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题库命题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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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题库命题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题库命题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题库(以下简称陕西省题库)的开发、更新、维护工作。

第三条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鉴定中心)负责陕西省题库开发、更新、维护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命题单位、审题单位、题库管理系统技术支持单位受省鉴定中心的委托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省鉴定中心是陕西省题库命题工作的主管部门,其职责为:

(一)编制、下达陕西省题库年度命题计划;

(二)审查题库建设项目申请,审核命(审)题专家资质,必要时确定命(审)题单位;

(三)审查、批准命题单位填报的计划任务书和经费拨付申请;

(四)协调、检查、督促项目承担单位的命(审)题工

作;

(五)组织题库的初审、复审、技术验收和终审工作;

(六)受理命题单位计划任务调整申请,审查项目调整方案;

(七)对题库命(审)题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八)办理项目经费拨付。

第五条省鉴定中心负责命题的组织,命题专家组或者单位负责命题工作的实施,其职责为:

(一)省鉴定中心提出命题专家成员建议名单;

(二)命题专家组或者单位编写计划任务书和经费拨付申请;

(三)开展相关的调研、咨询、研讨、实验等工作,为命题工作创造条件,保证按期完成命题任务;

(四)按计划要求编制题库的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稿及编制说明;

(五)整理、汇总各有关方面对题库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六)负责命题工作过程中相关会议的筹备工作;

(七)负责命题过程中有关文档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密工作;

(八)负责管理命题工作经费,保证其有效使用。

第六条审题单位由省鉴定中心根据命题工作的需要确定,其职责为:

(一)组建审题专家队伍;

(二)根据命题工作计划、职业活动相关法规更新和技术发展情况,向省鉴定中心提出各职业题库开发、更新、维护的意见和建议;

(三)对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等题库资料进行审查,做好保密工作;

(四)负责审题工作过程中有关会议的筹备和会务组织工作;

(五)协助省鉴定中心进行命题工作项目管理,定期向各职业题库命题组或者单位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并向省鉴定中心报告;

(六)负责命(审)题的技术咨询工作。

第七条题库管理系统技术支持单位负责试题资源的入库工作,职责为:

(一)按标准格式、形式和时限要求,编排试题资源入库,做好资料归档和保密工作;

(二)按题库送审稿和题库报批稿修改补充试题;

(三)解决题库管理系统运行中的问题,完善系统功能。

第三章命(审)题准备

第八条省鉴定中心根据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需要,编制并发布陕西省题库年度命题计划。下列项目可列入

命题计划:

(一)与实施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规划相配套的题库开发项目;

(二)鉴定量大、技术要求高、覆盖面广,已具备可靠的开发基础条件的题库开发项目;

(三)有合适的项目承担单位的新职业题库开发项目;

(四)适应有关法律法规、国家职业标准变化和技术进步需要的题库更新项目;

(五)题库启用五年以上或使用过程中反馈问题较多,需维护题库的项目。

第九条命题计划项目周期一般为6-15个月,原则上不超过18个月。

第十条承担命(审)题工作的专家组或者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省鉴定中心任命的题库专家或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有与命(审)题工作相关的培训、鉴定、科研、管理工作背景和技术能力;

(三)有与所命(审)试题职业等级水平相适应的专家队伍,命题组长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具有一定实践经验;

(四)有与命(审)题组织工作相适应的管理人员;

(五)承担过命题工作的单位,在以往工作中未出现命题质量问题和违反保密规定问题,亦未出现擅自拖延或中止项目、无故不按时完成任务的情况。

第十一条经省鉴定中心任命的题库专家组或者具备相应能力和资格的单位均可自愿申报承担命(审)题工作,提交《职业技能鉴定陕西省题库建设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一)和《陕西省题库命(审)题专家申报表》(见附件二),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可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培训、鉴定工作情况,推荐承担命(审)题工作的单位。

省鉴定中心根据申报单位的能力、业绩和命题工作的要求,择优确定命(审)题单位,并与其签定协议。

第十二条命(审)题单位应明确专家和管理人员。搜集命(审)题所需的职业标准、教材、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资料,报省鉴定中心备案。

第十三条省鉴定中心组织命(审)题专家和管理人员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一)职业技能鉴定组织实施和命题工作有关规定;

(二)命题基本理论和技术规范;

(三)试题的格式、质量要求,以及控制试题质量的方法和措施;

(四)国家职业标准和相关教材;

(五)题库管理系统录入软件的使用方法;

(六)命题工作安全保密要求。

第十四条命题单位根据年度命题计划,开展相关调研,编写《陕西省题库命题计划任务书》(见附件二)和命题经费申请一式两份,报省鉴定中心。

第十五条省鉴定中心对命题单位报送的《陕西省题库命题计划任务书》和命题经费申请进行审查。

命(审)题项目经费额度,由省鉴定理中心根据题库开发工作经费有关管理规定、项目的难度、工作量和预算控制规模等因素确定。命(审)题单位应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专款专用。

第十六条命题专家组或者单位应严格按审查后的《陕西省题库命题计划任务书》的规定执行命题工作。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对计划任务进行调整。遇下列情况时,由命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省鉴定中心批准后方可对计划任务进行调整:

(一)国家职业标准重新修订;

(二)技术、法规等有关因素发生改变,原计划任务不能适应这些变化的;

(三)由于命题单位的原因造成计划任务无法按计划进行。

第十七条命题专家组或者单位对题库的编制工作全面负责,有多个单位共同参加的项目,由项目主办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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