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院学生在校期间人身安全责任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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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旅游**学院
学生在校期间人身安全责任书
为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各方安全责任,甲乙双方就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问题签订如下责任书,供双方遵守。
甲方:云南旅游**学院
地址:**市龙泉路268号邮编:******
电话:0871- (系),********(保卫处)
乙方:家长姓名学生姓名:
家庭住址:家庭联系电话: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学院依法办学、依法管理、依法保障在校学生合法权益。学院对上述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学院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院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精神,对在校生安全教育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学生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同时,依据《规定》的条款,本着保护学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教管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好教育、管理工作”。
三、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非正常人身安全意外事故和各种疾病发生时的合法权益,学生家长有义务为学生购买或办理在昆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中专阶段购买学平险(新生入学缴费时交由学院统一办理)。凡不参加保险者,若发生保险范围内的非正常人身安全意外事故时学院不承担医疗费垫付义务。
四、父母或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学生的家长,应配合学院教育学生严格服从遵守《学生行为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学院制定的行为管理规定及安全制度。年满18岁以上的在校大学生,应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五、在校期间,若发生非正常的学生人身安全事故或意外(如自杀、溺水、中毒、火灾、交通事故、打架斗殴造成伤亡、各种特殊或急性疾病造成伤亡等),家长及本人应积极配合学院,依照有关法律、政策、保险条例及规章规定,合情合理的妥善处理。
六、学生在校期间,如遇外单位借用、借调等情况,主管单位(院、系)、学生本人或家长应和借用(调)单位订“安全教育和管理责任协议书”。严格执行安全责任书有关条款。
七、学生实习期间,要求学生与学院或相关实习单位签订相应的责任书,以确保安全责任的落实。
八、责任书经双方签章生效,学生离校后自动终止。
注:(1)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就读系一份,学生或家长一份)。
甲方:云南旅游**学院乙方:录取专业(学生填):
系(签章)家长(监护人):学生本人:
2017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