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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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定节日
指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开展纪念、庆祝活动的休息时间。
《劳动法》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 假的节日有:
(1)元旦 (2)春节 (3)国际劳动节 (4)国庆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日
2007年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
属于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有:
王某是辽宁人,大学毕业后在北京一家外企工作。 在未婚前一直享受每年一次的探亲假,回辽宁老家探望 父母。后来王某在北京结了婚,公司就通知她只能享受 每四年一次的探亲假了。2000年以后,王某与丈夫的感 情开始恶化,2001年3月,王某休完探亲假从辽宁老家 一回来,就与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2002年五一节前, 王某又突然向公司提出要休探亲假,回辽宁探望生病的 母亲。人事经理对她说:“已婚员工应该四年休一次探 亲假,你去年3月刚刚休过1次,今年不能再休了。”王 某说:“可是,我已经离婚了,就不能再按已婚的标准, 而应按未婚的标准,每一年享受一次探亲假。”
(2)企业中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 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 机动作业的职工;
(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 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注意事项:
1、实行不定时工作时间,要办理审批手续。
2、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时间的劳动者,不受 《劳动法》关于日延长工作时间和月延长工作时 间标准的限制。
第二节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种类
一、工作时间的种类
1、标准工作时间 2、非标准工作时间
(1)缩短工作时间 (2)不定时工作时间 (3)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4)计件工作时间
(一)标准工作时间
1、概念
指根据法律规定正常情况下的工作时间,分为标准工作日 和标准工作周。
标准工作时间是确定非标准工作时间的基础,非标准工 作时间的确定都要以标准工作时间为依据。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实行计件工作的用人单位,必须以劳动者在一个标准 工作日或一个标准工作周的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计 件数量为标准,确定劳动者日或周的劳动定额。
二、休息休假的种类
(一)一个工作日内的休息时间 (二)连续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 (三)公休日 (四)法定节日 (五)探亲假 (六)年休假 (七)婚丧假
(一)一个工作日内的休息时间
工作时间包括: 实际工作时间:即劳动者实际进行本职工作的时间; 非实际工作时间:进行与正常工作密切联系的时间。
法律法规规定的非实际工作时间:
(1)辅助工作时间 (2)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的等待工作任务的时间 (3)根据法律规定视为工作的工作时间
(二)休息休假时间的概念
1、广义的休息时间 指劳动者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不从事工作而自己自由支 配的时间,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之外的所有休息时间的总 和。
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在每周工作40 小时的基础上再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应在保证完成生产 和工作任务的前提下,根据《劳动法》第36条的规定,由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实行缩短工作时间的岗位或劳动者:
1、从事矿山、井下、高山、高温、低温、有毒有 害、特别繁重或过度紧张等作业的劳动者。 2、从事夜班工作的劳动者。 3、在哺乳期内的女职工。 4、未成年工和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 5、其他依法可以缩短工作时间的职工。
案例:离婚后怎样享受探亲假
北京市劳动局
《关于职工探亲待遇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职工丧偶或离婚后又未再婚的,如具备探望父母条 件的,在丧偶或离婚满一年后,即可按《国务院关 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3条第2项:未婚职工探 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一次假,假期为20天享受探 亲待遇;上半年满1年的,可在满1年以后的当年享 受探亲待遇;下半年满1年的,自下个年度起享受探 亲待遇。
(六)年休假 指法律规定的职工满一定的工作年限后,每年享有的保留 工作带薪连续休假。
《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 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 由国务院规定 。
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颁布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具体内容见该条例)
(七)婚丧假 企业单位的职工请婚丧假在3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
(三)特殊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出现以下情况时,延长工作时间可以不受 法律规定的延长工作时间的长度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 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 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见下页)
(二)非标准工作时间 1、概念 指在特殊情形下适用的不同于标准工作时间的工作时间
《劳动法》规定: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作时间的,经劳动行政部 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2、种类
(1)缩短工作时间 概念:
法定特殊条件或特殊情况下少于标准工作时间长度的工 作时间。 1995年3月《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 规定:
2007年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三)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 天;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 放假半天。
如果在整个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总数不超过该周 期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只是该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某一 具体日(或周、月、季)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其超过部 分不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 。
(4)计件工作时间
指以劳动者完成一定劳动定额为标准的工作时间。
《劳动法》第37条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 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36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 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2、1995年3月《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该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规定: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 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同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 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2)不定时工作时间 概念:
指根据法律规定在特殊条件下实行的,每日无固定工 作时间,是适用于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 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 业的劳动者的一种工作时间安排。
不定时工作时间适用人员:
(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 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 的职工;
2、狭义的休息时间 仅指劳动者的工作日内的休息时间,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 间,工作周之间的休息时间。
广义的休息时间
工作日内的休息时间 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 工作周之间的休息时间 法定节假日的休息时间 探亲假休息时间 年休假休息时间
狭义的休息时间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法律调整的意义
(一)保证劳动者的休息权 (二)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劳动生产率 (三)协调劳动报酬分配和促进就业
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 工作性质特殊,需要连续作业的职工。
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 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作制的职工
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 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的实 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 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的规定 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 得超过36小时。
《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 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 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 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 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劳动法》第90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 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并可以处以罚款。
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 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 给予一到三天的婚丧假。
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
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 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 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 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 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 其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法律规定支付劳动者延 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安排劳动 者加班工作的,应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报 酬,一般不安排补休。
通常这种休息时间是连续不间断的。
(三)公休日
即周休息时间,是劳动者工作一个工作周后的休息时间。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 一日。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规定,一般情况下, 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本单位 的实际情况,灵活安排确定本单位的周休息日 。
第三节 延长工作时间
一、延长工作时间的概念
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在标准工作时间之外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 间。
分类: 1、加班 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休息日和节假日进行工作. 2、加点
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在一个标准工作日之外延长工 作时间。
二、延长工作时间的主要规定
(一)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规定
(五)探亲假
指与父母或配偶分居两地的职工,每年享有的与父母或配偶 团聚的假期。
1、职工探望配偶,1次/每年,30天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1次/每年,20天;45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1次/四年,20天 4、实行休假的,在休假期间
探亲假的具体假期见《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案例:离婚后怎样享受探亲假
(二)延长工作时间的条件
(1)生产经营需要 (2)用人单位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 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 劳动者有权拒绝 。
问题:
1、占用周末时间培训和开会算加班吗?
2、某电脑公司以支付高于法定加班工资的加班费及 员工自愿报名,安排每天加班5小时,周六、周日不 休息是否合法?
指劳动者在一个工作日内进行工作过程中的休息时间。
一个工作日内的休息时间的长短、次数一般可以由用人单 位具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主决定,通常劳动者在连续工作 4小时后应当安排一次休息,其中用饭的休息时间一般不 得少于半小时,这种休息时间不计入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之 内。(二)连续两个工作日 Nhomakorabea间的休息时间
指劳动者在前一个工作日结束后至后一个工作日开始之间的 休息时间。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 生产、运输和营业的,
(2)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 修、保养的
(3)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的 (4)为完成国家下达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的
(四)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1、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 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3、实行不定时工作时间的人员的工作时间长于标 准工作时间的,超出部分不算延长工作时间,也 不给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3)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概念:
指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 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 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综合计算工作时间适用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 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