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气候变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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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气候变化政策
作者:邵冰
来源:《学理论·下》2010年第11期
摘要:气候变化问题是21世纪人类共同面临的复杂挑战,国际社会围绕着制定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机制进行着斡旋与博弈。日本试图在具有技术和制度优势的环境能源领域发挥领导力,在国际上开展气候外交,积极参与并推动国际气候谈判与合作,在国内采取多项政策措施以实现温室气体的减排。
关键词:日本;气候外交;京都议定书;减排
中图分类号:K313.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0)33-0119-02
当前,全球气候变暖危机日益加深,大国对环境气候领域事务主导权的争夺日益激烈,纷纷利用这个舞台展现其实力与影响力,一直被视为“低级政治”的环境问题在国际关系中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日益凸显,变得与“和平与安全”同等重要,上升为“高级政治”问题。作为全球性议题,已经成为大国博弈的重要领域。日本作为环保大国和最早推行环境外交的国家,出于经济和政治的战略考虑,積极参与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对日本而言意义重大。
一、日本参与国际气候变化合作的实践与进程
20世纪下半叶以来,随着世界经济的快速增长,全球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能源大量开发和使用带来了严重的环境问题,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提出了严峻挑战。国际社会开始认识到气候变化问题的严重性,各国要求对气候变化进行研究并制定相应政策的呼声日益高涨。20世纪80年代日本提出“政治大国”的战略目标,试图在国际社会谋求与其经济地位相称的政治地位并发挥更大的影响力。同时日本国内经过全国上下的努力,成功地解决国内环境问题后,也开始把关注的目光转向了外部的环境问题。1984年日本政府倡议成立了“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1989年日本主持在东京召开地球环境会议,并提出“地球环保技术开发计划”。1989年,日本外务省发表的《外交蓝皮书》中,除重复过去日本的安全保障、为世界经济健康发展作出贡献和推进国际合作这三大课题外,还增加了“对环境等全球性问题的对策”这一新的课题,第一次将环境问题作为日本外交的课题之一对待,开始将其纳入到日本对外战略框架之内。而国际气候谈判为日本提供了一个展示自己能力与影响力的绝好机会,日本开始积极地参与到国际环境事务中。
1990年,联合国决定发起《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谈判,国际气候谈判正式拉开序幕。1992年5月22日联合国政府间谈判委员会就气候变化问题达成公约——《联合国气候变
化框架公约》(UNFCCC),并于1992年6月4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发大会(地球首脑会议)上通过。这是世界上第一个为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以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不利影响的国际公约,也是国际社会在对付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进行国际合作的一个基本框架。公约要求发达国家率先采取行动应对气候变化,到20世纪末将其二氧化碳和温室气体排放量恢复到1990年的水平,规定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供给、技术转移、能力建设等援助义务。1994年3月21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效。在1992年联合国环发大会上,日本不仅承诺限制有害气体排放,还承诺五年内为环保事业提供10 000亿日元援助,远远超过欧盟承诺的40亿美元和美国承诺的十亿美元援助额[1],为日本赢得了良好的国际声誉。
为了取得在国际气候问题上的领导地位,日本积极谋求成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的主办国。1997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在日本京都召开,会议通过了《京都议定书》。在《京都议定书》的第一承诺期,即从2008年到2012年期间,主要工业发达国家六种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其中欧盟削减8%,美国削减7%,日本削减6%。《京都议定书》需要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55%以上的至少55个国家批准才能生效。日本对议定书的生效问题相当重视,由于议定书是以日本地名命名的,一旦议定书生效,国际社会将会记住日本在环保领域作出的突出贡献,而议定书的流产将意味着第三次缔约方大会的失败和日本环境外交的重大挫折[2]。日本希望通过发表积极的减排目标等方式敦促其他国家效仿,从而主导气候谈判。但由于气候谈判问题关系到各国的国家利益,很难轻易妥协,因此日本的率先垂范屡屡受挫,先是2001年3月,布什政府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将会影响美国经济发展”和“发展中国家也应该承担减排和限排温室气体的义务”为借口,宣布拒绝批准《京都议定书》,后来澳大利亚也追随美国,宣布退出“议定书”。虽然同为“伞形集团”成员的美国、澳大利亚等国拒绝批准,日本仍积极敦促并希望美国能改变决定,试图说服美国批准《京都协定书》。最终,在俄罗斯等国家同意批准后,《京都议定书》于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这是人类历史上首次以法规的形式限制温室气体的排放,是设定了强制性减排目标的第一份国际协议。
除了积极参与国际气候谈判,日本还利用G8峰会等平台,试图发挥日本在制定规则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在2007年6月德国八国集团峰会上,安倍提出了“美丽星球50”构想,即在2050年实现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半的目标。安倍提出,《京都议定书》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世界需要一个新的行动框架,让每一个国家都加入到世界温室气体减排的行动中来。2008年7月,八国集团峰会在日本北海道召开,日本以温室气体减排为八国峰会主题,充分反映出其期望以倡导国际环境对话与合作确立气候合作主导权,实现日本“大国化”的战略理念。
在双边层面,日本犹为注重与美国、中国和欧盟的气候变化合作[3]。在非洲日本也展开了相应措施,福田在2008年1月举行的达沃斯年会上决定,日本将向非洲的马达加斯加和塞内加尔提供约18亿日元的无偿资金援助,用于购买防灾、救灾及抑制温室气体排放所需的物
品,资金援助还将扩展至亚洲、非洲以及中南美洲的41个国家。气候外交与对非洲外交的结合,将有利于日本扩大对非影响力,确保其在非洲的能源利益。
二、日本温室气体减排的主要政策手段
日本认为,在地球环境问题上发挥主导作用是日本为国际社会作贡献的主要内容。因此,不仅积极参与并推动国际气候谈判与合作,在国内也采取多项措施,以减少温室气体的人为排放和增加温室气体的吸收率。
对于使用节能设备的单位日本政府给予税收、贷款等多面的优惠;普及节能汽车;普及家庭住宅节能系统;减少家庭电器、办公室自动化设备待机耗电等。使用清洁新能源和再生能源:提倡使用太阳能、核能发电。
开发新能源。日本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注重与国家能源战略的协同效应,一直重视能源的多样化,投入巨资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光能、氢能、燃料电池等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技术,并积极开展潮汐能、水能、低热能等方面的研究。
加强减缓气候变化的新技术开发,重点研究温室气体贮存、固定技术,研究开发有利于减缓气候变化的环保新技术等。
加强绿化,减缓气候变化,日本政府重视森林吸收二氧化碳的作用,大力提倡植树造林,加强城市楼顶种花、种草等绿化工程。
大力宣传、教育、普及减缓气候变化意识,利用各种手段加强与减缓气候变化有关的知识的宣传、教育。提倡有利于减缓气候变化的消费方式和生活方式:日本政府提倡“夏时制”;提倡夏季将空调温度由26℃调到28℃,调高2℃便可减排温室气体17%;提倡上班骑自行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少开私车;提倡国民购买低碳环保商品等。
三、后《京都议定书》时代日本的气候政策
《京都议定书》生效后,“后京都”谈判艰难启程。2005年12月,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召开的第十一次缔约方会议决定启动“后京都”谈判。2007年12月,印尼巴厘岛气候大会着重讨论了“后京都”问题,即《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在2012年到期后如何进一步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大会通过“巴厘岛路线图”,明确规定《公约》的所有发达国家缔约方都要履行可测量、可报告、可核实的温室气体减排责任,从而把美国纳入其中。除减缓气候变化问题外,还强调了另外三个在以前国际谈判中曾不同程度受到忽视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过程中所极为关心的问题,即适应气候变化问题、技术开发和转让问题以及资金问题。印尼巴厘岛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正式启动了“后京都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