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伦理学案例分析
医学伦理学案例分析
医学伦理学案例分析医学伦理学是一门涉及到医疗行业及其相关伦理问题的学科,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具体的案例。
本文将就一些医学伦理学案例进行分析。
1. 病人自愿放弃治疗权的问题某患者罹患癌症,经过多次治疗仍然无法痊愈。
医生对该患者的现状进行详细解释,介绍了进一步治疗的风险和效果,但是患者表示不愿再次接受治疗。
医生应如何处理?在这种情况下,患者的自主权应被尊重。
在对病情风险和治疗效果进行详细介绍后,患者有权自愿选择是否继续治疗。
医生应以患者的意愿为优先,对患者做出的决定表示尊重,并在必要的情况下提供安慰和支持。
2. 疾病患者参加临床试验的问题某疾病患者被邀请参加一项临床试验,该试验旨在研究新药物对该疾病的治疗效果。
患者对这个试验很感兴趣,并表示愿意参加。
医生应该如何处理?在参加临床试验前,医生应向患者提供与试验相关的所有信息,包括试验目的、方法、风险和效果,并让患者充分了解试验的性质和意义。
如果患者同意参加,医生应采取措施确保患者的知情同意,并严格遵守伦理和法律的规定。
3. 抢救全食道癌患者的问题某患者罹患全食道癌,情况已十分危急。
医生认为进行手术抢救的可能性很小,治疗效果也十分有限。
然而,患者家属坚持要求进行手术。
医生应如何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医生应坚持尊重医学的随机性和常识,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效果的实际情况,进行慎重的决策。
如果手术的风险和治疗效果的利弊不明确,医生应与患者合作,制定最佳的抢救方案。
总之,医学伦理问题需要医生和患者之间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以充分尊重患者的基本权利和利益,确保伦理和法律的合规性。
这是医生和患者共同遵循的原则,其中医疗伦理问题中的具体情况和案例需要针对性的解决。
医学伦理学案例
案例一:1998年北京某医院某眼科医生为第二天的角膜移植手术做准备时, 发现储存的角膜已坏死, 于是到太平间从一具女尸眼部取出眼球, 换上义眼。
这位医生用取出的角膜为一位被烧碱烫伤眼部的病人做了移植, 后又为一个老大娘做了移植, 使他们恢复了视力。
但是家属在给死者美容时发现眼睛受损, 报案索赔50万元, 控告该医生犯了《刑法》302条“盗窃.侮辱尸体罪”。
问:从医学伦理范畴看,这位医生错在什么地方?在什么情况下, 医生可以摘取死亡病人的角膜?(1)这位医生的动机是为了通过角膜移植使失明的病人复明。
但个人的良善动机不一定是符合职业伦理与社会伦理的。
(2)这位医生错在没有做和做好对该死亡病人的家属的知情同意(没有履行告知义务,侵犯了该死亡病人的家属的知情同意权)(3)只有在什么完整正确的知情同意情况下,即充分告知该死亡病人的家属以实情和征得其同意后,医生才可以摘取死亡病人的角膜。
P41案例二:患者张某,女,29岁。
曾因患妄想型精神分裂症入院治疗,一年前出院回家。
患者现已怀孕7周,其母亲和丈夫担心怀孕和分娩的痛苦对他的精神状态有不良的影响,于是都劝她到医院作流产手术,但她坚决要求继续妊娠。
作为医护人员,你会给他们提供什么样的咨询?(1)建议检查患者的精神健康状况。
如果患者的精神状况良好,应该尊重患者的自主权;如果患者的精神状况不稳定,应该酌情考虑家属的意见。
(2)建议建议检查患者及其胎儿的生理健康状况。
如果怀孕对患者和胎儿的身体健康不利,根据不伤害原则,应该做请考虑家属的意见;反之,则应该尊重患者的自主权。
(3)建议做遗传咨询。
如果患者的精神病史对胎儿有不良影响,根据不伤害原则,应该酌情考虑家属的意见;反之,则应该尊重患者的自主权。
P24案例三:4月25日,世界卫生组织宣布,墨美两国的猪流感疫情已构成“国际关注的公共卫生紧急事态”,所有国家应加强监控非正常爆发的流感类疾病和严重肺炎。
29日将流感大流行警告级别提高到5级,各国要积极应对,并及时通报甲型H1N1流感防控情况。
(完整版)医学伦理学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医学伦理学案例分析题及答案案例一有一位身患晚期肝癌、对科技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七旬老工程师和另一位年仅10岁、患急性甲肝的小学生同时到一家医院就诊要求住院治疗。
但是由于该院种种医疗条件的限制只能收留一位病人。
请问医生应该给哪一位病人开住院单其医学伦理依据是什么答题要点医生应该给10岁的小学生开住院单1分。
这是因为1从生命质量看小学生的生命质量比老工程师的生命质量高。
七旬老工程师身患绝症没有治愈希望预期寿命短而10岁小学生有治愈希望能够恢复健康预期寿命长。
4分2从生命价值看小学生的潜在社会价值比老工程师的潜在社会价值大。
尽管老工程师曾为社会作出过很大的贡献但由于身患绝症年事已高现已失去了继续创造社会价值的条件如果治愈了小学生培养其成才将来将给社会创造很大的价值。
3分3从有效地利用卫生资源来看给老工程师投入再多的卫生资源也无法使其康复只会是浪费很多资源而收治小学生则可能收到理想的效果是对卫生资源的有效利用。
2分案例二1、从1932年到1972年美国研究人员随访400名贫穷的患了梅毒的非洲美国黑人以观察他们的疾病是怎样发展的。
在50年代青霉素已经普遍使用而且价钱并不昂贵但是研究人员也不对他们采用青霉素治疗而是给予安慰剂。
这样做的最大好处是能观察到不用药物梅毒会怎样发展。
该项研究揭示了梅毒发病、发展、病理机理和预后的一些本质问题为后来的梅毒治疗提供了不可多得的临床第一手材料。
请对这个实验作出伦理判断并进行伦理分析。
2、广告“一对不孕夫妇征求卵子要求捐献卵子者的年龄在20到29岁学历大本以上、无家族病史、五官端正、婚否不限并有万元以上的重谢。
” 征求者是名老人。
他说自己是为女儿征求卵子的。
老人说他的女儿已经40多岁去医院检查过已经不能生育他很着急想要个小外孙。
医生告诉他可以征求健康的卵子为女儿人工授精。
老人称他之所以不去医院征求卵子而是到北大征求是想看到提供卵子者本人确定她是否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老人称他最高可出资1.5万元。
医学伦理学案例分析
案例2: 大连市的一家三资企业厂房整洁,车间封闭,室内恒温, 玻璃窗上贴着一层防紫外线薄膜。但在1992年6月,这家企业有1,511名 女工相继发生头痛,眩晕,红、白细胞下降并伴有发热和抽搐。大连市 劳卫所对车间环境测定结果说明,空气质量恶化,负氧离子浓度仅为卫 生标准的1/5,二氧化碳浓度相当于影剧院散场时的状况。次年5伦理学分析。
案例1 :某患者因尿道口有脓液渗出到 皮科门诊就诊。医生对尿道口脓液进行淋病 双球菌涂片检查,结果阳性。按照?传染病防 治法?要求,医生应将该病例作为二级传染病 病例及时报告当地卫生防疫站,但患者以维 护隐私和声誉为由,强烈要求医生保守秘密。 同时,又以维护家庭和睦为由,要求医生对 其家属保密。从伦理学地角度医生应当如何 处理?
第二版--医学伦理学经典案例分析100
第二章医学伦理学的基本理论与规范体系【案例1】产妇范XX,39岁,妊4产1。
因过去有习惯性流产,第四次妊娠保胎至31周早产,新生儿体重1850克,而且出生后呼吸多次暂停,最长一次达20分钟。
B超检查发现新生儿有颅内出血,后来又发生吸入性肺炎、硬皮肿。
医生向产妇及家属交代新生儿病情危重,即使抢救能够存活,未来的智力可能较差。
但是,产妇和家属商定:即使孩子长大是痴呆也要不惜一切代价地抢救。
此时,医务人员应如何决策。
「伦理分析」该案例中,产妇有习惯性流产史,而且已经39岁,好不容易保胎分娩一早产儿,尽管早产儿病情危重且可能发生严重的后遗症,还要求不惜一切代价地抢救,这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从公益论考虑,孩子不是家庭的私有财产.医务人员应该劝导产妇和家属舍弃早产儿,以履行其社会责任。
如果产妇和家属执意不惜一切代价地抢救,医务人员只有尊重其自主选择,其后果由产妇家庭自负。
【案例88】产妇燕某,26岁,第一胎足月顺产一女婴,体重2960g,兔唇,经医生体检还有先天性肛门闭锁。
于是,医生向家属交代新生儿的病情,并说明兔唇不必急于矫治,而先天性肛门闭锁需要马上手术,其手术比较简单。
家属与产妇商量后,认为新生儿有先天性缺陷,又是女婴,将来长大不美观,况且产妇年轻而今后仍有生育的机会,故决定将新生儿舍弃,让医院进行处理。
医生不同意家属的意见,动员家属尽快同意进行肛门手术,但是家属却不签字,而且声言如果手术医生将承担一切后果。
此时,医务人员应如何决策。
[伦理分析]我国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因此人们普遍希望优生,这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目前新生儿的先天性缺陷还难以完全避免,因此提出了一个先天缺陷新生儿能否舍弃的伦理问题。
该案例中新生儿并非严重的先天性缺陷,是可以矫治的,而且矫治后对孩子的未来智能和体能没有影响,容貌也可以矫治得比较理想,因此医生不同意家属的意见是正当和合理的。
此时,医生出自对新生儿生命权利的尊重,既不能见死不救,也不能让家属接回家听凭家属处理,而应取得有关领导部门的支持,即使家属最后仍不履行签字手续,也要马上进行肛门手术,同时把家属的行为上告法院.【案例81】产妇王某,26岁,无工作。
医学伦理学经典案例分析
医学伦理学经典案例分析医学伦理学是研究医学道德和医学伦理问题的学科,主要性质为跨学科性质,涉及医学、伦理学、法律学等多个领域。
医学伦理学的关注点围绕着医生和患者之间的伦理关系,强调保持医学行为的道德性和尊重患者的人权。
好的医学伦理实践需要以受到尊敬的患者为核心,依靠保持病人福祉的基本原则和医术适度的平衡。
本文将分析几个医学伦理学的经典案例,以此为语境,讨论医生和患者的伦理关系,总结出一定的结论和启示。
1. 夏娃夏娃是一名13岁的女孩,她患有一种罕见的疾病叫做海绵状胶质病。
这种疾病会使她越来越虚弱,到了最后她将无法吞咽,无法呼吸。
在医师和家庭成员间的伦理争议中,被问到是否将给予夏娃生命维持治疗。
医学伦理原则:非伤害性原则、弱势群体保护原则、自决权原则结论和启示:对于夏娃的情况,医生和家庭成员应该充分尊重她的意志和自决权,与她保持充分沟通,并在充分的治疗、饮食、疼痛缓解措施、心理辅导等方面提供全面的支持,让她感受到安全和关怀。
同时,因其属于弱势群体,医务人员应加强保护,以非伤害性的原则来处理治疗。
2. John/Jane DoeJohn/Jane Doe是医学中用来描述身份不明的病例的术语。
在有些情况下,医疗人员需要在缺乏患者同意的情况下对其进行治疗。
结论和启示:在治疗John/Jane Doe时,医学人员必须尽最大努力识别患者的身份,同时采取措施保护患者的隐私。
如果情况紧急且患者无法表达他/她的意愿,医生可以在具备完整且相互独立的证据的情况下进行治疗,同时基于尊重生命的原则治疗。
3. 地球人在这个案例中,一个年轻男子被诊断出患有癌症,他拒绝进食并坚持要求与外星人沟通医学伦理原则:自决权原则结论和启示:对于患有心理障碍的患者,医务人员必须尊重患者的自决权,同时保证对他们的最佳治疗。
如果患者无法了解其状况,医生有责任寻找唯一适当的替代方案,以最低限度影响患者的自决权。
在医学伦理实践中,医生和患者之间的伦理关系非常重要。
医学伦理学案例分析:安乐死
医学伦理学案例分析: 安乐死安乐死作为近年来在医学伦理学领域一个讨论的重点话题,一直广受大家的关注, 在医学事业单位等考试中也作为高频考点出现。
本文从事业单位的考试出发, 结合实际案例对安乐死进行分析, 以帮助广大考生理解记忆该部分内容。
今天医疗研究院为大家总结医学伦理学案例分析之安乐死, 希望能给广大考生复习以帮助。
【案例】患者李某, 男, 40岁, 因患肝癌转移在家接受一般性治疗。
由于患者疼痛难忍, 多次恳求妻子王某帮他结束生命。
夫妇俩平日感情深厚, 王某不忍丈夫在生命的晚期再经受这些痛苦, 于是王某含泪给丈夫。
服了农药, 丈夫不久死亡。
事后李某的弟弟向法院起诉王某, 结果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伦理分析】1、患者在癌症晚期疼痛难忍的情况下求妻子结束其生命, 这确是令妻子为难的事情, 但妻子在医学和法律上的无知, 反而又使患者本已痛苦的身心倍受煎熬。
2、安乐死目前虽无法律, 但安乐死是否符合道德还是人们密切关注的领域, 我国对安乐死的定义为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状态下, 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 在病人和其亲友的要求下, 经医生认可, 用人道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中结束生命过程。
患者寻求安乐死需满足以下条件:患者疼痛难忍、疾病晚期、有诚挚解脱之意愿、家属同意。
本案例中, 家属中成员未达成一致意见, 而且死亡方式上也不舒适, 患者很痛苦, 这便触犯了法律。
3、一般来说, 法律和道德是一致的, 道德是法律的基础、依据, 法律为道德提供, 但有时二者并不一致。
本案例中患者的妻子本质上是为丈夫提供帮助;自己忍受精神的痛苦而帮助丈夫死亡, 道德上值得人们同情, 但是, 在法律上她考虑得不周全, 与法律相抵触, 事先未解决好可能存在的纠纷, 因此受到法律的制裁, 这是未处理好医学中法律与道德关系之苦果, 也是后人应吸取教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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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伦理学案例分析
医学伦理学案例分析【案例1】患者郑某,男,35岁,律师:因左膝关节半月板损伤住北京某区医院骨科准备手术,与因外伤致截瘫的王某同住一病室。
郑某的手术比较顺利,但与他同屋的王某却在郑某的术后第二天臀部出现疖肿。
又过两天,王某的疖肿化脓,细菌培养为凝固酶阳性金黄色葡萄球菌。
当郑某的手术切口拆线时,伤口出现感染,于是郑某提出是主管医生给王某换药后不洗手,即检查他的伤口造成的,并认为是医疗事故。
主管医生认为手术切口感染是并发症,并非罕见,并且术前已向家属作了交待,不属于医疗事故。
故而,医患之间发生了医疗纠纷,并很快反映到医院医务科。
医务科出面调查调解,并对手术切口感染进行细菌培养,结果也培养出凝固酶阳性金黄色葡萄球菌。
于是,医务科答应减免郑某的一部分医疗费用和给予一次性营养补助,并保证伤口愈合后出院,这样医疗纠纷才予平息。
在上述案例中,恳请表示哪些就是医学问题,哪些就是伦理问题?并展开伦理分析。
「伦理分析」在上述案例中,两位同住一病房的患者先后受到了细菌感染,这是个医学事实,也就是医学问题。
在事实面前,患者郑某认为是医疗事故,理由是主管医生给王某换药后不洗手便检查手术切口造成的;主管医生认为不属于医疗事故,理由是手术切口感染是并发症,并非罕见,并且术前向家属作了交待。
于是,双方发生了医疗纠纷,这属伦理问题,即根据医学事实该不该行动和如何行动的理由。
医务科在进行调查和调解时,对郑某的手术切口感染进行了细菌培养,证实两位患者同为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但未作细菌的基因分型(一般医院此项检查有困难),因此从流行病学上既不能认定是交叉感染,又不能完全排除其可能性,这也是医学事实,也即医学问题,根据这个医学事实,医务科既没有认定为医疗事故,又没有简单地视为并发症,这样维护了医患双方的利益,从而平息了这场纠纷,这种处理也属于伦理1问题。
从伦理上分析这场医疗纠纷,主管医生负有主要责任,因为他没严苛地严格遵守消毒隔绝制度,而且直观地将交叉感染视作医学问题,并有推倭责任之意。
2023医学伦理学案例
2023医学伦理学案例
以下是一个关于医学伦理学案例的例子:
一名49岁的英国男子雅各斯,在他出生20个月时突然出现呼吸窒息现象。
送入医院后,医生发现他的气管壁上长出一颗息肉,阻碍了他的呼吸。
医生通过外科手术切除了这颗息肉,但令人担忧的是,术后2周,息肉再度长出,结果又进行了第2次手术。
尽管如此,息肉重生问题仍然无法根治。
在接下来的五年里,每隔2周他都需要接受一次切除术。
在二战期间,由于麻醉药缺乏,他不得不在未经麻醉的情况下接受手术,每次手术都疼痛不已,嚎叫声震撼人心。
这个案例引发了关于医学伦理学的深思。
首先,医生有责任保护患者的生命和健康,但在这个案例中,医生面临的是一个复杂的道德困境:他们必须切除患者气管上的息肉,但无法根治这个问题。
其次,这个案例也引发了对医学伦理学的思考,即医生应该如何处理在战争或资源匮乏等特殊情况下可能出现的医疗问题。
在这个案例中,医生需要在缺乏麻醉药的情况下进行手术,这不仅对医生提出了巨大的挑战,也给患者带来了极大的痛苦。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案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
如有需要,可以查阅相关的医学伦理学资料、文献或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医学伦理学案例分析(供参考)
医学伦理学案例分析(供参考)案例一:孕妇李丽云因难产被肖志军送进北京医院,肖志军自称是孕妇的丈夫。
面对身无分文的夫妇,医院决定免费入院治疗,而面对生命垂危的孕妇,肖志军却拒绝在医院剖腹产手术上面签字,焦急的医院几十名医生、护士束手无策,在抢救了3个小时后(19点20分),医生宣布孕妇抢救无效死亡。
手术前医师都要向患者或家属交待术中或术后可能发生的危险,并列出一份可能发生危险的文书,让患者或家属签名同意,然后才能实施手术。
手术同意书是现代医疗制度中医患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书。
肖志军作为丈夫,妻子手术有决定签字的权利,丈夫拒签字孕妻身亡,是否这是一个不可规避的结局———医生遵守法律,就只能生生眼看着患者死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手术同意书有效的保障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但同时也部分限制了医生治病救人的权利。
在家属比医生拥有更多手术决定权的法律语境下,会使得医生对患者即使有明确诊断,也不敢贸然违背家属的意愿给患者做手术。
医务人员的义务包含了为病人治疗疾病,消除病痛的义务,病人有接受医生治疗的义务,在此案例中,这些都没有见到。
这就显示了社会伦理道德的缺失。
医生和肖志军都应该遭到伦理道德的谴责。
案例二:某医院接到农村一位小学教师的来信,他提出愿意将自己的角膜献出,以换取一定的报酬用于办学。
他的理由:1·当地经济状况极差,政府虽多方筹资,但仍有数百名适龄儿童无法人学。
2·他本人年近46岁,在40岁时全身浮肿,确诊为慢性肾炎、肾功能不全。
自感生命有限,愿将其角膜献出,为改善本乡办学条件做点贡献。
医学伦理学案例分析
道义论
以医德义务和责任为中心,研究和探讨医务人员应该做什么, 不应该做什么。
核心内容是: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维护健康,提高生命质量
道义论对医学的影响
➢ 如某些医生认为应把病情严重的真相告诉临终病人,而不管可能引起的后果,因为“隐瞒”、 “说假话”或“欺骗”这种行动本身是不应该的。
➢ 又如认为医疗卫生是福利事业,不应成为商品而进入市场机制,这也是一种道义论论证。
功利论
也称:功用主义、效益主义、效用主义
功利论对医学的影响
是一种强调行为的功利后果和对他人、对社会的普遍功用作为对人的行 为道德价值判断和评价根据的伦理学理论体系。
父母:
➢ 要想到孩子的前途,将受到的社会压力和心理压力,以及对家庭的负担等
现状
当前,我国卫生事业发展仍面临着十分严峻的挑战,如 政府与市场的角色问题、医疗技术发展与医疗费用增长的问 题、从改善健康的社会决定因素着手来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 问题等。这些理论问题、政策问题和深层次的问题都亟待通 过开展深入研究加以解决。
倡导促进医务人员追求高尚的医德,是使医务人员自身的高尚医德符合医学道德本性 要求的一种必要手段,更是使医务人员的行医理性与医学服务于人类健康的终极目的 相契合的一种必然方法。
美德论
美德论告诉人们什么是道德上的完人以及如何成为道德上的完人
美德论对医学的影响
医学伦理学是关于医学道德的理论体系
卫管四组
小组成员
涂丽芳、徐琳、杜勤、陈婷、王维霞 王江亚、王薇、任艳、童萍、赵丽
故事梗概
➢背景:美国迈阿密市,女孩爱琳,出生时其背部有个红色肿瘤,若不采取手术,脊髓 液体到脑中将造成致命感染或畸形发育。即便实施手术,其膝关节以下仍将麻痹。
医学伦理学经典案例分析教学文案
医学伦理学经典案例分析案例一:2007年11月21日下午4点左右,孕妇李丽云因难产被肖志军送进北京朝阳医院京西分院,肖志军自称是孕妇的丈夫。
面对身无分文的夫妇,医院决定免费入院治疗,而面对生命垂危的孕妇,肖志军却拒绝在医院剖腹产手术上面签字,焦急的医院几十名医生、护士束手无策,在抢救了3个小时后(19点20分),医生宣布孕妇抢救无效死亡。
分析:手术前医师都要向患者或家属交待术中或术后可能发生的危险,并列出一份可能发生危险的文书,让患者或家属签名同意,然后才能实施手术。
手术同意书是现代医疗制度中医患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书。
肖志军作为丈夫,妻子手术有决定签字的权利,丈夫拒签字孕妻身亡,是否这是一个不可规避的结局———医生遵守法律,就只能生生眼看着患者死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手术同意书有效的保障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但同时也部分限制了医生治病救人的权利。
在家属比医生拥有更多手术决定权的法律语境下,会使得医生对患者即使有明确诊断,也不敢贸然违背家属的意愿给患者做手术。
医务人员的义务包含了为病人治疗疾病,消除病痛的义务,病人有接受医生治疗的义务,在此案例中,这些都没有见到。
这就显示了社会伦理道德的缺失。
医生和肖志军都应该遭到伦理道德的谴责。
案例二:某医院接到河南某县农村一位小学教师的来信,他提出愿意将自己的角膜献出,以换取一定的报酬用于办学。
他的理由:1·当地经济状况极差,政府虽多方筹资,但仍有数百名适龄儿童无法人学。
2·他本人年近46岁,在40岁时全身浮肿,确诊为慢性肾炎、肾功能不全。
第二版--医学伦理学经典案例分析100
第二章医学伦理学的基本理论与规范体系【案例1】产妇范XX,39岁,妊4产1。
因过去有习惯性流产,第四次妊娠保胎至31周早产,新生儿体重1850克,而且出生后呼吸多次暂停,最长一次达20分钟。
B超检查发现新生儿有颅内出血,后来又发生吸入性肺炎、硬皮肿。
医生向产妇及家属交代新生儿病情危重,即使抢救能够存活,未来的智力可能较差。
但是,产妇和家属商定:即使孩子长大是痴呆也要不惜一切代价地抢救。
此时,医务人员应如何决策。
「伦理分析」该案例中,产妇有习惯性流产史,而且已经39岁,好不容易保胎分娩一早产儿,尽管早产儿病情危重且可能发生严重的后遗症,还要求不惜一切代价地抢救,这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从公益论考虑,孩子不是家庭的私有财产.医务人员应该劝导产妇和家属舍弃早产儿,以履行其社会责任。
如果产妇和家属执意不惜一切代价地抢救,医务人员只有尊重其自主选择,其后果由产妇家庭自负。
【案例88】产妇燕某,26岁,第一胎足月顺产一女婴,体重2960g,兔唇,经医生体检还有先天性肛门闭锁。
于是,医生向家属交代新生儿的病情,并说明兔唇不必急于矫治,而先天性肛门闭锁需要马上手术,其手术比较简单。
家属与产妇商量后,认为新生儿有先天性缺陷,又是女婴,将来长大不美观,况且产妇年轻而今后仍有生育的机会,故决定将新生儿舍弃,让医院进行处理。
医生不同意家属的意见,动员家属尽快同意进行肛门手术,但是家属却不签字,而且声言如果手术医生将承担一切后果。
此时,医务人员应如何决策。
[伦理分析]我国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因此人们普遍希望优生,这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目前新生儿的先天性缺陷还难以完全避免,因此提出了一个先天缺陷新生儿能否舍弃的伦理问题。
该案例中新生儿并非严重的先天性缺陷,是可以矫治的,而且矫治后对孩子的未来智能和体能没有影响,容貌也可以矫治得比较理想,因此医生不同意家属的意见是正当和合理的。
此时,医生出自对新生儿生命权利的尊重,既不能见死不救,也不能让家属接回家听凭家属处理,而应取得有关领导部门的支持,即使家属最后仍不履行签字手续,也要马上进行肛门手术,同时把家属的行为上告法院.【案例81】产妇王某,26岁,无工作。
医学伦理学案例分析
医学伦理学案例分析在医疗领域中,医学伦理学的考量无处不在,它关乎着患者的权益、医疗决策的合理性以及医疗行业的道德规范。
以下将通过几个具体的案例来深入探讨医学伦理学中的一些关键问题。
案例一:器官移植的伦理困境患者姓名是一位患有严重心脏病的患者,生命垂危,唯一的生存希望是进行心脏移植手术。
然而,可供移植的心脏器官稀缺,等待名单上有众多患者。
在这种情况下,医疗团队面临着艰难的决策:应该如何分配有限的器官资源?从公平原则来看,每个在等待名单上的患者都有平等的机会获得器官移植。
但公平不仅仅是简单的排队等待,还需要考虑患者的病情紧急程度、术后的生存预期以及对社会的贡献等因素。
如果仅仅按照先来后到的顺序,可能会导致一些病情更为危急但排队较晚的患者失去生存的机会。
另一方面,从效益原则出发,将器官移植给术后生存预期更长、能够为社会创造更多价值的患者,似乎更能体现资源的有效利用。
但这种观点也引发了争议,因为每个人的生命都具有同等的价值,不能仅仅用社会贡献来衡量一个人获得生存机会的权利。
此外,还有一些伦理问题需要考虑。
比如,如何确保器官分配的过程公正透明,避免权力寻租和不公平的现象发生?如何平衡患者和家属的期望与医疗资源的有限性?这些都是器官移植领域中亟待解决的伦理难题。
案例二:医疗保密与公共利益的冲突患者姓名被诊断出患有传染性极强的疾病,但患者本人拒绝透露其密切接触者的信息,以保护个人隐私。
然而,不告知密切接触者可能会导致疾病的大规模传播,威胁公共健康。
在这种情况下,医疗团队陷入了两难境地。
医疗保密原则要求医生尊重患者的隐私权,不得随意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但当个人隐私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应该如何权衡?从保护公共利益的角度来看,告知密切接触者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是必要的。
这可以有效阻止疾病的传播,保护更多人的生命健康。
但这样做可能会侵犯患者的隐私权,导致患者对医疗系统失去信任。
为了寻求平衡,医疗团队可以在法律和伦理的框架内,采取适当的措施。
医学伦理学经典案例分析[1]
医学伦理学经典案例分析[1]案例一:德国纳粹医学实验背景:在二战期间,纳粹政权下的医生们进行了大量的实验,其中包括无数残忍的活体解剖、生物武器的制造和对犹太人、同性恋者、精神病患者等少数群体的非人道实验。
这些实验缺乏道德约束和任何科学价值,对受害者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和创伤,这些行为被后人称为“人类历史上最恶劣的行为之一”。
伦理问题:这些医学实验在伦理上具有哪些瑕疵?1. 破坏了个体自由和尊严:医生们将实验对象视为满足他们目的的工具和对象,而无视实验对象的人性和尊严。
2. 缺乏知情同意:实验对象并不知情,甚至在成为实验对象的时候都不知道将会发生什么。
3. 不公正:由于实验对象来自于弱势或不能自卫的群体,如犹太人、同性恋者、精神病患者等,这些实验是基于不公正之上的。
4. 残忍和不道德:实验过程的暴力和残忍性导致了严重的伤害和痛苦,违背了医学伦理的基本要求。
5. 缺乏科学价值:由于实验设计的缺陷和方法错误,这些实验在医学上没有任何价值,也没有推动医学进步。
实验本身就是一种罪恶的行为,而非为人民服务的行为。
案例二:西安医学院药物试验事件背景:2014年,西安医学院药物世界热病实验室进行了一项药物试验,22名志愿者先后接种新药,结果有6人需要进入重症监护室,其中一名志愿者死亡。
伦理问题:这项药物试验在伦理上具有哪些瑕疵?1. 缺乏知情同意:药物试验具有一定的风险,应该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进行。
但是,志愿者在接受试验前并不知道试验的风险和不良反应。
2. 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药物试验应该由专业的机构进行监管,确保试验的科学性和安全性。
而这项药物试验的监管机制存在缺陷,导致试验暴露出一定的安全隐患。
3. 利益冲突:西安医学院药物世界热病实验室是一个以科研和利益为导向的机构,试验过程中存在利益冲突的可能性。
4. 保护志愿者权益不足:在药物试验过程中,应该注重对志愿者权益的保护。
而在这个案件中,志愿者的权益保护机制不足,导致志愿者的权益受到了损害。
09129_医学伦理学试题库医学伦理学典型案例分析(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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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尊严维护在医学实践中的重要性
生命尊严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医学 实践中应尊重患者的生命尊严,维护 其人格尊严和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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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尊严维护有助于减轻患者痛苦, 提高其生命质量,也是医学人道主义 精神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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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终关怀服务提供方式和内容
临终关怀服务提供方式包括医疗机构提供的专门服务、社区和家庭提供的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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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研究与实践中的伦理问题
人体实验伦理问题
涉及人体实验的研究必须遵循严 格的伦理规范,保障受试者的权 益和安全。
临床诊疗伦理问题
医务人员在临床诊疗中应遵循医 学伦理原则,提供优质的医疗服 务,避免过度治疗和不必要的检 查。
生命伦理问题
涉及生命伦理的问题如生殖技术 、基因编辑等,需要深入探讨其 伦理道德问题,制定相应的伦理 规范和指导原则。
服务内容包括疼痛控制、心理支持、精神慰藉、家属关怀等,旨在为患者提供全方位的关怀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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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在临终关怀中角色定位和责任担当
医生在临终关怀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既是治 疗者也是关怀者,需要关注患者的身体和心 理健康。
医生的责任包括提供专业的医疗建议和治疗 方案、协助患者和家属制定临终计划、提供 心理和精神支持等,旨在帮助患者度过生命
经济利益驱动
部分医护人员可能受经济利益驱 使,违反职业道德和公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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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不对称
患者和医护人员之间信息不对等 ,可能导致资源分配的不公和误 解。
社会文化背景差异
不同患者群体的社会文化背景差 异可能导致在资源分配过程中的 不公平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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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患者郑某,男,35岁,律师:因左膝关节半月板损伤住北京某区医院骨科准备手术,与因外伤致截瘫的王某同住一病室。
郑某的手术比较顺利,但与他同屋的王某却在郑某的术后第二天臀部出现疖肿。
又过两天,王某的疖肿化脓,细菌培养为凝固酶阳性金黄色葡萄球菌。
当郑某的手术切口拆线时,伤口出现感染,于是郑某提出是主管医生给王某换药后不洗手,即检查他的伤口造成的,并认为是医疗事故。
主管医生认为手术切口感染是并发症,并非罕见,并且术前已向家属作了交待,不属于医疗事故。
故而,医患之间发生了医疗纠纷,并很快反映到医院医务科。
医务科出面调查调解,并对手术切口感染进行细菌培养,结果也培养出凝固酶阳性金黄色葡萄球菌。
于是,医务科答应减免郑某的一部分医疗费用和给予一次性营养补助,并保证伤口愈合后出院,这样医疗纠纷才予平息。
在上述案例中,请指出哪些是医学问题,哪些是伦理问题?并进行伦理分析。
「伦理分析」在上述案例中,两位同住一病房的患者先后受到了细菌感染,这是个医学事实,也就是医学问题。
在事实面前,患者郑某认为是医疗事故,理由是主管医生给王某换药后不洗手便检查手术切口造成的;主管医生认为不属于医疗事故,理由是手术切口感染是并发症,并非罕见,并且术前向家属作了交待。
于是,双方发生了医疗纠纷,这属伦理问题,即根据医学事实该不该行动和如何行动的理由。
医务科在进行调查和调解时,对郑某的手术切口感染进行了细菌培养,证实两位患者同为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但未作细菌的基因分型(一般医院此项检查有困难),因此从流行病学上既不能认定是交叉感染,又不能完全排除其可能性,这也是医学事实,也即医学问题,根据这个医学事实,医务科既没有认定为医疗事故,又没有简单地视为并发症,这样维护了医患双方的利益,从而平息了这场纠纷,这种处理也属于伦理问题。
从伦理上分析这场医疗纠纷,主管医生应负主要责任,因为他没有严格地遵守消毒隔离制度,而且简单地将交叉感染视为医学问题,并有推倭责任之意。
患者郑某从维护自己的权益出发,虽开始认定是医疗事故,但后来又服从了医务科的裁决,因此是无可指责的。
【案例2】患者李某,男,40岁,因患肝癌转移在家接受一般性治疗。
由于患者疼痛难忍,多次恳求妻子王某帮他结束生命。
夫妇俩平日感情深厚,王某不忍丈夫在生命的晚期再经受这些痛苦,于是王某含泪给丈夫。
服了农药,丈夫不久死亡。
事后李某的弟弟向法院起诉王某,结果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试对王某的行为进行伦理分析。
[伦理分析]1.患者在癌症晚期疼痛难忍的情况下求妻子结束其生命,这确是令妻子为难的事情,但妻子在医学和法律上的无知,反而又使患者本已痛苦的身心倍受煎熬。
2.安乐死目前虽无法律,但安乐死是否道德还是人们密切关注的领域,患者寻求安乐死需满足以下条件:患者疼痛难忍、疾病晚期、有诚挚解脱之意愿、家属同意。
本案例中,家属中成员未达成一致意见,而且死亡方式上也不舒适,患者很痛苦,这便触犯了法律。
3.一般来说,法律和道德是一致的,道德是法律的基础、依据,法律为道德提供保障,但有时二者并不一致。
本案例中患者的妻子本质上是为丈夫提供帮助;自己忍受精神的痛苦而帮助丈夫死亡,道德上值得人们同情,但是,在法律上她考虑得不周全,与法律相抵触,事先未解决好可能存在的纠纷,因此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未处理好医学中法律与道德关系之苦果,也是后人应吸取教训的。
【案例3】产妇范XX,39岁,妊4产1。
因过去有习惯性流产,第四次妊娠保胎至31周早产,新生儿体重1850克,而且出生后呼吸多次暂停,最长一次达20分钟。
B超检查发现新生儿有颅内出血,后来又发生吸入性肺炎、硬皮肿。
医生向产妇及家属交代新生儿病情危重,即使抢救能够存活,未来的智力可能较差。
但是,产妇和家属商定:即使孩子长大是痴呆也要不惜一切代价地抢救。
此时,医务人员应如何决策。
「伦理分析」该案例中,产妇有习惯性流产史,而且已经39岁,好不容易保胎分娩一早产儿,尽管早产儿病情危重且可能发生严重的后遗症,还要求不惜一切代价地抢救,这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从公益论考虑,孩子不是家庭的私有财产.医务人员应该劝导产妇和家属舍弃早产儿,以履行其社会责任。
如果产妇和家属执意不惜一切代价地抢救,医务人员只有尊重其自主选择,其后果由产妇家庭自负。
【案例4】患者郑某,男,65岁,工人,公费医疗。
因肠梗阻和梗阻性黄疸急诊住某医院。
体检:巩膜及皮肤黄染,右下腹轻压痛和肌紧张,左下腹触及一个直径4cm圆形质韧肿物,边界不清且随呼吸上下移动。
综合CT、B超及胃镜检查结果,临床诊断结肠癌的可能性大,但不能完全排除淋巴瘤及十二指肠肿瘤,于是决定开腹探查。
术中发现空肠近端壁上有直径5cm的肿物,肠系膜上有直径2cm的淋巴结肿大,空肠远端壁上有直径3cm的肿物,胰头附近有多个淋巴结肿大,胆总管扩张,结肠未见肿物。
活检冰冻切片为恶性肿瘤,有淋巴结转移,因而肿瘤已达晚期,失去了根治的可能性,故行姑息性手术。
术后患者发生肺部感染、左心衰竭,继之又发生应激性溃疡而致上消化道出血,虽经抢救,但病情仍反复,患者处于多器官功能衰竭状态。
医生下病危通知,告知患者家属已无康复希望,并劝其放弃治疗。
此时,虽然患者已欠下医院医疗费8万元,而家属不但不愿放弃治疗且要求输血等抢救措施。
医务人员为避免与家属发生纠纷,遵照家属的要求而不惜一切代价地继续抢救半个月直至死亡,患者医疗费用总共为20多万兀。
请对上述案例中医务人员及家属的行为进行伦理分析。
「伦理分析」从上述案例中看出,患者因晚期肿瘤而导致肠梗阻和梗阻性黄道,医务人员为解除患者痛苦和延长其生命时间进行姑息性手术是正确的选择。
但是,当患者处于多器官能衰竭、明知无望而怕与家属发生纠纷,医务人员屈从于家属的要求而不惜一切代价地抢救,这不符合生命质量、价值及公益论的伦理要求。
如果进行有限的抢救,既满足了家属不愿放弃抢救的愿望,也能节约大量的卫生资源,这样不失为最佳选择。
家属缺乏医学知识,虽医生告知病人无望,但仍抱着一线生还的希望而要求不惜一切代价地抢救,这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如出于其他动机,不惜公费医疗,那便是缺乏社会责任感的表现。
【案例5】患者王某,男,76岁,离休干部。
因与家人争吵过度激愤而突然昏迷,迅速送至某医院急诊。
经医生检查仅有不规则的微弱心跳,瞳孔对光反应、角膜反射均已迟钝或消失,血压200/150mmHg,大小便失禁,面色通红,口角歪斜,诊断为脑溢血、中风昏迷。
经三天两夜抢救,病人仍昏迷不醒,且自主呼吸困难,各种反射几乎消失.面对病人,是否继续抢救?医护人员和家属有不同看法和意见:医生A说:“只要病人有一口气就要尽职尽责,履行人道主义的义务,”医生B说:“病情这么重,又是高龄,抢救仅是对家属的安慰。
”医生C说:“即使抢救过来,生活也不能自理,对家属和社会都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但是,病人长女说:“老人苦了大半辈子,好不容易才有几年的好日子,若能抢救成功再过上几年好日子,作儿女的也是个安慰。
”表示不惜一切代价地抢救,尽到孝心。
儿子说:“有希望抢救过来固然很好,如果确实没有希望,也不必不惜一切代价地抢救。
”并对医护人员抢救工作是否尽职尽责提出一些疑义。
对上述案例及各种意见和态度,你是如何看待的。
【伦理分析】1.医护人员履行了治病救人的职责,毫不懈怠地为这位高龄患者抢救了三天两夜,分明已尽到了责任。
至于病情未见好转反而加重,这表明在现有医疗条件下,病情难以逆转。
2.1968年哈佛大学医学院特设委员会提出了脑死亡标准即病人自主呼吸停止,无感受性和反应性,诱导反射消失,脑电波平坦,进入不可逆转的深度昏迷状态,并在24小时内反复测试结果无变化者,就可宣布死亡。
这位患者基本符合上述标准。
因此,医护人员如实告诉病人家属不能再改善其生命质量,取得家属知情同意,仅采取支持疗法或撤消救护措施而放弃对病人的抢救,是符合生命伦理学观点,因而也是道德的。
但在谈话中应注意方式,切忌简单、生硬。
3.如果医护人员向病人家属讲明真实病情、表明态度后,而家属执意坚持继续抢救,医护人员仍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因为人们的传统习俗和心理状态不是一朝一夕能改变的,需要长期努力。
【实例6】一位5岁女孩患肾炎继发肾功能衰竭住院三年,一直做肾透析,等候肾移植。
经父母商讨,同意家人进行活体移植。
经检查:其母因组织类型不符被排除,其弟年纪小也不适宜,其父中年、组织类型符合。
医生与其父商量用为供者,但其父经一番思考决定不做供者,并恳请医生告诉他的家人他不适合作供者,因他怕家人指责他对子女没有感情,医生虽不大满意还是按照他的意图做了.讨论:医生“说谎”道德吗?其父的做法对吗?从伦理角度进行分析,并说明理由。
[伦理分析]1.医生“说谎”是保护其父的自主权,为了维护家庭关系的和谐,是可以理解的。
但最好是让家庭内部商量,以遵守医生的诚实原则。
2.从伦理学的理论基础出发,有两种理论是并存的:一是义务论,另一个是目的论即效果论。
由于理论起点不同,对此案例可得出不同结论:A。
从义务论出发,父亲对其子女有抚养的责任,当女儿生命处于危机之中,父亲为了保全自己,连亲骨肉也“视死不救”,在道德上是有缺陷的,为中国的传统道德所不容,会受到人们的谴责,也影响家庭的和睦,在个人良心上也是一件憾事.B,从目的论即效果论出发,女孩的生命质量已很低,即便移植成功生命质量也难以保障,以一方的器官丧失来挽救成活未卜的5岁孩子,从效用上未必有价值。
况且,其父是中年人,还有扶养另一子女的责任,正是干事业的最佳年龄,从代价效应分析,他不做供体也是有理由的。
【案例7】某医院20年前收治一名两度烧伤,面积达98%的10个月女婴,医护人员积极抢救,患儿得救了,但造成了终身残废。
面对此情况,患儿父母决定放弃抚养,交医院处理。
当时,医护人员出于人道主义,将患儿收治、喂养,但至今仍在该院病房.于是,人们对当时该不该收留患儿引起争论。
对此,你的态度如何?【伦理分析】1.面对严重烧伤患儿,医护人员积极抢救,始终如一地履行人道主义责任,完全是正确的。
2.有些人从生命质量、生命价值论观点提出值得不值得抢救这个问题,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价值不光从经济消耗上去看,还要从人道精神和科研意义上去看,而且这种价值是难以用经济去衡量的。
3.此案例涉及社会问题,医院可以同有关部门联系,取得社会上的支持。
【案例8】某医院接到河南某县农村一位小学教师的来信,他提出愿意将自己的角膜献出,以换取一定的报酬用于办学。
他的理由:1.当地经济状况极差,政府虽多方筹资,但仍有数百名适龄儿童无法人学。
2.他本人年近46岁,在40岁时全身浮肿,确诊为慢性肾炎、肾功能不全。
目前虽能坚持工作,自感生命有限,愿将其角膜献出,为改善本乡办学条件做点贡献。
对此,应如何回信答复?【伦理分析】首先应肯定这位教师的奉献精神是可贵的,但此举不能支持,理由:1.世界不少国家法律规定,器官不能商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