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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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法的制定
Hale Waihona Puke Baidu
第一节 立法的概念
• 事例一: • 1998年奥地利立法规定,奥地利男子必须承担家 庭半数以上的家务活。如果查到哪个男士对家务 活视而不见或袖手旁观,就算得上违法乱纪,将 受到法律制裁。奥地利政府制定这一新法律,实 在是出于无奈,居高不下的离婚率是出台这一法 律的直接原因。现在越来越多的男士游手好闲, 他们对自己的妻子和家庭漠不关心。在他们眼里, 妇女做家务是天经地义的事。 • 男士们的这种作派,已引起妇女们的极大不满, 许多妇女为此而提出离婚的要求,让大丈夫们尝 一尝自己洗衣做饭的滋味。
• 当今世界立法体制,主要有单一的、复合的、制 衡的立法体制。 • 单一立法体制主要是指立法权由一个国家机关行 使的立法体制,包括单一的一级立法体制和单一 的两级立法体制。 • 立法权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机关共同行使的 立法体制称为复合立法体制。实行这种立法体制 的国家一般是单一制国家。由于这些国家的立法 权由两个以上的中央国家机关行使,它们的立法 体制实际上是复合的一级立法体制。
思考题
• 上述两个例子,哪个制定规范的行为属于 立法?结合上学期学过的法理学知识回答。 • 两个例子中共同存在的要素有哪些?
• 立法活动具有如下的特征: 第一,立法是由特定主体进行的活动。 第二,立法是依据一定的职权进行的活动。 第三,立法是依照法定程序所进行的活动。 第四,立法是具有专业性和技术性的活动。 第五,立法是制定、认可、修改和废止法 的活动。
• 中央与地方立法权的划分 • 中央有专属的立法权,而地方没有。只能 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 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 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也 是如此。 • 中央与地方的立法权限没有法制化。
• 惹“祸”的判决 • 2003年5月27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 起种子赔偿纠纷案时,遭遇法律冲突问题。在庭 审中,就赔偿损失的计算办法原、被告争议激烈, 原告主张适用《种子法》,以“市场价”计算赔 偿数额;被告则要求适用《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 理条例》,以“政府指导价”计算。面对摆在眼 前的法律抵触问题,承办该案的李慧娟在院审委 会的同意下,支持了原告的主张,并在判决书中 做了“《种子法》实施后,玉米种子的价格已由 市场调节,《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作为 法律位阶较低的地方性法规,其与《种子法》相 抵触的条(款)自然无效”的表述。
第二节 立法体制
• 立法法的相关法条 •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 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 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 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 事例二 • 果地村委会村规民约 • 为了社会主义治安,经全村群众讨论,特制定村规。 •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 主义。 • 二、做好防范,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各户若有外地来人, 必须报经村委会批准才能住宿。 • 三、维护社会治安人人有责。若有偷盗案发生,本村能 出动的人员应该全部出动,并按村规信号急到预定地点, 听从村委会的指挥和安排,追捕盗犯。对追捕盗匪有功者, 将缴获的脏款(原文如此,应为赃款)、物提10%奖给有 功人员。 •
• 制衡立法体制则是建立在立法、行政、司 法三权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的原则基础 上的立法体制。实行这种体制的国家,立 法职能原则上属于议会,但行政机关首脑 如作为国家元首的总统,有权对议会的立 法活动施以重大影响,甚至直接参与行使 立法权。在许多实行制衡立法体制的国家, 司法机关也对立法起制衡作用,这些国家 的宪法法院或高级法院有权通过审判,宣 布议会立法违宪因而无效。
• 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 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 (七)民事基本制度; (八)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 制度; (九)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 事项。
• (二)由法案到法 • 在现代立法活动过程中,由法案到法的阶段是指 由法案提出直到法的公布这一系列正式的立法活 动所构成的立法阶段。 • 同立法准备阶段和立法完善阶段相比,由法案到 法的阶段的内容具有确定性、不可缺少性。虽然 各国这一阶段的具体内容多有自己的特色,但主 要内容通常总是包括四方面:一是提出法案;二 是审议法案;三是表决法案;四是公布法。
• 立法准备活动的主要内容, • 宏观上有:进行立法预测,编制立法规划,形成 立法创议,做出立法决策。法的清理、法的汇编 和立法信息反馈工作中包含的旨在为法的制定和 变动服务的工作,也是立法准备活动的内容。 • 中观上通常包括:确定立法目标、目的和指导思 想,调查研究,收集和研究各种相关材料,落实 法案起草机关和组织起草班子,协调同有关方面 的关系,为立法的正式进行做好物质准备。 • 微观上通常包括:明确立法意图,拟出法案提纲, 起草法案草稿,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协调论证, 反复修改、审查法案草稿并形成正式稿即草案。
• 立法的概念 • 立法是由特定的主体,依据一定职权和程 序,运用一定技术,制定、认可和变动法 这种特定社会规范的活动。
• 立法体制 • 立法体制是一国立法制度最重要的组成部 分。立法体制是关于立法权限、立法权运 行和立法权载体诸方面的体系和制度所构 成的有机整体。其核心是有关立法权限的 体系和制度。 • 一国采用何种立法体制,在很大程度上取 决于该国的国情,要受到该国经济、政治、 文化和历史传统等因素的影响。
• 第九条 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 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 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 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 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 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 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 第六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 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 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 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 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 以批准。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对报请批准的较大的市 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时,发现其同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规章 相抵触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本法所称较大的市是指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 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
• 现在法律规定,丈夫有到酒吧消遣的权力,但也 有做家务的义务;丈夫在到外面散心前,必须先完 成自己应该完成的洗衣、做饭、清理房间的杂活, 否则就属违法。 • 奥地利男子必须承担50%以上家务活的法律在今 年3月由奥地利议院投票表决时曾引起激烈争论。 有的议员认为,奥地利有太多的享情需要立法, 现在还轮不到为家务立法,而且,为家务立法恐 怕在世界上也没有先例。但大部分议员认为,用 法律退迫男子做家务对稳定婚姻很有好处,男子 通过做家务可以体会到妻子的艰辛,而且家务本 来就不应该全部由妻子揽下。最后,法律终于在 议会获得通过。它是对奥地利结婚法与离婚法的 部分内容的补充。
• 2000年3月通过的《立法法》为法律冲突提 供了解决的途径和机制,即允许有关国家 机关或者公民、组织在认为法规和宪法、 法律相抵触时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申请 处理。但《立法法》实施至今,公民直接 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提出审查法律、法 规是否违宪、违法的申请并不常见。
• 优点是能够发挥中央与地方的积极性。提供满足 社会发展需求的法律规范。 • 缺点是一、中央可能肆意侵夺地方自治的范围, 从而导致国家权力结构不平衡,使地方国家机关 职权虚化;二、地方可能过分担心因越权与中央 立法相抵触,从而对中央立法照抄照搬,重复立 法,浪费立法资源;三、可能出现地方保护主义 盛行,条块分割,设置贸易壁垒的现象,影响国 内市场统一及国家法制统一。地方立法权侵犯中 央立法权的行为。突出的现象是法律抄袭和法律 冲突。中央所立之法与地方所立之法冲突。 • 如何解决:立法裁决、司法审查
• 第六十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 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 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 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批准后生效。 •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 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 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 定作出变通规定。
第三节 立法过程与立法程序
• 一、立法过程 • 立法是动态的和有序的事物,是具有阶段 性、关联性、完整性的活动过程。这一过 程可分三阶段:一是立法准备阶段;二是 由法案到法的阶段;三是立法完善阶段。
• (一)立法准备 • 立法准备,一般指在提出法案前进行的立 法活动,是为正式立法提供条件或奠定基 础的活动。 • 立法准备活动的主体,多为立法权享有者, 也可以是立法权享有者委托的机构、组织 和人员,还可以是没有立法权也没有被委 托但自己希望进行某些立法活动的主体。
• 第七十一条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 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 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 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 内,制定规章。
• 中国现行立法体制是特色甚浓的立法体制。 从立法权限划分的角度看,它是中央统一 领导和一定程度分权的,多级并存、多类 结合的立法权限划分体制。最高国家权力 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统一领导,国务院行使 相当大的权力,地方行使一定权力,是其 突出的特征。
• 这一表述激起河南省人大的强烈反响,河南省人 大认为这样的表述“其实质是对省人大常委会通 过的地方性法规的违法审查,违背了我国人民代 表大会制度……是严重违法行为。”10月18日,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洛阳市中 级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中违法宣告省人大常委会 通过的地方性法规有关内容无效问题的通报》, 要求河南省高院对洛阳市中院的“严重违法行为 作出认真、严肃的处理,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 导依法作出处理”。洛阳市中院党组根据要求作 出决定,撤销判决书签发人民事庭赵广云的副庭 长职务和李慧娟的审判长职务,免去李慧娟的助 理审判员。该决定只是尚未履行提请洛阳市人大 常委会讨论的法定程序。
• 四、人人遵守社会主义公德。不准男女对唱风流山歌,如 未婚男女乱唱风流歌,每人罚款2元;已婚男女对唱风流 山歌,每人罚款10元。不准赌博,违者对聚赌、窝赌、赌 头罚款10元,参赌者罚款5元。再犯加倍罚,第三次除加 倍处罚外,还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不准偷砍国家、集体、 个人所有林木,违者除强令退出偷砍的林木外,每根直径 5寸以上的罚50元,直径5寸以下的罚款10元。不准在群 众定为的后龙山开石炮、开荒、割草、砍柴、放牛,违者, 每分面积罚款10元,割草每百斤10元,砍柴每百斤10元。 不准打架、斗殴。家庭成员或村民与村民之间、户与户之 间、队与队之间、村与村之间发生纠纷时,听从村委会的 调解。如村委会调解不当的可向上级或法庭直至法院申诉, 服从上级判决,不能气愤打人,违者罚款10元,还负伤者 医药费。 • 五、对维护和执行村规民约有功者得奖,每年年终评奖, 根据情况分别给予精神和物质奖。
法的制定
Hale Waihona Puke Baidu
第一节 立法的概念
• 事例一: • 1998年奥地利立法规定,奥地利男子必须承担家 庭半数以上的家务活。如果查到哪个男士对家务 活视而不见或袖手旁观,就算得上违法乱纪,将 受到法律制裁。奥地利政府制定这一新法律,实 在是出于无奈,居高不下的离婚率是出台这一法 律的直接原因。现在越来越多的男士游手好闲, 他们对自己的妻子和家庭漠不关心。在他们眼里, 妇女做家务是天经地义的事。 • 男士们的这种作派,已引起妇女们的极大不满, 许多妇女为此而提出离婚的要求,让大丈夫们尝 一尝自己洗衣做饭的滋味。
• 当今世界立法体制,主要有单一的、复合的、制 衡的立法体制。 • 单一立法体制主要是指立法权由一个国家机关行 使的立法体制,包括单一的一级立法体制和单一 的两级立法体制。 • 立法权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机关共同行使的 立法体制称为复合立法体制。实行这种立法体制 的国家一般是单一制国家。由于这些国家的立法 权由两个以上的中央国家机关行使,它们的立法 体制实际上是复合的一级立法体制。
思考题
• 上述两个例子,哪个制定规范的行为属于 立法?结合上学期学过的法理学知识回答。 • 两个例子中共同存在的要素有哪些?
• 立法活动具有如下的特征: 第一,立法是由特定主体进行的活动。 第二,立法是依据一定的职权进行的活动。 第三,立法是依照法定程序所进行的活动。 第四,立法是具有专业性和技术性的活动。 第五,立法是制定、认可、修改和废止法 的活动。
• 中央与地方立法权的划分 • 中央有专属的立法权,而地方没有。只能 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 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 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也 是如此。 • 中央与地方的立法权限没有法制化。
• 惹“祸”的判决 • 2003年5月27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 起种子赔偿纠纷案时,遭遇法律冲突问题。在庭 审中,就赔偿损失的计算办法原、被告争议激烈, 原告主张适用《种子法》,以“市场价”计算赔 偿数额;被告则要求适用《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 理条例》,以“政府指导价”计算。面对摆在眼 前的法律抵触问题,承办该案的李慧娟在院审委 会的同意下,支持了原告的主张,并在判决书中 做了“《种子法》实施后,玉米种子的价格已由 市场调节,《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作为 法律位阶较低的地方性法规,其与《种子法》相 抵触的条(款)自然无效”的表述。
第二节 立法体制
• 立法法的相关法条 •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 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 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 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 事例二 • 果地村委会村规民约 • 为了社会主义治安,经全村群众讨论,特制定村规。 •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 主义。 • 二、做好防范,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各户若有外地来人, 必须报经村委会批准才能住宿。 • 三、维护社会治安人人有责。若有偷盗案发生,本村能 出动的人员应该全部出动,并按村规信号急到预定地点, 听从村委会的指挥和安排,追捕盗犯。对追捕盗匪有功者, 将缴获的脏款(原文如此,应为赃款)、物提10%奖给有 功人员。 •
• 制衡立法体制则是建立在立法、行政、司 法三权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的原则基础 上的立法体制。实行这种体制的国家,立 法职能原则上属于议会,但行政机关首脑 如作为国家元首的总统,有权对议会的立 法活动施以重大影响,甚至直接参与行使 立法权。在许多实行制衡立法体制的国家, 司法机关也对立法起制衡作用,这些国家 的宪法法院或高级法院有权通过审判,宣 布议会立法违宪因而无效。
• 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 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 (七)民事基本制度; (八)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 制度; (九)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 事项。
• (二)由法案到法 • 在现代立法活动过程中,由法案到法的阶段是指 由法案提出直到法的公布这一系列正式的立法活 动所构成的立法阶段。 • 同立法准备阶段和立法完善阶段相比,由法案到 法的阶段的内容具有确定性、不可缺少性。虽然 各国这一阶段的具体内容多有自己的特色,但主 要内容通常总是包括四方面:一是提出法案;二 是审议法案;三是表决法案;四是公布法。
• 立法准备活动的主要内容, • 宏观上有:进行立法预测,编制立法规划,形成 立法创议,做出立法决策。法的清理、法的汇编 和立法信息反馈工作中包含的旨在为法的制定和 变动服务的工作,也是立法准备活动的内容。 • 中观上通常包括:确定立法目标、目的和指导思 想,调查研究,收集和研究各种相关材料,落实 法案起草机关和组织起草班子,协调同有关方面 的关系,为立法的正式进行做好物质准备。 • 微观上通常包括:明确立法意图,拟出法案提纲, 起草法案草稿,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协调论证, 反复修改、审查法案草稿并形成正式稿即草案。
• 立法的概念 • 立法是由特定的主体,依据一定职权和程 序,运用一定技术,制定、认可和变动法 这种特定社会规范的活动。
• 立法体制 • 立法体制是一国立法制度最重要的组成部 分。立法体制是关于立法权限、立法权运 行和立法权载体诸方面的体系和制度所构 成的有机整体。其核心是有关立法权限的 体系和制度。 • 一国采用何种立法体制,在很大程度上取 决于该国的国情,要受到该国经济、政治、 文化和历史传统等因素的影响。
• 第九条 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 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 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 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 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 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 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 第六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 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 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 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 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 以批准。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对报请批准的较大的市 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时,发现其同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规章 相抵触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本法所称较大的市是指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 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
• 现在法律规定,丈夫有到酒吧消遣的权力,但也 有做家务的义务;丈夫在到外面散心前,必须先完 成自己应该完成的洗衣、做饭、清理房间的杂活, 否则就属违法。 • 奥地利男子必须承担50%以上家务活的法律在今 年3月由奥地利议院投票表决时曾引起激烈争论。 有的议员认为,奥地利有太多的享情需要立法, 现在还轮不到为家务立法,而且,为家务立法恐 怕在世界上也没有先例。但大部分议员认为,用 法律退迫男子做家务对稳定婚姻很有好处,男子 通过做家务可以体会到妻子的艰辛,而且家务本 来就不应该全部由妻子揽下。最后,法律终于在 议会获得通过。它是对奥地利结婚法与离婚法的 部分内容的补充。
• 2000年3月通过的《立法法》为法律冲突提 供了解决的途径和机制,即允许有关国家 机关或者公民、组织在认为法规和宪法、 法律相抵触时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申请 处理。但《立法法》实施至今,公民直接 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提出审查法律、法 规是否违宪、违法的申请并不常见。
• 优点是能够发挥中央与地方的积极性。提供满足 社会发展需求的法律规范。 • 缺点是一、中央可能肆意侵夺地方自治的范围, 从而导致国家权力结构不平衡,使地方国家机关 职权虚化;二、地方可能过分担心因越权与中央 立法相抵触,从而对中央立法照抄照搬,重复立 法,浪费立法资源;三、可能出现地方保护主义 盛行,条块分割,设置贸易壁垒的现象,影响国 内市场统一及国家法制统一。地方立法权侵犯中 央立法权的行为。突出的现象是法律抄袭和法律 冲突。中央所立之法与地方所立之法冲突。 • 如何解决:立法裁决、司法审查
• 第六十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 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 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 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批准后生效。 •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 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 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 定作出变通规定。
第三节 立法过程与立法程序
• 一、立法过程 • 立法是动态的和有序的事物,是具有阶段 性、关联性、完整性的活动过程。这一过 程可分三阶段:一是立法准备阶段;二是 由法案到法的阶段;三是立法完善阶段。
• (一)立法准备 • 立法准备,一般指在提出法案前进行的立 法活动,是为正式立法提供条件或奠定基 础的活动。 • 立法准备活动的主体,多为立法权享有者, 也可以是立法权享有者委托的机构、组织 和人员,还可以是没有立法权也没有被委 托但自己希望进行某些立法活动的主体。
• 第七十一条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 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 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 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 内,制定规章。
• 中国现行立法体制是特色甚浓的立法体制。 从立法权限划分的角度看,它是中央统一 领导和一定程度分权的,多级并存、多类 结合的立法权限划分体制。最高国家权力 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统一领导,国务院行使 相当大的权力,地方行使一定权力,是其 突出的特征。
• 这一表述激起河南省人大的强烈反响,河南省人 大认为这样的表述“其实质是对省人大常委会通 过的地方性法规的违法审查,违背了我国人民代 表大会制度……是严重违法行为。”10月18日,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洛阳市中 级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中违法宣告省人大常委会 通过的地方性法规有关内容无效问题的通报》, 要求河南省高院对洛阳市中院的“严重违法行为 作出认真、严肃的处理,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 导依法作出处理”。洛阳市中院党组根据要求作 出决定,撤销判决书签发人民事庭赵广云的副庭 长职务和李慧娟的审判长职务,免去李慧娟的助 理审判员。该决定只是尚未履行提请洛阳市人大 常委会讨论的法定程序。
• 四、人人遵守社会主义公德。不准男女对唱风流山歌,如 未婚男女乱唱风流歌,每人罚款2元;已婚男女对唱风流 山歌,每人罚款10元。不准赌博,违者对聚赌、窝赌、赌 头罚款10元,参赌者罚款5元。再犯加倍罚,第三次除加 倍处罚外,还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不准偷砍国家、集体、 个人所有林木,违者除强令退出偷砍的林木外,每根直径 5寸以上的罚50元,直径5寸以下的罚款10元。不准在群 众定为的后龙山开石炮、开荒、割草、砍柴、放牛,违者, 每分面积罚款10元,割草每百斤10元,砍柴每百斤10元。 不准打架、斗殴。家庭成员或村民与村民之间、户与户之 间、队与队之间、村与村之间发生纠纷时,听从村委会的 调解。如村委会调解不当的可向上级或法庭直至法院申诉, 服从上级判决,不能气愤打人,违者罚款10元,还负伤者 医药费。 • 五、对维护和执行村规民约有功者得奖,每年年终评奖, 根据情况分别给予精神和物质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