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邮政营业旗舰店建设要求及评定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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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营业旗舰店建设要求及评定指标
邮政营业旗舰店是邮政企业设在某地最高水平的品牌形象展示店,是树立企业形象、拓展市场份额、提升服务水平、促进全网效益的有效手段。
本文提出了邮政营业旗舰店(以下简称“旗舰店”)建设的总体要求,包括室内外装修和服务规范的建设要求及具体评定指标。
一、总体要求
1.旗舰店的选址应具备地理位置好、业务规模大、服务功能全等特点,在功能设置上集业务介绍、演示、办理等多种功能于一体,并突出其体验、展示功能,为公众和大众媒体观察邮政企业新形象、了解新产品提供便利。
2.旗舰店改造工程应执行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安全防范设施应符合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
3.旗舰店改造应合理利用原有建筑物及设备,尽量满足远期业务发展需要,本着方便顾客和工作人员内部处理的原则划分功能区,使总体布局合理、流程顺畅,为顾客创造舒适、便利和轻松的服务环境。
4.旗舰店的服务人员要经过认真选拔,由形象好、气质佳、
专业过硬、实践经验丰富的员工来担任营业服务工作。
二、建设内容
1.营业厅外部装修及服务设施配备。
包括标准化店招、营业厅外立面及门窗、局所名称牌、营业时间牌、小型标志灯箱、防撞条、外部台阶及平台、所在楼体外墙标志的设置,以及信筒(箱)、防护卷帘的配备。
2.营业厅内部装修及服务设施、用品用具的配备。
包括地、顶、墙、主题墙、柱子、门窗、柜台、席位标识牌及柜顶指示灯箱、EMS 及西联汇款室内标识等的设置;一米线、利率显示屏、业务宣传板、顾客书写台、电子排号机、邮政专用信箱、座椅、宣传架、告示牌和小杂志架、广告宣传牌或宣传灯箱、邮票、明信片展示柜以及小型转运车等的配备。
以上建设内容必须符合《中国邮政企业形象管理手册(第一部分)》、《中国邮政企业形象管理手册(第二部分)》和《邮政储蓄骨干网点改造工程设计及验收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
3.旗舰店服务要求。
在严格执行《邮政营业服务规范》的基础上,旗舰店的服务应执行更高标准,并成为邮政全行业优质服务的示范标杆。
包括功能设置、服务环境、人员配备及礼仪、内部管理和业务受理等五方面规范。
三、评定规则旗舰店的评定实行评分制,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检查评分。
具体规则为:
1. 营业厅外部装修、内部装修、服务规范满分各为100分。
各项检查评定实际得分分别乘以不同的权重计算出最终得分,计算公式如下:旗舰店得分 =营业厅外部装修得分X 20 % +营业厅内部装修
得分X20%+服务规范得分X 60 %
2. 对以下两项指标实行一票否决:
(1)旗舰店的店招不符合本文规定的;
(2)旗舰店出现违规收寄或服务问题被集团公司通报或社会媒体曝光的。
3 .集团公司检查评定中发现各省好的经验和作法,予以在全国进行推广的,将酌情进行加分。
四、具体评定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