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最新国有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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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独资公司章程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1条国有独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以国有资产为主要投资者,根据法律、法规设立,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2条公司的名称为XXX国有独资公司,简称“XXX公司”。

第3条公司的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第4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合作、资本运作、股权参与、投资管理等。

第5条公司依法享有经济收益,依法承担经济风险。

公司的盈余可由扣除法定储备、提取公益金和其他资金后,由股东自主支配。

第6条公司的出资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享有相应的权益。

第二章董事会第7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董事的任职期限为3年,可连选连任一次。

第8条董事会的职权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业务规划、审议并批准重大决策事项、监督公司经营管理、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等。

第9条董事会由一名董事长领导,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监事会第10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

监事的任职期限为3年,可连选连任一次。

第11条监事会的职权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监督董事会的决策和执行情况、审查公司的财务状况、监督公司的管理行为是否合法合规等。

第12条监事会由一名监事会主席领导,监事会主席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13条公司的经营管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依法进行经营活动,履行相关义务。

第14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

第15条公司应定期向股东报告经营情况,接受监事会和股东的监督。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16条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财务法规进行账务处理和财务报告,并接受审计机构的审计。

第17条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家财政部门缴纳企业所得税,并进行相应的税务申报。

第六章业务合作第18条公司可与其他企业、机构、个人进行经济合作,开展合作项目、共同投资等。

第19条公司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应经董事会或授权部门的审批后签署。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经营行为,保障出资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是市政府或部门决定设立的市属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为公司的出资人(或“受市政府委托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享有所有者各项权利。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

公司登记地址:××××,邮政编码:×××。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行为和其他活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遵守市政府和市国资委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市国资委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不得损害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公司是国有独资企业,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亿元,出资方式×××,出资期限×××。

第四章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六条公司不设立股东会。

市国资委作为出资人,行使股东会职权,依法享有以下权利:(一)批准公司的章程及章程修改方案;(二)依照法定程序任免(或建议任免)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决定董事、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三)建立公司负责人业绩考核制度,与公司董事会签订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并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负责人进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四)审核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五)审核、审批公司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等重大事项报告,审核公司重大投资、融资计划;(六)审核公司财务预算报告,审批公司财务决算报告,以及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的报告;(七)批准增减注册资本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八)决定与审核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方案,按有关规定批准不良资产处置方案;(九)审核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并报市政府批准;(十)审核公司所属子公司调整、合并、分立、解散方案;(十一)审批公司投资、担保项目,并监督实施;(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经营行为,保障出资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是市政府或部门决定设立的市属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为公司的出资人(或“受市政府委托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享有所有者各项权利。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

公司登记地址:××××,邮政编码:×××。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行为和其他活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遵守市政府和市国资委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市国资委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不得损害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公司是国有独资企业,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章程对公司、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具有约束力。

第七条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经营班子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市国资委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含公司子公司)兼任职务。

第八条董事长(或总经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在境内外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

第十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成立党组织。

党组织在公司中处于政治核心地位,发挥政治领导作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管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公司应服从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管理活动,接受有关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范本一、公司名称国有独资公司的名称应当明确反映其国有独资的属性,具有鲜明的特色和辨识度。

二、公司组织形式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独立承担债务,公司财产为公司所有,股东不负有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三、公司的经营范围国有独资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遵循市场经济原则,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四、公司的注册资本国有独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和发展需求进行相应调整。

五、公司的股权结构国有独资公司的股权结构为国有独资,国家作为唯一股东全额认缴注册资本,享有相应的权益和义务。

六、公司的董事会1. 董事会是国有独资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董事组成,其中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

董事会成员由国家任命,任期届满后可以连任。

2. 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决策事项需经过董事会的讨论和表决,采取多数通过原则。

3.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发展策略和重大决策进行审议和决定。

七、公司的监事会1. 监事会是国有独资公司的监督机构,由监事组成,其中包括监事长和监事。

监事会成员由国家任命,任期届满后可以连任。

2. 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对董事会的决策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 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监事会会议,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议和监督。

八、公司的经营管理1. 公司的经营管理应当遵循市场经济原则,依法合规经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和财务合规。

3. 公司应当注重员工的培训和发展,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九、公司的财务管理1. 公司应当按照国家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进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2. 公司应当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向国家主管部门和股东报告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3. 公司应当依法纳税,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

2021年最新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参考范本

2021年最新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参考范本

(国有独资公司)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第三条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章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及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名称为:。

(注:公司名称应当经公司登记机关预先核准。

)第五条公司住所:;邮政编码:。

(注:1、住所应当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并与公司住所证明的记载一致。

公司住所只能有一个。

2、地方人民政府对“一照多址”有具体规定的,且公司决定不采用办理分支机构登记的方式在住所以外增设经营场所的,曾设的经营场所应记载于本条,记载于本条,记载方式如下:经营场所1:;经营场所2:;……)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1、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2、经营范围涉及《XX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所列事项的,应当按照相关批准文件、证件表述;批准文件、证件没有表述或者表述不规范的,参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

不涉及上述事项的,参照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参考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表述。

)第七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注:营业期限也可以是“年”或者“至年月日”,按需选择其一并修改本条。

采用上述方式记载营业期限的,营业期限届满后公司需存续的,应当在营业期限届满前修改本条,并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注:1、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应当将本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已实缴。

”2、公司设立时或减少注册资本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注册资本数额不得低于其规定的最低限额。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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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独资公司章程范本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国有独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名称为XXXX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投资设立的法人独立经济实体。

第二条公司的注册地址为XXXXXX。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XXXXX。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无限期。

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XXXX。

第六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公司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任命。

第七条公司的业务主管部门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第八条公司的工作语言为中文。

第九条公司的总部设在注册地址,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设立办事处、分公司。

第二章公司治理第十条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和其他机构,实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第十一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由公司董事长任主席,其他董事为执行成员。

第十二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董事会履行职责和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保护国有资产,由监事长任主席,其他监事为执行成员。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内部机构,如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通过内部机构分工合作,提高企业管理效率。

第三章公司股东权益第十五条公司以国有资产为股本,国有资产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

第十六条公司具有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权益,包括权益保护、收益分配、参与决策等。

第四章公司经营管理第十七条公司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商业道德规范,保护环境、保障员工权益。

第十八条公司依法纳税,按照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金。

第十九条公司必须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第五章公司财务与审计第二十条公司财务管理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年度财务审计,并报告国家有关部门。

第六章公司变更、解散与清算第二十二条公司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生效。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经营行为,保障出资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是市政府或部门决定设立的市属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为公司的出资人(或“受市政府委托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享有所有者各项权利。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

公司登记地址:××××,邮政编码:×××。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行为和其他活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遵守市政府和市国资委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市国资委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不得损害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公司是国有独资企业,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章程对公司、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具有约束力。

第七条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经营班子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市国资委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含公司子公司)兼任职务。

第八条董事长(或总经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在境内外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

第十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成立党组织。

党组织在公司中处于政治核心地位,发挥政治领导作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管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公司应服从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管理活动,接受有关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示范文本)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示范文本)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国有独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依照中国法律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享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权利。

第二条公司的名称为(具体填写公司名称),注册地址为(具体填写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包括(具体填写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是按照国家的规划、方针政策,发挥国有资本在市场经济中的主导作用,推动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同时注重社会责任的履行。

第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具体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担任。

第二章公司资本与所有权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具体填写注册资本金额)元整,资本由国家财政拨款等方式形成。

第六条公司的所有权属于国家,由国务院国资委行使出资人职责。

第七条公司的利润归国家所有,用于国家或地方财政支出,公司不得私分利润。

第三章公司治理结构第八条公司设有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实行董事监事制。

第九条董事会由股东代表和公司内部职工代表组成,并选举产生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第十条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并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

第十一条经营管理层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并设置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位。

第四章公司经营决策第十二条公司经营决策实行合议决策制度,董事会作为公司的决策机构,负责重大经营决策。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依法履行国家有关行政许可、备案程序和规定,规范经营行为。

第五章公司财务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财务报告和经济效益评估。

第十五条公司的财务收支均应当遵守国家财务预算制度,接受财政部门监督。

第六章公司社会责任第十六条公司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可持续发展,关注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对员工的人身权益和劳动权益予以保护。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及时公开经营状况、财务信息和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章公司章程修改和解散第十九条公司章程的修改应当经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

公司法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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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模板一、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为(填写公司名称),简称为(填写简称)。

公司名称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不得与已注册的公司名称重复。

二、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填写注册资本金额)人民币,分为(填写注册资本币种)(填写注册资本金额)股。

每股面值为(填写每股面值金额)人民币。

三、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填写经营范围1)2. (填写经营范围2)3. (填写经营范围3)...四、公司机构1. 董事会(1)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填写董事会成员人数)名董事组成。

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填写任期年限)年。

(2)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填写董事会会议次数)次会议,由董事会主席主持。

董事会会议决议需经过半数以上董事的同意方可生效。

(3)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a. 审议并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b. 选聘和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c. 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预算;d. 监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 监事会(1)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填写监事会成员人数)名监事组成。

监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填写任期年限)年。

(2)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填写监事会会议次数)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

监事会会议决议需经过半数以上监事的同意方可生效。

(3)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a. 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合规;b. 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c. 提出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建议;d. 对公司的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公司财务管理1. 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年度编制财务报表,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报送相关部门。

2. 公司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状况的真实、准确和合规。

3.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流程。

六、公司股东权益1. 公司股东享有按照持股比例分享公司利润的权益。

2. 公司股东享有按照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的权益。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本公司名称为国有独资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法定代表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由公司股东会聘任。

第三条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融资、资产管理、财务会计、人力资源管理等业务。

第四条公司总部本公司总部设在公司登记地。

第二章股权第五条股权的组成本公司的全部股权为国有股权,由国务院直接出资或出资法人(以下简称出资法人)投资设立。

第六条股权登记本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出资情况,进行股权登记。

出资法人应当提供与投资数额相当的资金或者实物。

股份发行期间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发行。

第七条股利和分红本公司出资股东应享有按照其出资比例分配本公司盈利的权利。

公司全年的净利润应当按照以下顺序分配:1.弥补以往年度亏损;2.提取法定公积金;3.按照出资比例分配股利。

除非公司给出充分的理由,否则应当每年分配股息。

分配股息时应当将股息从公司的累计净利润中分配。

第三章董事会第八条董事会的职权本公司设立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事项和投资方案;2.决定公司的财务预算和决算,并提请股东会审议;3.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程;4.选举和罢免董事长、副董事长和总经理,并决定其报酬;5.决定公司的人事及相关事项。

第九条董事会的组成及任期本公司的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三名。

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应当由股东会选举并报董事会备案。

董事会委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并根据公司规模和业务情况决定是否设立副总经理人选。

董事会委员的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一次。

第十条董事会的召开本公司董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临时需要召开的,须由董事长召集。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应当提前十五天通知与会董事,会议不得以个别董事不知道会议时间为由行使否决权。

第十一条董事会的决议董事会的决议应当经过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范本以下是一个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范本: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属性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公司的注册地为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目标公司的目标是稳定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推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为国家经济增长做出贡献。

第二章股权结构第五条股权归属公司股权全部归国家所有。

第六条股东会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东会为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职责为审议并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股东代表国务院或者授权的部门为公司的股东代表,行使股东权利。

第三章组织架构第八条公司组织架构公司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时设立总经理。

第九条董事会公司的董事会由董事长和董事组成。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

第十条监事会公司的监事会由监事组成,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资产情况,保护国家利益。

第十一条总经理公司设立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

总经理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

第四章经营范围第十二条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财务报告和审计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制财务报告,并委托独立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第十四条利润分配公司的利润分配应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六章公司章程的修改和解释第十五条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章程的修改须经股东会通过,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备案。

第十六条公司章程的解释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归股东会。

第七章附则本章程自公司注册登记机关登记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注:以上内容仅作参考,具体公司章程的起草还需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和确认。

)。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运作和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国有独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名称为:×××公司。

第三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万元,公司的总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公司依法享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权利,对外具有独立的经营主体资格。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第六条公司成立的目的: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升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实现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的最大化。

第七条公司的营业地点:×××。

第八条公司依法纳税,按规定缴纳税款。

第九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总经理。

第十条公司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第二章组织形式和管理机构第十一条公司是依法设立的独立经济组织,具有完全独立的经营管理权和法人资格。

第十二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并设立相应的内部管理机构。

第十四条公司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主要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监督工作。

第十五条公司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组成。

董事长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副董事长和董事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公司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主要负责对公司经营情况的监督。

第十七条公司监事会由监事长、副监事长和监事组成。

监事长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副监事长和监事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八条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产生,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公司设立内部管理机构,具体职责由公司章程规定,并按照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的决策执行。

第三章股东和股权第二十条公司的股东是国有独资股东,由国家出资设立公司,享有相应的权益。

第二十一条公司的股权以股份形式存在。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纳入党建工作要求)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纳入党建工作要求)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指引(2021版)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目的和效劳】为标准“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爱惜公司、出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国有资产监督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国资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公司章程系标准公司组织与行为的法律文件,关于公司、出资人、董事、监事和高级治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公司的设立和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是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公司。

依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国资委的监管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依法同意自治区国资委的相关标准性文件和制度的约束,确保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资委的各项监管制度的有效执行,严格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国资委下发的各项决议文件,切实保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利益,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三条【法人财产权和公司、出资人的有限责任】公司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数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出资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对外投资及限制】公司投资要符合国家进展计划和产业政策,符合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方向,符合企业进展战略和计划,符合公司投资决策程序和治理制度。

公司投资规模应当与公司资产经营规模、资产欠债率水平和实际筹资能力相适应,不得超过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投资要充分进行科学论证,预期投资效益不该低于国内同行业同期平均水平。

公司投资要坚持突出主业,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

严格操纵非主业投资规模,非主业投资不得阻碍主业的进展。

公司能够向其他企业投资,可是,除法律还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说明:建议公益类公司对本条第二款可选择适用。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之欧阳家百创编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之欧阳家百创编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欧阳家百(2021.03.07)××××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经营行为,保障出资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是市政府或部门决定设立的市属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为公司的出资人(或“受市政府委托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享有所有者各项权利。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

公司登记地址:××××,邮政编码:×××。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行为和其他活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遵守市政府和市国资委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市国资委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不得损害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公司是国有独资企业,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章程对公司、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具有约束力。

第七条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经营班子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市国资委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含公司子公司)兼任职务。

第八条董事长(或总经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在境内外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

第十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成立党组织。

党组织在公司中处于政治核心地位,发挥政治领导作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管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经营行为,保障出资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是市政府或部门决定设立的市属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为公司的出资人(或“受市政府委托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享有所有者各项权利。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

公司登记地址:××××,邮政编码:×××。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行为和其他活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遵守市政府和市国资委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市国资委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不得损害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公司是国有独资企业,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章程对公司、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具有约束力。

第七条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经营班子成员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市国资委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含公司子公司)兼任职务。

第八条董事长(或总经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在境内外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

第十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成立党组织。

党组织在公司中处于政治核心地位,发挥政治领导作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管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公司应服从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管理活动,接受有关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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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最新国有独资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______人民政府有关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第三条公司宗旨是:第四条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的一切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五条公司类型: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六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条公司住所:邮政编码: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经营范围是: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九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第五章出资人名称(股东)第十条出资人名称:住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十一条股东以货币出资______万元,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______万元(注:没有该项的请自行删除),实缴出资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次性足额缴纳。

第七章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出资人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委派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订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四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______人,其中______人由出资人委派,______人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派(连选)连任。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________人。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出资人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第十五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执行出资人的决定,并向出资人报告工作;2、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5、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6、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9、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或者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七条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做出的决议应有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制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第十八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总经理可由董事兼任,须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

第十九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不是董事的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条公司设监事会,由______名监事组成,其中______人由出资人委派,______人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每届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派(连选)连任。

监事会主席由出资人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风险提示:公司法只规定了有限公司的董事执行职务违法、侵犯公司与股东权益,造成损失时,承担赔偿责任,但具体救济途径没有规定。

为了完善救济途径,可在章程中做如下规定:“董事、监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因无故不履行职务、擅自离职,侵犯公司与股东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上述情形且公司怠于起诉时,任何股东有权代表公司提起诉讼。

因诉讼而发生的实际支出,由公司承担。

”4、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5、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其工作,费用有公司承担。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第二十四条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纪录上签名。

第八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五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任期为三年,由出资人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第二十六条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2、检查董事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3、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第九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第二十七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按时报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部门。

第二十八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出资人同意,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第二十九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有关法规、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三十一条公司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

第十章公司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第三十二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长期,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计算。

第三十三条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3、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解散;4、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三十四条公司解散时,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______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清算组由出资人确定的人员组成。

第三十五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______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______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______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______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第三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算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出资人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归出资人所有。

清算期间,公司续存,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第三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出资人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附则第三十九条本章程经出资人批准后生效。

第四十条公司根据需要可修改章程。

章程的修改须报出资人批准。

第四十一条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由出资人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

自登记注册之日起生效。

出资人盖章: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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