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兰诉泰国H型钢材反倾销争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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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 波兰的指控 波兰要求专家小组认定,泰国对原产于波兰的H型钢材征收反倾销税 的行为违反了:《反倾销协议》第3条,及相应的《1994年关贸总协 定》第6条,因为泰国在没有实质性损害存在的情况下对从
波兰进口的H型钢材征收反倾销税。
《反倾销协议》第2条,及相应的《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6条,泰 国政府没有做出适当的倾销的认定,以及计算的倾销幅度不合理,支 持力不足。 《反倾销协议》第5条和第6条,及相应的《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6 条和《反倾销协议》第12条,泰国政府不合理地发起了调查,并且调 查程序违反了《反倾销协议》第5条和第6条的程序要求和证据要求。 波兰认为,泰国政府对原产于波兰 的H型钢材征收反倾销税的不合法的 行为,导致了波兰在《反倾销协议》 下享有的利益遭受了剥夺和损害。 波兰进一步要求:专家小组应建议 泰国立即将其反倾销措施与其在 WTO协议项下承担的义务不一致之 处进行改正。
(3)企业要有策略地积极应诉 (4)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维护中国的合法利益 (5)联合申诉囯的进口商即消费者
3,积极发挥商会、行业协会的作用
(1)发挥商会及产品行业协会的作用 (2)建立反倾销应诉基金 (3)发挥律师协会的作用
(二)中国对外反倾销中的问题及策略调整 虽然中国的反倾销实践在很多方面取得积极 的成效,但其中也存在很多的问题尚待解决 1,加快完善反倾销立法,为反倾销实践提供有力的法 律依据 (1)提高反倾销法律的“档次” (2)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 (3)因果关系的认定问题 2,提高国内企业反倾销的主动性,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3,加强行业协会的协调作用
• ② 违反了第3.1条和第3.4条。泰国当局没有考虑第3.4条中列出的某 些因素,也没能充分地说明如基于"确实的证据"进行"客观的审查", 泰国当局怎么会得出肯定的损害的认定。 • ③ 违反了第3.1条和第3.5条。泰国当局认定因果关系存在所基于的前 提是不能成立的。(i)进口产品对价格的影响不能成立和(ii)实质 性损害的认定不能成立。 • (4)根据《谅解》第3.8条的规定,如果 存在违反依据某适用协定承担义务的情况, 则该行为被认为初步构成成员方利益的损 害或丧失的情况。因此专家小组认定,泰 国违反《反倾销协议》相关条文导致了波 兰根据这些条文享有的利益遭到了损害或 丧失。 (5)专家小组建议DSB要求泰国做出改 正,使其反倾销措施符合《反倾销协议》 的决定。
中国应对国外反倾销的策略积极发挥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能积极发挥出口企业的主观能积极发挥商会行业协会的作一中国应对国外反倾销的策略1积极发挥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能1政府通过双边或多边谈判施加积极影响2对出口行为进行有效管理2积极发挥出口企业的主观能动性1及时收集国外市场商情资料建立起完善的反倾销预警机制2企业要规范和优化自身的出口行为3企业要有策略地积极应诉4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维护中国的合法利益5联合申诉囯的进口商即消费者3积极发挥商会行业协会的作用1发挥商会及产品行业协会的作用2建立反倾销应诉基金3发挥律师协会的作用二中国对外反倾销中的问题及策略调整虽然中国的反倾销实践在很多方面取得积极的成效但其中也存在很多的问题尚待解决1加快完善反倾销立法为反倾销实践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1提高反倾销法律的档次2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3因果关系的认定问题2提高国内企业反倾销的主动性增强自我保护意识3加强行业协会的协调作用三建立并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1提高各政府部门企业组织个人对产业损害预警机制的认识2扩大产业损害预警机制的范围3建立并完善反倾销预警模型4建立和畅通信息渠道5进行产业国际竞争力分析thanks
(三)建立并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
1,提高各政府部门、企业、组织、个 人对产业损害预警机制的认识 2,扩大产业损害预警机制的范围 3,建立并完善反倾销预警模型 4,建立和畅通信息渠道 5,进行产业国际竞争力分析
Thanks
• 泰国的争辩 泰国在提交的第一次陈述中要求专家小组作出一个初步决定, 驳回波兰根据《反倾销协议》第5条和第6条提出的申请,因 为该申请不符合《谅解》第6. 2条中的规定,即规定向专家 小组提出的申请必须足够明确地反映问题(with sufficient clarity to present the problem clearly)而波兰却仅仅是罗 列了第5条和第6条条款,并无进一步的说明。 在专家小组召集的第一次实质性会议的结束陈词中,泰国又 进一步要求专家小组应先考虑驳回波兰根据《反倾销协议》 第2条和第3条及相应的《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6条提出的 申请,理由是该申请不符合《谅解》第6. 2条的规定。 泰国要求专家小组驳回整个案件,并要 求认定泰国遵守了《1994年关贸总协 定》第6条和《反倾销协议》项下成员 方的义务。 可以看到此案的先决问题是波兰的起诉 是否达到了《谅解》第6.2条的受理标 准,这是本案首先要解决的有关程序上 的争议。
波兰诉泰国H型钢材反倾销争端案
小组成员:徐峥荣,吴玉婷,彭雪枫,龙晓芹,刘元铮
案情概述
争议起于泰国对原产于波兰的H型钢征收最终反 倾销税。1996年6月21日,Siam Yamato Steel Co. Ltd(简称SYS),泰国国内惟一一家H型钢 生产商,向泰国商务部递交了反倾销申请,请求 对原产于波兰的H型钢征收反倾销税。1996年7月 17日,波兰政府的一位代表与泰国商务经济部的 官员会见。1996年8月30日,泰国商务经济部公 告对原产于波兰的H型钢发起反倾销调查,并将 公告内容通知了波兰驻曼谷大使馆和波兰受诉企 业。 之后,双方进行如下的判决: • (1)波兰没能最终证明泰国对从波兰进口的H型钢材发起反倾销 调查违反了《反倾销协议》第5.2条、5.3条和5.5条及相对应的 《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6条。 • (2)波兰没能最终证明泰国政府在计算结构价格中的利润时, 违反了《反倾销协议》第2条及相对应的《1994年关贸总协定》 第6条。 • (3)泰国对从波兰进口的H型钢材征收最终反倾销税的措施违反 了其在《反倾销协议》第3条项下的义务,具体是: ① 违反了第3.1条和第3.2条第二句。泰国当局 在做出倾销产品对价格的影响肯定认定时,没 有基于"确实的证据"进行"客观的审查"。
中国应对国外 反倾销的策略
积极发挥政府 及相关部门的 职能
积极发挥出口 企业的主观能 动性
积极发挥商会、 行业协会的作 用
(一)中国应对国外反倾销的策略 1,积极发挥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能 (1)政府通过双边或多边谈判施加积极影响 (2)对出口行为进行有效管理 2,积极发挥出口企业的主观能动性 (1)及时收集国外市场商情资料,建立起完善的 反倾销预警机制 (2)企业要规范和优化自身的出口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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