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校外活动场所防火安全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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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 37/T 4395—2021
学生校外活动场所防火安全技术标准
1范围
本文件提出了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的限定条件,规定了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以及消防安全管理等消防安全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学生校外活动场所设置要求。
面向非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开设的校外培训机构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16—2014GB 50099—201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JGJ 39—2016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2019年版)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学生校外活动场所students' off-school activity places 设置在校外的,具有课外辅导、兴趣培训、学生就餐、儿童早教等类似功能的,面向中小学生以及
儿童群体的活动场所。
儿童活动场所children activity places 设置在建筑内的,为12周岁及以下儿童开设的儿童游乐厅、儿童乐园、儿童培训班、早教中心等类似用途的场所。
4
基本规定
学生校外活动场所不应设置在下列建筑物内:
a)b)c)d)厂房和仓库;甲、乙类火灾危险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地下或半地下建筑;
住宅建筑。
附设在其他功能建筑物内的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防火隔墙和1.00h 楼板同其他部位隔开。
确需开设门窗洞口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窗。
属于儿童活动场所的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且不得设置在地下和半地下。
当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3层;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
确需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b)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
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
学生校外活动场所严禁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
学生校外场所防火分区最大允许面积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不同耐火等级学生校外活动场所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名称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m 耐火等级
2
高层民用建筑 一、二级1500
单、多层民用建筑一、二级2
500
三级1200
注1:表中规定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当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0倍;局部设
置时,防火分区的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倍计算。
注2: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设置防火墙时,裙房的防火分区可按单、多层建筑的要求确定。
同一营业时段内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3.0m 2。
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内不应设置学生宿舍,确有需要时,可设置午休室;当设置午休室时,至少应设置1部独立的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生均使用面积不得
低于3.0m 2。
学生校外活动场所不得设置厨房,提供学生就餐的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必须设置厨房时,厨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墙上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
其中,厨房加工区的明火部位,应靠外墙设置。
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的顶棚应当采用A 级装修材料,墙面、地面、隔断、装饰织物应采用不低于B 1
级装修材料,固定家具和其他装修装饰材料不应低于B 2级。
场所设置在无窗房间时,应在本条基础上提高一级。
场所同时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除顶棚外,可在本条基础上降低一级,但不得低于B 2级。
5安全疏散
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
除属于儿童活动场所的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或1部疏散楼梯: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 2
且人数不超过50人的单层或多层公共建筑首层的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符合表2规a)b)定的学生校外活动场所。
表
2可设置1
部疏散楼梯的多层学生校外活动场所
耐火等级
每层最大建筑面积
m
最多层数
2
人
数
一、二级 3 层200第二、三层的人数之和不超过50 人
三级 3 层200第二、三层的人数之和不超过25 人
学生校外活动场所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设置在单、多层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内房间的疏散门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少于2个,且每间房间疏散门开启后,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
其中,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或袋形走道两侧且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的房间,可设置1个疏散门。
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的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a)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表3的规定;
表3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
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
名称
m
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
m
一、二级三级一、二级
三级属于儿童活动场所的学生校
外活动场所
252020
15
其他学生校
外活动场所
单、多层35302220
高层40—20—注1:建筑内开向敞开式外廊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按本表的规定增加5m。
注2: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门至最近敞开楼梯间的直线距离,当房间位于两个楼梯间之间时,按照本表的规定减少5m;当房间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时,按本表规定减少2m。
注3: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按本表的规定增加25%。
b)房间内任一点至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表3规定的袋形走道两侧
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的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
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0m,且应符合相关规定。
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安全出口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6建筑消防设施
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筑体积或所在建筑体积大于5000m3时应设置室内消火栓,当建筑面积大于200m2时,可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确有困难且场所面积不大于1000m2时,可设置局部应用系统。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应设置区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其他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应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器。
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内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
建筑面积大于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
建筑面积大于300m2且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
长度大于20m
a)
b)
c)
的疏散走道。
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内的地上的无窗房间,当总建筑面积大于200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m2,
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时,应设置排烟设施。
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的房间、疏散走道、楼梯间内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
安全出口和房间疏散门上方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时,应设置在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设置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
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0.5h。
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内楼梯间、前室或者合用前室、避难走道的地面疏散照明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0lx,其他区域不应低于3.0lx。
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应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径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
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每75m2应至少配备一具4kg灭火器,且总数不少于2具。
灭火器可采用水基型灭火器或磷酸铵
盐灭火器,灭火器设置在各层的公共部位及首层出口处。
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内设置厨房时,厨房内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器。
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7
消防安全管理
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其中为儿童开设的,属于儿童活动场所;同时既为儿童,
又为中小学生开设的,按照儿童活动场所要求设置。
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应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的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是该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应针对本场所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
演练。
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消防培训,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员工集中消防培训。
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应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防火巡查每日至少一次,防火检查每月至少一次。
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应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
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应保证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不得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遮挡消
防设施、器材。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在与产权单位订立相关租赁合同中,
应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承担学生游学、体验、观摩等活动的场所,应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并承担活动期间
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室内敷设电气线路时应避开潮湿部位和高温部位,且不应直接敷设在可燃物上,导线的连接部分应牢固可靠。
当必须敷设在可燃物上或在有可燃物的吊顶内时,应穿金属管、阻燃套管保护,或采用阻
燃电缆。
电气线路的安装、敷设,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严禁擅自增设大功率用电设备,严禁电动车停放、充电。
照明灯具表面的高温部位应与可燃物保持0.50m 以上的距离。
使用额定功率不小于100W 的灯具时,引入线应采用瓷管、矿棉等不燃材料作隔热保护;使用额定功率不小于60W 的灯具时,灯具及镇
流器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上。
学生校外活动场所不应使用大功率电暖设备进行取暖,确需使用时,应选用具备超温自动关闭功
能的设备,设备应采用固定式安装,且功率不应大于场所内电气线路最大工作负荷。
学生校外活动场所严禁使用明火照明、取暖、驱蚊等。
厨房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定期更换。
每日应对厨房油烟机进行清洗,至少
每季度由专业公司对油烟管道进行检查、清洗和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