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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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计划
根据学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试点工作党性分析、民主评议阶段工作计划,学院党委将该阶段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要求
党性分析、民主评议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关键环节。

党支部要认真学习有关规定,明确工作任务,熟悉工作程序,掌握工作方法。

精心组织,严格程序,组织党员认真进行党性分析,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做好本阶段的各项工作。

在党性分析、民主评议阶段,各党支部要认真开3次支部大会: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动员大会;民主评议大会;评定等级大会。

二、工作步骤:
1、自我剖析(5月1日—5月15日)
每个党员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党章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各岗位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认真总结自己近五年
(四校合并)以来在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和工作方面的表现,重点查找自己存在的突出问题或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存在的主要差距,剖析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形成自我总结的初稿。

2、征求意见(5月1日—5月15日):
(1)党员在自我剖析的过程中,要主动找其他党员谈心,征求周围群众的意见。

党支部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或采用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征求意见范围一般为本支部所在单位的党员、群众代表、工作服务对象的代表。

征求意见的人数一般应不少于本支部党员基数,党员个人征求意见人数为3—5人。

学院党委设立意见箱,电子信箱XXXX@。

(2)党支部要把收集到的意见,分别向每个党员如实反馈。

涉及违法违纪或较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学院党委联系,注意保护反映意见者的权益。

(3)党员要根据自己收集和组织反馈的意见认真修改自我总结,填写好《浙江大学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党员评议登记表》,交党支部。

3、民主评议(5月16日—5月23日)
(1)做好民主评议大会的准备工作。

按照学校要求,民主评议大会前,各党支部先向学院党委汇报征求意见的情况(包括征求意见的范围、方式、人数等)、群众反映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是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和工作方面),以及会议的准备情况(个人总结、《党员评议登记表》填写情况、能参加会议人数等)。

学院党委根据支部汇报的情况,提出明确意见。

(2)党支部召开民主评议大会。

首先,党员个人向支部大会汇报自己在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和工作方面的总结,重点汇报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存在的主要差距。

然后逐一进行民主评议。

评议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民主评议大会可邀请群众代表、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并发表意见。

(3)民主测评。

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方式对每个党员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民主测评统计工作由支委会负责。

不设支委会的支部,由支部大会推选党员代表参加统计。

测评不当众计票,测评结果不公布,作为评定等级的依据之一。

(4)认真做好评议大会的记录,具体由支部委员担任。

4、评定等级(5月24日—5月31日)
(1)支委会要对每个党员的民主评议情况、民主测评结果和本人的一贯表现进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分析,提出对每个党员评议等级的初步意见,报学院党委审核。

(2)召开等级评定支部大会,支委会通报对每个党员评议等级的初步意见,提请支部大会讨论并以无记名方式进行表决,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3)党支部将表决结果报学院党委。

优秀、合格、基本合格的党员由学院党委审批,不合格的党员由学院党委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党委审批。

被评为优秀、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党员,支部要提交相关的具体材料。

(4)学院党委将通过情况通报会、工作简报等形式通报民主评议情况,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检验。

(5)每个党员的评议等级由支委会填入《浙江大学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评议登记表》,经本人签字后,交学校党委备案。

三、阶段小结
按照学校党委要求,本阶段工作结束后,党支部要进行书面小结。

小结包括:本支部在党性分析、民主评议阶段工作的基本情况,党员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剖析情况,党内外群众对本阶段工作的反映情况等有关内容,同时,支部要针对党员中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初步的整改意见。

四、注意事项:
1、党员因主观原因未完成学习任务,应进行补课,未按要求撰写自我总结的,党支部要督促其完成,如仍不愿补课、撰写自我总结的,党支部书记和学院党委负责人要找其谈话,做思想工作,帮助其提高认识。

经教育不改的,不能参加评议和等级评定,在整改提高阶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和处置;
2、退休党员不进行民主评议和等级评定,但个人要对照党章和离退休党员保持先进性具体要求进行党性分析,撰写自我总结。

对确因健康原因不能进行党性分析、撰写自我总结的党员,党支部可酌情掌握。

如果个别党员存在突出问题,党支部要按照学校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置。

3、预备党员应按照要求认真进行党性剖析,做好自我总结,参
加民主评议大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但不参加评议表决,也不对其进行等级评定,待其转正时,支部再根据党章规定和保持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来衡量其是否具备合格党员的条件。

4、党性分析、民主评议阶段的会议要严格考勤,个别党员确因故无法参加的,按学校党委要求,应报学院党委批准。

5、评定优秀等级党员要严格掌握标准,宁缺毋滥,原则上不超过本支部正式党员总数的10%,学院党委在此基础上,表彰、表扬一批优秀党员,原则上控制在正式党员总数的5%以内,校党委也将表彰一批优秀党员,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6、支部评定等级大会,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正式党员人数的4/5(因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到会的,可不计入在内)。

对党员评议等级的决议,要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才能通过。

7、民主评议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支部要严格掌握好政策界限,既要坚持原则,把握标准,又要注意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广大党员通过“党性分析、民主评议”,真正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振奋精神,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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