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攻读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必须贯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原则,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为根本宗旨,以培养科学和专门技术中德才兼备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为目的。

具体要求如下: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认真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髓。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

品行端正,具有实事求是、严谨的科学作风,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为科学献身的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在技术经济及管理学科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了解本学科专业的前沿动态, 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要初步具有主持较大型科研、技术开发项目,或解决和探索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

3.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
1.技术经济评价理论与应用
2.优化理论与技术经济决策
3.电力市场理论与应用
4.项目管理理论与应用
5.电力负荷预测理论与应用
6.电力经济管理
三、培养方式
1.博士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必要时可设副导师,或组成指导小组。

跨学科或交叉学科培养博士生时,应从相关学科中聘请副导师协助指导。

副导师必须具有教授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指导小组成员必须具有高级职称。

2.博士生的培养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重点是培养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的能力;同时要根据本学科专业的要求、学位论文的需要及个人的实际情况学习有关课程;要学会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方法和培养严谨的科学作风。

3.博士研究生培养可采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培养方式。

4.博士生可在校内攻读,也可由国内、国际的校际间联合培养。

四、学习年限
全日制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
非全日制(在职)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4~6年;
提前攻博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4~6年(含硕士阶段)。

五、知识结构及课程设置要求
1.知识结构的基本要求
博士生的培养,要重视基础理论课程和跨学科、交叉学科课程的学习,使博士生具有坚实宽厚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在基础理论方面,应进一步掌握现代数学和物理等基础知识,以便更好的解决本学科专业中的科学技术问题;在专业知识方面,应熟练掌握本学科与现代科学技术发展密切相关的专业基础及专业知识,具备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

2.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博士生的课程分为学位课和非学位课,学位课包括公共课、基础理论课与专业课。

其中基础理论课按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设置,专业课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设置;非学位课包括非学位必修环节和非学位选修课,选修课应结合研究方向体现学科交叉性和前沿性,可选修本专业其他学位课程、其他专业的学位或非学位课程作为非学位选修课程。

博士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

学位课程至少10学分,总学分不少于17学分。

课程设置见附表。

3.考核方式
学位必修课的考核由授课教师自主决定,可采用笔试、读书报告、研讨报告、论文等方式,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

非学位选修课的考核可以采用笔试、口试、读书报告、研讨报告、论文等方式,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或五级记分制,即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

读书报告、研讨报告或论文一般要求5000字以上。

六、学术论文发表或科研成果的要求
为鼓励博士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探索重要的学科前沿问题,从事原创性的研究,积极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或工程应用项目的研究,作为取得我校博士学位的基本要求,博士生在学期间,应以第一作者身份或第二作者身份(其导师或副导师必须是第一作者,且数量不少于二篇)按下述要求公开发表反映学位论文工作成果的学术论文:
1.至少在国外期刊或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5篇及以上与所研究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国外权威期刊上,或有1篇发表在国内一级学会主办的学报、《中国科学》、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系统编辑出版的
学报、或有1篇被SCI(SSCI)或EI(AHCI)收录。

2.研究生在国际会议上发表的论文被收入论文集,但没有被SCI、EI收录的,其发表核心刊物文章基本要求总数中,只能有一篇可作此等同处理;若被SCI、EI收录的,则按实际篇数处理。

3.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成果(署名华北电力大学)获得省部级三等及以上奖励1项,或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1项,或作为主研人完成的科研课题通过省、部级及以上鉴定,其鉴定结论为国内领先水平及以上者1项,相当于被SCI 收录论文1篇。

4.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成果获得国家级奖励(署名华北电力大学),或作为主研人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或工程应用项目的研究,并取得重要成果,其论文发表可不作硬性要求。

5.所有博士生(包括在职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联合培养)在读期间所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其署名单位必须是华北电力大学。

在职培养博士生在读期间,如有与华北电力大学合作的科研项目,并且该项目的主要内容将作为其学位论文的组成部分,对博士生本人,在获奖、鉴定或发明专利成果的署名单位时可不作硬性要求,但华北电力大学作为合作方必须在科研成果中有所体现,也应当作为署名单位之一。

凡不符合上述要求体现的成果,在学位申请时将一律不予考虑,仅作为参考。

七、主要培养环节及有关要求
1.制定培养计划
博士生在入学后一个月内应根据本专业的培养方案,针对本人的具体情况,在导师指导下制定出培养计划,提交教研室(研究室)审核,院系领导批准后报研究生院(筹)备案。

执行计划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动,需在每学期选课期间修改。

修改后的课程学习计划,经导师签字后送院系及研究生院(筹)备案。

2.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
博士生入学后应在导师指导下,查阅文献资料,了解学科现状和动向,尽早确定课题方向,完成论文选题报告。

选题报告引用外文文献应不少于二十篇。

选题报告的具体时间由导师自行决定,但距离申请答辩的日期一般不少于一年。

选题报告应不少于5000字(不含图表),具体内容包括文献综述、论文选题及其意义、主要研究内容、技术路线、预期成果及可能的创新点等。

选题报告在二级学科范围内相对集中、公开地进行,并由以博士生导师为主体组成的考核小组评审。

选题报告会应吸收有关导师和研究生参加,跨学科的论文选题
应聘请相关学科的导师参加。

若学位论文课题有重大变动, 应重做选题报告, 以保证课题的前沿性和创新性。

评审通过的选题报告,应以书面形式交研究生院(筹)备案。

3.学术活动与学术报告
博士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不少于12次学术活动,其中至少在二级学科或更广泛的范围内主讲4次学术报告(不含选题报告与最终学术报告)。

每次学术报告会或学术活动后须写出不少于500字小结,经导师签字后自己留存,申请答辩前交学校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记载成绩。

4.论文中期检查
学位论文实行中期检查制度。

在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中期,按二级学科组织考核小组(由3~5人组成)对研究生的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以及工作态度、精力投入等进行全方位的考查。

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论文工作。

博士生的论文中期检查可与学术报告活动统筹安排。

5.最终学术报告
在学位论文工作基本完成后,至迟于正式申请答辩前三个月,博士生需作一次论文工作总结报告,邀请本学科博士生导师和相关教授参加,对论文工作的主要成果和创造性等进行评议,广泛听取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论文和为正式答辩做好准备。

涉及交叉学科的论文工作总结报告应聘请相关学科至少两位专家参加。

最终学术报告未通过者不能申请答辩。

至少需经过3个月后,再做一次最终学术报告。

直至通过。

八、学位论文及答辩要求
1.博士生学位论文研究的实际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

2.博士生应按照博士学位论文写作及答辩指南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学位论文的撰写、论文的同行专家评审及论文答辩。

3.博士学位论文是博士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集中反映,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成。

4.博士学位论文应是系统完整的学术论文,应在科学上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学术成果,应能反映出博士生已经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了独立从事教学或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5.博士生在学期间需根据学校研究生在学期间学术论文发表或科研成果的要求和本学科的有关规定,达到学术论文的发表要求,方可审议学位。

附表课程设置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