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设备防腐保温管理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公司设备防腐保温管理规定
XX公司设备防腐保温管
理规定
1 目的为适应公司生产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防腐保温工作,
降低
腐蚀损失和保温热损,改善生产现场面貌、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使公司设备管理标准具有更好的可实施性,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新能凤凰(滕州)能源有限公司各单位,
与防腐保
温工作相关的设计、选材、施工、运行、检维修等均应遵守本规定。
3 职责
3.1 公司机动部是全公司防腐保温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
负责制定公司防腐保温管理标准和制度,对公司防腐保温工作进行规划、协调,对公司各单位防腐保温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各单位上报的防腐保温计划和施工方案进行审定,收集和掌握易腐蚀的关键设备腐蚀数据,对防腐保温材料的使用进行规范,参与重要防腐保温项目的检查验收,对防腐保温方面的新技术、新材料进行宣传和推广应用。
3.2 各生产单位负责对本单位防腐保温工作进行全面具体管理。
对本单位防腐保温工作进行规划,制定和上报防腐保温计划,对易腐蚀设
备建立腐蚀档案,对日常防腐保温项目进行方案编制、材料确认、施工管理和检查验收。
3.3 公司工程部负责对基建项目和大型技改技措项目的防腐保温施工进行管理和组织验收。
3.4 工艺防腐的管理由生产技术部负责。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防腐管理基本规定
4.1.1 各生产车间应有专人负责本单位防腐保温的管理工作,向施工单位宣传公司和本车间的防腐保温管理规定和制度,并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组织日常防腐保温检维修项目的施工和验收。
4.1.2 凡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腐蚀的设备、管道、建筑物和构筑物,在设计时应采取可靠的防腐措施,以保证其正常使用。
防腐设计中应注明防腐材料的技术要求(包括材料的型号、规格、技术指标、施工及验收的技术标准或规范)。
选用涂料防腐时,应对涂刷层数、厚度提出明确要求。
使用单位要建立易腐蚀设备的腐蚀档案和卡片。
档案内容包括介质腐蚀成份、温度、压力、流速、防腐蚀材料及施工时间和施工单位、施工队伍、验收记录等作明确记录。
此外还需对防腐蚀工艺、定期检查的记录、监测数据等加以记录。
4.1.3 对生产中出现的腐蚀问题,使用单位要跟踪调查、掌握腐蚀状况、摸清原因,制定防腐措施并付诸实施。
对于那些腐蚀严重、对生产影响较大的管道、设备还应采取进行定期、定点测厚,安装腐蚀挂片等手段进行监测,以掌握动态,及早采取防范措施。
已有的防腐蚀措施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效用。
利用工艺措施进行防腐蚀的设备,生产部应制定相应的工艺操作参数,在操作运行时应严格控制工艺操作指标在规定范围内,确保设备得到有效保护。
不得在未经论证和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取消、修改或破坏已有的防腐设施及工艺。
因生产介质条件变化或其他原因导致设备腐蚀加剧,需对原有防腐措施进行改变时,需经过充分论证,由生产部提出,公司机动部认可,必
要时还应由设计单位重新设计。
4.1.4 凡易受到腐蚀的设备及管道,均应采取合适的防腐措施,以确保设备能正常安全运行。
对已有的防腐设施或防腐工艺,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规范执行并定期对防腐设施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效用。
未经机动部许可,使用单位不得擅自取消、修改或破坏防腐设施及工艺。
如需更新改造应提出计划,经机动部审定后实施。
4.1.5 为保证设备的使用性能,延长设备使用寿命,设备的工艺操
作条件必须严格控制,严禁超温、超压、损坏防腐层。
严禁任意排放有腐蚀的物质。
4.2 防腐材料的选用和防腐工艺的确定
4.2.1 防腐材料的选用要注重整体效果。
应本着高效、可靠、安全、耐久性长的原则选材。
4.2.2 选择防腐材料时应对生产中可能出现的各类工况和腐蚀介质全面考虑,既要适应长期开工条件下的使用,又要满足开停工过程的特殊要求。
要避免选用在工作介质条件下可能产生应力腐蚀的材料(例如:在硫化物或氯化物存在的条件下不得选用奥氏体不锈钢;在有湿硫化氢存在的条件下,不能选用16Mn 等高强钢)。
4.2.3 利用工艺措施进行防腐时,应确保缓蚀剂、中和剂等添加剂不会对产品或后道工序造成不利影响。
4.2.4 选用涂料防腐时,应综合考虑腐蚀介质的特性和腐蚀程度、涂料的适应性(如:表面处理要求、干燥和固化的温度速度等)、现场施工条件、涂料的配套性等因素。
具体条件下的涂料选用可参照附录和按HGJ229《工业设备,管道防腐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SH 3022-1999《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选择。
4.2.5 用于油罐等非导电介质内防腐的涂料必须按有关安全规定选用导静电涂料,并进行电阻率测试。
4.2.6 防腐涂料的种类、层数、厚度应符合现场实用要求。
在碱性环境或基体表面呈碱性时(如:混凝土表面、合成氨现场),不得选用耐碱性差的生漆、漆酚漆、酚醛漆、醇酸漆等涂料。
潮湿环境下不得选用醇酸漆、酯胶漆等耐水性差的品种。
户外条件下不得选用耐侯性差的
沥青漆、环氧漆作面漆。
在现场除锈困难不易达到除锈标准时,应优先选用环氧带锈底漆或锈转化型涂料等与锈蚀基层亲合力好的底漆以提高基层附着力,确保防腐效果。
4.2.7 铝皮、镀锌铁皮本身已具有相当的耐腐蚀性,而且涂料在其表面的附着性很差。
因此表面包有铝皮、镀锌铁皮外保护层的设备、
管道,如果铝皮、镀锌铁皮本身未出现明显腐蚀,不应再涂刷防腐层。
4.2.8 设备和管道表面涂料的颜色和标志应符合GB3181-82 的要求及设计规范。
4.3 防腐施工管理及验收
4.3.1 凡在公司进行防腐施工的队伍必须具备与所承担施工项目相符的资质,并且经公司机动部和财务处进行过年度资质审查登记,在安全处办理安全资质审核,并办理好各种入厂手续。
4.3.2 防腐施工项目在施工前应由项目主管部门向施工单位进行明确的对接交底,施工单位根据图纸或生产车间要求写出施工方案,并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方能办理施工手续。
为确保防腐质量和效果,所有防腐项目及所有设备内防腐项目的施工方案及材料选定要报公司机动部审定备案。
所有防腐项目必须先有方案、办理完开工手续后才能施工。
4.3.3 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和施工方案进行。
对有配比要求的防腐涂料,施工单位必须有专人负责配料并做好记录。
对第一次使用或缺少使用经验的涂料,在施工前应进行小范围的试配、试涂,确定最佳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对施工的各环节要有检查、有记录。
对喷砂除锈、防腐层测厚、针孔检测等关键环节,施工单位必须设立停检点,请项目管理部门或项目管理部门认可的检验单位进行检查确认。
隐蔽工程的防腐施工必须在检查合格、项目管理部门认可后才能进行隐蔽施工。
未经中间环节检查验收的,公司有权拒绝最终验收,工程不予审核结算。
罐内防腐时,罐底涂刷完第一道底漆后必须进行附着力测试,不合格时必须找出原因并进行返工;侧壁面漆刷完后,必须进行表面电阻率测试。
4.3.4 防腐施工所用的原材料必须有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并在施工前经项目管理部门审核认定。
大型关键项目和20 万元以上的防腐项目所
用的原材料,施工单位还应将材料送公司认可的第三方检验单位进行复检或实验确认,并得到项目管理部门确认。
进行材料代用时,必须经项目主管部门、专业技术管理部门(机动部)和设计单位签字
认可。
4.3.5 进行设备、管道的防腐涂料或外包覆层(防腐胶带、沥青或树脂玻璃布等)防腐施工时,原则上应在强度试验和气密试验后进行,以便进行检漏。
如因工程需要前期涂覆施工,应将焊缝、法兰等检验部位留出,试验合格后按要求补做防腐。
埋地管道填埋时,不得损坏防腐层。
4.3.6 下雨或其他不利于保证施工质量的条件下不能进行防腐施工,以确保防腐施工质量。
在防腐施工完成后,未达到规定养护期限和条件的,不得投用。
4.3.7 为保证防腐施工的安全,凡需防腐的设备或管道须将介质处理干净,且经过置换、冲洗、吹扫后经安全检查合格,方可交付施工。
施工中所用的介质有毒、有害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4.3.8 为确保防腐效果,防腐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必须委托第三
方检验单位对涂层厚度进行测定(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如果项目管理部门认可,也可由施工单位测定,项目管理部门现场一同测定,最终出据检测报告。
测试比例为:均匀随机地抽取测点,管道每20 米测一处,且每条管道测试不得少于3处;设备每10 平方米测一处,且每台设备测点不少于3处。
合格标准为:90%以上的测点达到规定厚度(规定厚度由设计图纸确定或参照本细则附录要求执行),剩余达不到规定厚度测点的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规定值的80%。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须加倍抽测,并对不足处补刷。
超过20%测点达不到规定厚度时,必须全部补刷并复检。
进行贴玻璃布或衬胶内防腐的设备还应对衬里进行电火花针孔检漏。
4.3.9 所有的防腐项目必须按公司的要求组织竣工验收。
验收必须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设计要求、审批生效的施工方案。
属于涂料或衬里防腐的,验收人员必须检查测厚结果或电火花检漏记录达到合格要求。
一般检维修防腐施工项目在施工项目完成后进行,大型基建项目按公司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
有质保要求并留有质保金
的,在付质保金前还应由项目主管单位和使用单位组织进行质量
复审。
达不到质量保证要求的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属施工质量原因的要扣除质保金,并责成其进行善后处理。
验收人员要对所确认的工作量、材料、验收质量负责,如果因工作不认真、失职而造成损失的,要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4.3.10 为保证防腐质量,对防腐施工项目实行质量挂牌追踪制。
每一个防腐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显著部位悬挂统一格式的质量监督牌,牌上注明施工内容及日期、施工队伍及负责人姓名、质量保证期、项目管理及验收人员姓名,生产车间同时建立质量跟踪台帐。
对零星维修防腐项目,如果挂牌不方便,必须通过工作票的形式进行跟踪监督。
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因施工质量原因满足不了防腐要求时,施工单位除了免费返工外,同时在质量跟踪台帐中进行记录,还要根据其性质进行必要的处罚直至清除出公司。
4.4 防腐蚀周期埋地管道和设备内防腐按设计周期进行管理。
厂
内露天设备、管
道、建筑物、构筑物根据腐蚀介质和防腐材料的种类不同,一般每3至5年进行一次外防腐。
室内设备在此基础上延长2 年以上。
在强腐蚀环境下工作的设备管道根据具体情况发现涂层老化、剥落时应及时处理。
4.4 保温管理基本规定
4.4.1 生产中的设备及管道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必须进行保温(冷)或对保温(冷)层进行修复
⑴设备、管道、阀门、法兰及其附件表面温度超过50℃时(特殊设计除外);
⑵设备、管道及其附件的保温外表面散热损失超过G B4272-92《设备及管道保温技术通则》规定值的1.2 倍时;
⑶保温层外表面局部温度超过设计温度30℃以上及保温层破损出现漏雨、漏水时;
⑷为防止设备、管道内介质冻结、凝结时;
⑸设计中规定需要保冷的部位以及原有的保冷层出现结霜或损坏时。
但以下情形可以不进行保温(冷)
⑴设计中要求散热和必须裸露的设备及管道;
⑵要求及时发现泄漏的法兰;
⑶生产中需经常检测,防止发生损坏的部位;
⑷工艺中放汽、排空、排烟及不需要保温的部位;
⑸各种不需保温的热工艺表系统;
⑹施工中的临时设施。
4.4.2 保温层应有可靠的外保护层,以确保防雨、防水、防潮和防
止损坏。
根据环境不同,可选用铝皮、镀锌铁皮、阻燃型玻璃钢、阻燃型镀铝膜、铁丝网水泥石棉绒抹面层等作保护层。
在室内无水、干燥的环境下,推荐使用复合硅酸盐保温浆料或水泥石棉绒作管道、法兰、机泵、设备的外保温护层,以便于检修,减小检维修施工拆除量。
4.4.3 保温结构的设计必须保证在其经济寿命年限内的完整性。
生产操作和检维修过程中须对保温层进行保护,防止损坏。
如在维修过程中需拆除或破坏保温层,应经过车间设备主管人员认可,在检修后及时恢复。
4.5 保温(冷)材料的选用和技术条件
4.5.1 保温(冷)材料的选择必须遵循高效、安全、经济、使用寿命长的原则,并结合现场条件选用合理的结构形式和施工方法。
4.5.2 选用的保温(冷)材料密度不得超过300kg/m3,硬质保温材料的抗压强度不得小于392kPa。
在温度350℃时,导热系数不得大于0.9W/m·K,并有明确的导热系数方程或图表。
松散或可压缩的保温材料生产厂家应提供使用密度下的导热系数方程或图表。
4.5.3 选用的保温(冷)材料必须性能稳定,其膨胀性、阻燃性、防潮性必须满足使用要求,不得对设备产生腐蚀作用。
4.5.4 使用固体粒状保温(冷)材料(如:膨胀珍珠岩、微孔硅酸钙等)时,粒度不得小于Φ0.5mm;选用纤维类保温(冷)材料时,Φ1.0mm 以上的渣球含量应小于1%。
4.5.5 用于保冷的材料吸水率必须低于1%。
应优先选用闭孔型硬
质材料,并对接缝进行封闭,外加防潮、防渗层。
4.5.6 在生产现场原则上应尽量选用憎水型保温材料。
尤其在有伴
热线或露天、地沟内、易受水浸湿的管线保温必须选用憎水、耐水型材料,并有外防水保护层。
4.5.7 对易遭受外力作用破坏或变形的保温管道以及埋地管道的保温,应优先选用硬质保温材料。
4.6 保温施工及管理
4.6.1 凡在本公司进行保温施工的队伍必须具备与所承担施工项目相应的资质等级,并且经公司机动部和财务处进行过年度资质审查登记,在安全处办理安全资质审核,办理好各种入厂手续。
4.6.2 保温施工项目在安排施工前,项目管理部门须向施工单位进行明确的对接交底,施工单位根据图纸或生产车间要求编制施工方案,并经技术主管部门认可后方能办理施工手续。
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和施工方案进行。
4.6.3 保温材料的选用应按照附录推荐的方案选用,同时可以参照GB 50264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选择。
施工所用材料必须与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相符,并有合格证或质量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