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请假制度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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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请假制度管理规定
请假是教职工在工作期间需要暂时离开岗位、中断工作时按照规定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的行为。为了有效管理和规范教职工请假制度,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制定以下请假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请假管理规定适用于学校的全体教职工。
二、请假种类及申请程序
教职工请假分为病假、事假、年休假和其他特殊假等,请假种类及其申请程序如下:
1. 病假
教职工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工作时,可申请病假。具体程序如下:
(1)教职工须在请假前尽早向所在部门或上级汇报请假原因和预计请假时间;
(2)如请假时间超过3天,教职工应提供医生证明,由所在单位或上级审核确认。
2. 事假
教职工在工作期间因私事无法正常工作时,可申请事假。具体程序如下:
(1)教职工在请假前尽早向所在部门或上级汇报请假原因和预计
请假时间;
(2)请假时间不得超过3天,否则需提供充分的事由并得到所在
单位或上级的批准。
3. 年休假
教职工享有年度带薪休假,在经过单位批准后可以休假,具体程序
如下:
(1)教职工须提前向所在部门递交休假申请,包括休假起止日期;
(2)休假申请需提前1个月提交,减少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影响。
4. 其他特殊假
教职工如遇到婚丧喜庆事宜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时,可向所在
部门提出特殊假的申请。具体程序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并由所在
单位或上级审核批准。
三、请假批准及备案
1. 请假批准
教职工请假申请需经过所在部门或上级审核批准后方可生效。
(1)病假、事假、年休假请假申请须由所在单位审核后签字确认;
(2)其他特殊假请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审核批准。
2. 请假备案
凡有请假行为的教职工,请在请假期满后及时向所在部门报备返岗日期,以备案管理。
四、请假期间的事项安排
1. 请假期限内非紧急情况,请假人员与所在部门保持电话、电子邮件等有效联络方式,配合解决可能产生的相关工作问题。
2. 对于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岗位,请假人员应提前做好工作交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 请假期间,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需要教职工返校工作,应及时按照通知返岗,确保校园正常秩序。
五、请假管理的责任与违纪处理
1. 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执行请假管理规定,确保请假制度的严密执行,做到公正、公平。
2. 教职工应按照规定请假,不得擅自越权或利用请假制度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3. 对于违反请假制度管理规定的教职工,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违纪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扣减工资、面警告、停职,甚至解雇等。
六、附则
本请假管理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并适用于全体教职工。
总结
教职工请假制度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和管理教职工请假行为,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请假种类及申请程序、请假批准及备案、请假期间的事项安排以及违纪处理等方面都有了详细规定。通过严格执行请假管理规定,学校能够更好地管理教职工的请假行为,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