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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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
案的通知
正文:
----------------------------------------------------------------------------------------------------------------------------------------------------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黄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黄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视频会要求,为扎实做好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新要求,围绕“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加快建成鄂东特大城市”发展战略,坚持保护优先、节约集约,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上下协调、有序推进的基本原则,依据土地调查
和规划评估结果,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地。

二、工作任务
(一)做好市县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

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在已经形成的中期评估报告基础上,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及其连续变更到 2013年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为基础,遵循统一的标准、分类和要求,完善评估成果,进一步摸清状况、分析趋势、找准问题、查明原因、提出措施。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评估过程中,要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国土资源遥感监测等成果,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研究,明确区域国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承载潜力和方向,为规划目标确定、指标规模调整、空间布局和结构优化等提供科学依据。

(二)合理调整完善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

国土资源部开展
本轮规划调整完善的重点是根据二次调查增加的耕地面积,提高各地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在保持各省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原则不变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各市(县、乡)建设用地规模。

市政府根据省级下达的调整后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建设用地总规模等规划控制指标,以及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经调查摸底、核实举证、论证核定程序后,联合下达的城市周边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任务,综合考虑城市发展规划布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规划剩余空间等情况,以县(市、区)为单元,分解下达规划控制指标,其中,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单列。

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根据市政府下达的指标,分解下达到各乡镇,其中,各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单列。

(三)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在坚持统筹安排的基础上,做好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布局的调整优化。

土地利用空间布局调整,应体现“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加快建成鄂东特大城市”发展战略,要与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战略要求相适应,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避让优质耕地,最大限度保护河流、湖泊、山峦等自然生态用地,促进形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的城镇空间体系。

科学保障水利、交通、能源等重点基础设施用地,优先安排社会民生、扶贫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国家扶持的健康和养老服务业、文化产业、旅游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用地,严禁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提供用地。

(四)推进“多规合一”。

根据调整后的规划主要指标,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

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底盘”,探索完善有利于各类空间规划协调衔接的工作路径和协作机制,积极推进“多规合一”。

着力解决各相关规划科学性不强、衔接不够、执行不力等关键性问题,为完善土地用途和国土空间管制制度打下基础。

(五)形成市县乡三级规划调整完善成果。

市政府负责组织完成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大冶市、阳新县、各城区负责组织完成各自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组织完成其辖区内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并按县级行政区划分别向大冶市、阳新县、西塞山区和下陆区汇交。

三、工作方法
(一)保护优先、统筹兼顾。

按照耕地保护优先的要求,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调整增加耕地保护面积。

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严格保护林地、草地、湖泊、湿地等生态用地,合理安排生态退耕,保障重要生态屏障建设用地。

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引导形成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二)上下结合、充分衔接。

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要整体联动,紧密衔接,保证效率。

应做好与《黄石市生态立市产业强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十三五”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保、交通、水利、林业、农业等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保障国家、省、市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落地,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多方协调、划定“三线”。

在各级政府主导下,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协商解决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三线”划定中的矛盾和问题。

其中,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应以规划调整完善为前提,重点做好城市周边、道路沿线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

城市开发边界划定,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与城市规划等相关规划充分协调,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避开蓄滞洪区、地质灾害高危险地区、矿产采空区等,充分利用线型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边界综合确定。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要在现有土地规划的禁止建设区基础上,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风景名胜核心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等划入,
严格用地管控。

(四)上图入库、严把质量。

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要同步更新规划数据库,重点更新规划用途层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层。

做好质量核查,严把数量和质量关口,确保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建设用地规模等符合要求,做到图、数和实地一致,保持土地规划数据库的现势性。

(五)注重实效、加快推进。

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要按照突出重点、远近结合的要求,重点解决好环大冶湖生态新区和各大园区开发建设规划空间问题,着重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调整优化工作。

要坚持开门做规划,认真听取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充分征求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使规划调整完善真正成为汇聚民智、协调利益、形成共识的过程,促进依法规划、民主规划、科学规划。

要加快工作进度,早见成效。

四、进度安排
2015年3月底前:做好对上协调规划控制指标、编制市级工作方案、成立市级领导小组、落实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承担单位等各项准备工作。

2015年4月底前:完成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征求意见稿编制工作;各县(市、区)完成编制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落实承担单位等各项准备工作。

2015年 5月底前:完成市级规划调整完善成果的市级论证和专家评审工作,形成报批稿。

2015年6月底前:完成市级规划调整完善成果的报批工作。

2015年10月底前:完成县、乡两级规划调整完善成果的论证和专家评审工作。

2015年11月底前:完成县、乡两级规划调整完善成果的报批工作。

五、组织保障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各级政府的法定职责。

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由各级政府牵头负责,国土资源部门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协同配合。

市政府成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研究解决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各相关部门在做好相关资料搜集、工作成果协调论证工作基础上,各负其责: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协调和具体承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负责明确全市地质灾害高危险地区、矿产采空区范围。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经费。

市农业局:负责协同市国土资源局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落实工作;负责会同市环保局监测和评价认定遭受严重污染无法治理的耕地;负责认定因自然灾害和生产建设活动严重损毁无法复垦的耕地。

市规划局:负责做好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负责会同市农业局监测和评价认定遭受严重污染无法治理的耕地。

市林业局:负责全市森林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森林公园、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用地范围划定工作;负责明确国务院批准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中计划退耕还林、还牧、还湖的耕地范围。

市水利水产局:负责全市湿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蓄滞洪区用地范围划定工作。

市建委:负责全市风景名胜核心区用地范围划定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规划期内交通用地的核定工作。

各县(市、区)和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在政府(管委会)的统一组织下,成立工作专班,搞好分工、落实任务、明确责任,确保人员和经费到位。

附件
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叶战平副市长副组长:刘磬市政府副秘书长吴风雨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成员:骆进市建委副主任乐树盈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陈道海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柯豪昊市环保局副局长
伊仕宏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亚洲市水利水产局副局长
郑昌盛市农业局副局长
石章胜市林业局副局长
舒成勇市规划局总规划师
刘会金大冶市副市长
魏强阳新县副县长
赵国平黄石港区副区长
杨波西塞山区副区长
向团结下陆区副区长
万鼎铁山区常务副区长鲁友年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陈道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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