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报告审查要点及执行规范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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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审查要点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审查要点

一般知识1 工程地质勘察的实际任务及研究对象通过工程地质勘察必须取得正确规划、设计、施工、使用工程建筑物所需的全部地质资料。

规划、设计、施工、使用、维护有关的所有地质问题。

也就是说勘察所得成果必须保证解决以下问题:(1)选出在地质条件方面最优的场地,并根据场地的地质条件合理地配置各个建筑物;(2)根据详细查明的场地工程地质条件,以保证建筑物的稳定和正常使用为目的对建筑物的类型、结构(3)提供能够改善场地工程地质条件的措施。

为了完成上述任务,工程地质勘察中所要研究的对象必然要包括地形地貌、地质结构、水文然地质现象,并通过对建筑区内已有建筑物的工作情况、变形以及损坏的调查,来研究工程地质现象。

要想正确解决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地质问题,就不能把工程地质勘察工作仅局限于鉴定工程地并不是工作的最终目的,而重要的是要预见到由于这些工程地质条件和该项工程活动的特点,在施工与动之间会发生那些相互作用。

或者说,通过工程地质勘察所得到的不应仅仅是工程地质条件方面的资料预测(或评价),指出可能产生的工程地质作用的性质、规模、对建筑物的危害性提出防治措施。

当然不可能作出正确的预测,反过来说,不善于及时作出预测也就不可能取得充分的工程地质条件诸方面的 为了选定建筑场地,通常要查明某些可能建筑区的地形地貌、地质结构、水文地质条件及自这些地形地貌、地质结构、水文地质条件和工程地质条件各不相同的地区内,兴建该项建筑物所可能产概略地估计其规模,最后对比这些区内所可能产生的工程地质作用的性质和规模,就可以选出按地质条理性方面都最有利的建筑场地,同时也就能在场地内合理配置各个建筑物。

例如,根据不同阶地的地表等,就可以预见到在各阶地上修建厂房的土方工程量、持力层的位置和沉降的规模,以及施工的涌水情比之下选出一个地质上有利的建筑场地就是易于做到的事。

这种预测主要是定性的,所需完成的勘察工进行才便于对比和选择,所以这种预测也称作区域性预测,或者是对比评价。

重大事故现场勘察报告规定

重大事故现场勘察报告规定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对于在勘察过程中违反规定、造成事故或损失的行为,应依法依规 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明确责任主体
根据事故性质和损失程度,确定责任主体,包括直接责任人、领导 责任人等。
责任追究程序
按照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开展事故原因调查、责任认定、处理决定等 环节,确保责任追究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违规行为处罚措施
强调背景意义
重大事故往往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产生不良影响 。通过现场勘察,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事故隐患,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适用范围和对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各类重大事故现场的勘察工作,包括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 故、生产安全事故等。
适用对象
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 内开展重大事故现场勘察工作时,应遵守本规定。同时,事故当事人、相关单位 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勘察工作。
严格遵守勘察现场安全规定
01
所有参与勘察的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佩戴必要的防护
装备,确保自身及他人的安全。
保密要求
02
勘察人员应对勘察过程中获取的所有信息严格保密,未经授权
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相关信息。
服从指挥
03
勘察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和调度,确保勘察工
作有序进行。
责任追究制度及程序
事故原因分析准确性提高
结合现场勘察情况和相关证据,对事故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提高了 原因分析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跨部门协作与沟通
本次勘察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通过加强跨部门协作与沟通,确 保勘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了工作效率。
未来工作展望及建议
加强技术更新与培训

工程勘察设计审核制度内容

工程勘察设计审核制度内容

工程勘察设计审核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勘察设计审核工作,提高审核质量,保障建设工程的安全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勘察设计审核是指对工程设计文件的审查、评估和监督的过程。

工程勘察设计审核应当认真负责,客观公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工程设计文件符合国家规定。

第三条工程勘察设计审核应当秉承科学严谨、诚实守信、服务规范、审核安全的原则,坚持科技进步与法治化建设的方针。

第四条工程勘察设计审核机构应当通过审核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考核,提高审核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审核能力。

第五条工程勘察设计审核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审核人员进行技术交流和经验分享,提高审核人员的综合能力。

第六条工程勘察设计审核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审核记录管理制度,确保审核过程的透明和可追溯。

第七条工程勘察设计审核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审核职责,保证审核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第二章工程勘察设计审核机构的设置第八条工程勘察设计审核机构应当设立审核部门,专责工程设计文件的审核工作。

第九条工程勘察设计审核机构应当设立审核委员会,负责审议关键问题和审核结果。

第十条工程勘察设计审核委员会应当由具有一定资历和经验的专家组成,专家应当独立行使审核职责,不受其他机构和个人干扰。

第十一条工程勘察设计审核机构应当建立审核人员库,审核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资格,并定期接受专业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工程勘察设计审核程序第十二条工程勘察设计审核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核人员应当按照规定逐项审核,评估工程设计文件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三条工程勘察设计审核机构应当在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及时组织审核,制定审核计划和审核方案。

第十四条工程勘察设计审核机构应当就工程设计文件的技术要求、经济合理性、施工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提出完善建议和意见。

第十五条工程勘察设计审核机构应当尊重审核人员的意见,审核结果应当客观真实,不得随意改变设计内容。

第四章工程勘察设计审核结果的处理第十六条工程勘察设计审核机构应当根据审核结果,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限,监督整改过程,确保工程设计文件符合国家规定。

工程勘察设计审查制度范本

工程勘察设计审查制度范本

工程勘察设计审查制度范本一、总则1. 为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审查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等需要进行勘察设计的建设项目。

3. 勘察设计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工程规范标准进行工作,并对所提交的勘察设计文件负责。

二、审查范围1. 工程勘察设计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地质勘察、设计方案、结构计算书、施工图纸等。

2. 审查内容应涵盖工程的安全性、经济性、技术可行性、环境保护等方面。

三、审查程序1. 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完成后,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内部审查,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内部审查无误后,将勘察设计文件提交给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查机构进行独立审查。

3. 第三方审查机构应出具审查报告,明确指出勘察设计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4. 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报告进行修改完善,直至满足审查要求。

四、审查标准1. 审查工作应依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

2. 审查过程中应重点关注工程的安全性能,确保设计方案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 对于特殊工程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还应参考国际先进标准或行业最佳实践。

五、责任与义务1. 勘察设计单位应对提交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 审查机构应公正、客观地开展审查工作,对审查结果负责。

3. 建设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工程资料和支持,确保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监督管理1. 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应对工程勘察设计审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审查制度的执行。

2. 对于违反审查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工程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岩土工程勘察文件技术审查要点

岩土工程勘察文件技术审查要点

岩土工程勘察文件技术审查要点
一、总则
(一)为指导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特制定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要点。

(二)本要点供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勘察文件的技术性审查时参考使用。

(三)建设单位报审的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作为勘察依据的文件及
附件;
2. 岩土工程勘察文件(详勘阶段),必要时应附原
始资料及计算书;
3. 审查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勘察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包括以下内容:
1. 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有关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 提供的参数、结论与建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 是否符合公众利益;
4. 是否达到勘察文件深度规定的要求;
5. 是否符合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作为勘察依据
的文件要求。

(五)本要点所涉及标准内容以现行规范规程内容为准。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可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对本要点做出必要的补
充规定。

二、审查要点。

岩土工程勘察文件审查要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岩土工程勘察文件审查要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岩土工程勘察文件技术审查要点住房城乡建设部1前言受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委托,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以及北京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组织部分从事施工图审查工作的专家,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践经验,在广泛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施工图审查机构、勘察设计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要点。

在本要点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向北京市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反映,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北京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参编单位:(排名不分前后)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城建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航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兵勘察设计研究院参加编写人员:(以姓氏笔画为序)丁作良王笃礼化建新叶嘉叶大华曲际水刘尊平张鹏张凤林张建青张荣成陈丽萍武威罗威周宏磊郝庆斌郝春英钟和高文新郭明田董辉温靖廉得瑞蔡晶参加审查人员:(以姓氏笔画为序)何平沈小克项勃顾国荣顾宝和徐张建戴一鸣2编制说明受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委托,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以及北京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组织编写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该要点由《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及《岩土工程勘察文件技术审查要点》三部分组成。

本要点编制工作于2009年9月启动,共组织了17家施工图审查机构,计80余名专家参与编写工作,期间召开编制组全体会议或分专业会议30余次,并广泛听取了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施工图审查机构、勘察设计单位的意见。

2011年12月2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在北京组织召开专家审查会,包括14位勘察设计大师在内的31位专家参会,经讨论与会专家一致同意要点送审稿通过审查。

天津市勘察设计协会关于勘察专业的相关审查要点及规范规定说明

天津市勘察设计协会关于勘察专业的相关审查要点及规范规定说明

岩土工程勘察专业有关技术问题的解释说明之三一、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划分1、岩土工程勘察项目规模等级划分执行《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对市政工程尚应执行《市政工程勘察规范》。

2、《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标准》中特级勘察等级的划分,执行与否均可,但符合特级勘察等级的项目工作量布置应满足该标准。

3、将液化等级为中等—严重的场地判定为一级场地(复杂场地)的规定暂不执行。

二、勘察工作量的布置勘察工作量的布置原则上执行《天津市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B/T29-247的规定.同时强调或统一以下内容。

(一)勘探孔的布置1、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孔数量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2,钻探取土试样孔的数量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3。

2、控制性勘探孔a)5-7层民用建筑物,采用浅基础时,必须布置控制性勘探孔,用于变形计算。

b)8层及以上属于高层建筑,无论采用浅基础、桩基础,均应布置控制性勘探孔。

c)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需进行变形验算的其他建(构)筑物,应布置控制性勘探孔.d)“主楼与裙楼和外扩地下室一同考虑”仅指孔位布置,孔深应视需要确定,主楼需进行沉降计算时,裙房也应布置控制性勘探孔。

e)控制性勘探孔比例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3 ,且控制性勘探孔应布置为取土试样孔。

3、每一工程地质单元用于液化判别的标贯孔数量应不少于3个且不少于布置标贯孔总数的1/3;处于存在液化土层的古河道上的建筑群,每栋建筑应有1个孔进行液化土的判别。

4、剪切波速孔的数量问题a)对单幢建筑(包括抗震设防甲类建筑,抗震设防乙类建筑,层数超过10层或高度超过24m的抗震设防丙类、丁类多层建筑),剪切波速孔数量不应少于2个。

b)对小区中处于同一地质单元内的密集建筑群,剪切波速孔数量可适当减少,但每幢高层建筑和大跨空间结构的波速孔数量不得少于1个。

c)当位于同一个地质单元的密集建筑群相邻建筑的勘探孔可相互借用时,借用点所布置的波速孔亦可相互借用。

5、取水试样孔应单独布置,并在勘探点平面布置图上进行标注。

工程地质勘察质量管理规定

工程地质勘察质量管理规定

岩土工程勘察质量管理规定第一节总则一、为明确工程勘察各专业人员的职责,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责任心,提高工程勘察报告质量,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以及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文件设计深度总说明要求和施工图审查要点,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参照我院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制定本规定,作为我院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强制性规定;二、凡是我院施工的工程勘察项目,均应按本规定执行;第二节勘察纲要编制、修改与审批一、勘察纲要的编制、修改与发放均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完成,未经总工程师批准的勘察纲要不得作为勘察施工依据;二、勘察纲要报总工程师审批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勘察合同书、任务委托书应有详细的拟建物特征参数和甲方盖章、附有地面整平标高和布设有勘察点的拟建物总平面图、地形图、邻近勘察资料和填写完整的勘察纲要,由于业主的原因上述资料无法提供齐全的,,经总工程师批准后,可在外业施工结束前补齐;三、当场地确无邻近勘察资料无法编制勘察纲要时,经总工程师批准,可先进场施工但对福州市区内的勘察项目,要求在施工完第一个钻孔后立即编制勘察纲,勘察纲要经审批后,方可施工后续钻孔;对市区以外的勘察项目应在施工完一个孔后,由现场技术采用电话向总工程师或总工办汇报,并按电话记录要求进行施工,且应在外业结束后1天内补全勘察纲要内容并交回电话记录稿进行核对;四、勘察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地层变化大,勘察纲要要求需要较大变更时,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总工程师汇报,并按总工程师审批的变更意见对勘察纲要进行适当修改;五、总工程师批准的勘察纲要和电话记录稿,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发放到现场技术员和钻探班报表记录员,并要求随身带到工地,以便核对外业施工工程量和便于总工办检查;六、特殊情况下,总工程师可以授权副总工程师或总工办处理纲要审批及相关事宜;第三节勘探点放样、校核与验收一、放样前,测量技术人员要认真研究地形图和钻孔平面布置图,对图中不详之处或疑义的地方要及时指出,不得盲目放样;二、放样时,测量技术人员应与项目负责人或现场技术员一起复核现场征地范围并确认无误后方可放样;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业主联系并修改确认业主要在修改后的图纸上签字或盖章后再放样;三、现场钻孔孔位不得随意移位,若因场地原因确需移位时,应经业主和总工程师总工办批准后方可移位,并应将实际勘探孔位置及时标注在平面图上,注明与原孔位的偏差距离、方位和地面高差;钻孔孔位现场均应有标志桩并标注孔号,当标志桩被损,孔位难以恢复时,应重新放样,现场技术员不得随意指定孔位;勘探点位允许误差:1初勘阶段平面位置允许偏差±,高程允许偏差±5cm;2详勘阶段平面位置允许偏差±,高程允许偏差±5cm;四、测量放样坐标及高程起算点宜由业主提供;采用假设高程和坐标时,应经业主同意,其起算点应假设在不受工程建设影响且相对较固定的标志物上;该标志物须经项目负责人或现场技术员确认;所有孔位施测完成后,测量技术人员应与项目负责人或现场技术员一起校核孔位,确保孔与孔之间、孔与地物之间的距离无误,孔口标高与地形图上的标高相吻合;对项目负责人或现场技术员交给的场地地形、地物、边坡等测量任务,测量技术人员应做到先计算、后放样,放样后再计算复核,以保证放样的准确性;五、对海上钻探孔放样,应采用红外测距仪或全站仪进行放样,不得采用测绳或皮尺放样;放样时,测量技术人员应做到先计算、后放样,放样后再计算复核,以保证放样的准确性;六、外业放样结束后2天内,测量技术人员要将测量成果报告提交给测量分院审核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工作应在该工程外业施工结束前完成;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给测量技术人员和项目负责人,以便及时修正;七、测量成果验收采取双重验收制:项目负责人主要对坐标和高程起算点、定向方位点设置的合理性和定位描述的正确性,以及测量图上的方向线、周边建筑物和拟建物的轮廓线等内容的完整性进行验收;测量审核工程师应对具体的坐标、高程的计算结果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未经验收的测量报告不得投入使用;第四节钻探施工、编录与验收一、钻探施工应由熟练的钻探工人负责;进入施工现场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机长进行技术交底和外业施工工作安排,并要求带齐所有的设备和材料;机长应认真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取样器具、自动落锤和落距、标贯器、探头、样罐等专用工具是否符合要求;进入现场后,项目负责人或现场技术员应随时对上述专用工具进行检查,不合格的工具不得投入使用;二、钻探施工可采用连续取芯或非连续取芯回转方式钻进,每回次进尺均不得超过米且不得超管钻进;进入新场地后,每台钻机施工的第一个钻孔均应采取连续取芯回转方式钻进,以系统了解岩土层分布情况;对持力层及其软弱下卧层等重要层位,在所有钻孔中均应采用连续取芯钻进,且连续取芯钻进时不能超管钻进;地下水位以上的土层碎石含量较高的杂填土、碎卵石、强风化岩层除外应进行干钻,以便观测土层的天然湿度和地下水初见水位;连续取芯钻进过程中,软土和粘性土的岩芯采取率应达80%以上,砂土、碎石土、残积土、全风化岩、强风化岩及破碎的中风化岩岩芯采取率应达65%以上,完整基岩的岩芯采取率应达80%以上;对砂土、碎石土、残积土、全风化岩、强风化岩砂土状难以取芯时,应采用双层岩芯管连续取芯;亦可采用动探试验SPT、DPT进行控制,测试间距砂土层为,其余岩土层为;对残积土与风化岩岩芯肉眼难以鉴别分层时,应采用标贯进行力学分层;当需确定岩石质量指标RQD时,应采用75mm口径双层岩芯管和金刚石钻头钻进;机台应负责将岩土芯按顺序自上而下排列整齐,以便项目负责人检查,单孔验收合格后方可舍弃;三、地下水位观测由现场技术人员负责;钻进中遇到地下水时,应停钻量测初见水位和稳定水位;为测得单个含水层的静止稳定水位,对砂土和碎石土停钻时间不少于小时;对粉土和粘性土不少于8小时,并应在全部钻孔结束后,同一天内量测各孔的静止水位;量测读数到厘米,精度不得低于±2cm;钻探深度范围内有多个含水层时,要选择部分钻孔进行分层测量地下水位;施工时,在钻穿第一含水层并进行静止水位观测之后应采用套管隔水,抽干孔内存水,变径钻进,再对下一含水层进行水位观测;采用泥浆护壁影响地下水位观测时,可在场地内另外布置若干专用的地下水观测孔,这些孔应改用套管护壁;四、取样与原位标贯、重型圆锥动力触探测试工作由机台负责按纲要要求实施和记录;采取原状土样的钻孔,孔径应比使用的取土器外径大一个径级;原状土样用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取土器采用静压法软土层或锤击法硬土层采取,采样时,当钻进至离取样深度15-20cm,应进行取土前清孔工作,取样深度误差不超过5cm;原状土样单个样品的规格为Φ110mm,L=300mm,试验要求土样长度较大时,可采用2-3个样罐分装;对需要进行特殊项目试验的软土层原状土样均应采用薄壁取土器配合专用样罐进行采取;扰动土样可采用标贯器或岩芯管采取,取样要有代表性且具一定的重量粉——粗砂重约300g,砾砂重约1000g,碎卵石重约4000g;原状土样采集后,项目负责人或现场技术员应及时检查试样的质量是否符合规定,不符合的应重取,符合要求的应由机台负责将样品放置在阴凉地方,并及时贴上标签标签内容要完整、粘上胶布和进行封蜡保湿处理,且应及时送回到试验室进行分析试验;市区项目要求样品存放时间不得超过3天,市区外项目样品存放时间不得超过7天;原位标贯、重锤圆锥动力触探试验的器具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试验深度及操作方法应按勘察纲要和规范要求进行;当钻至需要试验的土层标高,试验前应先清孔,保证孔壁完整,孔底无沉渣,贯入器到达预定试验深度后应量测记录孔深和杆长;锤击过程应减少导向杆与孔壁间的摩阻力,避免锤击时的偏心和侧向晃动,保持贯入器探杆、导向杆联接的垂直度;五、钻探班报表记录员采取现场全程跟班制,负责钻探班报表的记录;记录要求按回次逐项填写,严禁事后追记;在回次中发现变层时,应分行填写,不得将若干回次,或若干层合并记录;现场记录不得誊录转抄,误写之处可以划去,在旁边作更正,不得在原处涂抹修改;记录内容按本院统一印制的钻探班报表格式中所规定的内容填写,特别强调要填写岩土芯长度和初见水位、各含水层的静水位、混合静水位埋深,以及各岩土层的分层界线和主要特征;钻探班报表记录员要对地层的分层界线、取样深度、测试深度和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六、现场技术员应随时对钻探班报表进行检查,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完善,对重要地层界线如持力层的顶底板、软弱下卧层的顶底板等的孔深和终孔深度应及时进行丈量核实,并在班报表中签字确认,同时对其准确性负责;对取样和原位测试的间距、数量及样品质量要按勘察纲要的要求进行把关,现场技术员应在野外完成钻孔柱状图编制工作,其中的描述内容要准确详细,描述格式按本院统一规定执行;现场技术员应随时监督检查各机台施工的质量,以于不按勘察纲要施工的机台应及时给予制止,并提出纠正和整改措施,在钻孔终孔验收时,必须有现场技术员或项目负责人在场验收签字,杜绝现场无技术员的现象;七、抽水试验工作应按总工程师总工办审批的技术方案进行施工和试验;成井施工由机台负责完成,现场技术员要在现场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和验收;试验观测由现场技术员和钻探班报表记录员共同负责;试验结果经项目负责人确认签字后方可结束试验工作;八、钻探单孔验收采用二级验收制,即现场技术员对单孔施工质量进行检查验收一级验收,项目负责人合同有要求时,会同业主代表对单孔施工质量进行检查验收二级验收;验收合格的,有关人员应签字确认,验收不合格的要马上采取补救措施,纠正后再签字确认;现场技术员的验收工作应在现场单孔施工结束时马上进行验收,不得事后验收;项目负责人的单孔验收工作原则上也应在现场及时验收,确实无法马上验收的,应在外业施工全部结束前进行验收;未经一级验收合格的,钻机不得移孔,否则后果自负;第五节原位测试施工、检查与验收一、静力触探、十字板剪切、剪切波速、地脉动试验等原位测试工作应由本院测试组完成,其技术工作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专业技术人员不在现场时,其他人员均不得进行测试;二、进入施工现场前,项目负责人应向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测试的孔位、孔数、测试深度、终孔层位、测试间距及相关地质资料和图件,提出具体的测试要求,必要时提出书面任务书;原位测试专业技术人员应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查和校正,以保证测试成果的准确性; 三、原位测试的操作方法及试验技术要求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范及勘察纲要要求执行,严禁弄虚作假;四、静力触探、十字板剪切试验单孔结束后,原位测试专业技术人员应及时提供有关的曲线、数据供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验收,并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孔施工,否则不得移孔施工;项目负责人无法到现场进行验收时,应委托现场技术员或在设备撤离现场前全部验收,不得在室内进行验收;五、剪切波速和地脉动测试的现场采集工作,原则上应有2名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采取多次试验、反复对比和同一仪器、不同人操作的方法进行采集波型,以保证所采集的波型符合实际情况;外业结束后2天内应提交测试成果初步报告供项目负责人审核,并按项目负责人的审核意见修改后再提出正式测试成果报告;未经验收签字的测试成果报告不得作为正式报告的资料;第六节地形测绘与变形测量一、地形测绘与变形测量工作则测量分院负责组织实施,其技术工作应由专业技术人负责完成;二、施测前,测量员应审核测量起始依据的正确性及检查测量仪器具的准确性,并应编制切实可行的测量技术方案报测量分院审核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施测;测量技术方案包括以下内容:一测区概况、自然地理条件、作业环境等;二任务来源、测区已有的测量资料、施测目的和基本精度要求;三施测技术依据、计划使用的仪器类型及观测方法等;三、施测过程中应坚持测量、计算工作步步有校核,时时有自检、互检,以保证原始记录数据的准确性;四、测量记录要求做到:原始真实、数据正确、内容完整、字体工整;测量记录应在现场填写清楚,不得转抄誊清;五、外业记录、草图、点之记图等应当场勾绘方向,有关数据和地名等应标注清楚;六、采用电子记录手薄或全站仪自动记录的,应按测量外业电子记录基本规定和水准测量电子记录规定执行,有条件的应当场在微机中成图校核以便发现有无数据输入错误等明显错误;七、测绘成果执行二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即测绘成果经100%自检、互检确认无误后,由上一级质量部门按20%抽取样本验收;凡抽样验收不合格的,全部退回自查与重测,二次验收将提高抽查比例;第七节外业施工质量检查、验证与竣工验收一、外业施工质量检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由总工办负责执行;检查采取巡检方式进行,福州市区一类项目巡检2次以上,二、三类项目巡检1次以上;福州市区外项目与竣工验收一并进行;二、外业施工验证工作由总工办、生产经营部和项目负责人共同执行,主要是针对岩土芯采取率较低、地质资料与其他邻近资料相差较大的钻孔或静探孔进行验证;总工办和项目负责人根据检查验收情况提出申请,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由生产经营部安排实施;验证手段主要采用静探或钻探;三、外业施工竣工验收由总工办负责,验收标准为总工程师批准的勘察纲要;验收工作要求在现场进行,无法到现场验收的,采取室内或电话验收方式进行;每个项目施工剩2-3个钻探孔时,项目负责人应汇总所有资料和施工工作量,向总工办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准备初步验收:福州市区项目应提供总工程师批准的勘察纲要、标有取样和测试位置及测试数据的剖面草图、竣工钻孔的班报表或野外钻孔柱状图有要求的、竣工的原位测试静探、十字板、剪切波速测试等资料、野外竣工质量验收记录表初稿、钻探现场作业过程验收记录表和持力层坡度值等;市区外项目应填写好电话或传真验收记录稿,并按纲要要求进行自检后向总工办申请验收;项目负责人应对各专业的施工结果进行全面验收后,方可向总工办提出验收申请,否则总工办不予验收;四、外业施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负责人应组织进行返工或修改;未经总工办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的,不得结束外业工作;第八节室内土工试验一、野外采集的各级岩、土、水样由机台负责按规定的时限送达试验室;送样前,现场技术员应根据该工程的土工试验项目要求填写好送样单、核对送样单与样品标签,检查样品包装情况;检查合格并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送出;送样过程中机台要做好样品防晒、防水、防震、防损工作,轻拿轻放,以保证样品不受扰动或损坏;二、样品送达试验室后,试验室应指定专门人员及时进行清点、核对验收的重点是:试验项目是否明确、样品是否有损坏、样品标签内容样品、取样深度、土名、试验项目是否与送样单的相符、样品规格是否符合试验要求等;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应签字确认;对样品规格、长度不符合要求或损坏较严重的样品,应单独存放,并报总工办负责处理;对夜间送回的样品,试验室应于第2天对样品进行清点验收,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给项目负责人;验收合格后的样品,试验室应做好分类、保湿和及时开样工作;三、外业施工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应根据施工进度和提交报告的日期,在第一批样品送样单上注明外业施工预计完工日期;在最后一批样品送样单上注明合同规定的提交正式报告的日期和要求提交土工试验报告的日期;试验室应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合理安排开样顺序,保证按期提交土工试验报告;若样品多、确实难以按时完成的,应及时向院长汇报,经批准后由机台负责外送;四、土工试验具体操作方法、资料整理均应严格按照国标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要求进行;制备试样前应对土的重要性状做肉眼鉴定及简单描述,主要内容有:土样的颜色、臭味、夹杂物、土类及其均匀性,对粘性土的含砂量应进行预估;对软土应描述其层理发育情况及含砂量等;五、每项工程的土工试验工作结束后,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审核工程师应对试验数据进行分析和整理;整理时对试验资料中明显不合理的数据,应通过研究,分析原因,或在有条件时进行一定的补充试验,再决定对可疑数据进行取舍或改正;每项工程的土工试验报告均应附文字说明,特别是指标离散性较大的样品,应做出详细说明,供项目负责人统计计算时参考;土工试验原始记录应在正式报告送出后5天内提交,以便施工图审查使用;确有困难无法按时提交的,应向项目负责人说明原因,并顺延到10天内全部提交;六、对外送样品的土工试验成果报告,试验室审核工程师应进行审核和确认,发现问题应提出并要求修改;未经审核确认的资料不得投入使用;七、土工试验成果报告采取三级验收制:试验室审核工程师对土工试验的原始记录及成果报告进行检查验收一级,不合格的要返工重做,再验收确认;项目负责人对土工试验的原始记录、描述内容、试验项目、原始曲线和土层的定名及指标等内容的完整性和合理性进行验收二级,验收发现不足或土工试验报告有明显错误的,试验室应进行补充、修改,然后由项目负责人再进行验收确认;总工办要对土工试验报告相关数据的合理性进行验收三级,对明显不合理的数据,试验室应进行重新复核;第九节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及校审一、编制勘察报告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所有的原始资料进行整理、分析研究和装订成册,并编制剖面示意图;一类项目或地层复杂的项目的剖面示意图应经总工程师审核,其他项目由审核工程师审核后方可投入制图工作;未经外业竣工验收的资料不得作为编制勘察报告的依据,未经校核的测量报告不得作为CAD制图的依据;二、CAD制作图前,项目负责人应填写好相关的制图表格和提出具体的任务要求,在核对无误后方可交复制室进行CAD 制图,同时应提供测量成果报告和剖面示意图,供CAD制图时参考;三、复制室在进行CAD制图时,应认真做好数据的录入工作,平面图制成后须经项目负责人确认,然后再投入制作剖面图;制图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与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以免返工;四、项目负责人应按规范要求和本院的规定,组织报告编写人员进行数理统计和文字编制工作;对基础方案等重要问题,可先与总工程师或审核工程师沟通后再进行编制;文字报告力求详细真实地反映场地工程地质条件,提出合理可行的基础方案和岩土技术参数;文字报告编制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进行认真的核对并签字,然后再交给总工办进行校对、审核和审定;五、提交给总工办校对和审核的报告,资料要齐全,内容要完整,字迹要清晰可辨,并应按原始资料归档要求的顺序归类装订成册,否则总工办给予退回;六、校对工作由总工办校对员负责完成;校对员要对所有图件、表格、计算书进行认真细致的校对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记录在相关表单上;项目负责人应按校对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资料须经校对员核对并签字确认;对提出的问题有不同看法的由审核工程师或总工程师仲裁后再修改;七、经过修改确认的资料才能送给审核工程师进行报告审核;审核工程师应认真严格按有关规范和纲要要求,特别是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规定进行审核;对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应逐一提出并记录在相关表单上,对难以决定的问题,应及时记录下来报总工程师解决;对审核工程师提出的问题,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和全面的进行修改,经审核工程师签字后,方可报。

勘察报告审查要点

勘察报告审查要点
GB50011-2001规范第4.1.3条。
10. 未提供或错误提供地震加速度
GB50011-2001规范第3.2.2条。
10
桩基础
1. 查明岩土工程特性,评价成桩可能性和对环境影响
GB50021-2001规范第4.9.1条強条
2.端承桩勘探孔距12-24m, 预制桩勘探孔距20-35m
GB50021-2001规范第4.9.2-1、2条
GB50021-2001规范第4.8.10-11条
6. 地下室抗浮设計水位
GB50021-2001规范第4.1.13条
12
图件
1.报告首页单位公章出图章,法人代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责任人签章齐全,內页制图人审核人签章
建设部建质﹝2003﹞144号《建设工程 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第2.0.9条
2.平面图有坐标,建筑物边线及名称编号,尺寸等
勘察报告审查要点
序号
勘察要点
基本要求
执行规范条文
1
形式与法规
报告签章是否齐全有效、标题与内容是否相符,所附试验及分析报告是否一致,签章是否齐全有效;
CECS99:98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
《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
勘察报告主要内容
任务、目的、执行规范、工程量、岩土分层描述、水位及腐蚀性评价、地震效应、岩土力学数据及评价、场地稳定性及不良地质作用、基础选型及持力层、平面图剖面图柱状图等图表,分析测试数据
7. 评价水对钢结构的腐蚀性
GB50021-2001规范第12.2.5条
9
地震效应 及抗震设防
1.设防烈度按东建(04)32号文件规定,(6度/7度 过度区要注村名作判别依据)
GB50011-2001规笵第1.0.4強条

勘察与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勘察与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勘察与设计文件审查要点第一节:引言勘察与设计文件审查是工程建设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

它涉及到项目的可行性、施工质量以及安全等方面的问题。

本文将对勘察与设计文件审查的要点进行探讨。

第二节:勘察文件审查要点勘察文件是项目实施的前期准备,对后续工作起着重要作用。

在审查勘察文件时,应注意以下几个要点。

1. 详细的勘察报告勘察报告应包含项目的基本情况、勘察范围、勘察方法与数据处理等内容,并且应具备合理的结构和清晰的表达。

审查时应关注勘察内容是否完备、数据是否准确、分析是否合理。

2. 合规的勘察程序勘察过程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并且应有充足的依据和证据。

在审查时要注意勘察程序是否合规、勘察方法是否科学。

3. 经济合理性勘察过程应注重经济效益,避免浪费资源。

审查时要关注勘察费用是否合理,勘察方法是否经济高效。

第三节: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设计文件是工程项目施工的基础,对项目质量和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审查设计文件时,应注意以下几个要点。

1. 规范与合规性设计文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审查时要关注设计文件是否符合相关规范、是否合规。

2. 安全性设计文件应注重工程项目的安全性。

审查时要关注设计方案是否合理、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 合理性和可行性设计方案应考虑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且能够实施。

审查时要关注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四节:管理文件审查要点管理文件是指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组织管理的文件。

在审查管理文件时,应注意以下几个要点。

1. 组织与协调管理文件应明确组织机构和职责,并且能够协调各方面工作。

审查时要关注管理文件是否明确组织机构和职责、是否具备协调能力。

2. 进度与质量控制管理文件应包含项目进度和质量控制的要求。

审查时要关注管理文件是否能够有效控制项目进度和质量。

3. 风险管理管理文件应对项目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审查时要关注管理文件是否能够有效评估和管理项目风险。

勘察设计报告审查要点

勘察设计报告审查要点
议和措施等是否明确、具体,易于执行。
05
其他审查要点
报告的创新性
总结词
评估报告是否具有创新性,是否提出了新的理念、方法或技术。
详细描述
审查报告中是否有新颖的思路或独特的方法,是否在行业内具有前瞻性,是否能够推动 相关领域的技术进步。
报告的经济性
要点一
总结词
评估报告是否具有经济可行性,是否考虑了成本、效益等 因素。
勘察手段
检查报告中使用的勘察手段是否齐全,是否能够全面反映场 地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地质勘察数据完整性
数据采集
核实报告中采集的地质勘察数据是否完整,是否覆盖了整个勘察范围。
数据处理
检查报告中数据处理和分析的准确性,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勘察结论与建议
结论
评估报告中的勘察结论是否准确,是否反映了场地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的实 际情况。
03
工程勘察
包括地质勘察、水文勘察 等,为项目设计提供基础 数据。
工程设计
涉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确 保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和可 行性。
其他相关领域
如环境保护、安全评价等 ,以确保项目的全面协调 发展。
02
勘察部分审查要点
勘察方法与手段
勘察方法
审查勘察报告中采用的方法是否合适,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 标准。
设计数据准确性
总结词
设计数据准确性是保证勘察设计报告质量的基础,需要确保所采用的数据、参数和计算结果准确无误 。
详细描述
核对设计方案中使用的数据、参数和计算结果是否准确可靠,来源是否可靠;检查设计图纸、表格和 说明书的准确性,是否存在错误或遗漏;对关键数据进行复核和验证,确保满足设计精度要求。

工程勘察专业施工图审查要点

工程勘察专业施工图审查要点

工程勘察专业施工图审查要点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审查宜分勘察纲要审查、施工过程检查和勘察报告审查阶段,其各阶段审查要点如下:一、岩土工程勘察纲要审查要点该阶段审查的要点是:1、岩土工程勘察委托任务书所填写的内容是否齐全,技术要求是否明确;2、勘察工作的目的、任务及要求是否明确;3、采用的拟建工程平面布置图、地形图的精度是否满足相应勘察阶段的要求;4、所掌握拟建工程的主要设计要素是否齐全;5、对场地的自然条件、环境条件和建筑经验等资料的搜集是否齐全;6、勘察工作所依据的技术标准是否准确、有效;7、勘察方案和勘察工作量的布设是否合理,能否满足相应技术标准和工程设计的技术要求。

所采用的勘探手段是否适宜;8、所选用的勘探设备、仪器是否符合要求;9、所安排的试验项目(岩、土、水)、数量是否满足技术标准和工程需要的要求;10、各工序是否有明确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控制标准;11、拟提交的技术文件是否满足工程要求等。

二、勘察现场作业检查要点现场施工检查应以审查通过的勘察纲要和相应的技术标准为依据,结合场地的具体条件进行,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勘探所使用的设备、仪器、工艺、操作是是否符合相应的操作规程、技术标准及勘察纲要的要求;2、现场勘探点施工的位置及取样(岩、土、水试样)的位置、间距、数量是否符合勘察纲要的要求;取原状土试样是否达到相应取样等级的要求;对试样是否采取了及时腊封和防震、防晒和防冻等保护措施;3、原位测试所采用的设备、仪器的精度是否符合相应技术标准的规定;需率定的设备是否进行了事前率定或在率定有效期内使用;测试点的位置、间距和数量是否符合勘察纲要的要求;4、原始记录应客观的反映工程现场实际,检查时,(1)应对原始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内容的全面性进行检查;(2)原始记录的清晰度、划改和责任人签署是否符合要求;(3)记录内容是否符合勘察纲要的技术要求及相关规程的规定;(4)记录所使用的记录纸和笔是否符合长期存档的要求;5、若现场工程条件与勘察纲要编制不一致时,是否进行了及时调整;6、室内试验。

勘察文件审查要点

勘察文件审查要点

(GB 50307-1999)
7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
(GB 50086-2001)
选用规范标
8 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
准不当(在深圳市
(JGJ 72-2004、J366-2004)
范围内未首先选
9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94)
用有效深圳市标
10 建筑工程地质钻探技术标准
准,在深圳市外广
常见问题
单位超出资 质范围承接项目;
勘察成果未盖公 章、出图专用章;
责任人未签名或 签名不全;
责任人姓名用电 脑打印
处理意见 审核意见
1
序号 2
2.1
审查项目 勘察依据
工程建设 标准
审查内容
常见问题
处理意见
深圳市工程勘察应执行深圳市标准。深
圳市标准未具体规定的内容,可执行广东省标
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常用规
工作内容不齐全, 特别是对特殊土、 不良地质作用及地 下水情况未提出要 求或未开展工作
2 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
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出整
治方案的建议;
3 查明建筑范围内岩土层的类型、深度、
工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
匀性和承载力;
处理意见 审核意见
审核意见
整改
4
4 对需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物,提供 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的变形特 征;
岩土工程勘察宜分阶段进行。勘察阶段
应与设计阶段相适应,可分为可行性研究勘 勘察阶段与设
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施工勘察。各级 计阶段不相适应 岩土工程勘察在已有较充分的工程地质资
料或工程经验条件下,可简化阶段,但应以

勘察设计报告审查要点

勘察设计报告审查要点

勘察设计报告审查要点1. 引言在进行任何工程项目之前,勘察设计报告是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

勘察设计报告决定了工程的可行性和可行性研究,并对后续工程实施提供了重要的指导。

因此,审查勘察设计报告是确保工程项目成功完成的重要环节。

在审查勘察设计报告时,需要关注以下几个要点。

2. 项目背景和目的勘察设计报告首先应该清楚地陈述项目的背景和目的。

这包括明确项目的需求和目标,以及项目的范围和规模。

审查者应该确保勘察设计报告中提供了清晰而准确的项目描述,并与实际需求相符。

3. 勘察设计方法勘察设计方法是勘察设计报告的核心内容之一。

在审查报告时,需要仔细评估报告中所描述的勘察设计方法。

这包括所采用的勘察技术、工具和流程,以及勘察数据的收集和处理方法。

审查者应该对这些方法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评估,并确保其能够满足项目的需求。

4. 数据收集和分析在勘察设计报告中,数据收集和分析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审查者需要仔细评估报告中所描述的数据收集方法和数据分析过程。

这包括勘察数据的采集方式、采集范围和精度要求,以及数据在报告中的呈现形式和分析结果的准确性。

审查者应该确保所使用的数据收集和分析方法能够有效地支持项目的需求。

5. 技术和安全要求在勘察设计报告中,应该清楚地描述项目的技术和安全要求。

审查者需要评估报告中所描述的技术和安全要求是否合理和可行。

这包括项目所需要的设计标准、规范和法规,以及项目所面临的风险和安全措施。

审查者应该确保勘察设计报告中提供了充分而准确的技术和安全要求。

6. 结论和建议勘察设计报告最后应该提供明确的结论和建议。

审查者应该评估报告中所提供的结论和建议是否与勘察设计的目标和要求一致。

审查者应该确保结论和建议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并对勘察设计报告的实施提供宝贵的指导。

7. 总结勘察设计报告审查是确保工程项目成功的关键环节。

在审查报告时,需要关注项目的背景和目的、勘察设计方法、数据收集和分析、技术和安全要求,以及结论和建议。

勘察设计报告的评审与审查

勘察设计报告的评审与审查

评审流程
启动评审
确定评审目的、范围和参与人员,明确评审 标准和要求。
收集资料
收集勘察设计报告及相关背景资料,确保信息 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现场勘查
如有必要,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勘查,核实报告中 的数据和描述。
编写评审意见
根据评审要点和方法,编写详细的评审意见和建议 。
形成评审结论
汇总评审意见,形成明确的评审结论,指出优缺 点和改进方向。
根据审查结果,向勘察设计单位提出 反馈意见,并要求进行修改和完善。
审查要点
地质勘察
审查地质勘察的准确性、完整性,是 否符合工程要求。
结构设计
审查结构设计的安全性、经济性、合 理性,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施工图设计
审查施工图设计的可行性、实用性、 规范性,是否符合施工要求。
综合协调
审查勘察设计报告中各专业之间的协 调性、一致性。
SWOT分析法
对勘察设计的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进行 分析,制定相应的策略。
评审结果与反馈
明确评审结论
01
根据评审要点和方法,形成明确的评审结论,指出优缺点和改
进方向。
编写评审意见和建议
02
根据评审结论,编写详细的评审意见和建议,为报告提交方提
供改进依据。
及时反馈
03
将评审结论和意见及时反馈给报告提交方,确保意见得到有效
勘察设计报告的评审 与审查
汇报人:可编辑
xx年xx月xx日
• 勘察设计报告的概述 • 勘察设计报告的评审 • 勘察设计报告的审查 • 勘察设计报告的质量控制 • 勘察设计报告的案例分析
目录
01
勘察设计报告的概述
定义与目的
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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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6
取岩土样

测试試验
4.桩端持力层为基岩,应取岩样作饱和抗压强度试验
GB50021-2001规范第4.9.5-3条
5.土工试验、水质分析及岩石抗压强度試验报告单应
有CMA計量认证印
计量法规
7.
岩土分层
与定名
1.在地基主要受力层内,对厚度大于0.50m的夹层或
透镜体应取土样或原位测试
GB50021-2001规范第4.1.20-3条强条
土样试验或原位标贯不少于6件组,嵌岩桩桩端持
力层岩石抗压试验不少于6组;
JGJ72-2004高层勘规第4.2.5条
2.高层基坑岩土取样试验和原位测试数量每一主要岩
土层不少于6组(个).
JGJ72-2004高层勘规第4.4.7条
3对花岗岩残积±应测定其细粒土的天然含水量\液限
和塑限
GB50021-2001规范第6.9.4条
GB50021-2001规范第4.1.18条強条
4.桩基工程勘探孔深:桩长以下3-5d,且不小于3
米,对大直径桩不得小于5米;对嵌岩桩应钻入嵌岩
面以下3-5d.
花岗岩地区高层建筑嵌岩桩的一般孔应进入微凤化岩
3-5米,控制性孔应入微风化岩5-8米
GB50021-2001规范4.9.4条
JGJ72-2004高层勘规4.2.3条;
7.对砂土粉土液化判别须有具体资料,即判别液化的
孔号、层位、深度、标贯临界值和实击值对比,液
化指数和液化等级等
GB50011-2001规范第4.3.4和4.3.5条
8.液化判别时每层砂土判别的孔数不得少于6个
GB50021-2001规范第5.7.9条
9.超过10层的拟建建筑物场地应实测等效前切波
GB50011-2001规范第4.1.3条。
GB50021-2001规范第4.8.4条
3.环境状况调查,邻近建筑物和地下设施现状、结构
特点及对开挖变形的承受能力。
GB50021-2001规范第4.8.7条
4.边坡处理和支护建议
GB50021-2001规范第4.8.9条
5.防水降水措施,降水对周边建筑影响,环境保护与
监测
GB50021-2001规范第4.8.10-11条
3.从环境类型评价水对混凝土结构的腐蚀性
GB50021-2001规范第12.2.1条
4.从渗透性方面评价水对混凝土结构的腐蚀性
GB50021-2001规范第12.2.2条
5.两种评价等级不同时,综合评价水对混凝土腐蚀性
GB50021-2001规范第12.2.3条
6.评价水对钢筋混凝土中钢筋的腐蚀性
GB50021-2001规范第12.2.4条
10.未提供或错误提供地震加速度
GB50011-2001规范第3.2.2条。
10
桩基础
1.查明岩土工程特性,评价成桩可能性和对环境影响
GB50021-2001规范第4.9.1条強条.
2.端承桩勘探孔距12-24m,预制桩勘探孔距20-35m
GB50021-2001规范第4.9.2-1、2条
3.勘探深度不小于桩端以下3m
2.岩土的定名应符合规范规定
GB50021-2001规范第3.3.1-3.3.11条
8.
地下水

腐蚀性
评价
1.测定稳定水位及确定变化幅度、评价水对建材腐蚀性
GB50021-2001规范第4.1.11-6\8强条
2.每个场地不应少于2件水样,对建筑群不宜少于3件
GB50021-2001规范第12.1.2条
3.高层建筑的岩±工程勘察等级
JGJ72-2004高规第3.0.1条;
4
勘探布点
1.高层建筑布点数量单栋不少于4个,密集高楼群
至少一个控制性勘探点;
GB50021-2001规范第4.1.17条强条
2.高层建筑平面为矩形时按双排布点,不规则时在凸
出角点和凹入阴角布点,层数荷载体型变异较大处
布点,甲级勘察高层中心或电梯井核心筒布点
GB50021-2001规范第4.9.4-1条
4.基岩作桩端持力层时应作岩石天然抗压强度试验
GB50021-2001规范第4.9.5-3条
5.高层建筑嵌岩桩桩端层岩层抗压强度试验不少6组
JGJ72-2004高层勘规第4.2.5-2条
6.高层建筑桩基勘探深度内每一土层取样或标贯6组
JGJ72-2004高层勘规第4.2.5-1条
勘察工作要点及执行规范条文
序号
勘察要点
基 本 要 求
执 行 规 范 条 文
1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形式与
法规
报告签章是否齐全有效、标题与内容是否相符,所附试
验及分析报告是否一致,签章是否齐全有效;
CECS99:98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
《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
勘察报告
主要内容
任务、目的、执行规范、工程量、岩土分层描述、水
3.按等效剪切波速和覆盖层厚度划场地类别
GB50011-2001规范第4.1.6条强条
4.划分有利、不利或危险地段
GB50011-2001规范第4.1.1条
5未提供或错提供设计特征周期值,是強条
GB50011-2001规范第5.1.4条強条
6.7度区对饱和砂土粉土进行液化判别
GB50021-2001规范第5.7.10条強条
7.当场地有饱和软土和松散砂土时须提供负摩阻系数
及减少负摩阻力措施建议
GB50021-2001规范第4.9.8-3条
11
基杭工程
基坑工程
1.勘探深度应达基坑开挖深度的2-3倍,勘探范围应
延伸至基坑边界外2-3倍基坑深度的距离。
GB50021-2001规范第4.8.3条
2.查明岩土分布,分层提供支护所需抗剪强度指标
7.评价水对钢结构的腐蚀性
GB50021-2001规范第12.2.5条
9.
地震效应

抗震设防
1.设防烈度按东建(04)32号文件规定,(6度/7度
过度区要注村名作判别依据)
GB50011-2001规笵第1.0.4強条
1.划分场地类别
GB50021-2001规范第5.7.2条强条.
2.划分抗震有利、不利地段或危险地段
第5.3.1条
3.平面图-剖面图-柱状图内容齐全统一,表格齐全,
并与文字相符
CECS99:98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
13
分析与
测试
1.各类土的分类指标和物理性质指标
GB50021-201规范第11。2。1条
14
数理统计
位及腐蚀性评价、地震效应、岩土力学数据及评价、
场地稳定性及不良地质作用、基础选型及持力层、平
面图剖面图柱状图等图表,分析测试数据
GB50021-2001规范第14.3.3条强条和4.1.11条強条;
3
勘察报告
前言部分
1.场地和钻孔有坐标定位,
GB50021-2001规范第4.1.11-1条
強条
2.建筑物种类、结构型式、规模、楼层
5.基坑工程勘察深度为开挖深度2-3倍
GB50021-2001规范第4.8.3条
6.
取岩土样

测试試验
1主要土层取±样试验或标贯数量不少于6件(组)
GB50021-2001规划第4.1.20-2条
2.取土样或原位测试的勘探点数甲级建筑每栋不少于
3个
GB50021-2001规划第4.1.20-2条
1.高层建筑对桩基勘探深度范围内的每一主要土层取
6.地下室抗浮设計水位
GB50021-2001规范第4.1.13条
12
图件
1.报告首页单位公章出图章,法人代表(负责人)技
术负责人和责任人签章齐全,內页制图人审核人签章
建设部建质﹝2003﹞144号《建设工程
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第2.0.9条
2.平面图有坐标,建筑物边线及名称编号,尺寸等
CECS99:98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
JGJ72-2004高层勘规第4.1.2条
3.一般详细勘察点距,浅基础按复杂、中等、简单
为10-15,15-30,30-50米距三个等级要求
GB50021-2001规范第4.1.15条
4.布点方式按建筑物周边和角点,无特殊要求可按建
筑物范围布点
GB50021-2001规范第4.1.16条;
5桩基础勘察点距:端承桩12-24米;摩擦桩20-3米;
GB50021-2001规范第4.9.2条
6.基坑工程的勘察布点:基坑范围布点及基坑边界外
超出基坑深度2-3倍范围要求布点
GB50021-2001规范第4.8.3条
5
勘探深度
1.条形基础孔深不小于3d,独立柱基不小于1.5d,
一般不小于5米。
2.对高楼群和变形计算的地基,孔深超过计算深度
3.对有抗浮抗拔设计时应满足抗拔承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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