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学习型地税机关的思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创建学习型地税机关的思考
创建学习型地税机关的思考
建设学习型机关是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情况、迎接新挑战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强机关建设、提高工作效能、提升干部素质的必然选择。
当前,市局确立了创建“三型五化”机关的重要发展方略,把学习型地税机关建设摆到了突出位置,并围绕这一目标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
本文仅就创建学习型地税机关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对学习型地税机关的建设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学习型机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地税部门肩负着“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承担着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责。
近年来,随着税制改革的持续深化,依法治税的继续加强,征管创新的持续推动,地税工作面临着任务重、压力大、困难多的诸多情况,迫切需要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因此,无论是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来看,还是从地税事业自身持续发展的需要来看,创建学习型地税机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市局高度重视学习型地税机关建设,并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程来对待,制定了相应的计划和规划,采取了多种有力举措,积极推进这一建设。
目前,总体上看,全系统创建学习型地税机关工作已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系
统的学习风气更浓了,注税的报考人数更多了,干部的工作作风更实了,机关的整体效能更高了。
但在某些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方面:
一是对学习型机关的认识不深。
客观地讲,市局对创建学习型机关的目的和主旨宣讲得还不够,没能使创建学习型地税机关成为全系统干部的共识,少部分干部对学习型机关的深刻内涵还认识不到位,肤浅地把创建学习型地税机关看成一场“活动”,认为只要按时布置和传达上级的学习任务,及时组织学习文件、领导的讲话或业务方面的知识,定时开展一些读书、写论文、培训等活动就是学习型机关,从而忽视了“学习型机关”的本质特征:全员、全面、全过程学习,学习即工作、工作即学习、学习工作一体化。
二是在学习的导向上存在偏差。
作为对业务性要求很高的部门,市局历来比较重视学习,干部主动学习的意识也较强,但存在重视上级指示和文件传达,忽视政治基础理论学习、重视税收专业知识学习,忽视其他领域知识学习的问题。
系统内相当部分的干部偏重追求业务知识的精和深,很少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扎实深入地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学习现代科学知识,对组织的非业务类学习,态度不积极,认为重在参与就好,导致学习的内容还不够全面,理论的理解还不够深入,直接影响综合素质的提高和工作质量的提升。
三是学习的形式还较为单一。
一方面,由于对干部的现实需求把握还不够准确,学习内容上缺乏针对性,学习对象上缺乏层次性,学习形式上缺乏多样性,导致干部主动参与学习的积极性还不高;另一方面受观念和经费的制约,学习的方式上主要还是传统的“听、念、读、看、写”,即听听讲座、念念书报、读读文件、看看视频、写写体会等。
“走出去”不多、“动起来”不够、“沉下去”不足,学习空气比较沉闷,致使少数干部参加学习的兴趣打了折扣。
四是学习的制度不够完善。
市局虽然也制定了一些学习制度,但由于没有建立配套的考学、评学、督学、激学等相关机制,没有把学习成果当作评先评优、职级晋升、提拔使用的硬性要求,对那些以种种借口不参加学习、学习消极应付、走走过场的干部也没有严格的惩处措施,造成“学与不学一个样,真学假学一个样,学多学少一个样,学好学坏一个样”的现象,以致难以在全系统形成良好而稳定的学习习惯与学习氛围。
二、加强学习型地税机关建设的建议
学习型机关建设而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和不断推进的动态过程,既不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也没有固定的模式可以借鉴,需要我们结合地税工作的特点和实际,不断总结规律,创新方式方法,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推进。
现阶段,创建学习地税型机关的关键在于领导能不能带头参加
学习,干部能不能静下心来坚持学习,学习效果能不能及时转化为工作成果。
因此,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通过抓好“四学”来增强“四性”,使学习型地税机关建设稳步推进。
1、领导带头、全员参与学,切实增强学习型地税机关建设的能动性。
航行千里靠领航,事业发展需先锋。
创建学习型地税机关,领导班子要率先垂范。
只有各级领导班子在建设学习型地税机关中发挥好表率作用,才能激发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要建立领导责任制,进一步明确领导责任,调动各单位“一把手”的学习积极性。
各级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带头树立和推行全新的学习理念,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学习上,倡导真学、勤学,善学,深学的风气,做与时俱进、锐意创新的榜样和带头学习、勤奋学习的楷模,以自身的表率作用影响和带动全局干部更好地加入到学习型地税机关的建设中来。
一支独秀不是春。
创建学习型地税机关,强调人人学习、全员学习,团队学习,更需要全系统干部积极响应展现百花齐放。
市局要从深化思想认识入手,通过加强世情、国情、税情和局情的教育,加大对建设学习型地税机关目的、意义的宣传,引导干部认清地税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使其充分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从
而将学习转化为一种积极而主动的行为,真正实现“要我学”向“我要学”、“应付学”到“认真学”、“短期学”到“终身学”的转变,为学习型地税机关的建设提供活力和动力。
2、丰富载体、互动创新学,切实增强学习型地税机关建设的导向性。
学习型机关强调交流共享,知识必须被集体分享,新的创意必须迅速在机关内传播。
因此,创建学习型地税机关要改变传统的“填鸭式”、“灌输式”教学方式,充分尊重受教者的主体地位,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开放式、互动式学习,拓展获取知识的空间,实现知识的倍加效应。
一是倡导牵引式学习。
市局可以将全年的学习任务分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综合知识四个专题,按照不同专题确定并配发当年的必读书目和参考书籍,同时开展好书推荐、读书心得大家谈等活动,引导干部的学习兴趣,不断拓宽知识的层次。
二是注重课题式研讨。
采取集中辅导学、分组讨论学、高校提高学、外出考察学、讲坛互相学和创办学习专栏等形式,着重围绕实际工作中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讨,促使干部带着压力主动地学,带着思考深入地学,切实提升学习效果,促进学习成果转化。
三是探索信息化学习平台。
充分运用现代信息通讯手段,通过设立QQ群、微信圈、网上税校、学习论坛等方式,让干部能就近期工作的重点和焦点在网上各抒己见,对实际工作中
遇到的疑点和难点在网上寻求新思路新办法,实现学习交流的最大化和无障碍化。
3、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学,切实增强学习型机关建设的实效性。
创建学习型地税机关要注重区分不同岗位、不同类别干部的特点,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分层分类的学习活动,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是领导干部“走出去”。
提高班子成员的学习能力,打造学习型领导班子,是学习型地税机关建设的基础和关键。
市局要根据形势发展要求,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组织各单位班子成员走进高校和基层、深入企业和一线,通过学习研讨、调查研究、实地考察等方式,不断提高各级班子成员把握大局、破解难题的能力,成为具有战略眼光和创新精神的“领路人”。
二是资深专家“请进来”。
中层干部是地税工作的中坚骨干力量,但由于受思想认识和知识结构的限制,少部分中层干部对上级的精神理解不深不透,工作落实起来存在困难,也无法取得预期的效果。
对此,市局应邀请各方面资深专家对全体干部尤其是中层以上干部进行集中培训,拓宽中层干部的工作思路,提高工作中的执行能力,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三是一线干部“上擂台”。
工作在一线的干部素质能力高低关系着地税事业发展的大局。
要以培养
懂法律、精业务、通电脑、会管理、能服务的一线干部为重点,广泛开展业务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通过评选“业务能手”、“服务之星”等活动,不断提高一线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成为独挡一面的工作骨干。
4、学分管理、激励约束学,切实增强学习型机关建设的科学性。
“学海无涯苦作舟”。
学习是辛苦的事情,学习积极性高不高,不仅与每个干部内在的觉悟程度有关,还与外在的激励、约束机制有着密切关系。
建立健全切合实践、行之有效的学习制度,是推动学习型地税机关建设的根本保障。
可以引入高校学分制模式,在系统内推行干部学分管理制度,即,以学分为计算单位,将干部在年度内参加学习的情况和取得的学习成果折算成学分,并在年末对学分累计情况进行考核,使干部的学习目标具体化。
一要科学设定学分标准。
学分应由必修分、选修分和奖励分组成,分值根据学习内容、学习量、学习难易度和学习成果等来设置。
年度总分为100分,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把学习的“软任务”变成“硬约束”。
二要灵活学分取得方式。
干部既可以通过必须完成的学习任务取得必修学分,也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通过选修课程取得选修学分,还可以通过刊登调研文章、业务竞赛名次、获得资格证书等取得奖励学分,增强学习的能动性。
三要严格学分管理和运用。
市局人事教育
部门应统一负责建立干部学分档案,确定年度学习内容、培训项目及分值,以及干部学分登记、确认、考核和通报等工作。
年度学分考核结果要纳入绩效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与干部年终考核、评先评优挂钩,并作为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以此激发干部不间断学习的热情,促进干部学习习惯的养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