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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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关于印发《上海市妇女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妇幼卫生
【发文字号】沪卫计[2017]15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6.12
【实施日期】2017.06.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妇女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专项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沪卫计〔2017〕15号)
各区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办、编办、妇儿工委办公室,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有关单位:
《上海市妇女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规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第1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12日上海市妇女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规划(2016-2020年)
为全面实施两孩政策,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适应不断增长的妇女健康服务需求,保障妇女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上海市妇女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上海市卫生计生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有关精神和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十二五”本市认真落实2012年市政府第147次常务会议关于加强产科、儿科资源建设的决定,不断加强产科医疗资源配置,努力提高妇女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

2015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为6.66/10万,其中户籍人口孕产妇死亡率为4.16/10万,非本市户籍人口孕产妇死亡率为9.08/10万,继续保持发达国家和地区水平。

(一)妇女健康服务资源配置不断加强
新建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3家市级专科医院每家增加100张产科床位,新建第一妇婴保健院东院,设置350张产科床位。

增加综合医院产科床位,鼓励产科基础较好的市级综合医院扩大现有床位数;郊区5+3项目医疗机构产科和儿科床位不低于总床位数的10%。

加强社会办医,新增高端产科床位约150张。

全市产科床位比“十一五”末增加978张。

截至2015年底,全市助产医疗机构共有87家;产科床位数达到4360张;产科医师1487人,助产士1313人,产科护士2422人。

2015年全市活产数为195306人。

(二)母婴安全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建立5家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中心和6家危重新生儿会诊抢救中心,实行分片对接,形成“覆盖全市、及时响应、有效救治”的母婴安全保障网络。

“十二五”期间共救治危重孕产妇3400余人、危重新生儿2.2万余人,成功率分别为97%和91%。

进一步完善母婴安全服务机制,强化危重孕产妇报告和抢救;在全市87家助产医疗机构设立产科安全办公室,全面负责产科质量管理、高危孕产妇全程随访、母婴抢救协调等工作;建立严格评审和及时反馈机制,连续3年开展国家级孕产妇死亡评审质控,考评中对发生可避免的孕产妇死亡病例的机构和区县实行一票否决。

(三)产科医疗运行模式不断创新
积极探索产科医疗联合团队和联合体模式,2012年市六医院和市八医院组建产科联合团队;2015年由复旦大学牵头,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联合11家医院共同组建“复旦大学妇产科医疗联合体”,充分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带动、业务支撑和技术引领的作用,实行同质化管理。

(四)人才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在上海健康医学院开设护理学(助产士方向),启动在职产科人才培养计划;各级办
医主体和公立医院在内部分配中向产科倾斜;设立妇幼公共卫生“红枫奖”,激励广大医护人员积极投身母婴健康事业。

(五)妇女健康服务保障力度加大
各级财政加大对妇女健康服务的投入,支持产科专科和危重会诊抢救中心建设,在仁济医院建立孕产妇重症监护病房。

同时,充实加强产科医疗服务力量,探索产科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和向产科倾斜的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制度。

实施生育保险制度,保障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充分认识本市妇女健康服务面临的问题和需求。

一是产科服务需求增长,产科风险增加。

据测算,随着全面两孩政策有效实施,“十三五”期间,全市常住人口出生数预计在2017年前后将出现小高峰,高龄孕产妇比例也将增高,发生孕产期合并症、并发症的风险增加,危重孕产妇与新生儿救治任务将进一步加重。

二是市级优质产科资源总量不足,资源利用不均衡。

据测算,本市产科资源在郊区、人口导入区和城乡结合部相对短缺;市级优质产科资源超负荷运行,床位使用率超过100%。

三是女性恶性肿瘤发病呈一定上升趋势。

据统计,近十年本市女性恶性肿瘤发病缓慢上升,其中乳腺癌发病持续上升,居女性恶性肿瘤发病首位。

四是妇幼卫生人员职业成就感相对不足。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与产科医务人员工作量过大,职业风险高;妇幼保健机构薪酬待遇较低,导致人才招聘和引进困难。

五是妇女健康服务补偿机制不健全。

服务项目价格与成本不相匹配,例如孕产妇保健项目、筛查项目和部分促进自然分娩的项目尚无收费标准,医务人员劳动价值得不到充分体现,运行补偿机制尚不完善。

二、发展理念
母婴安全和妇女健康是全民健康的重要基石,是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是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

保障母婴安全和促进妇女健康状况的持续改善,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具有重要意义,为实现“健康上海”
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一)指导思想
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把保障妇女健康放在卫生计生工作的突出位置,坚持“母亲安全”宗旨,保障妇女健康发展权利,落实健康上海建设战略。

坚持政府领导、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落实“全程化、精细化、高效化、绩效化和让妇女放心满意”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一法两纲”为核心,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妇幼公共卫生核心指标,确保母婴安全和妇女健康的各项任务和指标全面落实,在更高的起点上提升本市妇女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适度超前,促进均衡发展。

落实全面两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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