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收入者税收征管有哪些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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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者税收征管有哪些重点
个⼈所得税改⾰⼀直是近期⽼百姓最为关注的话题之⼀。
⽇前,由⾼顿财务培训主办的主题为“解读个税新变,重塑薪酬架构”的个税研讨会在上海举⾏,本次活动邀请了国家税务总局的专家就新个税法的主要修改内容、⼯薪所得税率结构调整等问题和⼤家作了分享;同时德-勤的税务专家也围绕“⾼收⼊⼈群的税务征管”以及“新社会保险法下企业税务及⼈⼒资源管理”这两⼤⽅⾯与在座的听众进⾏了深⼊交流。
⾼收⼊群体成关注重点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的数据显⽰,今年1⾄9⽉,全国税收总收⼊完成71292.18亿元,同⽐增长27.4%.其中个⼈所得税同⽐增长34.4%,这个数字不但⾼于税收总收⼊的增长速度,⽽且还⼤⼤超过了GDP9.1%的增长速度。
个⼈所得税的增速长期⼤⼤⾼于GDP的增速,究其原因,主要是⾮⼯资性收⼊税收的⼤幅增长。
税务部门分析认为,⼀是我国城镇职⼯⼯资⽔平有所提⾼;⼆是随着资本市场和艺术品市场发展,个⼈股权转让以及拍卖收⼊⼤幅增长,带动财产转让所得税快速增长;三是税务机关加强了对⾼收⼊者及股权转让个⼈所得税的征管。
由此看出,这⼀⽅⾯说明了我国居民收⼊来源和渠道的⽇益多元化。
另⼀⽅⾯,也表明能够获得⼤量⾮⼯资性收⼊的群体⼤多是社会的精英或权⼒拥有者。
为此,本次个税改⾰中,⾼收⼊群体也成为了重点关注的对象。
四类⾏业被归为⾼收⼊今年4⽉,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切实加强⾼收⼊者个⼈所得税征管的通知》第50号⽂(以下简称“50号⽂”),强调了对加强对⾼收⼊⼈群的个税征管,也就是加强了对⼯薪所得以外的个⼈所得的征管。
对此,德-勤中国华东区⼈⼒资源服务⾼级经理卢-怡对认为,50号⽂所主要关注的⾼收⼊⾏业有四种:⼀是房地产⾏业,⼆是矿产资源投资,三是私募基⾦,四是信托投资活动。
很明显,该⽂将⾮劳动所得作为关注重点,其中包括三个⽅⾯: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及个⼈⽣产经营所得。
⽽50号⽂对⾼收⼊类别和及⼈群的界定则主要是针对⾼收⼊⾏业企业中⾼层管理⼈员的奖⾦、补贴和股权激励所得;同时还包括对外籍⼈⼠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个⼈所得。
卢-怡进⼀步表⽰,⾼收⼊者⼯薪所得还包括,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资、薪⾦所得和从同⼀公司或关联公司同时取得⼯薪所得和董事费。
重点监控⾼收⼊者税务监管部门认为,建⽴⾼收⼊者应税收⼊监控体系,需加强⾼收⼊⾏业的涉税信息,更要加强与各个政府部门如外汇管理及公安、银⾏、证券及房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
对此,卢-怡也提出了⼀些公司及个⼈的应对措施。
卢-怡表⽰,公司及个⼈在个税缴纳时所需要考虑⼏点因素:⼀是考虑是否满⾜个⼈所得税暂免税待遇;⼆是考虑外籍⼈⼠在华居住是否满⾜5年(50号⽂规定:中国境内⽆住所但居住超过5年的个⼈境外所得个税需加强征管);三是考虑股权激励收⼊的优惠计税⽅法的适⽤范围。
另外,公司及企业管理者还需要考虑外汇⽀付、出⼊境管理要求和社会保险安排等因素。
“因为这些问题都会影响到雇主的各项成本及公司的风险,因此从税务⾓度出发来分析如何安排员⼯派遣,是发现并解决这些成本及风险问题的最佳途径。
”。