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厂安全管理制度
水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四篇)
水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水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适用于水泥企业内的所有员工及相关单位。
第三条水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各岗位的职责与权限。
第四条水泥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第五条水泥企业应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六条水泥企业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七条水泥企业首脑必须深刻认识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亲自关心和推动安全工作。
第八条水泥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由专职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九条水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落实到岗位责任制。
第十条水泥企业应加强对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协调工作,确保合作单位的安全生产符合相关要求。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一条水泥企业应加强对生产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第十二条水泥企业应建立健全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水泥企业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防污染、防爆、防骚扰等方面的规定,并督促员工遵守。
第四章应急措施第十四条水泥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五条水泥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完好可用。
第十六条水泥企业应加强信息报送和共享,及时发布安全警示信息,提供必要的安全指导。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七条水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
第十八条水泥企业应配备专门的安全检查人员,定期对各岗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第十九条水泥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器材,保障检查人员的安全工作。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条水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将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
水泥厂安全管理制度范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水泥厂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泥厂全体员工、管理人员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水泥厂安全生产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厂长为全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厂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第五条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第七条员工为本岗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八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九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条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
第十二条加强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第十三条每月开展一次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制定整改措施。
第十四条车间班组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第十五条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对重大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
第十六条对电气装置、起重机械、防护用品等特殊装置、用品和重要场所进行定期检查。
第五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第十七条员工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第十八条岗位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九条严禁酒后上岗、疲劳作业、带病作业。
第六章安全生产奖惩第二十条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水泥厂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水泥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年月日。
水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水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泥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和企业财产的安全,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水平,依法规范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水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适用于水泥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工人等。
第三条水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的工作流程、安全生产的培训与教育、安全生产的事故处理等方面。
第四条公司应当做好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流程,明确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操作规程和要求,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七条公司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增强员工的安全防范能力。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和纠正事故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和扩大。
第二章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第九条公司应当设立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条安全生产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详细规定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和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安全生产的有关情况和资料,便于日后的查阅和研究。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和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公司的安全生产政策和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督导机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督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三章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第十四条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当根据安全生产的特点和存在的风险,合理划分安全生产责任,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工作要求。
水泥厂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水泥厂工作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泥厂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泥厂内的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原料加工、烧成、成品制造、仓储装运等全过程,以及对外加工、改造等相关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事故应急处置、安全检查、监督检查和奖惩制度等内容。
第四条水泥厂领导层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全厂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条每位职工都有安全第一的责任,要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操作规范,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意识,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第六条水泥厂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素质,传播安全生产知识,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技能。
第七条水泥厂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和评价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安全因素,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安全生产基本要求第八条水泥厂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循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
第九条水泥厂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生产工艺流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的正常运行,保证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
第十条水泥厂要加强对设备、设施、场地、工艺流程等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及时发现设备安全隐患和故障,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十一条水泥厂要加强对化学品、危险品的管理,做好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存储、使用和废弃处理工作,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监控和管理,保障生产过程的安全。
第十二条水泥厂要加强对生产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建立健全生产人员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生产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确保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
水泥厂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泥厂的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泥厂所有职工、临时工、实习生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水泥厂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厂、科技兴安”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厂长对本厂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岗位操作人员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全厂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工作。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八条新职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事故案例分析、应急处理等。
第九条职工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安全教育培训,特殊情况不得少于两次。
第十条安全教育培训结束后,要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四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十一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安全操作规程;(三)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四)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五)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七)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八)环境保护制度。
第十二条各部门、各岗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三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四条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发现的隐患及时上报、整改,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
第六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六条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必须立即上报,不得隐瞒、谎报、迟报。
第十七条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确保人员安全。
水泥厂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水泥厂区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确保水泥厂区的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泥厂区所有员工、承包商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水泥厂区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厂区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厂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以下工作:(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制定和修订厂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考核;(四)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五)处理安全生产事故,提出事故调查报告;(六)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班组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厂长是全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厂区安全生产负总责。
第八条分管副厂长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是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条各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对本部门、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十条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第十一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二条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五条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六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第十七条加强设备管理,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八条严格用电安全管理,防止电气事故发生。
第十九条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确保化学品储存、使用、运输安全。
第二十条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水泥厂安全生产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泥厂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水泥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水泥厂所有生产、施工、维修、运输、储存等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水泥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厂、责任到人、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水泥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水泥厂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
第六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组织编制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检查;(三)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四)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使用;(五)协调、处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各部门、车间、班组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落实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八条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二)定期对在职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一)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和要求,定期进行检验、维修和保养;(二)设备设施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三)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上级部门。
第十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一)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安全操作规程;(二)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安全;(三)施工现场应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水泥厂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泥厂的质量安全管理,保障产品质量,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水泥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泥厂的所有员工、承包商、供应商等。
第三条水泥厂质量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质量求生存,以安全促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水泥厂设立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厂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质量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制定和实施水泥厂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三)组织全厂质量安全管理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四)组织开展质量安全管理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五)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整改措施;(六)对违反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七)完成厂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六条各部门应设立专职或兼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七条水泥厂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八条原材料采购应严格把关,确保原材料质量符合要求。
第九条生产过程应严格按照工艺规程进行操作,加强过程控制,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第十条产品检验应严格执行检验规程,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第十一条出厂产品应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第十二条对不合格产品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流入市场。
第十三条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水泥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十五条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八条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生产安全。
第十九条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二十条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水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3篇)
水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的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由主管安全的部门写成书面材料存档待查。
2、车间班组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和专业部门,迅速组织处理,决不允许带“病”作业。
3、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同时汇报主管领导。
4、对于电气装置、起重机械、防护用品等特殊装置、用品和重要场所每年要请安全管理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项检查。
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写成书面材料,建档备查,并限期解决,保证安全生产。
5、对防雨、防雷电、防中暑、防冻、防滑等工作进行季节性的检查,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6、要害部门重点检查制度。
包括:变电站、配电室、钢丝绳、连接装置及提升装置、消防设施和器材等。
二、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1、在岗职工必须按照本岗位的操作规程严格自己的操作。
2、在岗职工如有违章操作,一经发现必须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3、职工可总结经验,改进生产工艺提高安全系数,对生产安全有贡献的职工必须给予奖励。
三、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制度1、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概念,即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引进的建设项目,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在编制上报项目计划和财务计划时,应编制上报安全方面相应的措施所需的投资,并纳入计划。
3、对引进技术、设备的原有安全措施不得削减。
4、在组织可行性论证时,应论证安全内容,并将结果载入可行性论证文件中。
5、在竣工验收时,应将试生产中安全设施运行情况,措施效果,检测数据,存在问题及今后采取的措施,写入专题报告。
6、要严格按施工图设计要求施工,确保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完工。
四、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____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专款专用。
水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3篇)
水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1. 目的:为了保障企业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水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和损失,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水泥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 法律依据:本制度制定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
二、组织体系1. 企业管理体系:水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管理职责和权限。
2. 监督机构:企业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检查。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1. 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企业领导担任主任,成员包括生产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
2. 生产负责人:负责安排生产计划、组织实施生产任务,并承担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3. 安全负责人: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
四、安全设施和装备1. 设备安全检查:企业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行。
2. 安全设施: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设施,包括警示标识、应急通道、防护装置等,以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3. 安全装备:企业应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装备,包括防护服、防护眼镜、安全帽等,保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
五、安全培训和教育1. 安全培训计划:企业应制定安全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的内容和周期,确保员工定期接受安全培训。
2. 安全教育活动: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活动,包括安全知识讲座、应急演练等,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六、事故应急管理1. 应急预案: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分工。
2. 应急演练:企业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查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员工的应急能力。
七、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1. 定期检查:企业应定期对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进行检查,确保其有效性。
水泥厂的安全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泥厂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员工、承包商及临时用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由厂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厂长对本厂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部门安全员协助部门负责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员工对本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八条厂长与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与部门安全员、部门安全员与员工之间应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九条厂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新员工、转岗员工、实习人员和临时用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员工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厂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厂应加强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十三条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一)作业场所应保持整洁,通道畅通,设备布局合理。
(二)设备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安全运行。
(三)危险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隔离措施。
(四)员工应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四条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一)机械设备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三)机械设备操作前应进行试车,确认设备正常后方可投入运行。
(四)机械设备运行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第十五条电气安全管理制度(一)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试验和维护。
(二)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水泥厂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实施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水泥厂生产安全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泥厂全体职工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水泥厂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生产安全、有序、高效。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水泥厂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生产单位设立安全生产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八条水泥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第九条水泥厂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十条水泥厂应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水泥厂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水泥厂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确保事故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第十三条水泥厂应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水泥厂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第十五条水泥厂应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四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六条水泥厂应加强对生产区域的封闭管理,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第十七条水泥厂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职工注意安全。
第十八条水泥厂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确保职工正确使用。
第十九条水泥厂应加强电气设备安全管理,防止电气事故发生。
第二十条水泥厂应加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防止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第二十一条水泥厂应加强起重设备安全管理,防止起重事故发生。
第二十二条水泥厂应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防止有限空间事故发生。
第五章奖惩第二十三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职工,依法予以处理。
水泥厂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泥厂生产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生产效率,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泥厂所有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以及所有员工。
第三条水泥厂生产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水泥厂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五条水泥厂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六条厂长是全厂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厂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分管生产的副厂长对生产系统的安全生产负责,协助厂长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条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条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监督、检查、考核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十一条水泥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对特殊岗位员工,应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五条水泥厂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包括:设备设施、作业环境、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第十七条安全隐患排查实行“零容忍”原则,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第十八条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结果应记录在案,并存档备查。
第五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九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二十条事故报告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损失、伤亡情况等。
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及时组织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水泥企业质量安控管理制度
水泥企业质量安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泥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水泥生产企业。
第三条水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第四条水泥企业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对其生产的水泥产品质量安全负责。
第二章质量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水泥企业应当设立质量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制定并实施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制定并实施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四)组织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治理;(五)组织对员工进行质量安全教育和培训;(六)组织对质量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七)组织对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报告。
第七条水泥企业应当设立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质量安全管理措施第八条水泥企业应当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第九条水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原辅材料采购制度,确保原辅材料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第十条水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过程控制制度,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指标,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第十一条水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对产品进行逐批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第十二条水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追溯制度,记录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信息,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
第十三条水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加强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防止生产事故的发生。
第十四条水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的质量安全和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员工的技能水平。
第十五条水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水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3篇)
水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1、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2、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3、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
二、机构与职责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安委会办公室设在生产管理部安全环保。
2、安全环保负责组织对公司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4、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5、各部门(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6、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
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
及时向上级报告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
7、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
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1、对新职工、临时工,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
水泥厂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水泥厂生产安全,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泥厂所有职工、承包商及临时用工。
第三条水泥厂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厂、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厂长任主任,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任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所在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三章安全生产制度第九条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十条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第十二条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加强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做好消防、防汛、防暑降温、防冻等季节性安全工作。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制度。
第四章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第十六条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力,造成事故隐患未及时整改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十八条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水泥厂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水泥厂行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泥厂行业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水泥厂行业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水泥厂及其附属设施、场所、设备、作业等安全管理活动。
第三条水泥厂行业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监管、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水泥厂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班组应设立安全生产小组,负责本部门、车间、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及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考核;(三)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四)督促、指导、监督本部门、车间、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五)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八条安全生产责任制(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二)各级管理人员对本部门、车间、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三)全体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九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一)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二)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一)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二)各级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所负责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三)对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
第十一条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按规定进行调查处理;(二)对事故责任人,应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三)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水泥厂安全管理制度
水泥厂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水泥厂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水泥厂必须建立安全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整体推进、连续改进”的原则,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水泥厂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岗位职责,落实责任制,形成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四条水泥厂应当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员工能够熟悉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
第五条水泥厂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保证生产设备和工艺的安全可靠。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六条水泥厂应当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规章制度,组织实施;2.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3.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4.组织应急演练和事故处置工作,提高应急反应能力;5.统计、分析和报告安全事故和各类安全数据;6.建立和维护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及时传递安全信息。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八条水泥厂应当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方式,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第九条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包括:1.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技能培训;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培训;3.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培训;4.安全意识和责任心培养。
第十条水泥厂应当不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和演练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四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第十一条水泥厂应当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对生产设备和工艺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二条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设备运行状态和安全可靠性的检查;2.生产工艺过程的安全控制检查;3.安全设施的运行和完好性检查;4.环境卫生和职业卫生检查。
第十三条安全检查应当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第五章应急演练和事故处置第十四条水泥厂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
水泥厂行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泥厂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水泥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泥厂所有员工、外来施工人员以及临时用工。
第三条水泥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安全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水泥厂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下设安全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事故调查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应设立安全员,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以下工作:(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全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三)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四)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五)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六)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第八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以下工作:(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决定;(二)制定全厂安全管理制度;(三)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四)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五)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六)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九条水泥厂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在岗员工应每年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三条水泥厂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安全检查分为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
第十五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隐患整改应遵循“三定”(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间)原则。
第五章事故调查处理第十七条事故调查处理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水泥厂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泥厂的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厂所有水泥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维修等作业环节,以及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其他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我厂各部门、各岗位要严格执行本制度,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第五条我厂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厂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包括:(一)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三)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四)处理安全生产事故;(五)其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各岗位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取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九条我厂要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经过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在岗职工要定期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24学时。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第十三条我厂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情况;(三)作业场所安全状况;(四)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完好情况;(五)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六)其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第十五条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第五章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第十六条我厂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目录目标考核责任制度……………………………………………3页职业危害预防制度……………………………………………6页危险源管理制度………………………………………………6页水泥厂领导干部现场跟班作业制度…………………………7页水泥厂安全教育培训制度……………………………………8页水泥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9页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10页水泥厂领导包车间制度………………………………………11页民爆物品管理制度……………………………………………12页联席会议制度…………………………………………………14页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6页事故责任约谈制度……………………………………………20页安全生产奖惩制度……………………………………………27页水泥厂事故分析追究处理制度………………………………29页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32页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33页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34页安全事故管理制度……………………………………………37页检修施工管理制度……………………………………………42页机电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44页设备定期检修制度……………………………………………45页要害场所管理制度……………………………………………46页设备安全活动制度……………………………………………47页设备事故分析追查制度………………………………………48页主机设备包机制度……………………………………………49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50页设备润滑管理制度……………………………………………51页润滑油(脂)管理制度………………………………………54页设备巡回检查制度……………………………………………55页能源动力介质使用管理制度…………………………………56页联合执法制度…………………………………………………57页重大隐患整改制度……………………………………………59页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60页重大隐患和事故举报奖励制度………………………………61页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制度………………………………………62页危险品存储使用管理制度……………………………………63页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65页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与奖惩制度………………………………67页外用工管理制度………………………………………………71页监督检查管理制度……………………………………………72页电力管理制度…………………………………………………73页安全生产确认制度……………………………………………76页目标考核责任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明确安全目标,实现我厂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目标制定以年度为周期,依据集团公司安全一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厂安全、生产、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总体目标。
第三条总体目标:1、杜绝重伤以上事故;2、消灭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及重大灾害性事故;3、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年度规划目标;4、完成安全费用投入计划。
5、全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第四条厂长是我厂安全目标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总工对安全目标管理负有直接责任,其他副职具体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目标管理。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部门安全目标的落实负全面责任,保证安全目标的全面实施,执行到位。
第六条安监科负责安全目标的考核,严格按规定兑现奖罚,使安全目标管理起到促进和保证安全生产的杠杆作用。
第七条各级领导要加强现场管理,控制各类事故发生,抓好质量标准化、隐患排查与治理、培训、反“三违”等各项工作,定期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确保年度安全管理目标顺利实施完成。
第八条党委要搞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工团组织要发挥好群监网员、女工协管员和青监岗员三大员的作用,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条年度安全目标的实现与否,要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考核办法1、生产区(车间):⑴指标:当季本区(车间)无二级及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及重大灾害性事故,无轻伤事故。
若有一车间未完成,区、本车间领导不得奖。
⑵奖励:当季完成指标,区正职奖励500元,副职奖励400元;主任奖励350元,副主任奖励300元。
2、车队、化验室、纸袋车间、工艺科、机电科、销售科的科级领导能执行本部门安全措施且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能及时督促整改,每季奖励300元,其它科级领导能执行本部门安全措施每季奖励200元。
3、厂级领导及安全生产业务职能部门的奖励:当季全厂无重伤以上事故和重大灾害性事故,厂长、书记、生产机电、安全厂长每人奖励1500元,其它副厂长奖励1000元、安监科长奖励600元,安监科管理人员奖励300元。
4、若全厂本季发生重大事故,全厂不得奖。
5、当季本车间有重大未遂事故隐瞒不报的,区领导与本车间领导不得奖,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6、当季本车间未按“四定”及时整改的不得奖,处理隐患不力者或有一处未整改除取消本季度奖励外,有一处罚款100元。
7、领导干部下现场必须真实有效,保质保量,切实能起到查隐患、抓“三违”的作用,并能及时在现场督促帮助消灭隐患。
对查出的问题,没有督促帮助解决的,不予当季安全绩效奖励。
8、当集团公司或厂领导检查出的问题安监科未能查出时,取消安监科全体人员的安全绩效奖励。
培训1、参加培训的学员要严格遵守职校的一切规章制度、考勤制度,服从职校负责人和教师安排,否则,视情节扣除本人安全结构工资50—100元。
2、职校根据学员缺勤情况,向安监科出具学员缺勤证明,安监科按规定每缺一次在本人结构工资中扣除50元,以此类推。
4、参加培训的学员要认真学习,对考试不及格者,允许补考一次,再不及格者,下浮一级工资,期限为6个月,并下期重新参加培训,费用全部个人负担,仍不合格者,予以调离岗位。
5、安全技术技能培训教师,必须是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初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且有三年以上实践经验者担任,要保证其待遇,不合格者不得任教。
本办法从二〇一一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职业危害预防制度1、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证职工身体健康,有效预防职业病发生,制定本制度。
2、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卫生法规标准,接受地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的监督。
3、定期对职工进行岗前培训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
4、定期对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凡有禁忌症者,不得安排从事有禁忌的作业,不得安排不满18岁的未成年者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作业和繁重的体力劳动。
5、定期为职工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
6、加强防尘宣传教育,尽可能采用湿法作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7、不断改进生产工艺,选择低噪音设备,降低发生体的辐射声功率。
8、对确诊为职业病的职工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安排合理的治疗或疗养,患者的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危险源管理制度1、厂长会同职能部门和专职安全员对厂内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对厂内重大隐患部位进行整改。
2、定期对厂内重大危险源(采石场边坡、采土场边坡、锅炉、二氧化碳自动灭火装置)进行检查,建立检查记录档案,一旦发生异常,立即报告,由厂长组织采取安全对策措施。
3、技术人员或有经验的工人对厂内内重大隐患部位进行定期检查,实行登记制度,发现问题立即报告,由厂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具体责任到部门和具体负责人。
4、厂长会同职能部门定期对厂内进行安全大检查,尤其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部位要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对其进行分析,制定合理的安全对策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5、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可能导致的后果进行紧急救援预案演练,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启动预案。
水泥厂领导干部现场跟班作业制度1、严格落实国务院23号文件要求,全厂坚决执行,厂长、党委书记、总工程师、副厂长跟班制度。
2、领导带班必须严格执行现场带班工作计划安排,特殊情况不能带班的,必须提前与其它带班领导协商调换,确保每月跟班作业的次数。
3、每个厂领导每月跟班两次,跟班领导现场时间:当日下午16:00—次日16:00,分别在各厂区巡查、监督作业情况。
4、带班领导在每天进行交接班,并认真填写带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5、带班领导必须做到“两同时、三不放过”,“两同时”即与工人同在作业现场,同时处理现场问题;“三不放过”即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对安全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不得到处理不放过。
6、带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7、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带班领导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厂安委会汇报。
水泥厂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新录用工人必须经过企业、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2、企业安全教育由厂职工学校负责,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一般安全知识,重大事故案例,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
3、车间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内容包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事故教训,防尘、防毒设施的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4、班组教育,由班(组)长负责,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
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个人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5、厂内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者,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岗位责任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6、厂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国家指定的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
7、每年年初要对全厂职工进行一次全员安全教育活动。
8、安全培训教育,建立厂、车间、班组三级管理档案,将每次安全培训具体内容及人员记录在册。
水泥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是组织发动职工,依靠广大职工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方法之一,要做到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进行安全大检查。
2、安全检查为定期的、日常的、专业性的、季节性的检查,各种检查应实行“安全检查表”的表现方法。
3、生产期间,由安监科组织有关人员,每月25日进行一次全厂安全大检查。
4、根据安全生产情况,分管安全的总工程师随时组织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5、生产区各车间负责人每天在开工前和收工前进行两次现场安全检查,检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要写入交接班记录簿,并及时消除各类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