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市公园照明设施设置指导意见(试行)》的编制及应用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景观照明设施维护规范(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景观照明设施维护规范(试行)》的通
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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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绿化市容局关于印发《景观照明设施维护规范(试行)》的通知
各区绿化市容管理局、浦东新区环保和市容卫生管理局,各相关单位市机管局、陆家嘴金融中心区城管办、市路政局、卢浦大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久事置业有限公司、浦江桥隧公司、市容景观事务中心、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城市景观灯光专业委员会:
为规范本市景观照明及供配电设施维护保养的的项目、内容、程序和标准要求,提高维护质量,确保景观照明设施完好,按时高质亮灯,特制定《景观照明设施维护规范(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景观照明设施维护规范(试行)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7年9月30日
——结束——。
城市环境(装饰)照明规范
城市环境(装饰)照明规范目前我国各大、中城市正利用照明美化城市环境实施着灯光工程。
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引发生态和环境保护等问题。
因此, 营造舒适的环境气氛的同时必须考虑安全、安保、生态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但是我国对城市环境(装饰)照明设计至今没有可资遵循的法则和规定,故政府有关部门无法有效地管理和控制,以致造成严重的 光污染。
为使城市环境照明设计有章可循,以期各种场合亮得有度,既美化了城市的夜景,又能达到环保、 安全和节能的目的。
本标准中所有条款均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的附录A 、D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B 、C 、E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上海市照明学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公侠、章海骢、俞丽华。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居住区照明、公共活动区照明、商业中心区照明、行政办公(工业)区照明、建筑外观照明、 河流及桥梁照明和其他设施照明的设计、安装规范以及相关的管理工作。
本标准适用于城区街道、小区、广场、步行街、建筑物、构筑物、纪念性建筑、公园、绿地、雕塑、河 流、水体、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以及人行小径等的环境和装饰照明。
本标准不适用于上述有关区域以外的车行道、高架道路和汽车隧道等的照明。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应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 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 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CJJ 45-91《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JG/T 3050-1998 《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及配件》C1E 115-1995《机动车及步行者交通照明建议》 3术语和定义 见附录A4总则 4.1城区环境照明应考虑生态和环保的要求,消除光污染的影响。
上海市道路照明设施养护运行标准
上海市道路照明设施养护运行标准一、引言随着上海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道路照明设施在保障交通安全、美化城市环境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规范道路照明设施的养护运行,提高照明质量,降低能耗,确保设施安全可靠,制定了《上海市道路照明设施养护运行标准》。
二、上海市道路照明设施养护运行标准概述1.设施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范围内道路、桥梁、隧道、广场等公共场所的照明设施养护运行。
不包括室内照明和特种照明设施。
2.养护运行要求(1)照明设施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施工标准进行安装、改造和维修。
(2)养护运行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和管理制度。
(3)照明设施应定期进行巡查、保养和维修,确保正常运行。
3.照明质量与能耗指标(1)照明质量:照度、亮度、均匀度、眩光控制等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2)能耗指标:逐年降低照明设施的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三、养护运行管理措施1.组织与管理结构养护运行单位应建立健全组织和管理结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养护运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2.养护运行流程养护运行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养护运行流程,包括巡查、保养、维修、验收等环节,确保照明设施的正常运行。
3.巡查与维修制度(1)巡查:定期对照明设施进行巡查,发现故障、损坏等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2)维修:根据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维修,确保照明设施恢复正常运行。
四、照明设施养护技术要求1.灯具维护(1)定期清洗灯具表面,去除灰尘、油污等影响照明效果的物质。
(2)检查灯具支架、固定件等结构部件,确保安全稳定。
2.光源更换(1)根据光源寿命和照明效果,定期更换光源。
(2)更换光源时,确保新光源与原光源参数一致,避免照明质量受到影响。
3.设备检查与调试(1)定期检查照明设备,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换。
(2)对照明系统进行调试,确保各项指标符合设计要求。
五、照明设施安全与环保要求1.安全生产措施(1)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教育。
(2)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标志,做好防护措施。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下发《关于加强本市景观灯光设施建设、维护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下发《关于加强本市景观灯光设施建设、维护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公布日期】2011.12.21•【字号】沪绿容[2011]351号•【施行日期】2011.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下发《关于加强本市景观灯光设施建设、维护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沪绿容〔2011〕351号)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为了巩固世博会景观灯光建设和管理成果,进一步规范本市景观灯光设施建设工程管理和日常维护管理,我局制定了《关于加强本市景观灯光设施建设、维护管理的意见》。
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关于加强本市景观灯光设施建设、维护管理的意见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巩固世博会景观灯光建设和管理成果,建立本市景观灯光管理的长效机制,提出如下意见:一、完善景观灯光规划市绿化市容管理部门根据《上海市中心城重点地区景观灯光发展布局方案》,编制《上海市景观灯光设施规划》(以下简称《灯光规划》),明确景观灯光设置原则,明确景观灯光区域布局,规范景观灯光设置要求,为本市景观灯光设置与管理提供依据。
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应根据《灯光规划》要求,编制所辖区域内的景观灯光设施布局方案。
市绿化市容管理部门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城市规划、容貌规定、环保要求等技术标准,完善本市景观灯光设施技术规范。
二、规范景观灯光设置在本市建筑物、构筑物、绿化和其他载体上设置景观灯光设施的,应当符合《灯光规划》、区域布局方案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同时,设置景观灯光设施,禁止产生下列情形:(一)造成严重光污染,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交通安全、公共安全的;(二)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绿化和其他载体的结构和形态的;(三)长期缠绕树木等影响植物生长的;(四)损坏文物、公共设施或影响其正常使用的;(五)其他有碍公共安全、市容观瞻或城市整体形象的。
公园步道照明设施施工方案(灯具选择与安全设计)
《公园步道照明设施施工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公园等休闲场所的需求也日益增加。
公园步道作为人们散步、健身、休闲的重要场所,良好的照明设施不仅能提高夜间的安全性,还能为人们营造舒适的环境氛围。
本项目旨在为某公园步道安装照明设施,以满足市民夜间活动的需求,提升公园的整体品质。
二、灯具选择1. 灯具类型考虑到公园的自然环境和景观需求,选择具有以下特点的灯具:(1)LED 灯具:具有高效节能、寿命长、色彩丰富等优点,能够满足公园照明的需求,同时减少能源消耗。
(2)景观灯:造型美观,可与公园的自然景观相融合,提升公园的整体美感。
(3)庭院灯:为步道提供基本照明,高度适中,光线柔和,不刺眼。
2. 灯具参数(1)亮度:根据公园步道的长度和宽度,以及周边环境的亮度要求,确定灯具的亮度。
一般来说,步道的平均照度应在 10-20lx之间。
(2)色温:选择色温在 3000K-4000K 之间的暖白色光源,营造温馨舒适的氛围。
(3)防护等级:灯具的防护等级应不低于 IP65,以确保在户外环境下的正常使用。
(4)寿命:灯具的寿命应不少于 50000 小时,减少后期维护成本。
三、安全设计1. 电气安全(1)照明系统采用接地保护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2)灯具的电气绝缘性能良好,防止漏电事故的发生。
(3)安装漏电保护器,及时切断漏电电流。
2. 结构安全(1)灯具的安装支架牢固可靠,能够承受风力等外力的作用。
(2)灯具的外壳采用高强度材料,防止外力撞击造成损坏。
(3)灯具的安装高度适中,避免行人碰撞。
3. 光污染控制(1)合理选择灯具的光束角和照射方向,避免光线直射人眼和周边居民窗户。
(2)采用遮光罩等措施,减少灯具的向上光通量,降低光污染。
四、施工步骤1. 施工准备(1)熟悉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了解公园步道的布局和照明要求。
(2)准备施工所需的材料和设备,包括灯具、电缆、配电箱、工具等。
(3)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交底。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口袋公园建设技术导则》的通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口袋公园建设技术导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12.31•【字号】沪绿容〔2021〕 428号•【施行日期】2021.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口袋公园建设技术导则》的通知各区绿化市容局:《上海市街心花园建设技术导则(试行)》(沪绿容〔2018〕148号)试行三年多以来,对提高本市街心花园设计、施工和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口袋公园建设,建成贴近市民生活的高品质、多功能生态空间,我局结合街心花园建设经验和当前工作要求,修改制定了《上海市口袋公园建设技术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21年12月31日上海市口袋公园建设技术导则1总则1.0.1为适应和满足上海市口袋公园的建设编制本导则,旨在开展口袋公园规划、设计、建设工作时,科学理解和准确把握口袋公园的定义及其特点,确保口袋公园建设满足质量和功能要求。
1.0.2本导则主要针对上海市口袋公园的建设工作,适用于各区的口袋公园的规划、设计、建设。
1.0.3口袋公园的设计与建设,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技术标准等的规定。
2定义与分类2.0.1口袋公园是指依城市道路、商业街区或居住区等建设的,具有景观赏识、游憩服务、文化展示等功能,并能彰显上海城市风貌特色的小型开放绿地。
2.0.2口袋公园选址与建设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规模:原则上内环线以内面积应大于1000 m2,内外环之间及五个新城面积应大于2000m2,外环线外面积应大于3000m2。
上限面积原则上不超过8000 m2。
(2)特色:具有一定的历史风貌和人文景观特色,与区域周围环境相协调;(3)景观:以植物造景为主,突出观赏性乔木、灌木、宿根地被的搭配,体现季相变化,春花秋色效果显著,四季有景。
公园照明设计标准
公园照明设计标准概述公园作为城市中重要的休闲场所,不仅需要精心设计的绿化和景观,也需要恰当的照明设计来提供安全性和美观性的保障。
对于公园照明设计标准的制定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公园照明设计标准进行详细探讨,旨在为城市公园照明设计提供指导。
一、设计原则1.1 安全性公园照明设计首要原则是保障公园内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在充分保障照明亮度的前提下,应合理避免光污染,避免造成眩光和光害。
1.2 节能环保公园照明设计中应尽可能采用节能环保的照明设施,如LED灯具和太阳能照明等,以减少能源消耗和降低排放。
1.3 易维护性照明设施的安装位置和方式应能够方便日常维护和更换,以保持照明系统的正常运行。
1.4 美观性在满足安全和节能要求的前提下,公园照明设计还应注重美观性,以提供舒适的环境氛围,塑造美丽的夜间景观。
二、照明布局2.1 道路照明公园内的主要道路和步道应进行适当的照明布局,以确保行人在夜间行走安全。
照明灯具应设置在适当的高度和间距,保证路面照明充足且均匀。
2.2 植被照明对于公园内的植物景观,应采用柔和的照明手法,使得植物在夜间也能展现出独特的美感。
采用地面灯具或者低功率的射灯,以突出植物轮廓或者投射温暖的光影。
2.3 建筑照明公园内的建筑物或者雕塑等人工景观也应进行适当的照明设计,以凸显其特色和美感。
可采用投光灯或者装饰性灯具,以突出建筑物的轮廓或者造型。
三、照明设施3.1 灯具类型在公园照明设计中,应尽量选择LED灯具或者太阳能照明设施,以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光污染。
LED灯具具有高效、寿命长的特点,适合公园照明需求。
3.2 灯具色温对于不同场所和要求,应选用合适的灯具色温。
一般来说,道路照明可采用较高色温的白光灯具,而植被和景观照明则宜采用较低色温的暖光灯具。
3.3 照明控制公园照明系统应配备智能化的照明控制设施,以便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亮度调节和定时控制。
通过智能化控制,可以实现节能和灵活的照明管理。
四、标准执行4.1 监测维护公园照明系统的施工和安装应符合相关标准与规范,保证设施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上海市中心城重点地区景观灯光发展布局方案
上海市中心城重点地区景观灯光发展布局方案一、编制背景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1999-2020)提出:上海市城市建设与发展要遵循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不断增强城市功能,把上海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环境优美的国际大都市,成为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之一。
为实现总体规划目标,加强城市景观灯光布局方案设计,加快景观灯光建设,增强城市服务功能,提高城市市容景观水平尤显重要。
近二十年来,上海景观灯光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在美化城市环境、提高观瞻水平、促进旅游消费经济发展、丰富市民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目前景观灯光现状与国际上一些先进大都市相比,还有许多差距,尤其是一些发展中的问题亟待解决,主要是:1. 景观灯光的配置没有纳入城市整体规划。
根据国外的建设经验,景观灯光规划与城市规划应紧密结合,应当是城市规划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由于规划的缺乏,使得景观灯光建设无序,各区各自为政、风格不一,造成城市夜景较为杂乱,很难和城市空间的发展相协调。
2. 景观灯光与主体建设工程设计脱节。
景观灯光设计和建设工作尚未很好地纳入在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过程中同步进行,尤其在重大市政工程建设、重点文物维护和老街坊修缮、近代优秀建筑物外立面整治和标志性建筑物的设计建造等工作中,考虑景观灯光较少,增加了后续景观灯光建设的技术难度和成本,社会单位的积极性调动也成为问题。
3. 缺乏先进的技术支撑和指导理论。
城市景观照明设施与作为载体的建筑、广场、街道、园林绿化等城市景观元素应是协调统一的,应在深入分析、研究所处区域或载体的文化底蕴和风格特点的基础上,精选最有价值的环节进行表现,充分展示城市文化品位。
但是由于缺乏技术理论的指导,造成在景观灯光设计、管理、使用等方面仍存在主观性、盲目性和无系统性现象。
4. 环境保护和节约能源意识不强。
亮度缺乏控制,能耗过高,造成一定的浪费,同时也给市民带来困扰。
公园照明工程实施方案
公园照明工程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公园作为城市中的绿色休闲空间,承载着人们放松身心、享受自然的重要功能。
为了提升公园的夜间景观效果,加强人们对公园的安全感和归属感,需要对公园进行夜间照明工程的实施。
本文就公园照明工程实施方案进行具体分析和阐述。
二、实施目标1、提升公园夜间景观效果,增强城市夜间魅力。
2、加强公园夜间安全管理,提高市民对公园的满意度和归属感。
3、通过照明工程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品位。
三、实施内容1、照明设施升级首先要对现有的公园照明设施进行全面评估和调研,根据公园的规模和功能,设计专业的照明方案。
选择符合环保标准、节能环保的LED灯具,合理布置光源,保证照明效果的良好和能源的节约。
2、景观照明设计公园照明工程需要兼顾景观照明和功能性照明,通过灯光的布设和设计,突出公园的特色风貌,突出景观建筑和植被的立体美感。
同时,在重要区域增加功能性照明,以便市民夜间的游园活动。
3、照明控制技术通过智能化控制系统,实现照明的远程控制和定时开关。
设置感应灯和环境光控制系统,对夜间外来光源的干扰进行控制和避免,确保公园夜间照明的效果和品质。
4、安全照明设计在公园的主要通道和重要区域,加强照明设施的布设,确保安全通行和夜间活动的顺畅进行。
针对公园的特定景点和设施,增加特色照明,提升观赏价值和品质感。
5、环境整体规划公园照明工程实施需要充分考虑公园的整体环境,保持照明系统和自然环境的协调一致,尽量减少对植物和动物的干扰和损害,避免灯光污染。
同时,照明设计要与公园的建筑、雕塑、水景等元素相互配合,形成整体美观效果。
四、实施步骤1、规划阶段进行公园照明工程实施前的规划设计,通过市政审批流程的审批和论证,确定照明工程的总体方案和实施计划。
2、设计阶段进行公园照明工程实施的详细设计,包括灯光布置方案,照明设施的选型和材料、施工图纸的制作等。
3、实施阶段进行公园照明工程实施的具体施工,包括材料的采购、施工队伍的组织、现场的调试和安装等。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提升本市市容保障服务管理能级的指导意见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提升本市市容保障服务管理能级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公布日期】2024.01.22•【字号】沪绿容 (2024) 38号•【施行日期】2024.0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提升本市市容保障服务管理能级的指导意见各区绿化市容局,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为提升本市政府购买市容保障服务行业管理能级,促进市容保障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展示市容保障服务队伍良好形象,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不断优化市容管理水平,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沪财发〔2021〕3号)《城市容貌规范》(DB31/T 1075-2017)等,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目标积极践行人民城市理念,遵循公开择优、诚实信用、注重实效、社会参与的原则,引导市容保障服务管理工作向高质量的行业治理、高水平的队伍素养、高效能的服务机制发展,提升社会形象,维护市容环境,建设“整洁、干净、温馨、安全、美观”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
二、适用范围本市各级行政机关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的方式和程序购买市容保障服务,适用本指导意见。
三、责任分工市绿化市容管理部门是本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市容保障服务工作的行业指导部门,负责明确市容保障服务内容和要求,对各区市容保障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指导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以下简称“行业协会”)开展市容保障服务工作的组织与服务、培训与教育、协调与沟通等,健全信用评价机制,提升市容保障服务行业整体水平。
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承担本区域范围内政府购买市容保障服务工作的属地监管责任,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综合考核评价机制。
公园照明设计标准
公园照明设计标准公园照明设计标准主要参考《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GB 55014-2021)。
这份标准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并且具有强制性的执行效力。
具体来说,公园照明应以功能照明为主,景观及装饰性照明应考虑对植物及周边环境的影响。
例如,灯具应选用高效率节能型产品,有条件的地区宜采用太阳能灯具。
此外,设计师需要明确公园的主题和格调,避免泛泛地设置照明灯具。
而是应通过景观照明的强弱对比、隐显对比和虚实对比,创立重点明确、层次清晰的照明设计方案,以突出公园的特点和增加夜景的秩序感。
在照明灯光的方向和色温选择上,应以增加树木、灌木和花卉的氛围为前提。
植物在不同的光色照射下,会呈现出不同的颜色。
比如白光能够较为自然地表现植物的自然色,使人感觉植物明确、清晰,体现植物的层次感。
另外,对于水面、水景景观的照明,设计师需要注意光线反射等问题。
公园照明设计标准包括以下方面:1.满足功能要求:公园照明设计应满足基本功能要求,包括照亮道路、照亮水景、提供活动场所照明等。
同时,应避免过度照明造成光污染,影响游客的体验。
2.注重艺术性:公园照明设计应注重艺术性,结合公园的景观特点和文化特色,选择合适的灯具和颜色搭配,营造出独特的氛围和视觉效果。
3.节能环保:公园照明设计应采用节能环保的灯具和设备,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同时,应合理规划灯光布局,避免浪费和重复照射。
4.安全性:公园照明设计应考虑安全性,确保游客在夜间能够安全游览公园。
同时,应合理设置灯光亮度,避免对游客的视觉造成干扰。
5.可维护性:公园照明设计应考虑灯具和设备的可维护性,方便日后维修和管理。
同时,应合理设置灯光控制开关,方便管理人员进行开关操作。
6.符合规范标准:公园照明设计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范标准,确保设计方案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总之,公园照明设计标准应综合考虑功能、艺术、节能、安全、可维护等多个方面,以创造出一个舒适、安全、环保的夜间游览环境。
上海市郊野公园建设设计导则(试行)
上海市郊野公园建设设计导则(试行)
为了促进上海市郊野公园建设和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上海市政府于2018年颁布了《上海市郊野公园建设设计导则(试行)》。
该导则旨在规范郊野公园的建设和设计,以
提升公园服务品质,吸引更多市民前来休闲娱乐。
本导则明确了郊野公园的定位,即“以服务市民休闲度假为主要目的,兼顾生态保护、文化传承与科学普及”。
为了实现这一定位,导则强调了以下原则:
1.生态优先。
公园的设施和建筑应尽量使用生态友好材料,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保护
当地生物多样性。
2.文化传承。
公园的设计应结合当地文化特色,展示历史悠久、独具魅力的文化元素,增加游客的体验乐趣。
3.普及科学。
公园应为游客提供科学普及教育,激发公众对自然和环境的兴趣与认识,增加游客对公园的亲近感。
4.服务市民。
公园的设施应尽可能地满足市民日常生活所需,同时也要为游客提供舒
适方便的服务。
在建设过程中,导则为公园提供了具体的功能区划分,其中包括休闲娱乐区、科普展
示区、文化景观区、生态旅游区、服务业配套区等。
导则还对公园的标志性建筑、游步道、停车场、绿化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此外,导则还为公园的管理和服务提供了指导。
例如,强调公园要建立健全的管理机
制和规章制度,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要提供适当的指示标识和游客服务设施,方便游客
游览;要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引导游客爱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上海市公园照明标准
上海市公园照明标准
根据《上海市公园景观照明管理办法》规定,上海市公园照明标
准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照明设施布置合理。
照明设施的布置要与公园的功能和特点
相适应,保证公园内景观照明的均匀度和通透感。
2. 照明亮度适度。
公园内的景观照明亮度应适宜,不宜过强,
以避免眩光造成不适感和影响夜间观赏效果。
3. 节能环保。
公园内的照明设施应选择高效节能的照明产品,
合理利用光源,减少能源消耗,并采取节能措施,如使用传感器控制、定时器等。
4. 安全可靠。
公园内的照明设施应保证运行安全,具备防水、
防雷等功能,并经过合格的检测和验收,确保使用过程中没有安全隐患。
5. 可维护性强。
公园内的照明设施应具备易维护、易更换的特点,方便后期维修和更新。
6. 其他要求。
根据不同公园的特点和需求,还要考虑景观照明
的色彩、光线分布、装饰效果等方面的要求,以打造出独特且符合公
园特色的照明效果。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照明标准可能会根据不同公园的规模、用
途和景观特点等因素而有所差异,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郊野公园运营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郊野公园运营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11.18•【字号】沪绿容〔2021〕 348号•【施行日期】2021.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郊野公园运营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区绿化市容局、各郊野公园:为进一步提升本市郊野公园运营管理水平,增强郊野公园活力,促进郊野公园健康发展,不断满足市民群众共享绿色生态福祉的需求和愿望,现将《上海市郊野公园运营管理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按照执行。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21年11月18日上海市郊野公园运营管理指导意见郊野公园是集耕地、林地、绿地、湿地、水系、自然村落、历史风貌等生态人文资源为一体的生态郊野空间。
加强郊野公园建设管理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公园城市建设,实施城乡统筹发展要求的重要载体,是践行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是本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为促进郊野公园健康发展,现结合上海郊野公园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人民城市”和“公园城市”重要理念,拓展城郊绿色空间,推动郊野特色发展,优化运营管理模式,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保障市民游园安全,把本市郊野公园建设成为“市区的后花园、市民的好去处、农村的新典范”。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公益定位、市场运营。
突出郊野公园公益属性,以政府投入为主,并通过市场化手段适度配置符合郊野特点的经营性项目与配套服务设施。
(二)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
加强郊野公园内的农业资源、绿地资源、林地资源、湿地资源、水资源、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和人文资源的有效保护,适度利用,合理布局。
(三)坚持规范管理,鼓励创新。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本市道路和公共区域照明长效管理机制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本市道路和公共区域照明长效管理机制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9.19•【字号】沪府办〔2015〕87号•【施行日期】2015.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本市道路和公共区域照明长效管理机制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5〕8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关于建立本市道路和公共区域照明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9月19日关于建立本市道路和公共区域照明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为进一步完善本市道路和公共区域照明长效管理机制,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结合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工作目标与基本原则(一)工作目标建立政企分开、市区分工、建管分离、管养分开的道路和公共区域照明长效管理机制,构建安全、舒适、智能、绿色的功能照明体系。
(二)基本原则1.职责明确,管理高效。
按照“政企分开”“市区分工”的原则,完善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合理划分市与区县两级政府事权,逐步建立政企分工明确、市与区县两级管理的长效机制,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2.技术先进,能源节约。
实践绿色照明、科学照明和健康照明等先进理念,研究和推行新标准,使用新产品,构建绿色生态与节能环保的道路和公共区域照明体系,降低能源消耗。
3.运行安全,服务便民。
建立应急处理反应机制和督察督办机制,确保照明设施运行安全,有效解决“有灯不亮”、“有路无灯”等问题,提升市民满意度。
二、工作分工与资金保障(一)管理职责1.市建设管理委负责全市道路和公共区域照明的行政管理,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并组织实施专项规划、年度建设、运行和维护计划,安排年度运行维护和改造经费,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强对道路照明建设、运行和维护的监督管理,开展道路照明节能工作,组织实施评价考核等。
上海市道路照明工程建设技术规程
上海市道路照明工程建设技术规程以上海市道路照明工程建设技术规程为标题,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道路照明工程建设的技术规范和要求。
一、概述道路照明工程建设是指为了保证道路的安全和交通的顺利进行,在道路两侧或中央设置照明设施,以提供充足、均匀、无眩光的照明效果。
道路照明工程建设技术规程的制定旨在规范道路照明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并确保道路照明设施的质量和性能达到规定标准。
二、技术规范和要求1. 设计规范道路照明工程设计应根据道路类型、交通流量、行车速度等综合因素确定照明亮度和照明布局。
设计时应考虑城市风貌、能源节约、环境保护等因素,合理选择照明设备和灯具类型。
2. 灯具选择根据道路类型和要求,选择适合的照明灯具。
常用的照明灯具有高压钠灯、金卤灯、LED灯等,应合理选用,确保照明效果和节能要求的兼顾。
3. 灯具布局照明灯具的布局应根据道路宽度、交通流量、行车速度等因素进行合理布置。
对于双向四车道及以上的道路,应采用对称布置,保证道路两侧的照明效果均匀。
对于单向或双向两车道的道路,应采用非对称布置,以降低照明设备的投资和运行成本。
4. 灯杆设置灯杆的设置应符合道路照明的需要,并考虑到灯具的安装、维护和更换。
灯杆的高度、材质和固定方式等应符合相关标准,并确保灯具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5. 照明控制道路照明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照明控制系统,包括亮度调节、时钟控制、光感控制等功能。
照明控制系统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并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6. 照明维护道路照明设施的维护是保证照明效果和使用寿命的重要环节。
应定期对照明设施进行巡检、清洁和维修,及时更换损坏的灯具和配件,确保道路照明的正常运行。
三、工程验收道路照明工程建设完成后,应进行工程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设计文件的审查、施工质量的检查、照明设施的功能测试等。
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安全和环保要求道路照明工程建设应注重安全和环保要求,包括防雷、防水、防腐蚀等措施的采取,以及灯具材料和电气设备的环保性能要求。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徐家汇中央活动区(徐家汇商圈)景观照明提升设计方案》的批复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徐家汇中央活动区(徐家汇商圈)景观照明提升设计方案》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公布日期】2023.05.22•【字号】•【施行日期】2023.05.22•【效力等级】地方行政许可批复•【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徐家汇中央活动区(徐家汇商圈)景观照明提升设计方案》的批复徐汇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景观照明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5号公布)规定,结合《上海市景观照明总体规划》(沪府〔2017〕91号批复)要求,经审查,现就你局报送的《关于徐家汇中央活动区景观照明提升方案初审的请示》(徐绿容〔2023〕30号)批复如下:一、根据“完成徐家汇等商圈景观灯光提升改造”的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要求,《徐家汇中央活动区景观灯光提升方案》应修改为《徐家汇中央活动区(徐家汇商圈)景观照明提升设计方案》(以下简称《设计方案》)。
二、原则同意《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基本符合景观照明管理法规、规章和规划的规定。
三、要坚持“高起点统筹规划、高品质城市更新、高能级业态提升、高水平创新治理”,将徐家汇商圈打造成为“高端商业商务集聚互动的首选地、全球顶尖时尚潮流的引领地,加快迈向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吸引力和竞争力的国际消费核心商圈”,进一步突出“海派汇融,光润徐汇”设计主题。
四、要强化建筑、环行天桥、道路、绿化等景观照明载体之间的呼应关系,增强景观照明设计的整体性和协调性,为举办商圈主题光影秀创造条件。
突出绿色低碳设计理念,注重运用新技术、新材料,采用先进控制方式,修改完善亮度、色温、功率密度等控制性指标,补充能耗分析和集中控制要求。
五、要注重灯具安装的美观性和合理性,合理确定灯具安装方式、安装位置及照射角度,防止对机动车和行人形成眩光,控制溢散光对相邻场所的光干扰。
请你局指导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设计方案》后,报送市绿化市容局备案。
上海公园城市建设导则
上海公园城市建设导则有句老话叫“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句话充分说明了绿色环境的重要性。
绿色环境不仅有利于生态环境的维护,而且还能使城市居民得到充分的休闲、娱乐和放松。
因此,上海在助力城市绿色发展的同时,还提出了关于公园的建设的导则,以帮助城市更好地发展绿色环境。
上海市关于公园城市建设的导则主要是:一、注重绿色空间的建设。
上海市要求把绿色空间作为城市建设的重点,注重建设公园、绿地、绿色植物等,使绿色空间成为城市中的一道重要的风景线,保护城市的绿色空间,改善城市环境。
二、注重公园建设的质量。
上海要求在建设公园中,要特别注重景观设计、植物种植、设施设置、服务设施、活动组织等方面,确保公园建设的质量,使公园成为城市绿色空间的绿色点缀。
三、设计新型公园。
上海市要求在设计公园时,要设计出新的景观,使公园更加有特色,同时还要充分考虑到环境保护的因素,使公园更加环保,能够更好地为城市的绿色空间提供服务。
四、加强公园的管理。
上海市希望加强公园的管理,对公园进行合理的管理,同时要加强公众的参与,使公园更加活跃,更加有效地满足城市居民的休闲、娱乐和放松的需求。
总之,上海市关于公园城市建设的导则主要是注重绿色空间的建设,注重公园建设的质量,设计新型公园,加强公园的管理,以期能够更好地保护城市的绿色空间,改善城市环境,更好地满足城市居民的休闲、娱乐和放松的需求。
上海市在推进公园建设的同时,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助力城市绿色发展。
首先,上海市在城市规划中将绿色空间作为重点,通过制定法规和政策,将绿色空间作为保护对象,确保城市绿色空间的建设不会受到破坏。
其次,上海市采取了一系列的投资和政策措施,促进公园建设,提高公园的建设水平,进一步改善城市的绿色空间。
此外,上海市还采取了一系列社会活动,以促进公园建设。
例如,上海市每年都会组织一些关于公园保护的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市民参与公园的建设和管理,有效地提升公园的管理水平,增强公众的参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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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市公园照明设施设置指导意见(试行)》的编制及应用盖永华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200040)郭菲顾祎芬奕斐环境规划设计(上海)有限公司(上海200433)摘要:通过对《上海市城市公园照明设施设置指导意见(试行)》进行编制和应用,以规范公园照明设施的设置,构建安全、环保、生态、趣味的夜间光环境,满足上海城市公园夜间开放需求。
关键词:城市公园;照明;设施设置;指导意见0引言城市公园作为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城市公共空间和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丰富市民文化、美化城市市容、提高环境品质等方面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随着上海城市的快速发展,市民对夜间休闲、娱乐、健身场所的要求也越来越多元化,公园无疑成为满足市民夜间亲近自然、拓展社交、锻炼身体等需求的最佳场所之一,市民对公园夜间开放(以下简称“夜公园”)的需求日益增长。
为了进一步提升上海作为国际大都市的公共环境品质,满足市民与访客不断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近年来上海已开始启动夜公园开放工作。
截至2018年底,全市延长夜间开放时间的公园共195个,占在册公园总数的80%。
其中,全年延长夜间开放时间的公园共76个,全年全天开放的公园共43个。
“十三五”期间,上海力争实现全市公园常态化夜间延长开放。
然而,夜公园开放在受到社会公众普遍欢迎的同时,也给公园软硬件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挑战。
这是因为,上海大多数公园在设计、建造之初主要是为了满足游客白天游园活动的需要,对夜间开放所要求的各项配套设施建设相对滞后。
特别是夜公园的光环境品质,不仅关系到夜间游客的人身安全和视觉舒适,同时也会对公园的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因此,在当前夜公园逐步扩大开放规模的过程中,必须及时制定相应的规范来指导有关工作。
1背景与目的目前,国内尚无专门针对夜公园的照明设施设置的国家或地方标准。
在实际操作中,公园建设方和管理方只能选择相关的资料文件作为参照执行,给夜公园照明设施的设计、建设、维护和管理等相关工作带来诸多不便,也为夜公园常态化运行留下潜在的风险。
为适应上海夜公园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规范城市公园照明设施的设置,构建安全、生态、环保、节能的夜间光环境,切实满足市民夜间休闲活动的实际需要,有效服务于上海城市环境与社会文化的发展,2016年底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通过对多个符合基本要求的专家团队进行前期草案的比选后,确定了由在园林景观光环境设计方面和室外光污染防治方面都具有丰富经验和较高专业水准的团队负责《上海市城市公园照明设施设置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主要编制任务,用以指导上海夜公园照明设施的规范设置工作。
2过程与发现本《指导意见》是国内首次专门针对夜公园所必需的照明设施设置而制定的系统性规范文件。
为确保本《指导意见》不仅对上海夜公园的实际工作具有较强的实用性与可操作性,而且对国内城市公共空间光环境行业的建设发展和规范管理也产生积极的引领作用,编制团队精心组织,科学设计,通过编制需求理解、法规资料整理、现场调研分析、初步内容编制、汇报讨论反馈和改善补充定稿等一系列过程,历时半年最终得以顺利完成。
在启动实质性编写工作之前,编制团队对国际与国内大量的相关规范、标准与应用资料进行了详细的梳理与严格的筛选。
在严格遵守国家与地方现行标准及规范的前提下,充分借鉴了城市公共空间环境管理水平相对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的实践经验与研究成果,并与国际权威的照明应用和学术研究机构(IESNA北美照明工程学会等)以及国际领先的光污染环境保护公益组织(IDA国际暗夜空协会等)进行了深入地探·41·讨和交流。
为充分了解上海夜公园开放的实际情况和公园管理方的实际需求,编制团队通过问卷、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开展现场调研活动。
在充分听取各相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编制团队根据上海夜公园的不同类型,确定了中山公园等6个典型公园样本,并按照公园环境照明应用系统分类进行现场实地采样与照明数据实测。
同时,编制团队在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科学设计了专门针对夜公园光环境质量评估的视觉心理评价量表,对近200名夜公园的实际使用者进行了公园光环境品质实地问卷调查评估,最终获取有效问卷120余份。
值得注意的是,通过对6个公园中近200夜间实际使用者的现场问卷调查和评价数据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后,可以发现:(1)所有被调查者均认为夜公园内的主要活动场所必须提供必要的照明;(2)夜公园使用者普遍偏好较为明亮的环境感觉,但这种感觉与场地、区域局部平均照明水平并非完全线性相关;(3)眩光、阴影、均匀性与夜公园使用者的安全感关系密切,整体较高品质的照明可以获得较高的安全感;(4)眩光是公园夜间光环境中影响使用者视觉舒适和视觉安全的最主要因素。
以上调研成果为本次《指导意见》的编制提供了详实可靠的基础数据和充分有力的现实依据。
3内容与原则3.1主要内容本指导意见包括照明应用指南和照明设施指南两部分,不仅为公园各类典型应用的照明方式提供指导性意见,而且为公园主要场所常用照明设施提供示范性意见,两部分内容相互支持形成完整的夜公园照明指导体系,为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针对夜公园设置照明设施、实施长效管理提供了积极和有效的手段。
3.2安全优先原则安全是夜公园照明的第一要务,但设置了照明设施的夜公园并不意味着就能获得足够的安全性。
过度照明(可诱发眩光、高亮度对比等)和照明不足同样会产生视觉和心理的安全性问题。
不恰当的照明形式或照明布置也会产生视觉安全隐患。
夜公园照明必须在功能、美观、生态、节能、环保等各方面尽可能获得平衡,才能使夜公园使用者获得高质量的安全性。
3.3环保节能原则必须充分理解在夜公园照明应用中高效、节能、环保之间的不同含义,节能并不完全等同于环保。
高效的灯具或光源,如果不是在必要的场合和时间段下使用,对整个公园照明系统而言也是不节能的。
高效和节能的照明系统,如果不能充分考虑对周边动植物自然环境的生态特性和人的视觉心理和视觉生理健康的影响(如光谱、色温、光照强度、光照时间等),则无法达到环保的要求。
为高效的照明灯具合理配置照明控制系统并科学制订照明控制策略是获得节能、环保的夜公园光环境的解决之道。
3.4生态平衡原则对公园环境中的植物景观的直接影响(光谱、光照强度、光照时间、安装方式等)是夜公园照明在公园生态平衡上的首要任务。
光污染对公园生态环境的平衡破坏范围更大,影响更深远。
比如,夜空亮度的增加不仅影响星空观赏和天文观测,而且会影响动植物的生物节律或迁徙规律。
特别是环境亮度较低的公园,其生态环境对光污染更为敏感。
除严格控制探照灯、广告灯光等易发光污染源外,需要照明负荷较大的场合应采用数量相对多的小功率灯具。
同时,对公园内照明设施的单灯功率进行推荐性限值,并结合光污染防治措施才能够有效改善光环境的生态平衡。
3.5夜景趣味原则公园夜景照明的趣味性可以增强公园环境的吸引力和使用者的认同感,提升夜公园开放的价值。
公园景观照明的趣味性不等同于对所有景观元素均设置照明,有限制地精心选择和精巧布局反而更能够营造趣味性。
由于绝大多数光污染情况会对景观的趣味性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公园内整体环境应保持亮度较低。
对于确实需要实施景观照明的,应严格控制照明的方式、强度和方向。
4特点与意义首先,本《指导意见》是国内首次专门针对夜公园照明设施设置编制的系统性指导意见,也是国内首次将行业内较为先进的主动性光环境保护和光污染防治理念系统性引入并针对性指导公园照明应用实践。
其次,本《指导意见》是国内首次将室外灯具BUG(Backlight-Uplight-Glare)评价系统(如图1所示)引入并指导公园照明应用实践。
在照明设施的选择和控制上使用BUG评价系统替代原截光(Cutoff)分类系统,不仅能更科学地评估灯具配光对环境的影响和对光污染的控制,而且其明确的数值分类在实际·42··43·使用过程中更具有可操作性。
图1室外灯具的BUG 评价系统此外,本《指导意见》也是国内首次提出在公园等室外景观光环境中使用自适应照明及其控制策略并针对性地指导具体照明实践应用。
自适应照明(Adaptive Lighting )是城市公共空间智慧照明发展的重要趋势。
上海作为国内公共环境品质建设与管理措施均处于领先地位的城市,该技术与策略的率先提出并实践应用将会为国内城市公共空间照明管理的发展提供积极的引导作用,也为今后智慧城市的发展积累重要的实践经验。
5实施应用为便于公园照明的设计、建设和管理等各相关方能科学、系统、便利地将本《指导意见》应用于具体工作,本《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专门设计为照明应用指南和照明设施指南两部分。
照明应用指南旨在为公园照明的各类典型应用如何选择照明方式提供指导意见,以满足整个公园照明系统的基本使用,并达成基本照明目标。
此外,照明应用指南也为设计师在特定项目中的设计提供指引和标准,同时为将来技术发展提供更多设计修改依据。
具体而言,照明应用指南部分针对公园出入口、主路、支路、小路、活动广场、标识导向系统、游乐场、水景、停车场等15种不同的公园主要应用场所,分别对其照明均匀度、控制方式、非运营时段是否需要保留基本照明以及该场所需要特别注意的照明事项等方面逐一详细给予建议,并对公园内各主要场所的最小水平照度和水平照度均匀度提出了推荐值,便于夜公园设计方、建设方和管理方根据照明的实际情况科学决策。
照明设施指南旨在为公园中各主要场所常用照明灯具和照明系统提供示范性意见。
其中,为切实解决对公园夜间光环境品质影响最大的眩光问题,照明设施指南强调照明设施应同时采用正确的遮光方式和合理的控制策略,以尽可能避免光污染情况的发生。
对公园内不同的场所和对象,除对目前一般通用照明设施的适用进行了介绍建议之外,还要求使用与现状相适宜且便于后续升级发展的照明控制方式,并提供了照明设施的示范参考,以便夜公园设计方和建设方能够更好地理解和使用本《指导意见》。
本《指导意见》于2017年4月19日由上海市市容和绿化管理局印发全市相关部门并开始试行后,已有部分公园依据其对照明设施进行了相关的改造,在实际应用中体现了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同时,对于本《指导意见》在后续使用过程中可能碰到的问题或难点,编制团队将持续跟进并开展相关分析研究工作,以期为本《指导意见》的修编打下扎实基础。
参考文献[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S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2]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城市环境(装饰)照明规范:DB 31/T 316—2012[S ].[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室外作业场地照明设计标准:GB 50582—2010[S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S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5]Joint IDA-IES model lighting ordinance:IDA-IES [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