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职业病诊断与鉴定专家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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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职业病诊断与鉴定
专家培训班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陕西省卫生厅)
•【公布日期】2013.10.15
•【字号】陕卫办监发[2013]322号
•【施行日期】2013.10.15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陕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职业病诊断与鉴定专家培
训班的通知
(陕卫办监发〔2013〕322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我省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队伍建设,确保全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定于10月下旬在西安举办全省职业病诊断与鉴定专家法律法规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相关法律法规
二、参加培训人员
全省职业病诊断与鉴定专家库成员(名单见附表1),省卫生监督所负责人及相关科室人员。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3年10月26日下午(星期六)报到,27日上午培训,时间半天。
地点:统计大厦(西安市和平门外安东街45号)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培训人员食宿统一安排,交通费自理。
(二)培训班不安排接站,请代表自行前往。
(三)请各单位于10月24日前将培训人员回执传真到省卫生监督所(传真:************)。
(四)参加培训班的专家由各设区市卫生局负责通知。
省卫生厅联系人:陈伟************180****0738
省卫生监督所联系人:李娜189****7269
统计大厦联系人:刘玮佳************187****0067
附表:1.全省职业病诊断与鉴定专家名单
2.培训人员回执
陕西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3年10月15日附表1
附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