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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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9.24•【文号】银保监办发〔2019〕194号•【施行日期】2019.09.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正文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94号各银保监局,各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为提升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银行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决定组织银行业保险业开展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银行保险机构和各银保监局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关于加强行为监管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集中体现,整治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乱象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环节。

要以深化整治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为重要抓手,正视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真刀真枪解决问题,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提供重要保障。

二、明确整治重点本次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的重点是:以规范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目标,以《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1号)为依据,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排查本机构、本单位、本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

整治工作中,要密切结合自身实际,对照附件1所列表现形式,有什么排查什么,查实什么整治什么,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

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逐项列出问题清单并对照整改。

三、强化整治问责本次整治工作以银行保险机构自查为主,监管部门适时开展督导和抽查。

银行保险机构对机构自查和监管抽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建档立案,严格自查自纠,一次性问责到位。

行长讲合规宣讲稿八篇

行长讲合规宣讲稿八篇

行长讲合规宣讲稿八篇行长讲合规宣讲稿1自2023年以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监管政策和措施,组织了一系列专项治理行动,如专项治理行动,大力整顿银行业市场混乱,取得了显著成效。

特别是监管部门连续开出巨额罚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具有很强的威慑作用。

这一系列严格监管和强监管行为,使金融监管不断长牙经过一段时间的快速发展,中国金融业产生并积累了一定的金融风险。

从宏观层面看,存在高杠杆和流动性风险,如实体部门过度负债、金融信贷快速扩张;从微观层面看,主要是金融业,特别是银行机构的信用风险。

此外,还存在影子银行和非法犯罪的风险。

随着银行机构综合经营趋势的加剧、金融产品创新的丰富和金融技术手段的应用,金融风险更加隐蔽、复杂和传染性。

今后一段时期,下大力气深化对银行业市场乱象的整治,不仅是为了银行业自身的健康发展,也是为了防控金融风险、夯实实体经济发展基础、有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而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2023年,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银行业市场混乱整治的通知》,巩固和提高整治效率,进一步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

整改行动是2023年银行业市场混乱系列专项治理行动的延续,加强银行业市场混乱,因为这些混乱不仅危害银行业本身的健康发展,而且给金融稳定、实体经济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改革带来了一系列问题。

2023年,中国应继续深入整顿银行业市场混乱,处理四大关系,巩固和提高整顿效率,进一步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

一是基础与关键的关系。

公司治理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对于经营货币营货币和信贷的银行业更为重要。

目前,我国银行业公司治理存在内部控制问题和大股东控制现象。

下一步,从股东资格、相关交易、组织结构、考核激励等方面,完善公司治理的基本工作,理顺和完善公司治理机构。

同时,紧抓影子银行及交叉金融产品风险等重点工作,严查同业、理财、表外等业务层层嵌套,以及违规加杠杆、加链条、监管套利等行为,规范合作业务发展,减少资金空转。

不良资产处置中重点难点问题解析

不良资产处置中重点难点问题解析

三、破产案件的相关问题
破产重整或清算
4、执行转破产 第五百一十三条 在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符合企业破 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执行法院经申请执行人之一或者被 执行人同意,应当裁定中止对该被执行人的执行,将执行案件相关 材料移送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 第五百一十四条 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执行案件 相关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是否受理破产案件的裁定告知执行 法院。不予受理的,应当将相关案件材料退回执行法院。 第五百一十五条 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的, 执行法院应当解除对被执行人财产的保全措施。被执行人住所地人 民法院裁定宣告被执行人破产的,执行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对该被执 行人的执行。 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应当恢复执 行。
一、不良资产处置的合规性问题
争议情景五、侨兴找广发惠州行请求反担保 对话双方:侨兴,广发惠州分行 侨兴:广发惠州,我为了还你的钱,发了债券,我的老板已经拿自己的所有财产做担保 了,但他们还是不认,你能给我再出个保函么?如果浙商赔钱了,你要把钱给他。 广发惠州:可以,咱们签个保函吧,给我担保费。 情景六、债券在招财宝上线募集 对话三方:侨兴公司,粤股交,招财宝 侨兴公司:粤股交,现在有浙江财险的担保了,我老板也拿自己全部身家来担保,已经 完成增信工作啦。 粤股交:是,那我帮你发行。我还可以把这个产品放到招财宝上。 招财宝:好,粤股交,那你发布吧。根据条款,侨兴还不上的话浙江财险就要还。 侨兴公司:太好了。那我拿着募集到的钱去还广发惠州啦。 情景七、侨兴公司还不上钱了 对话三方:侨兴公司,招财宝,浙江财险 侨兴:我还差三亿,还不上钱了! 招财宝:浙江财险,该你上了。 浙江财险:好,我去找广发惠州,应该是他替我还。 压轴大戏· 情景八、浙江财险和广发撕逼了! 对话三方:浙江财险,广发惠州分行,广发总行 浙江财险:广发惠州,按照保函,你要替我还那三亿块钱啦。 广发总行:浙江财险,你的保函是伪造的哦。 广发惠州:我爸说得对。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银行业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银行业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银行业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4.12•【文号】银监发[2012]15号•【施行日期】2012.04.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银行业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的通知(银监发〔2012〕15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银监发〔2012〕3号)印发以来,在各级监管部门的组织推动下,银行业系统按照专项治理“七不准、四公开”要求,积极推进自查整改,认真梳理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重新制定并于3月底前公布了服务收费价目,专项治理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为巩固专项治理已取得的各项成果,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有关监管要求,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专项治理推向深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范收费公示方式和内容。

一是官方网站公示和网点现场公示相结合。

凡是有官方网站的银行,要统一由法人机构于四月底前在官网上公示,同时在营业网点保留纸制的《服务价目表》,方便金融消费者检索、查询、对照。

二是调整《服务价目表》格式。

要遵循政府指导价(含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分开的原则,对两类收费项目分类排序、逐项编号,便于消费者理解。

三是增加收费公开内容。

要遵循收费依据充分和优惠政策透明的原则,充分披露各项服务的业务功能、收费依据和优惠政策,便于消费者进行选择。

四是明确价格浮动授权。

对于浮动收费项目,由法人总部明确价格浮动范围和对分支机构的授权,分支机构只能按照授权在浮动区间内合理收费。

二、建立和完善投诉举报回应机制。

各家银行总分行两级机构和各级监管派出机构都要立即开通专线电话并向社会公布,配备充足的专业人员接听并受理公众投诉举报。

要认真对待并妥善处理金融消费者各项诉求,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

商业银行整治市场乱象专项检查方案(最新)

商业银行整治市场乱象专项检查方案(最新)

整治市场乱象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根据《S银监局转发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银监发〔2018〕5号)和《J银行进一步整治市场乱象实施方案》(银发〔2018〕57号)等文件要求,特制订分行2023年整治市场乱象专项检查方案,请认真学习,加强自查,落实整改并积极配合分行检查。

一、组织领导分行成立2023年整治市场乱象专项检查小组,成员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各部、支行负责人检查人员:各部、支行业务骨干(根据工作情况抽调)二、检查范围及时间本次采取“上查下”的现场检查方式,检查范围覆盖所有支行机构,重点抽查2023年发生的相关事务(抽查比例不低于50%),必要时可追溯。

按季度开展整治乱象专项检查,检查时间分别为4月、7月、10月及次年1月。

三、检查内容本次检查围绕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要点开展,检查重点如下: (一)违反宏观调控政策1、违反信贷政策。

违规将表内外资金直接或间接、借道或绕道投向股票市场、“两高一剩”等限制或禁止领域,特别是失去清偿能力的“僵尸企业”;违规为地方政府提供债务融资,放大政府性债务;违规为环保排放不达标、严重污染环境且整改无望的落后企业提供授信或融资;违规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供资本金,或向不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供融资,导致资金滞留或闲置;不尽职审查和管理,导致用于支持棚户区改造、精准扶贫、乡村振兴战略等民生领域的贷款被侵占或挪用;人为调整企业标准形态,规避小微企业贷款指标等。

2、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

直接或变相为房地产企业支付土地购置费用提供各类表内外融资,或以自身信用提供支持或通道;向“四证”不全、资本金未足额到位的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发放首付不合规的个人住房贷款;以充当筹资渠道或放款通道等方式,直接或间接为各类机构发放首付贷等行为提供便利;综合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等资金用于购房等。

(二)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产品风险3、违规开展理财业务。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业“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业“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业“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3.28•【文号】银监办发〔2017〕45号•【施行日期】2017.03.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业“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7〕45号各银监局,机关各部门,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进一步防控金融风险,治理金融乱象,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合规管理,扎严“制度笼子”,稳健规范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决定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全面开展“违反金融法律、违反监管规则、违反内部规章”(以下简称“三违反”)行为专项治理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当前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度存在一些漏洞和“牛栏关猫”现象,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等问题屡查屡犯、屡罚屡犯,必须进行全面治理。

通过开展“三违反”行为专项治理,促使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深化合规文化建设,筑牢依法依规依章经营的制度基础和机制保障,消除风险管控盲区,切实做到令行禁止,着力打造“铁的信用、铁的制度、铁的纪律”,确保“不越监管底线、不踩规章红线、不碰违法违规高压线”。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各级监管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三违反”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按照要求做好治理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正视问题和风险隐患,敢于揭盖子,要举一反三,以小见大,注重查错纠弊,严厉整改问责。

二是深刻认识违规可能带来的惨痛代价,树立依法经营、合规经营、安全经营创造效益的理念,使金融法律、监管规则、内部规章都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三是紧盯关键制度、关键岗位、关键人员,重点关注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及其负责人,加强薄弱环节、案件多发领域风险排查,对合规管理抓早抓小,真正发挥内部规章制度“第一道闸门”作用。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8.01.12•【文号】银监发〔2018〕4号•【施行日期】2018.01.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银监发〔2018〕4号各银监局,机关各部门,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银监会决定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面开展评估工作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各级监管机构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成立领导小组,层层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确保组织到位、推进到位、落实到位。

要全面评估2017年已开展的“三三四十”、信用风险专项排查、“两会一层”风控责任落实等专项治理工作,对照2018年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要点,梳理本机构、本部门、本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点评估自查是否全面深入、问题是否真实准确、整改是否及时彻底、问责是否严格到位、发现的风险是否有效化解、制度短板是否得到弥补、制度执行力是否得到加强以及当前仍存在哪些突出问题等。

各级监管机构重点评估是否存在检查不深不透、应查未查、发现问题隐瞒不报、应罚未罚及处罚偏松偏软等问题和下一步监管重点,形成“整改-评估-整改”的工作机制。

二、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一)坚持即查即改。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把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作为一项常态化的重点工作,与业务经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合规文化建设等相结合,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整治乱象转化为内控管理自觉行为,边排查边整改,边问责边教育,边规范边提升,真正敬畏规则、合规经营。

银行石油分行 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 年度总结报告

银行石油分行 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 年度总结报告

银行市石油分行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年度总结报告银监分局:根据新银监发〔〕号《银监会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辖内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克银监发【】号银监分局关于印发《辖内银行业进一步深化整治市场乱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和总行《银行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市场乱象的通知》(中银发[] 号)、新中银发【】号文《关于发送银行分行进一步深化整治市场乱象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安排,我行进行了全面的排查,现将我行年度检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一、排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我行成立了由行长为组长,副行长为副组长,各部门主任为成员的“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整治工作小组,通过调阅原始档案资料、查看影像文件、调阅贷后检查记录、查看双录系统等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本次市场乱象排查我行共召开了3次由一把手主持的专题会议,2次阶段性汇报会议,并按期由牵头部门在周例会上汇报市场乱象工作开展情况,从机制建设上保证排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我行对照《年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要点》所列的的八大问题二十二项排查内容逐一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进行彻底排查,确保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和风险隐患发现的主要问题:此次检查发现,存在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综合消费贷等资金用于购房问题和违反违反信贷政策,信贷资金改变贷款用途问题,具体情况如下:(一)信用卡房地产数据中有2名信用卡客户(陈某某、王某某)房地产公司购房后做账单分期,存在信用卡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领域的问题。

1、客户陈某某,卡号:,身份证号:,于年月日在泰盛投资有限公司刷卡万元,通过缤纷生活办理灵活分期12期,目前分期付款业务已结清。

2、客户王某某,卡号:,身份证号:,于年月日在地产有限公司刷卡万元,后将当期账单中元办理账单分期,分期12期,目前剩余4期。

(二)我行在排查中银E贷资金进入股市和房市自查中,发现1名借款人金额万元信贷资金改变了贷款用途,违规将信贷资金挪用于股市。

中国私人银行业务发展分析

中国私人银行业务发展分析

中国私人银行业务发展分析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私人银行业务。

私人银行业务是一种针对高净值客户的个性化金融服务,具有较高的私密性和个性化特点。

本文将对中国私人银行业务的发展现状、趋势、优势和劣势进行分析。

近年来,中国私人银行业务发展迅速。

截至2020年末,中国私人银行业务市场规模已达到10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

同时,市场竞争格局也日益激烈,越来越多的银行和金融机构开始加大对私人银行业务的投入。

在政策法规方面,中国政府逐渐加强了对私人银行业务的监管。

2018年,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化内部管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内部管控,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未来,中国私人银行业务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

预计到2025年,中国私人银行业务市场规模将达到20万亿元人民币,年复合增长率将达到15%。

同时,中国私人银行业务也将更加注重科技的应用。

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的不断发展,私人银行业务将更加注重客户体验和服务效率。

未来,私人银行将更加倾向于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以满足客户不断增长的需求。

中国私人银行业务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庞大的高净值客户群体、较高的利差收益和较低的资本消耗、多样化的服务和产品。

然而,中国私人银行业务也存在一些劣势:银行间竞争加剧、政策法规限制、专业人才匮乏以及客户信任度不足。

中国私人银行业务发展前景广阔,但也面临着多方面的挑战。

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私人银行应该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业务操作的合规性和安全性;积极推动科技创新,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再次,注重培养和引进专业人才,提升团队整体素质;与客户建立更加紧密的关系,增强客户信任度和满意度。

另外,政府和监管机构也应该加强对私人银行业务的指导和监管,既要鼓励其创新和发展,也要防止风险累积和金融乱象的出现。

应该推动政策法规的完善,为私人银行业务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环境和政策支持。

内控合规知识竞赛题库及答案-资产管理【2020年最新】

内控合规知识竞赛题库及答案-资产管理【2020年最新】

内控合规知识竞赛题库及答案-资产管理题号业务领域题型出题依据依据文件及文号难度知识点题干选项A 选项 B 选项C 选项D 选项E 答案1 资产管理单选题监管规定《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易政策法规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等分化,可交易;信息披露充分集中登记,独立托管;公允定价,流动性机制完善;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等经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市场交易;以上需同时符合D2 资产管理多选题监管规定《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易政策法规根据新规要求,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应当确保()。

资产管理业务与其他业务相分离资产管理产品与其代销的金融产品相分离资产管理产品之间相分离、资产管理业务操作与其他业务操作相分离以上都有ABCD3 金融市场单选题监管规定《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14〕127号)易定义概念金融机构购买同业金融资产或特定目的载体的投资行为是指()。

同业投资同业代付买入返售同业融资 A4 金融市场单选题监管规定《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14〕127号)易定义概念商业银行应具备与所开展同业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同业业务治理体系,由()对同业业务进行统一管理,将同业业务纳入全面风险管理。

分支机构法人总部一级分部二级分部 B5 金融市场单选题监管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中定义概念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中杠杆倍数的计算公式为()。

杠杆倍数=优先级份额/资管计划总规模杠杆倍数=优先级份额/劣后级份额杠杆倍数=劣后级份额/资管计划总规模杠杆倍数=劣后级份额/优先级份额B6 资产管理单选题内部制度《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2016年版)》中折旧固定资产应当按()计提折旧。

月季年旬 A7 理财业务单选题内部制度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理财类业务产品销售管理办法(2018年版)易理财业务代销产品如果在我行内部风险评级和管理人风险评级不一致,采取(),采取较高的风险评级结果作为最终结果。

银监会印发《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

银监会印发《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

稳 步 推进 人 民币 跨 境支 付 系统 (二期 )和 网联 平 台等 重 点 项 目建 设 ,顺应市场 需求 ,不 断优 化支付清 算系统功能。
— 人 民银行党委委 员、副行长 范一 飞
法定数 字货币研究和 I C 0投机之 间 ,泾渭分明。不能将数字货币研究与 虚拟币、代币混同起来 .更不允许后者 借数字货币的名义 。行不良不义之实。
— — 人 民银行研 究局局 长 陆磊
银 监会 印发 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商业银行股权管 理 ,规 范商业银行股东行为 ,弥补监管短板 ,银 监会 日前印发 了 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 办法 》 (以下简称 办法 )。
《办法》包括总则 、股 东责任、商业银行职责、信息披露 、监督管理 、 法律责任 、附 则等7章59条。 《办法》规定 了金融产 品入股 商业银 行的规 则 , 即金融产品可以持有上 市商业银 行股 份 ,但单一投资人、发行人或管理人及 其实际控制人 、关联方 、一致行 动人控制的金融产品持有同一商业银行股份 合计不得超过该商业银 行股 份总额的百分之五 ;此外 ,商业银行主要股东不 得以发行 、管理或通过其他 手段控制 的金融产品持 有同一 商业银行股份 。
声 音
把 防 范和 化 解金 融风 险 放 在首 位 ,是战略思维 、辩证思维和底线思 维的体现 。
艮监会 党委 书记 、主席 郭树清
((商业银行 大额 风险暴露 管理 办法》公开征 求意见
为推 动商业银 行强化 大额 风险暴露 管理 ,有效防控 集 中度 风险 ,银 监 会制定 了 商业银行大额风 险暴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办法 ),1月 5日起 向社会 公开征 求意 见。银监 会将根据各 界反馈意见 ,进一步修 改完 善

读懂银监会4号文!彻查同业、理财的13类违规业务!

读懂银监会4号文!彻查同业、理财的13类违规业务!

读懂银监会4号文!彻查同业、理财的13类违规业务!2018年1月13日,银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银监发〔2018〕4号)。

《通知》附件1《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意见》对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提出方向性、原则性和指导性要求,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承担主体责任,监管部门承担监管责任。

《通知》附件2《2018年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要点》对机构自查和监管检查的要点进行明确,共8个方面22条,主要内容将2017年三三四十检查的内容进一步提炼优化全部整合在一起。

详情如下表所示:其中同业和理财一直是整治的重中之重,本文仅就第三部分: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产品风险部分的:6、违规开展同业;7、违规开展理财业务;这两个方面展开,共梳理出13种乱象模式。

01同业业务乱象模式详解(一)同业治理改革不到位。

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140号)第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开展同业业务实行专营部门制,由法人总部建立或指定专营部门负责经营。

商业银行同业业务专营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和分支机构不得经营同业业务”,但在实践中,仍有银行开办同业业务未实行专营部门制,主要表现为同业业务仍然由分行发起、实质审查审批、签订合同并办理,有的银行只是在形式上增加一道总行审批的程序,但实质风险仍由分行承担,甚至由分行做会计核算。

同业专营的核心是总行对分行的统一管理,从合同模板,到定价,再到制度的制定,其中统一授信是整个同业专营的灵魂。

至于这个专营部门是由1个还是2个,是一个独立的综合一级部门还是一个多部门组合的虚拟主体,笔者认为并不重要。

也就是监管并没有理由要求银行专门为同业业务成立一个独立部门。

尤其需要考虑到当年127号文发布的背景是同业投资的同业属性非常强,所以将同业投资和同业融资融为一体,都按照“同业业务”处理。

但是在当下,尤其央行力推破刚兑,那么所有资产管理计划风险其实并不是管理人的信用风险,而是面临底层资产的市场风险或者信用风险,那么再要求对同业投资管理人进行统一授信显然不合理。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商业银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商业银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商业银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12.19•【文号】银监办发[2006]323号•【施行日期】2006.12.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商业银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06〕323号)各银监局,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经过近两年的努力,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家国有商业银行(以下简称五家银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2006年网点发案率、资产发案率和万人发案率均比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但当前国有商业银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繁重和紧迫。

为全面贯彻银监会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狠抓落实,加强整改,把国有商业银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推向深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努力实现既定的银行业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目标。

充分认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严峻性,深刻理解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把防范操作风险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抓。

继续把降低案件发生率,提高案件成功堵截率,严惩犯罪分子,重处违规行为作为今后案件治理工作的目标。

大力推进内部控制、风险防范、制度建设、流程改造、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改革,建立健全防范操作风险的制度体系,坚持从根本上防范案件的发生。

二、努力加强制度建设,坚决杜绝制度性漏洞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

高度重视规章制度的建设和后评价工作,结合已发案件和业务创新发展需要,及时修订完善和补充相关制度,增强针对性、可操作性和适时性。

做好对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针对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在2007年要积极采取措施,提出整改要求,开展纠错检查,增强执行制度的严肃性;进一步加强对本行规章制度的清理工作,全面梳理和整合规章制度,对于不适应新的业务发展要求,与现行法规相悖的要予以废止,有漏洞的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有制度空白的,抓紧制定弥补,确保各项制度适应当前银行业务发展和管理的要求;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将各项规章制度内容,根据本机构和本地业务实际发展情况进行细化、分解,厘清每个岗位和每个员工的职责,做到各项工作运行有序,操作有据,职责分明,杜绝扯皮,切实做到精细化管理。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违法、违规案件防范和查处工作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违法、违规案件防范和查处工作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违法、违规案件防范和查处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11.22•【文号】银监发[2004]83号•【施行日期】2004.11.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违法、违规案件防范和查处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04]83号2004年11月22日)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近年来,银行业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大违法、违规案件的防范和查处力度,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案件的多发势头,确保了金融资产的安全,维护了经济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但是,最近一段时期以来,银行机构特别是银行基层网点发案势头回猛,大案要案频发,涉案金额有的达到上千万元,甚至上亿元,造成重大资金风险,案件形势严峻。

与上年同期相比,表现出作案人员年轻化、高管人员犯罪增加、金融诈骗、携款潜逃案件突出等特点。

案件高发的主要原因是内控机制不健全,有章不循,违规操作,对高管人员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内部控制、稽核流于形式等。

对此,各级银行业监管和经营机构决不可掉以轻心,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案件防范和查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案件防范和查处工作作为大事来抓。

为了坚决遏制案件多发势头,维护金融资产的安全,保证银行业正常经营和改革的顺利进行,现就银行业进一步加强违法违规案件防范和查处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端正经营指导思想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树立正确的经营指导思想,是银行业稳健经营的前提条件,也是防范违法违规案件的根本措施。

2004年以来,银监会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围绕加强宏观调控,结合银行业监管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加强贷款风险管理的七条措施和深化银行改革的四个结合,努力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信用社整顿工作的
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银行监管
【发文字号】银监发[2005]71号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05.11.17
【实施日期】2005.11.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
进一步推进城市信用社整顿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银监发[2005]71号)
各银监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大连、青岛、宁波、厦门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推进城市信用社整顿工作,消除和化解城市信用社的风险隐患,促进城市信用社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信用社整顿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意见》已同时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00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1998年以来,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银行监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协调配合、各负其责,认真开展城市信用社整顿工作,通过多种方式,防范、化解。

银监发2018年4号文解读

银监发2018年4号文解读

银监发2018年4号⽂解读2018年1⽉13⽇,银监会发布《关于进⼀步深化整治银⾏业市场乱象的通知》(银监发〔2018〕4号⽂点评,以下简称4号⽂),在去年“三三四⼗”专项治理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继续深⼊推进整治银⾏业市场乱象的⼯作,⽂件对后期整治乱象⼯作的具体⼯作安排和要求进⾏了说明。

⼀、接⼒2017“三三四⼗”,2018银⾏业⼤整顿回顾2017,监管对机构情绪和市场调整影响最⼤的阶段,莫过于2017年3、4⽉份银监会开展“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乱象”的专项整治的阶段,⽽今年1⽉的4号⽂,则是接棒“三三四⼗”,开始针对造就市场乱象的更深层次原因进⾏梳理、纠偏和整治。

4号⽂及其附件需要重点把握以下的⼤⽅向:1、治理乱象取得了阶段性结果,但是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的⼯作仍未结束,还需进⼀步推进。

2017年只是治理乱象的第⼀阶段,即“控制乱象增量”,2018年监管要更进⼀步,“解决乱象的根源” ;2017年监管问“有没有”,摸清底细后,2018年监管说“即刻整改”。

从这个⾓度看,4号⽂就是“三三四⼗”的操作落地,未来深⼊整治⼯作的影响会来的更久更猛⼀些。

2、新⽼划断的标准⽐想象的更严格,风暴模式即时开启。

整治⼯作即时开始,且要向前追溯到2017年5⽉10⽇,对于整治⼯作开始后依然抱有侥幸⼼理,继续做⼤业务规模的机构,监管惩罚可能会来的更严厉⼀些,⽽整治⼯作的即时开展对市场造成的影响也会更显著⼀些。

3、市场不要盲⽬担⼼“处置风险的风险”、“制约实体经济发展”、“⾦融创新停⽌不前”,这些都不是整治乱象的制约条件,监管都已细致筹谋,⽬前的⼯作是在充分考虑以上问题的基础上推出的,既然有了前⼀年专项治理和评估的基础,当前监管⼯作的推进只会更有底⽓。

4、监管从多个⾓度劝解市场参与主体,正确理解当前更加严格的监管环境,树⽴新的长效化⼯作思路。

从本质上看,监管已经从过去⼀⼿抓发展,⼀⼿抓监管的双重⾓⾊,开始回归到从严监管、防范和处置⾦融风险的定位,监管部门的职责更加明确,市场机构则应顺应⽽变,更快调整才能赢取未来更⼤的发展空间,逆势⽽动则将承担更惨痛的代价。

整治银行业乱象关键是正本清源

整治银行业乱象关键是正本清源

OBSERVATION观察·聚焦整治银行业乱象关键是正本清源■蔡恩泽/文1月13日,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2018年 4号文),这是监管部门接力2017“三三四十”专项整治之后,又一次出拳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

从政策背景看,年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列为今后3年要重点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之首,并强调指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

而银行业是金融的大块头,因此,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对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至关重要。

尽管2017年三四月份银监会开展“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十乱象”的专项整治效果显著,取得了诸阶段性成效,遏制了金融市场乱象和违法违规行为高发多发势头,但是金融风险高发多发态势依然复杂严峻,银行业股东管理、公司治理和风险防控机制还比较薄弱,市场乱象生成的深层次原因没有发生根本转变,打赢银行业风险防范化解攻坚战的任务仍很艰巨。

2017年只是治理乱象的第一阶段,即控制乱象增量,2018年监管则要更进一步,解决乱象的根源,将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工作推入深水区,针对造就市场乱象的更深层次原因进行梳理、纠偏和整治。

通过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切实巩固前期专项治理成果,持续保持监管高压态势,严肃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引导银行业回归本源、专注主业、做精专业、合规经营、稳健发展,促进金融与经济的良性循环,坚决打赢银行业风险防范化解攻坚战。

从政策设计看,4号文对2018年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提出一些具体的、操作性的工作要求,明确设定评估、检查、督查和整改等环节,以评估检验质效,以检查锁定问题,以督查确保真实,以整改促进规范。

4号文附件《2018年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要点》,从8个维度、22个方面对整治乱象工作全面展开部署,从公司治理到宏观政策,从影子银行到利益输送,从规范表内外业务到违法违规展业,从消费者保护到案件操作,都提出了细致的要求,内容覆盖之广、标准要求之严,堪称史上银行业监管最明晰的方向图谱和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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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对 2018年 深化 整 治银 行 业 市场乱 象 提 出一些 具 体的 、操 作 性 的工 作要求 ,明确设 定评估 、检查 、督查 和整改 等环节 ,以评估检 验质 效 ,以检 查 锁定 问题 ,以督 查 确保 真 实 ,以 整改 促进 规 范 。 通 知》 要 求 ,实行 “一把 手” 负责制 ,制定可 行性 、针 对性 强的实施 方案 ,深 挖细 查 ,规 范整改 ,严肃 问责 ,并严格纪 律执行 ;对严 重违法违规 行为 、屡查 屡犯问题 、重大案件和风险事件 ,依法进 行处 罚,提升监管 威慑 力。
银监会印发 关于进一步深化 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 的通 知
1月13日,银监 会印发 ((关 于进 一步深化 整治 银行业市场乱 象的通知》 (以下 简称 通 知》 ) ,在全 国范 围内进一步 深化 整治银行业 市场乱 象 , 切 实巩 固前期专 项治理 成果 ,着力 引导银行 业 回归本源 、专注 主业 、做精 专 业、合规 经营 、稳健发展 。
稳 步 推进 人 民币 跨 境支 付 系统 (二期 )和 网联 平 台等 重 点 项 目建 设 ,顺应市场 需求 ,不 断优 化支付清 算系统功能。
— 人 民银行党委委 员、副行长 范一 飞
法定数 字货币研究和 I C 0投机之 间 ,泾渭分明。不能将数字货币研究与 虚拟币、代币混同起来 .更不允许后者 借数字货币的名义 。行不良不义之实。
— — 人 民银行研 究局局 长 陆磊
银 监会 印发 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商业银行股权管 理 ,规 范商业银行股东行为 ,弥补监管短板 ,银 监会 日前印发 了 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 办法 》 (以下简称 办法 )。
《办法》包括总则 、股 东责任、商业银行职责、信息披露 、监督管理 、 法律责任 、附 则等7章59条。 《办法》规定 了金融产 品入股 商业银 行的规 则 , 即金融产品可以持有上 市商业银 行股 份 ,但单一投资人、发行人或管理人及 其实际控制人 、关联方 、一致行 动人控制的金融产品持有同一商业银行股份 合计不得超过该商业银 行股 份总额的百分之五 ;此外 ,商业银行主要股东不 得以发行 、管理或通过其他 手段控制 的金融产品持 有同一 商业银行股份 。

并 适 时 发 布 。 大额 风险暴露 监管是 审慎监 管的 重要 组成部 分 。近 年来随 着我 国银 行
业快速 发展 ,银 行对 客户的授 信方式 El趋 多元 化 ,客 户集 中度 风险呈现 出 一 些新特 点 。借 鉴 国际监管标 准 ,结 合国 内银 行业 实践 ,制定统 一 、规 范 的大额 风险暴露 监管规 则势在 必行。 办法》包括 6章45条以及6个附件 , 明确 了商业 银行 大 额风 险暴 露 监管 要 求 ,规定 了风 险 暴露 计算 范 围和 方 法 ,从组 织架 构 、管理 制度 、内部限额 、信息 系统等 方面对商业 银行强 化 大额风险管控提出具体要求 ,明确 了监管部门可以采取的监管措施。
声 音
把 防 范和 化 解金 融风 险 放 在首 位 ,是战略思维 、辩证思维郭树清
((商业银行 大额 风险暴露 管理 办法》公开征 求意见
为推 动商业银 行强化 大额 风险暴露 管理 ,有效防控 集 中度 风险 ,银 监 会制定 了 商业银行大额风 险暴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办法 ),1月 5日起 向社会 公开征 求意 见。银监 会将根据各 界反馈意见 ,进一步修 改完 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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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融 与技 术 的深 度 融 合 ,植 根 于满足实体经济 日益变化的交易需求 和投融资需求 ,以公平正义的人文情 怀 ,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痛点 ,是金 融业发展的大势所趋 。 — — 清华大学五道 口金 融学院院长 吴晓灵
财 经 要 闻 栏 目编辑 :赵 申 zhaoshen@fc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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