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中小企业投资基金设立及运作方案(超详细)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投资管理公司设立及运作方案一、基本宗旨与运作思路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已经进入了新时期。
原有以要素和投资驱动的经济发展模式已难以为继,经济增速下滑,众多的中小企业面临发展的瓶颈,产业转型升级势在必行。
新时期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动力就是创新。
而中小微企业是技术创新、产业创新的主体。
以往对小微企业通过信用担保方式进行的扶持和培育由于目标企业大都资产规模较小而难以操作。
对于资产规模小、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小微企业,股权投资的加增值服务的方式更为合适。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即将出台的十三五规划都将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举措。
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将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结合的产业发展基金对推动中小微企业的发展的起着重要的作用。
而在发达国家运作成熟的母基金,是业内公认合适的产业基金运作模式。
在母基金模式中,政府机构或若干在行业内及投资界具有一定品牌知名度的企业作为主发起人,再以自身信用、资金、行业等优势向出资人募集资金,根据中小微企业的特点、产业升级方向和需求发起设立母基金,然后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分别直接投资或以母基金作为出资主体发起设立子基金,按照严格的标准选拔并委派专业人士管理不同类型的子基金,母基金不参与、不干涉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决策与日常管理。
欧美国家的经验表明,母基金保值增值、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于严格按照市场化的模式运作。
统计数据显示,母基金占到全球总体投资量的39%,是全球私募股权基金最大的LP。
而我国目前的母基金还很少。
在我国经济运行的现有条件下,以产业投资基金的方式发起设立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基金可通过母基金模式,政府或国有资本只需制定成熟的标准来甑别、选择优秀的基金管理者,依托成熟的考核、后续的市场化的管理运作机制来跟踪管理人及其投资项目;更为重要的是,在这一模式下,基金管理者获得信任和投资决策权,而国有资本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不仅可以引导投资主体的投资方向,而且可以通过投资—回收—再投资的方式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为产业升级服务。
加快建设科技强省塑造创新驱动发展新优势
特别关注王秦“十四五”是建设科技强省的关键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全省科技系统将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扎实落实到科技创新战略规划、任务部署和政策措施之中。
坚持“四个面向”,围绕推动科技自立自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核心战略、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强化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推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大幅提升产业科技创新力、竞争力、影响力,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科技支撑。
以重大需求和重大任务为牵引,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工程。
聚焦最有基础、最有优势和最需要突破的领域,把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同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机结合起来,以更多高质量、高水平科技供给支撑自主可控的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加强前沿战略部署,瞄准人工智能、量子科技、区块链等前沿领域,超前部署50项前瞻性技术研发项目,依靠科技进步创造新需求、培育新业态、塑造新模式,加快形成创新先发优势。
推进“卡脖子”环节攻关,围绕重大战略产品和关键核心技术,集成实施40项技术攻关项目和80项成果转化项目,加快突破高端装备、高端芯片、基础软件、核心零部件等瓶颈制约,提升产业自主可控能力。
优化完善重大科技任务组织方式,统筹政府与市场、竞争与合作、自主与开放的关系,持续深化“揭榜挂帅”、定向择优、联合招标等新机制,推动形成需求导向明确、引领特征明显、攻坚力量完备的协同攻关体系。
加强产业转型升级科技赋能,加快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装备制造、新材料、绿色低碳、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培育一批居于行业领先水平的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
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加快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以筑牢科技创新基础为目标,加强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
把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商务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商务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1.07.11•【字号】•【施行日期】2011.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商务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商务领域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扶持作用,规范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省财政厅、省商务厅按规定程序整合设立江苏省商务发展基金,制定《江苏省商务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商务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商务厅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江苏省商务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金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三章基金使用第四章项目管理第五章风险控制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规范商务发展基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经省政府领导同意,专门设立江苏省商务发展基金,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江苏省商务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省财政通过整合原省级外贸发展基金、省级外经贸中小企业融资风险专项资金而设立的基金,其运作方式应符合政策性导向和市场化原则。
基金的宗旨是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促进商务领域科学发展。
第三条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安全、效率的原则,坚持市场化运作,鼓励创新,使用方向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外经贸发展规划:(一)有利于推动商务领域科学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二)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改善;(三)有利于提升我省企业对外投资水平;(四)有利于扩大我省亟需的先进技术、关键设备、重要原材料进口;按照公共财政原则,基金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并纳入公共财政考核体系。
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为了促进江苏省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基金设立和管理1. 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设立的目的是为了支持和鼓励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其他形式的扶持措施。
2. 基金的管理由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办公室隶属于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3. 基金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拨款、社会捐赠和其他合法来源。
三、基金的使用范围和方式1. 基金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的以下方面:资金资助:通过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等方式,支持其经营发展。
技术支持:通过组织企业技术培训、引进技术、开展技术研究等方式,提升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
市场拓展:通过开展市场调研、组织展览交流、推广品牌等方式,帮助中小企业扩大市场份额。
创业孵化:通过设立孵化基地、提供创业培训、个性化指导等方式,支持初创企业的健康成长。
2. 中小企业可以通过向管理办公室递交申请,申请相关支持。
管理办公室将依据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基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决策。
四、基金管理的原则和措施1. 公平原则:基金的使用应公平、公正,不得歧视各类中小企业。
2. 风险防范原则:基金管理应注意风险防范,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3. 效益原则:基金的使用应注重效益,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中小企业的竞争力。
4. 透明原则:基金的使用情况应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5. 管理办法:管理办公室应制定详细的管理办法,规范基金的使用流程和审批程序,确保基金的正常运作。
五、监督和评估1. 监督机构: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及其下属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 评估机构:管理办公室可以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审查。
3. 监督和评估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江苏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苏政发〔2017〕71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江苏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江苏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苏政发〔2017〕7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激发市场主体有效投资动力活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现发布《江苏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
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
原油、天然气(含煤层气)开发项目由具有开采权的企业自行决定,并报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具有开采权的相关企业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利用资源,避免资源无序开采。
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制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准入标准、用地政策、环保政策、用海用岛政策、信贷政策等是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据,是项目核准机关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海洋管理、行业管理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查的依据。
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编制完善相关领域专项规划,为各地区做好项目核准工作提供依据。
环境保护部门应根据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环境影响大、环境风险高的项目严格环评审批,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省财政设立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支持以民营企业为主的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为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资金是专门用于扶持中小企业、鼓励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促进我省中小企业稳步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的,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的企业。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公开透明、公正合理、定向使用、科学监管的原则。
第二章部门分工与职责第五条专项资金由省财政厅和省经贸委(省中小企业局)共同管理。
省财政厅负责办理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项目资金拨付,并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省经贸委(省中小企业局)负责确定专项资金的年度使用方向和支持重点,与省财政厅共同对申报的项目组织审核,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省经贸委(省中小企业局)和省财政厅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我省产业政策和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的实际情况,于每年四季度向社会公布下一年度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包括使用方向、项目重点和申报的有关事项。
第三章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方式第七条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一)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技术进步和信息化建设;(二)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产业集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与大企业的协作;(三)支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开展创业、融资、技术、培训、信息、咨询等各种服务;(四)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和开展国际合作交流;(五)与国家相关扶持资金的配套;(六)其他。
第八条专项资金重点扶持成长性中小企业,重点扶持产业集群(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骨干企业,重点扶持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服务的社会化服务机构。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规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综合利用、专业化发展、与大企业协作配套、技术进步,品牌建设,以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市场开拓等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建设等方面的专项资金(不含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第三条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执行。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专项资金的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
第五条财政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项目资金分配和资金拨付,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确定专项资金的年度支持方向和支持重点,会同财政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支持方式及额度第六条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采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和资本金注入方式。
项目单位可选择其中一种支持方式,不得同时以多种方式申请专项资金。
以自有资金为主投资的固定资产建设项目,一般采取无偿资助方式;以金融机构贷款为主投资的固定资产建设项目,一般采取贷款贴息方式。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项目,一般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特殊情况可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
市场开拓等项目,一般采取无偿资助方式。
第七条专项资金无偿资助的额度,每个项目一般控制在300万元以内。
专项资金贷款贴息的额度,根据项目贷款额度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确定。
每个项目的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贴息额度最多不超过300万元。
第八条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专项资金不再予以支持。
科技政策法规目录(来自江苏省科技局网站)
一、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政策(2009-02-2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08-01-30)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2007-10-23)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02-10)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5-10-26)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2005-10-2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节选)(2005-10-26)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05-10-26)国务院关于“九五”期间深化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2005-10-26)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05-10-2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2005-10-2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若干意见(2005-10-26)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05-10-2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2005-10-26)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2005-10-26)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科学奖励条例实施细则(2005-10-26)二、国务院部委意见关于印发《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2010-01-13)(试行)》的通知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2009-06-26)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2009-02-23)科学技术部令第13号关于修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2009-02-11)的决定关于印发《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2008-10-10)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2008-08-17)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2008-06-0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2008-05-20)关于转发《关于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2008-01-14)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2008-01-14)关于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2008-01-14)关于发布《节能减排全民科技行动方案》的通知(2007-11-29)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2007-11-01)行办法》的通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十一五”发展纲要(2007-10-30)国家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十一五”规划(2007-10-23)关于印发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2007-07-18)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2007-06-10)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2007-05-20)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2007-05-01)关于印发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进一步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2007-04-10)力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2007-04-01)关于印发《我国信息产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重要产品目录》的通知(2007-04-01)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2007-03-19)关于印发《关于在重大项目实施中加强创新人才培养的暂行办法》的通知(2007-03-0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支持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政策性金融政策实施细则》(2007-03-01)的通知关于加强和改善对高新技术企业保险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03-01)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2007-02-20)关于印发《科技计划支持重要技术标准研究与应用的实施细则》的通知(2007-02-09)关于纳税人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2007-02-0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出口信用保险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服务的通知(2007-02-01)关于提高知识产权信息利用和服务能力推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2007-02-01)关于科研机构和大学向社会开放开展科普活动的若干意见(2007-01-30)关于印发《关于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知识产权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2007-01-20)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2007-01-10)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2007-01-10)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2007-01-10)国家开发银行高新技术领域软贷款实施细则(2006-12-30)关于印发《国家大学科技园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2006-12-27)关于印发《国家大学科技园“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2006-12-27)关于印发《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2006-12-27)关于印发《生产力促进中心“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2006-12-27)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劳动保障部关于企业实行自主创新激励分配制度的(2006-12-01)若干意见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2006-11-07)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2006-10-30)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星火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2006-10-16)《关于启动星火学校建设的通知》(2006-10-16)科学技术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2006-10-13)《关于印发〈国际科学技术会议与展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6-10-13)关于印发《新农村建设科技促进行动》的通知(2006-09-01)关于鼓励技术引进和创新,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若干意见(2006-08-01)关于实施促进自主创新政府采购政策的若干意见(2006-08-01)星火区域性支柱产业项目实施细则(试行)(2006-07-11)中国进出口银行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特别融资账户实施细则(2006-07-09)关于废止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有关文件的通知(2006-05-23)科学技术部令第10号关于修改《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决定(2006-02-14)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2005-12-10)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2005-12-10)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2005-12-05)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2005-12-01)关于科研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审批事项的通知(2005-12-01)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2005-12-01)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实验动物管理条例》(2005-12-01)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国家软件产业基地管理办法(2005-11-29)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2005-11-18)国家八六三计划成果产业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2005-11-11)科学技术部关于大力推进国家863计划产业化工作的若干意见(2005-10-26)科学技术部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2005-10-26)科学技术部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的若干意见(2005-10-26)科学技术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行质量的若干意见(2005-10-26)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2005-10-26)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2005-10-26)科技部落实科技中介机构建设年工作要点(2005-10-26)星火计划管理办法(试行)(2005-10-26)国家星火技术密集区实施细则(试行)(2005-10-26)集体科技企业产权界定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2005-10-26)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2005-10-26)科技部等关于深化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2005-10-26)科技部中编办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管理的若干意见(2005-10-26)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2005-10-26)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指导意见(2005-10-26)科学技术部关于加快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意见(2005-10-26)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2005-10-26)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暂行办法(2005-10-26)科学技术部关于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机构的意见(2005-10-26)科学技术部《可持续发展科技纲要(2001-2010年)》(2005-10-26)科技部等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2005-10-26)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办法(2005-10-26)新闻出版署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科技出版工作的若干意见(2005-10-26)集体科技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调处工作试行规则(2005-10-26)从事集体科技企业产权界定业务的中介机构资格认定的暂行规定(2005-10-26)国务院关于《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暂行规定》(2005-05-25)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令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2005-01-06)三、江苏省地方政策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科技厅省统计局江苏省创新型城市创新型乡镇(2010-09-03)创新型园区建设评价考核指标…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科技厅江苏省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发展规划(2010-05-10)纲要(2009-2012年)的通知江苏省专利促进条例(2009-08-09)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科技厅江苏省产学研联合创新资金管(2009-01-28)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2009-01-23)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9-01-14)江苏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2008-09-23)省政府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2007-2010-2020年)的通知(2007-12-05)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关于江苏省节能减排科技支撑行动方案(2007-07-10)(2007-2010年)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等部门关于成立推进产学研结合工作协调指(2007-06-10)导小组意见的通知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2007-02-01)的意见江苏省贯彻《农业科技发展纲要(2001—2010年)》实施方案(2006-10-16)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2006-10-10)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江苏海洋经济的若干意见(2006-09-22)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2006-04-30)省政府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2006-04-30)《江苏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实施意见》(2006-02-01)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2005-12-07)江苏省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条例(2005-10-26)江苏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2005-10-26)江苏省海岸带管理条例(2005-10-26)江苏省发展高新技术条例(2005-10-26)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若干意见(2005-10-26)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科普工作的意见(2005-10-26)关于全省科研机构改革转制工作的实施意见(2005-10-26)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的(2005-10-26)意见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2005-10-26)展高科技,实现产业…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2005-10-26)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2005-10-26)关于江苏软件园发展的若干规定(2005-10-26)江苏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2005-10-26)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农业技术推广专项奖励制度(2005-10-26)的通知江苏省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的若干规定》(2005-10-26)的通知江苏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奖和农业技术推广奖奖励办法(2005-10-26)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2005-10-26)江苏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2005-10-26)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科技厅江苏省医药农药兽药科技产业示范工程(2005-09-01) 2002-200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科技厅江苏省能源产业科技示范工程2005-2007年实施(2005-08-23)方案的通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04-06-15)(试行)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十五”期间开展市县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的意见(2001-12-01)的通知江苏省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2001-05-01)四、江苏省政府部门制度规定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江苏省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2010-12-15)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江苏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2010-07-06)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2010-06-30)关于印发《江苏省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0-04-08)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创新型乡镇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0-03-10)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2009-11-05)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江苏省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运行管理的通知(2009-10-14)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2009-09-08)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省级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试点工作的通知(2009-09-08)转发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开发银行(2009-08-12)关于印发《国家技术…关于印发《江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09-06-25)关于发布《江苏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通知(2009-06-19)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科技服务社会“校企联盟”行动实施方(2009-04-03)案》的通知关于动员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意见(2009-03-27)省科技厅省国税局关于建立科技税收政策重点联系企业制度的通知(2009-03-27)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新产品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09-03-26)江苏省科技贷款风险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2009-03-19)省科技厅关于下发《江苏省创新专业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09-03-04)关于印发《江苏省科技惠民工程实施方案(2008—2010年)》的通知(2009-02-04)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科技产业发展(841攀登计划)技术纲要(试(2009-02-04)行)》及做好组织实施工…省科技厅关于严格执行政策加强工作纪律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2008-09-24)通知省科技厅关于加强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佐证材料初审工作的通知(2008-09-24)省科技厅关于严格执行政策加强工作纪律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2008-09-16)知关于培育和发挥到村任职大学生科技服务能力的意见(2008-08-29)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科技型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08-08-25)关于印发《江苏省现代农业科技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08-08-25)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长三角科技合作三年行动计(2008-07-16)划(2008-2010年)…关于印发《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2008-05-19)财企[2007]132号)省科技厅印发《关于在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中加强创新创业人才引进与培养的暂行(2008-05-04)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关于实施“江苏科技创新创业双千人才工程”的意见》的通知(2008-05-04)关于转发科技部《〈新农村建设民生科技行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2008-04-11)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十一五”省科技计划体系的意见》的通知(2008-02-28)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同意启动首批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的通知》的通(2008-01-09)知关于印发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绩效评价工作细则的通知(2007-11-14)江苏省“科技帮扶百村示范”主题活动实施方案(试行)(2007-10-30)江苏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实施方案(试行)(2007-10-30)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北科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2007-10-05)关于规范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2007-06-01)关于印发《2005-2006年度全省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2007-04-24)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加强省科技计划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2007-04-12)关于印发《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07-04-01) 关于推动部属科研院所为江苏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实施意见(2007-03-28)关于印发《江苏省大学科技园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2007-03-01)关于印发《江苏省“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2007-02-17)关于印发《江苏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07-02-16)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一五”制造业信息化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2007-02-09)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推动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础设施向企业及社会开放的(2007-02-02)若干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江苏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和《江苏省高层次创(2007-01-20)业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关于印发江苏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2006-11-06)关于印发《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2006-11-01)关于印发《江苏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06-10-17)《江苏省两个密集型企业认定实施意见(试行)》(2006-10-16)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2006-09-30)关于印发《江苏省科技基础设施(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科技公共服务平台)(2006-08-25)运行补贴专项资金管…关于印发《江苏省2006-2010年科普工作规划纲要》的通知(苏科政[2006]273)(2006-08-23)关于继续在全省组织实施《江苏省科学技术普及教育大纲(试行)》的通知(苏(2006-08-23)科政[2006]244)《江苏省技术开发项目参考目录》索引(2006-07-12)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的实施细(2006-07-01)则关于印发《2006-2010年省属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2006-06-14)知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2006-03-23)关于印发《江苏省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2006-03-23) 关于印发《江苏省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建设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2006-03-23)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2006-03-23)关于印发《江苏省省属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科研条件与设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06-03-20)(暂行)》的通知江苏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管理办法(2006-03-01)关于印发《江苏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2006-03-01)关于促进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发展的若干意见(2006-02-01)江苏省知识产权区域试点工作计划实施方案(2005-12-07)江苏省医药、农药、兽药科技产业示范工程2002―2005年实施方案(2005-12-06)江苏省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工作纲要(2005-12-06)关于加快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意见(2005-12-06)江苏省社会发展科技示范工程2003-2005年实施方案(2005-12-06)关于进一步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建设的意见(2005-12-06)江苏省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示范工程2002-2005年实施方案(2005-12-06)江苏省制造业信息化示范工程(2002-2005)行动方案(2005-12-06)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实施细则(2005-12-06)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实施细则(2005-12-06) 2004~2010年江苏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总体方案(2005-11-16)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05-11-15)关于进一步落实加快发展我省现代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2005-11-08)江苏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管理办法(2005-10-26)江苏省农业科技开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05-10-26)江苏省“九五”农业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05-10-26)江苏省苏北星火产业开发带星火计划项目贷款财政贴息办法(试行)(2005-10-26)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试行)(2005-10-26)江苏省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管理办法(试行)(2005-10-08)江苏省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2005-09-23)关于加快发展我省科技中介机构的意见(2005-09-23)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工作的意见(2005-06-01)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科技创新载体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2005-03-01)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004-12-01)关于废止省科技厅发布的部分规范性文件(第三批)的决定(2004-11-09)关于鼓励国(境)外组织和个人在我省设立研发机构的若干意意见(试行)(2003-07-01)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十五”期间开展市县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的意见(2001-12-01)的通知江苏省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2001-05-01)关于加强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监理的通知(2000-08-01)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加快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建设与发(2000-07-01)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江苏省关于进一步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建设的意见(2000-01-10)五、政策解读《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解读(2010-12-15)江苏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操作规程(试行)》政策解读(2010-08-03)《江苏省专利促进条例》解读(2009-09-30)科技厅关于2009年度江苏省科技进步奖励有关工作的解答(2009-05-15)《江苏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核心亮点解读(2009-02-14)《江苏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的解读(2008-10-27)科技厅关于2008年度江苏省科技进步奖励有关工作的解答(2008-09-28)解读《江苏省现代农业科技园管理办法(试行)》(2008-08-27)《江苏省农业科技型企业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2008-08-27) 2008年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政策要点解读(2008-03-03)解读《关于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2008-01-14)《国家大学科技园认定和管理办法》解读(2007-11-28)《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进一步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若干(2007-05-15)意见》解读解读《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十一五”建设与发展规划纲要》(2007-04-20)解读《关于国际科技合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2007-04-02)解读《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10年)》(2007-03-27)解读《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2007-03-19)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解读(2007-03-13)。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报送现行有效的财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函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报送现行有效的财政规范性文件目
录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16.02.16
•【字号】
•【施行日期】2016.02.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报送现行有效的财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函
(2016年)
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苏府法[2015]81号)要求,经对本厅2009-2015年制发的编“苏财规”文号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汇总、审核和确认,现将现行有效的财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相关政策法规文件汇编
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相关政策法规文件汇编第一篇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深度管理相关政策法规 (6)关于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 (6)关于报批项目设计任务书统称为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 (8)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 (8)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篇(章)"编制及评估的规定 (11)关于编制、审批外商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的规定 (13)关于编制、审批境外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规定 (16)关于编制外商投资商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18)关于编制境外带料加工装配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问题的通知 (20)关于组织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的实施意见 (21)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国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4)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 (29)关于加强国有基础设施资产权益转让管理的通知 (36)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 (38)关于组织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的实施意见 (41)国家计委关于建设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指导性意见 (45)国家重点工业性试验项目管理办法 (49)第二篇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相关政策法规 (53)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 (53)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 (64)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66)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 (78)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 (102)当前工商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重点 (109)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116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二批)121国家鼓励开展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产品目录(第一批)126 《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第一批)127 工商投资领域制止重复建设目录 (139)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144)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148)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149)关于关停小火电机组有关问题的意见 (153)关于对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产品和重复建设项目限制或禁止贷款的通知 (154)关于鼓励企业开展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意见的通知 (155)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企业利用援外优惠贷款和援外合资合作项目基金开展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意见的通知158关于境外带料加工装配项目申报程序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159)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 (160)第三篇项目投资资源综合利用相关政策法规 (16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16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166)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 (171)资源综合利用电厂(机组)认定管理办法 (172)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办法 (175)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178)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180)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181)关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与新建和扩建工程实行"三同时"的若干规定 (182)关于进一步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184)资源综合利用目录 (185)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 (188)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 (189)关于加强城市供热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 (191)第四篇工程项目选址规划及土地利用政策法规 (19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9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20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11)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21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217)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218)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221)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22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 (226)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规则 (230)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要点 (231)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233)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 (235)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 (236)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 (238)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通知 (239)关于实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通知 (241)关于报国务院批准的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45)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 (248)关于发布和实施《限制供地项目目录》、《禁止供地项目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250)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258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 (259)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 (267)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 (270)第五篇工程项目建设方案相关政策法规 (272)关于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中采用国产装备的意见 (272)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管理暂行办法 (27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7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8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8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94)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 (299)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国产化实施方案 (302)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大纲主要内容与编制要求 (304)关于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经济规模标准的若干规定 (305)第六篇工程建设方案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政策法规 (30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0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1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3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32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328)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 (331)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334)关于国家重点企业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有关问题的通知 (341)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342)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345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 (34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35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 (35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试行)363关于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370)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372)第七篇投资项目资金筹措及财务管理相关政策法规 (374)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 (374)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376)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376)贷款通则 (384)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391)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399)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40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06)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408)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412)国家经贸委关于债转股企业规范操作和强化管理的通知 (425)国家开发银行基本建设贷款办法 (426)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管理规定 (429)国家开发银行技术改造贷款办法 (433)国家开发银行小型贷款项目管理规定 (435)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436)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 (441)关于改进金融服务、支持国民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442)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 (446)关于执行《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有关条款的通知 (448)关于援外项目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451)关于核定在建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概算等问题的通知 (452)关于建立风险投资机制若干意见 (453)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455)关于完善和规范商业银行基本建设贷款管理的若干规定 (458)关于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利用日元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 (459)关于大型出口信贷及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的报批程序 (462)关于外国政府贷款转贷管理的暂行规定 (463)关于加强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的通知 (465)关于中央级"特种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的实施办法 (465)关于财政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概预决算审查若干规定 (467)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的补充规定 (468)关于加强对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概算中"价差预备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470)关于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 (470)关于债权转股权工作中资产评估若干问题的通知 (472)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管理与监督的通知 (473)关于使用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办法(试行)474境内机构发行外币债券管理办法 (477)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479)境外投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484)境外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488)外国政府贷款转贷垫款周转金管理办法 (491)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转贷会计制度 (493)援外合资合作项目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505)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 (508)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 (512)外经贸企业封闭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515)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效益分析报告制度 (517)财政部门委托审价机构审查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管理办法 (520)财政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521)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决算审查操作规程 (523)财政部关于债权转股权工作中资产评估若干问题的通知 (525)技术改造贷款项目贴息资金管理办法 (525)重大装备国产化创新研制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试行)527不良贷款认定暂行办法 (528)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试行)办法 (531)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 (533)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537)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 (539)第八篇项目法人及项目承办企业组织管理相关政策法规 (545)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 (545)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管理暂行办法 (547)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549)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55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559)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560)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567)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 (569)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574)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 (580)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 (582)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 (585)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若干规定 (589)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的暂行规定 (590)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595)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暂行规定 (599)《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解释 (600)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 (601)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 (604)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606)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 (608)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试点办法 (609)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611)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624)第九篇项目审批管理相关政策法规 (627)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627)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办法 (629)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632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审批程序和规定 (634)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 (635)国家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管理办法 (638)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 (641)关于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申报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 (641)关于试办外商投资特许权项目审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642)关于扩大地方鼓励类不需要国家综合平衡的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643)关于审批利用外商投资改造现有企业项目的通知 (645)外商直接投资电力项目报批程序暂行规定 (646)关于加快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审批工作的通知 (651)关于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开工条件的规定 (652)。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8.03•【字号】苏政发[2010]90号•【施行日期】2010.08.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0〕9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精神,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现就进一步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进一步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一)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市、县(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着力培育骨干服务机构。
制订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星级认定办法,促进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增强服务意识,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服务绩效。
通过资格认定、业务委托、业绩奖励等方式,引导和带动专业服务机构加快发展。
建立和完善财政补助机制,支持服务机构开展信息、培训、技术、创业、质量检验、企业管理等服务。
到2012年,全省基本建立以公益性服务机构为主导、商业性服务机构为支撑的省、市、县三级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体系。
支持有条件的县(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延伸到乡镇(街道)。
(二)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三级中小企业信息网站,为中小企业搭建政策解读、技术推广、人才交流、业务培训和市场营销等重点信息服务平台。
支持各类投资主体面向重点产业集群和优势产业,建设一批产品设计、研发、检验检测、技术推广、信息咨询、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
(三)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市场。
大力发展行业性电子商务平台,引导和推动中小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活动。
采取财政补助、降低展费标准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参加各类展览展销活动,支持举办一批依托重点产业集群的专业性品牌展会,支持建立各类中小企业产品技术展示中心。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科技创新、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加强国际合作等方面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宗旨是,贯彻落实国家宏观政策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战略,弥补市场失灵,促进公平竞争,激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促进扩大就业和改善民生。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公开透明、突出重点、统筹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并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第五条专项资金综合运用无偿资助、股权投资、业务补助或奖励、代偿补偿、购买服务等支持方式,采取市场化手段,引入竞争性分配办法,鼓励创业投资机构、担保机构、公共服务机构等支持中小企业,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促进作用。
第六条专项资金建立部门共管、专家评审、项目公示、追踪问效的全过程协作管理机制,加强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实现资金分配的激励和约束。
第七条专项资金由财政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以下统称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管理。
财政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并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等开展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
相关部门会同财政部开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确定年度支持重点,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服务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支持科技创新第八条发挥财政资金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的引导作用,支持和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前沿核心关键技术,借助创业投资机制促进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推动实施国家创新驱动战略。
第九条专项资金安排专门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围绕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资源与环境、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农业及高技术服务等领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国际科研合作项目除外)。
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进入我县产业投资领域,推动全县创业创新、产业升级和中小微企业快速成长,根据《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X政办发〔X〕7X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产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是由县政府设立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旨在改革创新政府资金扶持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引领作用,通过基金的市场化运作,提高项目选择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推动财政资金、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有机结合,促进我县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第三条产业基金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出资,包括县财政预算安排的工业、农业、林业、服务业、科技创新等专项扶持资金,其他政府性资金,上级产业专项扶持资金,基金收益以及社会捐赠等其他用于支持产业发展的资金,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并负责归集产业发展基金,基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
同时,鼓励向产业基金捐赠、民间资本参股等方式扩大基金规模。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产业基金的管理机构由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和受托管理机构组成。
第五条产业基金管理委员会由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文广旅游局、县农水科技局、县林业局、县扶贫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及民间资本参股方组成,决策基金使用的重大事项。
管委会主任由县长担任,副主任由各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直相关部门选派。
管委会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财政局局长担任。
管委会履行以下职责:(一)审定产业基金管理制度;(二)审定产业基金使用方案;(三)审定产业基金年度报告;(四)研究协调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产业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基金管理和协调日常事务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建立完善产业基金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二)提交产业基金资金使用方案报管委会审定;(三)建立产业基金项目库及项目滚动备选机制;(四)办理资金拨付手续,监督检查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资金绩效评价。
全国科技政策汇编1128-1202
柳州市工信委 梧州市工信委 佛山市科技局 驻马店市科技局
柳州市两化融合专项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1130 梧州市中小工业企业“惠企贷”业务实施细则(试行) 促进佛山市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驻马店市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驻马店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盐城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 拟认定2016年度茂名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公示 2016年度清远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公示 2016年拟认定市级孵化器名单 拟认定2016年度第二批市级众创空间进行公示 潍坊市2016年度第二批市级众创空间名单 金华市级科技孵化器名单 2016年市级众创社区、众创空间拟认定名单的公示
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5年) 广东省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广东省陆上风电发展规划(2016-2030年) 河南省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2017-2020) 山东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山东省环保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信息基础设施“十三五”规划指导意见 四川省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宁夏科技创新“十三五”发展规划 上海市体育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 〈关于促进市区工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 申报2017年第一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申报2016年市本级制造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中小企业融资 担保部分) 2017年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申报
申报2016年芜湖市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财政专项资金项目
申报2015年度济南市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财政补助 申报2017年专业技术平台建设项目的通知 申报第十二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开展申报2016年滨州市重点实验室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现场 考察的通知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审批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当以改善环境质量、优化经济发展为目标,切实 发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调控约束作用,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前置要 求,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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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专用码头:在沿海(含长江南京及以下)建设的年吞吐能力 100 万标准箱及以上项目。
内河航运:跨省(区、市)高等级航道的千吨级及以上航电枢纽项 目。
民航:新建运输机场项目。 四、原材料 稀土、铁矿、有色矿山开发:稀土矿山开发项目。 石化:新建炼油及扩建一次炼油项目(不包括列入国务院批准的国家 能源发展规划、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扩建项目)。 化工:年产超过 20 亿立方米的煤制天然气项目;年产超过 100 万吨 的煤制油项目;年产超过 100 万吨的煤制甲醇项目;年产超过 50 万吨的 煤经甲醇制烯烃项目。 五、社会事业 主题公园:特大型项目。 六、核与辐射 除核电厂外的核设施:全部(包括核设施范围内的有关科研实验 室)。 放射性:铀(钍)矿及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的伴生放射性 矿开发利用项目。 电磁辐射设施: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的电磁辐射设施及工 程。 七、绝密工程 全部项目。 八、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的其他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项目。
条件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 依法撤销或者责令其撤销审批决定,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违法违规审批部门 承担。
第九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分级审批,法律、法规、规章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财政资金股权投资相关资料
财政资金股权投资传统财政资金是通过国家预算、政府立项、层层审批的方式安排支出的,投资过度依赖行政推行而非市场,因此会产生资金使用的低效率和资源配置扭曲等负面影响。
因此需要政府转变财政职能,不断完善和创新政府财政资金使用方式。
根据国外经验,通过1单位政府资金可以直接、间接拉动至少3倍以上的非政府资金,一个较为成熟的私募股权基金市场,是政府实现其政策的重要工具之一,而政府资金股权投资是政府参与私募股权基金产业比较重要的形式。
一、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概念与优势(一)概念股权投资,是指企业(或者个人)购买其他企业(准备上市、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或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与其他单位,获得经济利益。
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是财政资金以股权投资的形式注入企业。
与市场化投资行为不同的是,投资目的不是获利,而是解决企业融资难等问题,通过资金扶持加快企业的技术改造、帮助企业做大资本的同时增强其竞争力,加速企业成长,从而推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更加注重的是社会效益。
(二)优势相较于一般性财政资金补助,股权投资遵循“政府出资、市场运作、非营利性、参股不控股、适时保本退出”的原则,不仅避免了资金无偿使用带来的弊端,还具有以下优势:1.财政资金实现循环使用股权投资变无偿补助为股权投资,既为企业发展注入了资金、活力,又能变财政支出的一次性投入为循环使用,通过阶段性持股、适时退出获得合理回报并再次投入的滚动支持方式,将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可持续性的支撑作用。
2.企业获得的资金支持更大、更集中企业融资渠道和手段较为单一,重大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不足,通过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可以固化本地资本、牵引外来资本、激活民间资本、增强资本市场资源优化配置能力,促进企业上市,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满足产业融资需求。
3.利于协调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政府参股企业却不做第一大股东,不参与日常经营管理,不以营利为目的,并根据企业意愿及时退出,退出后又能发挥新的作用。
江苏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江苏省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4】3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江苏省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完善商务促进政策,支持外经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推进商贸流通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商务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是指省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全省商务改革和发展的项目资金。
在不违反财政部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将中央财政补助我省的相关资金与专项资金统筹使用。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突出重点、科学论证、公平公正、规范有效的原则,符合全省外经贸改革开放需要和宏观经济政策规定,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以及国际国内资源要素有序流动、优化配置。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及市、县财政与商务部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协同做好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省财政厅履行以下职责:(一)编制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审核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和使用计划,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二)参与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三)审核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按规定拨付专项资金;(四)监督检查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第六条省商务厅履行以下职责:(一)根据商务发展需要,建立有关重点项目库,提出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和年度预算建议;(二)制定专项资金项目的具体业务管理规定;(三)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提出资金使用建议方案;(四)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为项目申报、项目库建设、信息反馈、监督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第七条市、县财政部门和同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专项资金的项目库建设、项目申报与审核、资金拨付、监督管理及绩效评价等工作。
第三章使用方向和分配方式第八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向:(一)促进外经贸稳定增长。
支持开拓国际市场,应对贸易摩擦,稳定和拓展外需,促进外经贸发展和协调增长。
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进入实体经济,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设立省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为规范基金管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中小基金") 是由省政府出资发起、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管理的引导基金。
第三条中小基金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安排、基金出资收益、社会捐赠等。
第四条中小基金环绕省委、省政府关于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重点投资于高新技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等重点产业;引导市(州) 政府搭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平台,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第五条中小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严格监管”的原则,采用“母子基金”方式运作。
中小基金作为“母基金”,参股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创新融资基金等“子基金".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六条中小基金的管理机构由中小基金管理委员会、受托管理机构和子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组成。
第七条中小基金管理委员会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主任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中小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为日常办事机构.第八条中小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一)制定中小基金运营总体规划,对中小基金规模设定、结构安排、投向重点、母基金收益处置等提出安排意见.(二)选择确定受托管理机构.(三)制定中小基金管理制度。
(四)审定受托管理机构制定的子基金运营管理机构选择方案,实施子基金运营管理机构选择过程监督.(五)审定中小基金年度报告.(六)监督中小基金运营情况。
(七)决定中小基金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受托管理机构在全省范围内通过择优选择确定.受托管理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在四川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属国有独资公司.(二)投资运营业绩良好,拥有投资运营专业团队。
(三)投资管理制度完善,具有规范的投资决策程序和严格的风险防控机制.(四)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近三年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受过行政主管机关或者司法机关重大处罚的不良记录。
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二)2024
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江苏省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促进其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税法》和《江苏省企业所得税和地方税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江苏省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内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是指由江苏省政府设立的专门用于支持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
该基金主要用于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和创新发展,包括贷款担保、利率补贴、风险投资、技术研发等。
第四条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由江苏省财政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主要由以下资金来源:(一)江苏省政府财政拨款;(二)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三)社会捐赠;(四)其他合法来源。
第六条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使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优先支持发展潜力大、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
第七条各级政府部门应积极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第二章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申请与审批第八条申请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支持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注册并在江苏省内有效经营的中小型企业;(二)财务状况良好,符合相关规定的财务指标;(三)企业与项目所属行业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声誉;(四)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或市场竞争力。
第九条企业申请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支持时,需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二)企业的申请基本情况介绍;(三)企业的财务报表和相关财务指标;(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商业计划书;(五)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条企业申请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支持,应提交材料同时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
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项目的审批由江苏省财政部门负责,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和决策。
第十二条审批通过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项目,应按期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规、有效。
第十三条审批不通过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项目,应及时通知申请企业,说明理由,并根据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7(000)020
【摘要】<正>苏财规[2017]33号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省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国发[2015]74号)和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建立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引导金融资源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支持经济发展薄弱领域和重点环节,推动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江
【总页数】6页(P33-38)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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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财经一〔2015〕2329号附件
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构建本市高精尖经济结构,引导社会资本共同推进高精尖产业发展,规范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北京市财政局政府股权投资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京财企〔2014〕2047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金宗旨。
旨在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采取市场化手段,优化本市高精尖产业资源配置,着力提高前沿、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以及高端制造环节,吸收引进境内外先进技术,加快人才、技术、资本等创新要素集聚,引导社会资本及专业机构投资于高精尖产业,推动资本与产业融合发展。
第三条基金目标。
基金按照“政策性、引导性、开放性、市场化”原则设立,专项用于支持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高精尖产业发展,优化投融资市场环境。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面向资本市场开展合作,协同高精尖产业发展相关配套政策,支撑构建高精尖产业发展体系。
第四条资金来源。
基金资金主要来源于本市支持产业发展的各专项资金,以及其他政府性资金、基金收益、社会捐赠和社会资金。
第二章基金使用
第五条基金结构。
基金由母子基金构成,即“1+N”模式。
母基金由市级财政出资设立,以参股或合伙方式与社会资本共同设立子基金。
根据高精尖产业发展特点,选择股权投资、并购投资、债权投资等基金类型,适时调整子基金及其投资方向和规模。
子基金相关管理细则另行制定。
第六条股权投资基金。
择优选择社会投资管理机构共同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于高精尖产业中处于成长期并具有产业基础的企业,促进企业快速发展、做优做强。
并购投资基金。
择优选择社会投资管理机构共同设立并购投资基金,以转移被并购企业股权为特征,优化行业资源配置,推进符合高精尖产业的企业并购整合。
债权基金。
择优选择社会投融资机构共同设立债权基金,为高精尖产业企业提供债权融资支持。
第七条基金存续期。
母基金存续期原则上为12年,其中筹资期为3至4年,退出期为2年。
子基金存续期另行约定。
第八条基金闲置资金可用于银行存款、购买国债等保证本金安全的投资,不得投资于上市公司股票、期货、外汇、房地产以及本市产业政策禁止或限制类行业。
第三章基金管理
第九条建立“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工作制度,联席会议负责基金的决策、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
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定基金使用的原则、方向和类型;
(二)审议批准基金管理制度和基金实施方案;
(三)审议批准母基金名义出资人、母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子基金合作机构以及子基金设立和退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