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绩效考评办法(试行)
中等职业学校绩效考核方案
XXXX中等职业学校绩效考核方案为深化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规范教职工收入分配管理,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管理规范的校内分配制度,进一步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关于印发<x区教育体育局所属非义务教育学校(含幼儿园)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X开教体字【20XX】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注重公平的原则;(二)坚持公开透明、规范管理、阳光操作的原则;(三)坚持分类管理、总量调控、放权搞活的原则;(四)坚持注重业绩,向班主任教师、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的原则。
(五)工作量津贴按月发放,多劳多得。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从202X年9月1日起实施。
三、绩效工资的构成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经年度考核合格,由财政渠道按月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依据教职工工作量、考核及贡献发放,与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和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体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具体发放标准以及办法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因素,搞活内部分配,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
根据我校实际,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70%,用于课时津贴、月考核奖及各种岗位津贴等;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30%,用于加班补贴、学期考核奖、教育教学综合成果奖励等。
(一)工作量津贴的发放标准及办法1.工作量:(1)教学人员工作量教学人员月工作量=月授课时数+月教案数*0.5+月作业次数*0.2,本学期月基本工作量标准为61课时。
各类工作量由教学部统计,教导处每月根据各教学部班级数核定各教学部月工作总量,原则上各教学部不得突破教导处核定的总工作量。
学校公布的教研组长每周加2个工作量。
实验室管理员根据实习实训处管理规定确定工作量。
《xx省中等职业学校数字校园评估标准(试行)》
附件2
《xx省中等职业学校数字校园评估标准(试行)》
备注:1. 此标准包含: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16个,观测点57个,满分100分,85分以上认定为数字校园达标校;
2. 按照分值均衡的原则,各一级指标得分不低于本指标分值的80%。
附件3
陕西省中小学(中职学校)数字校园建设达标申请表
注:数字校园建设情况简单列条描述,详细内容附文说明。
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数字校园
申报学校汇总表
学校:(盖章)日期:年月日
注:学校类别包括小学、初中、高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中职学校。
“数字校园普及行动”联系人登记表。
学院专业建设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学院专业建设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学校办学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提高专业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逐步建立和完善专业建设与评估机制,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办法》(教高厅(2011)2号)以及《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专业设置与调整第二条主动适应国家和云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条件,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正确处理好需要与可能、数量与质量、近期与长期、局部与整体、特殊与一般的关系。
第三条立足于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依托已有学科基础,加强整合,尤其要密切与产业(行业)的联系,扶持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专业方向),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吻合度,强化发展特色,形成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效益的结构布局合理、特色明显的学科专业体系。
第四条新专业设置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的规定;(二)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S)以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四)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五)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六)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七)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第五条对下列专业设置进行必要的调整:(一)不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的专业;(二)社会需求不大、就业前景不好的专业;(S)学校现有办学条件不足、基础不扎实的专业;(四)经2、3次校内专业评估均不合格的专业;(五)云南省重复设置过多的专业;(六)国家控制布点专业。
职业中专绩效考核方案表
职业中专绩效考核方案表背景为了更好地衡量员工在工作岗位上的表现,并促进员工成长和发展,公司决定实施职业中专绩效考核方案。
考核指标1.客户满意度客户满意度是反映公司服务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
在职业中专绩效考核中,客户满意度占比30%。
主要考核指标包括:•客户满意度调查问卷得分;•客户投诉率;•客户续约率。
2.工作绩效工作绩效是衡量员工工作能力和工作质量的重要参数。
在职业中专绩效考核中,工作绩效占比30%。
主要考核指标包括:•工作目标达成率;•工作进度把控能力;•工作质量。
3.学习成果学习成果是衡量员工在职业中专期间学习成果的重要参数。
在职业中专绩效考核中,学习成果占比20%。
主要考核指标包括:•学习成绩;•考试通过率;•学习能力。
4.领导评价领导评价是反映员工外部表现和内部发展潜力的重要指标。
在职业中专绩效考核中,领导评价占比20%。
主要考核指标包括:•工作態度;•团队协作能力;•学习态度。
考核流程1.考核计划制定公司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和部门工作计划,制定全年职业中专绩效考核计划。
2.指标制定公司根据考核目标和业务特点制定相关考核指标,并对指标权重进行分配。
3.考核方案培训公司对所有参与职业中专绩效考核的员工进行考核方案培训,确保每个员工都了解考核流程和考核标准。
4.考核操作考核期间,员工和部门负责人根据考核方案,按照规定采集和整理考核数据,并上传到考核系统进行统计。
5.考核结果确认考核结束后,部门负责人通过考核系统核对考核数据,并由主管领导确认考核结果。
6.绩效奖励与激励根据考核结果,公司将对表现优异的员工进行绩效奖励,并给予晋升和职业发展机会,激励员工积极改进和提高工作绩效。
总结通过职业中专绩效考核方案的实施,公司能够更好地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并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山东高职院校办学质量考核指标体系
一、概述山东省高职院校作为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阵地,其办学质量直接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和技术创新的水平。
为了有效地评估和监控高职院校的办学质量,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就山东高职院校办学质量考核指标体系进行探讨,以期为相关研究和实践提供参考。
二、考核指标体系的背景与意义1、背景山东省高职院校的数量庞大,覆盖了各类专业和领域,其发展水平和办学质量存在着差异。
建立统一的办学质量考核指标体系,有助于全面客观地评价各个学校的办学状况,推动其改进和发展。
2、意义建立山东高职院校办学质量考核指标体系,对于促进高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完善具有积极意义。
也有利于提升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推动校企合作与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高校向应用型、多元化、国际化发展。
三、考核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1、科学性考核指标体系必须以科学理论和数据支撑,符合高职院校的办学特点和实际需求,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可信度。
2、全面性考核指标体系应该全面反映高职院校的教学、科研、师资力量、学科建设、办学特色等方面的情况,避免片面化或偏颇。
3、可操作性考核指标体系的指标应具有可操作性,可供高职院校内部进行自评、外部进行评估,能够促进改进和提高。
四、考核指标体系的构成要素1、教学质量(1)学生满意度(2)教师授课水平(3)课程设置与教学效果(4)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运营2、科研水平(1)科研项目数量和质量(2)科研成果转化与应用(3)学术论文发表情况3、师资力量(1)教师学位等级与职称结构(2)教师培训及交流情况(3)教师科研能力与成果4、学校办学特色(1)专业设置与特色(2)校企合作与产学研融合(3)国际化办学情况五、考核指标体系的实施与应用1、内部评估高职院校可以根据考核指标体系进行内部评估,认清自身所处位置和存在问题,为改进和提高提供依据。
2、外部评估考核指标体系也可以用于外部评估,可以由相关教育主管部门或者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提供对学校的客观评价,推动高职院校的发展和提高。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9.02.13•【字号】鲁教职字[2009]3号•【施行日期】2009.0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鲁教职字〔2009〕3号)各市教育局,省属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为加强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进一步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我厅制订了《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二月十三日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的宏观管理,促进学校建设,保证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参照国家《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制定本标准。
基本条件第二条须具备法人资格。
公办学校须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民办学校须具备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资格。
第三条须有学校章程和必需的管理制度,要依法办学。
第四条须配备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管理能力、熟悉职业教育发展规律的学校领导。
校长应具有从事三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校长及教学副校长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他校级领导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第五条须建立必要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机构。
第六条须有基本的办学规模。
学校学历教育在校生应在1200人以上。
第七条须有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专任教师不少于60人,理论课教师学历须达本科以上,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不低于20%。
专业理论课教师应不低于本校理论课教师的50%,其中“双师型”教师数不低于40%。
每个专业至少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2人。
从生产一线聘请的有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应占本校专任教师的20%左右。
专兼教师数与学历在校生总数之比一般应在1:18至1:20之间。
2024年中职学校绩效考核方案(2篇)
2024年中职学校绩效考核方案____年中职学校绩效考核方案一、考核目的中职学校绩效考核旨在全面了解学校的运营状况和成效,促进学校的持续发展。
通过考核可以帮助学校评估自身的优势和不足,为学校制定发展目标和改进措施提供参考。
二、考核内容1. 教学质量考核- 学生成绩考核:对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综合评定,包括考试成绩、作业成绩和课堂表现等。
- 教学效果考核:通过学生毕业生的就业率、就业质量、学生评教等反馈来评估教师的教学效果。
- 动态教学管理考核:对教师的备课情况、课堂教学过程和效果进行考核。
- 教育教学改革考核:评估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成果和效果,包括教学改革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影响。
2. 师资队伍考核- 教师素质考核:对教师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研究和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考核。
- 年度培训考核:对教师参加培训情况及培训效果进行考核。
- 教学质量评估:通过学生评教的结果来评估教师的教学质量。
- 教师发展考核:评估教师在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方面的发展情况。
3. 学校管理考核- 学校章程考核:评估学校章程的完善程度和执行情况。
- 行政管理考核:评估学校行政管理的效果,包括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和行政决策的科学性。
- 教务管理考核:评估学校教务管理的效果,包括教学计划制定、教材管理、课程改革等方面。
- 财务管理考核:评估学校财务管理的效果,包括预算管理、经费使用情况和财务合规性等方面。
4. 社会服务考核- 实习实训考核:评估学校对学生实习实训的组织和指导情况,包括实习实训计划、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
- 就业指导考核:评估学校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包括就业信息发布、就业指导课程等方面。
- 校企合作考核:评估学校与企业合作的效果,包括合作项目开展情况和双方的合作成果。
- 社会评价考核:评估学校在社会上的声誉和影响。
三、考核方法1. 综合考核法- 综合运用定量和定性的方法来评估学校的绩效。
- 通过定量指标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评分。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三批高等职业院校品牌专业群建设项目的通知-鲁教职字〔2018〕18 号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三批高等职业院校品牌专业群建设项目的通知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三批高等职业院校品牌专业群建设项目的通知鲁教职字〔2018〕18号各高等职业院校: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的意见》(鲁教职字〔2017〕6号)精神,经各校推荐,统筹考虑各校办学情况等因素,确定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航海技术专业群等67个专业群(含15个自筹经费建设专业群)为我省第三批高等职业院校品牌专业群建设项目,现将立项名单(见附件1)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要求:一、建设要求专业群是指由若干个相近相关的专业或专业方向共同组成的专业集群,是与区域产业链对接的人才培养综合体系。
相关学校应根据学校实际和自身特色优势,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需求,确定办学理念先进、产学研结合紧密、特色鲜明、就业率高的1个专业群进行重点建设;专业群中牵头专业应为省级及以上特色专业或学校重点建设专业,且各专业之间具有共同专业技术基础课程和基本技术能力要求;专业群中的各专业或专业方向,应面向企业中的岗位链,各专业间能够实现资源共享,在同一个实训体系中完成实践性教学。
专业群带头人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特别优秀的也可以是讲师职称,“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80%以上。
专业群涵盖专业在校生不少于500人。
二、建设任务建设品牌专业群,以加强“双师型”队伍建设为切入点,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为着力点,以提升实训水平、构建完善的实训体系为重要保障,优化专业结构,凝练专业特色,打造专业品牌,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产业发展能力。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批第三批山东省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项目验收评估结果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批第三批山东省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项目验收评估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3.11.11•【字号】鲁教职函〔2023〕53号•【施行日期】2023.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批第三批山东省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项目验收评估结果的通知鲁教职函〔2023〕53号各市教育(教体)局:根据山东省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实施管理规定,在学校自评、项目审计、市级复评的基础上,我厅组织专家采取现场评估方式,对第二批、第三批立项建设的省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进行了验收评估。
按照《山东省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依据专家验收评估结果,第二批36所、第三批42所项目学校全部验收合格,分别授予“山东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山东省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称号。
验收评估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市要指导学校坚持以内涵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紧密对接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需求,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课程与教学改革,加强“双师型”队伍建设,提升职业教育信息化水平,全面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更好服务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
为确保项目建设成效的持续提升,我厅实行动态管理,对违规办学或办学水平下降的学校,将取消称号。
附件:1.第二批山东省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项目验收评估结果2.第三批山东省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项目验收评估结果山东省教育厅2023年11月11日。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特色化建设计划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特色化建设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1.10.13•【字号】鲁教职函〔2021〕36号•【施行日期】2021.10.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特色化建设计划的通知各市教育(教体)局、财政局: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及部省共建职教高地要求,引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错位、差异、特色发展,优化专业布局,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实际,经研究,决定实施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特色化建设计划。
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加强专业建设,优化专业结构,凝练专业特色,建设一批校企合作紧密、培养模式先进、办学条件优良、质量效益显著的特色化专业,进一步提升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基础能力和发展水平,有效引领和带动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整体提高。
二、建设目标围绕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要求,集中力量建设300个左右中等职业教育特色化专业。
经过3年左右努力,专业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高,技术创新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显著提升,建成一批优势明显、特色显著、走在全国前列的特色化专业。
三、建设内容(一)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加强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建设,将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工匠精神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构建“三全育人”新格局。
紧密对接区域产业与行业企业,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校企“双主体”育人长效机制,准确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等产业先进元素融入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等职业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等职业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8.12.25•【字号】鲁教职字[2008]13号•【施行日期】2008.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等职业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教职字〔2008〕13号各市教育局、省属中等专业学校:为进一步巩固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完善管理体制,规范办学行为,深化内涵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现就规范我省中等职业教育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市级统筹,规范管理体制1、加大市级统筹管理职业教育的力度。
各市要认真总结《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教育统筹管理的通知》(鲁政办[2003]97号)下发五年来的执行情况,对措施不到位的,要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
要进一步加大市级统筹管理职业教育的力度,转变管理方式,加强规划、协调、监督和服务。
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逐步建立起功能齐全、结构合理、运转协调、灵活高效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
各市要把中等职业教育纳入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统筹职业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力求做到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城镇职业教育与农村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2、整合现有资源,优化学校布局结构。
对照《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整合现有资源,优化布局结构,对规模小、专业结构和地理位置相近的中等职业学校进行适当的撤并。
要切实解决好由于部门分头管理、学校布点分散、专业设置重复等原因导致与社会需求脱节、办学不成规模、有限的职业教育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等问题。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引导学校规范办学,有序竞争,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
各市要统筹建设一批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骨干示范专业和设施先进完善的实习实训基地,到2010年,每县要至少建设一处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以带动本地职业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评审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3.07.30•【字号】鲁教职函〔2023〕31号•【施行日期】2023.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评审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函〔2023〕31号各省级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各市教育(教体)局,各有关高等职业院校:2022年,我厅启动了100个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修订开发工作。
根据工作进度和安排,拟对100个教学指导方案(附件1)进行评审论证。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审时间从即日起—2023年9月20日。
二、组织单位由各省级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行指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所属的专业(附件2)统一组织评审论证。
评审论证结束后,由我厅组织复核。
各相关牵头院校要配合各行指委做好评审论证工作。
三、专家组成每个专业的评审论证专家一般不少于9人(含指导监督1人)。
专家组成遵循以下原则:统筹兼顾,涵盖行业企业、教学、教研等方面,省、内外专家相结合,全国知名课程改革专家和行业企业专家不少于专家组成员的1/2,牵头院校的人员不得作为评审论证专家。
在正式评审前,由牵头院校报请相应行指委同意后,在“山东省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管理系统”(系统网址:http://221.214.56.13:8310/,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中填写《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开发专家评审呈报表》(附件3),提出评审方案。
省教育厅审定后,由相应行指委组织专家评审。
四、专家评审专家评审论证过程中须遵守以下要求:全程录音录像,评审论证时间不少于3小时;各行指委是评审论证第一工作责任主体,要严格把关、不走过场,不该通过的坚决不予通过,专家组长和各行指委秘书长要对评审论证意见签字确认;搭建平台,创造机会,让相关青年骨干教师全程观摩评审论证,培育新生专家力量;各行指委、牵头职业院校要提前5日将专业教学指导方案评审论证稿发送至相关专家。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山东省职业院校品牌专业(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山东省职业院校品牌专业(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8.01.03•【字号】鲁教职处函〔2018〕2号•【施行日期】2018.0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山东省职业院校品牌专业(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处函〔2018〕2号各市教育局职教科(处),各高等职业院校教务处:为深入贯彻《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山东省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的意见》(鲁教职字〔2017〕6号)精神,引领职业院校专业发展,优化专业布局,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省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实际,经研究,继续结合财政专项资金,实施山东省职业院校品牌专业(群)建设计划。
现就2018年度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一、遴选数量2018年,遴选立项第五批50个左右中职品牌专业、第三批50个左右高职品牌专业群,以引领和带动全省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整体提升。
二、申报要求(一)中等职业学校应为《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及招生专业的通知》(鲁教职字〔2017〕10号)备案的学校,专业应为鲁教职字〔2017〕10号文件备案的专业及2018年拟新增的专业。
各市教育局报送专业要围绕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并系统考虑专业差异及2014-2017年的立项情况,统筹安排布置,最多可报送4个,并做好申报排序。
排序情况将作为遴选的重要依据。
申报及建设其他要求以《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实施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计划的通知》(鲁教职字〔2014〕39号)为依据。
(二)高等职业院校申报的专业群应为学校重点建设并紧密对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需求的若干个相近相关的专业或专业方向共同组成的专业集群,每校限报2个。
中职学校绩效考核方案(3篇)
中职学校绩效考核方案根据市委___、市政府___关于《___市___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___市机关效能建设___《___做好近期___年度绩效管理有关工作事项___》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实际情况,现制定___市___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绩效考核办法。
一、中职学校达标建设总体目标现有全市中职学校___所,已达标___所,未达标___所,达标率占___%。
从___年下半年起,力争用两年时间,采取合并、转型、停办、共建等形式,整合一些校园面积和办学规模未达标的中职学校,经过资源整合、布局调整优化,到___年,全市中职学校从现有___所整合成具有较大办学规模的___所,校园校舍和教学实训设施设备硬件建设等基本达到部颁《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二、中职学校达标建设对象目标1.___市属校:现有公办中职学校___所(___文教职专、___商贸职专、___艺术学校、___盲校、___聋校)未达标,民办中职学校___所(___经济职校、___榕西职校、___国防职校、省防卫职校)未达标。
整合目标:异地新建___所、合并___所、停办或转型___所。
2.台江区:现有公办中职学校___所(___外贸职专)未达标。
整合目标:整合并校。
3.仓山区:现有公办中职学校___所(___跨洋职专、___环保职专)未达标。
整合目标:合并后异地新建___所。
4.福清市:现有公办中职学校___所(福清高山职技校)未达标;民办中职学校___所(福清光明职高、西山职校、美佛儿职校)未达标。
整合目标:合并___所,停办或转型___所。
5.连江县:现有公办中职学校___所(连江职专、青芝成专)未达标。
整合目标:合并后异地新建___所。
6.___高新区:现有公办中职学校___所(闽侯美术职校)未达标。
调整目标:异地新建___所。
三、中职学校达标建设主要考核指标1.办学规模。
学历教育在校生数应在1___人以上,且专业结构比较合理。
2.师资队伍。
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
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项目济南市:(4个)1.1. 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机电技术应用2.2. 济南第三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3.3. 山东省济南商贸学校会计电算化4.4. 平阴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汽车运用与维修青岛市:(6个)5.5. 青岛电子学校数字媒体技术应用6.6. 青岛电子学校电气技术应用7.7. 山东省轻工工程学校机电技术应用8.8. 山东省轻工工程学校模具制造技术9.9. 青岛华夏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会计10.10. 青岛开发区职业中专机电技术应用淄博市:(4个)11.11. 山东省淄博市工业学校机电技术应用12.12. 淄博信息工程学校电子商务13.13. 淄博信息工程学校电气技术应用14.14. 淄博建筑工程学校工程造价枣庄市:(3个)15.15. 枣庄市薛城区职业中专机电技术应用16.16. 枣庄市峄城区职业中专机电技术应用17.17. 枣庄经济学校计算机平面设计东营市:(1个)18.18. 东营市东营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烟台市:(4个)19.19. 烟台理工学校计算机应用20.20. 烟台城乡建设学校建筑装饰21.21. 烟台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服装设计与工艺22.22. 山东省莱阳卫生学校护理潍坊市:(6个)23.23. 山东省潍坊商业学校美发与形象设计24.24. 山东省潍坊商业学校会计25.25. 诸城市福田汽车职业中专机电技术应用26.26. 临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计算机应用27.27. 安丘市职业中专电子技术应用28.28. 潍坊市经济学校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济宁市:(4个)29.29. 济宁市高级职业学校会计电算化30.30. 济宁市高级职业学校果蔬花卉生产技术31.31. 嘉祥县职业中专机电技术应用32.32. 曲阜中医药学校中医护理泰安市:(4个)33.33. 泰安市岱岳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前教育34.34. 新泰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机电技术应用35.35. 宁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东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机电技术应用威海市:(3个)36.36. 威海工业技术学校计算机网络技术37.37. 威海工业技术学校数控技术应用38.38. 威海市文登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汽车运用与维修日照市:(4个)39.39. 日照市工业学校数控技术应用40.40. 日照市科技中等专业学校电子技术应用41.41. 日照市科技中等专业学校模具制造技术42.42. 日照市农业学校机电技术应用莱芜市:(1个)43.43. 莱芜技师学院电气技术应用临沂市:(3个)44.44. 临沭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机电技术应用45.45. 临沭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汽车运用与维修46.46. 山东省临沂卫生学校护理德州市:(4个)47.47. 德州交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制冷和空调设备运行与维护48.48. 德州交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汽车车身修复49.49. 德州经济学校数控技术应用50.50. 齐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机电技术应用聊城市:(2个)51.51. 聊城高级工程职业学校建筑工程施工52.52. 高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汽车运用与维修滨州市:(3个)53.53. 博兴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机械加工技术54.54. 鲁中中等专业学校建筑工程施工55.55. 滨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汽车运用与维修。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办学质量年度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办学质量年度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0.06.23•【字号】鲁教职字〔2020〕6号•【施行日期】2020.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考核评价,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办学质量年度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各高等职业院校:按照《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和《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要求,我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办学质量年度考核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教育厅2020年6月23日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办学质量年度考核方案(试行)为建立具有类型教育特点的高等职业院校办学质量考核评价制度,推动高等职业教育深化办学体制和育人机制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和《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坚持立德树人,以学习者的职业道德、技术技能水平和就业质量,以及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水平为核心,建立高等职业院校办学质量多元多维评价体系,形成办学质量考核结果运用长效机制,引导和督促高等职业院校按照面向市场、促进就业的办学导向,从根本上转变育人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增强服务产业效能,推动职业教育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由追求规模扩张向提高质量转变,由参照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向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稳步提升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支撑和技术创新支持。
二、考核范围山东省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含职业技术大学)。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复核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函〔2021〕27号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复核工作的通知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复核工作的通知各市教育(教体)局:为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按照教育部安排部署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鲁教职字〔2017〕2号)要求,现就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以下简称“诊改”)复核工作通知如下:一、复核依据参照全国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复核工作指引(试行)》(职教诊改〔2019〕22号)(以下简称《复核工作指引》)组织开展。
二、复核对象省级、市级诊改试点学校(名单见鲁教职字〔2017〕2号文)。
三、复核实施我厅委托山东省中职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中职诊改专委会”)具体实施诊改复核工作。
四、复核程序(一)学校自我诊断。
试点学校按照学校实施方案,建立诊改制度和运行机制,开展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和教学诊改工作。
依据《复核工作指引》明确的复核内容,撰写学校自我诊改报告(格式见附件)。
(二)学校申请复核。
在保证基本办学方向、基本办学条件、基本管理规范,落实学校实施方案且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试点学校向省中职诊改专委会提出复核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三)省中职诊改专委会制定计划。
省中职诊改专委会根据学校申请,制定复核工作计划,拟定复核专家名单,报我厅同意后实施。
(四)专家组复核。
1.网上复核。
申请复核的试点学校按照工作计划,将以下材料上传至山东省职业教育服务平台(/)中的“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诊改管理系统”):公示备案的学校实施方案,学校发展规划(含专项规划),正在实施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含本年度专业人才培养调研报告)和专业教学标准,诊改自选层面正在实施的相关标准,近两年学校年度质量报告,近两年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学校自我诊改报告。
《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申报书》
附件1
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
申报书
学校名称(盖章)
申报专业名称
专业举办时间
申报专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
专业建设网址
山东省教育厅
2019年1月
填报要求
一、请按本表格式填写并在学校首页开辟专栏公示。
二、有关数字截止时间为填写申报书的时间。
三、文字描述要抓住重点、言简意赅,可另附页。
四、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纸质封面(不加塑料封皮)。
五、纸质稿与电子版内容要完全一致。
1. 学校基本情况
注:学校性质为公办、民办。
2. 申报专业基本情况
3.申报专业负责人简况
4.申报专业专任专业教师情况
5.申报专业兼职教师情况
6.申报专业实训室情况
注:1.语音室、多媒体教室及非计算机专业的计算机房均不列入此表; 2.只统计单价1500元以上设备或一个批次采购金额1500元以上设备。
7.申报专业师生市级技能大赛一等奖以上获奖一览表
8.申报专业教师省级及以上教学能力大赛获奖一览表
9.申报专业教师省级以上教学改革和科研课题一览表
10.申报专业教师学术刊物公开发行的论文和专著(教材)一览表
11.牵头省级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写情况
12. 近五年本专业建设、校企合作的主要经验和成效
13.今后加强专业建设的思路和措施。
山东省品牌专业群建设项目立项任务书
附件2
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
品牌专业群建设项目立项任务书
专业群名称:专业群所属类:
本专业群包含专业及专业代码
1.
2.
3.
学校名称(盖章):学校代码:
学校举办单位
填表日期:年月日
山东省教育厅制
2018年6月30日
填报要求
一、请按本表格式填写并在学校首页开辟专栏公示。
二、本表按专业群填报。
三、有关数字截止时间为填任务书。
四、文字描述要抓住重点,言简意赅。
可另附页。
五、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纸质封面(不加塑料封皮)。
六、纸质稿与电子版内容要完全一致。
10
1.学校基本情况
11
12
2.拟建设品牌专业群基本情况
14
15
19
3. 建设经费预算
20
4. 学校推荐意见
21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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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
绩效考评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考核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实施质量,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教职发〔2013〕6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实施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计划的通知》(鲁教职字〔2014〕39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的通知》(鲁教职字〔2015〕12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以下称“品牌专业建设”)绩效考评(以下称“考评”)是指运用相应的量化指标和评价标准,对品牌专业建设运行状况、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进行综合考核与评价。
第三条考评以客观、公正、高效、激励为原则,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内涵发展为目的,以引导学校规范管理、全面提高管理水平为重点,以建设成效、资金投入与管理、资产管理为主要考评内容,对项目实施、教学管理、质量效益等各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和评估。
第四条考评主要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
于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教职发〔2013〕6号)、《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绩效考评指标(试行)》(见附件1)等有关文件以及《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建设任务书》、《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绩效报告》(见附件3)等有关资料进行。
第二章组织实施
第五条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负责制定考评指标和计分标准,并统一组织实施考评工作。
考评采取“学校自评”和“省级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建设期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对项目学校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的实施情况进行持续动态管理和中期检查,监督品牌专业建设进展。
第六条考评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考评成绩低于70分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合格:
1.截止省级考评之日省财补助资金仍未足额拨付到位的,或其他各项投入中的任何一项投入实际到位资金未达到任务书承诺数额60%的;
2.项目建设任务完成率不到70%的;
3.项目建设资金实际支出未能达到项目预算总额70%的;
4.挤占、挪用省财补助资金、或违规用于基本建设、人员经费及化债达到省财补助资金总额5%以上的;
5.建设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存在重大违纪、违规现
象;
6.存在重大的错报、瞒报、弄虚作假现象。
第七条学校按规定时间进行自评,计算自评得分。
自评成绩在70分以下或存在第六条所列不合格情况之一的,应将问题和原因如实报告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申请暂缓进行省级考评;自评成绩在70分以上的,按期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申请省级考评。
第八条申请省级考评的学校根据自评情况填写《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实施成效汇总表》(见附件2),并编制《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绩效报告》(附件3),连同考评申请报告以正式文件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第九条省级考评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组织考评组到项目建设学校进行。
考评组由学科专业、设备管理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并实行回避制度,考评专家不参与本学校考评。
第十条省级考评的程序和内容包括:
1.汇报答疑。
被考评学校向考评组汇报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目标完成及综合效益情况等。
考评组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提出疑点问题,由被考评单位进行解答。
2.现场核查。
考评组实地查验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教师配备、教学管理、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建设、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实习实训设备、数字化实训资源等,了解品牌专业建
设过程,核查项目资金使用、资产与财务账目等。
3.初步反馈。
考评组将初步考评意见、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改进建议向学校反馈,进一步提升专业建设与学校管理水平。
第十一条考评组依据考评指标和计分标准,通过记名方式对项目学校打分,提出综合考评意见,评价品牌专业建设取得的成绩,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向。
第十二条考评专家应严格按照考评工作要求,遵守考评纪律,科学、公正、独立地行使考评职责和权利,并对考评工作所涉及的材料、业务内容、相关知识产权、考评结果等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章考评结果应用
第十三条省级考评完成后,考评组形成对每个项目学校的考评意见,包括总体评价、考评得分、存在的问题、改进的建议等。
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考评总结报告,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反馈考评情况,包括项目实施总体情况、项目资金投入使用情况、项目实施主要成效、主要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第十四条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根据考评结果,及时总结项目建设成效及管理经验,完善管理办法,以促进项目建设学校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品牌专业建设和教学运行管理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第十五条考评结果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在一定范围
内予以公布。
对考评成绩好的学校及其建设专业在今后专项经费安排时给予重点支持,并授予“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
对考评不合格的学校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不予授牌,并在今后减少对学校的经费支持。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绩效考评指标(试行)
2. 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实施
成效汇总表
3. 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绩效
报告(样式)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
2016年11月17日
附件1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绩效考评指标(试行)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附件2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实施成效汇总表
16
附件3
山东省中职学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
绩效报告
(样式)
品牌专业名称
项目负责人(签名)
学校名称
报告日期:年月日
品牌专业建设情况概述
品牌专业建设总体目标完成情况表
专业负责人及教师队伍情况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情况表
实训室建设情况表
资金投入预算与支出情况表
统计截止时间年月日单位:万元
23
新增主要设备明细表
24
本专业建设期间获得成果一览表
绩效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