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下发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农业部下发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
作者:农业部网
来源:《农机市场》 2014年第3期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1 号文件要求,加快构建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2 月24 日,农业部下发了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从促进家
庭农场发展的重要意义,把握家庭农场的基本特征、工作指导要求、管理服务制度、相关扶持
政策、社会化服务、人才支撑政策、家庭农场的联合与合作等十个方面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

意见提出,探索建立家庭农场管理服务制度。

为增强扶持政策的精准性、指向性,县级农
业部门要建立家庭农场档案,县以上农业部门可从当地实际出发,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对
经营者资格、劳动力结构、收入构成、经营规模、管理水平等提出相应要求。

各地要积极开展
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建立和发布示范家庭农场名录,引导和促进家庭农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依照自愿原则,家庭农场可自主决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以取得相应市场主体资格。

引导承包土地向家庭农场流转。

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政策
咨询、价格评估、合同签订指导等便捷服务。

引导和鼓励家庭农场经营者通过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租金动态调整、土地经营权入股保底分红等利益分配方式,稳定土地流转关系,形成适度
的土地经营规模。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土地确权登记、互换并地与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
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资金,建设连片成方、旱涝保收的农田,引导流向家庭农场等新型
经营主体。

落实对家庭农场的相关扶持政策。

各级农业部门要将家庭农场纳入现有支农政策扶持范围,并予以倾斜,重点支持家庭农场稳定经营规模、改善生产条件、提高技术水平、改进经营管理等。

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推动落实涉农建设项目、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抵
押担保、农业保险、设施用地等相关政策,帮助解决家庭农场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强化面向家庭农场的社会化服务。

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要把家庭农场作为重要服务对象,有效提供农业技术推广、优良品种引进、动植物疫病防控、质量检测检验、农资供应和市场营
销等服务。

支持有条件的家庭农场建设试验示范基地,担任农业科技示范户,参与实施农业技
术推广项目。

引导和鼓励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面向家庭农场的代耕代种代收、病虫害
统防统治、肥料统配统施、集中育苗育秧、灌溉排水、贮藏保鲜等经营性社会化服务。

完善家庭农场人才支撑政策。

各地要加大对家庭农场经营者的培训力度,确立培训目标、
丰富培训内容、增强培训实效,有计划地开展培训。

要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鼓励中高等学校特
别是农业职业院校毕业生、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务工经商返乡人员等兴办家庭农场。


家庭农场经营者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阳光工程”等培育计划。

完善农业职业
教育制度,鼓励家庭农场经营者通过多种形式参加中高等职业教育提高学历层次,取得职业资
格证书或农民技术职称。

引导家庭农场加强联合与合作。

引导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的家庭农场通过组建协会等方式,加强相互交流与联合。

鼓励家庭农场牵头或参与组建合作社,带动其他农户共同发展。

鼓励工
商企业通过订单农业、示范基地等方式,与家庭农场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农业组织
化程度。

(农业部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