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最新的创业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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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最新的创业政策法规
一、高校毕业生申请“零首付”注册
申请对象:投资设立50万元以下有限责任公司的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投资设立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可“零首付”注册,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缴足注册资本。

受理机构: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行政管理局窗口。

二、高校毕业生申请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
申请对象: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的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减免项目: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免交的收费项目具体包括:1个体工商户注册CYE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工本费;3行政执法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含证书费。

受理机构:涉及行政收费减免的单位。

近日,安徽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就业创业者发放多项“政策红包”。

比如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创业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招用应届生有补贴
该意见提到,要充分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

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化厂房,小微企业租用给予租金优惠。

加快建设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和产业集群专业镇,省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给予重点支持。

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和岗前培训补贴。

支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与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开展培训就业对接,根据培训后到企业就业人数,按照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对到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就业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的紧缺专业工种毕业生,给予每人一次性3000元补助。

此外,健全失业风险预防和调控机制。

安徽省将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3%降至2%,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

10万担保贷款助创业
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机构,有条件的地方可
对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给予适当补贴。

另外,支持市、县设立创业投
资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促进初创期科技型和新兴产业领域中小企业成长。

省政府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创业者,可在创业地申请最高额度10万元的担
保贷款。

对向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银行在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
由财政给予贴息。

市、县应积极整合相关资金,设立创业贷款担保基金,并建立持续补充
机制。

并扩大省级青年创业引导资金规模,为创业青年提供融资支持。

开网店享贴息贷款
安徽省将实施更加积极的促进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吸纳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和
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的,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大力扶持网络创业,积极发展“互联网+”和电子商务。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电子
商务创业园区,引导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为网络创业人员提供场地支持和创业孵化服务。


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创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
网络创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其中在网络平台实
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创业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在校生可休学创业
在高等院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全面推行创业教育,开设创新课程,将创业创新教
育融入专业课程或就业指导课程体系。

并支持有条件的公共创业服务机构建设创业大学,
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立创业学院,提供创业测评、训练、孵化、融资等服务,培育创业创
新精神。

安徽省将组织实施“创业江淮”行动计划。

高等院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实施弹性
学制,允许在校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业。

对高校毕业生初始创办科技型、现代服务型小微
企业的,给予一次性5000~10000元补助。

困难人员就业有优待
将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中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以内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失地失林人员、残疾人和高校
毕业生作为帮扶重点,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提供就业援助服务,确保困难家庭成员至少
有1人就业。

对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一定期限
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每人每月给予250
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和6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
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7月25日,市政府出台文件,就市三年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工作提出明确意见。

放宽创业领域
凡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各类创业主体均可进入,并平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放宽注册冠名
依法申办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冠市名不受注册资本限制,冠“安徽”省名由市工商局直接联网申报核准。

放宽预备期营业执照范围
凡企业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行政审批而咱不能提交审批文件、证件的,工商机关可再改经营范围后标明“筹备”字样,颁发筹备期营业执照。

大学生创业注册资本“零首付”
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投资设立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可“零首付”注册,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缴足注册资本。

明确非货币资产注册比例
允许投资人使用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等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创办中小企业,无形资产出资额最多可达企业注册资本70%。

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对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涉及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明确创业扶持群体
对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依法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外,对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按规定给予一定比例贷款贴息。

创业扶持优惠政策
对非正规就业组织,三年内免于工商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创业者2000元/人一次性补助,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给予4000元/人一次性补助;对创业实体吸纳登记失业人员,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的,按吸纳人数给予1500元/人一次性补助,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给予2000元/人一次性
补助。

创业园区优惠政策
对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
等依法兴办实体的,除免收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外,还免缴物管费、卫生费等管理性费用,减半缴纳场地费,适当减免水电费,减免部分从减半缴纳的场地费中支付:对自筹资金不
足的,可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依法缴纳社
保费的,给予相应期限社保补贴;招用城市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给予一次性就业奖励;
对3年孵化期满后出园的微利企业,符合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可提供二次小额担保贷款
扶持。

对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在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在创业的免收劳动人事代理等
费用,免费享受创业项目、创业培训、信息咨询等联动服务;创业项目符合本市鼓励发展
产业领域的,给予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

对毕业两年的高校毕业生依法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登记注册之日起,一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
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到各级政府
和创业园区创建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创办、领办科技企业,3年内免交房租;从事社区服务业和农业创业的,根据吸纳就业人数,给予专项创业补贴。

安徽创业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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