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坚克难行动实施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攻坚克难行动实施方案
兴隆县金属非金属矿山
20XX年我县被市政府定为攻坚克难整顿关闭矿山重点县,为促进我县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进一步全面提升金属非金属矿山本质安全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观为指导,突出“以人为本”宗旨,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下大力气攻坚克难,集中利用两年的时间着力提升金属非金属矿山“五化”建设,逐步提升全县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为建设“平安兴隆、安全兴隆”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按照“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协调联动、全面推进”的原则,全面开展全县金属非金属矿山“五化”建设攻坚克难行动,力争到20XX年底,全面完成“五化”建设任务。通过攻坚克难行动,进一步提升全县安全生产水平,坚决杜绝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极力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努力控制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打击无证开采、有证乱采,有效遏制非法违法行为,保证矿山健康有序安全发展。
三、时间安排
本次金属非金属矿山“五化”建设攻坚克难行动从20XX 年3月开始到20XX年底结束,各部门要明确时间、节点及治理整顿任务,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完成治理整顿。
四、主要任务
大力推进整顿关闭,全面加强矿山规模化建设。
1、按照国家、省、有关部门制定的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及整顿要求,督导露天矿山矿区范围之间的距离小于300米的加大、加快整合关闭力度和进度,地下矿山存在多个独立生产系统相互开采存在隐患的、一个矿体多个开采系统的、开采范围及规模小、相邻开采相互影响的矿山进行整合重组,优化生产系统。确保一个采矿许可证区范围内只有一个开采主体和一套组织管理机构,一个矿体只有一套开采系统。截至20XX年9月底前,对不符合要求的矿井或系统整合或关闭。
2、下大力度关闭不符合生产条件的生产系统,严格控制“三同时”建设项目的审批,落实矿山关闭目标和责任。一是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管理,不断巩固提高安全生产条件。二是加强督导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的生产系统的管理,限期完成延期工作,否则予以注销关闭。三是在20XX 年县政府已公告关闭30个矿山的基础上, 20XX年再关闭10个矿山。
3、督导新、改、扩建矿山严格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基建矿山的施工、监理单位具备相应资质,确保矿山有序开采。
大力推进固本强基,全面加强安全标准化建设。
1、矿山企业必须经有资质单位进行正规设计,确保按设计建设和生产,矿山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地质条件等原因设计与实际不符时,要及时补充设计。
2、地下矿山必须按标准选用通风、排水、提升运输等设备,建立并确保机械通风系统正常运转。
3、金属非金属矿山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提高金属非金属矿山本质安全水平。全力推动新建矿山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6个月内达到最低及以上标准化水平。
4、20XX年底前每个系统的地表得到彻底改善,厂区清洁、绿化,矿长办公室、人员入井检查室、档案室、会议室、维修室、值班室、工人宿舍、食堂等全部达到标准化等级要求。
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全面加强矿山开采机械化建设。
1、淘汰矿山落后产能,提前淘汰明令禁止的设备和工艺,推动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总局《关于发布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的通知》文件要求,限期强制淘汰明令禁止的设备和工艺,推动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
2、露天矿山100%实现台阶开采,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使用机械铲装设备,机械二次破碎等;地下矿山开拓方式、开采方法、通风系统、提升运输、供电系统等符合规范、标准、设计要求。
3、在符合条件的地下矿山强制推广使用凿岩台车、铲运机、撬毛机等机械设备。
大力推进手段创新,全面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
1、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地下矿山必须建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并确保系统正常运转,“三同时”基建系统竣工时与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必须同时验收。
2、20XX年底前建立完善全县矿山基础数据库,20XX年底前,努力实现安全监管部门与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综合调度信息平台联网。实现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实时监控,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工作机制。
大力推进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全面加强矿山安全管理科学化建设。
1、督导矿山在20XX年6月底前配备、配齐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服务。
2、“三项岗位”人员必须经相关部门和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并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从业人员必须在每年的年初企业复工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在一季度结束前按照相关的培训要求进行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
可继续上岗作业。
3、新进职工必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经“三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由师傅传帮带3个月以上方可独立上岗。
4、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对涉及矿山安全生产技术人员、档案管理人员和单位相关人员全员培训,提高各级矿山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继续加强打非治违力度,长效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1、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开展以隐患排查整改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县所有矿山企业要继续完善隐患排查各项制度,完善自查自纠方案,落实排查整改,建立台账并按时上报。
2、严厉打击越界开采违法行为。对越界开采矿的,责令其退回本矿区内开采,并依法处罚,露天开采的要埋设边界警示牌。
3、严厉打击无证开采非法行为。对非法盗采、乱采滥挖的,依法查处到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按“三不留一毁闭”标准关闭到位。
4、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各类矿山,特别是小型矿山,全面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五、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