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以公司中标分公司签合同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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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tually it is just in an idea when feel oneself can achieve and cannot achieve.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总公司以公司中标分公司签合同合法吗
导读:在我国相关的总公司竞标时,中标后相关的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进行办理符合我国的合同法律。
相关的总公司应委托这类分公司,按照相关的合同规定,履行相关的合同中的内容。
我国的行政部门对这类合同进行相关的监管。
一、总公司以公司中标分公司签合同合法吗
总公司进行投标的时候,如果总公司中标的,是可以委托分公司签订合同的,而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但总公司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
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个人认为分公司履行合同,在法律意义上讲就是公司履行合同,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中标后委托分公司签署合同符合“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规定,并不是招投标法中说的“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完成”,在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手续完备后,上述操作行为从法律角度讲是有效的。
二、防范公司风险建议:
1. 审查分公司设立的合法性,看“中标”工程是否在其经营范围之内;
2. 完善合同手续,合同洽谈前要求公司给分公司出具相关授权委托书(审查公司给分公司的授权范围,确保授权有效)。
3. 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不允许以分公司名义签署”。
签订的双方应积极的协商,说明这类合同由相关的分公司进行办理。
我国的发标单位应对相关的中标单位的资质和执行情况进行审查。
一旦出现纠纷时,按照合同中的规定,办理这类合同纠纷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