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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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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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考核办法4篇
教职工考核办法1
一、严格遵守上、下班工作时间
1、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和下午,上、下班指纹打卡器签到。
忘记打卡一律按没有打卡统计,每次扣1分。
2、打卡后,因病因事需要离校或短时间外出,必须请假登记后方可离校。
3、因公务不能打卡不扣分,外出时要填好登记簿。
二、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1、工作时间内,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在办公室不利用电话与电脑玩乐、闲聊。
2、查岗时,未请假漏岗者每次扣5分。
每四周2次漏岗者不得当月岗位工资。
3、学校集体学习和会议,请假1次扣2分,无故缺席扣3分。
三、严格执行请假、销假制度
1、教职工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因非个人及直系亲属事由随意请假。
2、遵守请假制度,请假时由本人填写请假条,特殊情况,可他人代为履行。
请假时请按类别(事假、病假、产假、婚假、丧假等)说明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经批准后生效。
3、请假人按下列程序请假,校长请假由教育局批准;学校中层以上领导请假由校长批准;教职工请假半天(含半天)以内,由部门主管主任批准;半天以上至2天(含2天),由主管校长批准;连续请假2天以上,由校长批准;事假15天以上,病假2个月以上由学校报请教育局批准。
4、全校大会、期中和期末考试,以及非不可抗原因请假的不予准假。
5、当日值班人员非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未经请假,擅离职守,作旷工处理。
6、部门主管领导与教职工共同履行请假手续,做好请假时间记录,每周二上午10点前到教务处上报前一周出缺勤统计记录。
7、教职工假期满后,须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需续假的,要及时说明原因并出示证明。
因故不能办理书面请假、销假手续者,应电话或口头声明,待返校后补办手续。
四、考勤照顾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根据本人需要,学校予以考勤照顾。
(1)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可以合并使用。
(2)夫妻双方均在本校工作,或者爱人工作性质特殊(如公安、部队、夫妻两地等)的,孩子上幼儿园需要接送,每天给予接送孩子时间30分钟。
(3)夫妻双方均在本校工作且孩子读小学一、二年级的,每天给予接送孩子时间20分钟。
五、考核结果运用
考勤汇总结果,将作为学校评先、评优、晋职、绩效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1、每四周进行一次考勤奖励,根据考核分数划分奖励等次。
2、考勤照顾对象的出勤考核,按照照顾时间以外的实际情况统计;考核结果每学期超过两次(含两次)二等以下,不能参加当年评先、评优。
3、考核结果非因病事假两次以上(含两次)三等,一次无等级的,不参加当年评优、评先。
每年事假超过15天(迟到、早退累计超过7小时,按一天计算),病事假超过30天、旷工超过3天,不得年终效益奖,不评各类先进。
教职工考核办法2
一、本办法所积成绩作为本校教职工年度考核、职务晋升和评优树模的基础分数。
二、年度考核、评优树模以年度内各项内容积分为准;职务晋升以任职期间内各项内容积分为准。
积分高者优先。
同等条件下,工龄长、学历高、任现职务时间长者优先。
三、积分办法:
1、民主测评(20分)。
由所在年级组(部门)全体成员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民主评议,评出相关人员此项内容的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分别积20分、18分、16分、14分。
2、教育教学成绩(30分)。
教学人员初中以教研室出具的会考成绩证明为准,A等30分,B等积25分,C等积20分。
高中以学年末考试成绩为准,语、数、外三科年级第一积30分,第二积25分,第三积20分;其它学科年级第一积25分,第二积20分,其余名次不积分。
处室教辅人员由处室负责人参照工作实绩按30分、25分、20分标准,综合评定被考核人的该项积分。
其它不参加会考(考试)的学科任课教师的成绩,按学校统一组织的考察成绩和辅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情况积分。
3、奖励分数:
(1)计划、总结齐全者积1分。
(2)班主任、年级组长积2分,教研组长积1分。
(3)受省、市、县、教育局、校支部和校委会(模范党员、先进教师)表彰者,分别积5、4、3、2、1分。
(4)省、市、县、学校教学能手或优质课教师分别积5、4、3、1分。
(5)在省、市、县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论文原件交办公室验证),分别积3、2、1分。
(6)竞赛指导或辅导积分,按国家、省、市、县分别积4、3、2、1分。
以上六项每项只计最高奖,不重计。
四、下列教职工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格次:
(1)迟到、早退一学期累计20次以上、旷工一天以上、或病、事假超过两个月以上的教职工。
(2)班级出现重大不安全事故的班主任,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教师。
(3)乱收费、乱定资料、与学生之间帐务不清的教师。
(4)初中年度县会考成绩名次在10名以后的教师。
(5)民主测评优秀票达不到70%的教师。
五、下列教职工不得晋升职务:
(1)不符合上级文件规定的有关晋升职务资格条件者。
(2)任职期间在本单位未担任相应学科教学工作者。
(3)初中教师教学成绩任期会考中有取得D等以下成绩记录、高中教师任教学科语、数、外成绩任期内平均成绩排名为同学科末尾者。
其它不参加会考(考试)的学科任课教师任期内未获任何专业奖励或指导学生获得奖励者。
(4)任期内受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分者。
(5)任期内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调配影响学校整体工作者。
(6)任期内因工作失误给学校声誉或工作带来不良影响者。
(7)民主测评支持率在70%以下者。
(8)学科无职务岗位。
教职工考核办法3
为了客观、公正的评价教职工一学年来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效,激励教职工在各自岗位上作出更大的成绩,为学校在教职工岗位聘用、职务晋升和聘任以及实施奖惩等方面提供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教职工年度考核,分学科教师系列、管理人员系列、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系列,兼课的教育管理人员参加学科教师系列考核。
一、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的内容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德: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法制观念、思想作风和职业道德;
能:教师学识水平、专业能力及其发展状况;
勤:出勤状况、工作态度和责任心;
绩:工作实绩,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率。
二、考核对象
本系统下属单位在编、在职教职工。
三、考核结果呈现方式
考核结果呈现方式包括考核分值和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得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学科教师的考核结果除了考核分值、等次外,还有综合性评语。
综合性评语系指学校考核小组对被考核教师一学年来的“德、能、勤、绩”等方面的书面评价,含教师专业发展状况和努力方向。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年度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1、师德考核结果为E等的;
2、因失职造成安全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3、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4、教学效果为E等的;
5、旷工2天及以上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列入年度考核:
1、学年内退职、退休的;
2、学年内病、事假累计达6个月的;
3、担任不述职工作的。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2、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用、工资晋升等的依据;
3、考核结果作为推荐、评选先进的条件和重要依据;
4、考核结果作为校内年度奖金发放的依据。
六、组织与实施
1、单位成立考核小组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工作。
考核小组成员原则上由单位党、政、工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人数一般为7-13人。
教师代表经民主推荐产生,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一。
考核小组组成需报市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开展工作。
2、教职工自评与学校考核相结合。
考核前先由教职工自我总结,自我评分,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将有关材料交教研组(年级组),由教研组(年级组)、学校考核小组考核并确定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必须在校内予以公布并告知教职工本人。
《教职工年度考核评分表》存入学校教职工业务档案。
3、单位正职(含主持行政工作副职)的学年度考核,由所在单位负责。
年终考核等次由局党委负责审定。
4、教职工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告后三日内书面向学校提出复议,学校应在接到复议要求后一周内召开考核小组成员会议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十五天向教育局提出申诉。
5、每年暑假教师离校前,必须完成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填写《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报局人事科审核备案。
义乌市廿三里初中学科教师年度考核实施细则
一、德(20分)
按照《义乌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考核要点及记分办法》进行考核。
根据考核得分确定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分A、B、C、D、E五个等级,各等级记分标准为:18≤A≤20、16≤B<18、14≤C<16、12≤D<14、E<12。
其中A级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
从事有偿家教的不得评为A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师德考核结果为E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a、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给教学工作造成损失
b、体罚学生,教育不改
c、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
2、严重违反教育教学纪律被查处的;
3、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较为严重后果的;
4、违反规定超度带生、私自办班、以教谋私的;
5、有违计生育、严重经济问题、赌博、偷窃、流氓等违法活动或重大违纪行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下面情况予以加分:
(1)由党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为先进工作者(含创建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党(团)员、优秀教师、园丁奖、春蚕奖、乡镇级记0.8分。
市(县)级记1.5分;市(地)级记2分;省级记3分;国家级记4分。
同一荣誉称号记最高一级。
评为市(县)级以上的“十佳”教师、班主任、校长、师德标兵、教育工作者记2分。
(2)有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突出表现,受到乡镇党政部门表扬嘉奖的记2分;市(县)记3分;市(地)级记5分;省级记10分。
二、能(25分)
主要考核教师专业能力及其发展状况。
学校可参照《学科教师专业能力及其发展状况评价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订考核细则与记分办法。
根据考核得分确定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A、B、C、D、E五个等级,各等级记分标准为:23≤A≤25、21≤B<23、18≤C<21、15≤D<18、E<15。
其中A级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B级比例不超过50%。
三、勤(10分)
一学年内教师无事假,病假不满5天的记基本分8分。
1、加分(分值不得超过2分)
下列情形予以加分:
(1)超平均工作量的;(+1)
(2)无病假的。
(+1)
2、扣分(基本分被扣完的,不再倒扣)
下列情形予以扣分:
(1)旷工、旷课、上班迟到或早退;(旷课1节扣1分,迟到或早退1次扣0.2分,扣分不封顶)
(2)病假、事假;(病假从累计第5天(15天)起,一天扣0.1分,事假一天扣0.3分,哺乳假每天扣0.1分)
下列情形不予扣分:
(1)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上的教师,一学年内病假不满15天的;
(2)经批准参加学(3)法定的假期。
加分、扣分办法由学校制订。
四、绩(45分)
1、德育效果(15分)
主要考核班主任和学科教师在教育学生、班级管理、分工合作等方面的成效。
考核内容参照教育局出台的有关中小学德育工作评价方案和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导纲要,以学校对班级的'德育评价为基础,结合校内班级三项(五项)竞赛工作,同时对任课教师、班主任的德育工作和效果作出评价,按A、B、C、D、E五个等级评分。
各等级记分标准为:13≤A≤15、11≤B<13、9≤C<11、8≤D<9、E<8。
A级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 ,B级比例不超过50%。
学生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的,或出现管理责任事故,主要责任人原则上为E 等。
胜任班主任、团队、生活指导、政教等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效果的记13分,文明班级每学期加0.5分,教育效果相对突出的任课教师记12分,其他教师记11分。
2、教学效果(25分)
根据学科教学的特点与要求,结合教育教学质量抽测评价结果和学生素质发展水平情况,参考学年内每学期期末考查成绩,根据均量值纵向变化与合格率两项指标,按A、B、C、D、E五个等级评分。
各等级记分标准为:23≤A≤25、20≤B<23、17≤C<20、15≤D<17、E<15。
其中A级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 ,B级比例不超过50%。
均量值计算公式:
均量值=[甲级人数×4+乙级人数×3+丙级人数×1+丁级人数×(-2)]÷任教班级总人数
确定甲、乙、丙、丁各等级的分值分别按占年级(或某范围内同年级)总人数的20%、40%、30%、10%来划定。
考试学科的教学效果由三部分构成:(该栏满分封顶为25分)
一、均量值
+
_
以分班时的均量值为基础,每进步15分加记0.5分,退步15点扣0.5分,平均值以上不扣分,该栏加减分上限为 2分
二、合格率:参考学年内期末考查成绩,以合格率为指标,对照按如下等级评分:
三、平均分:参考期末考查成绩,以平均分为指标,按如下等级评分
等级
合格率
平均分
接班的,若前任教学效果为A,则属正常接班;为B的,加记1分,为C的加记2分,为D、E的加记3分
二、音、体美:
a、初三体育以中考成绩直接考核
b、以学科组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以教研室公布的竞赛分为依据,列参照学校第1至5名的为23—25,20—23,17—20,15—17,15,具体到个人由考核组测评后认定。
三、跨学科以兼课教师平均成绩为参照线,低于校均4个百分点内不扣分,低于校均4个百分点的扣0.5分
3、教科研成果(3分)
获市教育教学、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由学校根据获奖等级和成效记分,同一成果多级获奖的不重复记分。
多人合作项目,根据贡献大小,由学校按一定的梯度给相关教师记分。
一等奖记3分,二等奖记2分,三等奖1分,义乌级以上成果记4分。
4、特色工作(2分)
创造性开展工作,或在某一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由本人或小组(部门)申请,学校审核,教育局批准可以根据工作成效记分。
学科教师专业能力及其发展状况评价办法
教师专业能力,主要指教师的教育能力、教学能力、科研(含课程开发)能力、评价能力、现代教育技术运用能力、合作能力等。
教师专业能力及其发展状况系指上述能力的发展水平及其增量。
其考核
指标可由下列内容组成,学校可根据办学特色加以修改和补充:
一、考核指标
1、基础指标(80分)
基础指标的内容及评价方法一般有:
(1)教师专业发展自评(6分)
仔细审阅教师的自评材料,根据教师对自身的评价客观程度、认识态度、是否找准存在的问题等方面来评分。
(2)教学计划制订和执行、教学方案设计、现代教育技术在课堂运用(5分)无教学计划和进度的各扣1分,学年内备课笔记检查评比中,获教研组第一名至第三名的加记3分,2分,1分
通过检查教案、班级日记、同年级组(教研组)同事评价情况以及教师学期、学年的教学工作总结情况评分。
(3)听课记录及建议和评价
通过检查听课笔记评分。
(5分)以20节为基数,每少一节扣1分
(4)校本研训和参与其他教育教学活动的情况(5分)
通过检查有关记录评分。
(5)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履行职责(4分)
通过家长、同事、领导评价和班主任、年级组、教研组工作总结情况评分。
(6)教师自学(含政治学(5分)
通过检查学(7)教师学期教育教学工作反思(5分)
根据两个学期的教育教学工作反思材料评分。
(8)学生作业及批改(5分)作业量适当记2分,批改及时认真记2分,及时讲评并督促学生订正记1分
通过学生、家长的反馈以及学校组织的学生作业检查,根据作业量、批改质量等评分。
(9)平时学生学业检测、抽查成绩(5分)连续下滑,处于底部,该栏不得分
(10)教师教学论文、案例发表、获奖情况,校本课程开发成果
(16分)有教育教学论文,课件制作,案例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比记1分,(以上交评审费发标为依据),在市级交流记2分,获二、三等奖加记4分,一等奖加记6分,刊物发表1000字以下记1分,1000—20xx字记2分,20xx字以上记8分,该栏目满分16分
(11)对学生的发展性评价 (5分)
通过检查学生成长记录册(袋)的记载情况以及教师本人提供的行之有效的评价形式和手段评分。
成长记录册记载不认真的扣2分(12)学生及家长评价(4分)
评价的内容应该包括该教师的师德水平、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教学能力等。
(13)课堂教学(6分)
根据同事、教研(备课)组长、年级组长、学校领导对其课堂教学能力的评价来评分。
承担校级公开课一次记2分,讲座2分,校内比武优胜记2分
(14)教师身体和心理素质(4分)
2、目标达成指标(20分)
根据教师本人制定的发展目标和计划以及教师提供的体现其发展的有关材料,从适切度、目标达成水平等方面评分。
一般按照以下几个方面来评价:
(1)计划和目标中体现的发展性;(5分)
(2)目标与计划对教师个人的适切度;(5分)
(3)计划的可操作性;(5分)
(4)目标达成与计划完成情况。
(5分)
按完全达成与完成、基本达成与完成、尚未达成与完成三级计分。
教师本人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项目不记分。
该栏由校长室、教务处联合打分
二、加分
下列情况予以加分
1、当年教师基本功或技能比武获市前五名,或市(县)开课、说
课优胜者;当年评为市(县)级及以上教坛新秀;当年评为省级教坛新秀;当年评为义乌市学科带头人(届内义乌市学科带头人减半记分);当年评为中青年科技拔尖人才和特级教师(届内中青年科技拔尖人才和特级教师减半记分)。
(县市级荣誉8分,省级12分)该指标只计最高项分值,不重复记分。
2、承担市级公开课、讲座、送教下乡和校本培训任务(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该项不记分)。
(4分)
3、指导青年教师。
由学校行政会议确定聘任一个学年以上的指导教师,评课互相听课每学期每人均达10节以上,根据指导成效记分。
(2分)
4、承担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地方课程教学任务,成效明显;(6分)
5、指导科技兴趣小组活动。
经校委会集体研究确定的兴趣小组负责人或指导教师,指导兴趣小组活动成效显著。
(2分)
6、学科竞赛辅导。
(上限最高16分)学生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批准的学科竞赛活动获奖(参赛奖、纪念奖、鼓励奖类不给分)按照参赛级别高低分别记分,团体、个人不重复记分,同一竞赛记最高分。
课任教师与指导教师的分数分配,由学校按实际确定。
由于学科竞赛参与机会的差异,评价与记分标准应允许有适当的差异。
1、学科类竞赛,获县市级及以上奖记4分
2、音体美劳学科获县市级及以上竞赛奖,每人次记0.8分,团体前三名记总分8分,4至6名记总分4分
三、扣分
下列情形予以扣分:
1、违反教育教学纪律的行为。
按教师违反教育教学纪律行为评价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扣分。
(4分)
2、所任学科学生负担过重的,如:上课拖堂、超课时补课、家庭作业过量等。
(4分)
3、学历、普通话、计算机应用能力等应达到而未达到规定要求的。
学历不达标扣4分,普通话不合格扣2分,计算机应用能力不达标扣2
分
4、未完成每学年72学时继续教育任务的。
每欠1学时扣0.5分,最多扣10分
义乌市廿三里初中教育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实施细则
一、德(20分)
按照《义乌市学科教师年度考核实施细则》中“德”的考核办法执行。
二、能(25分)
先按下列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进行考核,根据考核得分确定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A、B、C、D、E五个等级,各等级记分标准为:23≤A≤25、21≤B<23、18≤C<21、15≤D<18、E<15。
其中A级比例为20%,B级比例为30%。
1、取得《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适用的教师资格证、适用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的,每项各记1分。
2、按要求完成岗位培训任务,并经考核合格的记2分。
3、教育教学(具有一门学科以上教学业务)能力。
甲级4分、乙级3分、丙级2分。
4、管理能力(含组织、决策、创新、综合分析能力)。
甲级5分、乙级4分、丙级3分、丁级2分;甲、乙级人数均按管理人员总数的25%确定。
5、继续教育
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记2分;未完成规定学时,少一学时扣0.2分。
6、校长、副校长完成每年的岗位培训任务的记1分;未完成任务的,少一学时扣0.1分。
7、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方面的论文。
每学年有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管理方面的论文。
市(县)级交流、获奖记1分;市(地)级交流、获奖或发表记2分;省级及以上交流或发表获奖记3分;同一内容不重复记分,最高记3分。
7、正校级领导承担公开课或专业知识讲座一次记1分。
8、荣誉称号:当年获得特级教师、功勋教师、劳动模范、教坛新秀、“十佳”校长、名校长、先进教育工作者,国家级加记4分,省级记3分,市级记2分,县级记1分,不重复记分。
三、勤(10分)
考核办法与学科教师“勤”的考核办法相同。
四、绩(45分)
先按下列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进行考核。
㈠办学目标与方向(13分)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上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指示和任务记3分。
2、实行目标管理。
有办学目标与学校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记1分。
3、把德育放到首位,德育领导管理体制健全,有德育实施计划并实施到位记2分。
4、面向全体学生。
常规教育到位记1分;有转变差生的正确措施记1分;全校教职工没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记1分;流生控制在指标以内记1分。
5、校园文化建设有特色,中心布局合理,环境舒适记3分。
㈡党政管理(12分)
1、学校行政管理规范记1分;各种规章制度健全记1分;档案管理好记1分。
2、党政工工作协调。
重视政治思想教育,政治学评价,甲级3分,乙级2分,丙级1分,评价差的不记分。
㈣后勤管理(8分)
1、财产管理制度规范、科学并予以落实,记4分。
2、积极改善办学条件,有具体措施和成效记2分。
3、关心师生生活,办好食堂,管理规范,师生满意,甲级2分,乙级1分,丙级不记分。
下列情况,“绩”项考核予以扣分:
1、小学每出现一个流生,校长扣2分。
初中年辍学率超过规定,每流生一例,校长扣2分。
2、擅自突破教育局规定的班级学额,或接受未办理转学手续学生就读,或接收病休未到期学生就读的,或接收初中、高中毕业生重读,每接收一人校长和教务主任各扣2分。
3、每学期听课未满20节以,少听一节课扣0.2分。
4、根据教育局规定学校管理人员应兼课的而未兼课的,扣3分。
5、学校出现重大事故或管理工作中重大失误,校长、书记各扣5分。
根据考核得分确定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A、B、C、D、E五个等级,各等级记分标准为:40≤A≤45、36≤B<40、32≤C<36、27≤D <32、E<27。
其中A级比例为20%,B级比例30%。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绩”的考核等级为E等
1、不执行教育教学计划,擅自增删课时、课程被查实的,校长、教务主任的“绩”的考核等级为E等;
2、学校教职工私自办班,超度带生被查实的,校长、书记“绩”的考核等级为E等;
3、对学校的财、物疏于管理,出现违规使用大额经费,或造成重大经济财产损失的,或学校及部门乱收费的,校长、书记、总务主任及财会人员“绩”的考核等级为E等。
教职工考核办法4
一、实行办公考核制度,由负责教师负责本校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内容与记分标准(用倒扣分法记分)。
(1)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超过10分钟外扣2分,超过一节课扣3分。
(2)不如实签到一次扣1分。
(3)校内打扑克,搓麻将,玩游戏机等一次扣5分。
(4)不做好值日、值周工作一次扣3分。
(5)上课铃响不进教室、中途离开课堂、拖堂等一次扣3分。
(6)每缺勤一天扣3分。
(7)上班期间在办公室大声闲聊,放与教学无关的音乐影响他人,一次扣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