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验实施细则最全版
安全检查实施规定范文
安全检查实施规定范文一、目的和依据本安全检查实施规定的目的是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与健康,并促进工作场所中各项安全措施的有效实施和持续改进。
本规定的依据是《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检查工作,包括办公区、生产车间、仓储区、实验室等。
所有员工都有责任遵守本规定并积极参与安全检查工作。
三、基本要求1.安全检查应定期进行,按照计划执行。
2.安全检查应全面、细致,覆盖所有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
3.安全检查应有固定的检查组成员和负责人,确保责任落实。
4.安全检查应制定检查标准和程序,保证检查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四、安全检查程序1.制定检查计划:根据工作场所的特点和安全风险,制定每月、每季度或每年的安全检查计划,并发布给相关部门。
2.组建检查组:根据安全检查计划,由负责人组建检查组,确保检查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开展检查工作:(1)检查前的准备:检查组成员应研究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技术标准,了解工作场所的安全风险。
(2)检查内容:根据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工作场所的安全设施、消防设备、机械设备、用电设备、危险品存储和使用等进行逐项检查。
(3)检查方法:采用目视检查、询问检查、抽样检查等方法,充分了解工作场所的实际情况。
(4)记录和整改:检查组应建立检查记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情况。
五、安全检查记录1.安全检查记录应详细、准确,包括检查时间、地点、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安全隐患等。
2.安全检查记录应按时归档,保留至少两年。
3.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置。
六、安全隐患整改1.责任落实: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明确责任人,并要求其按时整改。
2.整改措施:根据安全隐患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制定整改方案,并执行到位。
3.整改跟踪: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确保整改措施有效落实。
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实施细则检测组(2020版)
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实施细则检测组(2020 版)二〇二〇年六月一、检查频率(一)现场质量安全检查组(以下简称总体组)1.每合同段抽查桥涵水泥砼拌合站、钢筋加工场、预制场各抽查1 个;2.桥梁2 座(含1 座跨径最大的桥梁),基坑开挖或桩基1 处;3.隧道1 座,隧道二衬砼拌合站、钢架加工场各抽查1 个;4.填方路基不少于1 段,高边坡1 处,软基处理1 处;5.路面水稳拌合站、沥青拌合站各抽查1 个,路面各结构层每层抽查不少于1 处(包括垫层、底基层、基层、透层、下封层、面层);6.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各类不少于2 处(包括波形梁护栏、路基段砼护栏、标线、标志、隔离栅)。
(二)实体指标检测组(以下简称检测组)各检测指标频率见检测评分表内的评定细则。
二、抽查选点原则(一)检查选点采用随机方式确定1.各组所检查位置、检测部位以及抽检材料均在项目部会议室根据提供的材料进行选定,或从瞒报的信息中选定。
选点过程应要求施工、监理配合人员在场解答,说明工作要求,一般情况下不通过提前获取资料确定抽查点。
同时,检查人员选点应侧重对当前主要施工内容或重点内容。
2.检查位置和检测部位须按照“三集中”实施情况一览表”、“已完成工程内容一览表”、“隧道二衬施工完成情况一览表”、混凝土抗压试验台账、标养室入库记录、混凝土浇筑台账、压实度检测报告、排水工程质量检验报告等资料进行随机选定,原材料根据原材料进场台账选定材料批次,再进行现场抽检。
(二)坚持公开公平的抽选原则,保证各施工合同段抽检规则一致。
各组须按照检查频率进行检查或检测,原则上不调整频率,或者主观减少检查项或检测指标。
(三)如遇到需要更改检查部位,检查小组两人商量一致,并告知检查组组长或在工作群里提出,如以下较常见情况:1.当现场检查发现事实与提供材料不符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瞒报内容进行抽查或抽检。
2.当抽查点因不可控因素而不可到达时或工作安全条件不足时,若由参建方提出,则尽量进行现场核实。
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8年版)
附件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8年版)目录一、粮食加工品 (1)1 小麦粉 (1)2 大米 (4)3 挂面 (6)4 其他粮食加工品 (8)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13)1 食用植物油 (13)2 食用动物油脂 (16)3 食用油脂制品 (18)三、调味品 (21)1 酱油 (21)2 食醋 (23)3 酱类 (26)4 调味料酒 (29)5 香辛料类 (31)6 固体复合调味料 (34)7 半固体复合调味料 (38)8 液体复合调味料 (42)9 味精 (45)四、肉制品 (48)1 预制肉制品 (48)2 熟肉制品 (50)五、乳制品 (58)1 液体乳 (58)2 乳粉 (63)3 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 (66)4 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干酪、固态成型产品) (68)六、饮料 (75)1 瓶(桶)装饮用水 (75)2 果、蔬汁饮料 (78)3 蛋白饮料 (81)4 碳酸饮料(汽水) (84)5 茶饮料 (86)6 固体饮料 (89)7 其他饮料 (92)七、方便食品 (96)八、饼干 (101)九、罐头 (104)十、冷冻饮品 (111)十一、速冻食品 (115)1 速冻面米食品 (115)2 速冻谷物食品 (117)3 速冻肉制品 (119)4 速冻水产制品 (121)5 速冻蔬菜制品 (123)6 速冻水果制品 (125)十二、薯类及膨化食品 (128)1 膨化食品 (128)2 薯类食品 (130)十三、糖果制品 (136)1 糖果 (136)2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138)3 果冻 (140)十四、茶叶及相关制品 (143)1 茶叶 (143)2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 (147)十五、酒类 (151)1 白酒 (151)2 黄酒 (153)3 啤酒 (156)4 葡萄酒 (158)5 果酒(发酵型)及其他发酵酒 (160)6 配制酒 (163)7 其他蒸馏酒 (166)十六、蔬菜制品 (169)十七、水果制品 (174)十八、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179)十九、蛋制品 (183)二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 (187)1 焙炒咖啡 (187)2 可可制品 (188)二十一、食糖 (192)二十二、水产制品 (199)二十三、淀粉及淀粉制品 (208)二十四、糕点 (212)1 糕点 (212)2 月饼 (215)3 粽子 (218)二十五、豆制品 (222)二十六、蜂产品 (227)1 蜂蜜 (227)2 蜂王浆 (229)3 蜂花粉 (231)4 蜂产品制品 (233)二十七、保健食品 (236)二十八、特殊膳食食品 (240)1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240)2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244)3 辅食营养补充品 (246)二十九、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251)三十、婴幼儿配方食品 (260)三十一、餐饮食品 (269)三十二、食用农产品 (273)1 畜禽肉及副产品 (273)2 蔬菜 (291)3 水产品 (315)4 水果类 (333)5 鲜蛋 (338)6 豆类 (340)7 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 (342)三十三、食品添加剂 (347)1 食品添加剂明胶 (347)2 复配食品添加剂 (349)3 食品用香精 (352)4 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 (354)5 食品添加剂木糖醇 (356)附注: (359)1、有关实施细则的说明 (359)2、微生物检验的特别要求 (360)一、粮食加工品1 小麦粉1.1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小麦粉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一、目的和依据本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目的是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本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的实际情况制定。
二、监理单位的职责1. 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章制度。
2. 监理单位应当及时了解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对施工单位的组织和管理是否符合相关的安全规定进行审查和监督。
3. 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4. 监理单位应当及时记录和报告工程施工中的安全事故,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5. 监理单位应当参与工程施工安全培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三、施工单位的职责1. 施工单位应当依法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并执行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 施工单位应当对参与施工的工人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4. 施工单位应当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5.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进度和安全要求,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避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四、监理工作的内容1.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进行审查,确保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能力。
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包括安全措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进行检查,包括制度的健全性和执行情况。
4.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条件进行检查,包括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施工设备的安全使用情况。
5.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培训进行检查,包括培训内容的合理性和培训效果的评估。
6. 监理单位应对工程施工中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并提出预防措施。
电源线安全检验实施细则范文
电源线安全检验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确保电源线的安全使用,减少事故发生率,保护人身安全,依法保障公众利益,制定本电源线安全检验实施细则。
第二章检验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电源线的安全检验工作,包括不限于市电电源线、工业用电电源线、家庭用电电源线等。
第三章检验主体电源线安全检验的主体是相关部门或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和责任划分,可以有多个主体参与,共同维护电源线的安全运行。
第四章检验标准电源线安全检验需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对于市电电源线,应参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电线电缆安全检查与评定导则》执行。
第五章检验内容1. 电源线的绝缘电阻检验绝缘电阻是评定电源线安全性的重要指标,应通过测试仪器进行测量。
电源线的绝缘电阻值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2. 电源线的电气连通性检验通过测试仪器测试电源线的电气连通性,确保电源线能够正常供电。
3. 电源线的外观检验电源线的外观应检查是否有明显的损坏、老化、破裂等问题。
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更换电源线。
4. 电源线的承载容量检验根据电源线的规格和用途,检验其承载能力是否合理,是否能够满足实际使用需求。
第六章检验程序1. 检查组成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源线的检验工作。
2. 检查组成员应按照相应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和测试。
3. 对于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源线,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如修理、更换等。
4. 检查组成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或机构上报检验结果,做好记录和报告工作。
第七章检验结果处理1. 对于通过检验的电源线,应进行相应的标记和记录,确保其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2. 对于不符合检验要求的电源线,应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通知使用单位进行修理或更换。
第八章监督检查相关部门或机构应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电源线安全检验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九章处罚与奖励对于违反本实施细则的单位或个人,应依法进行相应处罚;对于在电源线安全检验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成品检验实施细则(5篇)
成品检验实施细则第一条目的严格把关产品质量,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实现质量目标。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种成品的检验。
第三条职责(一)技术研发部检验员负责各种成品的相关项目的检验工作。
(二)技术研发部负责人负责检验的审核、分析和报告。
第四条检验人员及检验设备要求(一)检验员的配置应符合公司及相关部门要求,经试用考核合格后方能独立开展检验工作。
(二)检验设备应经过官方检定部门进行检定,确认合格后,方能用于检验工作,严禁不合格设备投入试用,影响检验的准确度和精确度。
第五条抽样方法及依据产品抽样采用随机抽样方法进行,抽样标准按照GB/T2828.1-____执行。
第六条检验内容及依据(一)检验依据应采用公司企业标准或相关的国家标准进行。
(二)检验项目应包括企业标准或相关国家标准要求检验的项目。
第七条记录与报告(一)化验员应作好检验原始记录,且保持记录清晰、完整、准确无误。
(二)化验员应根据检验结果客观、公正的出具“检验报告单”,签字确认。
必要时加盖检验专用章。
(三)需要出具“出厂检验报告单”时,经技术研发部负责人审核,技术总监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数据传递(一)当检验结果为合格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准予放行。
(二)当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时,应加严抽样检验一次,加严检验合格,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准予放行。
当加严检验不合格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第九条附则(一)所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按照《员工奖惩制度》相关处罚规定执行。
(二)本制度由公司规章制度编审委员会起草并修订,自____年____月____日总经理签发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三)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属公司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品控部。
成品检验实施细则(2)是企业为确保成品质量,在生产过程中所制定的具体检验标准和步骤。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实施细则的例子:1. 检验标准制定:- 确定成品的质量指标和要求;- 参考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制定企业内部的检验标准。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检验制度范本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检验制度范本一、目的和依据为保障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制定本检验制度,以规范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工地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本检验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
二、检验范围本检验制度适用于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用电安全、高空作业、爆破作业等方面的检验。
三、检验要求1. 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1.1. 检查施工现场的围挡、警示标识等安全设施是否完善;1.2. 检查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规范;1.3. 检查施工现场的积水、裂缝等安全隐患;1.4. 检查施工现场的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2. 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2.1. 检查机械设备的日常检修和维护记录是否完备;2.2. 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完好;2.3. 检查机械设备的使用人员是否持证上岗;2.4. 检查机械设备的工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 用电安全的检查3.1. 检查用电设备的配电箱、电缆等是否有明显的损坏或漏电;3.2. 检查用电设备的接地是否良好;3.3. 检查用电设备的使用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电工证。
4. 高空作业的安全检查4.1. 检查高处作业平台的承重能力和防护措施是否到位;4.2. 检查高处作业操作人员是否配备安全带和安全绳;4.3. 检查高处作业地面的警示标识是否清晰可见。
5. 爆破作业的安全检查5.1. 检查爆破作业的周边区域是否及时进行安全疏散;5.2. 检查爆破物的储存和运输是否符合安全要求;5.3. 检查爆破作业的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四、检验流程1. 制定检验计划:根据工地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检验计划,并确定检验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2. 检查准备工作:检验前,通知被检单位进行检查准备,并提供相关文件和记录。
3. 实施检验:按照检验计划进行实际检验,检查各项安全管理要求的落实情况。
安全检查管理实施细则
安全检查管理实施细则一、目标和内容:1.目标: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降低安全风险。
2.内容:(1)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明确安全检查的时间、地点、方式和频次。
(2)制定安全检查的标准和程序,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
(3)开展安全检查,包括对劳动环境的检查、对设备设施的检查、对岗位操作的检查等。
(4)收集、整理和分析安全检查的结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
二、责任分工:1.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颁布安全检查制度,并进行监督和评估。
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开展安全培训,收集、整理和分析安全检查的结果。
3.各部门负责落实安全检查工作,配合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问题。
4.员工要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安全检查活动。
三、实施步骤:1.制定安全检查计划: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安全检查的时间、地点和内容,并组织人员编制检查计划。
2.开展安全检查:按照安全检查计划,检查劳动环境、设备设施以及员工岗位操作情况等,并记录检查结果。
3.分析和整理检查结果:根据检查记录进行数据统计、问题归类和分析,并形成安全检查报告。
4.整改安全问题:将安全检查报告上的问题反馈给相关部门,要求其制定整改计划,并跟踪整改进展情况。
5.安全培训:根据检查结果,制定相关的安全培训计划,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6.监督和评估:对整改后的安全问题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并对安全检查的效果进行评估。
通过以上的实施步骤,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安全检查管理实施细则并非一劳永逸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断改进和完善。
同时,企业还应该与相关部门和员工形成合力,共同致力于创建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2020最新版
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2020最新版食品监督是食品安全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那么对于这个环节,我们了解的有多少呢?下面跟随橙子的脚步来看一下吧!食品监督抽检管理办法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食品监督抽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食品监督抽检是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监督食品安全,依法组织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进行有计划的抽样、检验,并对抽检结果进行公布和处理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统一组织、规划和指导国家监督抽检工作。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监督抽检工作;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国家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处置。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监督抽检工作。
第四条监督抽检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公正、抽检分离、利益回避的原则。
第五条实施监督抽检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得向被抽检单位收取检验费用和其他任何费用,抽检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列支。
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合、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的监督抽检,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阻碍、拒绝监督抽检工作。
第七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发布国家监督抽检信息。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国家监督抽检信息。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发布本级食品监督抽检信息。
第二章监督抽检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第八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制定国家监督抽检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抽检工作的抽样、检验、结果报送、后处理等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国家监督抽检年度计划并结合本地的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监督抽检年度计划,报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指定专门机构作为国家监督抽检工作秘书处,负责配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国家监督抽检方案,承担数据汇总和分析等工作,编制食品监督抽检报告,指导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抽样单位、检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管理、考核和备案,承担监督抽检的其他具体工作。
安全监测监理实施细则范文
安全监测监理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安全监测监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细则,以规范安全监测监理工作,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条安全监测监理工作是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监测和监理,及时发现并防范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顺利进行。
第三条安全监测监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务必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工作。
第四条安全监测监理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安全监测监理工作要注重团队协作,各部门之间要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二章安全监测监理的任务与职责第六条安全监测监理的主要任务是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监测,记录安全隐患,出具监测报告。
第七条安全监测监理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二)定期分析安全监测数据,提出改进建议;(三)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方案,指导施工单位实施;(四)参与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五)协助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八条安全监测监理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专门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三章安全监测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第九条安全监测监理工作要采取多种方法和措施,确保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一)定期组织安全巡查,检查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得到落实;(二)建立和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监测设备,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三)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对安全问题进行讨论和解决;(四)参与危险化学品管理,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监测和管理;(五)建立安全档案,记录安全监测过程和结果。
第十条安全监测监理工作要依据相关的规范和标准进行,不得任意扩大或者缩小监测范围。
第四章安全监测监理的要求第十一条安全监测监理工作要求工作人员做到以下几点:(一)工作人员要熟悉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严格遵守;(二)工作人员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素质和职业操守,维护监理工作的公正和公平;(三)工作人员要随时关注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及时报告安全问题;(四)工作人员要积极参与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项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项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一、总则1.1 为了确保项目的施工过程安全可靠,保障参与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工程质量,落实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项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2 本细则适用于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设备与材料的安全使用、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等方面。
1.3 本细则应遵循科学、公正、经济、高效的原则,以维护施工现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
二、安全管理2.1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施工过程中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
2.2 施工现场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区域的划分、安全设备的配置、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等。
安全管理计划应定期检查、修订和完善,以适应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变化。
2.3 施工现场应建立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对参与施工的各类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与学习,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4 施工现场应建立安全巡查和记录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巡查情况以备核查。
2.5 施工现场应建立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应急措施和责任分工,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处理,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
三、设备与材料的安全使用3.1 施工现场对于使用的设备和材料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程进行验收,并保证设备材料的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3.2 施工现场应建立设备和材料的台账,清晰记录设备和材料的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信息,并进行定期检查与维护,确保设备和材料的安全使用。
3.3 施工现场应建立设备使用责任制,明确设备的使用人员和责任人,并对使用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操作。
3.4 施工现场应制定设备使用规程和操作规范,遵循标准化的操作流程,确保设备的安全操作和使用。
3.5 施工现场应建立材料存放管理制度,材料应按照规定的存放位置进行分类存放,保证材料的安全保管和使用。
1、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解读
附注
2. 微生物检验的特别要求
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微生物检验原始记录须包含以下信息: 2.1 样品编号;2.2 以“年、月、日”格式记录的检测起始日期; 2.3 检测地点;2.4 检测项目、检测依据; 2.5 培养箱、天平、均质器(适用时)、细菌生化鉴定系统(适用时)、pH 计(适用时) 等关键检测设备的名称和编号; 2.6 检测关键培养基名称,并可追溯至培养基具体品牌、批号及配制记录; 2.7 生化鉴定试剂、诊断血清等关键试剂的名称、品牌和批号; 2.8 检测过程中所使用标准菌株的菌种名称、编号,来源可追溯; 2.9 检测样品具体取样量及所使用稀释液名称; 2.10 按检测项目相应方法标准要求提供培养温度、培养时间; 2.11 按检测标准方法规定进行详细结果记录,如使用公式计算,须提供具体计算公式; 2.12 按检测标准方法规定,提供空白、阴性和阳性对照结果记录。 2.13 对致病菌检出阳性结果附典型培养结果及生化反应结果图片,按标准采用自动生化反 应的除外。
储存运输方式(冷链、避光等、 食用农产品)
抽样方式
生产环节——成品库 分装——完整大包装、洁净区 同一批次、不同部位
抽样量
质量或体积、包装数量 特殊要求(备样量、可食部位)
抽样单
备注信息(工艺、死体/活体、淡水/海 水等)
2021年监督抽检实施细则
检验要求
检验项目名称
遇到企业标准等名称改变
检验方法食品安全标准实施后,检验机构原则上使用新的食品安全国 家标准实施检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检验制度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检验制度一、总则1.1 为了保障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维护劳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检验制度。
1.2 本检验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地,包括建筑施工现场、拆除施工现场、土方、钢筋工程和混凝土浇筑工程等。
1.3 本检验制度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施工现场环境、劳动保护设备、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的要求。
二、安全生产管理2.1 建筑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权限。
2.2 建筑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2.3 建筑施工单位应每季度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2.4 建筑施工单位应建立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档案,记录相关检查、整改等工作。
三、施工现场环境3.1 建筑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通风设备,保证施工现场空气流通,减少有害气体的积聚。
3.2 建筑施工现场应做好经常通风清洁工作,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整齐,减少滑倒、绊倒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3.3 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防护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粉尘等对周围环境和人员的污染。
四、劳动保护设备4.1 建筑施工单位应配备适量的劳动保护设备,如安全帽、安全鞋、安全绳等,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4.2 建筑施工单位应定期检查劳动保护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更换或修理。
4.3 建筑施工单位应组织劳动保护设备的使用培训,确保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设备。
五、设备设施5.1 建筑施工单位应对使用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5.2 建筑施工单位应设置明显的设备设施标识,指示施工人员正确使用设备设施。
5.3 建筑施工单位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并进行定期检查,以备发生火灾时的应急处理。
六、安全操作规程6.1 建筑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包括各类作业的操作流程、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等。
变压器安全检验实施细则范文
变压器安全检验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变压器的安全运行,保护人身和设备安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一般工贸企业单位、公共事业单位、军工企业、高等院校及其他拥有变压器设备的单位。
第三条变压器安全检验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变压器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和使用条件审查的工作。
第四条变压器安全检验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机构应当符合国家承认的相关资质要求。
第二章变压器安全检验内容第五条变压器安全检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变压器的设备和电气性能检查;(二)变压器绝缘电阻测量;(三)变压器油浸式绝缘电压试验;(四)变压器漏电流测量;(五)变压器运行参数检测;(六)变压器油色谱分析;(七)变压器防爆性能检查;(八)安全保护装置和故障报警装置检查;(九)其他涉及变压器安全的检验内容。
第六条变压器安全检验应当根据变压器类型、容量、等级、厂商要求等因素确定具体的检验内容和方法。
第三章变压器安全检验周期第七条变压器安全检验周期应满足以下要求:(一)新装、大修、更换绝缘油、绝缘材料以及重大事故后应进行安全检验;(二)根据使用情况,一般情况下不超过2年进行一次安全检验;(三)特殊情况下,检验周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八条变压器安全检验周期的具体确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并参考变压器的使用年限、运行环境以及设备的实际情况。
第四章变压器安全检验程序第九条变压器安全检验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检验计划;(二)组织检验人员进行检验;(三)进行检验记录和报告;(四)整理检验数据和文件;(五)根据检验结果,提出改进建议或者处理意见。
第十条变压器安全检验计划应当明确涉及的变压器设备、时间安排、检验内容以及检验人员的要求。
第十一条检验人员应当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检验工作。
第十二条检验记录和报告应当准确记录检验情况、结果,包括但不限于检验日期、检验项、检验方法、检验值等。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检验制度模版(2篇)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检验制度模版一、工程项目部必须对本工地的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进行必须的检验。
二、工程项目部对自行采购的安全用品,应按照安全保证计划中的规定要求,以及合同规定的进货检验要求,项目部采取必要的检验手段。
杜绝不符要求的安全用品进场。
三、经进货验收后,发现不合格的安全用品及设施时,如当场不能作退货处理的,应对这些不合格的安全用品的规格、数量、名称作好记录。
四、在施工过程中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后的记录、挂牌。
未通过验收的设施、设备不能投入使用,如塔吊、施工升降机、井架等起重设备组装前,应对基础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五、规定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企业内部安装调试、验收后,再由当地行业指定的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六、对施工过程中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在搭设完毕后都必须经过检查和验收,同时做好安全记录。
七、脚手架基础必须进行验收,上部脚手架进行三步一验收,装饰阶段再进行一次验收。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检验制度模版(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工人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工地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地,包括施工现场、临时建设设施,以及与建筑工地相关的办公区域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管理由建设单位负责,并委托专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进行监督和检验。
第四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危险源辨识、安全生产管理、事故应急救援等方面,旨在保障建筑工地安全。
第五条工地安全生产检验是对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和评估,包括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以及特别检查。
第二章危险源辨识与防控第六条在建筑工地进行前,建设单位应委托专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对工地进行全面危险源辨识。
第七条危险源辨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工地周边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如交通状况、自然环境等;2. 施工材料和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3. 施工作业是否合理安排,是否存在作业安全风险;4. 工地临时建设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5. 工地工人的职业健康状况。
安全监测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安全监测监理实施细则范本一、绪论安全监测监理是为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及时发现并解决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施工作业过程安全可控的重要工作。
本细则旨在规范安全监测监理工作的实施要求,提高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水平。
二、安全监测监理组织及人员要求1. 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监测监理人员,人员数量应根据项目规模和风险等级合理确定,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资质。
2. 安全监测监理人员应熟悉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具备较强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安全管理能力。
3. 安全监测监理人员应按照规定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不得从事与安全监测监理无关的其他工作。
4. 安全监测监理组织应具备相应的监测设备和技术手段,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安全监测监理工作流程1. 制定安全监测方案:安全监测监理组织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制定详细的安全监测方案,包括监测内容、监测频率和监测方法等。
2. 实施安全监测: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和重要环节进行安全监测,记录监测数据并及时反馈给项目管理方。
3. 分析监测数据: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比对,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4. 安全隐患整改:在发现安全隐患或问题后,安全监测监理组织应及时向项目管理方报告,并督促其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
5. 完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监测监理组织应与项目管理方密切配合,在发现安全问题后,共同完善工程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可控。
四、安全监测监理的技术要求1. 安全监测监理组织应选用合适的设备和仪器,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安全监测监理人员应熟练掌握监测设备和仪器的使用方法,能够准确操作和读取监测数据。
3. 监测数据的记录和存档应规范进行,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4. 安全监测监理组织应建立健全的数据分析和处理机制,对监测数据进行科学的分析和处理。
五、安全监测监理的结果评估与反馈1. 安全监测监理组织应定期对监测数据进行评估,总结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并提出改进建议。
安全生产检查、检验制度模版
安全生产检查、检验制度模版一、总则1.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安全生产检查、检验制度。
二、检查、检验的对象1.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的各类生产设施、设备、场所及环境等相关检查、检验活动。
三、检查、检验的目的1.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防范潜在的风险,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四、检查、检验的内容1.安全设备检查:定期检查各类安全设备的完好性和功能性,保证其正常运行。
2.消防安全检查:定期检查消防设备的完好性和可使用性,确保消防系统的有效性。
3.安全标志检查:定期检查安全标志的合规性和完整性,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4.化学品安全检查:定期检查化学品的存储、使用和处理情况,确保符合相关安全规定。
5.电气设备检查: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接地、绝缘和防护措施,确保员工的电气安全。
6.作业环境检查:定期检查作业环境的通风、照明、噪音等情况,确保员工的舒适和健康。
7.流程控制检查:定期检查生产流程的合理性和稳定性,确保生产过程安全可控。
8.特种设备检查:定期检查特种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情况,确保其正常运行。
9.职业危害检查:定期检查员工接触职业危害的情况,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10.员工安全培训检查:定期检查员工的安全培训情况,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五、检查、检验的频次1.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确定检查、检验的频次。
2.特殊工艺、设备或场所的检查、检验频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六、检查、检验的程序1.制定相关检查、检验计划,明确检查、检验的内容、对象和方法。
2.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检验活动,确保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3.记录检查、检验的结果和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
4.对检查、检验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进行跟踪。
七、检查、检验的责任1.企业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安全生产检查、检验制度。
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旨在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条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类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电力工程等。
第三条工程安全监理是指委托的安全监理机构根据合同约定,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行为。
第四条工程安全监理实施应遵循安全、科学、公正、便捷的原则。
第二章工程安全监理的主要职责第五条工程安全监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对工程建设单位的施工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包括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施工设备的安全状况等。
第七条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
第八条工程安全监理机构有权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和处罚,并将情况报告有关行政部门。
第三章工程安全监理的具体措施第九条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核,确认其合规性。
第十条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和能力。
第十一条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应制定工程安全监理计划,明确监理的重点和要求,确保监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应在施工现场设置监理办公室,配备相应的设备和人员,以便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应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安全监理报告,包括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第四章工程安全监理的应急措施第十四条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方的责任和处置流程。
第十五条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第十六条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突发事故的情况,协助进行处置和善后工作。
第五章工程安全监理的验收和评价第十七条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应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系统的验收,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符合要求。
2024年安全管理一般项目安全检查评定的规定
2024年安全管理一般项目安全检查评定的规定一、背景介绍:为了保障安全生产,提高一般项目的安全管理水平,制定了一般项目安全检查评定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类一般项目(包括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的安全检查和评定。
三、安全检查的内容:1. 设计方案: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进行安全性评估,确保设计方案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要求。
2. 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估,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3. 施工现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条件进行检查,包括施工区域的划定、安全通道的设置、现场安全设施的配置等。
4. 施工机械设备:对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配备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
5. 作业人员:对项目的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四、评定标准:1. 设计方案评定:评定设计方案是否满足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要求,是否考虑了项目的特殊安全风险。
2. 施工组织设计评定:评定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合理、完整,是否能够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3. 施工现场评定:评定施工现场的安全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安全设施。
4. 施工机械设备评定:评定施工机械设备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要求,是否具备良好的安全性能。
5. 作业人员评定:评定作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是否接受过必要的安全培训。
五、评定结果和措施:1. 根据评定结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确定整改时限。
2. 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项目,可以暂时停工,并责令整改;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可以暂扣工程资质证书。
3. 对通过评定的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实施。
六、监督和处罚:1. 安全监督部门对一般项目的安全检查和评定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监督部门可以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工整改等。
罐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
罐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1.1适用范围适用于罐头产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产品范围包括畜肉类罐头、禽肉类罐头、水产动物类罐头、水果类罐头、蔬菜类罐头(含食用菌罐头)以及其它罐头。
本细则内容包括适用范围、产品种类、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复检。
1.2产品种类罐头产品分为3大类4小类产品,具体见表1。
1.3企业规模划分根据罐头产品行业的实际情况,生产企业规模以罐头产品年销售额为标准划分为大、中、小型企业。
见表2。
1.4检验依据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T4789.26-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GB4789.26-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商业无菌检验GB/T5009.11食品中总种及无机碑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5009.15食品中镉的测定GBZT5009.16食品中锡的测定GBZT5009.17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T5009.27食品中苯并(α)花的测定GB/T5009.28食品中糖精钠的测定GB/T5009.29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GB5009.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GB/T5009.34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GB/T5009.35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GB/T5009.45水产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5009.97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GB/T5009.140饮料中乙酰磺胺酸钾的测定GB/T5009.141食品中诱惑红的测定GB/T5009.185苹果和山楂制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GB/T5009.190食品中指示性多氯联苯含量的测定GB/T5009.192动物性食品中克伦特罗残留量的测定GB7098食用菌罐头卫生标准GB11671果、蔬罐头卫生标准GB13100肉类罐头卫生标准GB14939鱼类罐头卫生标准GB/T21916水果罐头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GB/T21313动物源性食品中B-受体激动剂残留检测方法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GBZT21981动物源食品中激素多残留检测方法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GB/T22286动物源性食品中多种P-受体激动剂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T22331水产品中多氯联苯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22338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类药物残留量测定GB/T23372食品中无机碑的测定液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GB/T23374食品中铝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GB/T23495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GB/T22509动植物油脂苯并(a)花的测定反相高效液相色谱法SN/T1743食品中诱惑红、酸性红、亮蓝、日落黄的含量检测高效液相色谱法SN/T2534进出口水果和蔬菜制品中展青霉素含量检测方法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与高效液相色谱法农业部1025号公告-18-2008动物源性食品中β-受体激动剂残留检测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整顿办函(2010)50号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的通知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质量明示指标1.5抽样1.5.1抽样型号或规格预包装产品1.5.2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在生产企业的成品仓库抽取近期生产的同一批次、并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或在流通领域的货架、柜台、库房抽取同一批次待销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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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安全检验实施细则目录附件 1 安全电气隔离用光电耦合器 (1)附件 2 变压器 (2)附件 3 变压器 (4)附件 4 插头插座 (5)附件 5 单相交流开关 (7)附件 6 电线组件 (8)附件 7 电源线 (9)附件 8 电阻器 (10)附件 9 高压元件和组件 (11)附件 10 继电器 (12)附件 11 交流电动机电容器 (13)附件 12 器具耦合器 (14)附件 13 热熔断体 (16)附件 14 消磁线圈 (17)附件 15 小型熔断器 (18)附件 16 激光产品 (19)附件 17 压敏电阻器 (20)附件 18 抑制电源电磁干扰用固定电容器 (22)附件 19 印制电路板 (24)安全电气隔离用光电耦合器安全检验实施细则壹、资料电气特性及结构,安全性关键件或原材料壹览表(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安全证书编号)。
二、适用范围安全电气隔离用光电耦合器三、检验依据及项目1. 检验依据:SJ/T10686-1995(VDE0884)《安全电气隔离用光电耦合器》2. 检验项目:目视检查、抗电强度、工作检验、爬电距离和间隙、绝缘电阻、耐焊接热、温度循环、振动、冲击负荷、密封(不适用于塑封器件)、干热、湿热、低温、恒定湿热四、试样110 只+10 只备份调试样品。
五、合格判定各检验项目试验合格则判定为产品安全检验合格。
壹个试验组的所有样品均应满足单独判据的要求,任何壹个样品不应失效。
若壹个试验组内壹个试验样品失效,则应另取样同数量的样品重复进行该组的试验,在该试验组内不应再发生失效。
变压器安全检验实施细则壹、资料安全性关键件或原材料壹览表、电原理图、额定电源电压或额定电源电压范围、额定输出电压、额定输出电流、额定功率因数(如不等于 1)、输出电流类型的符号、变压器特殊用途的符号(如有)、额定环境温度(如不是35℃)、外壳防护等级IP××(IP00.IP20 可不给出)、短路电压、变压器的电气功能。
二、范围固定或便携式、单相或三相空气冷却的隔离变压器和安全隔离变压器,其额定电源电压不超过交流 1000V,额定频率超过500Hz,其额定输出。
隔离变压器:单相变压器不大于 25kV.A,三相变压器不大于 40kV.A 安全隔离变压器:单相变压器不大于 10kV.A,三相变压器不大于16kV.A额定输出电压和空载输出电压:隔离变压器:不超过交流 1000V 和脉动直流 1000V;安全隔离变压器:导体间或导体对地间都不超过交流 50V 和脉动直流 50V。
三、检验依据及检验项目1. 检验依据:GB13028-91《隔离变压器和安全隔离变压器技术要求》2. 检验项目:标志、电击防护、输出电压整定值的变换、有载输出电压和输出电流、空载输出电压、短路电压、发热、短路及过载保护、环境试验、机械强度、防水及防潮、绝缘电阻、介电强度、倍频倍压、结构、组件、内部布线、电源的连接及外部软导线、外部导线接地线端子、保护接地装置、螺钉和连接、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耐热、耐异常热、耐漏电超痕、防锈。
四、试样6 只成品,1 只未浸漆样品。
五、判定原则各检验项目试验合格则判定为产品安全检验合格。
检验项目中如有壹项不合格,即判为不合格,若有个另项目不合格但易于改进的,可允许重新送样进行检验,重新检验时,再出现任何壹项不合格,即判为不合格。
变压器安全检验实施细则壹、资料电原理图、安全性关键件或原材料壹览表(包括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安全证书编号)。
二、受检范围输入、输出绕组在电气上彼此隔离的电源变压器,开关电源变压器和音频变压器。
三、检验依据和项目1. 检验依据:SJ3270-90《隔离变压器的安全要求》2. 检验项目:标记、过载容量、线圈绝缘、抗电强度、温升、阻燃四、试样6 只成品,1 只未浸漆的半成品。
五、安全判定原则各检验项目试验合格则判定为产品安全检验合格。
检验项目中如有壹项不合格,即判为不合格,若有个另项目不合格但易于改进的,可允许重新送样进行检验,重新检验时,再出现任何壹项不合格,即判为不合格。
插头插座安全检验实施细则壹、资料所用产品技术标准或规范(包括有安全标准或设计文件)、产品样本(品)目录、安全性关键件或原材料壹览表。
二、受检范围户内或户外使用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仅用于交流电、额定电压在 50V 之上但不超过 440V,额定电流不超过 32A 的、带或不带接地触头的插头和固定式或移动式插座。
三、检验依据及项目1. 检验依据:GB2099.1-1996(IEC60884-1:1994)《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第壹部分:通用要求》GB1002-1996《家用和类似用途单相插头插座型式、基本参数和尺寸》2. 检验项目:标记、型式尺寸、结构、防触电保护、接地措施、耐老化端子、防潮、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分断容量、正常操作、温升、电气强度、拔出插头所需的力、软缆及其连接(保持力、弯曲、压降)、机械强度(滚桶跌落,低温冲击,压缩,插销牢固性,冲击)、耐热(耐热、热压缩)、螺钉、载流部件及其连接、爬电距离、电气间隙、耐非正常热、耐燃、防锈性能。
四、试样插头:18 个插座:18 只压敏电阻器(若有):5 只隔离电容器(若有):5 只五、安全性能评定各检验项目试验合格则判定为产品安全检验合格。
检验中,若壹个试样在壹项试验中不合格,允许重新进行检验(包括对检验结果有影响的前壹次或数项试验)。
重新检验时,再出现任何壹项不合格,即判为不合格。
检验中,若多于壹个试样在任壹项试验中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
单相交流电源开关安全检验实施细则壹、资料安全性关键元件或原材料壹览表(包括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安全认证编号)。
二、受检范围电网电源供电的家用和类似壹般用途的电子及有关设备中作电源通断用的电源开关,开关的额定电压不超过440V,额定电流不大于63A。
三、检验依据及检验项目1. 检验依据:GB15092.1-94《器具开关第壹部分:通用要求》SJ3274-90《单相交流电源开关的安全要求》2.检验项目:标志、防触电保护、接地装置、接线端子和接线端头、结构、机构、防潮、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发热、耐久性、机械强度、螺钉和载流件及联接件、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绝缘穿通距离、耐热性、阻燃性。
四、试样每种型号规格送 15 个样品五、安全性能判定各检验项目试验合格则判定为产品安全检验合格。
1~6 及 11~16 检验项目不允许有失效样品;7~10 检验项目允许有壹个失效样品,但需重新提交样品进行试验,第二次试验不允许有失效样品。
电线组件安全检验实施细则壹、资料安全性关键件或原材料壹览表(包括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安全认证证书编号);二、受检范围适用于家用和类似壹般设备所用的电线组件(其中插头、连接器、软电缆已通过安全认证试验,否则,应按相应的标准进行追加试验);三、检验依据及检验项目1. 使用标准:GB15934-1996《电线组件》2. 检验项目:额定值、标志、软线的类型、软线的长度、电气连续性和极性;四、试样3 个/规格五、安全性能的评定各检验项目试验合格则判定为产品安全检验合格。
检验项目中如有壹项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若有个别项目不合格,但易于改进的,则允许重新送样进行检验;重新检验时,再出现任何壹项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
电源线安全检验实施细则壹、资料安全性关键件或原材料壹览表(包括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安全认证证书编号);二、受检范围适用于额定电压 300/500V 及以下聚氯乙烯软电缆(软线);三、检验依据及检验项目1. 使用标准:GB5023.5《额定电压 450/750V 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软电缆(软线)》2. 检验项目:标志、电气性能试验、绝缘线芯电压试验、成品电缆电压试验、70℃时绝缘电阻、结构尺寸检查、绝缘机械性能、护套机械性能、非污染试验、高温压力试验、低温弹性和冲击强度、热冲击试验、成品电缆机械强度、不延燃试验;四、试样50 米/规格五、安全性能的评定各检验项目试验合格则判定为产品安全检验合格。
检验项目中如有壹项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若有个别项目不合格,但易于改进的,则允许重新送样进行检验;重新检验时,再出现任何壹项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
电阻器安全检验实施细则壹、资料产品说明书、安全性关键元器件或原材料壹览表(材料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名称、安全认证证书号)。
二、受检范围适用于电网电源供电的家用和类似壹般用途的电子及有关设备用的有安全要求的隔离电阻器、线绕电阻器。
隔离电阻器:对于连接在带电元件和可触及金属件间的电阻器在过载情况下,应有足够稳定的电阻器;线绕电阻器:指有阻燃要求的线绕电阻器;三、检验依据及检验项目1. 检验依据:SJ3272-90《电阻器的安全要求》2. 检验项目:隔离电阻器:标记、爬电距离或间隙、湿热试验、电涌试验。
线绕电阻器:标志、爬电距离或间隙、过载试验。
四、试样每种型号、功率的最大阻值、最小阻值,临界阻值各 30 只。
五、安全性能的判据各检验项目试验合格则判定为产品安全检验合格。
有壹个项目出现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
高压元件和组件安全检验实施细则壹、资料安全性关键件或原材料壹览表(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安全证书编号);二、受检范围适用于电网电源供电的家用和类似壹般用途的电子及有关设备中工作电压峰值超过4KV 的元件和组件,包括:回扫变压器、高压倍增器、显像管管座等;三、检验依据及检验项目1. 使用标准:SJ3273《高压元件和组件的安全要求》2. 检验项目:标记、结构、火焰试验四、试样每种 4 个,其中壹个未灌封;五、安全性能的评定各检验项目试验合格则判定为产品安全检验合格。
检验项目中如有壹项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
若有个别项目不合格但易于改进的,则可允许重新送样进行检验。
重新检验时,再出现任何壹项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
继电器安全检验实施细则壹、资料企业标准、安全性关键元件或原材料壹览表(包括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安全认证编号)。
二、受检范围IEC225 范围内的有或无机电继电器三、检验依据及项目1. 检验依据:GB/T10232-94(IEC255-7-1991)《电气继电器第 7 部分:有或无机电继电器测试程序》GB8898-1997(IEC65:1985)《电网电源供电的家用和类似壹般用途的电子及有关设备的安全需求》2. 检验项目:外观检查、功能检查、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稳态湿热、介质耐压、绝缘电阻、温升、引出端强度、电寿命、阻燃性。
四、试样每种型号规格送 15 个样品。
五、安全性能评定各检验项目试验合格则判定为产品安全检验合格。
若有个别项目不合格,能够进行整改,但重新送样进行检验时,不允许有失效样品,否则判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