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无感支付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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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无感支付服务协议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协议前,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特别是含有黑体字标题或黑体字文字的条款),注意本协议涉及的服务方式、注意事项、权利责任等内容,关注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合理审慎提供个人金融信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请向中国农业银行咨询或咨询您的律师或有关专业人士。

欢迎开通中国农业银行无感支付服务。您点击本协议下方“同意协议并开通”按钮,自助完成无感支付服务签约操作,即表示您作为我行客户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协议内容和含义,愿意遵守本协议,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本协议生效。

甲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绑定银行卡开户行)乙方:中国农业银行无感支付业务申办人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中国农业银行无感支付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1.1 无感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无感支付服务是指在绑定乙方身份信息及银行卡信息的前提下,乙方在一定额度内开通对甲方的支付授权,当乙方在合作商户进行消费时,通过对乙方的身份识别,甲方可以按照合作商户提交的扣款指令,直接从乙方绑定的银行卡账户中扣取相应消费金额至合作商户指定账户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无感停车、无感加油、无感通行、无感洗车等现有或将来陆续上线的项目。

1.2 身份信息:指能通过该特定信息识别出乙方的身份,从而认定通过该身份作出的行为视同乙方本人行为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车牌号码、人脸识别信息、指纹信息、手机号码等。

1.3 银行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借记卡或信用卡)卡号、卡密码、短信动态码、有效期(信用卡可能需要提供)、CVV2码(信用卡可能需要提供)、开卡预留手机号码等信息。

1.4 合作商户:指与农业银行签订协议,通过提供消费场景合作开展无感支付服务的农业银行商户。

1.5 身份识别:指通过技术手段对乙方的身份信息进行识别,对符合识别条件或要素的行为校验通过,视同乙方本人的行为。

1.6 扣款指令:指在完成对乙方身份识别后,根据乙方在合作商户的应消费金额,向甲方发出的,在乙方绑定的银行卡账户中以消费方式扣取相应金额以完成支付的指令。

第二条申请

2.1乙方申请开通本服务,同意将乙方填写的相关身份信息及绑定银行卡信息,提供给甲方。当乙方在合作商户进行消费时,乙方授权甲方根据扣款指令,在乙方不刷卡,不验证乙方银行卡密码、短信验证码或其他口令的情况下,从乙方绑定的银行卡账户中划扣相应款项至合作商户指定账户以完成支付。乙方同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2.2 乙方确保在申请本服务时绑定的银行卡为乙方本人的银行卡,并确保使用银行卡的行为合法、有效,未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否则因此造成甲方、合作商户及任何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3 乙方同意在申请本服务过程中,准确提供相关身份信息及银行卡信息,保证信息的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并授权甲方收集乙方的支付终端设备、地理位置等信息,同时应及时更新乙方的身份信息及银行卡信息。因乙方未及时更新身份信息及银行卡信息,导致本服务无

法提供或提供时发生任何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甲方有合理理由怀疑乙方提供的身份信息及银行卡信息不实、非法、无效或不完整,甲方有权拒绝、暂停或终止向乙方提供本服务,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

第三条使用

3.1甲方为乙方提供无感支付服务自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时生效。乙方可根据自身情况关闭或开通本服务。

3.2 乙方应妥善保管银行卡信息,妥善保管银行卡及手机等移动终端设备,并确保手机等移动终端设备在安全、无病毒、未被入侵、未被监控、未被非法控制的环境下运行和使用。因乙方对上述信息或设备使用不善、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因丢失银行卡或手机等终端设备、泄露银行卡密码、短信动态码等相关信息所致损失需由乙方自行承担。

3.3为控制风险及业务需要,甲方可对乙方使用本服务的单日/单笔支付金额等进行限制。乙方使用本服务进行交易时均应遵守甲方设置的该等限制;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执行相关交易指令,乙方的支付将无法完成。

3.4 乙方在使用无感支付服务过程中,将收到使用该服务的相关信息,乙方应及时查阅并核对。如相关信息有误或异常,乙方及时联络甲方及合作商户。

3.5 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依据其自身判断对涉嫌欺诈、虚假交易、洗钱等非法活动或违反诚信原则、违反本协议约定等行为,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或终止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无感支付服务、对涉嫌欺诈的资金采取相关必要措施等。

3.6 乙方因购买或使用合作商户的产品或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关于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及费用扣收(包括费用金额争议、重复收费)等问题的争议或纠纷,均由乙方与合作商户自行协商解决,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合理的协助。

3.7 乙方支付产品或服务费用对应的发票及相关产品或服务单据等均由合作商户提供,甲方不负责协助传递。关于上述发票及单据所产生的争议或纠纷,由乙方与合作商户自行协商解决。

3.8 若甲方与合作商户合作终止,乙方在相应合作商户进行消费时的无感支付服务一并终止,但并不影响甲乙双方及合作商户合作终止前已发生的相关交易,相关交易所涉事项仍然适用本协议的约定。

3.9 乙方绑定本服务银行卡出现以下任一情形,视同乙方主动解除本服务:

(1)乙方办理银行卡销卡手续的;

(2)银行卡挂失后乙方不补卡的;

(3)信用卡到期后乙方不续卡的。

3.10 无感支付的服务流程可能因适用场景和功能存续情况的变化而发生调整,具体以甲方实际提供的服务流程为准。

第四条声明与承诺

4.1 乙方承诺在绑定的银行卡账户中保留足够的余额,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状态。因乙方绑定的银行卡账户余额或信用额度不足、账户状态异常、被冻结、销户、挂失等原因而导致无法成功支付费用及所造成的一切经济纠纷和违约责任、损失等全部法律后果由乙方本人自担,甲方不作部分扣费,乙方应通过其他方式自行缴费。

4.2 乙方保证并承诺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一切由乙方的言论、行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本人自担。

4.3 乙方向甲方承诺:乙方已授权合作商户向甲方提交扣款指令,对乙方在合作商户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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