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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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
作者:张海霞
来源:《党政干部论坛》 2020年第7期
张海霞
我国国有企业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是强国、强军、治国安邦的强大支柱,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与政治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
发展全局的高度,就国有企业的职能定位、改革要求、发展方向等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作
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我们做好新时代国企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目前,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实现国企高质量发展,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
一、必须坚持国有企业的重要地位不动摇,把国有企业搞好、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习近平总书记一直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问题。
早在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国企改革的批示中就首次用“命门”一词强调了国有企业对于党和国家的重要性,从经济与政治
相统一的高度对我国国有企业的性质加以阐明。
2014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
革领导小组第4次会议上指出,国有企业尤其是央企在关系到国家安全与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
行业中要占据支配地位,国企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务必要抓好。
2014年底,国务院国有企
业改革领导小组开始正式运行,并由国务院领导同志担任组长。
2015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
吉林调研过程中,又多次强调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对于国企一定要保持
制度自信。
2016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国企改革作出重要指示:国有企业是提升国家实力、
保障人民利益的重要力量,必须要理直气壮地做强做优做大,逐步提高国企的活力、影响力和
抗风险能力,不断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这一重要指示再次坚定清晰地指出了国企发展的
战略地位、根本目标,为我国国企改革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2016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
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国有企业离不开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还首次提出“一个依靠力量、五个重要力量”的国企新定位、新要求。
2017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
苏调研过程中,强调国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政治基础,在我国经济中发挥
着不可替代的“顶梁柱”作用。
2018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调研国企时再次强调,我国
国有企业要坚定不移地改革发展,继续做强做优做大,那些不要国企、搞小国企的说法论调都
是错误的,那些怀疑、唱衰国企的思想言论也都是错误的。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坚持国有企业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不动摇,就是要求我们坚定
立场,不能被那些否定公有制、妖魔化国有经济的言论所左右。
首先,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建立并发展国有企业是必然要求。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的著名论断,“资
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是同样不可避免的”,这是由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所决定的。
只有社会占有生产资料,才能够与生产力的社会性质相适应。
换言之,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经
济基础就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其主要形式就是全民所有制,必须大力发展国有企业。
其次,建
立并发展国有企业,是保障全体人民共同利益、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
从理论上讲,
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的最终所有权都属于全国人民,即全民所有。
为了更好地保障全国人民的
共同利益,人民代表大会每年都集中听取并审议同级政府有关国有资产的经营状况,这种体制
符合全民所有制的性质和要求。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能更
好地避免出现剥削和两级分化,更好地实现共同富裕。
最后,建立并发展国有企业,能更好地
壮大国家综合实力、提升国际竞争力。
在《财富》杂志发布的2019年世界500强名单中,我国上榜的国有企业接近百家,这充分证明了我国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正确性、重视国有
经济和发展国有企业思路的正确性。
但客观来说,与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的老牌企
业相比,我国国有企业在核心技术、科技创新、品牌价值、市场影响、消费者认可度等方面都
存在一定差距。
因而务必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党的十
九大提出的“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要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把国有企业做
强做优做大。
二、必须坚持不懈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党的十六大报告首次提出了“两个毫不动摇”方针,这是对多年来我们党坚持和发展基本
经济制度成功经验的高度概括。
排除了外部杂音后,国有企业究竟应该如何改革发展、如何做
强做优做大,显得至关重要。
2015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调研时明确提出了国企改革的“三个有利于”判断标准,即国企改革要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
国企改革要符合我国国情、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避免盲目性,
不断提升效益和效率、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逐步完善企业的治理结构。
2016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代表团参加审议时指出,国企深化改革必须要“借东风”,激发企业的
内生动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增强实力。
2016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国有企业改
革座谈会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必须坚定不移地深化国企改革,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促使国企加
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各类要素的活力,并积极贯
彻新发展理念,实现结构调整、创新发展、布局优化,使得国企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更好发
挥带动作用。
2017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指出,国企要深化改革,提升经营管
理水平,努力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的骨干力量、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与依靠
力量。
2018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指出,国有企业尤其是央企,必须要提升自主
创新能力,不断研发掌握更多的国之重器;国企要想搞好就必须要深化改革,而不能抱残守缺。
2020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调研国有企业时再次指出,广大国有企业在疫情防控之
中已经发挥了主力军、生力军作用,在推动复工复产过程中要发挥同样作用。
做实做强做优国企,是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保障。
目前我国不少国有企业的现状可概括为,有重量缺力量、有收入缺利润、有影响力缺竞争力、有发明专利缺核心技术。
要迎头赶上时代发展的步伐、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广大国有企
业必须改革再改革、深化改革,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刀刃向内,坚决破除阻碍国企发展的
体制机制弊端,最大限度激发出国企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激发各类要素
的活力和创造力。
当前国企改革已步入“施工高峰期”和攻坚期,必须要敢于涉险滩、敢啃硬骨头。
党的十
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于国企改革亲自推动、作出部署,中央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有分量、
有影响、有含金量的国企改革文件。
这些意见和方案涵盖了国企党建、国资审计、国企混改、
国企监管、央企负责人薪酬等方方面面,指明了国企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让国企改革更加
有章可循、更加有的放矢。
国企改革的夯基垒台、立柱架梁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后期要全面推进、积厚成势,重点解决制约国企改革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
下一步,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推动
各项国企改革任务落实落地,还要在以下方面深化改革。
第一,加快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
企业制度体系。
要统筹推动相关制度文件的新立、修改、废止、解释工作,加快完善国企法人
治理结构以及市场化经营机制,明确各个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确定决策事项范围流程,强化
国企的章程管理。
第二,积极稳妥推动国企重组整合。
通过国企战略性重组,推动重组企业的
业务整合和战略管理文化融合,避免重复投资和同质化竞争问题,不断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第三,有序深化授权经营体制改革。
进一步贯彻落实《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国发〔2019〕9号),推动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落实落地。
各地政府要结合地方国企国资实际,尽
快出台具体可操作的实施方案,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切实转变出资人代表机构职能和
履职方式,依法确立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赋予国有企业更多的经营自主权。
总之,要始
终坚持市场取向,突出问题导向,围绕增强国企活力、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提高国有资本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持续将国企改革引向深入。
三、必须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努力将国有企业的党建优势和政治优势转化为竞争优
势和发展优势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也是国有企业本质属性的内
在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国企党建工作高度重视,作出了一系列指示,提出
了一系列要求。
2016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指示指出,必须坚持党
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断强化与改善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2016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坚持
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企的“根”与“魂”,也是我国国企的独特优势所在;深化国
企改革务必要遵循“两个一以贯之”,在重大政治原则上,要一以贯之地坚持党对国企的领导,在企业改革方向上,要一以贯之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国特色现代国企制度的“特色”在于
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各个环节、将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中,要明确并落实党
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真正实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党对国企的领导是包括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在内的有机统一,国企党组织发挥领导
核心与政治核心作用,可以归结为“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2018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
在山东考察时也强调要抓好国企党建工作,要坚持党对国企的领导不动摇,要坚持建强国企基
层党组织不放松,从而为做强做优做大国企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党建
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做好新时代国企党建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
的建设,是国有企业必须坚守的根本原则、必须履行的重要职责,也必然能够为新时代国企的
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的创业动力、创新活力、创造实力。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内涵作出了新的概括,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体制上升为基本经济制度。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之间
不矛盾,国有企业市场化的一般性和公有制的特殊性之间也不矛盾。
坚持党的领导是国企的重
大政治原则,是国企改革的政治保障和政治优势。
作为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国有企
业绝不能因为参与市场化竞争就仅强调经济属性,无视政治属性,也绝不能以“与国际接轨”
为托词,弱化、淡化、边缘化甚至排斥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国企改革越是深入,可能遇到的
情况就越是复杂,也就越需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要铸牢国有企业的“根”和“魂”,就要将坚持党的领导落细落实,将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落实到完善公司治理上。
坚持党的领导、重视党建工作,是国有企业的党建优势、也是政治优势,要将这些优势真正转
化为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就需要将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结合起来、协同发挥作用,使二者发
挥出“1+1>2”的效果,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国企制度的重大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
要明确党组织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明确把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企业章程,努力实现党建工作和改革发展同步谋划、党组织和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务必保证党的领导
在国企改革发展中切实体现、不断强化、真正发挥作用。
改革没有坦途,国企改革发展任重而道远。
我们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发
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国企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不动摇,统一思想,不断深化国企改革,让国企在新时代的改革大潮中奋勇向前,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单位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
(责任编辑黎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