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建设标准与评分细则
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医示范专科建设标准及考核细则
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医示范专科建设标准及考核细则(试行)》、《江苏省中医重点临床专科建设标准及考核细则》的通知(2007)【法规类别】中医管理【发文字号】苏中医政[2007]44号【发布部门】江苏省中医药局【发布日期】2007.09.13【实施日期】2007.09.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医示范专科建设标准及考核细则(试行)》、《江苏省中医重点临床专科建设标准及考核细则》的通知(苏中医政〔2007〕44号)各市卫生局、省直中医单位:“九五”、“十五”以来,我省中医药工作以中医专科建设为重点努力提升中医医院内涵质量,建成了一批国家和省级中医重点临床专科,为省内外广大群众的专科治疗需要服务。
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中医药行业的新要求,以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不断适应广大群众医疗保健所期盼,“十一五”期间,我省继续以加强中医专科建设为工作重点,扶持一批特色专科,建设一批示范专科,提升一批全国重点专科。
为了使全省中医专科建设能围绕以提高临床疗效,保持发挥特色,控制适度规模,科教水平同步,管理卓有成效等方面建设,我们在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后,制定了《江苏省中医示范专科建设标准及考核细则(试行)》,重新修订了《江苏省中医重点临床专科建设标准及考核细则》现将上述二项文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在执行上述文件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函告我局医政科教处。
江苏省中医药局二○○七年九月十三日附件:江苏省中医示范专科建设标准及考核细则(试行)说明:[目的]:按照中医的特点和规律,建成一批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队伍结构合理、科室规模适度、管理水平先进、医德高医风好、名副其实的中医医院示范专科,为全省中医专科发展提供模式与经验,带动全省中医专科的建设与提高。
[选择]一、已经达到省中医重点临床专科建设标准;二、被列为或已完成全国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名单的专科;三、虽不属上述二项,但专家评审意见一致认为存在巨大发展潜能的某些专科。
卫生院、村卫生室中医考评标准
3
2、未开展单病种限价扣3分,每少1病种扣1.5分,收费不合理酌情扣分。
3、建立鼓励二、三级中医医疗机构有关在职及退休中医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兼职服务的制度。
2
3、无建立鼓励在职及退休中医人员兼职的有关制度扣2分,未聘用以上人员扣1分。
3、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培训、在职教育和学术交流,提高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学历层次和实际工作能力,每5年参加进修学习时间6个月以上。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达到每年25分以上。
4
3、抽查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进修记录和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情况,进修时间每少1个月扣1分,每人每少10学分扣1分。
三、
科室设置与功能
(15分)
11
实地检查基本设施配备情况,物品每少一件扣0.5分。
七、
中医
服务
(26分)
1、在门诊、出诊、家庭病床等工作中运用中医理论辨证论治处理社区的党见病、多发病、慢性病。中医门诊量占门诊总量的30%以上,中医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30%以上。
6
1、抽查门诊、住院病历,未运用中医药理论开展工作扣2分,现场提问中医药基础理论知识,回答不出扣2分,回答不完整每处扣1分。中医门诊量及业务收入达不到要求者每降低5%扣1分,扣完为止。
3、门诊病历、处方及各类登记书写规范,处方合格率和门诊病历书写合格率达95%以上,做到门诊有登记、用药有处方、收费有发票、出诊有记录。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范落实到位。
8
3、抽查近1个月的处方和门诊病历,合格率每降低1%扣0.5分;门诊登记、处方、发票和出诊记录,每少1项扣1分,记录不全每面扣0.5分;未建立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范扣2分,落实不到位,酌情扣分。
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中医药局•【公布日期】2012.08.31•【字号】苏中医政[2012]59号•【施行日期】2012.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中医政〔2012〕59号)各市卫生局: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切实提高农村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决定在全省开展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建设工作。
现将《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中医药局2012年8月31日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09〕7号)和《省政府关于“十二五”时期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2〕90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建设,切实提高农村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通过项目实施,建设一批中医药特色鲜明、临床疗效显著、服务手段多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省级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
通过示范中医科的建设,以点带面,切实提升乡镇卫生院中医科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促进我省农村中医药工作的发展,不断满足广大基层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二、项目实施范围和规模(一)实施范围全省所有乡镇卫生院。
(二)建设规模计划到2015年,在全省建成150个省级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
三、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一)申报条件对照《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建设标准和评分细则(修订)》(以下简称《建设标准》,见附件1),基本符合或经过建设能够达到要求的乡镇卫生院中医科。
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开展第一批省综合医院示范中医科建设单位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开展第一批省综合医院示范中医科建设单位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中医药局•【公布日期】2012.12.13•【字号】苏中医政[2012]89号•【施行日期】2012.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开展第一批省综合医院示范中医科建设单位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苏中医政〔2012〕89号)各有关单位:为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提高中医药整体发展水平,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中医药局于2009年起组织开展了江苏省综合(专科)医院示范中医科创建活动。
项目首批共确定20家建设单位,目前已有13家建设单位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并先后获得“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称号。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为确保建设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决定对第一批7家尚未接受验收的单位开展集中考核。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验收形式采取会议集中考核验收,包括听取工作汇报、专家提问和专家评议三个环节,具体内容如下:1.工作汇报:由科室负责人按照《江苏省综合(专科)医院示范中医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苏中医政〔2009〕20号、苏财社〔2009〕60号)要求,对照《江苏省综合(专科)医院示范中医科建设标准和考评细则(试行)》,介绍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包括建设期内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不足和发展方向),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
2.专家提问:考核验收专家根据建设标准和考评细则及建设单位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针对性提问,科室负责人进行答辩,时间不超过15分钟。
3.专家评议:考核验收专家依据工作开展总体情况进行评议,完成考核打分表,并形成终期评估意见。
4.考核验收意见不在考核会现场公布,会后将反馈给建设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
二、考核验收时间2012年12月18日,具体时间和顺序见附件。
三、考核验收地点江苏议事园酒店主楼五楼吴越厅(南京市中山北路81号)。
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
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
一、科室设置
(一)中医科作为乡镇卫生院一级临床科室独立设置。
(二)无床型卫生院设立1个以上中医诊室;有床型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设立1个以上中医诊室和1个以上中医康复治疗室。
(三)设置中药房,配置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规定品种在内的中成药和中药饮片。
二、人员
(一)中医人员和中药人员总编制根据乡镇卫生院编制意见确定。
(二)每个中医诊室至少配备2名中医类别医师,每个中医康复治疗室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
(三)负责中药房的药剂人员应当为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中药人员,或具有丰富中药饮片鉴别经验的中药人员。
三、医疗用房
(一)每中医诊室净使用面积不低于乡镇卫生院每诊室平均净使用面积。
(二)中药房面积应当与乡镇卫生院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
四、设备配备
(一)基本设备: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温度计、治疗推车、电冰箱、计算机等。
(二)中医设备:针灸器具、火罐、电针仪、艾灸仪、智能通络治疗仪、颈腰椎牵引设备、中药熏蒸设备、TDP神灯、中药雾化吸入等设备。
(三)设置中医康复治疗室的,应配备针灸治疗床、推拿治疗床等设备。
(四)根据专科业务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专科诊疗设备。
(五)中药房设备:中药饮片柜(药斗)、药架(药品柜)、调剂台、药戥、电子秤、小型粉碎机、小型切片机、小型炒药机、消毒锅、标准筛、煎药机、包装机、冷藏柜。
五、执行中医药行业标准规范,并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民族地区乡镇卫生院民族医科参照本《基本标准》执行。
江苏省示范村卫生室评估标准 试行
2
20 能够提供4种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
查看门诊记录,少提供1种中医药服务扣0.5分 。
2
六、行政管理
12
21
实行乡镇卫生院领办村卫生室,法人代表由卫生院长担任。具体做到:人员、药械、 业务、财务、考核等统一管理。
查阅有关资料及实地查看,法人代表未由卫生 院长担任、人员未实行统一聘用不得分,其余 一项未做到扣1分。
五、服务提供
分值
10 3 4
3 12
16
根据村卫生室功能定位提供适宜的基本医疗服务,建立起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制度, 查看门诊记录及转诊记录,存在推诿患者情况
对超出诊治能力的及时办理转诊。
扣1分,未按要求执行转诊扣1分。
3
17
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服务人口签约率不低于80%。配合乡镇卫生院做好健康 查看有关文件及签约记录,签约率每降低5%扣
实地查看,一项未做到扣1分。
3
12
规范建立新农合、医生工作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药品监管、在线会诊及培训等信 实地查看,缺少一项系统扣1分,未与区域信
息系统,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息平台互联互通扣1分。
3
பைடு நூலகம்
第1页
得分
序号
评估内容
评估方法
四、人员配备
13
按照服务人口1-1.2‰比例配备工作人员;年龄结构合理,45岁以下人员比例达到 实地查看,未按比例配备人员扣1分,年龄结
机构选址不合理不得分。
分值
12 2
2
3 原则上房屋产权划归乡镇卫生院所有,房屋用地由村民委员会无偿提供。
查阅相关证明资料,未做到不得分。
3
4 按照“乡镇(涉农街道)名+村识别名+村卫生室”统一规则命名。 5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村卫生室为唯一名称。 二、基础设施
江苏省示范村卫生室评估标准 试行
3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执行统一的村卫生室规章制度、票据、医疗文书、台账资料、工作服、床单被套等制
22 作样式。严格执行处方管理、抗生素使用、消毒隔离、医疗废弃物处置等医疗服务规 实地查看,一项未做到扣0.5分。
3
范。实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统一的电子票据和处方笺。
23 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 实地查看,一项未做到扣0.5分。
五、服务提供
分值
10 3 4
3 12
16
根据村卫生室功能定位提供适宜的基本医疗服务,建立起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制度, 查看门诊记录及转诊记录,存在推诿患者情况
对超出诊治能力的及时办理转诊。
扣1分,未按要求执行转诊扣1分。
3
17
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服务人口签约率不低于80%。配合乡镇卫生院做好健康 查看有关文件及签约记录,签约率每降低5%扣
2
20 能够提供4种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
查看门诊记录,少提供1种中医药服务扣0.5分 。
2
六、行政管理
12
21
实行乡镇卫生院领办村卫生室,法人代表由卫生院长担任。具体做到:人员、药械、 业务、财务、考核等统一管理。
查阅有关资料及实地查看,法人代表未由卫生 院长担任、人员未实行统一聘用不得分,其余 一项未做到扣1分。
50%。
构不合理扣2分。
14
至少配备1名执业(助理)医师、1名执业护士(或女乡村医生)。有条件的地区,医 查阅有关资料及实地查看,少配1人扣1分,无
护执业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纳入事业编制人员扣1分。
15
执业人员均达到中专以上学历水平,从事医防服务人员至少有1人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
《江苏省示范乡镇卫生院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
(三)预防保健部
32
预防保健部处于院内独立小区,有独立的健康人群通道,做到健康人群与疾病患者管理及服务分离。
实地查看,一项未做到扣5分。
10
33
设立健康教育室、疾病控制室、接种登记室、免疫接种室、接种留观室、妇女保健室、儿童保健室、健康档案室、疫情与卫生应急值班室,流程布局合理。
实地查看,一项未做到扣5分。
实地查看,一项未做到扣5分。
10
10
地面平整光洁,儿童保健室、免疫门诊、康复室等采用pvc或板材非刚性材料铺垫,手术间、产房墙面采用易清洗、消毒的材料。
实地查看,一项未做到扣5分。
10
11
急诊室、抢救室紧邻设置,均设在交通便捷处;急诊室有便于识别的醒目标牌,夜间有指示灯;抢救室基本抢救设备完备,药品齐全。
实地查看,一项未做到扣5分。
10
12
上墙公布本院卫技人员基本情况,包括执业资质、职称、技术专长等信息。
实地查看,一项未做到扣3分。
5
13
各类管理制度规范上墙,视觉美观。设立群众意见投诉箱。
实地查看,一项未做到扣3分。
5
14
基本医疗设备齐全,符合《江苏省乡镇卫生院基本设备装备参考标准》。
实地查看,缺一项设备扣3分。
10
34
健康教育室使用面积≥30平方米,能安排不少于10人授课活动的桌椅设施,配有电视机、DVD等健教设备。
实地查看,一项未做到扣5分。
10
35
免疫接种室分类设室(或一苗一隔),使用面积≥50平方米,配有冷链设备,达到预防接种门诊要求。
实地查看,一项未做到扣5分。
10
36
妇女保健室、儿童保健室使用面积均≥20平方米。
江苏省中医科建设标准
卫生院建设规划中有中医药内容。中医科建设工作在年度计划和总结中得到体现。
2
查阅卫生院建设规划,查阅工作计划和总结。
无中医药内容扣2分。内容不具体扣1分。
4
卫生院建立按照中医药工作质量和数量相结合的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和考核制度。有鼓励非药物疗法、中药饮片使用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激励措施。
3
查阅相关文件、统计报表。
20
中药房药剂人员应当为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中药人员,或具有丰富中药饮片鉴别经验的中药人员
2
查阅档案,实地检查。
中药人员不符合规定不得分。
21
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获得继续医学教育Ⅱ类及以上学分,中级以上不少于25分,初级不少于15分。45岁以下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近5年参加进修学习的时间应在6个月以上。
附件1:江苏省乡镇卫生源自示范中医科建设标准与评分细则(试行)
项目
序号
建设标准
分值
评价方法和评分标准
得分
扣分原因
组织管理(10分)
1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卫生院要制定对中医科室发展的扶持政策,加大对中医科的投入,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中医科建设并逐年增加。
4
查阅统计资料和实地查看,抽查20种饮片、20种成药。
中药房面积,每少10%扣1分。
配备的中药配药器具每缺1项扣0.5分。
中药饮片数量每少10种扣1分,中成药每少10种扣1分。
每出现1种伪劣药品扣1分。
9
中药库面积>20m2,配有药架、药桶、温湿度计、空调等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设备;药库分区标识清晰,药品排列整齐,房屋通风、干燥、避光。
乡级医疗中心中医药服务评估标准
乡级医疗中心中医药服务评估标准一、前言为了提升乡级医疗中心中医药服务质量,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服务规范》及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本评估标准。
本标准旨在为乡级医疗中心提供中医药服务评估依据,规范中医药服务行为,提高中医药服务效果,保障患者权益。
二、评估范围与对象本评估标准适用于我国乡级医疗中心提供的中医药服务。
三、评估内容3.1 中医药服务设施与条件- 是否有独立的中医药服务区- 中医药服务区面积是否符合要求- 中医药服务设备是否齐全、功能正常- 中医药服务用品是否符合卫生要求3.2 中医药服务人员- 中医药人员数量是否满足需求- 中医药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规定- 中医药人员培训与继续教育情况- 中医药人员服务态度与技能水平3.3 中医药服务项目与质量- 是否提供中医药诊疗项目- 中医药诊疗项目质量是否达到规定标准- 中医药治疗效果评估- 中医药服务流程是否规范3.4 中医药服务管理制度与执行情况- 是否有完善的中医药服务管理制度- 中医药服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评估- 患者满意度调查与改进措施- 中医药服务风险控制与应急预案四、评估方法与程序4.1 现场评估- 中医药服务区环境与设施检查- 中医药人员资质与培训资料审查- 服务项目与质量的现场观察与评估- 患者满意度调查4.2 资料审查- 中医药服务管理制度与执行情况审查- 中医药服务记录与病例分析- 中医药服务效果统计与分析4.3 评估结果判定与反馈- 综合评估得分判定- 评估结果反馈与整改要求- 整改验收与复评五、评估周期与时间- 首次评估周期为两年- 首次评估时间由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整改期为三个月,复评时间由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六、附则- 本评估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评估标准解释权归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 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评估标准进行修订与完善{content}。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确定2011年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建设单位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确定2011年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
建设单位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中医政[2011]79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11.12.31
【实施日期】2011.12.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确定2011年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建设单位的通知
(苏中医政〔2011〕79号)
各市卫生局:
根据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关于开展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中医政〔2011〕64号)要求,经组织遴选和审核,确定南京市溧水县柘塘中心卫生院等30家单位为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建设单位(名单见附件)。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
建设期满或自评达到建设标准,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提请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验收。
1 / 1。
江苏省综合(专科)医院示范中医科建设标准和考评细则(试
3.诊疗水平
3.1实行中、西医双重诊疗判断,诊断准确率达到相应级别甲等中医医院的要求
20
随机抽查出院病历10份:未实行中、西医双重诊断,每1份扣2分,出院病案的出院诊断准确率未达相应级别甲等中医医院要求扣10分
3.2中医证候准确率≥90%
20
随机抽查出院病历10份:每下降1%扣2分
15
现场调查、查阅有关技术文档:大型数据库技术平台不符合要求不得分;部分符合要求,每1项不足,扣5分
1.2医务人员100%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
15
现场随机抽考5名医务人员:每下降1%扣2分
2.学科网络
2.1建立本学科网站或网页,及时提供本专科领域的有关信息
20
实地查看:未建立本学科网站或网页不得分;界面层次不分明,内容不丰富,不能定期维护、更新扣5~15分,提供有关信息有困难酌扣3—5分
4.1在把握学科前沿动态、制定建设规划、明确研究思路、确定研究课题等方面,充分发挥老中医专家业务指导作用
20
查阅相关资料:未发挥本专科老中医专家的业务指导作用不得分;作用发挥不充分扣10分
5.学科带头人
5.1年龄在60岁以下,具有中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省级以上相关专业学会或学术期刊担任职务,在国内该学科中享有一定知名度
30
查阅论文复印件:少1篇扣5分,少一篇核心期刊扣10分
4.科技成果
4.1近三年已鉴定通过的中医药科研成果或开展新技术应用与中医药有机结合项目≥2项
30
查阅成果鉴定证书和新技术、新业务工作记录:科研成果或引进的新技术、新项目少1项扣15分,
5.继续教育
5.1全体人员每年均达到有关规定要求,在职医师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达标率100%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确认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名单的通知-苏中医政[2012]48号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确认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名单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确认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名单的通知(苏中医政〔2012〕48号)各市卫生局: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在2011年遴选确定了一批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建设单位。
按照建设计划,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于近期对建设单位组织开展了实地考核评估。
根据检查结果,经对照《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建设标准》要求,现决定确认溧水县柘塘中心卫生院中医科等30家单位为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
希望被命名单位珍惜荣誉,认真总结经验,巩固创建成果,不断探索中医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充分发挥作用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机制,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进基层中医药工作的发展,更好地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中医药服务。
二○一二年七月三日附件: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名单南京市:浦口区桥林中心卫生院六合区东沟中医院溧水县柘塘中心卫生院高淳县东坝中心卫生院无锡市:江阴市顾山卫生院江阴市云亭卫生院徐州市:邳州市宿羊山卫生院铜山区汉王镇卫生院常州市:金坛市儒林卫生院溧阳市戴埠镇卫生院武进区横林人民医院新北区薛家镇卫生院苏州市:张家港市凤凰镇医院昆山市周市人民医院昆山市周庄人民医院吴江市同里镇卫生院南通市:如皋市第四人民医院如东县栟茶镇中心卫生院连云港:灌南县五队中心卫生院淮安市:盱眙县马坝中心卫生院盐城市:东台市安丰中心卫生院射阳县陈洋中心卫生院射阳县盘湾中心卫生院阜宁县第二人民医院扬州市:高邮市汉留镇卫生院江都区大桥中心卫生院镇江市:丹阳市司徒镇卫生院扬中市新坝中心卫生院泰州市:兴化市戴窑镇中心卫生院靖江市马桥镇马桥卫生院——结束——。
江苏省中医重点专科建设标准及考核细则
每1人不符合要求,扣2分
15
30、
建设期间举办省级及以上接着教育工程≥1个
查阅建设期间接着教育工程批文、工程号及活动记录和相关资料:未举办省级以上接着教育工程,不得分
10
31、
三年接收进修人员〔每人每次进修时刻≥3月〕很多于3名,
查阅建设期间进修人员登记表:每少1名再扣2分
科研方向不稳定,扣15分;研究没有持续深进,扣10分;研究方向无省级以上科研课题支撑,扣10。
10
24、
至少有省局级以上〔含省局级〕在研课题1项
无在研课题扣15分;有课题,不符合要求,扣10分
15
25、
引进的新技术、新工程很多于2项
建设期间未引进新技术、新工程,不得分;引进的新技术、新工程每少1项,扣5分
10
病床使用率到达90%以上
查阅医院统计资料:
没有到达90%,每落低1%,扣1分。
10
平均住院日低于同级中医医院同一病种平均住院天数,并逐年落低
查阅医院统计资料:
高于同级中医医院同一病种平均住院天数,扣2分;考核年度较前一年度,每多1天〔缺乏1天的按四舍五进计算〕,加扣2分。
10
查阅医院统计资料、科室资料、病历及其他相关资料:
抽查出院病历50份、门诊病历30份、门诊1天处方:
门诊、病房每落低5%,扣5分。
40
8、
研究制定诊疗标准,突出中医药诊疗方法的综合运用
查阅医院及科室资料:
未制定诊疗标准或未围绕重点病种制定诊疗标准,不得分;在诊疗标准中,特殊是重点病种的诊疗标准中综合运用中医药诊疗方法不突出,每一个诊疗标准扣10分。
10
12.3对民间具有一定科学和有用价值的方药、诊疗经验和方法进行收集、整理、提高、应用。
基层医疗机构示范(精品)中医馆建设标准
1.7
中药饮片煎煮
2
实地检查,查阅相关资料。
遵照《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设置中药煎药室。面积叁10m2,分区合理(设储藏(药)、准备、煎煮、清洗等功能区),环境符合要求(宽敞、明亮、通风、整洁、易清洁),设施设备符合要求(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储药设施、冷藏设施以及量杯(筒)、过滤装置、计时器、贮药容器、药瓶架等)。一项未达标扣0.5分,扣完2分即止。
6.3
煎药室管理
1
实地检查,查阅相关资料。
煎药室在适宜位置张挂工作制度、设备标准化操作程序(SoP)、消毒隔离制度。无相应的制度或操作规范,扣1分。若由上级中医医院或药品经营企业提供中药饮片代煎、代送服务,需提供质控资料(品控、配送交接记录等),无质控记录扣1分,质控记录不齐全扣0.5分。
6.4
考核评价
建有区级及以上名中医工作室,且名中医每月坐诊、带教服务不少于2个半天。未达标不得分。
7.5
中医特色技术
2
实地检查。
引进、培育及推广应用中医特色技术不少于1项。
1.标注★的Biblioteka 力2.评审结果三E评定为“示范t
示为核心指标,核心指标须全部合格。
)5分(含加分项)且全部核心指标合格,中医馆”。
评定为“精
品中医馆”;评审结果三95分(含加分项)且全部核心指标合格,
3.5
中医优势专科(专病)
4
实地检查,查阅相关资料。
获区县级及以上中医特色(重点)专科(专病)或中医优质专科(专病)建设项目三1个,并按规定开展建设(有符合本机构实际的中医专病诊疗方案、特色中医药疗法等)。未获得项目扣4分,未按规定开展建设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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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建设规划中有中医药内容。中医科建设工作在年度计划和总结中得到体现。
2
查阅卫生院建设规划,查阅工作计划和总结。
无中医药内容扣2分。内容不具体扣1分。
4
卫生院建立按照中医药工作质量和数量相结合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制度。有鼓励使用中医非药物疗法和中药饮片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激励措施。
3
查阅相关文件、统计报表。
宣传工作每缺1项次扣1分,有开展但资料不完整每项次扣0.5分。
居民知晓率和满意率每降低1%扣0.5分。
14
运用包括针灸、推拿、火罐、敷贴、刮痧、熏洗、穴位注射、热熨等6种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包括中医康复在内的具有中医药特色的诊疗服务。
5
实地了解,随机抽查2名中医师实际操作中医药适宜技术。
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每少1种扣1分。操作不规范每人项扣0合格率100%。
3
检查保健方案和实施情况,询问孕产妇保健人员。
无方案扣2分,有方案未实施扣1分。
中医药未参与孕产妇保健扣1分。
24
开展5种以上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中医药防治一体化的服务,运用中医理论和技术,参与健康指导和行为干预。把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内容纳入居民健康档案。
3
查阅卫生院慢性病一体化防治方案。
无方案扣2分;有方案但未实际开展防治工作扣1分。
人才队伍(20分)
18
中医药从业人员应具有相应资质,并符合相关规定。
2
查阅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
有1人不符合要求扣1分。
19
应配备类别、层次和数量适宜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至少有2名中级以上职称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10
查阅名册。
无中医药人员不得分,每少1名中级以上职称中医执业医师扣5分。中医药人员比例每少1%扣2分。
4
查阅统计资料和实地查看,抽查20种饮片、20种成药。
中药房面积,每少10%扣1分。
配备的中药配药器具每缺1项扣0.5分。
中药饮片数量每少10种扣1分,中成药每少10种扣1分。
每出现1种伪劣药品扣1分。
9
中药库面积>20m2,配有药架、药桶、温湿度计、空调等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设备;药库分区标识清晰,药品排列整齐,房屋通风、干燥、避光。
10
随机抽取一年中4个季度各一周门诊日志或挂号记录统计,查阅住院病案。
中医门诊人次占全院门诊人次比例每降低1%扣1分。
参与治疗率每降低1%扣1分。
13
中医优势病种不少于2种。优势病种门诊量占中医科门诊量的10%以上。
8
查阅门诊日志,实地了解中医特色专病开展情况。
优势病种,每少一种扣2分。
优势病种门诊量占中医科门诊量比例每少1%扣2分。
无考核机制、有激励措施的不得分。有机制和措施但未落实的扣2分。
5
认真执行将中医药服务项目、中药品种纳入新农合报销补偿范围,提高报销补偿比例,降低起付线的相关政策,引导参合农村居民选择应用中医药服务。
2
查阅统计报表。
根据政策执行情况酌情扣分。
科室设置(20分)
6
中医科作为一级临床科室独立设置。设立2个以上中医二级诊室,并集中设置,在装修装饰上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20
中药房有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并符合上岗规定。
2
查阅档案,实地检查。
无中药专业技术人员或不符合规定不得分。
21
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都要参加医学继续教育,并获得Ⅱ类及以上继续教育学分。45岁以下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近5年参加进修学习的时间不少于5个月以上。
3
查阅进修学习结业证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表。
1
实地查看。
中药库面积每少10%扣0.5分。
药库管理不符合要求,每项扣0.5分。
10
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中药煎药室面积>8m2,配有药架、操作台、中药煎药机、冰箱、药桶等设备,为群众提供中药代煎服务。
1
实地查看,查阅中药代煎服务记录。
未设煎药室不得分。煎药室面积不达标扣0.5分;无代煎服务记录扣0.5分。
每有1人项不符合扣1分。
22
开展对村卫生室的中医药技术指导、业务管理和对乡村医生的培训,使每个村至少有一名中医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
3
查阅培训记录,抽查2个村卫生室。
未开展培训工作不得分;开展培训工作但乡村医生不能较好掌握中医药知识的扣 2分。
预防保健(10分)
23
制定有中医药内容的适合辖区内老年人、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以及亚健康人群的保健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和孕产妇保健中医药知识咨询及指导。
6
随机抽取一年中4个季度各一周处方。
中药饮片处方占比例每下降1%扣0.5分;处方合格率每降低1%,扣0.5分。
16
中医门诊病历书写合格率达90%以上。
3
随机抽取门诊病历10份以上,合格率每降低1%扣0.5分。
17
区域外就诊患者比例大于10%
5
检查统计资料、就诊登记本。
区域外患者比例每降低1%扣1分。
8
查阅统计资料和实地检查。
中医科室未独立设置不得分。诊室设置数量不达标的扣4分,诊室未集中设置的扣2分,装修装饰上未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的扣2分。
7
中医诊疗区域总面积>80m2,常用中医诊疗设备配置不少于10种。
6
实地查看。
中医诊疗区域总面积每少10%扣2分。常用中医诊疗设备每少1种扣2分。
8
设置中药房,并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房面积>15m2,配备中药饮片柜(药斗)、药架(药品柜)、调剂台、药戥、电子秤、小型粉碎机、切片机等,配备中药饮片不少于350种,中成药不少于100种,且药品质量良好,满足临床用药需求。严格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严格中药饮片、中成药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中医药相关标准规范。
医疗服务(40分)
11
中医科室应制定科室管理的规章制度,实行人员岗位责任制。认真执行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规范。
3
查阅科室工作制度、操作规程。随机抽取医生、护士各1人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的熟悉程度。
未制定不得分,有制定但执行情况较差扣2分。
12
提供基本的中医医疗服务,在门诊、病房、出诊等工作中运用中医理论诊治常见病、多发病。中医门诊人次占全院门诊人次20%以上,住院病人中医药参与治疗率达到20%以上。
居民健康档案未体现中医药内容扣1分。
25
运用多种形式宣传中医药防病、保健知识,向辖区群众提供有中医药内容的健康教育;每个乡镇卫生院每年提供不少于12次的中医宣教活动且资料完备。农村居民对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5%。
4
查阅中医药科普宣传资料,调查辖区居民20人。
2
听取汇报,查阅相关文件和经费支出凭证等资料。
无对中医科室的扶持政策扣1分,有扶持政策但不具体或不落实扣0.5分。
未安排专项经费扣1分,安排专项经费但未逐年增加扣0.5分。
2
有1名院领导分管中医工作,分管领导熟悉中医政策、法规和中医科室建设情况。
1
查阅文件,了解院领导分工情况,访谈分管领导。
无分管领导或分管领导不熟悉情况的不得分。
江苏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建设标准与评分细则(修订版)
项目
序号
建设标准
分值
评价方法和评分标准
组织管理(10分)
1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卫生院要制定对中医科室发展的扶持政策,加大对中医科的投入,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中医科建设并逐年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