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乡镇卫生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乡镇卫生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乡镇卫生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乡镇卫生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篇1为了确保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保持正常工作秩序,经院务会领导制定,全院职工大会通过,本院劳动纪律的详细制度如下:第一条考勤对象:医院全体员工;第二条上班时间:(1)8:00—21:00,夏季时间如有调整,由办公室另行通知,各科室按每人每天8小时工作制;(2)各科室根据工作情况按周排班,并将排班情况上报办公室,办公室根据排班情况进行考勤,并把各科室排班情况报医务科及两位副院长;第三条制定细节:1.医院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若遇特殊情况当时忘记打卡时,应在当天或次日上报办公室调查核实后,由院办主任对具体人员进行补签到、签退;每忘记打卡一次而未办理补签到、签退手续的扣罚本人效益奖金10元,下午下班时忘记打卡又未办理补签到、签退手续的,按上班半天处理;严禁代打卡现象,如有发现代打卡者,每次扣罚代打卡人及打卡人效益奖金50元;以上情况月达四次以上,按辞退处理;2.上班时间内不得吃早餐、零食、干私活,如发生上述情况,一经发现每次扣罚效益奖金5元,当月累计三次,将警告一次,并追加扣罚50元;3.员工不得迟到、早退和中途脱岗(擅自离岗10钟以上视为脱岗),如发生上述情况按以下规定处理:(1)每次迟到、早退5分钟内(含5分钟),扣效益奖金5元/次;5-30分钟内每次扣效益奖金10元/次,30分钟以上者每次按旷工半天处理;(2)中途脱岗一次扣效益奖金30元;(3)月内迟到、早退累计30分钟以上、中途脱岗三次以上,按自动辞职处理;(4)月内出现迟到、早退者,不能参加医院举办的本月个人优秀评选活动;4.员工在上班时间如需外出办事的,须向部门主管临时请假经院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每次扣罚效益奖金20元,月累计三次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5.各科室人员不得私自调班休假,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调班的,必须书面申请,由所在科室负责人同意签字后,报请医务科长或经营部主任批准后方可调休,如发现违规调休者,每次扣效益奖金20元;6.各科室排班:自20xx年元月1日起,员工每星期上班时间为6.5天,休息半天,一个月规定的2天休息日必须在当月休完,按各自部门工作需要排班轮休,不提倡连休,不得跨月积休;7.不得无故旷工,旷工一天及以上,扣基本工资的300%/天,追加本月50%效益奖金,每月旷工达三天以上(含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8.员工请事假须办理请假手续,凡请事假者,必须提前一天提出申请,请假条由科室负责人审批(科室未设负责人的由上级主管签字同意)后,上报医务科主任批准,原则上不得电话请假或延假(特殊情况除外),更不允许请霸王假,否则按离职处理;请假审批流程:1)请假半天的,由各部门负责人(组长、主任)批准,报办公室备案;2)、请假1—3天的,由各部门负责人(组长、主任)签字,由医务科审核,报副院长批准,办公室备案;3)、请假3—7天之内的,由医务科审核,报院长批准,办公室备案;医生因工作性质不同,原则上不按医院的正常休假制度执行,如因个人原因需要休假的.,必须提前2天,直接找(经营)副院长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带薪调假时间不能超过本人工作期间的假期,休假期间将按经营工作需要,不分配病号;4)、各科室负责人必须安排好工作,不能因请假人离岗而影响医院的正常工作,当医院无人顶班时,任何人不得强行要求休假;5)、如在工作中责任心不强,上班时间吵架、打架斗殴或与病人争吵的,一旦发现,按情节轻重扣罚当月部分或全部效益奖金,并作书面检查全院通报批评,对给医院及病人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必须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9.医院实行“行政巡查制度”,由医院领导组织办公室、医务科及各科室负责人对全院职工在岗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查,所有员工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指挥,无理取闹,医院有权按辞退处理;10.办公室根据每周各科室排班、考勤、行政督查情况,对违纪情况统计上报行政院长,并在院周会通报;11.医院有权要求所有员工按医院需要调整工作岗位,岗位调整后,工资待遇按该岗位的规定执行,与原岗位无关,临时调整协助工作的按临时处理;12.员工的个人待遇属医院的高度机密,任何人不得私下打听别人的工资待遇,也不得相互交谈,否则,一经发现,无条件开除,并扣除一个月的工资和奖金;13.从院长到保洁员,不论外地、本地,不管什么原因,请假(事、病、公休假等)离开医院超过医院规定的节假日天数后,超假时间内没有基本工资及其他奖金(经济转给其他在岗人员);14.医疗行业属服务性行业,医院管理人员、办公室、经营部、企划部、后勤人员等不管何时都不存在加班,原则上医院临床医生、麻醉师、医技、护士在正常上班时因为种种原因导致工作时间延长在一个小时之内的情况下,一律没有加班费,(下班后,新来的病人,个别无法正常休班的人员例外)具体加班、法定节假日、春节加班详见医院加班的有关规定;15.任何人不得在医院内散布公司和医院的所谓“小道消息”,一经查实,扣当事人一个月以上的奖金,给医院造成不良后果的,在全院大会通报,扣三个月奖金,屡教不改者给予解聘;第四条福利细节:01.假日的规定:医院正常上班,每周休息半天,遇上法定节假日以此类推;婚假3天,产假按医院规定、丧假3天;02.带薪休假规定:在本院工作满一年以上十年之内者,年休假为5天,满十年以上二十年之内者为10天,二十年以上为15天,年休假一律不跨年度积累;当年请事假在院工作十年以内者假期超过15天,十年以上超过20天,不享受带薪休假;在院连续工作十年内的员工,每年事假在20天之内,十年以上员工,在25天以上,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处理或解聘;员工每年要做好事假计划,不要在年初或上半年把事假休完,以免有事休不了,给双方造成不便和被动;03.员工住宿免费规定:外地人员进入医院工作的员工,由医院免费提供住宿,包括每人限定数量的水电费;员工日常用品由自己解决,但任何人住宿必须由医院统一安排,不服从安排者一切费用由自己负责;04.员工就餐免费规定:医院负责为所有员工提供伙食,但早餐、晚餐原则上供住在医院的员工及值夜班、加班人员,对外地员工来医院探亲的直系亲属(父母、夫妻、儿女)需要就餐时,必须经后勤主任批准,报经经营副院长审核后,方可到食堂就餐,时间不超过7天,严禁员工带朋友到食堂就餐;若带家属来就餐的员工,如果夫妻两人只有一人在医院上班,另一个没有上班需要在医院就餐,每月须缴纳300元伙食费;05.医院员工就医优惠规定细节:1)在职员工就医优惠①免挂号费、免床位费,手术费(除限价手术外)、检验费、输液费优惠50%;②治疗费、B超检查费、心电图费优惠60%;③药品优惠10%;2)在职员工直系家属就医优惠①免挂号费、免床位费,手术费(除限价手术外)、检验费、输液费优惠40%;②治疗费、B超检查费、心电图费优惠50%;③药品优惠8%;注:直系家属指员工对象、孩子和双方父母。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通用5篇)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医院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通用5篇)医院安全管理制度篇一1.0目的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搞好劳动保护,使员工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从事生产活动,维护医院物业安全。
2.0适用范围适用于XX医院管理处的安全生产管理。
3.0职责3.1部门主管(负责人)负责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培训及综合安全检查。
3.2管理处主管负责审核各部门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及整体安全检查。
4.0管理规定4.1安全作业4.1.1管理处各部门员工在工作时,严格按各部门制定的操作规程作业。
4.1.2值班人员负责每日安全工作的落实监督。
4.1.3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监督,整改及知识培训,不定时进行检查。
4.1.4员工在工作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将情况上报部门主管,在不安全因素未得到彻底排除前,严禁作业。
4.2消防安全4.2.1所有员工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保安部负责监督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管理处。
4.2.2保证各种消防设备设施完好,禁止用作其他用途。
4.2.3在工作中涉及到需要使用消防系统的情况,应先通知保安部,由保安部请示管理处,提出正确处理方法。
4.2.4保安部在检查中发现消防设备设施有破损或故障,根据不同情况上报管理处,管理处通知医院保卫科及时配换处理。
4.3治安安全4.3.1保安部全面负责医院内治安状况和维持良好的治安环境,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管理处。
4.3.2管理处其他员工发现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法犯罪情况,立即上报管理处,管理处按《应急处理规程》处理。
4.4人身安全4.4.1各部门员工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要及时上报管理处,并设置危险标志。
4.4.2工作时要换工作服,扣好衣扣,脱下手表、钥匙等易导电金属,要穿胶底安全鞋或干布鞋。
4.4.3维修任何电气设备时,一般不带电作业,注意切断相应的电源开关,挂上警告牌。
修理完毕后,通电前应先检查一下线路,有无其他人在工作,确认无误后方可合上开关。
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劳动安全卫生制度Βιβλιοθήκη 第1页一、普通要求:
(一)劳动安全卫生设施
1、基础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必须有确保安全生产 和消除职业危害设施,在工程项目完工投产时,具备符 正当规要求安全卫生条件(三同时)
2、劳动场所、生产设备和生产辅助设施符合安全卫生要 求。
(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劳动防护用具、健康检验(定时)、保健食品
4、患职业病
5、因公外出期间,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 事故下落不明。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 ❖ 视为工伤情况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14页
工伤认定范围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 受到伤害
3、职员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 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张某在南方某化工厂工作,连续几天感冒造成 身体不适。一天他不慎将配置硫酸溶液洒在 右眼上,造成大面积烧伤。
2、工作中遭意外攻击能否定定为工伤?
胡某为哈尔滨市某有限责任企业职员,该企业 于1998年将胡某派往北京办事处工作。年1月 19日,胡某与同事到北京某商场送设备收取 汇票后,从商场出门时遭不明身份人枪击, 头部受重伤,造成重度残疾。
某建筑材料企业雇佣了40名职员生产水泥。该企业生产车 间只有一个大房间,40个人,10台设备都在其中,十分 拥挤。且该厂房通风设备不好,空气污浊,里面电线密 布,且未设有任何消防设备。消防局曾责令企业限期整 改,但企业怕花钱,一直拖着不予办理。为了取得更多 利润,企业经常强令工大家天天上10个多小时班,且拒 付加班工资。某日,企业厂房内不慎起火,因扑灭及时, 才未酿成火灾。工人要求增设消防设备,企业经理表面 答应,但一直拖着不办。职员范某在安全得不到保障情 况下,决定不干了。企业以协议期未满为由拒绝发给工 资,后在屡次交涉之下,才发给了范某被拖欠工资,但 扣下1200元作为解除协议赔偿,视为违约金。范某自然 不一样意辛辛劳苦打工挣钱被企业克扣,遂到企业所在 地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员工应当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精选文档】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为了使医院的工作正常运转,使医院管理步入正规化管理,特制订本制度:员工应当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工作程序。
工作时间内:(一)必须佩带工作牌,不允许做私活,上班时间不准玩游戏或打瞌睡。
违者一次罚款10元。
(二)不得穿拖鞋.背心上班,不得在办公室化妆,违者一次罚款10元。
(三)办公室内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办公桌上保持整洁。
上班时间不得在医院办公电脑上玩电子游戏,违者一次罚款10元。
不准穿工作服帽进入食堂就餐,违者一次罚款10元。
(四)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经常使用文明用语“您好”“早上好”“需要我帮忙您吗”“.麻烦您”.“谢谢”“您走好”.“请稍等”,等文明语言。
对来访的宾客做到热情迎接,主动交流,耐心服务。
对讲粗话.脏话的发现一次罚款10元。
(五)领导之间.领导与员工.员工与员工之间,科室与科室之间要团结互助,和睦相处.以诚相待,不得因小事争吵,更不得在病人面前吵闹,违者一次罚款20元。
不允许在员工中挑拨离间制造矛盾.诽谤辱骂他人,领导要关心下属,体察民情。
对下属出现的差错,以教育为主,不允许辱骂.体罚下属,经查证属实者对其职务进行调整并处罚款50元。
(六)热情服务关爱患者,尊重患者的隐私权是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凡是泄露患者隐私的一经查实,医院作出相应的处理。
对待患者态度恶劣,接到举报经调查属实者一次罚款20元,三次以上辞退处理。
保洁员因卫生搞不好被工作人员和病人投诉的查实一次扣款10元。
(七)服从组织分配,听从领导安排。
领导安排的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完成,无特殊原因而推诿或拖延时间导致工作问题一次罚款20元,造成损失产生严重后果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领导布置的工作要及时汇报,能否完成,进度怎样,都要互相沟通,不能影响工作。
(八)爱护公共卫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爱护公物,凡是各科室的财产设备,要妥善保管,定期清查和维修,若损坏或丢失,当事人和科室领导要共同赔偿《按规定比例》(九)医疗过程中除按照操作常规执行外,应遵守下列规定:护理人员不按时巡视病房,造成不良后果者,或违背操作规程,发错药,输错液,每发生一次罚款2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按10%—40%进行赔偿。
医院卫生管理制度(6篇)
医院卫生管理制度1、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临床医技科室。
2、手卫生为医务人员洗手、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
3、各科室应配备合格的手卫生设施,洗手应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
4、重点部门、各科室治疗室、换药室等处应____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并保持正常使用。
5、洗手液的容器定期清洁和消毒。
禁止将洗手液直接添加到未使用完的出液器中,应在清洁、消毒取液器后添加洗手液。
6、用于洗手的手卫生设施,包括洗手池、水龙头、流动水、清洁剂、干手用品及手消毒剂等应保持清洁,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7、所有医务人员应掌握并正确运用手卫生方法,保证洗手与手消毒效果。
8、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应当洗手:1)直接接触病人前后,接触不同病人之间,从同一病人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特殊易感病人前后;2)接触病人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之后;3)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4)进行无菌操作、接触清洁、无菌物品之前;5)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及物品后;6)处理药物或配餐前。
9、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时应当进行手消毒: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
2)直接为传染病患者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患者污物之后。
10、医务人员手无可见污染物时,可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
11、手术室、产房、导管室、骨髓移植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母婴室、血液透析室、烧伤病房、感染疾病科、口腔科等科室每季度对手卫生效果进行监测。
当怀疑流行暴发与医务人员手有关时,及时进行监测。
12、手卫生合格标准如下。
洗手及卫生手消毒,细菌菌落总数≤10cfu/cm;外科手消毒细菌菌落总数≤5cfu/cm。
2213、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及高年资的医务人员应当率先做好手卫生,感染监控小组应将本科室手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纳入科室日常质量管理工作,监督医务人员手卫生执行情况,努力提高手卫生依从性。
医院保洁劳动纪律规章制度
医院保洁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医院保洁是医院环境卫生的基础工作,保洁人员是医院环境卫生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规范医院保洁工作,提高保洁人员素质,确保医院环境卫生,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保洁人员的基本要求1. 必须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履行保洁工作职责;2. 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职业素养;3. 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旷工或私自离岗;4. 要遵守卫生制度,穿着整洁、干净,不能穿拖鞋、拖鞋、污损服装上班;5. 必须遵守安全制度,勿随意触动医疗设备、医疗废弃物等;6. 保洁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掌握基本的清洁技能。
第三条工作内容和规定1. 保洁人员应按照医院保洁部门的工作安排,认真做好各项保洁工作;2. 负责医院内部和外部环境的清洁卫生,包括病房、手术室、门诊区域、公共区域等;3. 每天按时按点进行清洁工作,保持医院环境整洁;4. 定期清洗和消毒医院设施设备,确保医院环境卫生;5. 保洁人员应携带清洁用具,不得擅自使用患者用品;6. 对于医疗废弃物的清理和处理,应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考勤规定1. 保洁人员应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或私自离岗;2. 工作时间应按照医院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加班;3. 考勤制度由医院保洁部门负责管理执行,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五条工作纪律和规范1. 保洁人员需保持工作服装整洁、干净,不得穿拖鞋、拖鞋、污损服装上班;2. 不得在工作时间内私自聊天、玩手机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3. 保洁人员须服从领导的安排,不得擅自脱岗或擅离职守;4. 禁止在医院内抽烟、喝酒、吸毒等违法行为;5. 保洁人员应保管好个人物品,不得在工作场所留下贵重物品;6. 对医院设施设备的使用,应按照规定正确操作,不得随意更改或损坏。
第六条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保洁人员,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停职、辞退等处罚,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医护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医护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医院医护人员的身体健康,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管理要求,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医务人员,包含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医护人员应遵守本制度,搭配医院开展各项卫生管理工作,确保医院内卫生环境的安全和员工的健康。
第二章医护人员个人卫生管理第四条医护人员应每天洗净全身,保持干净乾净,穿着医护专业服装上班。
第五条医护人员在临床操作前应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含口罩、手套、帽子等。
第六条医护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确保自身健康情形,并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传染病筛查。
第七条医护人员发现本身显现感冒、发热、腹泻等症状时,应立刻向上级汇报,并依照相关规定暂时停止工作。
医护人员应定期接种疫苗,包含病毒性肝炎、流感等疫苗,并妥当保管相关接种证明。
第九条医护人员应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饮食要健康,不挑食。
同时,要保证充分的睡眠时间,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第十条医护人员应依照规定进行个人卫生保护,如剪指甲、戴口罩等,避开交叉感染和污染。
第三章医院环境卫生管理第十一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保证医院环境的清洁和卫生。
第十二条医院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工作,包含病区、手术室、诊疗区等,确保医院环境的卫生与安全。
第十三条医院应规范医疗废物的处理,依照相关规定分类存放并遵守处理要求。
第十四条医院应配备充分数量的洗手设备和洗手液,医护人员应常常洗手,特别是接触病患前后必需正确洗手。
第十五条医院应定期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确保医院内部空气的干净与健康。
医院应建立病患隔离制度,对传染性疾病患者进行单独隔离,并采取必需的防护措施,防止疾病传播。
第四章违规处理和奖惩措施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医护人员,医院将视其违纪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含警告、记过、记大过、革职、开除等处分。
第十八条医护人员在工作中发现他人违规行为,应乐观举报,并享有肯定的嘉奖。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1. 全体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院劳动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确保按时上班,并按规定的工作时间完成工作任务。
2. 在工作期间,医务人员必须保持专注、认真、负责的态度,不得私自离开岗位,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上网、玩手机等。
3. 医务人员应按照医院的规定着装要求穿着工作服,不得穿戴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服装、饰品等。
4. 医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应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和卫生,不得随意乱扔废弃物品,保持工作区域的整齐、清洁。
5. 医务人员应保护医院内的公共设施和财产,不得私自使用、损坏或擅自带出医院的设备、药品等物品。
6. 医务人员应按照医院的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进行工作,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医院的正常运行。
7. 医务人员应按照医院的规定参加各类工作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8. 医务人员应遵守医院的保密制度,对患者的相关信息和医院内部的管理制度保密,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9. 医务人员应积极配合医院的各类工作安排,不得擅自拒绝或推迟工作任务,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行。
10. 对于违反医院劳动纪律的行为,医院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记过、记大过等处罚措施。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二)是指医院为了确保医务人员遵守劳动纪律、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与医疗安全而制定的管理规范。
具体内容如下:1. 工作时间:- 医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不得早退、迟到或无故缺勤。
- 出勤记录必须准确,迟到、早退、缺勤情况必须详细记录,并适时进行惩罚。
2. 工作表现:- 医务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 不得敷衍塞责、迟缓不努力或者影响医疗服务质量。
- 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与患者和同事之间保持和谐的关系。
3. 制度遵守:- 医务人员必须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
- 不得违反医疗伦理,诱导或从事违法或不道德行为。
- 参与科研、教育或其他工作时,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私自行动。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员工的劳动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医院正常运转,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员工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勤勉工作,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第三条医院员工应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技术水平和服务意识,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四条医院领导及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监督,全面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转。
第二章工作时间管理第五条医院员工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按照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第六条医院员工应按照医院排班制度进行工作,不得私自调换班次或擅离职守。
第七条医院员工应按照医院规定的工作时间安排工作内容,不得擅自加班或提前下班。
第八条医院员工应做好工作记录,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病假或调休,需提前向上级领导请假,并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九条医院领导及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员工工作时间的监督,及时发现并处理违反工作时间规定的行为。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条医院员工应保持工作状态的良好,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大声喧哨或打闹。
第十一条医院员工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进行工作,不得擅自更改医嘱或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
第十二条医院员工应保护医院的财产和设备,不得私自使用或占用医院的物品。
第十三条医院员工应保守医疗机密,不得泄露患者的隐私信息,不得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向外透露医院的内部消息。
第十四条医院员工应遵守职业道德,对待患者和同事要尊重礼貌,不得恶语相向或发生冲突。
第十五条医院领导及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员工工作纪律的监督,及时纠正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确保医院秩序良好。
第四章奖惩制第十六条对遵守规章制度、工作认真、表现突出的员工,医院将给予奖励和表彰,如优先晋升、奖金、荣誉证书等。
第十七条对违反规章制度、工作不认真、表现差的员工,医院将给予惩戒和处理,包括警告、通报批评、停职调查、调整岗位等。
第十八条对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影响医院形象和工作秩序的员工,医院将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开除处分。
卫生院卫生规章制度
卫生院卫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卫生院的管理,确保卫生院内部环境的卫生和安全,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卫生院内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卫生院负责人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对全院工作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并指导他们认真执行。
第四条卫生院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的卫生管理机制,定期开展卫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处理。
第五条卫生院应当按照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确保医疗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转,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
第二章卫生院的环境卫生和消毒管理第六条卫生院应当保持院内环境干净整洁,消防安全通道畅通,定期进行卫生清洁工作。
第七条卫生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处理制度,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包装、运输和处理,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
第八条卫生院应当建立健全消毒管理制度,对医疗器械、病房、手术室等进行定期消毒,杀灭病原微生物,防止交叉感染。
第九条卫生院应当建立健全定期检测和维护设备的机制,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使用,防止因设备故障而影响医疗服务的质量。
第十条卫生院应当定期清洁和消毒尘埃较多的地方,如走廊、楼梯、洗手间等,还要做好防鼠、防蚊等卫生工作。
第三章卫生院的医疗服务管理第十一条卫生院应当建立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对医疗行为进行规范,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卫生院应当建立健全护理管理制度,规范护士的护理行为,提高护理质量,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
第十三条卫生院应当建立严格的用药管理制度,保障药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防止药品滥用和浪费。
第十四条卫生院应当建立健全感染病例登记和报告制度,及时掌握院内感染病情况,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第十五条卫生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给予责任者相应的处理。
第四章卫生院的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卫生院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对院内危险品和药品进行专门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第十七条卫生院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消防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转。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为保障医务人员身体健康和安全,同时保证医疗卫生服务的正常进行,医院应订立严格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
下面将对医院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进行实在介绍。
一、对医务人员卫生保健的管理医院应通过订立合理的卫生保健政策,完善医务人员的卫生保健管理制度,以保证医务人员的健康情形和工作效率。
医院应配置必要的医疗器械和药品,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疫苗接种,并做好医疗废弃物的分类和处置。
二、对医务人员劳动安全防护的管理医院应建立劳动安全防护制度,做好医务人员的劳动保护工作。
实在做法包括:1.加强岗前培训,让医务人员充分了解自身工作的安全性和不安全性,把握避开职业损害的方法和技能。
2.订立个人安全防护规范,医务人员应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在高风险岗位上必需佩戴防护眼镜、面罩等设备。
3.明确责任,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和考核制度。
4.加强事故防备,必需做好事故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将安全风险降至最低。
5.加强应急反应,应建立完善的应急处置措施,并定期组织模拟演练,以提高应急反应本领。
三、对医务人员心理健康的管理医务人员常常面对生、死、疾病、伤痛等高强度的紧张工作,简单产生各种心理问题。
为了保障医务人员的心理健康,应实行以下措施:1.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医院应对全部医务人员进行必要的心理学培训和危机干预技能培训。
2.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医院应建立每个医务人员的心理健康档案,记录心理健康情形和心理干预措施,以便予以帮忙和引导。
3.建立员工心理咨询机制,医院应配备专门的心理咨询师,为医务人员供给咨询和心理支持。
4.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医院应制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团队氛围,让医务人员感到暖和、关注和敬重。
总之,医院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的订立和执行是保障医务人员身体健康和安全的紧要工作。
医院要承当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的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和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卫生保健、劳动安全防护和心理健康管理,切实保障医务人员健康与安全,为疾病防控和健康事业的进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医院劳动保障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医院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医院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三条医院应当依法保障职工的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为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二、劳动权利与义务第四条职工享有以下劳动权利:(一)取得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二)享受休息休假,包括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病假等;(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包括工作场所安全、职业健康检查等;(四)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五)依法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对医院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职工应当履行以下劳动义务:(一)完成劳动任务,提高工作效率;(二)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维护医院形象;(三)保护医院财产,防止损失和浪费;(四)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素质。
三、劳动用工与培训第六条医院招用职工,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第七条医院应当对职工进行岗前培训,提高职工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八条医院应当加强职工继续教育,鼓励职工参加各类培训,提高自身能力。
四、劳动报酬与福利第九条医院应当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医院应当根据职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合理确定奖金、津贴等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保障职工身体健康。
五、劳动安全与卫生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与卫生制度,确保职工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为职工提供职业健康检查,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六、社会保险与福利第十五条医院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为职工提供必要的福利待遇,包括住房、医疗、交通等。
七、劳动争议处理第十七条医院与职工之间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协商解决。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内部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医疗服务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劳动纪律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规定,否则将依照有关规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四条医院管理层应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机制,确保本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同时,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
第五条工作人员可对医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意见,医院管理层应积极采纳并解决。
第六条医院将对遵守本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第二章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第七条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根据岗位需要和工作量进行安排,应严格按时到岗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八条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应专心致志,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务。
第九条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排班表和考勤制度进行打卡,不得擅自调整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第十条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不得经营个人生意,不得进行手机游戏、社交媒体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需要请假时,应提前向所在部门或上级领导请示,并填写请假单进行备案。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可以享受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但需要提前进行假期安排,以免影响工作进程。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违反职业道德和职业准则,不得泄露患者隐私,不得索要红包和接受贿赂。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管理决策,不得擅自改变工作岗位或职责。
第十五条工作人员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和清洁,不得将个人物品随意摆放,不得在办公室吃零食和乱扔垃圾。
第十六条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不得穿着不合适的服装,不得在办公室内穿拖鞋。
第十七条工作人员应积极参与工作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知识水平。
第四章安全纪律第十八条工作人员应严守安全纪律,重视工作安全,不得擅自休息或离岗,不得违反操作规程,确保患者和自身的生命安全。
医务人员劳动安全与防护制度
医务人员劳动安全与防护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医务人员的劳动安全和健康,提高医院的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医务人员,包含医生、护士、技师等。
第三条劳动安全与防护原则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应遵从以下原则: 1. 敬重生命,保护本身的生命和健康; 2. 防备为主,防范于未然; 3. 综合施策,综合防护;4. 紧急救治,避开二次损害。
第二章劳动安全措施第四条工作环境安全1.医院应确保工作环境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定期进行环境卫生检测。
2.医院应配备充分的应急设备,如灭火器、紧急出口等,并明确标示使用方法和位置。
3.对于易发生意外事故的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护措施,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修理和检查。
第五条环境卫生1.医护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戴口罩,并穿着工作服和相关防护用品。
2.定期对医院的环境进行清洁消毒,特别是手术室、病房和洗手间等紧要区域。
3.不得乱丢垃圾,垃圾应分类处理并妥当清理。
第六条劳动保护设施1.医院应依据工作内容和风险程度,为医务人员供应相应的防护设施,如手套、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并保证设施的质量和有效性。
2.医院应向医务人员供应防护用品的使用引导,引导其正确佩戴和使用,并定期组织培训。
第七条安全培训1.医院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包含但不限于劳动安全知识、急救技能、防护用品使用等。
2.新入职医务人员应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综合防护1.医务人员应依照规定使用防护设施。
2.在处理可能感染的医疗废弃物或接触有传染性病原体患者时,必需穿着好相应的防护用品。
3.医务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戴口罩,并遵守相关感染防控措施。
4.医务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并及时报告个人健康情形。
第三章工作安全措施第九条工作时间布置1.医院应合理布置医务人员的工作时间,保证其休息和休假的权益。
2.医院应建立健全的轮班制度,避开医务人员连续超时工作,确保其工作质量和安全。
民营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职工,包括管理人员、医护人员、技术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我院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劳动纪律要求第四条职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医院形象,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五条职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如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第六条职工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卫生,不得在办公区域内吸烟、饮酒、赌博等。
第七条职工应遵守工作时间规定,不得擅离职守、干私活、办私事。
第八条职工应遵守医疗技术操作规范,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职工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十条职工应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章违纪处罚第十一条违反本制度第四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一)警告:口头或书面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根据违纪情节,罚款100-500元。
(三)停职检查:停职检查3-10天。
(四)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违纪,经教育无效的,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一)警告:口头或书面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根据违纪情节,罚款100-500元。
(三)降职或免职:严重违纪,影响恶劣的,可降职或免职。
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医院劳动纪律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五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劳动纪律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补充和修改。
完善医护人员劳动安全保障制度
完善医护人员劳动安全保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医护人员的劳动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订立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的订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全部医护人员。
第三条定义1.医护人员:指在本医院从事医疗、护理等工作的医生、护士和其他相关职业的人员。
2.劳动安全:指医护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得到充分的保障和防备,不受任何损害的状态。
第二章医护人员劳动安全保障机制第四条劳动安全责任1.医院负责人应当对医护人员的劳动安全负重要责任,订立相应的劳动安全保障措施,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2.医院负责人应当指定特地的工作人员,负责医护人员劳动安全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劳动安全培训1.医院应当定期组织医护人员进行劳动安全培训。
2.医护人员应当参加医院组织的劳动安全培训,并合格通过培训考核。
第六条劳动安全设施1.医院应当配备必需的劳动安全设施,包含但不限于安全门禁系统、安全防护设备、警示标识等。
2.医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当正确使用劳动安全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闲置设施的更新。
第七条劳动保护用品1.医院应当为医护人员供应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如防护口罩、手套、防护眼镜等,并定期检查和更换使用过久的劳动保护用品。
2.医护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当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并严禁私自调离或私自不配戴。
第八条劳动时间和休息1.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医务人员工作时间和休息制度,确保医护人员的工作时间合理有序。
2.医务人员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出8小时,并按规定享受休息和休假。
第三章医护人员职业安全保障第九条空气质量1.医院应当保证医疗区域的空气质量符合卫生标准,保障医护人员的健康与安全。
2.设备维护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空调和通风设施,保持良好的空气流通。
第十条医疗废弃物处理1.医院应当订立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和管理制度,确保医护人员不会因接触污染而产生安全隐患。
医院安全卫生检查制度范本
医院安全卫生检查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医院患者、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院范围内的一切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包括医疗、护理、医技、行政、后勤等部门。
第三条医院安全卫生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全院动员、分工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第四条成立医院安全卫生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保卫科、后勤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安全卫生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安全卫生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设立保卫科、后勤科等部门,具体负责医院安全卫生工作的实施。
各部门职责明确,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安全卫生工作。
三、检查内容第六条安全卫生检查内容包括:(一)消防安全:检查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火源、电源、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是否符合规定。
(二)医疗安全: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废物等管理是否规范,医疗操作是否符合规定,病历记录是否完整。
(三)食品安全:检查食堂、小卖部等食品卫生是否合格,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是否符合规定。
(四)环境卫生:检查医院环境卫生是否整洁,垃圾处理是否规范,消毒、隔离措施是否到位。
(五)劳动安全:检查职工劳动保护用品是否到位,劳动操作是否规范,职工健康检查是否定期进行。
(六)治安安全:检查医院治安保卫工作是否到位,防盗、防骗、防抢劫等措施是否落实。
四、检查程序第七条安全卫生检查分为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每月进行一次,不定期检查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
第八条检查前,保卫科、后勤科等部门应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时间、检查人员等。
第九条检查时,应按照检查方案进行,逐项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并提出整改措施。
第十条检查结束后,应将检查情况向安全卫生领导小组汇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五、奖惩措施第十一条对在安全卫生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院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为保证医院正常工作秩序,保护患者身体健康,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1、院长是医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医院安全工作由院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
各科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医院每月要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月科主任要有针对性的对科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要对员工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院内外职工,患者出现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区卫生局及相关部门;患者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职工值日值宿制度;加强医院管理,保证医院的工作秩序正常;负责医院安全保卫的值班人员要经常和辖区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派出所对医院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5、加强对员工的医德教育,树立敬业爱岗思想,提高业务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患者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呵斥和变相取笑精神病患者,不得将精神病患者赶出医院或病房。
6、外单位或部门手术或者会诊需请我单位人员的,未经区卫生局批准、院委会同意,不得擅自离院参加。
7、医院要教育员工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按时到院、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医院要定期对病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区卫生局。
9、医院要经常检查院内围墙、厕所、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户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员工和患者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10、医院组织集体活动,要将安全工作摆在第一位,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预案.医院安全监督管理制度1、医院各职能部门要分别明确制订各自安全工作职能,结合自身科室特点,把各自安全工作职能具体化,同时要形成院长负责制,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格局。
医院劳动纪律制度(2篇)
医院劳动纪律制度1、全院职工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出勤,不得迟到早退。
2、全院各科室实行上班签到制度。
3、忠于职守,提高工作效率。
在班期间,不得脱岗、串岗、聊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看与业务无关的书籍。
在工作场所,不得上电脑玩游戏。
4、职工请假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待批假后方可休假。
特殊情况需及时补办手续,超过一周不补办,视同旷工。
5、各科室必须认真执行医院管理规定,严格考勤考核制度,规范职工请假审批手续。
科室负责人要严格把关,督促职工及时办理手续,职工不执行请假制度,一经查实,考核月报通报。
6、人事科按人员有关规定执行考勤审批制度,每月将职工请假情况进行统计,并在考核月报通报。
优质服务规定1、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认真执行首诊、首接负责制,把病人利益和服务对象的需求放在首位,为解除病人疾苦而尽心尽责。
2、患者至上,热情服务,文明用语,对待病人一视同仁。
3、遵守职业道德,不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或其它不正当利益。
4、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
5、同行同事之间,互尊互学,团结协作,互相支持,维护____荣誉,维护医院形象。
6、按规定着装,佩戴工牌,衣着整洁。
诊疗场所禁止吸烟,院内不得抽游烟。
办公室做到清洁、整洁。
7、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工作认真,检查及时准确,操作周密细致。
爱护仪器设备及一切公共财物。
8、想病人所想,急病人所急,兑现服务承诺,落实便民措施,为病人排忧解难。
医疗服务中差错管理制度1、各科室部门要切实加强规范化服务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端正工作态度,强化工作责任心,有效防范和控制医疗服务工作中的差错,避免重大差错事故的发生。
2、要建立完善差错登记、报告制度。
出现差错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尽快纠正差错,妥善处理化解矛盾并做好登记工作。
如不及时汇报或有意隐瞒和不登记,一经发现将按差错管理考核细则,予以重罚。
3、差错部门应及时召开分析会,认真分析差错出现的原因,排查可能发生差错的隐患,总结经验教训,拿出整改的措施。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2篇)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安全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医院的发展,根据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医院院长负责制,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医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医院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各级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八条各机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
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
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
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作业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操作顺序或经培训后达到作业要求.作业员开始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件是否脱落或松动迹象。
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时必须关闭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第九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
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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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一)为切实加强医院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管理,为工提供符合劳动安全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与条件,确保工作期间的身体健康与人身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院长办公会定期分析评估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强检查指导,推动工作落实。
(三)医院年度预算设立专项经费,用于改善员工工作环境与劳动条件,最大限度防止和避免伤亡事故及职业病发生。
(四)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拟制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各部门、科室密切支持配合,抓好贯彻执行。
(五)医院每年定期组织员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与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由人力资源部门牵头,医疗管理护理、感染预防控制等相关部门配合。
(六)医院实行额定工作制,加班、值班、夜班应在不损害员工健康的前提下进行。
(七)任何部门或科室严禁招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八)严格执行保护女员工有关规定。
禁止安排怀孕哺乳期女员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和繁重体力劳动。
(九)员工招聘时必须进行入职前健康检查并定期组织内部员工进行健康体检,确保员工身体健康无传染病、职业病,确保健康、安全生产。
(十)严格按国家规定发给员工防护用品、用具,建立健全使用、发放等制度。
各部门、科室不得以现金代替物品。
医院配备的劳动安全卫生抢救药品器材应定期检查和更换,防止失效。
(十一)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员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漠视员工安全、健康的部门或科室及其负责人,有权进行批评、检举、控告。
(十二)工会对医院执行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实行监督检查,依法依规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十三)工作环境和劳动场所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和有毒、有害物质浓度(强度),应确保符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技术标准。
(十四)所有仪器、设备、设施正式投入使用前须由主管部门和科室进行严格检查、验收,确保安全使用。
(十五)制订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排查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十六)如发生员工伤亡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不得隐瞒、虚报或故意延迟上报,同时迅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和通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