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文化产业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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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文化产业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分析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2011年,在长沙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人民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等一系列政策部署和措施,全市文化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在丰富星城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的同时,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长沙文化产业的发展特点
2011年,长沙市文化产业在单位数、拥有资产和实现产值等方面继续保持良好增长势头,产业格局进一步优化,非公经济快速发展,文化产业对全市经济的支撑和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
1、总体规模不断扩大。截止到2011年底,全市文化产业单位61670家(含个体户),比上年增长9.7%;从业人员54.28万人,比上年增加2.06万人,增长3.9%;从构成文化产业的九个大类来看,从事文化休闲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从业人员最多,单位数30685家,占全市文化产业单位数的49.8%,从业人员16.64万人,占全部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比重达30.7%。
从产业规模看,2011年全市文化产业总产出1041.75亿元,同比增长24.9%;增加值488.92亿元,同比增长24.4%,占全市GDP的比重为8.7%,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文化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贡献率进一步增强。从九大类看,产出规模最大的是文化产品制造业,2011年全市文化产品制造业实现增加值134.62亿元,占全部文化产业增加值的27.5%;其次是文化休闲娱乐服务业,实现增加值120.44亿元,占24.6%;其他文化服务业及文化产品销售业等七类文化产业单位共实现增加值233.86亿元,占47.9%。
从单位拥有资产看,2011年末文化产业单位拥有资产779.39亿元,比上年增长8.6%。其中,资产规模最大的是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业,2011年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业拥有资产为190.02亿元,占全市文化产业单位资产的24.4%;其次是文化休闲娱乐服务业,拥有资产145.61亿元,占18.7%;文化产品制造业拥有资产126.20亿元,占16.2%;其他文化服务业及相关服务业拥有资产317.56亿元,占40.7%。
从效益水平看,2011年全市文化产业单位生产税净额67.35亿元,同比增长15.3%。其中,文化产品制造业生产税净额最大,达30.22亿元,占全市文化产业生产税净额的44.9%;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业生产税净额10.68亿元,占15.9%;文化休闲娱乐服务业生产税净额8.51亿元,占12.6%;其他文化服务业及文化产品销售业生产税净额17.93亿元,占26.6%。
2、产业结构出现新变化。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标准,可以将文化产业划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为以传统文化产业为主的核心层、以新兴文化产业为主的外围层和以文化产品生产和销售为主的相关层。从单位数量来看,属于新兴文化产业的“外围层”近几年发展较
快,单位数量最多,2011年“外围层”单位总数37537家,占全部文化产业单位的60.9%,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文化产品生产和销售为主的“相关层”2011年单位总数18996家,比上年增加1403家,占全部文化产业单位的30.8%。从产出规模来看,2011年全市文化产业“外围层”和“相关层”分别实现增加值200.22亿元和187.43亿元,占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为41.0%和38.3%,其中“外围层”占比较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相关层”占比较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外围层在整个产业格局中的上升,反映了长沙市文化产业在传统文化产业稳步增长的同时,新兴文化产业出现了较快发展的势头。
从文化产业的地区结构来看,长沙区域文化产业发展特色鲜明,产业集聚效应显现。如浏阳市已形成了烟花制造业为特色的文化产业集群,2011年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在所有区县(市)中最多,达119.21亿元,占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的24.4%;天心区已形成长沙天心文化产业园、天心广告创意产业园和中南国家数字出版基地三大国家级园区,2011年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54.27亿元,比上年增长23.8%;开福区形成了以广电中心、湖南日报、中南出版传媒集团等为代表的数字传媒、新闻服务、出版发行等特色文化产业,2011年共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92.41亿元,占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的18.9%。
3、非公经济活跃发展。2011年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包括三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私营独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等法人单位和个体户)61237个,占单位总数的99.3%,实现总收入969.9亿元,比上年增长28.8%,占总收入的93.1%,比上年提高2.8个百分点。
4、文化竞争力持续增强。从以经济竞争力、文化竞争力和社会竞争力为基础的一年一
度的中国城市综合竞争力排位看,长沙城市竞争力不断增强,2009年在两岸三地的近300个城市综合竞争力排位中长沙位列第17名,2010年跻身前10位,2011年长沙城市综合竞争力继续荣居前10位;在2012年的第八届文博会上,科技部、中宣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首批16家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长沙与北京、上海、深圳等16个城市入选;作为湖南省经济、文化、科教中心和最具活力的城市之一,长沙市先后被授予中国国际形象最佳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最具幸福感城市,长沙文化发展竞争力进一步彰显。
二、长沙文化产业发展的内在动力
1、政策支持是保障。长沙市委、市政府把文化产业始终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坚持中部崛起率先推动文化崛起、“两型”产业重点发展文化产业等战略,提出了“不重视文化的领导是眼光短浅的领导”、“经济硬实力的发展离不开文化软实力的支撑”、“以文化引领城市”等一系列理念。2011年长沙及时了解掌握周边地区和发达城市文化产业发展的经验和举措,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国际文化名城建设的意见》、《长沙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2012—2015年)》等相关文件和政策。同时决定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明确市级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由每年2000万元增加到不少于1亿元,并随财政收入的增加逐年递增;要求各区县(市)文化产业引导资金每年不低于3000万元,另设立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为进一步扶持动漫产业,2011年3月份成立了长沙市动漫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下达2011年长沙市动漫游戏产业扶持资金指导性计划的通知》,明确了扶持资金来源,加大了扶持力度。
2、平台建设是支撑。按照“一江两岸”文化走廊的总体布局,以湘江两岸为主轴,以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