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窗法语》读后感
《西窗法雨》读后感数篇
游走在理性与感性之间——读刘星《西窗法雨》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杜甫刘星教授的《西窗法雨》是一本“普法”性质的法学随笔文集,书中所收录的文章大多来自于刘星以“一正”为笔名在南方周末的专栏。
由于原本是为报纸专栏所写,因此每篇文章皆短小精悍、妙趣横生。
“西窗法雨”说的是西方的法律,同时刘星教授还开了一个“古律寻义”的专栏,专门讲我们国家古代的法律,《古律寻义》也已结集出版,收入了法窗夜话系列。
刘星在什么时间开始在南方周末开始写“西窗法雨”的专栏,我没有找到确切的时间点。
不过大体应当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九五、九六年的样子。
当时虽然依法治国的口号喊了十几年,但是大众的观念还被桎梏在人治的樊笼之中。
这场“法雨”来的很是时候,绝对算得上是“好雨知时节”了。
其时尚少有通过法律故事宣扬法律观念的文章,其法学随笔的形式和看似漫不经心实则精心打造的内容,宛如一缕凉爽的清风,令人耳目一新。
加上南方周末的影响力,很快便成为南方周末的名牌专栏。
现在法学随笔类的文集已经初具规模,成系列的如中国法制出版社的“法窗夜话”系列、“法迹寻踪”系列、法律出版社的“法学学术随笔”系列等,报纸期刊如山东人民出版社的《法学家茶座》、法制日报的周末专刊等,作者的阵容也日益壮大,贺卫方、朱苏力、梁治平、冯象、刘星、舒国滢、林来梵、谢晖、柯岚等均有类似著作面世。
刘星可以算是其中的先行者和拓荒者之一了。
用西方经典的“法律故事”阐释法理,是这本书最大的特点。
作者通过一个法律故事开篇,而后从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引入一个“法律理论”。
最后阐述该“法理”对中国当下的现实意义和作者的思考。
说的是“别人”的故事,讲的是自己的“法理”。
普法类的文章,原本是法学“大家”所不屑为之的。
实际上,真正写好一篇读来有趣、读后余香的普法文章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从小故事里体现大智慧,用通俗化的语言阐释晦涩的法理,还真不是随便谁都能写的来的。
作者从普罗大众的视角,生动的讲述了七十余个法律故事,既有百姓耳熟能详的苏格拉底被判死刑案,也有后来成为美国宪政历程里程碑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还有轰动全美的辛普森杀妻案等。
《西窗法雨》读后感400字三年级
《西窗法雨》读后感400字三年级《西窗法雨》正文部分收录了73篇连载于《南方周末》专栏的短文,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西窗法雨》读后感,供大家参考。
《西窗法雨》读后感1《西窗法雨》耳闻已久。
似乎在校长推荐书单,又似乎还未踏入大学校门,就被推荐为法学入门书籍。
加上著者便是法大的教授,说不得,更要去捧个人场。
似乎是趁着双十一的时候入手的?因为是随笔杂感一类的书籍,前后没什么直接关联,然后书籍本身装帧的很有文青的感觉,薄薄的一本也方便携带。
手头没书看了,就信手翻几页。
是以最后整理摘抄之时才发觉竟有两个书签共存。
似乎每次都是扯一通有的没的才切入正题。
依旧按着外貌协会的审美标准说一下第一印象。
封面很独特,是布料的触感,纹路清晰分明,非常有阅读的欲望。
大概属于摆在书架上,但凡看到了,不论买不买、借不借、在不在书单、赶不赶时间,总要抽出来翻几页的感觉吧。
《西窗法雨》读后感2《西窗法雨》这本书,给人一种很不一样的感觉。
他既没有像《社会契约论》这般枯燥无味,也没有像《最好的辩护》那般笔触直白。
他好似一只灵动自如的毛笔,描绘天地山水间,勾画了了,几笔几触,恰到好处,一目了然。
作者刘星教授运用一个个常年所积累的法学故事,辅以幽默而又不失风趣的语言,将他对西方法学的看法观点,一一勾勒出来。
这其中所映射出的中国法治问题,则皆在于勾勒的天地山水之中的,一笔一墨了。
本书以各种各样的小故事,诉说着西方法律的种种,指引着读者去思考中国法治的现状。
给我感触颇深的有几篇,先说说少数人的权力这篇吧。
该篇由四五年时美国纽约市长宣布承认男女同性恋之间的长期承诺和爱护关系这一事件引申开来,讲到了西方人的眼中,少数人的权利只要在所作所为不影响他人的自由的情况下,同样是一种应予承认的权利。
众所周知,数百年来,同性恋从未得到过大多数人道德上的认可。
而且有不少的人认为,同性恋完全是一种心理上的一种变态反应。
由于大多数人的偏见,世界上每年有百分之五的同性恋者因为被歧视患上抑郁症,有百分之二的同性恋被歧视患上抑郁症后自杀身亡。
西窗法雨读后感
西窗法雨读后感西窗法雨是一部由鲁迅创作的小说,通过对这部小说的阅读,我深受启发。
小说以中国古代的社会为背景,以一个普通的农家少年为主人公,通过他的成长经历展现了中国古代社会的种种弊病和不公。
这部小说不仅给我带来了阅读上的愉悦,更让我对中国古代社会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在西窗法雨中,作者通过主人公的成长经历,揭示了古代中国社会的黑暗面。
主人公从一个贫苦的农家少年成长为一个有思想有理想的青年,他在成长的过程中不断受到社会的压迫和不公正的待遇。
作者通过主人公的遭遇,展现了古代中国社会的种种弊病,比如封建等级制度的不公正,官员的贪污腐败等等。
这些都让我深感古代中国社会的黑暗和不公。
通过对这部小说的阅读,我也对中国古代社会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在小说中,作者对古代中国社会的描写非常细腻,让我仿佛置身于古代社会之中。
通过主人公的成长经历,我也了解到古代中国社会的种种制度和规矩,比如封建等级制度、科举制度等等。
这些都让我对古代中国社会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
除此之外,西窗法雨也给了我很多启发。
通过主人公的成长经历,我深刻地感受到了一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和使命。
主人公在成长的过程中,不断受到社会的压迫和不公正的待遇,但他并没有被打倒,而是努力奋斗,最终成为了一个有思想有理想的青年。
这让我深受启发,让我明白了一个人应该有责任感和使命感,应该为社会的不公正和黑暗而奋斗。
总的来说,西窗法雨是一部非常优秀的小说,通过对这部小说的阅读,我不仅感受到了阅读的愉悦,更对中国古代社会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这部小说也给了我很多启发,让我明白了一个人对社会应该有责任感和使命感。
希望能够通过更多的阅读,了解更多的知识,丰富自己的内心世界。
西窗法雨读后感
西窗法雨读后感《西窗法雨》是中国古代文学家柳宗元所著的一篇散文,描写了一个雨天,作者坐在西窗之下,通过窗外雨水的滋润,思考人生的真谛。
这篇文章以其深刻的思想和优美的文笔,被誉为中国文学史上的经典之作。
读完《西窗法雨》,我深受启发,对生活和人生有了新的思考。
文章一开始就描述了雨水的形态和作用,雨水滋润大地,滋润万物。
作者通过雨水的滋润,引出了人生的哲理,提醒人们要像雨水一样,滋润自己的内心,滋润他人的心灵。
这让我深深地思考起来,人生就像一场雨,我们要学会滋润自己,也要学会滋润他人,才能让生活更加美好。
在文章中,作者还通过雨水的形态和作用,引发了对人生的思考。
作者说,“雨水虽然细微,却可以穿石;人生虽然短暂,却可以留下深远的印记。
”这句话让我深受触动,让我明白了人生虽然短暂,但只要我们用心去做,用心去生活,就一定会留下深远的印记。
正如雨水虽然细微,却可以穿石,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就一定能够创造出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
除此之外,文章还通过雨水的滋润,表达了对人生的感悟。
作者说,“雨水虽然温柔,却可以润物无声;人生虽然平凡,却可以创造奇迹。
”这句话让我深受启发,让我明白了人生虽然平凡,但只要我们用心去生活,用心去创造,就一定可以创造出属于自己的奇迹。
正如雨水虽然温柔,却可以润物无声,只要我们用心去做,就一定可以创造出属于自己的奇迹。
通过阅读《西窗法雨》,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柳宗元的深邃思想和优美文笔,也对生活和人生有了新的认识。
我明白了人生就像一场雨,我们要学会滋润自己,也要学会滋润他人,才能让生活更加美好。
我也明白了人生虽然短暂,但只要我们用心去做,用心去生活,就一定会留下深远的印记。
我更明白了人生虽然平凡,但只要我们用心去生活,用心去创造,就一定可以创造出属于自己的奇迹。
这篇文章让我深受启发,对生活和人生有了新的思考。
西窗法雨读书心得
西窗法雨读书心得1、西窗法雨读书笔记记得刚开学的时候,第一次上民法课,老师就向我们介绍了《西窗法雨》这本书,然后我就开始了看《西窗法雨》。
我一直以为法律是一门多么枯燥的学科,但自从读完这本书,我就改变了对法律的看法,其实法律离我们并不是那么的遥远,法律是非常贴近我们的生活的,与我们息息相关。
《西窗法雨》以亲切家常、平和幽默的手法漫谈西方法律文化,对似乎是信手拈来的法律现象材料进行点拨评说,说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现象,却时时启蒙着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着痕迹地调动着读者的思维,去思考中国的问题。
下面来谈谈《法律的缺陷与人的智慧》一文中提到法理社会无非有三种形式:法治、我比较喜欢的几个章节吧。
人治和无为而治。
文中所提到的乔治案就体现了法律的缺陷和人的智慧。
大家都说,法律的优点在于它具有稳定性和明确性。
可是,很多人并未意识到,它的优点也正是它的缺点。
而这种稳定性和确定性是不能朝令夕改的。
这样导致一些特殊情况和未曾遇见过的情形,无法随机应变和灵活处断。
在乔治案中律师帕克用自己的智慧随机应变,灵活处断。
在我们看来帕克律师这种行为是在钻法律空子,而现如今的法律中有多少律师不是在钻法律的空子。
其实,法律的这种这种缺陷是法律本身固有和无法消除的。
现在每个国家都选择法治而不是人治,因为法治比人治要可靠。
历史证明人的自觉自律是不恒常的。
法治优于人治。
《西窗法雨》此书中的一文《死刑的存废》使我颇有感触,这一问题是现在讨论的最激烈的,对于死刑存废的问题众说纷纭,就像墙头草随风倒,不管是支持存废,还是不支持存废两方都有道理。
而我读了《西窗法雨》后我坚定的站在废除死刑这一立场。
在我们中国人的观念里,杀人偿命是天经地义的事,他们认为这是恶有恶报,这很公平。
其实,刑罚的目的在于防止犯罪,而不是在于杀掉罪犯,罪犯是有可能从新做人的,死刑只能助长人性的残忍。
我们认为杀人者是可恶的,那么杀死杀人者的人又该怎样定位?坏人杀了好人,好人又杀了坏人,这岂不是“人杀人”的恶性循环?这不冲淡了人道主义的思想感情?可见死刑并未起到制止杀人行为的作用。
西窗法雨读后感
西窗法雨读后感导语:西窗法雨读后感(一)《西窗法雨》,单从名字看来,便十分有味道,不像《法律是什么》那么无趣,仿佛有一种独特的魅力,自有一股无形的美感。
上网打上《西窗法雨》,从回馈的消息看,《西窗法雨》在法学界乃至文学界都颇受赞赏,甚至有人说:谁要是看了《西窗法雨》后悔的,可以把书卖给他,可见《西窗法雨》的可读性。
对于《西窗法雨》,黄树森先生评价道:我愿将全书归纳为:一袭纵横捭阖下的法趣谈,一阖学养驳杂下的法议论,一掬情感积淀下的法情结。
灵动,缜密,成熟,读之,感到一种法理精神的欢愉洗礼,一种法理智慧的痛快淋浴,这则评价是我在读过《西窗法雨》后看到的,觉得实在是贴切。
我相信读过《西窗法雨》的人都不会否认,读《西窗法雨》让人有一种如沐春风,很舒适的感觉。
不得不佩服,刘星老师的确是个不可多得的写手,他巧妙地将枯燥的法律与文学融为一体,以活泼细腻的笔触将一份可口的法学大餐呈现在人们面前。
他很懂得把握文章的长度,深入浅出,让人不会有饱胀感而又意犹未尽;他的文章内容丰富充实,正是验证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一句话,实在是言简意赅;他的写作手法极为巧妙,往往从趣事趣案下手,如药引般引导读者进入他要论述的主题,继而叙述法学原理,领你进入法学世界。
西窗法雨读后感(二)西窗法雨真的是一本很不错的书,难得的一本让人不会觉得枯燥,有兴趣读下去的法律书籍。
它以精彩的案例为载体,巧妙地将枯燥的法律与文学融为一体。
刘星老师更是以亲切家常、平和幽默的手法漫谈西方法律文化,使文章变得更加通俗易懂。
虽然说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现象,但是它启蒙着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着痕迹地调动着读者的思维,引领读者一步一步地走进法律世界,领略“法”的奥秘。
对于《西窗法雨》,黄树森先生评价道:“我愿将全书归纳为:一袭纵横捭阖下的法趣谈,一阖学养驳杂下的法议论,一掬情感积淀下的法情结。
灵动,缜密,成熟,读之,感到一种法理精神的欢愉洗礼,一种法理智慧的痛快淋裕”。
西窗法雨读后感
西窗法雨读后感《西窗法雨》是明代文学家冯梦龙所著的一部长篇小说,它以嘲讽的笔触描绘了明代社会的种种丑恶现象,展现了作者对社会现实的深刻思考和对人性的深刻洞察。
小说以其独特的艺术手法和深刻的内涵深受读者喜爱,成为中国古典文学中的一部经典之作。
《西窗法雨》以嘲讽的笔触描绘了明代社会的丑恶现象,作者通过对一些人物的描写,揭示了明代社会的黑暗面。
比如书中的西门庆,他是一个极端贪婪、残暴的商人,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不惜以权谋私,欺压百姓,甚至连自己的妻妾都不放过。
而且,作者通过对西门庆的描写,也揭示了当时社会的道德沦丧和人性的扭曲。
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人们为了谋取自己的私利,不择手段,甚至不惜伤害他人,这种社会现象令人深感痛心。
另外,小说中还通过对一些小人物的描写,展现了他们的善良和正直。
比如武大郎夫妇,他们虽然身居下层社会,但是他们依然保持着对正义的追求和对善良的坚守。
在小说中,他们受尽了西门庆的欺凌和折磨,但是他们依然没有放弃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最终在西门庆的阴谋中得到了解脱。
通过对这些小人物的描写,作者表达了对善良的赞美和对正义的追求,也给人们以启示,让人们明白了在黑暗的社会中,善良和正义依然存在,也给人们以信心,让人们明白只要坚持正义和善良,就一定能够战胜一切困难。
此外,小说还通过对一些细节的描写,展现了作者对社会现实的深刻思考和对人性的深刻洞察。
比如在小说中,作者对西门庆的描写非常细致入微,他不仅揭示了西门庆的丑恶本质,还揭示了他内心的挣扎和矛盾。
通过对这些细节的描写,作者不仅揭示了社会的黑暗面,也揭示了人性的复杂性,让人们对社会和人性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总的来说,《西窗法雨》是一部具有深刻内涵的作品,它以嘲讽的笔触描绘了明代社会的丑恶现象,展现了作者对社会现实的深刻思考和对人性的深刻洞察。
通过对一些人物的描写,作者揭示了明代社会的黑暗面,也展现了对善良和正义的赞美。
通过对一些细节的描写,作者展现了对社会现实的深刻思考和对人性的深刻洞察。
《西窗法雨》的读后感范文(通用11篇)
《西窗法雨》的读后感《西窗法雨》的读后感范文(通用11篇)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
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西窗法雨》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西窗法雨》的读后感篇1在法理学的课堂上,这是老师推荐的一本必读书,当时的我以为这本书会跟《社会契约论》、《论法的精神》等众多法律书籍一样无趣、晦涩难懂,所以也就一直没有放在心上,细细地去品读。
然而就在几天前,有人再次跟我谈起此书,说这本书不像是一本法律书,读起来轻松有趣。
听了之后我心想这本书得翻出来读读了。
这本书是刘星教授的法学随笔文集,共有七十多个经典的法律故事,虽然看似讲的是法律故事,但却是通过每一个浅显易懂、甚至是大家所熟知的小故事传播背后的法理,引人思考。
每一个小故事,作者都能结合当下中国实际谈谈自己的感悟与思考,同时也能让读者思考其对当下中国的现实意义。
法律是人所制定的,其稳定性与确定性难免会给其带来滞后性等缺陷,而当这种缺陷运用到个案中时,难免会有不公正的时候。
在当下,我们有时也会讨论评价在法律运用到个案中时是否公正,而在面对这种不公正时,我们又该如何选择的问题。
在本书的开篇《苏格拉底的慎重》中为我们展现了这位哲人在面对不公正的法律时的选择与思考,苏格拉底即使在知道对其审判的法律不公正的情况下仍然选择了服从法律,接受法律对其的处罚。
这位哲人对法律的慎重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与权威。
我想这就是西方人对法律的神圣性、至上性、权威性的认可,将法律当作心中的信仰,并通过自己的`言行所表现出来予以维护尊重的典型吧。
程文超教授评价此书:开的是西窗,下的是法雨,窗小,雨也不大,雨不仅潜入了夜,也潜入了心。
它不仅丰富了读者的法律知识,更是启迪了读者的法治思维,带给读者的不仅有横向的广阔视野,更有纵向的深度思考。
这些都随着书中的那一个个小故事扎进了我们的心底,让我们再看待每一个实践案例与每一个法学话题时,有了更深层次的思考。
愿西窗法雨能撒在东窗之上(《西窗法雨》读后感)(模版)
愿西窗法雨能撒在东窗之上(《西窗法雨》读后感)(模版)第一篇:愿西窗法雨能撒在东窗之上(《西窗法雨》读后感)(模版)愿西窗法雨能撒在东窗之上一本《西窗法雨》,字并不多,书不算厚,内容不难懂,作为一部法学的入门书它是不错的,因为它是中国人用中文写的!这不是一句废话,因为当你看那些外国人写的理论书,特别是欧洲,美国,俄国等语系不同于我国的国家,翻译的水平不论多高,还是有地方很难搞懂,例如卢梭的《社会契约论》,里面的句子有些很难搞懂,并且太长了;又或者贝卡利亚的《论犯罪与刑罚》,在里面,黄风先生的翻译是不错,但还是有一些地方令人琢磨不透。
但《西窗法雨》则不同,它从内容上看只是一本法学入门书,面向的是初学者,自然而然从内容上就简化不少,让人一看就懂,又发人深思,更主要的是,每一篇里头都有一个故事,想说服或感染人,最好的办法莫过于以例说理,就是这样,《西窗法雨》里的很多方面我都有感触,既有赞同,又有反对;从写法上看,它里面是一篇文章一件事,不需要人一次看完全书,这样给予了读者自由度,并且能让读者感到作者的体贴。
万物本无完美,世界只有追求完美万物的人和并不完美的万物。
《西窗法雨》也不例外。
正如那个星期五,读书小组那位不说名字的同学所言,在《西窗法雨》里,看到的是矛盾!“苏格拉底的慎重”与后面的“恶法非法”有矛盾,有人会说没有矛盾,因为前面说的是对待自己认为不公正的法律要慎重,而后面的是纳粹德国的法律,是不正义的,不公正并不等同于不正义,并且前者是要慎重,而不是要绝对服从。
但我想说得是,正义是什么标准?人总是在侵占他人利益来扩大自身利益,而正义的存在就是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在这基础上才去侵占他人利益。
那么对于不正义之法,人该如何是好了呢?又会有人说:“苏格拉底是被自己赞同的程序判处死刑的,而“恶法非法”里的受害者与其妻子是反对纳粹的法律的。
《社会契约论》里讲过,在一个政治共同体的成立后,必须要有一个全民同意的议案,那就是少数服从多数。
雨作文之西窗法雨读书笔记
西窗法雨读书笔记【篇一:西窗法雨读书笔记】西窗法雨价值判断这东西,有事就是见仁见智。
所以,有些西方人相信,必须慎重对待自己认为不好的法律。
吧自己的标准强加于人,便容易导致没有理性没有秩序而只有暴力。
西方人时常认为,当世俗法律和更高的法则发生冲突的时候,更有义务去服从后者。
这样才能防止世俗社会中有人利用法律造成专制。
人无法摆脱时间命运的安排,但可以选择自己的行为,从而选择自认为更好的法律秩序。
大家都说,法律的有点在于它具有稳定性和明确性。
可是,很多人并未意识到,它的优点也正是它的缺点。
正式因为它具有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所以遇到特殊情况便无法随机调整;正式因为它具有明确性,不能模棱两可,所以遇到未曾遇见过的情形,便难以灵活处置。
而人的智慧就可以随机应变。
(如果再加上人的自觉自律,那么在治国上能说认知不如法治吗?)其实,法律的缺陷是法律本身固有和无法消除的。
而最后选择法治,仅仅觉得法治比人治要可靠,因为,人的自觉自律是不恒常的。
纠正人的犯罪的手段只有两个:心灵的教训和肉体的制裁。
前者是道德,后者是法律。
洋人以为人性恶,觉得教育的力量是软弱的,教育无法抑制人的犯罪倾向,因此特别喜欢用法律(圣经影响)。
西方人班相信,纠正以及防止政府犯错误的最好办法,就是“以权力制约权力”。
而“以权力制约权力”首先表现为法院存在于政府旁边。
如果法院存在于政府之中,那人们只能寄希望于政府及人员的“道德自律”了。
在西方的法律文化中,政府被认为是除了为公共利益进行管理之外,别无特权。
就是在管理中,政府也要遵守自己的承诺。
政府是为民众权利而产生的,当然不能随意破坏民众权利。
与此同时,东方政府的“回答”市场不存在“承诺”的含义,而是“ 赐予”。
政府是基于契约而产生的,政府也要遵守契约。
西方人就是以这种方式讲述“权力是人民给予的”,同时以此告诫在公领域不要想到“上下关系”,而要想到“契约关系”。
法律不仅要关心大多数人,而且关心少数人,因为法律是跟所有人有关的。
读西窗法雨有感
读西窗法雨有感读西窗法雨有感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
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读西窗法雨有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西窗法雨有感1记得第一次看到《西窗法雨》这本书时,就觉得它只有薄薄的一百多页,感觉不那么厚重,且阅读起来,不像通常的法律书籍那样枯燥无味,而是通俗易懂。
它通过案例或者法律现象向我们娓娓道来深藏其中的法律意义,这让我对它感兴趣,并愿意跟随作者的脚步来逐一探讨。
时隔数年,再读《西窗法雨》时,觉得感受较之前更多,但没有改变的是,读它,仍然有一种如沐春风,很舒适的感觉。
书中经典的案例,精到的剖析,最能引起我对法律的深层思考,极具启发性。
对于学法的人来说,最大的无奈莫过于遇上一个法律与道德的单项选择题,无论选择了哪个,都是对心灵的背叛,要么背叛良知,要么背叛正义。
这对于那些过于感性的人来说,在道德与法律的夹缝中生存,却不能游刃有余。
然而,对大多数理性的人而言,学法的价值便在于寻求法律与道德的平衡。
看完《苏格拉底的慎重》,我最先的情感是无法接受苏格拉底的选择。
这种慎重是否在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这让我想到"米兰达警告",明知法律存在实体不公,却要抛弃法律的个体正义去维护法律的程序正义。
那么,身为法律人则更应该理智地去看问题,将道德与法律分开,否则将深陷在情与理的纠结中不能自拔。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这句话在《法律的缺陷与人的智慧》这个故事中得到了很好的诠释。
该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叫乔治的青年闯入皇家机场内游玩而被起诉的案例。
当所有人都认为对乔治的起诉毫无转机时,乔治的律师却以"禁区里"和"禁区附近"不同这样的理由成功地钻了法律的空子。
这场官司的胜利让人不得不承认法律本身的缺陷所导致的漏洞和潜在的危机,这就促使立法者必须具有更强的前瞻性和预见性。
西窗法雨读书笔记
西窗法雨读书笔记导读:西窗法雨读书笔记【篇一】刘星的《西窗法雨》一书,由一篇篇简短的小文章构成,多数以一个事例讲述一个个与法律有关的观点。
全书都在表达着西方人眼中的与法律这一主题有关的不同的观点,这不难从书名开的是西窗,下的是法雨中看出。
书中观点很多,其中的“‘上下关系’还是‘契约关系’”一节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这一节开篇即“颠覆”了我对契约的认知。
最初接触契约一词,是在高中历史书上中卢梭的一个观点中,那时老师为了方便我们理解,简单的告诉我可以认为就是签订了合同。
而在我看来合同就只是两家公司为达成合作而签订的文件,并无它意。
事实却不然,在西方人的观点中,契约不仅存在于私领域,也存在于公领域。
因此,在他们看来政府在管理国家的时候,是与民众有一个“社会契约”的关系的。
为了证实这一点,他们甚至编织了一个古代故事:认为远古时期人们处在自然状态中,后来大家为了共同生存便签订契约组成社会,再后来又与政府签订契约授予政府权力。
也正因为这一层原因,政府在行事时必须按照与民众订立的契约行事,维护民众利益。
而一旦政府所做之事违背契约时,民众也有权推翻这一政府,与新的能够维护其自身利益的组织重新订立契约。
从这一点出发,西方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关系,更多体现的是契约关系。
但在我国,政府与民众的关系更多给人的感觉是一种不平等的上下级之间的关系。
这不难从最近的热点事件中一探究竟。
还记得上个月的一篇“小伙为办护照返乡六次多跑3000公里”的报导。
相信这也是很多民众经历过的,排了长长的一条办证队伍,到自己办证时工作人员一句材料不齐,然后让你备齐材料再来,一番折腾后你又得排长长的队伍去办证。
这不免让人觉得办证的政府工作人员没有维护我们的利益,浪费了我们的时间精力,更有甚者会认为其有凭一己权力玩弄民众之嫌。
我们不可否认,西方的法治发展起步比我们早,发展水平比我们高,许多制度比我们完善,许多研究比我们透彻。
我们需要学习的不仅仅是前文中的这一观念,为了更好地推进我国法治发展进程,深化依法治国,在立足本国国情的前提下,我们需要向西方学习的还有很多。
西窗法雨中生发的思考
西窗法雨中生发的思考“总觉得文学与法律相隔很远,其实是没碰到高手。
读《西窗法雨》才知道文学与法律是可以联姻的。
一正要讲的是法律。
法律自然枯燥。
但一正却有化枯燥为有趣的本事。
用文学的手法讲法律的道理是一正的一大创造。
他善讲故事。
用文学的眼光看,他有较高的叙述策略。
一,他叙述短小、精彩,且语言幽默风趣,往往几句话便能抓住人。
二,他有明确的叙述目的,能将故事在不知不觉中引向他要讲述的道理。
读者还在故事的享受里,却已经开始了对道理的领悟。
一正有涉笔成趣的本事,古今中外的事件,被他信手拈来、皆成文章……”这是《西窗法雨》中序的作者程文超对本书及其作者xx的评价。
原本以为,看完这么高的评价,带着过高的期望去看这本书,一定会觉得失望,而事实并非如此。
《西窗法雨》既不像法学教科书那样枯燥无聊,也没有其它法学著作那么深奥难懂,而是以亲切家常、平和幽默的手法漫谈西方法律文化,对似乎是信手拈来的法律现象材料进行点拨评说,说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现象,却时时启蒙着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着痕迹地调动着读者的思维,去思考中国的问题。
《西窗法雨》中每一节都讲述了不同的法律道理,其中我对《政府旁边的法院》的印象颇为深刻。
对于政府犯错这一件事,中国人和西方人明显持不同的态度和做法。
中国人一般选择“让政府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纠正自己”的办法;而西方人恰恰相反,他们选择了“让旁人教育,让法院纠正”的方法,因而产生了“政府里边的法院”和“政府旁边的法院”两种截然不同的传统。
在这一节中,作者以“水门事件”的例子阐述了在西方人看来纠正和防止政府犯错误的最好办法——以权力制约权力,而此方法首先表现在法院存在于政府旁边。
我们并不能否认西方也存在腐败现象,但也不得不承认权力对权力的制约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实现。
此外,作者还提到,如果法院存在于政府之中,那人们只能寄希望于政府及其人员的“道德自律”了。
简单的一句结语,把读者的视线从西方的法律现象转移到中国本身,道出了中国当今社会腐败现象前赴后继、越反越严重的重要原因之一——缺乏有力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
西窗法雨读后感
西窗法雨读后感《西窗法雨》是中国古代文学家柳宗元的一篇散文,通过对雨的描写,表达了对生活的思考和对人生的感悟。
这篇文章以其深刻的内涵和优美的文笔,成为了中国古代散文的经典之作。
在《西窗法雨》中,柳宗元通过对雨的描写,表达了对生活的热爱和对人生的感悟。
他用“雨”来比喻人生的坎坷和不易,通过对雨的描写,表达了对生活的感慨和对人生的思考。
文章开头即以“西窗”和“法雨”为题,描绘了一幅雨中的景象,通过对雨的描写,表达了对生活的热爱和对人生的感悟。
柳宗元以雨为载体,表达了对生活的热爱和对人生的感悟,让人感受到了生活的真谛和生命的价值。
在文章中,柳宗元不仅通过对雨的描写,表达了对生活的热爱和对人生的感悟,还通过对自然的描写,表达了对生命的理解和对人生的思考。
他以雨为载体,表达了对生活的热爱和对人生的感悟,让人感受到了生活的真谛和生命的价值。
柳宗元通过对雨的描写,表达了对生活的热爱和对人生的感悟,让人感受到了生活的真谛和生命的价值。
在文章的结尾,柳宗元以“西窗”和“法雨”为题,表达了对生活的热爱和对人生的感悟。
他通过对雨的描写,表达了对生活的热爱和对人生的感悟,让人感受到了生活的真谛和生命的价值。
柳宗元通过对雨的描写,表达了对生活的热爱和对人生的感悟,让人感受到了生活的真谛和生命的价值。
总的来说,柳宗元的《西窗法雨》以其深刻的内涵和优美的文笔,成为了中国古代散文的经典之作。
通过对雨的描写,表达了对生活的热爱和对人生的感悟,让人感受到了生活的真谛和生命的价值。
这篇文章不仅在文学上有着极高的艺术价值,更是对人生的一种思考和感悟,让人受益匪浅。
西窗法雨半法治与全法治读后感
西窗法雨半法治与全法治读后感一、半法治的无奈与乱象。
半法治这个概念一出来,我就感觉像是看到了一个拼拼凑凑的拼图,看着像那么回事儿,可实际上到处是漏洞。
就好比一个筛子,想把水给兜住,可水却从那些大窟窿小眼儿里不停地流走。
书里那些例子啊,就像一幅幅生动的讽刺画。
比如说有些地方执法是看人的,有关系的、有权有势的,在法律面前就像是有了一层保护罩。
同样的事儿,普通人可能就被法律按在地上摩擦,那些有关系的却能轻松地躲过法律的制裁。
这就像玩游戏的时候,有人开了作弊器,那这游戏还能公平吗?这种半法治的状态下,法律的权威性就像是一个被戳了很多洞的气球,慢慢地瘪了下去。
老百姓对法律的信任也像是风中的蜡烛,摇摇晃晃,随时可能熄灭。
这时候,整个社会就像是一辆只有三个轮子的汽车,走起来歪歪扭扭,时不时还会抛锚。
二、全法治的理想与魅力。
再看看全法治,那简直就是法治世界里的理想国啊!全法治就像一个精密的机器,每个零件都严丝合缝地按照规则运转。
在这个法治的世界里,不管你是达官贵人还是平民百姓,法律就像一个铁面无私的包公,一视同仁。
没有谁能够逃脱法律的约束,也没有谁的权利会被无端地剥夺。
这就好比一场马拉松比赛,不管你是专业运动员还是业余爱好者,大家都得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按照同样的规则去跑。
全法治下的社会,秩序井然,人们知道自己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心里就像吃了定心丸一样踏实。
而且,全法治还能激发人们的创造力呢。
因为大家不用担心自己的成果被人随意掠夺,自己的权益被无端侵犯,所以就可以放开手脚去干一番大事业。
就像鸟儿在广阔的天空中飞翔,只要不触犯天空的规则,就可以自由地展翅。
三、从半法治走向全法治的漫漫长路。
从半法治走向全法治,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就像爬山,看着山顶就在眼前,可真要爬上去,得费好大的劲儿。
首先得改变人们的观念,很多人在半法治的环境里待久了,就觉得有些潜规则是正常的,对法律的敬畏心不足。
这就需要不断地进行法治教育,就像给每个人的脑袋里都植入一个法治的芯片,让大家时刻都能想到法律的存在。
西窗法雨中政府的承诺读后感
西窗法雨中政府的承诺读后感
以前呢,总觉得政府高高在上,发号施令就行了。
但这里面讲的政府承诺,就像是给政府和民众之间搭了一座特别的桥。
就好比政府说要给大家修条好路,这就是个承诺。
这承诺可不能随便说说,那是要算数的,就像我答应朋友请他吃冰淇淋,要是不兑现,朋友肯定得跟我急眼。
书里那些例子,让我看到在法治健全的地方,政府要是承诺了啥,就像被上了一道紧箍咒。
这是一种约束,但其实也是一种好事。
为啥呢?因为这让民众能踏踏实实地相信政府。
就像你知道一个特别靠谱的人答应你一件事,你心里就有底了。
而且这承诺要是不兑现,民众还能有办法去追究。
这就好比在一场游戏里,有明确的规则,大家都得遵守。
政府要是违反了承诺这个规则,那就得接受“惩罚”。
这让我觉得特别公平,政府不是可以为所欲为的,而是得对民众负责。
这也让我想到咱们自己身边的事儿。
咱们国家的政府也一直在做各种承诺并且努力兑现啊。
比如说脱贫攻坚,那就是政府对贫困地区民众的一个重大承诺。
政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真的就带着那么多老百姓摆脱了贫困。
这就不是光喊喊口号,而是实实在在地履行承诺。
从这个“政府的承诺”里,我还感觉到一种信任的循环。
政府好好兑现承诺,民众就更加信任政府;民众信任政府呢,政府开展工作就更顺利,又能做出更多更好的承诺并且去实现。
这就像一个良性的轮子,不停地转啊转,让整个社会变得更好。
这篇关于“政府的承诺”的文章,让我从一个新的角度去理解政府和民众的关系,就像发现了一个隐藏在社会关系里的有趣秘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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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窗法雨》读书笔记
在看这本书之前,先是被书题所吸引,乍一眼看上去,以为这是一本文学散文集。
但是一看目录,全是讲述法律的一些文章,便有些兴味索然,以为内容会尤为艰涩难懂。
待看完第一篇《苏格拉底的“慎重”》后,我的兴趣再一次被提了起来,直到看完全书。
不得不承认,这是一本讲述法理的非常“好看”的书,将枯燥无味的法学理论知识与文学相结合,应该算是其吸引读者目光的关键点了。
每一篇文章都引用了一则西方经典的小故事来引出作者想要表达的观点或是想要读者去思考的问题——如,苏格拉底选择尊重他并不认同的法律、亚当和夏娃偷尝禁果的神话、安提戈涅挑战国王法令、辛普森的最终命运等等。
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被作者用短小精悍的篇幅容纳下来,一个个来自西方的古今经典案件,成为思考中国法制问题的“玉引”。
这或许正是作者思维的独到之处,“声东击西”,说别人家的故事,思考自己家的法律。
程文超先生在序言中写到:“开的是‘西窗’,下的是‘法雨’。
‘窗’小,‘雨’也不大……开办者大约有使它‘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意思。
可那‘雨’不仅‘潜入’了‘夜’,也‘潜入’了‘心’。
”这句评价真是半点错也没有的。
即便是我这个从未研读过法理的学子,读完后便也会在心中有一点波澜,有一些思绪。
有几处是我印象极深的,便也想谈谈自己的看法。
“从古至今,有些西方人似乎就不像中国人这么‘坚决’。
他们认为,对待自己认为不公的法律,态度要慎重。
理由是,人们要法律,就是想要社会有个方圆,有个秩序。
”苏格拉底面对遵守法律和越狱,犹豫了,但最终选择遵守;换做是中国人,大多数应该真的会如书中说的“坚决”二字那样,毫不犹豫地越狱而去吧。
其实中国有句古话,“没规矩不成方圆”,算的是耳熟能详了。
“规矩”是为人定的,“法律”则是人为社会而定的,就是为了让社会更加安定,所以,如果我们不去“守法”,法律变成了一具空壳,便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
我们觉得法律有些地方不公正,我们可以试着去反映,试图让法律更加完善,但是决不能因为“我们的认为”而不遵守它。
只有我们去慎重对待那些我们认为“不公”的法律,“规矩”才能发挥它的约束作用,社会有了“方圆”才能更加安定和谐。
由此,我由衷地敬佩苏格拉底这位“叛逆”的哲学先行者。
“法律的优点在于它具有的稳定性和明确性……而人的智慧就可以随机应变,灵活处断。
”法律的稳定和明确,使得法官在判断案件时可以有确切的明文依据,但是,与此同时,也给了“人的智慧”以可钻的空子。
就像书里解释的,法律因此而不能随时更改,这就让优点在
某些条件下成为缺点,律师扣住了字眼,帕克法官也因此而为难。
人的智慧是不可否认的,可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把这些智慧用在自觉和自律上。
我们能说盗窃者不够聪慧?我们能说那些犯罪团伙没有敏捷的思维?当然不能。
再来看看“人治”为主的中国封建社会时期,一些富家子弟烧杀抢掠,违反了当朝政府的法律,结果凭着家境优势,就能够花钱买平安。
这让我想起了又一句俗语:“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法律的死板,人的智慧的灵活,两者相比,似乎灵活的智慧更有优势。
“如果再加上人的自觉自律,那么在治国上能说人治不如法治吗?”可那终究不够现实,治国终究需要的是一套“硬道理”,所以近代西方和现代中国才会不约而同地选择建设法治社会吧,在人的智慧之上建立起一架以法为名的天平。
“应该说历史上的中国是个‘半法治’。
现代西方国家可以说是‘全法治’。
”在读到这里的时候,我恍然大悟。
从前我也会想,为什么现代中国法律体系的完善程度赶不及西方发达国家。
这样一看,算是历史遗留问题了。
由于在网络上查阅不到对于“全法治”和“半法治”的详尽解释,我便根据自己对于文中内容的理解,大致进行概括:“全法治”即指法律在政府之上、政府也受法律制约的治理模式,而“半法治”则指统治者管理国家、权力不受法律约束的治理模式。
最典型的“半法治”,古代中国当之无愧。
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君主享受着至高无上的权力,“所言即是法”、“别黑白而定一尊”、“法令出一”,这便是皇帝制度。
上下五千年的悠久制度历史,“人治”的历史残留在中国的法治建设中总是有着若有若无的阴影。
我们可以看到当代中国政府机关的努力,“将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立健全权力的运行和制约体系更是现在制度完善的关键,也是确保法治建设顺利进行的关键。
这样的历史遗留显示出了中西方法律文化的巨大差异。
我们不能因为中国古代的“半法治”,而否认法律在中国历史中的作用;也不能因为西方国家的先进法律体系,而盲目学习建设“全法治”。
毕竟每个国家有自己的文化底蕴,有自己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或许当代中国更应思考的是怎样的法治才是适合中国发展的模式。
当然,这只是个人浅薄的观点,可从现在来看,坚持走中国特色,是一条正道。
书中大部分观点给了我很深的启发,让我想清楚了很多以前想不明白的道理,让我试着去思考一些以前从未想过的细节,让我对中西方的法律文化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每一篇文章都很简短,所以才说是“雨”小;每一则故事都不长,所以才说“窗”不大;但是每一个观点带给我的思路却很绵长,从不同的点切入,从不同的面分析,从不同的角度观察。
法理是枯燥的,可是却也能变得有趣。
读《西窗法雨》,入“润物”之境,品“无声”之思。
这本书实在值得细读,或许有时间,我应该多读几遍,那之后,应该又会有不同于此次的细节关注和深刻体验。
总之,这“雨”
虽“无声”却能余音绕耳,耐人寻味,引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