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公务员制度与西方公务员制度的区别
关于中西公务员制度差异的对比分析(一)
关于中西公务员制度差异的对比分析(一) 摘要:目录公务员制度的发展‥‥‥‥‥‥‥‥‥‥‥‥‥‥‥‥‥‥‥3中国与与西方公务员制度的现状及中西公务员制度差异对比‥5我国公务员制度坚持和体现了党的基本路线,而西方文官制度则标榜“政治中立”。
我国公务员制度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而西方文官制目录公务员制度的发展‥‥‥‥‥‥‥‥‥‥‥‥‥‥‥‥‥‥‥3中国与与西方公务员制度的现状及中西公务员制度差异对比‥5我国公务员制度坚持和体现了党的基本路线,而西方文官制度则标榜“政治中立”。
我国公务员制度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而西方文官制度要求公务员与“党派脱钩”。
我国公务员制度强调德才兼备,西方文官制度缺乏统一的,全面的用人标准。
我国公务员制度强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并接受群众的监督。
我国公务员制度没有"政务官"与"事务官"的划分②。
对比之下中西公务员制度的弊端‥‥‥‥‥‥‥‥‥‥‥‥‥7社会管理成本太大,造成社会全体成员的沉重压力。
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的现象屡见不鲜。
权力寻租导致的腐败有愈演愈烈之势。
权力交叉相互掣肘造成行政效率低下。
总结公务员制度并对未来发展的展望‥‥‥‥‥‥‥‥‥‥‥8关于中西公务员制度差异的对比分析----现状、差异与展望【内容摘要】公务员是社会中受人民委托来管理公共事务的人,从封建社会的官员制度发展到现在的公务员制度,从科举选拔人才到公务员考核,国家处于一种进步的状态。
由于每个国家的国情不同,特别是我国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国家,与西方的文官制度自然有所不同,但目的是一样的,为国家谋利益,谋发展。
在公务员制度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一些弊端,官员腐败,卖官鬻爵等现象的出现,需要我们不断对这种制度进行改进和完善,让公务员制度更加符合国情,更加适合社会进步的发展。
【关键字】公务员制度中西弊端发展所谓公务员,就是现代社会中接受人民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人。
中西方文官制度的比较
区别
1. 我国公务员制度坚持和体现了党的基本路线 坚持和体现了党的基本路线,而西 坚持和体现了党的基本路线 方文官制度则标榜“政治中立 政治中立”。 政治中立 2. 我国公务员制度坚持党管干部 党管干部的原则,而西方文官制 党管干部 度要求公务员与“党派脱钩 党派脱钩”。 党派脱钩 3. 我国公务员制度强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国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家公务员不是一个独立利益集团,而西方文官是一个 单独的利益集团 利益集团。 利益集团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务员制度
国家公务员制度,是对国家公务员进行管理 国家公务员制度 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总称。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背景
传统的人事制度的弊端 : 1. 分类管理体制; 2. 管理机制(竞争择优机制、廉政勤政保障机制、考 核机制)。
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鹏正式签署颁发了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目的:提高行政效率,遏制腐败行为。 目的
西方文官制度的功效
1. 扩大了选材范围,广泛搜罗优秀人才,改善国家人事 管理,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又体现机会均等原则; 2. 对职位进行分类,提高了行政效率; 3. 实行文官终身制, 稳定了政局。“无过失不受免职处 分” ,这就形成了所谓的“ 文官职业制度” 。这一 制度既可缓和党派之间的矛盾, 又可保证国家政局的 稳定以及政策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同时又让那些文官 产生一种“ 职业安全感” ,解决了“ 政党分肥”引 起的周期性政治大动荡。
组员: 组员:张锋 孙月 房萍 校岚
苏小军 陈岩善
中国公务员制度的功效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在扩大公务员选取 扩大公务员选取 范围、公开选拔、公务员培训和法制化等 范围、公开选拔、公务员培训和法制化 方面能发挥西方文官制度类似的功效。
中西方公务员制度的区别
2、管理体制不同。西方文官制度强调文官管理是独立于党派之外的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理系统,“不受政党干预”,“与党派政治脱钩”,党派不得直接管理文官。而我国公务员制度是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各项管理规定是按照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制定的。各级政府组成人员和其他重要干部由各级党委管理,他们的任免由党委组织部门考察:党委讨论决定推荐人选以及依法由各级人大选举产生或由政府任命。
3、录用的标准不同。西方文官制度在用人标准上,有的强调所谓“专才”,有的强调所谓“通才”,都把业务知识和能力作为用人的主要条件。而我国公务员制度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录用公务员实行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把考核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结果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条件,在职务晋升上,注重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表现和工作实绩,在考核方面,强调对公务员的德能勤绩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第三,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西方文官制度在用人标准上,有的强调所谓“专才”,有的强调所谓“通才”,都把业务知识和能力作为用人的主要条件。充分体现德才兼备的原则,是我国公务员法的重要特点。“德才兼备”是我们党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选拔和使用干部的重要原则,是党一贯坚持的干部工作方针。长期以来,我党在选拔和使用干部时,一直强调要德才兼备,并把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公务员法从公务员的选拔、考核、晋升等许多方面,都贯穿了德才兼备的原则。公务员法总则规定,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在录用上,实行公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并把考核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结果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条件,规定不得录用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为公务员;在考核上,强调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在职务晋升上,强调要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注重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表现和工作实绩。
我国公务员制度与美国公务员制度的比较
我国公务员制度与美国公务员制度的比较第一篇:我国公务员制度与美国公务员制度的比较我国公务员制度与美国公务员制度的比较摘要公务员制度,又称为“文官制度”,是指对各级事务官员或文职人员进行管理的制度,包括公务员的考试、录用、考核、晋升、退休等。
①现代公务员制度起始于西方,是在西方政治体制之下产生的文官管理制度。
它基本原则包括:职位分类、竞争性的考试录用、职位终身制、政治中立、法制管理等等,其中竞争性的考试录用、职位终身制和政治中立原则是西方公务员制度的核心原则。
②它涵盖了公务员的选拔、管理、待遇、考核、退休各个方面,也涉及到了公务员的基本价值信念问题。
关键字:公务员制度问题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一)中国公务员制度的差异性发展改革开放之前,我国是一个全能型的国家,国家与社会不分,政治与经济不分,政治强而经济弱,基本上可以说是一个政治性的社会。
自从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大力发展市场经济,我国的社会经济才取得了飞速的发展,社会才逐渐地与国家相分离,但是传统的政治因素并未完全消失,人们在思考社会事务时仍然不可能完全摆脱政治思维的影响。
所以我们面临的是一个政治思维影响极为深远,市场经济思维并不完全成熟的状况。
在我国现阶段经济改革迅猛,政治改革缓慢的局面下,作为适应经济改革而做出的政治改革,就很容易出现制度建设和思维建设的不同步性。
(二)公务员制度的中国化原则我国的公务员制度是必须与我国的国情和政治发展相适应的,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借鉴西方先进的管理经验为我国的政治、经济发展服务,也就是说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必须有“中国化”的原则。
上面我们已经讲过,西方的公务员制度有着例如职位分类、竞争性的考试录用、职位终身制、政治中立、法制管理等等基本原则,我们在学习它们的优秀经验时也要选择性的借鉴过来。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点1.我国公务员制度坚持和体现了党的基本路线,而西方文官制度则标榜“政治中立”。
在《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总则中,明确规定“国家公务员制度贯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
中外公务员制度比较
中外公务员制度比较公务员制度在不同国家各有差异,运行的情况和效果也不尽相同,因此有必要将我国公务员制度和国外进行比较,找出具体制度的运行环境及其优劣势,并期望对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完善起到借鉴作用。
以下的比较主要是基于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2006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现实中的具体运行情况,与之比较的主要是西方英、美、法等国。
一、公务员的起源比较中世纪以前的欧洲各国还没有公务员或文官的概念。
之后西欧各国封建君主在市民阶级的支持下,先后建立了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并出现了君主直接任命的文职人员,但还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公务员。
直到19世纪50年代英国政府以枢密院令的方式才宣布英国文官制度的确立,随后各国逐渐形成国家公务员制度。
我国自古重视官吏的选拔,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创立了各种各样的官吏选拔制度,特别到宋代,科举制度发展到鼎盛时期,但这些都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公务员制度。
在1949年以前的国民党统治时期,政府比较重视公务员制度的建设,但由于战争不断,并没能很好的实施。
新中国的人事制度建设一直比较曲折,指导20世纪80年代,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才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上日程,结果不断努力,最终2006年施行较为完善的《公务员法》,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制度以国家立法形式确认。
二、公务员的范围比较国外公务员的范围有大中小之分:大范围指从中央到地方政府机关的公职人员、各级立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国立学校及医院、国有企业、事业等部门的所有正式工作人员,比如法国和日本;中范围指国家政府机关中的所有工作人员统,但不包括立法机关和审判机关的文职人员以及军事人员,比如美国和德国;小范围指通过公开考试,择优录用,在政府机关长期任职的文职人员才,但不包括由选举和政治任命产生的总理、大臣、政务次官等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也不包括司法人员和军职人员,比如英国。
中外公务员制度分析
中外公务员制度的比较分析一、公务员及公务员制度概述公务员是代表国家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行使国家权力、履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公务员制度是指现代国家对公务员实行科学挂历而建立的一套法规和制度体系,是国家为实现其政治和行政目的而建立的制度。
(一)中外公务员的涵义及范围1.公务员的涵义“公务员”一词,是从外文“civilservant” 或者“civilservice” 翻译过来的。
英文原意是“文职服务员”、“文职仆人”,有人直译为“女王的仆人”,有人意译为“文官”,有人译为“公务员”,也有人译为“文职公务员”。
美国称为“政府雇员”;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称“文官”,战后改称为“公务员”;法国直称为“公务员”;联邦德国称为“联邦公务员”或者“联邦官员”。
在我国,1993年10月实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概念正式形成。
2005年4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有国家财政担负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我国公务员具体包括以下机关的工作人员: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的工作人员、各级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部分社会团体机关的工作人员,但上述部分社会团体中的工勤人员不属于公务员。
2.公务员的范围在中国,公务员的范围分为以下4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和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和其他类公务员;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和考任制的公务员;职务类公务员和业务类公务员。
在外国,公务员的范围大致分为以下3类。
大范围,这种划分把国家从中央到地方政府机关的公职人员、各级立法机关、审判机关、检查机关、国立学校及医院、事业等部门的所有正式工作人员统称为公务员。
法国、日本等国家的公务员范围基本属于这种类型。
中范围:这种划分只把国家政府机关中的所有工作人员统称为公务员,公务员中不包括立法机关和审判机关的文职人员及军事人员。
西方文官制度和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比较
目录一、西方文官制度和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概述 (1)二、西方文官制度和我国公务员制度比较的共同点 (1)1.择优录取 (1)2.对职位进行分类 (2)3.考绩制的广泛应用 (2)三、西方文官制度和我国公务员制度比较的不同点 (3)四、我国公务员制度对西方文官制度的吸取和借鉴 (4)参考文献 (6)论文题目西方文官制度和我国公务员制度比较内容摘要:公务员制度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传承了我国干部人事制度的优点,是我国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
我国建立的国家公务员制度同西方国家所采用的文官制度相比, 在考试录用、职位分类、考级评估等方面有一些共同之处, 但在社会政治背景、政治要求、管理体制、价值取向、范围限定、选用标准、淘汰管理方面又有本质的区别,因此,本文对中国和西方的公务员制度做了较为系统对比和分析,以借鉴和吸取西方文官制度的优势,推进中国公务员制度的建设。
关键词: 我国公务员制度西方文官制度比较西方文官制度和我国公务员制度比较一.西方文官制度和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概述中国的科举制是世界上最早的文官考试制度,其采用考试这一人类自身评价方法来甄别选拔人才的历史比其它任何国家要长十倍以上,它“源于汉魏、肇基于隋、确立于唐”,绵延时间长达1300 余年,并被西方各国加以引进、借鉴。
孙中山先生曾说过:“各国的考试制度,差不多都是学英国的,穷流溯源,英国的考试制度原来还是从我们中国学过去的”。
[1]可见,从历史渊源上讲,现时代的公务员制度早在中国古代就已经有了发展雏形,但是由于受到政治体制和历史发展阶段的局限,这一体现“公平,公正”原则的选拔人才制度在为中国封建王朝选拔大量优秀人才的同时却日趋没落,弊端丛生,并不得不在清末光绪年间走完自己数千年的历程,退出历史舞台。
与之相反,大洋彼岸的欧美各国却在吸收中国科举制精华内核的基础之上以制度法令的形式得以确立,并伴随时代的发展不断革新和完善,时至今日,它因在选拔优秀人才方面的巨大优势而变得不可或缺,成为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美两国公务员制度比较研究
中美两国公务员制度比较研究中美两国公务员制度比较研究引言:公务员制度是一个国家政府组织与管理公务员的制度体系。
作为国家行政管理的主力军,公务员在政府决策、执行和监督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美作为世界上最大的两个经济体和国际大国,在公务员制度方面有着许多不同之处。
本文将对中美两国公务员制度进行比较研究,探讨它们的异同和取长补短。
一、选拔与录用机制在选拔上,中国公务员制度注重考试与评价,如公务员考试、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等。
评价机构包括考试机构、人事部门等。
而美国公务员选拔则更加注重竞争与胜任能力,采用面试、测试和背景调查等多元化的选拔手段。
美国政府聘用公务员时则强调择优录取,以保证能够胜任工作。
二、培训与职称晋升中美两国公务员制度在培训与职称晋升方面也有所区别。
中国公务员制度注重从职业生涯的早期开始培养,通过培训、研讨会、考核和师徒制等方式提供培养机会。
职称晋升基于领导评价、工作经验和考试结果。
美国公务员培训注重经验积累,走向领导岗位需要更多的实践和表现。
美国公务员的职称晋升则基于绩效评估,根据工作表现和能力发展制定职业发展计划。
三、工作内容与责任中美两国公务员的工作内容与责任也存在一些差异。
中国公务员承担着政府决策与执行、社会管理、基层服务等多种责任。
其职务范围广泛,要求全面胜任。
美国公务员则更加专业化,依职能划分为不同的职位,每个职位有自己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他们的工作更多侧重于专业知识的应用和政策的执行。
四、任职稳定性在任职稳定性方面,中国公务员制度更加稳定。
中国公务员享有相对较高的保障和福利待遇,并且有着相对较长的任期,很少有公务员被解雇。
美国公务员则更容易受到政府政策变化的影响,政府职位可能会被削减或废除,需要更加适应政府运作的变化。
结论:中美两国公务员制度在选拔与录用机制、培训与职称晋升、工作内容与责任以及任职稳定性等方面存在差异。
中国公务员制度更加强调考试与评价,提供更多的保障与福利待遇,但也给予公务员较少自主权。
中外公务员制度比较
中外公务员制度比较国家公务员制度(文官制度)源起英国,这一制度产生后西方国家纷纷效仿井普遍推行。
中国1993年10月1日颁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至今已基木完成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实施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和实效。
研究比较不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内容和形式,探寻中外公务员制度的基木特点、运作方式和发展趋势等,对于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国公务员制度具有积极的意义。
一、中外公务员制度的共同特点(一)公开录考,择优录用英国招收公务员一律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初级文官由各部按规定自行招考。
中级文官的考试则由文官委员会的录选局负责,分五个步骤进行:(1)统测。
应试者按要求选题写出论文。
(2)能力考核。
应试者就考核小组提出的各种问题进行讨论,然后就解决某一问题的三、四个方案作出最佳选择,少I`陈述理由,考核小组对应试者的能力、品质和性格作出估计。
(3)答辩。
在书而考试的基础上进行答辩,以便考核小组进一步了解应试者对问题理解的深度和下作能力。
(4)智力测试。
应考者必须解决一此不热悉的问题。
(5)通过上述四部分考试的优秀者进行面试,通常由文官委员会主任或其他代表主持。
最后,对应试者进行全而综合评定,确定录选者。
(二)严格考核,按绩升降中外公务员制度都十分注重考核公务员的下作实绩和才能。
英、美等国都普遍重视工作成绩和实践能力,把下作成绩的大小、好坏作为公务员升降的主要依抓,被称之为功绩制。
英国公务员的考核每年一次,考核的内容很广泛,包括工作知识和行为,品格性情,工作责责心与热情,判断力、创造力、可靠性等。
考核委员会还看个人平时成绩记录及材料加以评定。
考核结论对每个人的调薪提级有很大影响,因而是促使公务员努力工作、遵纪守法的一大杠杆。
考核结果分为五等:特别优异者为A,甚为良好者为B,满意者为C,普通者为D,不良者为E。
中国对国家公务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基础。
论中国公务员制度与西方公务员制度的区别——退休制度
作 者 简 介 :刘丹丹( 8 )女, 18 一 , 四川省德 阳广汉市人, , 9 本科 西南政法大学学生 , 主要从 事经济 学、 法学研究。
I Zher Yan gZhi Jj l U l ☆ 政 治 研 究 ☆
国家公务员退休后 , 可继续享 受同职级在职 国家公务 员的医疗待遇 , 保证退休公务 员有 病能得到及 时有效 的治
二、 公务员退休待 遇 ( ) 一 政治待遇 政治待遇是指 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应享有 的政府权利 。 国家公务员退休后 , 其基本政治待遇保持不变 。各有关 单 位要 按照党 和国家 的政策规定 ,组织退休公务员学文件 、 听报告 , 参加有关 的活动 , 通报有关情况 , 使他们及时了解 党 的路线 、 方针 、 政策 和国内外大事 , 勉励他们在新的形 势 下 , 续坚持 四项基 本原 则 , 继 坚持 改革 开放 , 发扬 光荣传 统, 永葆革命青春。 ( ) 二 生活待遇 1 . 基本退休金待遇。基本退休金是退休公务员最主要 的生活待遇 。19 9 3年工资制度改革后 , 国家公务员实行职 务级工资制 。 国家公务员退休后 , 其退休金 的计发办法是 : 职务工资 、 级别工资按一定 比例计发 , 础工 资、 基 工具工资 均按原工资 的 10 0%计 发。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 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 国 家公务员基本退休金也应适时调整。 2地区津贴。19 . 9 3年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实施 后 , 各地 将建立新的地区津贴制度 。国家公务员退休 后 , 可享受原 单位所在地 同职级在职人 员的地 区津贴 。 3 . 物价 、 活补贴和各项福利待遇。 生 这也是国家公务员 退休生活待遇 中一个重要 的组成部分 。 ( ) 三 医疗和伤残保 险待遇
Theor y Res ear ch
中美两国公务员制度比较研究
中美两国公务员制度比较研究一、本文概述本文旨在全面而深入地探讨中美两国公务员制度的比较研究。
中美两国作为世界大国,其公务员制度各自具有鲜明的特色和优势,同时也面临着一些共同的挑战和问题。
通过对两国公务员制度的比较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把握公务员制度的发展趋势,为完善我国公务员制度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本文首先将对中美两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框架进行概述,包括公务员的定义、分类、招聘、培训、考核、晋升、薪酬、福利等方面。
然后,本文将重点分析两国公务员制度的异同点,探讨其背后的历史文化、政治经济等因素。
在此基础上,本文还将对两国公务员制度的优缺点进行评价,以期为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改革提供参考。
本文还将关注中美两国公务员制度在全球化、信息化背景下的发展趋势,探讨两国公务员制度如何适应时代变革,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本文将总结中美两国公务员制度的比较研究成果,提出完善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建议和思考。
通过本文的研究,我们希望能够为深化我国公务员制度改革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推动公务员制度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美国公务员制度概述美国的公务员制度,也被广泛称为文官制度,历经数百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成熟和稳定的体系。
其核心理念在于政治中立和职务常任,旨在确保公务员在执行公共职能时,能够摆脱政治干预,从而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共服务的连续性。
美国公务员的录用主要遵循功绩制原则,即公务员的选拔和晋升主要依据其工作表现和专业能力,而非政治背景或人际关系。
这一原则确保了公务员队伍的高素质和专业性。
同时,美国还建立了完善的公务员培训体系,不断提升公务员的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在管理体制上,美国实行的是分散制公务员管理体制,即公务员的管理权分散在各个部门和机构,而非统一由一个中央机构管理。
这种管理体制有利于各部门根据自身的特点和需要,灵活制定和执行公务员管理制度。
在工资福利方面,美国公务员的工资水平相对较高,且享有较为完善的福利待遇。
中外国家公务员管理制度之异同
中外国家公务员管理制度之异同公务员是指代表国家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行使国家权力、履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公务员管理制度就是对公务员的考录、考核、奖惩、待遇、培训、晋升、调动、解职、退休、保障以及分类管理等作系统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现代公务员制度已有一百多年历史,早在19世纪中叶,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就开始实行公务员管理制度.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始于1993年8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颁布。
相比较而言,西方公务员制度比我们早了近1个世纪,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之处。
那么,我们是否应该一味照搬、引进呢?对于其如何借鉴、改善,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况且,我国在西方公务员制度已有优秀成果“肩膀"上,结合自身国情,走出了自己特色.本文在此只作差异性分析,以期日后借鉴、改进时可作参考之资.一、中外国家公务员制度性质的比较1。
西方公务员制度的一元性.一元性指一个社会在同一时候只存在一种制度,和一种国家权威,不因两党或多党竞选执政制度,而使公务员对其中一个政党惟命是从.西方国家的资本主义社会民主化已经实现,公务员的选、训、用、退等环节基本上能做到国家意志下的“任人唯贤".但这里的“一元性”和“任人唯贤”只是相对而言的。
因为,西方国家实行议会制,通常是两党不定届性执政,当发生换届换党执政时,对公务员特别是国家政府关键部门的人员任免升迁都产生很大冲击,甚至发生政局变性。
2。
中国公务员制度的多元性.多元性的特征是指在一个社会的同一时期同时存在着不同的制度、行为和观点.中国处在社会转型、体制转轨时期,在迈向现代化的进程中,多元经济形态及多元价值观使公共行政也具有多元性。
这种多元性,首先表现在录用人员上的价值双重性,即一方面,一些地区、一些时间实行竞争上岗、公开考试、择优录用;另一方面,又有部分地方有些时候搞暗箱操作、任人唯亲。
其次,表现为公务员制度在民族区域自治地区,特别行政区有不同的规定。
最后,多元性表现为公务员升迁的机动性与隐秘性比较明显,比如党政领导班子换届时,公务员的突发性升迁事件较多。
中西方公务员制度比较
中西方公务员制度比较公务员制度是各个国家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政府的管理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在全球范围内,不同国家的公务员制度有很大的差异,其中中西方公务员制度是最为典型的两种制度类型。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对这两种公务员制度进行比较。
定义公务员制度是一个国家公共事务领域内的管理体系,一般是由政府设立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进行管理。
公务员制度通过设立一定的规则和制度,使公共事务、公共资源等管理更具有规范性和规范性。
中西方公务员制度比较选拔方式对于西方国家,公务员的选拔往往更加市场化。
政府一般会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征集具有相关专业技能和经验的人才,以最佳适宜方案进行选聘。
选拔过程注重考察应聘者的能力和素养,货真价实的人才能够成为西方国家的重要公务员。
而中国作为一个东方国家,公务员的选拔则更加官僚主义化。
公务员的选拔往往是通过考试的方式,按照考试成绩排名来确定录取顺序,这种方式对于年轻人的晋升机会有一定影响。
然而,最近几年,中国政府已经开始使用公开选拔的方式来征集更多有才能的人才。
工作制度在西方国家,公务员拥有更加灵活的工作制度,通常会有一定的弹性工作时间,因此能够适应各种工作安排。
此外,他们往往拥有良好的福利待遇,包括高水平的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等。
与此不同的是,在中国,公务员的工作制度十分严格,缺乏弹性。
公务员的工作时间一般按照固定的时间表进行安排,加班常常是家常便饭。
公务员的薪酬和福利也相对较低,受到很多约束。
职业发展在西方国家,公务员的职业发展主要依靠个人的能力和努力。
政府往往会建立晋升机制或福利激励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奖励。
这种晋升方式一定程度上能够激励员工努力工作,更好地完成政府的任务。
与此相反,在中国,公务员的职业发展主要依靠考试成绩。
公务员晋升一般是按照年龄来自然晋升的,而不是因为个人的工作表现,因此很难激励员工的努力工作。
责任与权利在西方国家,公务员有着更多的责任和权利。
政府往往会赋予他们很大的工作自主权,能够自主制定工作计划、工作任务和工作方法。
中西方公务员制度的比较研究
229作者简介:訾登,陕西师范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中西方公务员制度的比较研究中西方公务员制度的比较研究訾登(陕西师范大学 陕西 西安 710119)摘要:随着“公务员”这一岗位在社会中引起愈来愈多的关注,近年来对公务员制度的研究日益增多,并且逐渐突破了对国外制度作出简单的称述、再对照国内类似内容作出比较的单一方法。
本文在看到中西方公务员制度相同点的同时着重从产生的政治背景、职员分类、制度原则、管理体制、价值取向方面对中西方公务员制度进行比较研究,从而深化对公务员的认识,并对我国公务员制度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公务员制度 职员分类 管理体制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9)08-0229-02一、公务员制度产生的原因(一)经济影响公务员制度作为一种上层建筑,其发展既依赖于一定的经济基础又受到当时生产力水平的制约。
不管是西方还是中国,公务员的工资大部分来源于财政税收。
当政府出现财政危机时,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会整体下调,甚至会出现大规模的裁员,以此减少政府负担。
其次,公务员是公共权力的行使者,但同时也是权力的执行者。
当公务员的权力愈来愈大,自身能够获得的经济利益更多时,就会出现权力滥用,甚至腐败。
(二)文化影响文化作为一种精神食粮影响着社会各个方面。
在西方,受启蒙运动的影响,民主观念深入人心,因此人们要求以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来指导公务员制度建设。
在中国,受到传统官职本位思想的影响,我国公务员制度建设中等级划分比较明显,上下级有严格的权力界限,非紧急事务不得越级处理。
(三)政治影响公务员制度是国家政治制度的组成部分,其制度与运行也受到了本国政治制度的影响。
西方的政治制度一般将立法、行政、司法分离,因此也规定了西方公务员制度的分权与制衡,在一定程度造成西方公务员的相互扯皮,导致行政效率低下。
西方国家多党轮流执政的制度决定了公务员制度的基本特征,也使得公务员独立于党派之争外。
中西方公务员制度之异同
中西方公务员制度之异同一、公务员的界定与分类在西方国家,一般而言,凡是在国家和地方政府机关公共团体中从事公务者都是公务员。
但西方发达国家的公务员在管理上都作了政务员(或特殊职)与事务官(或一般职)的划分和区别。
政务官属于公务员的范畴。
政务官的选举、任命由宪法、选举法或其他专门法律加以规定。
事务官的考试录用、考核培训、工资福利等则由公务员法加以规定。
在我国,公务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包括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各级政府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非政府组成人员,还包括行使政府职能的事业单位的组成人员。
公务员制度是指国家通过指定法律和规章,对政府中行使国家权利,执行公务的人员,依法进行科学管理的制度。
我国不实行“两官分途”,对类似西方政务官的公务员,我国都统一适用于公务员法律,这是由我国国情决定的。
西方各国把文官系统看作是独立的利益集团,将文官身份分裂开来:对公众是官员,而对政府来说是雇员,公务员与政府的关系是雇佣关系。
我国的公务员则是人民的勤务员,是国家的主人,是代表人民使国家行政权利的工作人员,他们和政府的关系是共同履行行政责任的连带关系。
二、公务员的政治态度西方公务员制度是在两党制的背景下产生的。
西方国家为了在不稳定的斗争环境中维持政府相对稳定,强调公务员“政治中立”,不介入政党活动,即,文官工作不受党派斗争的影响,不得偏向某个政党,也不对政治决策的成败负责,公务员不得参加政党或介入党派活动。
它通过法律的形式体现党的意志,我国公务员坚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这是西方文官制度的显著特征。
如各国公务员法都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参加政党的竞选活动和支持竞选的募捐活动,不得担任由选举和政治任命产生的公职,不得接受政治捐款,等等。
规定“政治中立”,有利于在多党竞争的政治环境中,避免“政党分赃制”造成的工作混乱和官员队伍的动荡不稳,使业务类公务员不卷入政治斗争,以稳定公务员队伍,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政治的稳定。
中西方公务员制度比较
中西方公务员制度比较西方公务员制度又称西方文官制度, 资本主义国家由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有关国家公务人员考试、任用、考核、奖惩、培训、工资、待遇、晋升、调动、离职、退休、职位分类、管理机构和体制等具体内容的总称。
它是资本主义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西方国家一般都通过制定法律确保文官制度的建立和运行。
通常有3种形式:一:在文官总法规下,制定各种补充法规、条例和实施细则,如瑞士、法国、联邦德国、日本等。
二:无文官总法规,直接制定一些单行法规、条例和规定,如英国。
三:有文官总法规,但随着情况的变化,内容经过多次修改补充,各项单行法规实际上已与总法规并行,如美国。
文官一般区分为政务官和事务官。
政务官是随着政府更迭而进退,以自己所属政党在竞选中的胜败为转移的行政首脑。
文官的录用办法主要是采取考任制,还有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等。
文官的权利和义务,一般均通过有关的法律、法规加以确定。
权利主要有:身份保障权和工资、退休金、抚恤金的领取权等。
义务主要有:一:执行任务;二:服从命令;三:严守秘密;四:对国家忠实;五:遵守法令;六:文官中立。
文官考核以实绩为依据,实绩以完成工作数量和质量的实效来考察。
各国文官考核内容和方法各有差异,但重实绩,重考评,设有专门机构统一负责则是一致的。
在法律上有原则规定,还订有细则,对诸如工作数量、质量、适应能力、知识、性格、判断力、责任心、创造力、可靠程度、监督能力、积极性、道德等内容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公务人员的职务升降或奖惩。
职务晋升一般有 4种方式:年资晋升制、功绩晋升制、越级晋升制、考试晋升制。
西方文官制度的弊端主要表现为:①政府行政效率较私营企业低;②机械式工作方式和通常论资排辈的晋升方式往往压抑人才;③文官弄权,不负责任,往往使政务官左右为难;④有权势的文官集团在社会上形成了受到特别保护的利益集团。
江泽民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指出要加强公务员制度建设,他说没有制度人类社会就不能有序运行。
中国与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比较
班级:11 人力资源管理姓名:付玉萍学号:1103131046中国与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比较【摘要】:20世纪中期,随着西方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的转变,各国相继掀起了公务员制度的改革浪潮。
进入90年代,我国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政治、行政体制改革的需要,开始推行公务员制度。
因为国情与环境的差别,决定各国公务员制度改革发展在目标战略及具体措施上的不同。
本文将中西方公务员制度相比较,希望在共同的国际环境和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通过借鉴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成功做法,探讨我国公务员制度改革的新路径。
【关键词】:中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改革法律与法制比较文官异同一、中国与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相同点尽管中外公务员的具体制度内容有所不同,但作为一项科学的人事制度,中外的公务员制度还是体现出很大程度上的通用性。
(1)法制管理。
法制管理是公务员制度的基本特征,也是人事管理制度现代化、科学化的标志。
因此,各国都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公务员管理法规,系统地规定公务员的考试录用、考核、晋升、奖惩、流动、培训、分类、工资福利、退休退职、管理机构、法律保障与监督等内容,使公务员管理做到了有法可依。
以法律的形式将公务员的地位、权利、责任、义务加以详细规定,使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违法行为受到法律追究,使整个公务员管理井然有序。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公平、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是中外公务员都普遍遵循的基本原则,它是民主政治在公务员制度中的具体体现。
公(3)功绩制原则。
中外公务员制度在考核、奖惩、晋升中都坚持了功绩制的原则。
功绩制就是以公务员工作实绩作为评价的主要依据,它既是公务员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激励公务员勤奋和创造性的工作的手段。
公务员要跟据实绩择优晋升,即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把公务员工作实绩与其职务升降、工资待遇、奖惩联系起来。
功绩制原则的作用就在于激励公务员努力工作,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同时,又可以强化竞争机制,激发公务员的创造性和积极性。
中国与西方的公务员制度的差异
浅谈中西公务员制度的差异学号:**********: ***摘要:国家公务员制度是现代人事行政制度的主要存在形式也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西方文官制度相比有诸多不同,通过对二者的区别的分析,可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推进中国公务员制度的发展.关键词:公务员制度;西方;中国正文:公务员制度作为各国公共管理体制的一部分,与一国的基本国情有着密切的关系。
各国公务员制度不仅程度不同地反映着政治文明建设的普适价值,也扎根于自身所处的具体社会和历史条件之中,是人类政治文明成果和本国经济、政治、意识形态、文化历史传统等因素的综合体现。
由于中西经济政治文化上的差异,中国与西方的公务员制度当然也就有了很大的不同.一、产生西方公务员制度是西方国家在行政管理领域长期探索与实践的成果。
它的建立实现了全体公民进入政府工作和担任官职的权利;它的成功运作开辟了行政管理法治化的新时代,并成为人类文明宝库中的共同财富。
现代公务员制度最早起源于英国,至今已有150年的历史。
公务员制度是西方国家政党制度的直接产物:政党轮流执政的结果,造成政府所有工作人员“与政党共进退”,使政府工作经常处于一种不稳定的状态,因此,有必要建立起一支独立于党派之争的稳定的业务类公务员队伍.对于我国来说,公务员制度产生的根本动力是实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政治体制的改革也提上了日程。
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邓小平同志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强调要改革不合时宜的干部人事制度,要敢于打破老的框框,健全干部的选举、招考、任免、考核、弹劾、轮换制度,对各级各类领导干部职务的任期,作出适当的、明确的规定。
并要求认真调查研究,比较各国的经验,集思广益,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和措施。
在这一背景下,颁发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加上对外开放这一有利的条件和环境.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下,一个与西方不同的.符合中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公务员制度便诞生了.二、指导原则。
中外公务员制度的主要区别
中外公务员制度的主要区别当今世界,公共人事管理与私人人事管理最大的区别就是公共人事管理的法制化趋势,公务员制度的建立是这一发展趋势的必然结果。
法制化使公共人事管理的每个环节都有法律依据,实现了国家对公共人事的依法管理。
公共人事的法制化进程始于19世纪中叶,英国和美国先后于1855年和1883年率先建立了具有两官分治、职务常任、政治中立和考试任用等特征的公务员制度.此后,公务员制度影响日盛,风靡全球,世界各发达国家和多数发展中国家都接纳了这一科学的公共人事管理制度。
1993年8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真正建立.从此,中国有了第一部符合社会主义制度要求的公务员管理法规,结束了长期以来干部“一揽子”管理的状况,标志着我国的公务员管理步人法制化、科学化、专业化轨道,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当然,任何一种制度的完善都有渐进的过程,发达国家的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发展,经过了一百多年,最终才得以成熟。
而我国公务员制度才刚刚建立,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
因此,吸收和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政府体制改革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公务员制度建设也步人快车道,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具备了与发达国家公务员制度相比较的条件和基础,足可以与一些发达国家的公务员制度进行比较,与国际惯例接轨。
中外公务员制度的主要区别1、公务员的分类不同西方国家的公务员通常分为政务类公务员和业务类公务员两大类。
中国国家公务员分为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公务员和一般公务员。
2、政治要求不同西方国家规定公务员不得参与党派斗争话动,不得参与党派竞选,不得以党派偏见影响决策.这种政治中立的规定,就是要求业务类公务员在执行公务话动中,对政党政治采取公正超然的态度,藉以达到忠实地执行政府的政策、为政府服务的日的。
同时,也保证了公务员队伍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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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公务员制度与西方公务员制度的区别公务员退休制度既是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包括退休条件、退休待遇、退休安置、退休后的管理等重要内容。
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证明拥有优厚的福利、退休保障制度,有助于激励公务员忠于职守、勤政廉政建立。
实行国家公务员退休制度,对于实现和保障国家事业的兴旺发达、承前启后,长治久安,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标签:退休保障制度;退休条件;退休待遇;退休安置;退休后管理一、国家公务员的退休条件1.必须同时符合关于退休年龄和参加社会保险年数的规定。
如日本规定男女退休年龄为60岁,参加社会保险年限需满20年。
2.根据身体状况决定提前退休或者推迟退休。
美国规定凡身体致残者,工龄5年以上,不限年龄,可以随时退休;如果身体健康,又能胜任工作,到了退休年龄也可以推迟退休。
3.根据公务员类别的不同,退休年龄也有所不同。
如法国规定常驻服务的公务员(即在办公室工作)60岁~65岁退休,达到65岁必须退休;流动服务的公务员(即经常外出服务)55岁~60岁退休,如小学老师、护土等年满55岁退休。
我国相关法规规定了两种退休方式,“应当退休”和“可以提前退休”,并分别规定了相应的退休条件。
对“应当退休”的条件,《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了两种情形,一是年龄条件:男性公务员年满六十周岁,女性公务员年满五十五周岁;二是身体条件:丧失工作能力。
公务员只要符合上述两种条件之一的,任免机关就应当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但需要注意的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家根据某些特殊情况做出的特殊规定,主要是提前退休和延迟退休。
提前退休,是指公务员根据国家规定,在未达到退休条件之前离开工作岗位,享受退休待遇。
延迟退休,是指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在达到退休年龄后仍留在工作岗位上工作,享受在职人员的待遇,待符合特殊条件时再退休。
延迟退休在我国主要适用高级领导干部以及杰出的高级知识分子等少数公务员。
对于“可以提前退休”的条件,《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七十九条也规定了两种情形,一是年龄加工作年限条件: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二是单纯工作年限条件: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公务员只要具备上述两种情形之一的,本人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即可以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享受退休待遇。
确立自愿退休的方式,这在我国还是第一次,也是国家公务员退休制度的一个新的特点。
这样可以使部分服务年限较长、而又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国家公务员根据自己的意愿,提前退休。
可见中国和西方公务员在退休的年龄、方式上都是存在差别的。
二、公务员退休待遇(一)政治待遇政治待遇是指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应享有的政府权利。
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其基本政治待遇保持不变。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组织退休公务员学文件、听报告,参加有关的活动,通报有关情况,使他们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内外大事,勉励他们在新的形势下,继续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发扬光荣传统,永葆革命青春。
(二)生活待遇1.基本退休金待遇。
基本退休金是退休公务员最主要的生活待遇。
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后,国家公务员实行职务级工资制。
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其退休金的计发办法是: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按一定比例计发,基础工资、工具工资均按原工资的100%计发。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家公务员基本退休金也应适时调整。
2.地区津贴。
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实施后,各地将建立新的地区津贴制度。
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可享受原单位所在地同职级在职人员的地区津贴。
3.物价、生活补贴和各项福利待遇。
这也是国家公务员退休生活待遇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三)医疗和伤残保险待遇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可继续享受同职级在职国家公务员的医疗待遇,保证退休公务员有病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对因公(工)致残的退休公务员,除发给基本退休金外,另发给因公伤残保险金。
其中对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每月再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
(四)住房待遇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其住房标准和办法按同职级在职国家公务员的规定执行,并给予优先照顾。
(五)丧葬、抚恤待遇退休公务员去世后,其丧事处理、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与在职国家公务员去世后一样对待。
其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对于在西方,对公务员退休之后除了基本的养老保险外,还对公务员实行单独的养老保险。
实行养老社会化管理。
公务员退休后就脱离了与原工作单位的关系,其退休经费和有关保障的支付,都由社会服务组织和机构办理。
如:加拿大不仅公务员养老保险有单独立法,而且军人、警察还有单独立法,针对不同类别公务员的特征,加拿大颁布了多部与公务员制度尤其是与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有关的法律与法规。
从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出,在中国退休经费属行政开支,完全由国家财政负担。
没有建立公务员退休专项基金,没有建立公务员个人和国家共同筹资的退休保障制度。
退休人员分散由原所在单位管理,与原所在单位保持联系,原单位效益好,那么公务员退休过后所享受的福利就高,而西方实行养老社会化管理。
公务员退休后就脱离了与原工作单位的关系,其退休经费和有关保障的支付,都由社会服务组织和机构办理。
三、退休安置西方公务员实行养老社会化管理。
公务员退休后就脱离了与原工作单位的关系,其退休经费和有关保障的支付,都由社会服务组织和机构办理。
原工作单位除了对公务员实行一次性的解雇补偿之外也就对退休公务员不再负其他的义务和责任。
而在我国还需要退休公务员的安置,包括安置地点的选择,住房和接受单位的落实,退休经费和其它福利待遇的保障等方面。
凡退休后在其工作地点是县级行政区域内居住的,一般可就地安置。
退休安置是国家公务员退休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国家公务员退休后的生活,同时对解除在职国家公务员的后顾之忧,安心本职工作,也有一定的意义。
四、退休后的管理我国公务员退休制度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严格坚持到龄即退,每个国家公务员必须自觉遵守,依法退休。
同时,还规定了不到最高任职年龄的,本人提出,经组织批准,也可以提前退休。
2.国家公务员退休金计发办法和标准,突出了国家公务员的特点,符合分类管理的原则。
退休金计发办法根据国家公务员工作性质和工资结构特点确定,与企事业单位区别开来,可减少互相攀比,有利于国家公务员保障体系的建立。
3.与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
国家公务员退休制度注意与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机结合,明确国家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金的基本原则,为下一步建立适合国家公务员特点的养老保险制度打下了基础。
4.重视对退休公务员的管理。
坚持退休养老保险费用管理与人员管理统筹考虑,有利于减轻原单位的负担,为向社区化管理过渡创造条件。
适当提高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健全退休保障,对于稳定公务员,使之安心专心工作,十分有效。
另外,适当提高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健全退休保障也有利于吸引更多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保证政府机构运行的高效和廉洁。
西方各国公务员退休制度概括起来有以下特点:第一,有健全的退休法规。
西方各国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公务员退休和养老的法规制度,不仅在公务员总法中有原则规定,而且建立了专项法律和法规,体现了依法管理公务员退休养老的原则,同时还制定有对养老金收入不征税、不被债权人没收等法律保护措施。
美国实行多种形式的退休制度,有强制性退休、自愿退休、残废退休和延迟退休。
第二,退休待遇比较优厚。
一般国家公务员在职期的待遇,相对低于社会其他从业人员,但退休后,有的国家既享受全民养老保险待遇,又享有国家对公务员退休的补充保障经费。
英国公务员退休费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为养老年金,另一部分为公务员退休年金。
第三,实行养老社会化管理。
在我国公务员退休之后的保障费用完全由财政支付,这样直接加大了财政负担,西方养老社会化的方式是值得我们借鉴的,以平衡国家与公务员的合理负担的迫切需要。
对公务员退休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国家与公务员个人共同负担制度,逐步建立多元的公务员退休保障制度;尽快与社会保障制度接轨,实现公务员退休金管理与服务社会化。
具体步骤是:借鉴国外的做法,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兼顾公务员的现实利益,我们认为,既要积极创造条件进行改革,又要稳扎稳打。
新加坡的退休金制度改革,把公务员分成四类,采取不同的公务员退休金发放方式,并赋予了公务员一定的自由选择权。
美国现行的公务员退休制度,是1986年6月6日里根总统签署的一项法案。
法案规定,新的退休制度从1987年1月1日起生效,1983年12月31日以后受雇的公务员,可自动执行新的退休制度。
1984年以前受雇的公务员,对于实行旧的还是新的退休制度,由公务员自行选择。
我国公务员退休金制度改革不妨可以效法上述国家的做法,在保证改革公平价值目标实现的同时,也实现了其稳定性价值。
各国都根据自己的经济文化政治情况来实施与本国相适应的权益保障制度,同时也应该借鉴其他各国在这方面的经验,吸取精华,更好的维护公务员利益。
参考文献:[1]J[美]帕特里夏·英格拉姆.公共管理体制改革的模式[A]国家行政学院国际合作交流部西方国家行政改革述评[C]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1998.[2]田兆阳.美国行政改革走趋势[J].中国公务员,1999,(3).[3]姜海如.中外公务员制度比较[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4]溪流.中国公务员制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5]杜万松.公务员退休金制度改革:理由与方略[J].公共行政2006,(1).[6]徐理明.面向新世纪的中国公务员制度[A]晏智杰.面向21世纪的中国现代化:课题与展望[C].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7]杨波.制度变革与价值冲突——近年来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改革评析[J].南京社会科学,2002,(5).[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务员法[Z].2005.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