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普惠金融助力精准扶贫的创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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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普惠金融助力精准扶贫的创新机制

作者:潘锡泉

来源:《当代经济管理》2018年第10期

摘要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是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得以顺利实施的基础。数字普惠金融凭借数字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为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提供了契机,突破了传统金融扶贫的时空局限性,拓宽了金融扶贫的精度和广度,成为金融精准扶贫的应有之意。面临实践中信用体系缺失,贫困群体分布散、资产少、收入低导致扶贫成本收益倒挂,金融消费者数字技术知识缺失的痛点问题,需要在理念上强化、生态环境上优化,在模式创新、条件创设上出实招、在数字普惠金融普及教育和金融风险意识防范,以及金融消费者信息和权益保护上下实功,激发金融机构利用数字普惠金融的技术优势开展精准扶贫的内生动力,实现精准扶贫在落地上见实效。

[关键词]数字普惠金融;金融扶贫;精准扶贫

[中图分类号]F320;F830;F8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3-0461(2018)10-0093-05

一、引言:数字普惠金融助力精准脱贫的提出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确保在2020年前实现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实现“真脱贫、脱真贫”目标是党中央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历史使命,也是我国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要实现这一目标,关键点在于精准扶贫,高度审视当前扶贫工作实践中存在的最突出“短板”问题(潘锡泉,2018)[1],深刻认识到扶贫工作的难点在农村,痛点在于金融资源配置的结构性失衡,重点是要聚焦小微企业、农民、农村贫困人群等重点对象,精准定位确保扶贫对象的全覆盖,帮助他们实现脱贫致富。

在2016年杭州G20峰会上,由我国和G20成员国共同制定的涉及8项原则和66条行动建议的《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开创性地作为全球普惠金融发展行动纲领被提交至G20峰会并作为共识性成果被写入公报,之后的这几年,伴随金融科技、数字技术的迅速发展,带动了其在金融领域的深度化、多元化应用,凭借其融合数字技术与普惠金融的先天优势,以及其共享、便捷、公平、高效、低成本和低门槛的显著特点,为那些排斥在传统金融服务领域以外的“长尾客户”提供了相对公平的金融服务契机,为普惠金融深耕农村金融,丰富农村金融发展体系创造了条件,让普惠金融发展变得越来越具有想象力,为创新金融扶贫模式,实践金融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开辟了新路径,成为新时代金融扶贫的生力军。

数字普惠金融与精准扶贫的融合,开创了运用新金融技术手段来解决长期困扰农村金融扶贫服务不到位、扶贫精准度不够高、扶贫成本高而效益低下等“老大难”问题的新纪元,既是对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提出精准扶贫思想转变为实践应用的重要创举,也是落实中办和国办《关于创新机制抓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

发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央和国务院相关机构《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一行三会”、发改委、财政部、国扶办等七部委《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金融精准扶贫信息对接共享工作的指导意见》,实现农村金融创新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国家战略的必然选择。

二、数字普惠金融是推动金融精准扶贫的重要创新路径

(一)数字普惠金融是实施金融精准扶贫的应有之意

贫困群体分布散、个体之间情况差异性大等特点决定了金融扶贫的难点在于贫困群体信息和数据的精准获取。所以,如何掌握贫困群体的基本信息、融资需求,打破传统金融扶贫的信息壁垒、缓解信息不对称性瓶颈、制定精准扶贫政策、落实精准扶贫战略、评估精准扶贫成效的核心着力点。作为金融创新的数字普惠金融,凭借数字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为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提供了契机。在实践中,不仅能够充分发挥出大数据优势实现金融服务的广覆盖性,而且还能够规避传统“输血式”扶贫实践中边际效用递减规律,激发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意愿继而实现金融服务的公平性,这与精准扶贫的最终目标是消除贫困,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价值取向高度一致,是当前我国实施金融精准扶贫的应有之意。贫困人群是数字普惠金融需要服务和解决的关键点,也是精准扶贫的难点。无论是数字普惠金融,还是精准扶贫,都必须要解决好那些被排斥在传统金融服务之外的“长尾客户”,增强这些“长尾客户”的金融服务可获得性,满足他们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实现金融服务的公平性。如: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发展数字普惠金融,让农村贫困人群享受到储蓄账户、贷款、理财、保险和数字支付等金融产品与服务,解决“长尾客户”的金融服务需求,在助力精准脱贫、实现乡村振兴的可持续发展中发挥重大作用。

(二)数字普惠金融突破了传统金融扶贫的时空局限性

传统金融扶贫的最大特点就是依托金融机构、扶贫部门、农办等物理金融机构来实现对贫困群体和低收入人群的攻坚脱贫,扶贫工作显然难以深入到每村每户,更不可能跨越时空的局限性将金融资源延伸至偏远的欠发达农村地区,在此背景下必然会导致扶贫效益低下、扶贫成本高企等现象的反复出现。数字普惠金融作为金融与科技融合的产物,凭借其在社会资源的节约、金融交易成本的降低、金融服务覆盖面的拓宽、金融服务体验的提升,以及有价值的数据形成等方面具有的先天优势(刘顺平,朱丹娜和刘怡君,2017)[2],可以减少对金融机构物理网点的依赖,从而为地广人稀或贫困地区居民开立储蓄理财账户、开展电子支付、获得贷款、保险等金融服务打下基础,实现超越时空性的、更大的社会效用。相较于发达地区而言,数字普惠金融在欠发达地区的这种“时空局限性”的“边际效用”优势更为明显,不仅能够有效解决普惠金融成本高、效率低等问题,改变边际效益递减规律,打通传统金融扶贫实践中所面临的信息不对称性梗阻,夯实金融支持基础,更能够通过服务草根大众释放“长尾效益”,彰显金融服务的普惠性、广覆性和公平性,使得供需双方获得成本可负担和商业可持续的平衡,为金融精准扶贫拓展更大的空间。

(三)数字普惠金融拓宽了金融扶贫的精度和广度

征信数据体系的缺失、缺乏有效的抵质押物等一系列问题决定了低收入贫困群体必然面临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农村金融体系的先天性不足,使得传统的主要依赖于金融機构物理网点来进行扶贫的“输血式”扶贫模式面临成本高、成效低等尴尬局面。从扶贫实践来看,当前“输血式”扶贫的主体还是以农村信用社为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村镇银行等其他新型金融机构在农村的发展较为缓慢的特征导致金融精准扶贫的精度和广度难以向纵深延展。数字普惠金融凭借数字金融的信息优势和成本优势,将地理空间上分散的、无法获得正规金融服务,或者由于门槛过高而被金融机构拒之门外导致金融服务缺失的群体,如:“三农”和中小微企业,通过数字技术的优势将它们有机整合在一起,打造一个专业化的金融信息服务共享平台,并通过大数据分析来挖掘这些“长尾客户”的个性化特征,便于将金融资源精准无误的输送给需求者,实现精准定位和精准营销的基础上为它们提供包括信息、技术和资金等在内的个性化金融服务。如此一来,不仅能够弥补传统金融服务的短板,有效减轻经济金融资源分布不均的非均衡程度,给予贫困人群提升收入水平的机会,而且还能够有效地促进社会公平与稳定,助力农民脱贫,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彰显普惠金融的广覆盖性、可得性和公平性,使其金融扶贫的实现路径变得越来越丰富、越来越接地气(刘顺平,2017)[3],让我国普惠金融更加精准地服务于扶贫工作,在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率、扩大服务规模、深化服务范围等方面大大提升金融精准扶贫的精度和广度。

三、当前金融精准扶贫面临的现实问题

(一)信用体系缺失是当前金融精准扶贫面临的主要难点,也是传统金融扶贫机构缺乏内生动力的主要原因

农村贫困群体信息数据匮乏、信息获取相对较为困难、信息真假难以识别等信息不对称性因素突出,加之于农村贫困群体金融认知能力不足、金融风险识别与防范能力相对较差,导致传统金融扶贫模式下(主要是金融机构和扶贫部门为主的“输血式”扶贫)金融机构面临高企的风险而没有动力设计符合农村贫困群体的金融产品,其结果是:农村贫困群体仅仅只能获取有限的金融资源和服务,或者金融扶贫资金被农村精英人士获取而没有真正落实到需要帮扶的低收入贫困群体(潘锡泉,2018)[1],抑或是由于金融机构信贷准入门槛过高导致贫困群体被排斥在金融扶贫的门槛之外现象时有发生。

与此同时,农村低收入贫困群体的信用观念、信用意识淡薄,“等、靠、要”的观念相对突出导致传统“输血式”金融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低下,违约率高等现象成为常态。在当前失信惩戒机制尚未有效建立的情况下,低收入贫困群体在获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支持时的违约成本过低同样成为传统金融扶贫机构(尤其是银行类金融機构)不愿涉足金融扶贫的重要症结。最终结果是:传统金融扶贫机构没有动力设计符合贫困地区待扶贫对象所需求的金融产品,提供适合贫困群体个性化、多样化需求的金融服务,使得金融机构所设计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在期限、数量结构等方面的匹配上无法满足金融扶贫所需,结构性矛盾突出,金融扶贫成效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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