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常见咨询类问题汇总
住房公积金面试题目
住房公积金面试题目一、简介住房公积金作为我国为了解决居民住房问题而推出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近年来备受关注。
作为一种经济手段和政策工具,住房公积金在提供住房保障、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面试中,会有一些与住房公积金相关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一些常见的住房公积金面试题目进行探讨。
二、问题及解答1. 住房公积金是什么?住房公积金是一种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的住房保障制度,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
具体来说,雇主和雇员按照一定比例将工资的一部分款项缴至住房公积金账户,形成一笔个人的住房资金。
2.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多少?根据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雇主和职工各缴纳工资总额的一定百分比。
具体比例可以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单位政策有所差异,一般来说,雇主和职工各自缴纳工资总额的5-12%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
3. 住房公积金如何使用?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购买自住房、还款贷款、租赁住房等与住房有关的支出。
另外,住房公积金还可以用于住房大修、装修等维护和改善住房条件的支出。
4. 住房公积金有什么优势?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基于职工个人帐户的积存制度,具有以下几个优势:- 长期积累:住房公积金是通过定期缴存,长期积累而成,可以为职工提供购房、租房和维护房屋的资金支持。
- 利率优势:住房公积金的利率一般较为低廉,低于商业贷款利率,对于购房者来说具有一定的吸引力。
- 税收优惠: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在一定范围内是可以免税的,这为职工节省了一定的税收负担。
- 安全性:住房公积金由政府监管,具备一定的安全性,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职工的住房需求。
5. 住房公积金有哪些限制?住房公积金在使用上存在一些限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购房限制: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有一定的规定,如面积限制、住房所在地等要求。
- 租房限制:使用住房公积金租房也有一定的限制,包括租房合同期限、租金上限等。
- 贷款限制:住房公积金贷款也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如个人缴存年限、最高贷款额度等限制。
公积金问题汇总问答
1.用公积金贷款和普通银行贷款那个划算些?答:公积金2.用公积金贷款有没有银行限制?答:工商农业中国建设3.办理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吗?答:二套房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计算。
4.用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⑴借款人申请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⑵购房首期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办理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建普通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内(含90平方米)和保障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
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
办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
⑶能够落实贷款担保;⑷借款人和配偶及其他共有产人均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注: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都必须符合贷款条件规定)5.夫妻间或直系亲属间仅一方符合贷款条件,如何办理贷款?答:购房合同(协议)买受人或共同买受人仅一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不受购房合同(协议)次序限制,即可选择其作为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但共同借款人仅为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含配偶)和父母(含公、婆或岳父、母),贷款年限按借款申请人的年龄计算。
6.哪些共有人可以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答:住房共同买受人包括买受人的配偶、买受人的父母(含公、婆或岳父、母)和买受人的子女(含配偶),但共同借款人仅为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含配偶)和父母(含公、婆或岳父、母),前提是父母必须跟买受人在同一户口本上。
7.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异地购房,在哪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答:职工在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以外、大市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要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选择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住房买受人或共同买受人其中一方的缴存地办理。
公积金问答55例
重庆住房公积金政策(问答55例)一、住房公积金的建立1.什么叫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定向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结清,退还职工本人。
2.住房公积金的所有权属于谁?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3.建立住房公积金对职工个人有什么好处?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按有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后,拥有以下权利:一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按人民银行规定进行计息。
二是职工住房公积金免缴个人所得税。
三是职工住房公积金免征利息税。
四是可以按规定提取本人帐户内住房公积金。
五是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资金不足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贷款。
六是职工可以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使用情况。
4.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范围和对象是什么?①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均属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范围;②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和三资企业中方员工,均属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对象。
5.住房公积金由什么部门管理?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代表市政府对全市房改资金进行统一管理。
按照“管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负责全市各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核算和编制使用计划等管理工作。
并接受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
6.住房公积金的金融业务由谁承办?根据我国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经重庆市政府批准,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同意。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常见问答
常见问答一、公积金提取1.哪些情形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答:一是住房消费提取, 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职工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二)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三)偿还本市范围内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四)按本市规定的比例支付本市范围内自住住房租金。
二是非住房消费提取,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退休的;(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三)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的;(四)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五)户籍迁出本市的;(六)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
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发票或者专项收据开具日前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
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票据载明的实际支出。
2.职工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条件是什么?答; 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时间应当满3个月,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当保留3个月的缴存额。
申请人按规定提供的相关票据在开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起始日期为2010年12月1日。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其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如何处理?答: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或者相关权利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专户,由公积金中心代管。
4.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和次数有什么要求?答: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是当年的七月一日至次年的六月三十日。
提取次数每年度不超过两次。
5.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首付款?答:可以。
只要职工是因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达到提取规定的条件,就可以提取。
住房公积金题库
住房公积金题库
以下是一些关于住房公积金的题目:
1.单位专办员在什么情况下不能直接办结业务?
2.职工可以怎样进行个人账户设立?
3.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有什么限制条件?
5.住房公积金的年度调整时间是什么时候?
6.新设立的单位应当在什么时候到住房公积金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办理缴存登记?
7.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8.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需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受委托银行应当首先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受委托银行要一次性告知职工需要提交的文件和资料,职工按要求提交文件资料后,应当在多少个工作日内办完贷款手续?
9.每年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有限制吗?
10.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吗?
11.装修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12.大修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13.每年结息日,住房公积金按照什么利率计息?
14.公积金的使用有哪些原则?
以上题目涵盖了住房公积金的基本概念、缴存、提取和使用等方面的知识,可以帮助您全面了解住房公积金的相关内容。
公积金100问
一、概况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答: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义务性、互助性和保障性等特性。
2、合肥市是哪一年开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答:是1993年5月。
3、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依据是什么?答: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依据,是国务院于1999年颁布并于2002年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4、《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宗旨是什么?答:主要是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建立和健全住房社会保障制度,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
5、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答: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积金管委会)是合肥市行政区域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本行政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6、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责是什么?答: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于2002年12月17日成立,是直属合肥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具体负责合肥市行政区域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监督检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缴存;审批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以及依法履行行政处理和处罚等职能。
7、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哪些分支机构?答: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目前下辖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以下简称省直分中心)、铁路分中心和肥东、肥西、长丰三个管理部。
8、市区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金融业务的承办银行有哪几家?答:目前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
9、市区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的承办银行有哪几家?答: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受托银行名称、地址、电话:工行城建支行美菱大道390号 4665318 4667928建行三孝口支行金寨路326号 2826725 2817783交行合肥营业部花园街38号 2616780 2837053农行合肥绿都支行绿都商城E区108号 2675233 2638715省中行营业部长江中路313号 292606510、公积金结算年度有何规定?答:住房公积金的结算年度、以及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基数的调整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至下一年的6月30日。
公积金你最关心的26个问题
公积金你最关心的26个问题关于公积金你最关心的26个问题1、什么是公积金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它的用途作用在哪?答:住房公积金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就是利用住房公积金来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其用途主要是经济适用住房、列入保障性住房规划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用房和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以满足社会广大中低收入群体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需求。
住房公积金由支持住房消费向满足住房消费领域的拓展,将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作用的发挥。
2、公积金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与个人住房贷款的差别在哪?我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保障性住房时,有优惠条件吗?答:住房公积金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是针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发放的贷款,是满足社会中低收入群体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需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针对缴存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发放的贷款。
前者是满足市场需求,后者则是满足个人及家庭的消费需求。
3、在集体土地上自建住房,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答: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用于职工购买本市国有土地上可以办理产权的自住住房,且须用所购住房作抵押担保。
由于自建住房一般是在农村集体土地或宅基地上建造,且建造中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故自建住房不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4、为什么职工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后,需缴存一定时间的住房公积金,方能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答:我市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借款申请人需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申请贷款时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且在申请贷款的近12个月,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方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
在公积金贷款资格认定方面作出这样的规定,主要还是基于住房公积金长期储金互助性的政策本质。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以制度参与者共同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为依托,通过参与者缴纳的公积金存量互助性作用的发挥,来实现缴存职工的贷款需求。
因此,从权利义务对等的关系角度,住房公积金制度参与者即缴存职工,只有在履行互助义务的基础上,才有资格享有互助的权益。
公积金最常用22问
第1问: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用处?什么是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用人单位为了保障员工住房问题,每个月按照员工的工资比例,付出一部分钱,单独存到该员工的独立账户(专门用来缴纳公积金的账户),员工也从工资里扣除同等的钱,一并存到这个账户。
但是,公积金账户虽然是自己的,却并不像我们日常用的个人银行账户一样,能够随时的存取。
它是按月缴存,并只有当个人要买房、租房或装修时,且能够提供出相应的证明材料(例如:购房合同…)后,方可申请提取出来。
否则,就要等到退休后一次性全部取出。
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用处?1、缴存公积金,可以增加你的个人收入。
因为公积金是个人缴存部分,单位缴存部分,全部入个人账户,属个人财产。
2、可以少缴个人所得税。
缴交公积金部分收入可以免税。
3、购买住房时可以享受低息的公积金贷款。
第2问:住房公积金怎么支取?1.住房消费提取:(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2.销户提取:(1)离休、退休的;(2)出境定居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4)死亡。
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通过汇交单位办理。
由汇交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后附有关支取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审核后,办理支取手续。
第3问: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要具备什么条件?(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3)购房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规定比例(现为20%);(4)申请人有偿还贷款的能力;(5)没有公积金个贷债务及其他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第4问: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是多少?从2008年12月23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各档次利率0.18个百分点。
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3.51%调整为3.33%,五年期以上从4.05%调整为3.87%。
住房公积金常见问题
住房公积金常见问题住房公积金(Housing Provident Fund,简称公积金)是中国政府设立的一种用于职工住房保障的制度。
在正式加入工作后,许多人都会面对相关的公积金问题。
本文将就一些常见问题进行解答,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运用公积金。
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中国政府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而设立的一种政策性储蓄基金。
参与公积金的员工每月从工资中缴纳一定比例的金额,雇主也需在此基础上进行相应的缴纳。
这些资金被用于购买、建造、翻修和租赁住房,提供低息贷款,以及职工退休后的养老等。
二、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根据规定,公积金缴存比例包括个人缴存和单位缴存两部分。
在大多数地区,个人缴存比例为工资的12%,单位缴存比例为工资的12%至24%不等。
具体比例可能因地域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调整,请参考当地相关规定或咨询公积金管理机构。
三、公积金可以用于哪些方面?公积金在合规的范围内可以用于以下方面:1. 购买住房:用于购买自住房,包括购买二手房或新建房。
2. 建造住房:用于购买商住楼、新建住房等。
3. 翻修住房:用于对现有住房的改造、扩建和装修等。
4. 租赁住房:可用于租赁住房时的押金和房租支付。
5. 还贷款:可用于住房贷款的还款。
四、如何提取公积金?一般情况下,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申请。
常见的提取情况包括以下几种:1. 购买自住住房:购房者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但需提供购房合同等相关材料。
2. 翻修或装修住房:提取公积金前,需提供装修合同或翻修相关发票等。
3. 支付租金或押金:租房者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租户期间的租金和押金,但需要提供租赁合同等证明文件。
4. 其他特殊情况:如重大疾病、失业、退休等,可根据规定提取公积金。
具体条件和手续可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机构。
五、公积金可以提前还贷吗?公积金购房贷款可以提前还款,但需要缴纳一定的违约金或手续费。
具体还款手续和费用可咨询贷款银行或公积金管理机构。
住房公积金政策50问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住房公积金政策50问二○一○年十一月住房公积金政策50问第一部分公积金缴存1.与其他城市相比,深圳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有没有自己的不同?答:作为特区,住房公积金业务有自己的特色:一是,在缴存比例方面,全国大部分城市均执行国家5%-12%的规定,深圳市执行5%-20%的缴存比例,上限较高。
二是,在支取方面,大部分城市没有租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考虑到广大职工的实际情况,增加了租房支用的相关规定。
三是,借助银行在全市的网点和网络优势,实现了网上申报开户、归集、支用等特色服务,为企业和职工在办理业务时尽可能提供方便。
2.单位应当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答:住房公积金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公积金中心业务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专办员注册登记。
已设立的单位应当在《暂行办法》实施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专办员注册登记。
3.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企业有什么益处?答:企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利于企业塑造依法履行义务、自觉维护职工权益的良好社会形象;有利于企业引进人才、留住人才;有利于稳定职工队伍,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有利于增强职工对企业的归属感,激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4.部分单位和职工《暂行办法》实施之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怎样处理?答:《暂行办法》明确,已按照《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深府〔1992〕128号)等有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职工,在《暂行办法》施行后按照《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缴存登记手续并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5.单位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怎么办?答: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单位不给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积金的疑难问题解答
公积金的疑难问题解答公积金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于广大职工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其相关政策和操作程序的复杂性,常常会引发许多疑难问题。
本文将针对公积金的常见疑难问题进行解答,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公积金并正确操作。
问题一:公积金的缴纳比例是多少?如何计算个人和单位的缴纳金额?公积金的缴纳比例根据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以某地区为例,个人缴存比例为8%,单位缴存比例为12%。
缴纳金额的计算公式为:个人月工资 ×个人缴存比例 = 个人缴存金额,单位月工资 ×单位缴存比例 = 单位缴存金额。
问题二:公积金可以提前支取吗?有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根据公积金管理部门的规定,公积金可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提取。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提取情况:1. 购买房屋:在个人首套房贷款购房或二手房贷款购房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或还贷。
2. 还房贷:如果已经购房并有住房贷款,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还款。
3. 大病医疗:对于某些大病医疗费用需要支付的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进行支付。
4. 辞职迁出:当员工辞职或迁出所在城市时,可以提取公积金。
需要注意的是,每种提取情况都有相应的申请材料和手续,应根据个人情况向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咨询并提出申请。
问题三:公积金可以转移吗?如何办理公积金的转移手续?公积金可以在不同城市之间进行转移。
要办理公积金的转移手续,需要在新就业的城市重新开通公积金账户,并向原来所在城市的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转移申请。
申请时需携带身份证、劳动合同、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和材料,按照所在地公积金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操作。
问题四:公积金可以用来做什么?有哪些限制?公积金的用途主要包括购买住房、还房贷、大病医疗等,但具体可以用于什么方面需根据所在地公积金管理部门的规定而定。
需要注意的是,使用公积金有一些限制,例如:1. 提取额度限制:不同情况下公积金的可提取金额有一定的限制,需按照规定的比例或金额进行提取。
住房公积金面试题
住房公积金面试题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1. 对住房公积金的理解:包括住房公积金的定义、作用、来源和用途等方面。
2. 公积金制度的认识:对公积金制度的历史沿革、改革历程以及发展现状等有一定的了解。
3. 公积金的管理:如何有效管理公积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职工权益等。
4. 公积金贷款相关问题:如何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等相关问题。
5. 公积金的缴存与提取:缴存和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流程和注意事项等。
6. 公积金政策法规:对公积金相关的政策法规有一定的了解,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
7. 团队合作与沟通能力:具备较好的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能够与同事和客户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
8. 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能够冷静应对公积金业务中出现的突发事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9. 个人品质与职业道德:具备较高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能够坚守职业操守,维护公积金制度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以上是住房公积金面试题的一些参考内容,具体面试题目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单位的要求而有所差异。
在准备面试时,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应聘的职位进行有针对性的准备。
住房公积金知识50问
住房公积金知识50问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由职工及其单位共同缴存,属职工个人所有。
2、住房公积金性质和特点是什么?答:住房公积金具有保障性、互助性、长期性、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返还性。
3、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哪些好处?答:1、增加购房资金。
住房公积金实行单位和个人同比缴存的办法,即单位缴存的部分和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的部分都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如某职工每月从工资中扣缴100元缴存住房公积金,加上单位缴存的100元后,该职工每月就可得到200元的购房款。
2、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凡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低,故可以减少购房开支。
3、可以增加收入。
根据国家规定,职工缴存的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归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收入及其利息所得均免征个人所得税,这样职工在退休时就可以领到一笔相当可观的养老资金。
4、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哪些?答:1、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缴存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和单位的基本义务。
2、享有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单位与职工在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的同时,享有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职工的基本权利有五项:(1)要求所在单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如果职工所在单位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未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就意味着职工应该享有的住房公积金权益受到了侵害,职工可以通过行政救济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查询的权利。
查询权是住房公积金个人所有权的延伸,赋予职工查询的权利,可以及时发现单位是否为自己缴存住房公积金。
(3)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符合条件,这些条件包括:购买住房、离退休、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在职期间死亡(被宣告死亡)、在职期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
住房公积金问题解答(共5篇)
住房公积金问题解答(共5篇)第一篇:住房公积金问题解答(一)住房公积金缴存1、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和对象?本市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须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住房公积金的所有权属于谁?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3、新设立单位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新设立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4、一个职工能否有多个住房公积金账户?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5、如何确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根据国务院《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存基数。
计算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内容为准,由以下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6、如何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个人缴存部分,二是单位缴存部分。
职工个人缴存的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均归职工个人所有。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7、目前执行的缴存比例是多少?根据市房改领导小组文件《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穗房改〔1998〕3号)规定,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分几个档次执行:8、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公积金缴存和提取的常见问题解答
公积金缴存和提取的常见问题解答公积金是一种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存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职工提供住房资金的支持。
在缴存和提取过程中,人们可能遇到一些常见问题和疑虑。
本文将解答一些关于公积金缴存和提取的常见问题,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政策和操作流程。
一、公积金缴存问题解答1. 公积金是如何计算的?公积金的计算是基于您的基本工资和公积金缴存比例来进行的。
通常情况下,缴存比例为工资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当地政府规定。
每月缴存额的计算公式为:基本工资 ×缴存比例。
2. 公积金缴存是由谁支付?公积金的缴存是由雇主和雇员共同支付的,雇主支付一部分,雇员支付一部分。
具体的缴存比例和标准由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规定。
3. 公积金可以随时调整吗?公积金的调整是由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的。
一般情况下,公积金的调整会根据经济发展和通货膨胀等因素进行评估,并由相关部门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公积金提取问题解答1. 公积金可以提取的条件是什么?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因地区而异,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况:购买住房、还房贷、租房、大病医疗、子女教育、个人创业等。
具体的提取条件和额度需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来进行申请。
2. 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根据不同的提取原因,所需提供的材料也会有所不同。
一般情况下,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医疗证明等相关文件。
具体的材料需求可以向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3. 公积金提取需要多长时间?公积金提取的时间因地区和个人申请情况而异。
一般来说,公积金提取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后经过审核,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办理提取手续。
具体的办理时间会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和工作效率而确定。
三、其他问题解答1. 公积金可以转移吗?公积金可以根据个人需要进行转移。
当职工从一个城市转移到另一个城市工作时,可以将原来的公积金转移到新的工作城市。
具体的转移流程可以咨询原工作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新工作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常见问题汇总
公积金常见问题汇总对于很多上班族来说,公积金是一项重要的福利,但在实际的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
接下来,咱们就来汇总梳理一下公积金常见的那些问题。
一、什么是公积金?公积金,全称为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简单来说,就是单位和个人一起存钱,为职工以后买房、租房等住房相关的用途做准备。
二、公积金缴存相关问题1、缴存比例是如何规定的?缴存比例一般在5%至12%之间,具体比例由单位和职工协商确定,但不能低于或高于这个范围。
2、缴存基数是怎么算的?缴存基数通常是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
但要注意,缴存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也不能高于当地规定的最高缴存基数。
3、单位不给缴存公积金怎么办?如果单位应当缴存而未缴存公积金,职工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要求单位补缴。
4、换工作了公积金怎么办?如果在同城换工作,新单位会继续在原账户缴存;如果是跨地区换工作,可以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将原账户的公积金余额转移到新账户。
三、公积金提取相关问题1、哪些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常见的提取情形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赁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死亡等。
2、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不同的提取情形所需材料不同。
比如购房提取,可能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发票、身份证等;租房提取可能需要提供租房合同、租金支付凭证等。
3、提取公积金的流程是怎样的?一般来说,需要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后出具提取证明,然后职工携带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现在很多地区也支持线上提取,方便快捷。
4、提取公积金有没有时间限制?有的情形有时间限制,比如购买商品房提取,一般需要在购房合同签订后的一定期限内办理;而有的情形,如退休提取,则没有时间限制。
住房公积金知识100问
住房公积金知识100问1、什么叫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是国务院以《条例》的立法形式确定的制度,是一项强制性措施,是上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都必须执行的法规。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个人每月按规定比例从工资收入中扣除的部分;二是单位每月按规定比例为职工个人缴存的部分,这部分是住房实物福利分配向工资货币转换的部分,相当于单位发给职工的工资,这两部分全归职工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专门用于职工住房方面消费,不能挪作他用。
2、住房公积金具有哪些特征?第一,强制性。
公积金的强制性是义务性和互助性所决定的,虽然现在大多数职工和单位已体会到公积金带来的好处,但有些单位特别是民营企业却未为职工缴存公积金。
为解决这一矛盾,国务院制定和发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法规形式来强制实行。
《条例》的强制性表现在:所有单位和职工包括新建立的单位和新录用的职工,都必须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少缴。
单位不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管理中心有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逾期仍不缴存或少缴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这就是说,公积金作为职工的住房消费资金,为职工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必须认真履行。
否则单位就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或受到法律制裁。
第二,专用性。
住房公积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专款专用。
根据《条例》规定,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返还性。
按国家规定,职工和单位缴存的公积金,在一定的条件下,将返还给职工个人。
当职工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等丧失公积金缴存条件的情况下,职工可以支取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
住房公积金问答
关于住房公积金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逐月缴存的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
根据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由在职职工和所在单位缴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进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与储蓄不同,住房公积金不能随便提取,主要用于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职工购房、大修、翻建或租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申请提取一定金额的住房公积金。
2、缴纳住房公积金对职工个人有何益处?对职工个人而言,住房公积金相当于职工为自身的住房消费储蓄。
这笔钱不仅可在购房或租房等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提取使用,还可在购建住房时申请低息贷款;职工退休时,其账户内住房公积金的本息可以一次性结算支取,相当于一笔养老金。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主要针对住房消费,国家对住房公积金给予了很多优惠: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所得税,存入住房公积金个人专户所得的利息免征所得税,公积金贷款可享受低于商业银行普通住房贷款利率的政策性优惠利率。
对一个普通家庭来说,假设向公积金中心申请50万元贷款用于购房,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方式,还款期限为20年,则公积金贷款利息总额为21.58万元;而同样的贷款条件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的话,其贷款利息总额为32.13万元。
与商业贷款相比,公积金贷款可节省10.55万元,节省比例为32.83%。
同样,假如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则公积金贷款利息总额为24.62万元,而商业银行贷款利息为38.76万元,公积金贷款可节省利息14.14万元,节省比例达到36.48%。
3、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于中低收入群体有什么好处?我中心将会重点关注于提高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及贷款对中低收入家庭的支持力度,目前中低收入群体缴存公积金可享受以下优惠情形:(1)增加职工个人收入。
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和其在职职工共同缴存,所缴住房公积金全归职工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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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官网2010-12-29 公积金快讯48816次
1、计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是怎样确定的?
答:计缴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
2、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如何计算?
答:月缴存额为工资基数乘以缴存比例(包括单位和个人部分),分、角进至元。
3、国家对不按规定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有何处罚措施?
答: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4、我市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金融业务的承办银行有哪几家?
答: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村商业银行
5、怎样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余额?
答:一、拨打查询电话114;
二、通过查询点的终端刷卡查询;
三、登陆江阴房产网/gjj.php查询;
四、登陆江阴市民卡网站/,输入身份证号码、市民卡账号和密码查询。
五、凭本人身份证到分中心柜台查询。
6、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到哪里办理?
答:朝阳路137号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阴市分中心。
7、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如何?
答:本人或代领人带上身份证及支取单(以下涉及提取材料时不再重复)和相关材料到分中心柜面直接办理支取,可以提取现金,也可开具存单。
8、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几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