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财产双重所有权之观念与继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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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雪萍
作者机构: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3
出版物刊名: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页码: 77-84页
年卷期: 2016年 第4期
主题词: 信托;双重所有权;所有权分离;衡平法;普通法;民法典编纂
摘要:由于民法法系国家民法理论与信托理念存在扞格,因此,冠以双重所有权之特征的普通法系信托制度,为现代民法法系国家所不能接受。
民法法系国家民法沿袭罗马法传统,但通过对双重所有权的罗马法追踪,发现将民法法系一物一权、绝对所有权的理论归于罗马法所有权之传统是极为教条的。
罗马法中业已存在双重所有权的形式,甚至存在市民法所有权和裁判官法所有权并存的格局,如同普通法系中的法定所有权与衡平所有权共存一样。
单一所有权观念之超验主义显有疑问。
通过追溯双重所有权的历史渊源,以苏格兰信托财产双重所有权
的“活法”为佐证,提出双重所有权继受的逻辑路径,以期推动我国信托法律制度的改革。
我国应借鉴欧盟民法典草案的务实精神,即使存在民法理论的扞格,为了满足经济、社会需要,以实践理性为考量,可以通过立法技术将信托纳入到物权法中。
近年我国将民法典编纂提到议事日程,这为信托财产双重所有权理念的确立创造了一个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