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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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治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自2009年以来,全国土地整治工作形势不断变化,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已经上升为国家层面的战略部署,农村土地整治被正式写入2009年、2010年的中央1号文件和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

本文以广东省清新区土地整治为例,对土地整治的投资估算的方式及效益进行分析,希望为土地整治该部分的工作提供参考。

标签:土地整治投资估算效益分析
1投资估算的目的和意义
1.1目的
土地整治规划投资估算是为了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可行性而提供资金需求和供给平衡方面的技术支持。

1.2意义
(1)有利于提高土地整治规划的可行性
相比以往土地整理开发,在工作实施过程中,社会经济条件、土地整治的目标和任务有所变化。

据此,开展土地整治资金的需求和供给情况的研究,进而为规划提供决策依据,有利于有效地实施规划,切实开展土地整治工作。

(2)有利于提高土地整治规划的科学性
土地整治规划必须有科学基础做支撑,通过对影响土地整治投资与筹资的因素进行综合研究,从资金需求与供给两方面进行合理分析,从而提高土地整治规划的科学性。

(3)有利于强化土地整治规划的权威性
根据全国不同区域的社会经济条件、土地整治规划目标、任务和方案,按照不同类型、不同区域测算土地整治规划投资,在时空上均衡分配土地整治投资,提高投资有效性,有利于强化土地整治规划的权威性。

(4)有利于发挥土地整治投资的乘数效应
根据土地整治资金来源的研究,全方位分析政府统筹、带动的其他涉农资金、社会投资等渠道,有利于打造以上土地整治为平台的涉农资金整合机制,充分发挥土地整治投资的乘数效应,带动农业、水利、林业、环保、电力、交通、能源等其他部门涉农资金和社会资金的投入,最终形成“政府统筹,部门联动,社会
参与,整合投资,造地增粮,农民受益”的局面。

2投资估算标准
2.1资金预测分析内容
土地整治资金需求主要按三种类型计算:农用地整理项目、城乡建设用地整理项目和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项目。

其中,农用地整理项目包括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土地开发补充耕地两项,城乡建设用地整理项目包括“三旧”改造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2.2投资估算方法
根据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要点,土地整治已开展项目按实际投资额计算,未开展项目采用单位面积标准投资估算方法,最后把结果汇总得到投资总需求。

采用单位面积标准投资估算的具体测算步骤如下:
(1)分地貌类型和项目类型在本地区选择已经完成的典型项目,测算土地整治典型项目单位面积投资量;
(2)估算项目单位面积投资量,根据項目难易程度的变化对典型项目单位面积投资量进行修正,得到规划项目单位面积投资标准;
(3)根据项目单位面积投资量和项目规模计算出项目投资量;
式中:
Ii为i类项目单位面积标准投资(万元/公顷);
Si为第i类规划项目面积(公顷);
C 为规划总投资额(万元)。

2.3测算单位面积投资标准
(1)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单位面积投资估算。

参照《广东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单位面积投资量下限为1.80万元/公顷,上限为3.60万元/公顷。

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及未来资金配套情况,确定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投资预算为1.99万元/公顷。

(2)其他宜耕农用地整理和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单位面积投资估算。

参照清新区以往土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规划及投资总额,估算本轮规划中其他宜耕农用地整理和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项目单位投资预算为11.70万元/公顷。

(3)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单位面积投资测算。

参照清新区已开展项目情况并结合实际,确定本轮规划开展增减挂钩项目单位投资预算为52.50万元/公顷。

(4)“三旧”改造单位面积投资测算。

参照《广东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并综合考虑清新区实际情况,确定“三旧”改造项目单位投资预算为1833.90万元/公顷;
(5)土地复垦单位面积投资测算。

参照《清远市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并综合考虑清新区实际情况,确定土地复垦项目单位投资预算为23.40万元/公顷。

2.4投资估算过程
根据已开展项目投资额以及单位面积投资量和项目规模计算的各类土地整治项目投资量,将各类型项目进行汇总,估算土地整治规划总投资额为295543.71万元。

具体如下:
(1)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29484.00万元,占规划期内投资总额的9.98%,其中2012年、2013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已开展,实际投资额分别为8494.80万元、7477.78万元,其余年份按单位投资计算金额;
(2)其他宜耕农用地整理项目投资总额为986.55万元,占规划期内投资总额的0.33%,均按单位投资计算金额;
(3)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投资总额为15855.00万元,占规划期内投资总额的5.36%,均按单位投资计算金额;
(4)“三旧”改造项目投资总额为243908.70万元,占规划期内投资总额的82.53%,均按单位投资计算金额;
(5)土地复垦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5007.60万元,占规划期内投资总额的1.69%,均按单位投资计算金额;
(6)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项目投资金额为301.86万元,占规划期内投资总额的0.10%,均按单位投资计算金额,具体见下表。

3资金筹措分析
3.1筹措主题分析
地方人民政府在进行土地整治过程中,允许并鼓励社会资金参与一定区域内的征地、拆迁、安置,实施道路、村镇建设、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水土保持和农田防护工程建设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作,从而增加土地数量(如土地开发整理)、提升土地质量(如土地整理),或者使该区域内土地具备供应条件(如“三旧”改造)。

3.2筹措渠道分析
依据国家、广东省和清远市现行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以及实际项目情况,对各类型土地整治项目资金筹措渠道进行分析:
(1)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清新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模为16380.00公顷,共需投资资金29484.00万元。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农业厅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75号),省财政对清新区补助标准为每公顷1.80万元,清新区规划期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为16380.00公顷,可获29484.00万元补助。

(2)其他宜耕农用地整理项目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补充耕地省级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农〔2009〕13号)的通知,自2008年1月1日之后验收合格的补充耕地,包括由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联合核发确认函的市县级自筹资金补充耕地和按省府办公厅粤府办〔2008〕74号文规定的验收方式由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农业、林业部门联合核发确认函的市县级财政资金及社会资金投资的补充耕地。

经验收合格的补充耕地补助标准为每公顷3万元(亩均0.2万元)。

规划期间,清新区开展其他宜耕农用地整理项目规模84.32公顷,投资规模986.55万元,可补充耕地面积67.46公顷,可获省级补助资金202.38万元,剩余资金784.17万元来源于耕地开垦补助等渠道,由地方政府财政部门统筹。

故规划期间能满足项目资金需求。

(3)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规划期间,清新区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规模302.00公顷,投资规模15855.00万元,筹资渠道主要来源于政府出让增减挂钩指标的全部收益;增减挂钩建新项目区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增减挂钩建新项目区耕地开垦费;以及其他政府部门统筹资金。

目前,由于项目收益前景较好,社会资金积极投入,规划期间基本能满足项目资金需求。

(4)“三旧”改造项目
规划期间,清新区开展“三旧”改造项目规模133.00公顷,投资规模243908.70万元,筹资渠道主要来源于实施“三旧”改造项目取得的土地出让金收入;上级专项补助收入;以及其他政府部门统筹资金。

(5)土地复垦项目
规划期间,清新区开展土地复垦项目规模214.00公顷,投资规模5007.60万元。

全部为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复垦。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家对从
事生产建设活动造成土地破坏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征收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

(6)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项目
规划期间,清新区开展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项目规模25.80公顷,投资规模301.86万元,可补充耕地面积24.00公顷,可获省级补助资金72.00万元(补助标准同其他宜耕农用地整理项目),剩余资金229.86万元来源于耕地开垦补助等渠道,由地方政府财政部门统筹。

故规划期间能满足项目资金需求。

综上所述,规划期间土地整治资金基本能够实现供需平衡。

同时,由于各项整治工程建设所需资金量极大,一方面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稳定耕地开垦费的资金渠道,加大各类土地整治项目投入;另一方面,积极推进直接利益主体责任机制建设,按照“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建立合理的市场分配机制,进一步拓宽投入渠道,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才能满足规划目标的需求。

4效益评价
4.1效益评价的方法和步骤
(1)定量分析法。

在进行土地整治规划效益分析评价时,对某些可以定量的指标通过建立模型进行预测。

首先搜集有关数据统计资料,再利用经济计量学方法对模型的参数进行估计,对模型参数的估计值进行检验,判别这些估计值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可靠;如不合标准,则须对模型重新进行估计,最后应用模型进行预测,进而推断土地整治规划效益。

(2)定性分析法。

在进行土地整治规划效益分析评价时,对某些缺乏定量统计资料或难以用数字表示的指标需要采用定性描述的方式进行分析。

4.2效益评价的结论
4.2.1经济效益
通过规划的实施,使整治后农民收入、第一产业产值和土地利用率都有所提高。

同时,土地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土地产出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便于机械化耕作、水利灌溉和规模经营、有效降低农业生产成本。

(1)促进耕地挖潜,提高粮食产量
通过土地整治和中低产田改造,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促进田间工程配套建设完善,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规划至2015年,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16380.00公顷(24.57万亩),耕地质量可提高1个等级。

按照耕地每提高一個等级每亩可增加产量计算100千克,清新区粮食可增产
24570000千克,按照广东省2012年粮食平均批发价3973元/吨计算,规划期内通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可增加产值约9761.66万元。

(2)保障城市新增建设用地供应,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通过规划的实施,会促使区域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可以作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有力地缓解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紧张的局面,这些挂钩指标以及低效存量用地规模用于工业经济建设,清新区拟开展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面积为302.00公顷,根据清新区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标准为24元/平方米,通过增减挂钩项目节省了7248.00万元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支出。

也将增加经济产出,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有力缓解建设用地指标紧张的局面,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4.2.2社会效益
清新区土地整治规划的实施有利于扩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促进清新区新农村建设及发展,落实耕地动态平衡,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保障社会稳定。

重点体现在:
(1)促进清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10年,清新区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7652.15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78.06%。

通过对农村闲置、废弃、低效利用居民点的拆旧整理、复垦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安置,有力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逐步把农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文化生活提高”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坚实的基础。

(2)增加农用地面积,提高农民收入,促进社会稳定
通过将废弃农村建设用地以及废弃工矿用地整理复垦为农用地,扩大当地农村劳动力的有效经营面积,增加收入,稳定当地农业基础地位,减少农村不稳定因素,保证社会健康稳定发展。

4.2.3生态效益
生态效益是土地整治综合效益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发挥的保障。

通过土地平整、农田水利设施、田间道路建设等工程,可提高植被覆盖率、减少水土流失面积,优化生态结构,改善生态环境。

(1)改善农田整体生态环境,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得到及时复垦,改善土地生态条件,防止水土流失。

土地整治过程,同时也是實施水土保持方案进行生态环境的整治、保护和建设过程。

在土地整治过程中通过与小流域治理、新农村建设等相结合,通过对废弃地的复垦、沟渠的整治、田间林网的布设等措施,改善农田的整体生态环境,改善农民的居住环境。

(2)提高区域内耕地质量水平
通过土地整治使土壤表土抗蚀能力增强,农作物生长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土地整理中营造防护林、绿化林带,合理布设排灌设施,常水流量稳定,区域形成小气候,生产中不断培植有机肥,土壤养分不断提高,蓄水、保肥、抗蚀能力不断增强,有效促进农作物健康生长。

5结语
在当前新形势下,土地整治已由过去单纯的农地整理走向了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治和土地复垦开发相结合的重要发展阶段。

如何做好土地整治资金的需求和供给情况分析以及分析好土地整治的整体效益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对规范与指导土地整治的实践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2012.4.6.
[2]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农业厅转发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2]96号.2012.6.19.
[3]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规程.TD/T 1035-2013.
[4]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市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3]339号.201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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