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履行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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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论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论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所谓抗辩权,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对方的权利主张的权利,又称异议权。

抗辩权的重要功能在于通过行使这种权利而使对方的请求权消灭或使其效力延期发生。

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也称为履行合同的抗辩所谓抗辩权,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对方的权利主张的权利,又称异议权。

抗辩权的重要功能在于通过行使这种权利而使对方的请求权消灭或使其效力延期发生。

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也称为履行合同的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自己的履行。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在双务合同中产生的,并且主要使用于双务合同关系。

其法律依据在于双务合同的牵连性,所谓双务合同的牵连性,是指在双务合同中,一方的权利与另一方的义务之间具有相互依存、互为应果关系。

其中牵连性表现为三方面:一是发生上的牵连性,指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一个合同所产生,双方的权利义务从一开始就互为条件,一方的权利不发生、不成立或无效,另一方的权利也发生同样的效果;二是履行上的牵连性,是指在双和同成立后,当事人各基于合同负履行义务,一方负担的义务以他方负担义务为前提,如果一方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对方的权利不能实现,其义务的履行也要受到影响;三是存续上的牵连性,是指如果非应双方的过错导致合同事实上履行不能时,所发生的危险应有哪一方负担的问题。

既然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应同时履行自己所负的债务,一方当事人只有在已经履行或者已提出履行的前提下,才能要求对方当事人履行义务,那么反之,在对方未为对待履行或未提出履行以前,可以将自己的履行暂时终止,而拒绝对方的履行要求。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具有如下作用:第一,平衡当事人之间的权益,维护当事人的权利。

既然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对等的,相互牵连的,则一方不履行自己的债务而要求对方履行,意味着只享有权力不承担义务这显然与公平的观念背道而驰,至于一方当事人仅部分履行、履行有瑕疵,是否可以使另一方拒绝履行,亦应以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来判断。

履行抗辩权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履行抗辩权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履行抗辩权的构成条件是什么随着现代物流的迅猛发展,交易风险无时不在。

所以,只有力尽完善法律规范,才能较大限度保护交易各方的利益。

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抗辩权制度,对于督促当事人履行合同、减少损害、保护受害人利益,具有的重要作用。

本文拟从抗辩权分类、概念、构成条件等进行论述。

接下来就由的我来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履行抗辩权的构成条件是什么同时履行抗辩权一般适用于买卖、租赁、互易等双务合同中,但其有严格的构成条件:须当事人在同一合同中互负债务。

此条件包含两个含义:第一,即当事人相互间的债务是基于同一合同关系。

如果当事人间的债务不是基于同一合同,则不适用同时履行抗辩。

第二,需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

如果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仅享有权利不负担义务,另一方当事人仅负担义务不享有权利,则不能适用同时履行抗辩。

同时需要明确的是,当事人之间互负的债务必须具有对价或牵连关系,即其债务之间互为条件、互为牵连。

如果当事人之间的债务没有牵连性,则不能适用同时履行抗辩。

须双方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由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之一是,当事人双方的债务必须同时履行,否则不构成同时履行抗辩,因此清偿期对双方债务来讲是同一的,也就是说,双方债务一定是同时到期。

此外根据该条件的要求,当事人双方的债务必须已届清偿期,否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无权要求对方履行,从而也无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的余地。

如果当事人双方明确约定了债务清偿期,则很容易判断债务是否到期,进而判断是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

但是,如果当事人对债务履行期未作约定,或者只约定了一方的债务履行期而未约定另一方的债务履行期,那么是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则需要加以研究。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对债务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所以,如果当事人对其债务履行期均未作约定,则可以认为双方的债务履行期相同,一方不履行债务而要求对方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援引同时履行抗辩权。

论同时履行抗辩权构成要件

论同时履行抗辩权构成要件

论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中图分类号:d920.1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0)08-198-01摘要作为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要件之一,只是要求该权利行使之时对方的债务已在履行期而已,并不要求履行期自始相同。

如果对方未履行,无论是迟延履行还是不能履行,只要可转化为损害赔偿,便可以构成同时履行关系,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

关键词同时履行抗辩权构成要件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一般要求具备三个要件:第一,须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第二,对方的债务及自己的债务均已届履行期;第三,对方对其自己的债务未履行或未提供履行而请求履行。

当然,这主要是针对纯粹型的同时履行抗辩权。

在学说上也有要求第四项要件的,即“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笔者认为,在本来债务变形场合,只要债的同一性不变,仍可有同时履行关系的存在,所以本文没有把它放在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而是在关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范围中加以讨论。

另外,考虑第三项要件中的“未履行或未提供履行”用语没有涵盖不完全履行的情形,所以把它修正为“对方未履行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笔者在这里详细论述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

一、须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合同法》第六十六条所谓“当事人互负债务”,是指因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主要包括:买卖、互易、租赁、承揽、雇佣、有偿委托及保险合同等。

有疑问的是,合伙是否属于双务合同而适用同时履行抗辩。

合伙,指二人以上互约出资以经营共同事业的合同。

就互约出资而言,具有对待性,所以通说上认为属于双务合同,但因为合伙是以经营事业为目的,与买卖合同等以交换给付为主要目的的双务合同还是不同,因此,在二人合伙的情形,同时履行抗辩固然可以适用,但是在三人以上合伙的情形,似不应适用。

双方互负的债务既然是基于双务合同而发生,自然应当要求双方的债务之间具有对价性,原则上可以立于对价关系的双方债务,应当限于双方的主给付义务。

二、对方的债务及自己的债务均已届履行期如果一方的债务尚未届履行期,则该方可以直接以此为理由拒绝履行,而无须另行求助同时履行抗辩权,自不待多言,所以同时抗辩权的发生,要求双方的债务均已届履行期。

民法考研题库 章节题库(第二十章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圣才出品】

民法考研题库 章节题库(第二十章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圣才出品】

第二十章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一、概念题1.同时履行抗辩权(南开大学2015、2006年研;中国青年政治学院2012年研;北化工2008年研)相关试题:同时履行抗辩和后履行抗辩(中南财大2008年研)答: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在无先后履行顺序时,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之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存在基础——双务合同的牵连性,指给付与对待给付具有不可分离的关系。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包括:①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②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③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④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2.不安抗辩权(青岛大学2015年研;首都经贸2009年研;西安交大2003年研)答:不安抗辩权,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以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中止自己的履行;后给付义务人接收到中止履行的通知后,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可以解除合同。

不安抗辩权成立的条件包括:①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②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3.先履行抗辩权(首都经贸2009年研)答: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债的本旨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包括:①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②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③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符合债的本旨。

二、简答题1.简述双务合同当事人的抗辩权。

(南开大学2000年研)相关试题:(1)简述双务合同履行中的三种抗辩权。

(北航2012年研)(2)简述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

(武汉理工2010年研)(3)先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

双务合同的履行是如何的

双务合同的履行是如何的

双务合同的履⾏是如何的在市场活动中,我们所订⽴的很多合同都是双务合同,⽐如在买卖合同,买受⼈是需要⽀付价款的,出卖⼈是需要交付货物的,如果有⼀⽅违约的,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那么,双务合同的履⾏是如何的呢?下⾯,店铺⼩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双务合同未实际履⾏该怎么办⼀、双务合同未实际履⾏双务合同⼀⽅在对⽅未实际履⾏或者履⾏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要求。

根据合同法,双务合同当事⼈互负债务,没有履⾏顺序的,应该同时履⾏。

⼆、双务合同抗辩权⼒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抗辩权、后履⾏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

(1)双务合同同时履⾏抗辩权⾏使同时履⾏抗辩权的主体是任何⼀⽅当事⼈。

⾏使的条件是:在同⼀双务合同中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顺序;双⽅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对⽅有能⼒履⾏债务;对⽅未履⾏或者未按约定履⾏。

(2)先履⾏抗辩权当事⼈互负债务,有先后履⾏顺序,先履⾏⼀⽅未履⾏的,后履⾏⼀⽅有权拒绝其履⾏要求。

先履⾏⼀⽅履⾏不符合约定的,后履⾏⼀⽅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要求。

⾏使先履⾏抗辩权的主体是负有后履⾏义务的⼀⽅当事⼈。

⾏使的条件是:在同⼀双务合同中互负债务;有先后履⾏顺序;负有先履⾏义务的⼀⽅当事⼈有能⼒履⾏债务;先履⾏义务⼈不履⾏或者不按约定履⾏。

(3)双务合同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债务的当事⼈,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有下列情形之⼀的,可以中⽌履⾏: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债务能⼒的其他情形。

当事⼈没有确切证据中⽌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四种情形构成预期重⼤违约时,先履⾏义务⼈可以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解除合同。

⾏使不安抗辩权的主体是负有先履⾏义务的⼀⽅当事⼈。

⾏使的条件是:在同⼀双务合同中互负债务;有先后履⾏顺序;有确切证据证明负有后履⾏义务的当事⼈的履⾏能⼒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义务的现实危险;先履⾏义务⼈中⽌⼰⽅履⾏的,应当及时通知对⽅(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给对⽅合理的期限恢复履⾏能⼒或者提供适当担保。

对同时履行抗辩权的理解和适宜初探

对同时履行抗辩权的理解和适宜初探

他 方 当 事 人 未 为对 待 给 付 前 , 拒 有
绝 自己给付 的抗辩 权 。同 时履 行抗
辩 权 是 为 确 保 债 务 的履 行 而 设 , 旨 在 担 保 债 务 履 行 , 仅 能 在 双 务 合 故 同 中适 用 , 务合 同不得 使 用 。 单 同时 履 行 抗 辩权 的成 立要 件 为 : 一 , 第 双
履行” 理解过分机械 , 泥文义。 的 拘
二 , 使 抗 辩 权 之 当 事 人 无 先 行 给 行
付 义务 。当 事人 只有 在 无 法定 或 约
定 先 行 给 付 义 务 时 , 得 行 使 同 时 才 履行 抗 辩权 。若 有法 定 或 约定 先行 给 付 义 务 时 , 先 行 给 付 义 务 的 当 有 事 人 不 得 以 他 方 未 为 对 待 给 付 为 由 , 绝履 行 债 务 。第 三 , 拒 他方 当事
同时履 行 抗 辩权 是 指 无先 后 履 行顺序的双务合 同当事人一方 , 在
求 对 方 当 事 人 完 成 全 部 给 付 ; 部 在 分 履 行 不损 害 债权 的 , 权 人 仅 得 债 就 未 提 出 的 部 分 给 付 的 行 为 , 使 行
同时履 行 抗辩 。就 同 时履 行抗 辩 权 成 立 要 件 可 以 看 出 , 是 以 双 务 合 它 成 立 的法 律 基 础 , 为 其 适 用 范 围 作
“ 同时 履 行 ” 理 的 解 和适债 务 , 虽 系 同一 双 条 合 或
同 而产 生 , 且债 务 须 有对 价 性 。 双 若 合 同法 第 6 6条 规 定 , 当事 人互
方 非 同一 合 同产 生 的债 务 , 虽 系 或 同 一合 同发 生 但 不具 有 对价 性 的债

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制度

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制度

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制度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制度,就像是一场公平交易的守护者。

咱们在生活里啊,经常会碰到各种双务合同的事儿。

啥是双务合同呢?简单说就是双方都有义务要做的合同,就像你去买东西,你给钱,卖家给货,这就是一种双务合同。

在这个过程中啊,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制度就开始发挥它的作用了。

比如说同时履行抗辩权吧。

这就好比两个人在拔河,两边的力量得差不多同时使出来才行。

在合同里也是这样,要是一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另一方就可以说“你都没做,我为啥要做呢?”这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

打个比方,你跟装修公司签了合同,说好了他们先刷墙,你再付第一笔款。

结果装修公司啥都没干,就来找你要钱,你就可以说“你们还没刷墙呢,我可不能先给钱啊。

”这多合理啊!这就像两个人搭伙过日子,你不能一个人啥都不干,还要求另一个人把所有活都干了,还把钱都掏了,哪有这样的道理呢?再说说先履行抗辩权。

这就像是一场接力赛,前面的人得先把接力棒递出去,后面的人才好接着跑。

在合同里,如果一方应该先履行义务,但是他没做到,那另一方就有权不履行自己的义务。

就像你在网上订了个外卖,平台承诺会在某个时间送到,结果送餐员一直没送来。

你本来是要收到餐就确认收货付款的,这时候你就可以说“你都没把餐给我,我怎么给你钱呢?”这就是在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这就好比你跟朋友约好了一起出去玩,朋友说他先去买票,结果他没买,你难道还傻乎乎地先把游玩的其他费用都出了吗?肯定不会呀!还有不安抗辩权呢。

这就有点像你在走钢丝,感觉前面有点危险,你得停下来看看情况。

在合同里,如果一方发现另一方有不能履行合同的迹象,就可以暂时停止自己的履行。

比如说,你和一个供应商签了长期供货合同,一直合作得挺好的。

突然有一天,你听说这个供应商的工厂着火了,生产都停了。

这时候你就可以想“他们都可能没货给我了,我还继续给他们钱,这不是傻吗?”你就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先不付款,等确定供应商能继续供货了再说。

这就像你要把东西寄存在一个仓库,结果你发现仓库的屋顶破了个大洞,随时可能漏雨把东西弄坏,你肯定不会先把东西放进去,还把寄存费交了呀。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民法典同时履行抗辩权法律常识: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并且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若没有履行,对方可以拒绝其履行请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二、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区别是什么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区别是什么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在他方当事人未履行对价义务而请求其履行时。

由拒绝履行自己义务的权利。

不安抗辩权是在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发现后履行一方有财产状况恶化等情形,可能危及其债权时,在后履行方未履行其债务或提供担保前,有拒绝先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

两者在下面方面有所不同:(一)时间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不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有先后履行顺序。

(二)主张权利的条件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其债务或者未适当履行期债务时主张。

先履行抗辩权是在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主张。

不安抗辩权是先履行方须有先履行之义务,且后履行方有财产恶化等情形时方可主张。

《民法典》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二、抗辩权的种类有哪些(一)抗辩权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独立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自己不必有主债权存在,只是在另一方行使债权请求权时,有对请求权予以抗辩的权利。

比如时效完成抗辩权、先诉抗辩权。

从属抗辩权则是指有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自己须有请求对待给付的债权,此抗辩权只是从属于自己的债权而存在,本质上起担保作用,因而此债权一旦消灭,则其抗辩权也随即消灭。

民法典三大抗辩权的定义分别是什么

民法典三大抗辩权的定义分别是什么

民法典三⼤抗辩权的定义分别是什么民法典是现今⼤数⼈都会接触⽐较多的,但是对于民法典⾥⾯所涉及的相关名词,我相信很多⼈都不是⾮常清楚,⽽且概念也⾮常模糊,对于民法典⾥⾯所提出的三⼤抗辩法是什么呢,下⾯店铺⼩编就为⼤家说明⼀下民法典三⼤抗辩权的定义分别是什么。

民法典三⼤抗辩权的定义分别是什么⼀、同时履⾏抗辩权的定义是指在没有规定履⾏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在当事⼈另⼀⽅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

同时履⾏抗辩权的构成要件(1)须有同⼀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同时履⾏抗辩权的根据在于双务合同功能上的牵连性,因⽽它适⽤于双务合同,⽽不适⽤于单务合同和不真正的双务合同。

可主张同时履⾏抗辩的,系基于同⼀双务合同⽽⽣的对待给付。

如果双⽅当事⼈的债务不是基于同⼀双务合同⽽发⽣,即使在事实上有密切关系,也不得主张同时履⾏抗辩权。

因此,成⽴同时履⾏抗辩权,必须有双⽅当事⼈基于同⼀双务合同互负债务这⼀要件。

这⾥的债务,⾸先应为主给付义务。

在从给付义务的履⾏与合同⽬的的实现具有密切关系时,也应认为它与主给付义务之间有牵连关系,产⽣同时履⾏抗辩权。

双⽅互负的债务应具有对价关系。

该对价关系不强调客观上等值,只要双⽅当事⼈主观上认为等值即可。

(2)须双⽅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同时履⾏抗辩权制度,旨在使双⽅当事⼈所负的债务同时履⾏,所以,只有双⽅的债务同时届期时,才能⾏使同时履⾏抗辩权。

如果⼀⽅当事⼈负有先履⾏的义务,就不由同时履⾏抗辩权制度管辖,⽽让位于不安抗辩权或先履⾏抗辩权。

(3)须对⽅未履⾏债务或未提出履⾏债务原告向被告请求履⾏债务时,须⾃⼰已为履⾏或提出履⾏,否则,被告可⾏使同时履⾏抗辩权,拒绝履⾏⾃⼰的债务。

不过,原告未履⾏的债务或未提出履⾏的债务,与被告所负的债务⽆对价关系时,被告仍不得主张同时履⾏抗辩权。

原告的履⾏不适当时,被告可⾏使同时履⾏抗辩权,但在原告已为部分履⾏,依其情形,被告拒绝履⾏⾃⼰的债务违背诚实信⽤原则时,不得主张同时履⾏抗辩权。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当事人履行合同,虽然需要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应当承担的义务,但在履行过程中也有相应的权利。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履行合同过程中享有的权利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三种。

当事人依法行使上述三种抗辩权利时,不仅其拒绝履行的行为不构成违约,不需要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而且能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所谓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一方行使其请求权时,对方享有拒绝其请求的权利。

当事人行使抗辩权的目的在于使对方的请求权消灭或延期。

所谓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当事人一方在他方不能履行或者不能适当履行时,其享有拒绝履行或者部分履行的权利。

我国《民法典》第525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据此法律规定,当事人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时,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为双务合同。

根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可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简单来说,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的合同为单务合同;当事人互相承担义务的合同为双务合同。

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之间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相互关联、互为因果、互为给付,合同中每一方当事人既是债权人,同时也是债务人,一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正是另一方当事人所负的义务。

双务合同普遍存在于现实生活中,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等都是双务合同。

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之区分的意义在于合同履行时适用的规则不同。

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享有履行抗辩权,而单务合同中没有。

(2)当事人互负债务,且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需由当事人在同一时间同时相互给付。

(3)互有同时履行义务的对方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不能适当履行合同。

就是说,一方当事人只有在已提出履行或者已经履行的前提下,才能要求对方当事人履行义务,在对方未提出履行或未为对待履行以前,己方有权拒绝对方的履行要求。

同时履行抗辩权构成要件及适用范围

同时履行抗辩权构成要件及适用范围

同时履行抗辩权构成要件及适用范围核心内容: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够成要件包括什么?如果双方当事人的债务不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的是否还可以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范围又是怎样的?适用于什么样的合同中?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同时履行抗辩权构成要件及适用范围。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一)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根据在于双务合同功能上的牵连性,因而它适用于双务合同,而不适用于单务合同和不真正的双务合同。

可主张同时履行抗辩的,系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生的对待给付。

如果双方当事人的债务不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即使在事实上有密切关系,也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

因此,成立同时履行抗辩权,必须有双方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这一要件。

这里的债务,首先应为主给付义务。

在从给付义务的履行与合同目的的实现具有密切关系时,也应认为它与主给付义务之间有牵连关系,产生同时履行抗辩权。

双方互负的债务应具有对价关系。

该对价关系不强调客观上等值,只要双方当事人主观上认为等值即可。

(二)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旨在使双方当事人所负的债务同时履行,所以,只有双方的债务同时届期时,才能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如果一方当事人负有先履行的义务,就不由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管辖,而让位于不安抗辩权或先履行抗辩权。

(三)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原告向被告请求履行债务时,须自己已为履行或提出履行,否则,被告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

不过,原告未履行的债务或未提出履行的债务,与被告所负的债务无对价关系时,被告仍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

原告的履行不适当时,被告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但在原告已为部分履行,依其情形,被告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时,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

(四)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旨在促使双方当事人同时履行其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第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第六十六条

第六⼗六条当事⼈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顺序的,应当同时履⾏。

⼀⽅在对⽅履⾏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要求。

⼀⽅在对⽅履⾏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要求。

【释义】本条规定了同时履⾏抗辩权。

⼀、同时履⾏抗辩权的概念 同时履⾏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的⼀⽅当事⼈有证据证明另⼀⽅当事⼈在同时履⾏的时间不能履⾏或者不能适当履⾏,到履⾏期时其享有不履⾏或者部分履⾏的权利。

⼆、同时履⾏抗辩权的发⽣条件 同时履⾏抗辩权的发⽣,需具备以下条件: ⼀是需基于同⼀双务合同。

⼆是该合同需由双⽅当事⼈同时履⾏。

同时履⾏指双⽅当事⼈在同⼀时间同时相互对待给付。

双务合同的当事⼈之间可以直接约定双⽅同时履⾏合同,或者不能确⽴谁先履⾏合同,双⽅当事⼈可以同时履⾏。

同时履⾏的情形是不多的。

三是⼀⽅当事⼈有证据证明同时履⾏的对⽅当事⼈不能履⾏合同或者不能适当履⾏合同。

具备上述条件,发⽣同时履⾏抗辩权,即已到履⾏期的⼀⽅当事⼈享有不履⾏或者部分履⾏的权利。

三、同时履⾏抗辩权的适⽤ 同时履⾏抗辩权可适⽤于以下情形: (⼀)⼀⽅当事⼈有证据证明对⽅当事⼈在同时履⾏的时间不能履⾏义务,到同时履⾏的时间该当事⼈享有不履⾏合同的权利。

例如,卖⽅在同时履⾏的⽇期根本⽆法供货,买⽅在同时履⾏的⽇期有权不付款。

(⼆)⼀⽅当事⼈有证据证明对⽅当事⼈在同时履⾏的时间只能部分履⾏,该当事⼈有权就其不能履⾏部分拒绝给付,只为相应给付。

例如⼀万吨⼤⽶的买卖合同,卖⽅只有⼋千吨⼤⽶,尚缺⼆千吨,买⽅应当在同时履⾏⽇期⽀付⼋千吨⼤⽶的价⾦,有权不履⾏⼆千吨⼤⽶的价⾦。

四、同时履⾏抗辩权的效⼒ 同时履⾏抗辩权属延期的抗辩权,只是暂时阻⽌对⽅当事⼈请求权的⾏使,⾮永久的抗辩权。

对⽅当事⼈完全履⾏了合同义务,同时履⾏抗辩权消灭,当事⼈应当履⾏⾃⼰的义务。

当事⼈⾏使同时履⾏抗辩权致使合同迟延履⾏的,迟延履⾏责任由对⽅当事⼈承担。

合同法律制度

合同法律制度

合同的履行
不安抗辩权的正确行使:
第68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69条当事人依照本法第68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 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 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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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
一、违约责任概述 二、归责原则——合同法将违约责任规定为无过错责任 三.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违约行为
(一)不履行 1、拒绝履行 2、根本违约(违约导致根本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预期违约 (二)不适当履行 (三)迟延履行
违约责任
四、免责事由——免除债务人违约责任的法定免责条件
(一)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我国采取规则原则,免责事由只有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的影响来确定是否免责(117) 2、如果迟延履行以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责。 3.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 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4.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 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 违约方承担。 (二)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 (三)债权人的过错
合同的保全
撤销权的正确行使及注意事项
撤销权的行使主体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 向法院请求撤销,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 为限,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 年内行使。 撤销权行使的效力。

试论同时履行抗辩权

试论同时履行抗辩权

仅 时履 行 。一 方 在 对 方 履 行 之 前 有 权 拒 绝 其 履 行 要 请求 权是 相互 独 立 的 , 其 实 现 因 他 方 当事 人 行 使
试 论 同 时 履 行 抗 辩 权
刘道 斌
( 汉理 工 大 学 离退 休 工 作 处 ,湖 北 武 汉 4 0 7 ) 武 3 00
摘要
社会经济交往 中双务合 同的大量存在 , 基于衡平债务双方 当事人利 益的考量 , 国合同法在 第 6 我 6条
规定 了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 。由于该规定 过于抽象与笼统 , 使实务 中产生诸多疑 义。文中从该制度 产生之缘 致 由、 成要件 、 构 限制条件 、 法律效果等方面进行 了探索 。 关键词 双务合 同 ; 同时履行抗辩权 ;对待给付
中 图分 类号 : 9 3 6 D 2 . 文献 标 识 码 : A 文 章 编 号 :0 83 5 (0 90 —1 50 10 —4 6 2 0 )30 1—3
On De e s g t o i u t n o s Pe f r a c f n e Ri h f S m la e u r o m n e
华 中农 业 大学 学 报 ( 会 科 学 版 ) ( 8 期 )0 93 社 ,总 1 2 0 ( )
J u n l fHu z o g Ag iut rlUnv r i ( o ilS in e io ) o ra ah n rc l a ie st S ca ce c sEdt n o u y i
Ab ta t B ltr l o ta t r o sr c i e a n r csa ec mm o l xs e u i gt es ca c n mi c ii e . n ie ig a c n ye itd d rn h o il o o ca t t s Co sd rn e v i t eb n ft fb t a te nt eb ln eo e t t ed f n erg to i la e u e f r n ei r — h e eiso o h p riso h aa c fd b ,h ee s ih fsmu tn o sp ro ma c sp e s rb d i h 6 h a t l fCo ta tLa o o l ’ p bi fCh n . et h e e ai n m— ci e n t e6 t ri eo n r c w fPe p e SRe u l o ia Du o t eg n r l y a d a c c t

合同履行抗辩权案例

合同履行抗辩权案例

合同履行抗辩权案例1.同时履行抗辩权案例案情:甲与乙在2005年3月份签订一份合同,双方约定甲应于同年5月份向乙交付10台冰箱,乙应同时向甲交付价值5万元的2部制冷机。

(1)设甲未向乙提供冰箱,就让乙交付制冷机。

乙是否有权拒绝?(2)设甲交付了5台冰箱,乙主张甲交付其余的5台冰箱,其再交付2部制冷机。

乙的主张是否合法?2.不安抗辩权案例案情:服装公司与棉布厂签订棉布购销合同。

约定棉布厂备齐货后先发货,服装公司在收货3日内付款。

棉布厂备齐货后,得知服装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且对他人多次违约,于是要求服装公司提供担保才发货。

服装公司不愿提供担保,反而要求棉布厂如约履行合同。

棉布厂拒不发货。

(1)棉布厂是否有权拒绝发货?(2)设服装公司提供担保,棉布厂是否有权拒绝发货?3.后履行抗辩权案例案情:公司(承租方)与乙公司(出租方)于2004年1月2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租赁用途为餐饮、住宿;租期十年;年租金 70万人民币;付款方式:首次付款70万,开业前再付70万。

两年后,一年一交,先交款后使用;乙公司于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房屋配套工程、天然气管道工程及消防达到要求。

合同签订后,甲方依约将第一年租金支付乙方。

但乙方却未却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房屋配套、天然气管道输入及消防也没有达到要求。

直到2005年4月14日,乙方才完成上述合同义务。

2005年4月15日,乙方向甲公司发出催款通知书,要求甲公司支付第二年租金。

同时,乙公司同意在第二年租金中扣除让出的三个月租金(即违约赔偿)。

甲公司不同上述要求,认为乙公司迟延履行达一年之久,只扣除三个月租金不足以补偿自己的损失。

于是明确提出书面要求乙公司扣除十个月房租,该房租可以由乙方返还甲公司后,甲公司再向乙公司支付第二年租金,也可以从第二年房租中抵扣,否则,甲方不支付乙公司第二年房租。

双方由此对支付第二年房租形成争议。

问:甲公司否享有先履行抗辩权?评析甲公司拒绝支付第二年房租的要求符合先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1、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房屋租赁合同,从合同约定内容看,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

简述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概念

简述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概念

简述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概念嘿,咱今儿来唠唠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你说这抗辩权啊,就像是咱在合同这场“游戏”里的一把“保护伞”。

咱就打个比方吧,你和别人约好了一起做一件事儿,就好比一起搭积木。

你按照约定把你的积木都摆好了,可对方却耍赖,不按说好的来,这时候你咋办?这抗辩权就起作用啦!它能让你有理有据地说:“嘿,你可不能这样啊!”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有好几种呢。

先说说同时履行抗辩权,这就好比两个人一起抬东西,得同时用力,要是一方偷懒不出力,那另一方也可以不干了呀!这很合理吧?凭啥我一个人使劲儿呢!还有先履行抗辩权,这就好像跑步比赛,规定好前面的人先跑一段,后面的人再追。

要是前面那个人没跑到位,那后面的人就可以说:“等等,你还没跑够呢,我可不追啦!”这也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呀。

再说说不安抗辩权,这个可重要啦!好比你要和一个人合作盖房子,突然你发现他好像没啥钱买材料了,那你不得担心房子盖不起来呀?这时候你就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先暂停一下,等弄清楚情况再说。

咱想想,要是没有这些抗辩权,那在合同里咱得多吃亏呀!别人想咋样就咋样,那还不乱套啦!有了抗辩权,咱就可以理直气壮地维护自己的权利,不用担心被人欺负。

你说这抗辩权是不是很重要?它就像是我们在合同世界里的小卫士,时刻保护着我们。

咱可不能小瞧了它,得好好利用起来。

不然被人坑了都不知道呢!咱在签合同的时候就得把这些都搞清楚,知道自己有啥权利,啥时候能用。

别到时候两眼一抹黑,啥都不知道。

那可不行!咱得精明点儿,把自己的利益保护好。

你想想看,要是你辛辛苦苦谈了个合同,结果对方乱来,你却没办法,那多憋屈呀!所以啊,咱得把这抗辩权弄明白,用得恰到好处。

这样在合同的海洋里咱才能游得稳,游得安心。

总之啊,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可不是什么可有可无的东西,它是咱的宝贝,得好好珍惜和利用。

别等吃亏了才后悔莫及呀!这可不是开玩笑的哟!。

从合同义务未履行 同时履行抗辩 答辩状-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从合同义务未履行 同时履行抗辩 答辩状-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从合同义务未履行同时履行抗辩答辩状-范文模板及概述示例1:尊敬的阁下:我写此答辩状是为了回应最近您对合同履行方面的指控。

根据您的指控,我被指控未履行合同义务,而我想要清楚地指出,我正尽力履行合同,并且在此提出抗辩。

首先,我要重申我对合同的认真态度。

在签署合同时,我明确了合同中的各项义务,并保证会按时、按要求履行所有义务。

我一直视合同为双方之间的法律绑定文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行事。

然而,由于某些不可抗力的因素,我未能完全按时履行合同义务。

其次,我要提出抗辩。

根据法律规定,当面临导致合同履行困难的情况时,可以通过抗辩来解决。

在本案中,由于遭遇到一些突发事件,我在保证尽力履行合同的同时遇到了无法控制的困难。

举例来说,由于自然灾害或政府限制,我无法按照原定计划提供所需资源或服务。

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按照普通的法庭解释和法理推理,我在履行合同义务方面承担了尽力而为的责任。

我明确表示,虽然我未能按时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但我从一开始就尽力履行,并采取措施缓解由此产生的任何负面影响。

我觉得我为了尽力履行合同义务所采取的行动及措施在道义上是可接受的。

综上所述,我呼吁您重新审视合同违约的指控,并考虑我所提出的抗辩事实。

我发自内心地希望我们能够通过对话和和解来解决争议,避免长期的法律纠纷。

希望我在此答辩状中所提出的观点和辩词能够为案件的解决提供一些更明确和均衡的视角。

最诚挚的问候,[您的姓名]示例2:尊敬的法庭:我写这篇答辩状的目的是为了解释我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原因,并提出同时履行抗辩。

首先,我承认根据我们之间的合同条款,我被要求履行特定的义务。

然而,由于以下原因,我未能按时履行这些义务:1. 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

我所面临的情况正是一种不可抗力事件。

详细情况如下:(在这里详细描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及影响)2. 第三方行为:我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发现,某第三方的行为干扰了我完成合同义务的能力。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判例是怎样的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判例是怎样的

同时履⾏抗辩权的判例是怎样的
毫⽆疑问,我们在⽣活中难免会遇到有关抗辩权有关的问题,会遇到有关抗辩权维权的问题,那么到底什么是抗辩权呢?同时履⾏抗辩权⼜是怎样的呢?可能⼤家对这些都不是⼗分清楚,在这⾥呢,店铺⼩编收集了⼀些资料,是关于同时履⾏抗辩权的相关事宜,希望对⼤家理解抗辩权有所帮助。

同时履⾏抗辩权的判例是怎样的
在债务⼈(被告)⾏使抗辩权时,法院是作债权⼈(原告)败诉判决抑或是同时履⾏判决如以败诉判决,原告则须先为给付后再为⾃⼰的抗辩权起诉;⽽以同时履⾏判决,则可以使⼀次判决即达实体法设此权利的⽬的。

《民法典》第五百⼆⼗五条【同时履⾏抗辩权】当事⼈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顺序的,应当同时履⾏。

⼀⽅在对⽅履⾏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请求。

⼀⽅在对⽅履⾏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请求。

⼩编的以上⽂章解释了什么是抗辩权,解释了法律是如何规定同时履⾏抗辩权的相关的规定,相信⼤家看了⼩编的⽂章⼀定有所收获吧,⼤家在遇到类似问题的时候,要事先了解清楚具体的事宜,这样才能正确的维护⾃⼰的权益。

如果您还有相关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店铺的专业律师,我们还提供专业的在线服务,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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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履行抗辩权
案例:
2010年2月2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仓库租赁合同》,甲公司将其一处仓库出租给乙公司使用,租赁期间从2010年2月26日起至2012年2月20日止,每月租金15000元。

双方约定,在租赁期间,如甲公司不按时交付房屋或在中途无故收回房屋,即为违约,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并将双倍押金及所交租金两倍退回。

乙公司保证将承租物合法使用。

同日,乙公司支付租金及押金,甲公司交付房屋给乙公司使用。

2011年11月13日,甲公司以乙公司在涉诉仓库存放违法物品为由将仓库的门锁更换。

因乙公司无法开门取回仓库内的财物,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解除合同,甲公司退还租金并支付违约金。

请分析:本案中甲公司可否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
分析:
本案中甲公司可以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

以下为具体分析:
首先,我们应了解合同法中关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

同时履行抗辩权主要适用于双务合同,如买卖、互易、租赁、承揽、有偿委托、保险、雇佣、劳动等合同。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包括以下几点:1、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互负债务,且双方债务有对价关系;2、当事人双方互负的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均已届清偿期;3、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4、对方当事人应履行的义务是可能履行的。

其次,对于本案中甲公司是否适用于同时履行抗辩权。

一、本案中甲、乙两公司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是由甲、乙两公司所订立的双方共同履行的合同,属于双务合同中的租赁合同,在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范围内。

二、对于该案中,甲公司具有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条件:
1、根据甲、乙两公司签订《仓库租赁合同》,甲公司从乙公司获得押金及租金的收益同时付出将涉诉仓库从2010年2月26日至2012年2月20日的使用权交付乙公司的代价,乙公司从甲公司获得涉诉仓库从2010年2月26日至2012年2月20日的使用权的收益同时付出租赁期间向甲公司支付押金及租金的代价。

双方负有基于同一双务合同的对价关系的互负义务。

2、甲、乙公司双方所负义务按照双方签订合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均已届清偿期,双方所应履行义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应同时履行。

双方互负已届清偿期且无先后顺序的义务。

3、乙公司向甲公司保证将承租物合法使用,但根据合同生效期间乙公司在涉诉仓库内存放违法物品,未能履行将承租物合法使用的义务。

乙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4、根据双方签订《仓库租赁合同》,乙公司负有将承租物合法使用的义务,基于国家各项法律,任何公民、单位或法人等在任何情况下都应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属于不可卸责任和义务。

乙公司应履行的义务是不可卸且能履行的。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本案符合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故甲公司可以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

最后,关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第四条适用条件“对方当事人应履行的义务是可能履行的”,在本案中由于乙公司在涉诉仓库存放违法物品,鉴于乙公司该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无论在本案的《仓库租赁合同》中是否有规定乙公司应履行合法使用承租物的义务都应视为其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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