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减灾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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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防治与减灾管理条例(2024)

自然灾害防治与减灾管理条例(2024)

自然灾害防治与减灾管理条例(2024)引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自然灾害防治与减灾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本条例制定。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国境内自然灾害防治与减灾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六章监督与评估第二十六条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本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执法,并对灾害防治与减灾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监测。

第二十七条监督管理部门在发现违反本条例或灾害防治与减灾工作失职的行为时,应当及时进行查处,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布有关自然灾害防治与减灾的数据和信息,并及时回应公众的关切和咨询。

第二十九条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共同推动自然灾害防治与减灾工作的开展,并及时交流和共享经验和教训。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采取必要的防灾减灾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故意隐瞒、虚报或者不报告自然灾害情况,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二条自然灾害防治与减灾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应急管理部门、地方政府等相关部门制定。

第三十三条本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结语:通过制定《自然灾害防治与减灾管理条例(2024)》,我国将进一步加强对自然灾害防治与减灾工作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提高我国在自然灾害防治与减灾管理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这将有助于提高人民群众在自然灾害面前的抵抗能力,减少自然灾害给社会经济带来的损失,推动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同时,本条例的实施还将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自然灾害防治与减灾管理制度,促进相关部门的合作与协调,增强社会各方面的参与和共同治理能力。

我们相信,通过不断努力,我国将能够建设出更加安全、稳定、繁荣的社会。

防灾减灾规章制度

防灾减灾规章制度

防灾减灾规章制度防灾减灾规章制度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基本法规,其目的是预防和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增强社会应对灾害的能力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以下是防灾减灾规章制度的相关内容:一、灾害预警制度灾害预警是指通过多种手段和渠道,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有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以便采取应对措施,减轻或避免灾害损失。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建立完善的灾害预警制度,力争做到信息准确、时效性、及时发布。

二、应急救援制度应急救援制度是指一旦发生灾害,相关部门需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应急组织和应急技术装备,明确责任分工和任务,构建应急救援体系,确保在灾害发生后,能够及时、有效地展开救援和应急处置。

三、灾后重建制度灾后重建是指在自然灾害发生之后,对受损建筑物、公共设施等进行重建和修复,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灾后重建制度,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提供技术支持、加强监管、推进工程项目,加快灾后重建进程。

四、社区防灾减灾制度社区防灾减灾制度是指在社区层面上,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加强灾害监测预警、提高居民自救互救能力等活动,加强社区防灾减灾能力。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强社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建立灾害应急演练机制,提供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加强社区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开展灾后心理援助等活动。

同时,应支持开展社区防灾减灾技能培训,提高居民的防灾意识和应对能力。

综上所述,防灾减灾规章制度是完善灾害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可以通过建立多层次、多领域的防灾减灾机制,加强社区参与和民众意识提升,构建全社会合力,共同应对各种自然灾害。

减灾规章制度

减灾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国减灾工作,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减灾工作中的行为规范。

第三条减灾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四)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五)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第二章减灾组织体系第四条国家设立减灾委员会,负责全国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地方各级政府设立减灾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各级减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七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设立减灾工作机构,负责本部门减灾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减灾规划与预案第八条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制定减灾规划,明确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第九条减灾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减灾工作总体目标;(二)减灾重点领域和重点工程;(三)减灾能力建设;(四)减灾保障措施。

第十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减灾规划,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减灾预案。

第十一条减灾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灾害风险识别和评估;(二)预警信息发布和应急响应;(三)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保障;(四)灾后重建和恢复重建。

第四章减灾宣传教育第十二条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减灾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十三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减灾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开展减灾教育。

第十四条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减灾新闻报道,普及减灾知识,传播减灾文化。

第五章减灾能力建设第十五条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减灾能力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第十六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设施的抗灾能力。

第十七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防灾减灾工作职责

防灾减灾工作职责

防灾减灾工作职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企业防灾减灾工作,加强对祸害的防备、应对和减少损失的本领,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

本规章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涵盖防灾减灾工作的各个方面。

第三条重要职责企业管理负责人(以下简称负责人)作为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企业的防灾减灾工作,并订立相关的预案、措施和培训计划。

第二章防备措施第四条风险评估负责人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包含但不限于自然祸害、事故灾难等方面的风险评估。

评估结果作为订立防灾减灾工作的依据。

第五条祸害预警负责人应与相关部门合作建立祸害监测和预警系统,及时取得相关祸害预警信息,并将其转达给企业员工,确保员工及时做好应对准备。

第六条安全防护设施负责人应确保企业内部的安全防护设施的齐全、完好,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例如消防设备、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确保员工在突发事故中有安全的撤离通道。

第七条预案订立负责人应订立全面、可行的防灾减灾预案,并依据不同类型的祸害订立相应的处理措施。

预案应包含祸害识别、应急指挥体系、疏散逃命、物资储备和救援等内容。

第八条人员培训负责人应组织员工进行防灾减灾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灾意识和应对本领。

培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祸害应急预案、疏散逃命技巧、急救等方面。

第九条物资准备负责人应依据预案订立物资储备计划,并定期进行检查和增补。

物资包含但不限于食品、水、医疗物资、应急工具等,以应对突发祸害时的需要。

第四章突发事件处理第十条指挥体系负责人应建立健全的应急指挥体系,明确各级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祸害发生时能快速、有序地进行处理和救援工作。

第十一条资源调配负责人应及时调配企业内部的各类资源,包含人员、物资、设备等,以支持祸害处理工作。

同时应与相关部门建立合作机制,协调外部资源的调配和帮助。

第十二条信息发布负责人应及时发布关于祸害的信息,包含预警信息、处理进展、救援指南等,以供应给员工和公众参考,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规章制度

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规章制度

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高抗灾能力,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各类组织和个人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活动。

第三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施策、科学管理、全民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政府应加强领导、协调,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加强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导。

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当制定和实施适应当地实际需要的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加强防灾减灾设施建设,提高抗灾能力和应急救援水平。

第六条政府应当开展灾害预警、监测、评估和预报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和协调应急响应。

第七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教育和培训,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八条社会各界应当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九条组织和个人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发挥团结协作的作用。

第十条对于违反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规定的行为,各级政府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防灾工作第十一条防灾工作是指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降低灾害发生的概率和危害程度的工作。

第十二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防灾规划体系,明确防灾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具体措施和计划,加强防灾设施建设。

第十三条政府应当开展灾害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构建灾害信息系统,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并指导公众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易受灾区域和灾害易发区的监测和管理,及时排查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第十五条政府应当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关注和保护,提高他们的防灾意识和能力,确保其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六条社会各界应当积极参与防灾工作,支持政府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提供必要的力量和资源。

第三章减灾工作第十七条减灾工作是指采取措施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危害的工作。

第十八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应急调度机制,制定灾害应急预案,明确部门和个人的职责与义务。

防灾减灾救灾的规章制度

防灾减灾救灾的规章制度

防灾减灾救灾的规章制度一、防灾规章制度1.《自然灾害防治法》《自然灾害防治法》是我国制定的一部专门针对自然灾害防治的法律,该法律规定了自然灾害的定义、类型、防治措施、责任主体等内容。

根据该法律,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对敏感区域和关键行业的监管,制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确保各类自然灾害及时得到有效应对。

2.《地质灾害防治法》《地质灾害防治法》是我国针对地质灾害的专门法律,该法律规定了地质灾害的定义、类型、防治措施、责任主体等内容。

根据该法律,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对易发地质灾害区域的管控,推动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研究和应急救援能力提升,确保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3.《森林防火法》《森林防火法》是我国专门针对森林火灾的法律,该法律规定了森林火灾的定义、分类、防治措施、责任主体等内容。

根据该法律,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森林火灾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对森林防火区域的巡查和监管,推动森林火灾防治技术研究和应急救援能力提升,确保森林火灾得到及时有效控制。

4.《城市防洪规划》《城市防洪规划》是我国建设部门颁布的关于城市防洪工作的规划,该规划规定了城市防洪的基本原则、工作重点、责任分工等内容。

根据该规划,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城市防洪体系,完善城市防洪设施,提高城市排水能力,加强城市防洪管理,确保城市防洪工作的有序进行。

5.《海洋灾害防治法》《海洋灾害防治法》是我国专门针对海洋灾害的法律,该法律规定了海洋灾害的类型、发生频率、防治措施、责任主体等内容。

根据该法律,各级政府应当加强海洋灾害监测预警,提高海洋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强海洋灾害应急救援的组织和协调,确保海洋灾害不会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破坏。

二、减灾规章制度1.《减灾基金法》《减灾基金法》是我国制定的一部关于减灾基金管理的法律,该法律规定了减灾基金的来源、管理机构、使用范围等内容。

根据该法律,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减灾基金管理体系,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减灾基金的捐赠,确保减灾基金能够及时有效用于减灾工作。

防震减灾工作制度(精选5篇)

防震减灾工作制度(精选5篇)

防震减灾工作制度(精选5篇)第一篇:防震减灾工作制度防震减灾安全管理制度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国家、省、市防震减灾工作的精神要求,把学生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大力开展防震减灾科普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师生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自觉性,提高地震灾害防御、自救和互救能力,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

二、规划目标普及防震减灾基本知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建立健全地震应急和救援保障体系,增强紧急救援力量,增强我校学生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综合防震能力。

三、主要任务1、加强校园基础信息调查提高学生对于地震灾害防御能力;完善突发地震事件处置机制,提高教师、学生应急处置能力,制定并实施学校地震安全方案,推进避难防灾场所建设。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宣传防震减灾避险知识,对学生进行地震、地质灾害、火灾等内容的防范自救教育,从小培养青少年防震避险的理念、常识和心理素质等,保证每年举行一次及以上的演练,掌握应对地震发生时采取的防护措施和方法,最大限度地降低地震带来的损失,从而提高学生紧急避险、自救自护和应变以及师生自救互救技能和应对突发地震的能力。

3、将防震减灾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知识受教育程度;充分发挥校园网在防震减灾教育中的作用。

4、落实各项应急救援规定制度,保证从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系统内工作人员24小时通讯联络无障碍,学校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度,确保反应迅速,救援及时。

5、学校为周边社区防震减灾教育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四、具体计划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防震减灾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校长亲自抓、分管校长具体抓、各年级班主任齐抓共管的格局,形成一套强有力的安全管理网络。

2、建立畅通无阻的防震减灾安全信息渠道。

建立“教师通讯号码簿”和“学生安全通讯号码簿”,确保校长、各责任人、班主任、学生之间的信息畅通。

学校防灾减灾管理制度(4篇)

学校防灾减灾管理制度(4篇)

学校防灾减灾管理制度是指学校为了确保学生、教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和处置,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以下将就学校防灾减灾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包括灾害预防、应急处理、教职工和学生的培训以及与外界合作的机制等。

一、灾害预防1.制定灾害监测预警机制:学校应配备相应的灾害监测设备,并与当地相关机构密切合作,建立灾害信息收集和传递体系,定期进行灾害监测和预警工作。

2.加强校园安全检查和管理:学校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校园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校园内的安全隐患,如消防设施是否完善、电线电缆是否老化等。

3.加强设施维护和保养:学校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校园内的各项设施,如电梯、消防设备、供水设备等,确保其安全可靠。

二、应急处理1.制定应急预案: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类型的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确保各单位和个人在灾害发生时能够按照预案进行应急处理。

2.建立灾害应急指挥中心:学校应建立灾害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协调各部门的应急工作和资源调配,及时发布紧急通知和指导。

3.准备应急物资和设备:学校应储备一定的应急物资和设备,如急救药品、灾害处置工具等,以备灾害发生时使用。

4.做好应急疏散和救援工作:学校应制定疏散和救援方案,明确各个场所和区域的疏散路线和集合点,组织演练,确保学生和教职工的安全疏散和救援。

三、教职工和学生的培训1.开展防灾减灾教育和培训:学校应定期开展防灾减灾教育和培训,提高教职工和学生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教授防灾知识和技能。

2.组织模拟演练:学校应定期组织各类防灾演练,如地震演练、火灾逃生演练等,提高教职工和学生在灾害发生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自救能力。

3.建立教职工和学生的信息登记簿:学校应建立教职工和学生的信息登记簿,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紧急联系人、健康状况等,以便在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联系和救助。

四、与外界合作的机制1.与相关机构合作:学校应与地方政府、消防、卫生等相关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制定和实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信息共享和应急救援工作。

防震减灾管理制度范文(3篇)

防震减灾管理制度范文(3篇)

防震减灾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防震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

第三条防震减灾工作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的年度财政预算,逐步增加防震减灾事业所需经费投入。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防震减灾工作责任制,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第五条生命线工程和有可能因地震破坏造成有害物质泄露的单位及人员密集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行政主要负责人负责的防震减灾工作制度。

第六条市、区(市)地震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震后救灾与重建等活动的监督与管理。

计划、规划、建设、公安、民政、卫生、交通、水利、经济、科技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震减灾工作。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震减灾活动的义务。

第八条对在防震减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区(市)人民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地震灾害预防第九条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范围,按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地震安全性评价应当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并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

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其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第十一条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包括:(一)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二)省以上地震安全性评价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论;(三)市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标准确认书。

第十二条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负责项目审批的部门,应当将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内容。

防震减灾工作制度(4篇)

防震减灾工作制度(4篇)

防震减灾工作制度一、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服从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社区各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二、工作准备(1)物资准备1、建立社区综合减灾室,做好社区救灾物资的储备工作。

2、与辖区内超市订立合作协议,请辖区内超市配合,在灾害发生时提供必须的应急物资。

(2)人力资源准备1、完善社区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执行小组的建设,提高其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2、建立健全与公安、消防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

3、培育、发展防灾救灾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3)信息资料准备详细了解辖区内广场、学校的分布情况,按照就近疏散安置的原则,合理选择避险场所。

三、日常开展宣传、培训和演习工作1、积极开展社区减灾活动,加大对社区居民防灾减灾宣传力度,利用社区公益广告牌、宣传栏、宣传橱窗等阵地,广泛宣传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增强社区居民的防灾减灾意识。

2、每年至少____次社区防灾减灾领导小组、执行小组的培训和____次救灾志愿者队伍的培训。

3、每年根据本地区灾害发生特点,____次演习,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四、灾情信息管理及处理1、灾情信息报告内容。

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社区的需求。

2、灾情信息报告时间。

对于本社区内突发的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初步情况。

3、在社区灾害发生时,若街道负责人未到达,由社区责任人统一指挥,参加救援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服从指挥。

4、及时____救援,疏散受灾群众,尽快将社区群众转移至安全场所,并做好安置工作。

防止重大灾害安全管理制度(3篇)

防止重大灾害安全管理制度(3篇)

防止重大灾害安全管理制度重大灾害是指因自然或人为原因而发生的,具有较大规模和严重危害的灾害事件,如地震、火灾、爆炸、洪水等。

为了保障公众安全,防止重大灾害的发生,建立和完善一套安全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下面,我将从预防、应急和恢复三个方面,提出一套综合性的防止重大灾害安全管理制度,并详细阐述其内容。

一、预防措施1. 排查隐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全面排查可能存在的重大灾害隐患,包括建筑物的结构安全、电气设备的安全、化学品的存储和使用、危险废物的处理等,及时消除或修复隐患。

2. 建设监测系统建立完善的灾害监测系统,包括地震、洪水、风险等各类监测设备,及时掌握灾害发生的预警信号,并对可能的灾害进行预测和评估,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3. 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公民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培养应对灾害的能力。

开展定期的防灾演习,提高公民自救自护能力。

4. 加强技术管理推广和应用新的防灾技术和装备,如建筑结构抗震、火灾防控设备等。

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

5. 健全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建筑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等,明确重大灾害防控的责任、义务和处罚措施。

二、应急措施1. 建立应急预案根据各类灾害的特点,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组织机构、任务分工、预警发布、疏散转移、救援救助、物资储备和应急通信等内容,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响应。

2. 加强应急演练定期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提高各部门和单位的应急处理能力。

演练内容应涵盖不同类型的灾害情景,考验各方的反应和协同配合能力。

3. 加强预警和信息发布建立健全的预警系统,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向公众宣传灾害防范知识和应急措施。

提供灾害实时信息和救援进展,方便公众了解灾情并做出正确决策。

4. 强化协同应对加强各级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和资源协调机制,形成应急合力。

5. 健全物资储备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包括食品、水源、药品、医疗器械、救灾装备等,保障应急救援和灾后恢复工作的需要。

防震减灾工作制度

防震减灾工作制度

防震减灾工作制度
是指针对地震灾害风险的预防和减轻灾害损失而建立的一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该制度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 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地震防灾减灾的法律法规体系,包括地震防灾减灾法、地震灾害风险管理办法等,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

2. 组织机构:设立地震防灾减灾管理机构,明确相关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管理体系,确保防震减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3. 风险评估和监测:建立地震风险评估系统和地震监测系统,及时掌握地震活动情况和地震风险,为做好防震减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4. 建筑物抗震设计与规范:制定和实施建筑物抗震设计标准和规范,确保建筑物具备一定的抗震能力,减少地震灾害对建筑物的破坏。

5. 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进行广泛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培养应急处置能力。

6. 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定和实施地震应急预案,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地震发生后的救援和恢复工作责任和流程,定期组织地震应急演练。

7. 抗震设施建设:加强抗震设施的建设,包括地震避难场所、地震监测设备等,提高地震灾害应对能力。

8. 国际合作: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合作,共同开展地震防灾减灾工作,分享经验和技术,促进防震减灾工作的发展。

通过建立和完善防震减灾工作制度,可以提高地震防灾减灾的能力和效果,减少地震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

防震减灾工作制度牌

防震减灾工作制度牌

防震减灾工作制度牌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提高地震灾害防御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第三条防震减灾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科学规划、综合治理、社会参与、信息共享,全面提升防震减灾综合能力。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防震减灾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防震减灾基础设施建设,保障防震减灾工作经费。

第五条市、区人民政府地震工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编制和实施防震减灾规划、应急预案;(二)建立健全地震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地震观测台网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三)组织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地震小区划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四)组织制定和实施防震减灾应急预案,指导、协调和监督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五)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地震监测与预警第六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地震监测预警体系,提高地震监测预警能力。

第七条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应当符合国家地震监测台网规划和技术标准,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及时、连续。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地震观测环境,不得占用、损坏地震观测设施。

第九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地震预警信息发布机制,规范预警信息的发布程序和范围。

第十条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后,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减轻地震可能造成的影响。

三、地震灾害风险防治第十一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评估,确定重点防御区域和重点单位,制定相应的防御措施。

第十二条下列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一)重大基础设施工程;(二)重要生命线工程;(三)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四)其他依法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程。

社区减灾安全各项规章制度

社区减灾安全各项规章制度

社区减灾安全各项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区减灾安全工作,保障社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社区减灾安全工作是社区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居民应当高度重视减灾安全工作,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共同维护社区安全稳定。

第三条社区减灾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预防第一,综合治理”,主要任务是通过预防、减少和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保障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社区减灾安全工作的原则是依法保护、全民参与、科学管理、综合施策。

第五条社区减灾安全工作的目标是建设安全、稳定、和谐的社区环境,最大程度降低灾害风险,保障社区居民的安全和幸福感。

第二章社区减灾安全管理第六条社区减灾安全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建立,严格履行职责,保障社区减灾安全工作有序进行。

第七条社区减灾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制定社区减灾安全工作计划和预案;(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三)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四)协调应急救援工作,保障社区居民安全;(五)定期组织演练,提高社区减灾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条社区减灾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社区减灾安全档案管理制度,定期更新社区减灾安全信息,建立完善的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档案。

第九条社区减灾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并不断完善社区减灾安全工作的通报制度,及时向社区居民发布安全信息,提高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

第十条社区减灾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社区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及时评估社区安全风险,提前预警,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第三章社区减灾安全责任第十一条社区居民应当履行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安全责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遵守社区安全规定,积极参与社区减灾安全工作。

第十二条社区减灾安全管理机构应当明确相关责任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安全工作不力的责任人员进行严格处理。

第十三条社区减灾安全责任单位应当制定并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章社区减灾安全教育第十四条社区减灾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减灾日常管理制度

减灾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国减灾工作,提高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减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建立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减灾工作。

2. 建立减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减灾工作。

三、减灾工作职责1. 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组织制定和修订减灾规划、政策和制度;(2)协调各部门开展减灾工作;(3)督促检查减灾工作落实情况;(4)组织开展减灾宣传教育活动。

2. 减灾办公室职责:(1)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减灾信息;(2)制定减灾工作方案;(3)组织开展灾害风险调查和评估;(4)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5)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培训;(6)组织开展灾害应急预案演练。

四、减灾宣传教育1. 定期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

2. 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防灾减灾法律法规、政策和知识。

3. 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

五、灾害风险调查和评估1. 定期开展灾害风险调查和评估,掌握灾害风险状况。

2. 建立灾害风险数据库,为减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3. 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人群,开展专项风险评估。

六、应急救援物资储备1. 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及时供应。

2. 定期检查、维护应急救援物资,确保其完好可用。

3. 建立应急救援物资调配机制,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合理使用。

七、防灾减灾培训1. 定期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培训,提高各类人员防灾减灾能力。

2. 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培训。

3. 对培训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培训效果。

八、灾害应急预案演练1. 定期组织开展灾害应急预案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2. 针对不同类型灾害,开展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3. 演练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应急预案。

九、监督检查1. 建立减灾工作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各项减灾措施落实到位。

2. 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防灾减灾工作制度(精选11篇)

防灾减灾工作制度(精选11篇)

防灾减灾工作制度防灾减灾工作制度(精选11篇)现如今,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

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防灾减灾工作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防灾减灾工作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风电场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提高设备设施防汛、防范大风、暴雨、泥石流和地震等自然灾害的能力,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风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各级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有关防灾减灾工作规定和上级指示,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原则。

第二章职责三、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风场防灾减灾工作,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防灾减灾的重要问题,审批公司防灾减灾计划、对策、措施、经费和应急预案;四、总工程师负责风场防灾减灾各项工作的开展,领导各风场进行灾前预防准备,灾时应急救灾,灾后恢复重建,组织对职工防减灾、救灾知识的宣传普及和培训工作,积极推广应用防灾减灾救灾新技术。

五、各风场场长负责落实本风场范围内的防灾减灾、救灾具体工作,组织措施、物资、人员的落实,及时消除本风场范围内可能造成自然灾害影响的危险因素,定期组织防灾减灾的预案演练,及时向公司报告灾情并按照现场预案组织处理灾情。

六、安全生产部负责督察防灾减灾工作的落实,负责对各风场防灾减灾工作的考核、评比和表彰工作,组织编写公司应急预案及备案。

第三章防灾减灾规定六、组织对员工进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培训,按照应急管理规定,定期组织事故预案演练及预案修编完善。

七、每三年组织对风场主要建构筑物及设备的观测和分析,并开展抗震性能普查和鉴定工作。

八、各风场要针对实际制定汛前、汛期、讯后详细检查项目,按照检查内容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整改;汛期坚守岗位,加强检查,发现险情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并及时汇报。

九、各风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极端气侯的预防措施,如:防大风、防寒、防雷、防暴雨、地震等,与气象、地震等部门联系,及时了解天气情况,做好生活、急救物品物资的储备。

防震减灾安全管理制度

防震减灾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防震减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社会各界防震减灾工作。

第三条防震减灾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御、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建立健全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本地区防震减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三)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四)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应急演练;(五)组织调查、评估地震灾害损失,提出重建规划和措施;(六)监督、检查防震减灾工作落实情况。

第六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明确防震减灾工作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防震减灾工作。

第三章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第七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将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纳入日常工作,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第八条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内容包括:(一)地震基本知识普及;(二)防震减灾法律法规;(三)地震应急预案;(四)地震应急逃生和自救互救技能;(五)地震灾害恢复重建知识。

第九条鼓励社会各界参与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第四章防震减灾设施建设第十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国家防震减灾标准和规范,加强防震减灾设施建设。

第十一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必须符合防震减灾设计规范。

第十二条对既有建筑物进行抗震加固,提高抗震能力。

第十三条建立地震监测台网,提高地震监测预报能力。

第十四条加强地震预警设施建设,提高地震预警水平。

第五章防震减灾应急响应第十五条建立健全地震应急预案体系,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六条发生地震灾害时,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

综合减灾日常工作制度

综合减灾日常工作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综合减灾工作,提高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震预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综合减灾日常工作制度是指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中,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广大市民共同参与的防灾减灾、应急救援、恢复重建等各项工作的规章制度。

第三条综合减灾日常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社会参与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制度。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综合减灾工作的领导,将综合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综合减灾工作经费,建立健全综合减灾组织体系,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提高综合减灾能力。

二、组织体系第五条各级政府应设立减灾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综合减灾工作。

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同级民政部门,承担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综合减灾工作。

各部门之间应加强协作,共同推进综合减灾工作。

第七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广大市民应积极参与综合减灾工作,履行防灾减灾责任,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三、预防工作第八条各级政府应组织开展自然灾害、事故灾难风险评估,制定综合减灾规划,明确综合减灾目标、任务和措施。

第九条各级政府应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防洪、抗旱、地震、地质灾害等防治能力。

第十条各级政府应组织开展自然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建立健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提高监测预警准确性。

第十一条各级政府应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应急救援第十二条各级政府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资源、应急措施等,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三条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合理配置应急救援力量,提高应急救援效率。

全国综合防灾减灾规章制度

全国综合防灾减灾规章制度

全国综合防灾减灾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全国综合防灾减灾工作,提高国家抗灾能力,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我国范围内各级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等各类主体的综合防灾减灾工作。

第三条防灾减灾是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全国综合防灾减灾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灾后救援相结合的原则,确保灾害严重程度最小、损失程度最少。

第五条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全国综合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强化灾害防范和应急救援能力。

第六条加强全国综合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救互救意识与能力。

第七条全国综合防灾减灾工作要坚持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原则,提高工作效率和应对能力。

第二章预防防范第八条各级政府要制定并实施全国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加强灾害监测预警,提前做好防范措施。

第九条各级政府要加强灾害隐患点治理工作,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第十条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指导各类单位和群众做好灾害防范工作。

第十一条各级政府要加强教育部门灾害防范宣传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防灾减灾意识与行为。

第十二条各级政府要配备必要的防灾减灾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救援能力。

第三章应急救援第十三条各级政府要组建专业救援队伍,提高救援响应速度和救援能力。

第十四条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系统,确保救援行动有序、高效。

第十五条各级政府要加强预案演练和救援演练,提高救援人员的应对能力和协作能力。

第十六条各级政府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保障救援行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各级政府要对灾后恢复重建进行评估和规划,加快灾区重建工作。

第十八条各级政府要强化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帮助灾民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

第四章组织指导第十九条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综合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动工作。

第二十条各地政府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形成多部门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

第二十一条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数据共享和交流合作。

防灾减灾规章制度(精选7篇)

防灾减灾规章制度(精选7篇)

防灾减灾规章制度(精选7篇)防灾减灾规章制度1一、对救灾储备物资实行封闭式管理,专库、专储、专帐、专人负责。

二、接收物资,必须严格按规定和检验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确保入库质量。

物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情况进行逐一清点,认真核对检查,确认无误后,进行接收,办理入库手续,填写物资入库清单,并签名盖章,做好入库记录。

三、发放物资,必须依据凭证及有关要求,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交接手续清楚。

库存物资帐卡物资出库后仓库保管人员要及时销账,并做好出库记录。

对“白条”及手续不符的有权拒绝发货。

如遇紧急救灾(救援)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时,可先按减灾中心领导指示办理,但事后必须按规定及时补办物资出库手续。

四、救灾物资要按照物资特性实行分区、分类存储,分别管理。

互有影响的物资必须分库储存;贵重物资、危险品等,必须按有关规定采取专库(柜)分开储存;对于灭火方法不同的物资,必须分开存放。

有一定有效期的物资必须注明特殊标志。

五、库房要避光、通风良好。

库内物资应垛位设置合理,垛位整齐,通道、间距和垛底、垛位高度符合要求,每批物资要有标签,标明品名、规格、数量、质量、产地、生产日期、入库时间等情况。

六、储存的物资除填写物资入库通知单外,要建立储备救灾物资账簿,仓库管理员与统计人员分账管理。

中心要定期查库、查账,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相符。

七、社会捐赠的旧衣物、被褥要严格进行清洗和消毒、熨烫、分类、包装等程序;旧衣物和被褥要专库码放,明确登记。

八、库存物资按规定适时进行检查、倒垛和维护保养,确保质量完好。

九、严格控制库内温湿度,适时通风降温降湿,使库内的温、湿度保持在规定的范围内。

十、保持库内整洁,定期打扫。

做好治安保卫、消防等安全管理工作。

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防鼠害、防霉变残损等工作,确保救灾物资的安全。

十一、仓库管理人员必须严格管理火种、火源、电源、水源,严禁携带火种、危险品进入仓库,仓库内禁止吸烟、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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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减灾规章制度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防灾减灾规章制度
新疆宽洋风电场
二〇一八年一月一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防灾减灾工作,全面增强风电厂的防灾能力,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对人身和设备的伤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防灾减灾实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发展生产”的方针。

各项防灾措施要与安全生产、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大修以及设备更新相结合。

第三条风电厂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防灾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办法等行政法规,以及国家颁发的防灾设计规范、规定和标准等技术法规,采用成熟可行的防灾技术,不断增强职工的防灾意识和素质。

第四条公司和风电厂全体职工都有责任和义务参加防灾减灾工作。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风电厂要健全防灾减灾组织机构,形成完整有力的综合防灾减灾工作体系,在公司防灾减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具体工作。

第六条风电厂的防灾减灾工作由风电厂厂长、值长组成工作小组,全面负责防灾减灾具体工作。

第七条防灾减灾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和下设的职能部门领导组成,也可与公司其他防灾机构联合设置。

第八条风电厂防灾减灾工作小组要加强与当地政府的联系,取得支持并与之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作用,协同开展防灾减灾工作。

第九条风电厂防灾减灾工作小组负责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

第十条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对风厂的防灾减灾工作进行归口管理,部署、安排、组织、协调、督促、检查风电厂防灾减灾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同时做好公司各项防灾减灾工作并向上级部门报告工作。

第三章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防灾减灾工作按时间划分为灾前预防、灾时抢救和灾后恢复三个阶段。

第十二条灾前预防工作主要有:
(一)健全防灾减灾工作组织机构,加强领导,充实人员,制定责任制度、工作计划和措施。

培养一支防灾减灾救护队伍。

生产体系在震时应立即转变为防灾减灾体系。

(二)风电厂要与当地的防灾减灾规划相结合,编制、实施和及时修订本风电厂的防灾减灾规划或灾时应急对策,扎实深入地开展防灾减灾工作。

加强与当地政府的联系,落实与当地的防灾减灾规划和区域综合防御体系的协调和协作。

(三)对已投运的风电厂进行全面的防灾减灾检查。

凡防灾减灾能力不够的,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整改。

(四)制定生产岗位和专业指挥系统灾时应急预案,组织模拟训练和演习。

制定关键要害岗位人员的灾时操作要领和防灾减灾应急措施。

制定和实施危险品管理规定。

(五)宣传普及防灾减灾和救护、疏散等知识,提高广大职工灾时应变能力和自防自救本领。

同时控制舆论、平息谣传。

(六)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物质储备,制定震时物资储备、调配和运输方案。

(七)按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防灾减灾准备工作的标准,检查落实情况,强化措施。

第十三条灾时抢救主要工作
(一)灾害发生后,防灾减灾体系中的各级领导及工作组人员应立即自动到岗,实施指挥和救灾工作。

(二)检查、抢修通讯设备和线路,保证内外、上下主要通讯联络的畅通。

(三)及时实施公司预案,以及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并控制其蔓延的应急处置措施。

(四)实施消防、医疗救护、人员疏散、抢险抢修和器材物资供应等应急预案。

组织抢建临时灾害用房,尽快使受灾人员有安全的临时生活场所,保证人身安全,恢复和维持好生产和生活秩序,做好医疗防疫工作。

(五)采取预防次生灾害的紧急措施,在防灾部门解除较强灾害预报之前,应对建(构)筑物进行安全鉴定,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对妨碍恢复通讯、供电、供水和交通的关键设施以及可能扩大灾情、造成次生灾害蔓延和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部位应采取果断而有效的措施,进行抢修和排险,以确保安全。

(六)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报告灾情,争取尽快得到支援。

(七)做好恢复生产前设施及职工工作、生活房屋的全面鉴定、检查。

第十四条灾后恢复工作主要有:
(一)作好受灾人员的救护和安置。

(二)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灾情的调查、统计和上报工作,总结防灾减灾经验。

(三)在总结防灾减灾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发展,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编制恢复生产的规划和措施。

(四)生产系统破坏较轻的,要组织力量迅速恢复生产;破坏严重而不能修复的,应列入重建规划,经上级审批后实施,恢复重建工程要同新建工程一样搞好灾害设防和建设全过程的设防把关,特别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和资金、物资的管理。

重建工程竣工后要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恢复重建工作结束后,要进行全面检查和总结,并将结果逐级上报。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国华赤诚公司冰峰风电场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实行一年,通过实践不断修改、完善。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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