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才发:论列宁关于社会主义国民教育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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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才发:论列宁关于社会主义国民教育的思想
论列宁关于社会主义国民教育的思想
宋才发*
就国民教育这个概念的确切涵义而言,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取得胜利以后,在全部国家政权属于劳动者、属于人民的条件下,才可能有真正的国民教育。
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开创了苏俄社会主义国民教育的新纪元。
列宁在全俄教育工作第一次大会上的演讲中指出:“十分之九的劳动群众已经懂得:知识是他们争取解放的武器,他们受到挫折就是因为缺少教育,现在要使大家都能真正受到教育是全靠他们自己的。
我们事业的保证在于群众自己负起了建设社会主义新俄国的责任。
……他们知道,要胜利结束他们所进行的斗争,是多么需要教育。
”
一
沙皇俄国政治腐败和经济落后的根本原因之一是国民的文化素质低劣。
在革命前的俄国,国民教育处于令人难于置信的落后状态。
据1897年全俄第一次人口调查材料,9岁以上人口总数中识字人口占27%,妇女中识字人数占16%;占全国人口总数3/4的是文盲。
开展全民扫盲运动是实施国民教育的最初步骤。
十月革命胜利后,俄国便进入了扫盲运动时期。
列宁指出,在文化建设方面,苏维埃政权必须在短期内解决双重的任务:(1)消灭我国的文化落后状态;(2)大力发展文化事业,使广大劳动群众掌握文化宝库,要能够使劳动群众的文化水平提高到资本主义社会所不及的高度。
由于在社会主义阶段国家还没有彻底消亡,所以苏维埃学校仍然还只是无产阶级学校。
但是,“阶级学校决不以阶级限制为前提”,它义不容辞的责任是要维护居民中劳动者阶级的利益。
也就是说,学校在内容与方针上应当具有坚定的阶级性,但是不应当有阶级限制,凡是17岁以下的男女儿童都有享受“免费义务教育”的权利。
自此苏俄的普通学校和其他学校教学、教育过程的目的、范围和内容,都开始依据国民教育的总体构想和国家规定的教学大纲来进行。
鉴于俄国“文化贫困”和文盲众多的状况,俄共(布)第八次代表大会及时做出了扫除文盲和开展国民识字运动的决议,并把文盲当作党面临的三大敌人之一。
列宁说:“文盲是站在政治之外的,必须先教他们认字。
不识字就不能有政治,不识字只能有流言蜚语、传闻偏见,而没有政治。
”1919年12月26日他签署了《关于扫除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内居民间的文盲》的法令。
指出:“共和国全体居民年龄从8岁至50岁,凡不能读不能写的,必须学习识字,至于学本民族语还是学俄罗斯语,可以听从各人自愿。
”国家成立了全俄扫盲工作非常委员会,全国成立了识字学校、扫盲组、班、站,大量发行扫盲初级读本。
1923年又成立了以加里宁为主席的志愿扫盲协会,军队中也成立了扫盲大学。
到国内战争结束前夕,扫盲工作初见成效。
据统计到1925年,9岁以上的居民中识字的人占51%,工人中已基本扫除文盲。
普及初等义务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首要任务。
列宁在1919年3月草拟的《俄共(布)党纲草案》中指出,我们现时在国民教育方面最迫切的任务是:对未满16岁的男女儿童实行免费的普遍义务综合技术教育;把教学工作和社会生产劳动密切结合起来;由国家供给全体学生膳食、服装、教材和文具;对工人和农民的自修和深造给以全面的帮助(建立图书馆、成人学校、人民大学、讲习所、电影院、艺术工作室等等)。
普通教育学校是实施和完成国民教育任务的中心环节。
列宁一向密切注视学校教育工作,关心学校把未来的年轻一代培养成为具有科学文化知识的社会主义建设者。
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方面都需要有一定的科学文化,
*作者简介宋才发(1953—),湖北武穴人,华中师范大学科学社会主义研究所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经济建设尤其要与文化建设相配合。
从这个意义上,列宁把发展国民教育事业列为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一个条件。
只有当劳动人民掌握了现代文化,提高科学技术水平,才能熟悉社会化大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
在列宁的关怀和领导下,苏俄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头几年中,由于把开展扫除文盲运动和准备条件实行普及初等义务教育作为首要任务,使适合社会主义国家性质的国民教育制度,在俄国获得了决定性的胜利。
不仅在初等教育方面,而且在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方面,对工农子女的优惠条件,都已经超出了在当时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教育制度的范围。
二
确立国民教育的根本目的和基本原则。
在总结苏俄实施国民教育初期经验的基础上,列宁指出,实施国民教育的学校,必须为巩固新生政权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学校应当成为摧毁资产阶级统治和完全消灭阶级划分的工具;它的最终目的在于“培养能够最后实现共产主义的一代人。
”在强调社会主义国民教育不能脱离政治的同时,列宁反对“粗暴地歪曲学校同政治联系的原则,硬把政治不适当地灌输到应该好好培养年轻一代的头脑中去”的做法,指出学校“应该时刻同这种粗暴地运用基本原则的行为作斗争。
”因为社会主义建设所要求的新人,不仅要具有先进的思想觉悟,而且要掌握一切现代科学知识。
如果学校培养出来的人“没有实际本领”,那末这样的学校是“一钱不值的”。
只有把德育和智育结合起来,把教育同生产劳动结合起来,才能培养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满足社会主义经济和文化建设的需要。
为此,苏俄立法纲要在融进列宁的国家教育思想的基础上,以法的形式确立了苏俄国民教育的基本原则。
这些原则概括起来就是:(1)苏俄全体公民不分种族、民族、性别、宗教信仰、财产和社会地位,在受教育方面一律平等;(2)对所有儿童和少年实行义务教育;(3)一切教学、教育机构都是国立和公立性质的;(4)有选择教学语言的自由:可用本民族语言或用苏联其他民族的语言进行教学;(5)各种教育一律免费,部分学生的生活费用全部由国家供给,给学生提供奖学金和其他物资帮助;(6)统一国民教育制度,并使各种类型学校具有衔接性,以保证能够由低级学习阶段升入高级学习阶段;(7)教育的科学性,并在科学、技术与文化最新成就的基础上使其不断完善;(8)教育的人道主义和高尚的道德性;(9)教育的非宗教性,排除宗教影响;等等。
规定国民教育制度的具体内容。
苏俄的国民教育制度包括学前教育、普通中等教育、校外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中等专业教育、高等教育制度。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制度的最初阶段,它是为实施从婴儿出生到入学前这一段的儿童教育而设立的,主要任务是为儿童作好入学前的准备,其教育工作是建立在科学基础之上,根据标准大纲进行的。
普通中等教育是国民教育制度的主要环节,凡年满7岁的儿童在这里接受教育。
从苏维埃政权的初建年代起,它就是统一的劳动综合技术学校。
学校在组织教学、教育过程时遵循共同的原则,在全面照顾各加盟共和国居民的民族特点的前提下,使苏俄全国普通教育的内容和教学水平基本上统一。
职业技术教育在苏联是独具特色的,青年人通常是在普通学校毕业后开始走向劳动岗位的,而他的劳动技能却是在职业技术学校获得的。
职业技术学校的主要任务,是为国民经济增长培育全面发展的、受过技术教育和有文化的年轻的熟练工人。
对于符合上述要求且经过鉴定者,学校均发给规定样式的毕业证书。
中等专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是社会文化状况和成熟程度的鲜明标志。
中等专业教育的任务是为工业、建筑、运输、通讯和农业等各行各业,培养具有理论知识和实际技能的中等以上熟练程度的专家。
在国民教育从总体上坚持职业学校必须综合技术教育化的同时,列宁也十分重视在职业学校中保留普通知识的教育。
他曾在“民粹主义空想计划的典型”中强调指出:“没有年轻一代的教育和生产劳动的结合,未来社会的理想是不能想象的:无论是脱离生产劳动的教学和教育,或是没有同时进行教学和教育的生产劳动都不能达到现代技术水平和科学知识现状所要求的高度。
”
阐明发展国民教育对建设社会主义的深刻意义。
列宁曾经说过:在一个文盲众多的国家内是不能建成共产主义社会的。
这里所讲的“不能建成共产主义社会”,是包括社会主义社会在内的。
在1921年12月28日全俄苏维埃第九次代表大会通过的《经济工作问题的指令》中,列宁又再一次明确地指出:“在最短期间培养出工农出身的各方面的专家,是教育人民委员部在新时期的任务。
代表大会建议加强学校教育工作和社会教育工作同整个共和国、同本省、本地的迫切的经济任务之间的联系。
”由于社会主义建设是全方位的建设,所以列宁又进一步指出,只有发展国民教育,提高全民文化水平,才能更好地克服国家机关中的官僚主义,提高国家干部的管理能力和领导水平,才能同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愚昧、不文明、粗野等遗产作斗争。
”
三
揭示社会主义国民教育的几个重要规律。
列宁在系统地分析和检查了俄罗斯联邦教育人民委员部工作的基础上,初步探讨了苏维埃国家实施国民教育的基本规律。
这些经过实践检验的教育规律概括地说,主要有如下几点:
第一,人民群众是国民教育的管理者。
列宁认为,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吸收广大劳动群众参加管理国家,应当是组织和改进包括教育在内的所有国家管理机构工作的主要内容。
这既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优点,也是社会主义国家的特色。
他说:“我们还有一下子就可以把我们的国家机关扩大十倍的‘绝妙的方法’,这种方法是任何一个资本主义国家从来没有过并且也不可能有的。
这个绝妙的方法就是吸收劳动者……参加管理国家的日常工作。
”1918年6月18日,列宁亲自签署了《关于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国民教育工作的组织》条例,赋予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教育管理的权利和形式:(1)除人民委员部工作人员外,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工会和合作社机关、民族事务人民委员部、州教育局、各种教育和青年联盟及协会均应有代表参加国家教育委员会。
(2)为了吸收劳动人民直接参与领导教育工作,在乡、县、省及其他行政地区成立国民教育委员会。
(3)规定经常召开全俄和地方教育代表大会,研究新学校建设中的所有迫切问题。
苏俄在短期内取得国民教育成效的根本力量就在于依靠群众。
全国人民关心教育事业,是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充满生机、永不枯竭的源泉。
第二,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是发展国民教育的基础和动力。
民族平等既是整个苏俄国家机关又是国民教育领导机关最重要的一个组织原则和工作原则。
十月革命初期列宁签署的一系列法律、法令都明确规定:每个公民都有权讲本民族语言或其他民族语言,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或其他民族语言来教育其子女。
“要求民族和语言的真正完全的平等,直到否认国语的必要,同时坚持各民族的最密切的接近,坚持各民族的国家机关的统一、教育委员会的统一、教育(非宗教的教育!)政策的统一,坚持各民族工人在反对一切民族资产阶级的民族主义……的斗争中的统一。
”所有这一切都促进和巩固了苏俄各民族人民的友谊,成为一切教育机关和教学、教育机构工作的基础和推动力。
第三,国民教育要有计划性和检查落实的具体措施。
列宁说过,没有科学的规划、没有统计和检查,就不能正确地领导社会主义建设。
这个思想同样是贯串于国民教育全过程之中的。
1921年4月列宁曾就教育人民委员部的工作没有贯彻上述精神而给予严厉地批评。
他在给教育人民委员部的便函中指出:“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在工作系统性和计划性方面,教育人民委员部的事情并没有改进,这违背了中央的指示和中央在改组教育人民委员部时特别规定的任务。
”用计划来决定和调整学校的教学和教育内容,是保证国民教育质量的有效措施。
制定工作计划与组织监督和检查执行的情况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没有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的计划是“革命空谈”的表现。
第四,国民教育要体现党的领导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布尔什维克是领导苏俄整个国家机
关和国民教育的核心。
党对教育的领导,集中反映在历次党代表大会都把教育、教学和培养一代新人作为党的中心任务之一。
党对国民教育的领导方式,是通过派遣党员干部到教育部门工作来实现的。
而坚持民主集中制又是苏维埃国家建设和工作的总的组织原则,它不仅反映在苏俄国家制度中,而且表现在苏俄教育人民委员部及各加盟共和国国民教育部的权限上。
因此,苏维埃政权发布的第一批有关教育的命令之目的,就是使教育管理集中化。
民主集中与教条主义、形式主义和对待工作的官僚主义态度是水火不相容的。
要完成国民教育任务就要改革旧的教育体制。
列宁领导下的苏维埃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的第一步,是把全国学校都集中在教育人民委员部的统辖下,同时废除旧的教育制度及其组织形式。
1918年初,人民委员会颁布了有关教会和国家分离、学校和教会分离的法令,实现了学校的训练和教育脱离宗教机关。
同年10月16日,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批准了国家关于统一劳动学校的条例和宣言。
列宁还亲自起草了《关于高等学校招生的决定》,规定:“不容许有产阶级享受任何法律上和实际上的特权,首先应该无条件地招收无产阶级和贫苦农民出身的人,并普遍地发放助学金。
”当志愿上高等学校的人数超过规定的名额时,要采取紧急措施,保证他们都有升学的机会。
为了广泛吸收工农进高等学校,1919年列宁倡议成立了工人速成中学;1921年又倡议设立红色教授学院。
1922年指出,无产阶级掌握政权快5年了,资产阶级还在学校里用资产阶级毒素教育青年,这是一种耻辱。
他希望专家们尽快写出各种社会问题的教科书,用以占领学校的讲台;希望学生们能“用批判的态度来领会这些知识,使自己的头脑不被一堆无用的垃圾塞满,而能具备现代有学识的人所具备的一切实际知识。
”列宁同时指出,改革教育体制是件复杂而艰巨的任务,要反复试验,经过长期的努力,才能取得成效。
要完成国民教育任务就必须增加教育经费。
苏维埃俄国在经济恢复时期,百废待举。
在这种情况下,列宁认为要压缩各部门的经费,但教育经费不但不能压缩,而且还要逐年增加。
他说:“没有国家政权机关,没有物质和财政上的帮助,就不可能把教育工作开展起来。
”在三年国内战争期间和之后的一段时间内,由于教育经费缩减而导致学校和在校生人员的锐减。
列宁发现后立即制止削减教育经费,并明确指出:“首先应当缩减的,不是教育人民委员部的开支,而是其他部门的开支,以便把缩减出来的款项,转作教育人民委员部的经费。
”“使整个国家预算首先去满足初级国民教育的需要,这个工作还做得太少,少得简直不像话。
”在列宁的关怀下,苏俄教育经费确实是逐年增加的。
譬如1914年沙皇俄国的国民教育经费只占国家预算的6.7%,而1920年苏俄的国民教育经费则占国家预算的10.9%。
1921年9月2日,当列宁看到财政人民委员部的汇报信,说到剧院的经费支出达290亿,而高等学校的经费仅170亿时,就着重把这些数字标了出来,并严肃地批上了“岂有此理!!”。
在1922年1月12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列宁提出削减莫斯科和彼得格勒大剧院的经费,以便“从这样节约的几十亿中至少拨出一半来用于教育和建立阅览室。
”1923年初他又再次提出要采取精简国家机构等措施,节省更多的经费,用“以发展国民识字教育。
”
要完成国民教育任务还必须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
列宁强调指出:从政治上“应当把我国人民教师提高到从未有过的,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没有也不可能有的崇高地位”。
在经济上要关心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政府要解决学校和教师的房舍、燃料、照明以及粮食等问题。
在苏俄国家生活最困难时期的1923年1月,列宁特别嘱咐:“在今年这个粮食已经勉强够吃的年份,不要再舍不得增加教员的面包配给额了。
”在列宁的关怀下,教师队伍不断扩大,学校网点和在校生人数急剧增加。
以中、初等学校为例,由1914年-1915学年度的106000所,增加到1920-1921学年度的118000所,学生人数由8000000增加到10000000人,使整个国民教育在国民经济恢复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载《外国教育研究》1990年第2期
2007年8月10日,宋才发教授访问兰州交通大学
2007年8月10日,宋才发教授访问甘肃政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