆的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产品质量下降。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采购预拌砂浆时,应选择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稳定、信誉良好的生产企业。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在使用预拌砂浆前,应进行抽样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三章施工管理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预拌砂浆的施工。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配备相应的施工设备和人员,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制定预拌砂浆的施工方案,明确施工工艺、质量控制要点等。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预拌砂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做好预拌砂浆的施工记录,包括原材料、施工过程、质量检验结果等。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预拌砂浆施工的档案,妥善保管。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九条预拌砂浆的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火灾、中毒、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预拌砂浆管理规定

预拌砂浆管理规定

济建质安站字[2010] 13 号关于印发《济南市预拌砂浆质量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济南市预拌砂浆质量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三日抄送:省质监总站,市城乡建设委田庄主任、王国富副主任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办公室2010年4月16日印发济南市预拌砂浆质量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济南市预拌砂浆质量管理规定》(济建质安监字[2009]9号),规范预拌砂浆生产、使用行为,强化监督管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本市范围内从事预拌砂浆生产、供应、使用活动和实施监督管理均应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预拌砂浆供需双方应按《合同法》及《预拌砂浆》标准要求签订买卖合同,严禁来料加工生产预拌砂浆。

供方应在买卖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到市建筑工程质量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办理合同登记。

第四条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应加强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严格执行现行标准规范和规定及合同约定,并符合如下要求。

(一)预拌砂浆所用原材料不应对人体、生物与环境造成有害的影响,并符合GB6566的规定。

进厂应按要求贮存和标识,且按国家现行标准规定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其中:1.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强度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厂的水泥不超过500t为一个检验批,检验至少一次,其结果应符合GB175标准规定;2.人工砂供应单位应提供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3.无现行国家、行业产品标准的原材料,供货单位应提供地方、企业标准,或省级以上产品鉴定证明文件,以及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同一厂家、同一产品不超过5t验证至少一次;(二)预拌砂浆配合比的设计及确定应根据相应标准,按(参)照《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进行设计和试验,其质量指标应满足JG/T230标准及其它相应标准要求;有合同约定的,尚应符合合同约定。

(三)认真按标准做好出厂检验。

干混砂浆按同品种、同规格型号不超过400t或4d产量为一检验批,检验项目按标准JG/T230第九章规定。

预拌砂浆技术规程

预拌砂浆技术规程

预拌砂浆技术规程1 规范性引用文件GB6566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JGJ98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2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GB1345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GBl59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JC474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GJ63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GB9776建筑石膏GB9774水泥包装袋GB5020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JGJ70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GB/T50315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JGJ/T136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GBJ129砌体基本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2 分类和标记2.1 分类预拌砂浆按生产的搅拌形式分为两种:干拌砂浆与湿拌砂浆。

按使用功能分为两种:普通预拌砂浆和特种预拌砂浆。

按用途分为预拌砌筑砂浆、预拌抹灰砂浆、预拌地面砂浆及其他具有特殊用途的预拌砂浆。

按照胶凝材料的种类,可分为水泥砂浆和石膏砂浆。

2.2 标记1、用于预拌砂浆标记的符号,应根据其分类及使用材料的不同按下列规定使用:(1)DM――干拌砂浆(2)DMM――干拌砌筑砂浆(3)DPM――干拌抹灰砂浆(4)DSM――干拌地面砂浆(5)WM――湿拌砂浆(6)WMM――湿拌砌筑砂浆(7)WPM――湿拌抹灰砂浆(8)WSM――湿拌地面砂浆(9)水泥品种用其代号表示;(10)石膏用G表示;(11)稠度和强度等级用数字表示。

2、干拌砂浆标记:干拌砌筑砂浆、干拌抹灰砂浆和干拌地面砂浆标记符号可按其种类、强度等级、稠度和胶凝材料种类符号的组合表示。

3、湿拌砂浆标记:湿拌砌筑砂浆、湿拌抹灰砂浆和湿拌地面砂浆标记符号可按其类别、强度等级、稠度、凝结时间和胶凝材料种类符号的组合表示。

3 预拌砂浆的技术要求3.1 一般规定1、预拌砂浆的原材料、砂浆拌合料和硬化后的砂浆硬化体的技术性能指标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国家有关标准及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预拌砂浆执行标准

预拌砂浆执行标准

预拌砂浆执行标准1. 引言预拌砂浆是建筑工程中常用的一种建材,它具有施工方便、质量稳定等优点,因此在工程施工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为了确保预拌砂浆的质量和施工效果,制定一套明确的执行标准对于工程施工和质量保证至关重要。

2. 标准适用范围本执行标准适用于所有使用预拌砂浆的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建筑、公共建筑、道路工程等。

3. 标准定义3.1 预拌砂浆:由水泥、砂、掺合料等材料按照一定的配比,在工厂进行配制和混合而成的砂浆。

3.2 控制项:影响预拌砂浆质量的关键因素,包括材料选用、拌合比、质量检验等。

3.3 施工方:执行施工任务的承包商或工程施工团队。

4. 标准要求4.1 材料选用4.1.1 水泥: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普通硅酸盐水泥。

4.1.2 砂: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细砂。

4.1.3 掺合料:按照设计要求,选择合适的掺合料,并确保掺合料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4.2 拌合比4.2.1 按照设计要求确定预拌砂浆的拌合比,包括水泥、砂、水和掺合料的配比。

4.2.2 拌合比的调整应在工程实施前经过试验验证,确保预拌砂浆的工作性能和强度达到设计要求。

4.3 施工管理4.3.1 施工方应按照拌合比要求,正确进行预拌砂浆的配制和混合过程。

4.3.2 施工过程中应进行质量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

不合格的预拌砂浆应及时处理或替换。

4.4 质量检验4.4.1 对每批预拌砂浆进行质量检验,包括外观、工作性能、压缩强度等方面。

4.4.2 检验过程应符合国家和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 标准执行与监督5.1 施工方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预拌砂浆的配制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

5.2 相关监督机构应对预拌砂浆的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质量问题。

5.3 建设单位应对预拌砂浆的质量进行抽查,并保存相关检验记录,以备后续参考和评估。

6. 结论本执行标准对于预拌砂浆的质量控制和工程施工具有重要指导作用,施工方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施工管理和质量检验,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

宁波市促进预拌砂浆发展和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宁波市促进预拌砂浆发展和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宁波市促进预拌砂浆发展和应用管理实施细则甬建发〔2014〕113号2014年6月4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宁波市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管理办法》(甬政发〔2012〕94号),促进预拌砂浆发展和应用,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改善城市环境,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预拌砂浆的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是全市预拌砂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预拌砂浆发展和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市散装水泥和地方建筑材料管理处承担。

各县(市)区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预拌砂浆发展和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当地散装水泥管理机构承担。

第二章生产第四条新建预拌砂浆生产项目应当符合城乡规划以及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规划,并依法进行节能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

各县(市)区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应向投资者进行相关政策宣传、行业门槛说明及投资风险提示,避免预拌砂浆行业盲目投资建设。

第五条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普通干混砂浆生产项目散装发放能力应当达到百分之百。

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按《浙江省预拌干混砂浆生产企业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浙散办〔2010〕10号)取得备案证书。

预拌砂浆企业设计产能、注册资金、工艺设备、试验室基本条件及检测能力等具备备案基本条件并符合预拌砂浆规划要求的,由属地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出具意见,经市初审后向省散装水泥办公室申报备案。

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不得设立以总厂备案证书承接业务的分厂,不得允许挂靠或出借企业备案证书。

外市企业在本市销售普通干混砂浆的,在承接建设工程项目后应当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备案证书和本市具相应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预拌砂浆产品型式检测报告(一年内)到市散装水泥和地方建筑材料管理处进行项目登记。

第六条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及技术规范组织生产,接受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实施的质量监督管理,确保预拌砂浆产品质量。

预拌砂浆性能试验实施细则

预拌砂浆性能试验实施细则

预拌砂浆性能试验实施细则一、预拌砂浆稠度试验细则:1、检验依据:《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JGJ/T 70-2009第4条。

2、适用范围:适用于确定砂浆的配合比或控制施工过程中控制砂浆的稠度。

3、试验设备:应符合现行行标JGJ/T 70第4.0.2条的规定。

4、试验条件:砂浆拌和时,试验室的温度应保持在(20±5)℃.当需要模拟施工条件下所用的砂浆时,所用原材料的温度宜与施工现场保持一致。

5、试验步骤:应符合现行行标JGJ/T 70第4.0.3条的规定。

6、稠度试验结果的确定:6.1 同盘砂浆应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并精确至1mm。

6.2 当两次试验值之差大于10mm时,应重新取样测定。

7、试验原始记录:见文件编号为:的表示格式。

8、试验结果检验报告:见文件编号为:的表示格式。

二、预拌砂浆(湿拌)保塑时间试验细则:1、试验依据:《预拌砂浆》GB/T 25181-2019附录A。

2、保塑时间定义:湿拌砂浆自加水搅拌后,在标准存放条件下密闭储存,至工作性能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时间。

3、试验设备:3.1 稠度试验设备应符合现行行标JGJ/T 70第4.0.2条的规定;3.2 砂浆搅拌机应符合标准《试验用砂浆搅拌机》JC/T 3033-1996的规定;3.3 称:称量20kg,感量20g;3.4 容量筒、塑料桶或金属桶,带盖,容称不小于12L。

4、试验条件:4.1 标准试验条件:环境温度(20±5)℃;4.2 标准存放条件:环境温度(23±2)℃;相对温度(50~70)%。

5、试验步骤:应符合现行国标GB/T 25181第A.3条,规定的试验步骤进行。

6、结果计算与判定:6.1 结果计算:稠度损失率应按下式计算:∆St=(S o-St)×100/S o;式中:∆St-湿拌砂浆在保塑时间t时的稠度损失率,%,精确到1%; S o -湿拌砂浆初始稠度,单位为(mm);St-湿拌砂浆在保塑时间t时的稠度,单位为(mm)。

预拌砂浆性能试验实施细则

预拌砂浆性能试验实施细则

预拌砂浆性能试验实施细则一、预拌砂浆稠度试验细则:1、检验依据:《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JGJ/T 70-2009第4条。

2、适用范围:适用于确定砂浆的配合比或控制施工过程中控制砂浆的稠度。

3、试验设备:应符合现行行标JGJ/T 70第4.0.2条的规定。

4、试验条件:砂浆拌和时,试验室的温度应保持在(20±5)℃.当需要模拟施工条件下所用的砂浆时,所用原材料的温度宜与施工现场保持一致。

5、试验步骤:应符合现行行标JGJ/T 70第4.0.3条的规定。

6、稠度试验结果的确定:6.1 同盘砂浆应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并精确至1mm。

6.2 当两次试验值之差大于10mm时,应重新取样测定。

7、试验原始记录:见文件编号为:的表示格式。

8、试验结果检验报告:见文件编号为:的表示格式。

二、预拌砂浆(湿拌)保塑时间试验细则:1、试验依据:《预拌砂浆》GB/T 25181-2019附录A。

2、保塑时间定义:湿拌砂浆自加水搅拌后,在标准存放条件下密闭储存,至工作性能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时间。

3、试验设备:3.1 稠度试验设备应符合现行行标JGJ/T 70第4.0.2条的规定;3.2 砂浆搅拌机应符合标准《试验用砂浆搅拌机》JC/T 3033-1996的规定;3.3 称:称量20kg,感量20g;3.4 容量筒、塑料桶或金属桶,带盖,容称不小于12L。

4、试验条件:4.1 标准试验条件:环境温度(20±5)℃;4.2 标准存放条件:环境温度(23±2)℃;相对温度(50~70)%。

5、试验步骤:应符合现行国标GB/T 25181第A.3条,规定的试验步骤进行。

6、结果计算与判定:6.1 结果计算:稠度损失率应按下式计算:∆St=(S o-St)×100/S o;式中:∆St-湿拌砂浆在保塑时间t时的稠度损失率,%,精确到1%; S o -湿拌砂浆初始稠度,单位为(mm);St-湿拌砂浆在保塑时间t时的稠度,单位为(mm)。

预拌砂浆监理细则

预拌砂浆监理细则

预拌砂浆监理细则预拌砂浆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审核:目录一、工程概况二、监理范围及监理工作内容三、监理依据四、监理质量控制措施五、工程质量验收控制(一)工程概况(二)监理范围及监理工作内容一、监理工作范围: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验收规范,对使用预拌砂浆进行日常监理。

对不按照规定使用预拌砂浆的,监理工程师不得签署同意文件。

二、监理工作内容监理工作主要包括:审查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资质,审批预拌砂浆施工方案,预拌砂浆进场验收,预拌砂浆储存和使用控制,分项工程验收。

1、预拌砂浆供应单位资质审核(1)预拌砂浆供应单位资质、营业范围应符合政府有关规定,同时应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预拌砂浆供应单位的资质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3)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批,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2、施工方案的审批(1)审查施工方质保体系是否满足工程要求,质保措施是否齐全、有效。

(2)砌筑、抹灰、地面砂浆强度等级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可行。

(3)砌体材料对砌筑、抹灰砂浆的技术性能要求。

(4)砂浆稠度的选择是否正确。

3、预拌砂浆进场验收审核(1)进场的预拌砂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出厂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明、产品使用说明书,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生产企业名称、商标、品种规格是否与质量证明资料一致进行验收。

(2)首次进场的预拌砂浆取样应在监理单位的见证下实施拌合物性能检验(强度、稠度、分层度、凝结时间),砂浆强度检验试样:同一种类、同一强度等级的预拌砂浆每50m3取样一次,制作试件不少于一组。

不合格的产品一律禁止使用。

(3)在拌合物性能检验合格后,可依据《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等规定进行进场的见证复验,具体要求如下:①主要复试检验项目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抹灰砂浆:拉伸粘结强度;地面砂浆:抗压强度;②复试检验批量砌筑砂浆:对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应以每一楼层且不超过250m3 为一个检验批;不足上述数量时,应按一批计。

预拌砂浆技术要求规范[1]

预拌砂浆技术要求规范[1]

1 X 围本规程规定了预拌砂浆的定义、分类、标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如此与订货与交货。

本规程适用于预拌砂浆的生产质量控制、采用预拌砂浆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物的砌筑、抹灰、地面〔屋面〕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和验收。

预拌砂浆的生产与应用,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外,尚应满足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X的规定。

本规程不包括特种预拌砂浆的生产质量控制、采用特种预拌砂浆的3Z,_lk与民用建筑物的工程和装饰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和验收。

2 规X性引用文件如下文件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程的条款。

但凡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程,然而鼓励使用本规程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但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

GB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JGJ98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52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与检验方法GBl345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 GBl596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JC474--1999 砂浆、混凝土防水剂 JGJ63 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 GB9776--88 建筑石膏 GB 9774 水泥包装袋GB 50209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X GB 5021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X GB 50203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X JGJ70 建筑砂浆根本性能试验方法 GB/T50315 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 JGJ/T136 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 GBJl29 砌体根本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3 术语和定义 3.1 预拌砂浆ready-mixedmortar 预拌砂浆系指由专业生产厂家生产的,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砂浆,包括干拌砂浆和湿拌砂浆。

3.2 干拌砂浆dry-mixedmortar 又称砂浆干拌〔混〕料,’系指由专业生产厂家生产、经枯燥筛分处理的细集料与无机胶结料、矿物掺合料和外加剂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一种颗粒状或粉状混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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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恒合工程监理××项目××期工程预拌砂浆监理实施细则市恒合工程监理××工程监理部年月日市恒合工程监理监理实施细则审批栏××项目××期××工程预拌砂浆监理实施细则目录一、编制依据二、工程概况三、预拌砂浆进场控制四、预拌砂浆的施工五、预拌砌筑砂浆的质量控制(DMM砌筑砂浆)六、六、预拌抹灰砂浆的质量控制(DPM抹灰砂浆)七、预拌砂浆的质量评定八、预拌砂浆使用时的要求九、质量保证体系××项目××期××工程预拌砂浆监理实施细则一、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工程设计图纸3、《预拌砂浆质量验收规》(GB/T25181-2010)4、建设部《预拌砂浆质量验收规》(JG/T230-2007)5、《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03-2011)6、《建筑施工手册》第四版7、《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GB50210-2001)二、工程概况工程位于**。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安本工程的砌筑、抹灰全部采用预拌砂浆。

**。

砂浆采用**的预拌砂浆。

三、预拌砂浆进场控制:1、预拌砂浆进场前要求供应商报企业资质和相关部门的批文,出场合格证、检验报告、配合比报告和原材料合格证及原材料检验报告。

2、预拌砂浆干材料进场取样送检,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必须储存在不吸水的专用容器,夏季应采取遮阳措施,冬季应采取保温措施,砂浆装卸时应有防雨措施。

储存容器应能保证砂浆的均匀性,砂浆在储存过程中应严禁进水。

储存容器标识应明确,应确保先存先用,严禁使用超过凝结时间的砂浆,不同品种的砂浆不得混存混用。

砂浆必须在规定时间使用完毕。

用料完毕后储存容器应立即清洗,以备再次使用。

四、预拌砂浆的施工各种用途砂浆的稠度选用,宜按下表的规定选取。

预拌砂浆的稠度(mm)1、预拌砂浆在储存容器中如出现少量泌水现象,使用前应人工拌匀,如泌水严重应取样进行品质检验。

2、重塑是指砂浆在规定使用时间造成稠度损失,使用时稠度达不到施工要求,在确保质量前提下,经现场技术负责人确认后,可采取有效措施使砂浆重新获得原定的稠度。

砂浆重塑只能进行一次。

预拌砌筑砂浆1、用于基础墙防潮层的预拌砌筑砂浆,应满足设计的抗渗要求。

2、预拌砌筑砂浆可用原浆对墙面勾缝,但必须随砌随勾。

3、其他按现行《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03-2011)的有关规定执行。

预拌抹灰砂浆1、预拌抹灰砂浆应由设计确定其强度等级。

2、预拌抹灰砂浆的稠度可按设计要求选用。

3、掺有特殊外加剂的预拌抹灰砂浆,应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预拌抹灰砂浆抹灰层平均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如设计无规定时,应按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规定执行。

5、预拌抹灰砂浆的每遍涂抹厚度宜为7~9mm,应待前一遍抹灰层凝结后,方可涂抹后一层。

6、预拌抹灰砂浆不得涂抹在比其强度低的基层上。

7、其他要求应按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规定执行规定进行。

冬、夏期施工1、砂浆储存容器应采取保温措施。

2、砂浆可掺入混凝土防冻剂,其掺量应经试配确定。

3、预拌砂浆使用温度不宜低于5℃,低于该温度时应采取保温措施,保证砂浆正常硬化,不得高于35℃,高于35℃应停止施工。

4、砂浆在砌筑、抹灰或找平使用后,硬化前不得受冻。

五、预拌砌筑砂浆的质量控制(DMM砌筑砂浆)1、砂浆采用预拌砂浆成品机械搅拌。

拌制前对机械部件、各控制开关进行检修,确保灵活有效,保证搅拌质量。

2、砂浆拌制前,根据强度要求的不同,由西伟德公司出具配合比及合格证,及型式检验报告,确保砂浆质量。

3、水、砂、石灰等计量精确度控制在5%以,水泥计量精度控制在2% 以。

4、水泥及混合砂浆搅拌时间控制在2min以上。

本工程正常施工下砂浆不掺和外加剂,若因冬季施工等原因加入有机塑化剂的砂浆搅拌时间控制在3-5min。

5、砂浆拌制速度根据砌筑等速度相符合,保证水泥砂浆在拌制后3小时用完,混合砂浆在4小时用完。

若当日最高气温超过30度,则水泥砂浆在拌制后2小时用完,混合砂浆在3小时用完。

6、保证砂浆运输工具完整不漏浆,运输道路平坦,以避免因漏浆影响砂浆配合比,防止砂浆分层、泌水保证和易性,如若需要在砂浆运至现场后进行人工二次拌和。

7、按规要求,不大于250M3砌体,砂浆制作一组标养试块,实行见证取样,检测砂浆强度。

8、砌体砌筑时,块材应表面清洁,外观质量合格,产品龄期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砖应提前浇水湿润,不应采用干砖或吸水饱和状态的砖。

9、砌体砂浆的水平灰缝厚度宜为10MM,允许误差宜为+-2MM,采用铺浆法砌筑时,一次铺浆长度不得超过750MM,当施工环境温度超过30摄氏度时,一次铺浆长度不得超过500MM。

10、砌体的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密实饱满,当砌体上的砖或砌块被撞动或需移动时,应将原有砂浆清除再重新铺浆砌筑。

11、冬季材料添加防冻剂后温度不宜低于-3摄氏度(参照冬季施工说明)。

六、预拌抹灰砂浆的质量控制(DPM抹灰砂浆)1、墙抹灰需对基层进行处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对于煤矸石砖砌体基层,应清除表面杂物,残留灰浆、舌头灰、尘土等,并应在抹灰前一天浇水湿润,水应渗入墙面10MM-20MM。

抹灰时,墙面不得有明水。

对于混凝土基层,应先将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清除干净,可将混凝土基层凿成麻面,抹灰前一天应浇水湿润,抹灰时,基层表面不得有明水。

也可在混凝土基层表面涂抹界面砂浆,界面砂浆应先加水搅拌均匀,无生粉团后再进行满批刮,并应覆盖全部基层表面,厚度不宜大于2MM,在界面砂浆表面有一定强度后再进行抹灰。

墙抹灰时,应先吊垂直、套方、找规矩、做灰饼,并应符合相关规定:抹灰时应先抹一层薄灰,并应压实、覆盖整个基层,待前一层六七成干时,再分层抹灰找平,每层15MM左右,超过35MM要三次涂抹施工。

墙、柱间的阳角应在墙、柱抹灰前,用M20以上的水泥砂浆做护角。

不同材质的基体交接处,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铺设宽度不应小于300MM.水泥抹灰砂浆凝结硬化后,应及时进行保湿养护,养护时间不应小于7D2、外墙抹灰时基层要符合上述的规定。

抹灰时先抹一层薄灰,且应压实并覆盖整个基层,待前一层六七成干时,再分层抹灰、找平。

每层每次抹灰厚度宜为5MM-7MM,如找平有困难需增加厚度,应分层分次逐步加厚。

抹灰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并应经现场技术负责人认定,水泥基抹灰砂浆凝结硬化后,应及时进行保湿养护,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D。

3、季节性施工要求:冬季抹灰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JGJ104的有关规定,并应采取保温措施。

抹灰时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摄氏度。

冬季室抹灰施工时,室应通风换气,并应监测室温度。

冬季施工时不宜浇水养护。

雨天不宜进行外墙抹灰,施工时,应采取防雨措施,抹灰砂浆凝结前不应受雨淋。

夏季施工时,抹灰砂浆应随拌随用,抹灰时应控制好抹灰层的间隔时间。

当前一层过于干燥时,应先洒水湿润,再抹第二层灰。

气温高于30度时,外墙抹灰应采取遮阳措施,并加强养护。

七、预拌砂浆的质量评定1、供货方应对所有项目的质量指标进行测试,并对组成材料的质量进行检验。

并提供交货证明及合格证。

2、预拌砂浆强度、稠度、分层度试验结果符合下表预拌砂浆性能3计规定。

八、预拌砂浆使用时的要求1、认真阅读预拌砂浆使用说明书,熟悉和掌握预拌砂浆的操作技能;2、提前做好每天所需用的预拌砂浆用量;及时报预拌砂浆生产厂家作好准备;3、预拌砂浆使用时,多与预拌砂浆生产厂家联系,以保证预拌砂浆的及时供应,同时要求预拌砂浆生产厂家派一名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

九、质量管理体系要认真执行预拌砂浆的规和有关规定,加强预拌砂浆的施工管理,要使预拌砂浆的各项工作均处于良好的受控状态。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部要严格按照市建设局《关于全面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通知》的规定,认真做好本工程的预拌砂浆工作,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监理部将对以下环节作为预拌砂浆的质量控制点:(1)选择有类似预拌砂浆工程施工经验的队伍,并对其在施工程(或已完工的工程)进行考察。

(2)预拌砂浆的检验A. 预拌砂浆生产厂家有本市生产准用证、检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

B.使用前必须经复试合格后方能使用。

(3)制定相应技术措施,做好工序过程控制。

A施工前首先要检查施工单位编制的作业指导书,做好技术交底。

B.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三检制和样板引路制度,做好预测预控及全方位的过程控制。

C.做好技术复测及资料整理工作,主要材料及施工过程操作要留有记录,具有可追溯性。

D.对关键部位及特殊工序要责任到人,进行控制。

E.做好各专业接口及预留预埋的专业检查。

F.无论是砌筑还是抹灰砂浆,搅拌好的砂浆运到操作现场不得直接堆放到地面或楼板上,要堆放在铁皮上,不得二次加水搅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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