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尺校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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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校准周期
校准周期可按实际使用情况而定,卡尺校准周期一般在三个月以内。
0.7
0.05
1.0
4计量器具控制
计量器具控制包括:首次校准、后续校准和使用中校准。
4.1校准条件
4.1.1计量室室内温度(20±5)℃。
4.1.2计量室室内湿度不得超过80%RH。
4.1.3校准前,应将被校准卡尺及量块等校准用设备同时置于平板或木桌上,一小时后方可进行校准。
4.2校准方法
4.2.1外观
目力观察
4.2.2各部分相互作用
目力观察和手动试验。
4.2.3各部分相对位置
目力观察或用2级塞尺进行比较校准。
4.2.4零值误差
移动尺框,使游标卡尺或带表卡尺量爪两外测量面接触。对于深度游标卡尺,将尺框基准面与尺身测量面同时与平板接触。分别在尺框紧固和松开的情况下,用目力观察。
4.2.5示值变动性
在相同条件下,移动尺框,使游标卡尺或带表卡尺量爪两外测量面接触;对于深度游标卡尺,将尺框基准面与尺身测量面同时与平板接触,重复测量10次并读数。示值变动性以最大与最小读数的差值确定。
2概述
通用卡尺是用来测量外尺寸和内尺寸、盲孔、阶梯形孔及凹槽等相关尺寸的量具。其主要结构形成分别为游标卡尺(见图1)、电子数显卡尺(见图2)、带表卡尺(见图3)、深度游标卡尺(见图4)。
图2
图3
图4
3通用技术要求
3.1外观
3.1.1卡尺表面应镀层均匀、标尺标记应清晰,表蒙透明清洁。不应有锈蚀、碰伤、毛刺、镀层脱落及明显划痕,无目力可见的断线或粗细不匀等以及影响外观质量的其它缺陷。
4.2.6示值误差
用3级或6等量块校准。受校准点的分布:对于测量范围在300mm内的卡尺,不小于均布分布3点。卡尺校准点分布在20mm、50mm、100mm。误差不得超过校准符合本规程要求的在量具空白处贴上《校准标签》,不符合本规程要求的,暂停使用,维修后,再校准。
更改记录
序号
版本
生效日期
页数
更改内容
依据文件
变更号
1
A/0
2012-8-1
4
首次发行
ISO9001:2008
/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审批
审核
编制
卡尺校验规程
1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我司分度值为0.02mm、测量范围上限至500mm通用卡尺的首次校准,后续校准,使用中校准。
3.1.2卡尺上必须有制造厂名或商标、MC标志、分度值和出厂编号。
3.1.3使用中和修理后的卡尺,允许有不影响使用准确度的外观缺陷。
3.2各部分相互作用
3.2.1尺框沿尺身移动应手感平稳,不应有阻滞或松动现象。
3.2.2紧固螺钉的作用应可靠。微动装置的空程,新制造的应不超过1/4转,使用中和修理后的应不超过1/2转。
3.3各部分相对位置
3.3.1游标尺标记表面棱边至主标尺标记表面的距离应不大于0.30mm。
3.3.2圆标尺的指针尖端应盖住短标记长度的30%~80%。指针末端与标尺标记表面之间的间隙应不超过表1的规定。
表1指针末端与标尺标记表面之间的间隙mm
分度值
指针末端与标尺标记表面之间的间隙
0.01、0.02
校准周期可按实际使用情况而定,卡尺校准周期一般在三个月以内。
0.7
0.05
1.0
4计量器具控制
计量器具控制包括:首次校准、后续校准和使用中校准。
4.1校准条件
4.1.1计量室室内温度(20±5)℃。
4.1.2计量室室内湿度不得超过80%RH。
4.1.3校准前,应将被校准卡尺及量块等校准用设备同时置于平板或木桌上,一小时后方可进行校准。
4.2校准方法
4.2.1外观
目力观察
4.2.2各部分相互作用
目力观察和手动试验。
4.2.3各部分相对位置
目力观察或用2级塞尺进行比较校准。
4.2.4零值误差
移动尺框,使游标卡尺或带表卡尺量爪两外测量面接触。对于深度游标卡尺,将尺框基准面与尺身测量面同时与平板接触。分别在尺框紧固和松开的情况下,用目力观察。
4.2.5示值变动性
在相同条件下,移动尺框,使游标卡尺或带表卡尺量爪两外测量面接触;对于深度游标卡尺,将尺框基准面与尺身测量面同时与平板接触,重复测量10次并读数。示值变动性以最大与最小读数的差值确定。
2概述
通用卡尺是用来测量外尺寸和内尺寸、盲孔、阶梯形孔及凹槽等相关尺寸的量具。其主要结构形成分别为游标卡尺(见图1)、电子数显卡尺(见图2)、带表卡尺(见图3)、深度游标卡尺(见图4)。
图2
图3
图4
3通用技术要求
3.1外观
3.1.1卡尺表面应镀层均匀、标尺标记应清晰,表蒙透明清洁。不应有锈蚀、碰伤、毛刺、镀层脱落及明显划痕,无目力可见的断线或粗细不匀等以及影响外观质量的其它缺陷。
4.2.6示值误差
用3级或6等量块校准。受校准点的分布:对于测量范围在300mm内的卡尺,不小于均布分布3点。卡尺校准点分布在20mm、50mm、100mm。误差不得超过校准符合本规程要求的在量具空白处贴上《校准标签》,不符合本规程要求的,暂停使用,维修后,再校准。
更改记录
序号
版本
生效日期
页数
更改内容
依据文件
变更号
1
A/0
201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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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发行
ISO9001: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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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审批
审核
编制
卡尺校验规程
1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我司分度值为0.02mm、测量范围上限至500mm通用卡尺的首次校准,后续校准,使用中校准。
3.1.2卡尺上必须有制造厂名或商标、MC标志、分度值和出厂编号。
3.1.3使用中和修理后的卡尺,允许有不影响使用准确度的外观缺陷。
3.2各部分相互作用
3.2.1尺框沿尺身移动应手感平稳,不应有阻滞或松动现象。
3.2.2紧固螺钉的作用应可靠。微动装置的空程,新制造的应不超过1/4转,使用中和修理后的应不超过1/2转。
3.3各部分相对位置
3.3.1游标尺标记表面棱边至主标尺标记表面的距离应不大于0.30mm。
3.3.2圆标尺的指针尖端应盖住短标记长度的30%~80%。指针末端与标尺标记表面之间的间隙应不超过表1的规定。
表1指针末端与标尺标记表面之间的间隙mm
分度值
指针末端与标尺标记表面之间的间隙
0.0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